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绝色老公-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只是没有文绉绉一通,言简意赅,也希望你能切入主题,说重点!”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如果他来的晚一点,让我啃到那两只玉米的话,我可能会态度好些。
“嗯,那个,在下不明白,倒底姑娘要在下说些什么?”他用疑问的眼神盯着我,又是一个眼睛会说话的男人。
可惜,他长得有些太出众了。
“说你丢了何物,具体特性,颜色、材质等等等等,如果还不明白,就只能说明你是在装傻。”我把一根指尖放在茶杯的沿口处画着圈圈,歪着脑袋看着他,口气带了十足的嘲讽,他分明是个聪明人。
对方果然聪明,“佩,圆形,玉质,黄绿色,性温,中间镂刻两只蝙蝠嬉戏,一——”
分毫不差,真正的言简意赅,就像陶渊明写的那篇历史上有名的短文章,通篇只有25个字,而他的描述,绝对的没有费话。
“很好,完全对,你傍晚时分再过来。”我起身,作出请他出去的手势。
他意外,“姑娘既说在下描述得很对,为何要在下傍晚再来?”他肯定还想问我为何不当下归还他那块佩,不过他还是很要面子地没有直接说。
我笑笑,“你也别见怪,想问你目前可在这客栈投宿?”
“在,离姑娘这间不远,转过回廊,右拐第五间天字号房。”他坦坦然地回答。
果然也是个有钱的主,这店里分了天、地、人三个级别的住房,“人”字号最普通,而他也住在“天”字号,可见身家不错。
“那你是单人投的店,还是伙同了他人?”我又问,且看他怎么回答,我问这可不是无聊的发问,有我的意图。
他的白牙又露:“没有旁人,在下的伙从不在本栈,只在下一人独住这里。”
旁从?难道他在这镇上还有跟班之类的?
我耸耸肩,为他解惑:“虽然你说你是一人投宿这里,但难保不是知晓他人丢得了此物前来冒领,别生气,我只是尽本分地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我故意停了一停,让他消化消化我的话,然后继续:“既然不是有伙伴,抛开是同伴丢失的可能,也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说是有人丢了这块佩后,向你打听过此物,使你很了解此物的特性,就会归回冒领的可能了。”
我的话很不中听,但我仍然继续:“所以请你耐心地再等待,如果傍晚时分再未有其他人前来认领,便可证明是你的失物了,对不住,先请吧。”
说完观察他的表情,意外地看到他的反应竟然还是能笑得出来?明明已指出他有冒领的可疑性呀。
“姑娘说的有理,只是在下午时与姑娘初见时,腰间别了这块佩,难道姑娘没有印象?”他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
有什么可值得失望的,我想了想,摇摇头:“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相关印象,观察他人到细致入微的地步不是我的强项。”
我确实没有印象,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去上上下下打量他,囫囵地看几眼就是了,哪里去注意过他的腰间?嗯,不过梅无艳的腰间我倒是清楚,带上有块玉饰,但那也是与他见第二次时才发觉的呀。他依然笑,笑里多了抹意味深长,躬身作揖:“那好,在下傍晚再来。”
礼数做到后,便自行走到门口,回头又看我一眼,依然笑得很真诚坦然的样子,“傍晚见,姑娘,傍晚很快就到了。”
我盯着他开门又关门地离开,屋里竟显得黯淡了下来,仿佛他的离去把一室的光彩也带走了。
我一个人留在屋里,开始实事求是地想,这个人,真的是很出众,他在人群中就像一颗发光的宝石置在了一堆石粒中,可惜,还是那句话,他长得有点太出众了,如果只是气质出众,性格也这样温和而绅士化,我想自己可能会受魅惑。
请别说我洛莘莘是虚伪,这么一个少见的大帅哥摆在面前,还装什么清高和无动于衷?
嗯,我承认,极好看的人能带来视觉享受,但如果要选择另一半打算共度终身的话,便不能照这个标准去选了。
美男子,尤其是出类拔萃的美男子,远观就可以,要想放在身边过一辈子可不太明智,不是我这21世纪的新女性不够自信,而是但凡太美的人,往往是被宠惯了的,很多的生活态度和看法往往不太适合居家过日子。
我一直很实际,也超级现实,不打算要过一辈子就不会随便去脸红耳热的心动,何况是在这个世界里?
我不可能,也绝不允许自己将心留在这里任何一个男人的身上,那样我回到了原来的世界,不就像把自己活生生地剥成了两半?我干嘛要找那份罪受?我的伴侣一定要是适合我的那种,也一定是要和我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对自己强调并肯定着,有了这种信念,乐陶这般有超级杀伤力的人便伤不了我分毫,我要依旧是我。
再一次对自己加强信念!
哈哈一笑,睢我的定力有多高?看天色尚亮,睡得不是很长时间,不如出去逛逛再说,当下行动,更衣出发!
*************************************************
(先说谢谢!有些朋友的留言大大激励了多多,其实写文时间长了头脑会胀,尤其多多的工作就少不了经常写东西,而且还是很严肃的那种,一天下来,往往头脑发晕,很想出去逛街,扔下两天再说。呵呵,如果写得能有想得那么快该又多好?多多打字的速度在单位可是名列前茅喔,却还是赶不上许多朋友的期望,我会努力的,加油,彼此加油,不只在小说里,更要在生活中!我要再说一次,谢谢你们的鼓励,是真诚地道谢!)
[正文:第十七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中)]
大摇大摆地地走在街上(没有小脚,也学不来莲花碎步),我的心情就像天上的太阳,温和的、金灿灿的……
正如在怀珠镇上见识到的,这里的很多东西都有些小精巧,我看着喜欢的买了几样,收在怀里,心情是格外的不错。
真是感谢梅无艳的大方呀,让我花钱花得不用苦皱眉头。
心里掂量这里的东西,真拿回了自己的世界后,有没有古董的价值?
这一点还真有些怀疑,从我到来后的时间推移来算,似乎没有什么出入。同样是夏,同样入秋,同样的月有盈亏,万一是个横向平行的空间,拿回去倒底能算什么呢?为此,我买了自己喜欢的,如果没有价值,至少是自己想要的,而且是精小易携又结实的。
离开客栈时,日色已斜,门外的街上是人声鼎沸,比午时还要热闹,不敢走远,逛一小圈下来天色擦黑,日头也收了它的金光万丈,自己一人,比不得那位保镖在身边的无畏,于是打道回去。
进客栈,直穿内院,急步走,想在掌灯前赶到前堂吃晚饭,于是三步两窜,发挥了自己在校园时的大步流星。
又见回廊,自己的那间客房很近了,三转两转,远远眺见一道人影立在我的房门前。
即使天色很暗,即使回廊中光线更差,但那鲜明的颜色依然能够辩得出是宝蓝色。
眯着眼打量,越走越近后,终于看清那位果然是乐某人。
我好笑,他也远远地笑,见我到了近前,弯身一躬,永远不忘施礼的谦恭,是尊重我吗?
“姑娘回来了——”他笑得温和,白牙里带出阳光的暖意。
“你倒是急性,不过若是冬天遇到你这位,感觉一定不错!”我的心情很好,要不有人说女人在情绪不良时,购物、理发和穿新衣会是最好的调节办法?显然我的一番出游,让我对他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但他哪里听得懂我不着边际的话,一脸的莫名所以,不过,竟然还能笑出来。
“佩服佩服,你上世修了天大的福,才换来今世无所不能的开怀,好性情。”我赞叹,这样的人是真得心理开朗,还是圆融地过了份?没有了自我?
“姑娘说话有时像天外之音,在下不才,有时还听不太明白。”
我绕过他,推门进屋,边进边说:“那句话是在夸你哪,说明你的笑脸暖人,冬日碰上,再寒冷的天也能暖人心几分。”
我自顾走到盆前,泼了旧水,提起一旁到我小腿肚高的的细口大茶壶,注入铜盆里,新水换好,便扑在脸上,清洗干净。
虽说这地方空气清新,没有污尘,但也缺少化妆品,上街回来自然是得洗涮洗涮了。
擦着脸看他也跟进屋来,便搭了毛巾,摆摆手,“走吧,随我去前堂。”
他跟着我又走出屋子,再帮我关好了门,才发问:“姑娘去前堂意欲为何?”
我看他一眼,“你也好笑,你来自是要回那块佩的,我下午出去了一趟,走前嘱了店家,看有无人找过我要认领东西,现在走吧,问问结果。”
他从容地笑:“姑娘是细心的人,也是无比聪明的,世上像姑娘这样聪慧的女子并不多见。”
我一怔,细看他的脸,见他似乎很诚心,在他的笑容里找不出一丝讥诮,这让我不好意思起来,挠挠头,反倒没了伶牙俐齿,只是说:“那个,过奖了,走吧——”
到前堂,果然无人找过我,其实心里早已断定玉佩是他的,但总得尽了心意,落不下话柄才对,于是回身掏出玉佩交到身后他的手中,便吩咐伙计备点饭菜,我要在这大堂里用饭。
“姑娘,请能容在下请姑娘这一餐,以示谢意。”乐陶紧跟着我也坐在同一张桌上。
我衡量,无论是从还了他一样贵重东西的角度看,还是普通的人情关系,请顿饭都算不得什么,以前与同学、同事之间,不也经常如此?何况午饭吃得太撑,晚饭从简。
“好。”我答应,他也不必再挪座,向伙计要了几样很清淡开胃的小菜,还有粥,便在这晕黄的堂内静等。
我心里又发起比较,无论这里点亮了几盏灯,也算不得真正的满室通亮,自己急火火赶到前堂,就是不想一个人呆在昏暗的后院厢房,在这里,我要等到梅无艳回来。
“姑娘在等那位公子?”乐陶看着我,我尴尬,我的表情有这么明显吗?
“是。”承认。
他的眼神有些闪烁,不无羡慕地说:“那位兄台好福气,出门会有人一直等着他。”
好笑,“你也不似普通人,难道没有人在等你?“
他有些苦笑,“父母早逝,家中只有一个小妹,又尚年幼不懂事,我出门一趟,那丫头直呼是被解放,没了管束,哪里会等我盼我?如果有姑娘这样一位用心人在等候,乐某倒也今生无憾了。”
他说的有多可怜似的,我笑得不无坏意:“那是你不乐意有人等你吧,以隔下的条件,只要愿意,怕不让天下女子中有一大半的倾心等待?”
女人多长情,真付了心,至死也要等的例子不甚枚举,要不怎有那“望夫石”“望夫崖”之类的?
但我没想到,他听了我的话,却是发怔,眼神黯淡地说:“天下之大,又有几人会真正知我、懂我,且能与我共鸣琴瑟?在下不需要一大半女子的倾心,只需要一位让在下倾心也能倾心于在下的人,弱水三千,只需一瓢。”
换我发怔,在这男权为霸的社会,还会有如此想法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如此耀眼,如此出众,包括像是上流社会的男人?
我有些惊讶他的话,即使放在我那个世界,名模也罢,影星也罢,商界名流也罢,政治新星也罢,但凡看起来成功的男人,或者还不成功的男人,心里早已是要紧跟社会潮流,谈恋爱起便是以女友的多少为荣,更不要说真成了家室,也少不了暗里的风流,“小蜜”“二奶”已是不争的事实和普遍的现像。
我看着他,不能肯定他说的一定是真的,但他的表情像发自肺腑的失落,仿佛他已在众人中寻找了千百度,至今仍是孑然一身。
不想触及这个话题,而且面前这位真不笑了,让人还有点不习惯,于是说:“你往哪里去想?我在等无艳大哥,只是一个人闷得无聊,想问问他一番出去有什么新鲜事情可以拿来解解闷,这其中再简单不过,哪有你牵扯的那般复杂?”
我送了他一个白眼。
他呵呵笑起来,“原来那位是姑娘的大哥,呵,认识姑娘这般久,还不知道姑娘的名字?”
他的这种问法让我对也另看一眼,这些日子也对这里的世道有些了解,许多人问名字竟也和咱的那古代一样,酸溜溜一通,尤其问女人,也会加了什么“姑娘芳名”“姑娘芳龄”之类的,而眼前这位显然在这点上出人意表,没有那拗口的儒酸。
于是坦然告之,“洛红尘。”
是坦然,我已决定在这里用这个名字,并无唬人的意思,而且会一直用下去,直到我离开。
“洛红尘——”他咀嚼我这名字,笑一笑,“很有深意,那日在酒楼也听得那位仁兄唤姑娘红尘,原来姑娘性洛。”
我再送他一个白眼,是真犯傻还是装傻?哪壶不开提哪壶!“你不说这档子事没人会把你怎么着,你把当日的偷听也拿来数说,这脸皮还真是不一般。”
他哈哈笑,“在下并非故意,是那酒楼隔音太差,怎么怨得了在下,姑娘早已忘了那事,可见姑娘并不介意,在下就是再提及也不会有什么的。”
他不傻,是聪明。我无奈,收了佯怒,也笑了。
“你说说你自己吧,不要总是来打听我。”我将话题丢回去,与太出色的人在一起,最好少接触,尤其不让对方太了解自己,目前我的定性是可以应付,但他如果越来越让人感觉良好的话,我怕自己会被吸引,不想让他问我太多。
乐陶的笑又持续地挂着,沉稳地声音缓缓传来:“在下经商,是个十足的商人。”
喔?这一点我有些吃惊,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到一点商人的影子,不,应该有一点,温和的笑,是商人该有的圆融,宝蓝显眼的上衣,是商人通常的穿着思维,要显明吸引人,有利商机……
只是他的气质,却是没有商人的市侩,眼里一片纯粹的温和与干净,与他的身份全然不附,却奇异的与他那张扬的衣饰相融,如果他是商人,也是绝对的儒商。
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问他:“你是商人,经商可顺风得意?”
如果一个商人太文气,必然不太会攻利,文人谋不了权术(权术要得是狡、狠、酷、厉,智谋与心机),文人也往往作不了太大气候的商人(商人要追逐利润最大化,有时要黑了心眼,掺了水份),所以商人多奸狡,他一身儒雅,会是个怎样的商人?
“我?”他不避讳,一一道来,“我从小随商队去海外,海外的物品多奇异,运回来赚取的差价很是可观,于是长大后自己组了商队,多年来也一直在海外,几年下来,已有些规模,凡事不须亲力亲为,有最好的帮手替我去海外打理一切,我倒有了些自在时间。”
他说得简单,我听来却不是那么回事?海外?在这一切落后的世道里,去海外,意味着得随时付上生命的危险,那百吨的巨轮尚且会沉,何况他们这里?别忘了《泰坦尼克号》的背景是真实的事件。
他从小就出海去异域,经过多少风浪,遇过多少惊险?
他说得淡淡,没有道出其中的艰辛,这一点是喜欢夸大其词和好大炫耀的男人做不出的。
“你们的商队,每年去多少人?回来时是多少?”我问,想丝绸之路中,有难以数计的人埋骨异乡。
他很惊讶,没想到我会这样问,神情变得古怪:“每年都会有人藏身海底,所以他们的薪酬是一般商旅的数倍,甚至十数倍,那是他们该得的,但却是换不回性命的。”
我听到他语中的叹气,眼里布上了阴云,他应该是难过的,从小就亲身经历过,不是站在颐指气使的角度,而是深有体会,我想他至少会是个不错的劳资,对为他做事的伙计不会刻薄,那些人为了糊口,丰厚的报酬是他们最需要的。
等等?海外?商队?
“乐陶,你告诉我,你的商队队伍是不是很大?是不是前些日子刚刚回了一次本土?是不是就在东海上岸?”
我一连串地问,心里已有了一些触动。
“姑娘怎么知道?”他也是吃惊,“乐某的商队昨日才将货物运至这流水镇,会再从水陆两处运往全国各地,姑娘真是让人奇异,这些也都逃不过姑娘的眼睛!”
怪不得昨日进镇会有一大堆骡马空背出镇,那是要回怀珠镇的。
我的脸色一定随着我的心情开始阴霾密布,如果不是没有了脚力,我不会遇上那恶婆娘夫妻俩,更不会有惊魂一晚,那一晚,不是听别人讲故事般说过去就过去了,我现在不敢一个人呆在后院客房,是那晚的恐怖经历的后遗症!
梅无艳曾说过,他是一直尾随我暗中保护我的,如果不是那场大风雨,让我走差了路,让他也追丢了我,我根本不会被扯开四肢,也不会离死亡那么近,近得一线之差!
那种环境带来的心理伤害,是不能言明的,若不是我临了一声用尽力气的大喊,梅无艳也不会在关键时刻被我的尖叫声引到屠室,那一夜,是我永生不想再回忆的恶梦,但这一切,归咎于谁?
我瞪着眼前这张笑脸,如果不是他的商队刚好从那上岸,如果他的商队小一些,给我留下匹坐骑可以拉车,哪怕是个破骡车,我也会避过那劫!
“姑娘?!”他已经发觉我的神情不对。
“天色已黑,你我男女授受不亲,还是请隔下速速离开!”我尽量控制着脾气,如果他不识眼色还赖在此,难保不成了我怒火下的灰烬。
他怔,眼神闪了几闪,但他竟然起身,微微一躬:“在下不知姑娘因何发怒,如果是在下的错,请姑娘消气,姑娘如果今天不愿意看到在下,在下先行告退。”
说罢,他笑了笑,白牙不减峰芒,眼里是谅解的宽容,脸上仍是温和一片,毫不生气地离开,上来的饭菜一口也未动。
我眼睁睁地瞪着他付了这顿饭菜的银两,再嘱了伙计另备了饮食送去他的客房,然后消失,消失前回头凝神望了我一眼。
如果他不是这么好说话,我一定不会稀罕他给我付帐,但他的笑脸,让我的冷言冷语说不出口,我只能生着闷气,狠狠的咀嚼着盘中食,仿佛要把一切怒气随着这种咀嚼,发泄发泄再发泄——。
[正文:第十八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下)]
翠微湖上,一叶轻舟,载着我和梅无艳,还有一个撑船的船家。
其实真说是一叶轻舟是有点过了,这小船有篷,不太大,舱里有桌,也不大,方方正正,只能对坐两人。
现在,我坐这边,梅无艳坐那边,不过目前没有看着他,眼睛就只盯着桌上的点心。
天微微亮时,我就起了床,因为昨晚梅无艳说要带我游湖。
真有些心动,游湖,无疑是吸引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的,可不是公园里的那一方死水,我的脑中已开始勾勒畅游山水的惬意。
早饭匆匆,吃罢坐车,直向东南方向,不多时便见一汪绿色,火红的太阳破出云彩,与大海上的日出相比,这湖上的日出就是那可爱的小家璧玉,各有美色。
车未停稳,便有人迎上来,我下车,车被一个汉子牵走,另有一人弯身躬腰,幅度很大地埋着头说:“公子来了,船已备好,请随小的来。”
难道他提前已做好了安排?心下揣测着,随他上了一条小小的船,很精致,不是黯色的乌篷,而是有红窗绿漆,粉纱垂帘,一下子显得这次出游多了些女儿家一向喜欢的浪漫色彩。
他在前,我在后,踏上船身时他似乎脑后长了眼睛,初上时水波的摇晃令船身不稳,我这边刚一打颤,那边他便支援了一条手臂,抓住我的胳膊定住了我。
进舱里,香气扑鼻,敏感的鼻子在眼睛之前已发觉了舱里有裹腹的好料。
一碟碟精致的让我大开眼界的点心呀,还有一盘海瓜子?并且有壶,壶里冒着氤氲,是热的?
我一屁股坐下伸手摸去,果然是热乎乎的暖手,手掌贪恋暖意,没有很快离开,耳中听得梅无艳的声音传来:“这些是水月城最出名的糕点,天气转凉,早饭用得太急,你未进腹多少,这些要就着热茶吃。”
他也已坐了下来,顿一顿又补上一句:“你还是先喝点茶暖暖肚。”
他的话让我一惊,怔怔地看他,他竟如此心细?
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我让他早点带我来的,他随了我,而我根本没去管什么清晨游湖是不是适宜。
眼看要入了深秋,早晚寒凉,我虽然加了件衣衫,但湖面的冷气却是比岸上强烈许多,身上也有些清冷。
于是听话地点点头,还未来得及伸手,见他已斟好一杯,推到我面前。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在这个人面前像个孩子似的被照顾了起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