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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之中原-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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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仙佛挟了一筷韭菜炒鸡蛋扔进嘴里,笑道:“既然如此,那黄大哥这身上的伤是怎么来到?莫非还有埋伏的第三人不成?”

    老黄嘿嘿一笑,摇头道:“错啦,可没有这第三人,我这两箭射中了目标不假,但是射中得却不是那两个谍子,而是他们胯下战马。”

    顾仙佛当下心中明了,这两个谍子能在二百人马中突围出来,想必功夫手段是最不俗之辈,老黄就算有心算无心,也仅仅是一个寻常甲士,一箭建功的可能性不大,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奔着战马去,谍子没了战马代步,让他们跑又能跑出多远去?

    顾仙佛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黄大哥高明。”

    老黄遗憾摇摇头,低沉道:“虽然那两个谍子是被拦下来了,但是我那几个老兄弟,可是全死绝了,我也是命大,那谍子第二刀砍在了我胸骨之上,嘿,咱西凉人骨头硬,硬是夹着了他的弯刀,他这才没有对老黄赶尽杀绝。不过我事后听标长说了,那两个谍子可是揣着咱西凉一份至关重要的文档跑出去的,老黄和兄弟们截下了这两个契戎蛮子,至少让咱西凉少死了三百人,所以这两刀,值,真值!”

    顾仙佛听着老黄得意洋洋的诉说,眼前却浮现出老黄躺在一地尸体之间,胸前插着一把弯刀的壮烈情景。

    西凉男儿,大乾男儿,胸中这股子精气神儿,可不是一把弯刀就能斩去的。

    顾仙佛端起海碗,沉声道:“黄大哥,这碗酒,咱敬你当时战死的袍泽!敬有他们敢死战边关,敬有他们护我西凉,敬他们人死魂不散!西凉军欠他们的,这一辈子可能都还不清了。”

    或许是喝得酒太多的缘故,老黄几乎要落下泪来,不过还是强颜欢笑着把眼泪憋回去,端起海碗与顾仙佛重重一碰之后,二人一饮而尽,一滴不留。

    放下海碗之后,老黄转开话题,慢慢说道:“顾老弟,我看你一直在向我打听西凉军的事情,自身出身又极其阔绰不凡,恐怕家里是有人在军中从戎吧?哈哈哈,你不用急着解释,老黄没有要刨根问底的意思,只是有些话想嘱咐顾老弟,顾老弟不想听,老黄马上打住顾老弟要是有点兴趣,就当听一个糟老头子酒后解闷儿了。”

    顾仙佛替二人斟满海碗,放下酒坛恭敬道:“黄大哥敬请直言不讳,顾某洗耳恭听。”

    老黄放下手里啃了一大半的山猪后腿,看着顾仙佛一字一顿说道:“若是从外人来看,西凉军欠咱们这些老卒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西凉虽然穷一些,但是咱人穷志不短,哪一个老卒不是敢舍出命去敢和草原蛮子玩命去拼一把的?西凉军给了咱们什么?几两银子,一把刀,一碗酒,就把咱的命买走了,这确实是天大的不公,但是老黄之前也说了,这都是外人看来。在咱西凉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看来,这帐根本就不是这么算的。”

    老黄端起海碗来抿了一口黄酒润了润嗓子,搁下海碗后继续说道:“咱这些泥腿子,生在西凉长在西凉,以后肯定是要死在西凉,咱在军中效死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坐上大将军?还是为了把官老爷们的帽子染得更红一些?都不是,咱就是想保住自己的妻儿老就是想保住咱脚下的这一片土地,没了这方土地,咱的子子孙孙去住哪儿去?所以啊,咱这些西凉老卒,牢骚怨气,那是肯定有的,但是若说谁真的打心眼里怨恨西凉,或许有,但是一千个里也就能挑出几个。顾老弟,你气度不凡,身边带着的护卫行走之间也是颇有行伍之风,想必是军中出身,能有这份待遇,你家族地位,在西凉军中肯定是不低了,所以老黄想恳请一声顾兄弟,若是之后顾兄弟从戎了,多多照顾一些那仍在军中的西凉老卒,西凉老卒从戎十余年,谈不上卫国,只能说是保家,对他们来说,银子俸禄重要,加官进爵有时候也想过。但那不是命根子,他们的胃口也没有那么大,只要在军中能受到公正一些的待遇,那边心满意足了。”

    顾仙佛端起海碗满饮碗中酒,铿锵有力道:“黄大哥,顾某从戎之后,但凡手中有一点权力,绝不会再去做一些委屈西凉老卒给将种子孙腾地方的龌龊勾当,咱西凉,是西凉人的西凉,是西凉泥腿子的西凉,是西凉蛮子的西凉,唯独不是那些官老爷们的加官进爵的名利场!”

    老黄轻叹一声,此时已经老泪纵横。


第二百七十七章 灵芝祸



    一自古便有常言道,温柔乡便是英雄冢。

    这句话虽简洁直白,但是背后透露出来的道理却是耐人寻味,这么多年来被无数人奉为圭皋也是有几分道理的。须知多少好男儿过了无数重山闯了无数层关最终却单单败在了一个情字上。

    顾淮在世时便对顾仙佛不止一次说过:这世界上杀人最快最多的刀,不是你西凉的西凉刀,也不是东陵的桃花刀,更不是那天下两大宗师的佩刀,而是情刀,“快刀子慢割肉”的手法你自认臻至化境,但是和情刀比起来,那可是小巫见大巫,多少英雄豪杰死在了情刀之下又不知不觉啊。所以这世间,凡是能跳出情关的,大多都是大毅力之辈。

    帖龙儿毕竟有着拿全族血脉做踏板的“壮举”,所以他自然有着跳出情关的大毅力,但是他这辈子却不想跳出情关了。

    按照帖龙儿三天前的安排,马场里粮草储备已经不足三成,今日应该是带着兄弟去接应粮草才对,但是现在他躺在营帐里抱着风月,却一点穿衣起床的想法都没有。

    风月是帖龙儿五年前碰到的一奇女子,当时帖龙儿还仅仅是一名刚刚胜任不久的千夫长,且手下的**百人要不是伤兵残兵,便是大部落中来镀金走个过场的公子哥,当时的帖龙儿可以说是所有千夫长之中最名不副实的千夫长,同僚看不起他这个无依无靠小部落出身的下等人,长官知晓他底细也对他不会重用,而手下甲士要么听调不听宣,要么耳聋眼花,他就算想做出一番事业来,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也是在他最低谷的时候,他碰上了风月,五年前的风月还只是一个十**的小姑娘,是个地地道道的乾人,因为家住边关所以被打秋风的草原蛮子给抄了家,父母皆被杀,而秋月因为相貌原因侥幸留下性命,本来是要被送往一个手握八百骑兵的千夫长那里去的,但在路上碰到了帖龙儿,一向讲究低调蛰伏的帖龙儿也不知犯了哪根筋,看到这相貌只能算是中上的风月竟然跟魔怔了一般,最后硬是跟那十余个骑兵实打实地打了一仗才把风月抢到手。

    风月确实是个奇女子,这一点是帖龙儿第一次见风月便知晓的,风月全家皆被契戎所杀,但是她却不恨契戎反而把恨意对准了大乾对准了西凉。

    按照风月所言,契戎与大乾是水火不相容的两国,彼此之间交战本就是你死我亡的事情,在如今这个见鬼的世道根本不存在士卒死战百姓无辜这一说,所以自己全家死在草原蛮子手中,她怒,但是不恨。但是大乾就不是一个事儿了,我全家都为大乾子民,每年赋税一次不落,遵纪守法踏实劳作,那你大乾为何我不能护我全家周全?契戎骑兵每年都会来边关袭扰,你大乾为何还不做好措施?就算你无法应对这头疼之问题,为何你不把边关百姓内迁以躲避战火?大乾地大物博哪里不能安置这十几万户百姓?说到底还不是把我们当做一道人肉屏障,来获取对抗草原骑兵的战略纵深?

    当帖龙儿听到风月这番言论之时,一瞬间惊为天人,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少,但是却多是男子费尽千辛万苦琢磨出来的,哪有像风月这般女子随便一语点破的?更何况风月还是父母俱亡在契戎手里的当事人,能有这番见地,更是不易。

    自从得了风月之后,帖龙儿的军政生涯迎来一个高峰期,风月看问题的角度与谋略往往别具一格标新立异,很多看似不可能打开的僵局风月都能以看似无理的手段破局,这让帖龙儿对风月虽不能说是言听计从,但是也相差不远了。

    如今帖龙儿身下坐着的万夫长位子,很难说清有多少是风月的功劳,二者已经形同一体密不可分了。

    在风月的再三催促下,帖龙儿才开始慢腾腾地穿起衣服。

    风月慵懒地躺在床椅上拿虎皮盖着半边娇躯,慢慢说道:“好啦大王,咱不说晦气的死人事情了,说说当下情况吧,现在咱马场里有多少能上阵之卒?”

    帖龙儿想都未想便开口答道:“能征善战之卒一万二,外围防御被我打造地如铁桶一般,他顾仙佛不打这马场主意啥都好说,但是若真的想拿下这马场,没有三万人,他别想突破防线,但是上万人的调动可不是儿戏,他根本不可能瞒得过我们耳目。”

    风月点点头,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说道:“大王所言不假,西凉接近十万兵甲,但是却都分配在各个据点、战线之上,若想调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格伦布达对两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顾仙佛之前也仅仅是拿出八千人马来守住罢了,与西凉相比,咱契戎战马略胜一筹,但是甲胄战刀羽箭却远远不如,打防守战,我们其实是吃亏的,等于把咱这一万二来去如风的骑兵都自断一臂了。”

    帖龙儿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又何尝不知这一点,但是格伦布达我们却是万万不能放过的,这个马场可是左贤王的心头肉,当年丢失之时,你可不知道左贤王杀了多少人,所以咱的身家性命,早就和这格伦布达绑在一起了,对了,夫人刚刚从鹞子口回来,图索隆怎么说?”

    风月坐直娇躯春光乍泄,一边慢慢穿着衣服一边说道:“图索隆虽在小事之上与大王不和,但是这等关键时候却不可能真给大王下绊子,马场丢了咱没了性命,他图索隆也套不了好?”

    帖龙儿一边肆无忌惮地欣赏着风月躯体一边大喜问道:“图索隆同意夫人提议了?”

    风月白了帖龙儿一眼,从床椅上站起身,一边穿着外衫一边说道:“当然同意了,图索隆手下兵强马壮,鹞子口也不是重要关隘,他的兵甲留在那里也是徒然浪费粮草罢了,他答应三日内就派出三千甲士携带守城器具来马场帮大王守城,只是他有两个条件:第一,这三千甲士必须瞒过所有人悄悄入驻,以免让西凉那边知道鹞子口兵力空虚,趁虚而入。第二:若是真发生战事,他这三千人参战可以,但不会死战,若是损失超过四分之一,他们就会自行脱离战场。好了,大王去忙些正事吧,风月这一路风尘仆仆,得去萼绿城买些胭脂水粉补一补,要不然啊,大王又得被那些来路不明的狐媚子给勾走了魂魄了。”

    说着,风月整理好衣衫秀发,便盈盈离开营帐,帖龙儿自己坐在床椅之上,手指不停掐算着什么,若有所思。


第二百七十八章 山中奇谈(上)



    一翌日卯时三刻,太阳已经从东方跃起小半个时辰,但雾露山中却是刚刚由暗转明,正是进山最好的时刻。
    顾仙佛一行六人在客栈一楼简单用过早饭,打包好充足的干粮清水之后,便在老黄的带领下由山口进入雾露山中,此时时刻正好,由山口进山的猎手络绎不绝,大多数都是和老黄一般带狗持弓,不过顾仙佛看了所有的狗和弓,没有一个能比老黄的黑龙,也没有一个能比得老黄背后的西凉大弓。
    进了山口顾仙佛才发现,老黄昨晚讲得关于这雾露山的神奇之处确实不虚。顾仙佛之前游山玩水架鹰斗犬的时候也走过大乾不少的著名名山大川,按照道理说,雾露山这个山脉高度是怎么都不可能云山雾罩的,但是这雾露山中此时却是肉眼可见不远处有白雾在山间流动,白雾之浓宛如实质一般,若是被这白雾笼罩进去,肉眼可见距离也就不过两三丈,没有熟悉之人带路,哪怕是个天字高手,恐怕也得成为一个蒙头苍蝇。
    老黄手持一节五尺有余的光滑木杆,带着黑龙在前面小心翼翼地在前面开路,顾仙佛与虎头儿二人紧随其后,冯青流苏二人居中,张妙清今日不知是抽了什么邪风,不仅沉默寡言,而且独自一落在了队伍后面,不知在想些什么。
    顾仙佛跟在老黄身后,一边看着四周风景一边问道:“黄大哥,我方才看进山的猎户,大多数都是一人独来独往,偶有两人结伴者,也都是兄弟或者父子二人,这雾露山中云山雾罩极易迷失方向,方才用饭之时又听人说起山里还又山匪横行,既然如此,大家为何不互相结伴,以求自保?”
    老黄一边拿着木棍开路,一边头也不回说道:“这事儿说来也简单,顾老弟,你有没有听说过关外的参客?”
    顾仙佛心思通透,听老黄一提便明白过来,轻叹一声道:“明白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啊。”
    虽然老黄顾仙佛二人一来一去之间便明白过来,但是懵懂的冯青却还是被蒙在鼓里,自己想来想去却是又怎么都想不通其中道理,行了不到片刻功夫,冯青终于按捺不住心中好奇,伸手悄悄拉了拉顾仙佛衣袖,小声道:“顾公子,什么叫参客啊?”
    顾仙佛边走边含笑解释道:“在关外长白山,是老参产量最好,也是成色最好的地方,所以长白山的很多居民,都以挖人参作为谋生的手段,久而久之,人们便把这些人唤作参客,是一份比较特殊的行当。”
    冯青哦了一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是又追问道:“可是这参客,和进入雾露山的猎手不敢结伴又有什么关系?”
    此时刚刚进山,要猎到那草飞白狐少不得要在山中行一段时间,反正也是先来无事,顾仙佛就当是说话解闷了,边走边向冯青娓娓道来:“这参客刚刚兴起的时候,是一份挺不错的职业,所谓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些长白山居民世代住在长白山之中,当然要靠着长白山维系生活,一个寻常家庭,维持一年生活也不过十余两银子,山脚种田进山打猎,倒是也算生活得滋润,但是冯小姐,你可知道,一个寻常青壮,劳作一年也不过十两银子,但是若是发现一株百年以的老参,那可是至少三千两银子起步的,就算百年老参不好找,但是十年、二十年的,也是能卖的几百两银子的。这其中差距,你自己算算。”
    冯青在心底略一盘算,便掩着小嘴惊呼出声,她自然不会因为这区区三千两银子而惊诧,只是一株百年老参,就能养活三百户人家的一年开销,这其中差距,还真是大的惊人。
    后面张妙清轻飘飘补一句:“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乾立国不过十七年,已然是这幅德行,百姓辛辛苦苦劳作一年,还抵不一根参须的价值,也是当真可笑。”
    顾仙佛不理会张妙清的酸言酸语,继续向冯青解释道:“据说在长白山参客刚刚兴盛的那一段时间,山里风气还是极好的,山里人参多,只要入山找一段日子,基本不会空手而归,所以当地人便推族老立了规矩,三十年以下的人参留给后代子孙,谁都碰不得,而三十年以的老参,就全凭本事取了,而若是你发现了一株老参又不想当时便采摘,那也好办,只需在老参系一根红绳,那边说明这老参有主了,旁人就算看见,也不会动的。”
    冯青点点头,煞有其事讲道:“这风气习俗确实是极好的,只有这样,大家一块发财一块进山,也算有个照应。”
    老黄轻叹一声,边轻车熟路地在前面开路边接口道:“若是这样和和睦睦下去也是好的,只是不知道从何时起,人们发现一个挺简单的道理:漫山遍野的找参,哪有杀人抢参来的容易?所以现在敢进山的参客,大多数都是亡命徒,腰里掖着短刀胸间藏着毒药,抢了你的参留你一命算是顶好的,大多数都是杀人越货之徒。在这种情势下,哪有人还敢结伴进山?到了山里以后,碰一株百年老参,那可是白花花的三千两银子,你能忍住不动心,能防住身边人对你抽冷刀子?”
    老黄说到一半冯青便明白过来,随着老黄继续诉说,冯青神色愈加低沉黯然,也就是这时候,冯青才意识到这趟自己在闺房中念念不忘的江湖行似乎没有自己原先预料的那么美好。
    等到老黄说完,冯青低头轻轻叹了一声,岔开话题问道:“黄叔叔,长白山里有老参迷人心智,这雾露山里有什么东西,能让人对其畏惧胜过山匪迷雾?”
    老黄意图打破沉闷气氛,故意卖关子道:“冯小姐天资聪颖,你不妨猜一猜。”
    冯青果然兴趣便被转移走,歪着小脑袋努力思索良久,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才理直气壮道:“我不知道!”
    老黄沉默不语,顾仙佛目瞪口呆。
    冯青摸了摸小脑袋,悻悻道:“我确实不知道,除了人参,山里还能长出什么东西来能值得几千几万两银子,难道是咱们要猎的白狐狸吗?”
    顾仙佛哑然失笑,耐心解释道:“这白狐皮虽说价值高一些,但是也没达到老参这种有价无市的地步,只是算一件不错的物件罢了,只是这山里的东西,不一定是地里长出来的,比如……金脉?”
    顾仙佛此言一出,队伍里数人瞬间神经紧绷起来。
    若是这雾露山里真有金脉的话,那这一临时队伍的可靠性就有待商榷了。人参好歹有价可循,金矿那可是富可敌国。
    所幸老黄摆摆手,苦笑道:“若是有金脉,那老黄就不做猎手了,干脆淘金去算了,只是这雾露山里偶尔会发现灵芝罢了,虽然不多,但是哪个猎手没有侥幸心理,万一给自己碰了呢?”
    老黄此话一出,队伍中的微妙气氛这才缓和下来,众人如释重负。
    顾仙佛也是哈哈大笑,眼睛余光却一直放在队伍侧后方的张妙清身。



第二百七十九章 山中奇谈(下)



    一帖龙儿负责格伦布达已经有三个月有余,这三个月里以来他几乎是枕戈待旦,只用了不到五十天时间,便把格伦布达打造成了铁桶一般的军事堡垒。他可是记得五十天前,格伦布达被自己麾下勇士攻破的惨烈场景。
    当时的格伦布达,由“天赐予的礼物”一瞬间便转化为世间最惨烈的炼狱,郭汝槐手持两把西凉刀身先士卒,八千西凉军死战不退,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鏖战两天一夜,竟然打退了己方七波攻势。
    要知道,郭汝槐率领的那八千西凉兵面对的可是左帐王庭派出的两万精锐骑兵啊。
    帖龙儿现在想起郭汝槐扶着西凉旗战死的那一幕,虽然他不承认,但是还是有些胆寒。
    当时郭汝槐已经身中二十余刀且面目全非,他扶着残破的西凉旗,每说一句话嘴里都要涌出大口的鲜血,但他还是笑着把那句话说完了。
    郭汝槐说:“这马场里的熟马,你们可得给老子养好了,不出一年,顾将军是要来亲自拿回去的,你们的人头,就算是利钱了。”
    说完这句话,郭汝槐身亡,脸带笑,死不瞑目。
    帖龙儿沉吟良久,最终决定把郭汝槐按照汉人礼仪厚葬,旁人都夸耀帖龙儿是一个敬重英雄的汉子,但是帖龙儿自己心底知道,他是害怕了。
    帖龙儿今年五十二岁,虽说年过半百但是身体还是相当健硕,每顿饭能吃得下两斤羊肉喝掉一整袋奶酒,帖龙儿是个经过无数次鲜血与死亡检验过的地字品高手,擅使重刀,佩刀“山崩”足有九十斤,也因为他挥刀太猛,导致他右臂比左臂看起来要粗壮一圈,第一次见帖龙儿的人目光肯定要被他粗壮如成年人大腿的右臂吸引。
    帖龙儿看去是个大咧咧的豪爽汉子,最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是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其实心思相当细腻,不是女子的那种细腻,而是有着一种近乎直觉般的于细微处明察秋毫的能力,所以与他共事的很多人表面与他玩玩闹闹,但是都相当有分寸,从来不会触及帖龙儿底线。
    与大多数人的猜想相反,帖龙儿并非出身于万户以的大部落,当然也非是惨到催人泪下的奴隶出身,他出身于一个百户大小的小部落,并且这个部落在一次与千户部落的冲突中被剿灭,这一点是有寥寥数人知道的。
    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是,他那个部落之所以灭亡得如此之快,是因为他帖龙儿做了最关键的人物。
    那个夜晚,是他领着那千户部落的大军找到自己部落的。
    并非是那千户部落有他的亲人人质在手,也非他生命受到了威胁,而是他自己找到了那个带兵的千户,主动送门去。
    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既然老天对我不公平,不肯给我机会,那我就自己创造机会吧。
    帖龙儿成功了,带着他族人的哭喊与鲜血,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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