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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至深处-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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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情至深处
作者:李随心

她,有着江南女子与生俱来的似水柔情。
他,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戏谑人间。
他们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彼此相识却错过。
因为上天的眷顾,多年之后,他们重逢而相恋。
无奈,他们不是彼此的终点,而是路过的人。
情至深处,这世上总有一个人,你爱了他那么久,
到最后,却舍不得跟他在一起,
因为你知道,他值得拥有更好的爱情。
若无遗憾,又怎会显得铭心刻骨。
或许,释怀过去,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归宿。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宇潮林鸢 ┃ 配角:傅敬言单如冰 ┃ 其它:舍不得遗憾情怀


☆、第一章 少男情怀

?  他,总是一副对任何人都漫不经心的样子,直到遇到她,触动了他心底里最柔软的部分,然后滋生蔓延,难以自持的,那种潜在的痴迷终是幻化为对她的情有独钟。
  几乎每一个男孩子,在他的校园时代,都会至少有那么一个愿意为之而魂牵梦绕的姑娘,如果足够幸运,那个姑娘会是他的初恋,然后他们天真得觉得对方会是自己的天荒地老,可最终,他才残忍得发现,这个姑娘也许终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新娘;如果没那么幸运,这个男孩只能孤单得在自己的世界中,偷偷窥视着这个姑娘的一颦一笑,直到这段情愫被时光掩埋,然后悄无声息得堆积成一个衣冠冢,来祭奠他年少时光的点点痴念。
  而他,杜宇潮,既非幸运,更非不幸。
  自小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极其拧巴的人,是矛盾的产物,而他将这种“拧巴”简单得归因为遗传学。他的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而母亲却来自曾被誉为东方巴黎的上海。表面上,他看上去玩世不恭,骨子里透着北京爷们的“不羁”;而内心,却是出奇的细腻,举手投足间都会夹杂着上海男人的“诗意”。在他的眼中,父亲一直都在行色匆匆的忙碌着,父子间的促膝谈心倒是犹如施舍一般;而他对母亲的印象更加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她生前是极讲究的,从衣食住行到言谈举止,都是精致而优雅,有些方面甚至到了近乎执念的地步,譬如她只会穿一个牌子的衣服,只读一个人的著作,很多年后,他才知道母亲如此钟爱的这位作家也是个充满悲情的上海女人,那作家的名字叫张爱玲。
  有段时间,他企图从民国时期的孤岛文学中寻找母亲的影子,因为在那里,有各式各样的上海女人,他坚信总有一个女子身后藏着母亲的轮廓,久而久之,他察觉到那轮廓已从窗前的明月光,嚼成了一粒饭渣子,从胸口的朱砂痣,拍成了一抹蚊子血。
  他也会在假期的时候,搭乘前往上海的航班,感受着曾经属于那里的十里洋场和纸醉金迷。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对温柔婉约的江南女子,尤其是上海姑娘,有着近乎疯狂的痴迷,他总觉得,她们与生俱来的柔情似水是与他朝夕相对的北方姑娘大相径庭的,在他看来,北方姑娘总透着一股泼辣劲,跟他是针尖对麦芒,而江南水乡的女子则能够以柔制刚。
  16岁上高一的那一年,他终于遇上了这样一个南方姑娘,她不再是那个只能从书中走出的幻像,而是真实得坐在他的旁边,并且与他只隔了一条“三八线”的距离。
  因为他们都在班中算的上是身材高挑的人,所以坐在教室比较靠后的位置。
  他对她最初的印象就是她肤如凝脂,吹弹可破的脸颊,仿佛是跟雪一样的白,可又不是单纯的白,而是还掺着些绯红,还透着股瓷器的光泽,她的头上扎着马尾,走起路来从后面看去,那马尾随着她前行的身躯左右摆动,极富韵律。
  起初,他并不知道她的归属,只是单纯的猜测她应该不像是个北方姑娘,后来,他是从老师的点名册中偷偷看到,从而证实了自己的论断。她的名字叫林鸢,她是浙江南浔人。
  他是第一次听说“南浔”这个地方,他是个有些偏重理科的男生,和大多数男生一样,地理学得并不好。但是为了她,他竟去了图书馆,查阅了所有有关南浔的资料,他得知了这是一个距离上海大约有153公里,从上海乘坐长途客车需要2。5个小时的江南古镇。
  它是一座水墨之城,风细水软,旧影依稀,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孕育出了像她这般水做的女子。
  对她,他总是不敢太过亲近,更不忍与之疏离,所以只能是若即若离,就如同他不愿对这世上的一切事物表现出过多的执着,遇到了甚是欢喜的东西,总想在彼此之间留有清淡的余地,可能是因为近乎可怜的自尊,仿佛若是被拆穿了,别人就可以任意践踏,或者是他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不愿做先讨好的那个人,也可能是因为执者失之,所有的联系终将都会有一日分崩离析。
  只是万万没料到,即便他如此小心翼翼,还是难以逃脱有一日,终会没了她的消息。
  在他17岁的那一年,那个时候,离北京奥运会开幕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国人民都在翘首企盼这个万众瞩目的大日子,而他们却还在校园中奋笔疾书,备战着还有不到1年的高考。
  即便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即使那时早已到了暑假。
  下课的铃声响起,结束了上午的两节大课,这铃声犹如解放的号角一般,拯救着讲台下学生们的大脑中枢皮层,老师也在解答完学生问题之后,便迅速回到了装有空调的办公室,贪图享受着片刻的凉爽,只留下身后满是字迹的黑板。教室瞬间从安静到喧嚣起来,然后更是燥热无比,虽然顶上的所有吊扇都在顺时针疯狂的旋转着,可依旧缓解不了教室中的那股浮躁。
  他看到坐在前排的章大森转过身,用一本正经的态度向林鸢讨教着方才老师讲过的那道立体几何题,可眼神却直勾勾的窥伺着她有些□□的脖颈,若是林鸢再添加些俯身低头的动作,顺着脖颈延伸而下的酥胸便会若隐若现,这是正值青春期的男生每到炎炎夏日便会拥有的特殊“福利”,谈不上猥琐,却让他多少有些生恶,更令他气急败坏的是,林鸢却对这一切无耻的伎俩浑然不知,继续耐心的讲解着那个无关痛痒的数学题。当然,这气急败坏中多少还夹带些醋意。
  章大森这个人,虽然人人都觉得他长得一副憨厚的外表,可杜宇潮却不以为然,当然这带有强烈的主观臆断色彩,他有时会不知不觉把章大森当成假想敌,所以,当他看到这个鄙陋卑劣的眼神时,他觉得他的瞳孔中到处都充盈着贪婪的欲望,总是有种想要抡起胳膊朝他挥拳的冲动。
  可是冲动归冲动,他一向以他的自控能力引以为傲。他冲到讲台上,拿起板擦,摩擦着黑板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也算是将这满腔的燥热和怒气挥霍掉,当然,还有一层原因,他知道林鸢只顾着给章大森答疑解惑,还没来得及抄黑板上的笔记,他总是喜欢和她对着干,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她的注意,让她的眼中也住着他的模样。
  他回到座位上时,章大森已回过头去,极力掩饰着刚才觊觎春光的喜悦。
  而林鸢正如他所料的那样对他说:“杜宇潮,你怎么把黑板擦了,我还没抄完笔记呢!”她一直都是连名带姓的叫他,语气倒是没有埋怨,只是用着很温婉的声音,还透着些有气无力。
  他本想趁机讽刺她因为只顾着和别人聊天,没抄到笔记怨不得别人,可话到了嘴边,却因为林鸢眼神中夹带的楚楚可怜,削弱了这句话的杀伤力,最后脱口而出的竟是:“今天我值日,待会老师上课还要用黑板呢。” 
  “可是现在是中午休息时间,还有1个钟头才上课呢,用不着这么快就擦掉了吧。”她并不想争辩什么,可明明他交代的理由缺乏说服力,总是想刨根问底,探个究竟。
  他见她有些焦急,便将自己的笔记递给她,态度傲慢地对她说道:“那我把我的借你抄?”她刚要接过,那句“谢谢”还含在口中,他却突然改变主意,收回了笔记,像一个欲要恶作剧的孩子一般,对她说:“你叫我三声帅哥,我就借给你。”
  他确实有着一副清俊帅气的容貌,对此,他从不谦虚,甚至有些到了自恋的地步,他也算是班中很多女生心中可望而不可即的那座高山,只不过有时恬不知耻的自负确让这种实实在在的潇洒不羁大打折扣。
  林鸢对于这种略带挑衅的要挟,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怒气,冲他瞪眼说道:“我叫你三声大爷。”“大爷”这两个字本不是她所理解的,来到北京两年,耳濡目染着属于这个地方特有的腔调,她反正是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已经超出了它本来的意义,并且是带有贬义的。她也知道那韵味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来的,最多只是形似而神不似,所以从她嘴里说出来,那份刻薄和恶毒也相形见绌了。 
  本是一句玩笑话,却是以恶语的攻击收场,他只是想看到她受欺负时的不知所措,却没想到最终却是激怒了她。可他也绝不能低头认输,将手中的笔记往桌子上重重一拍,说道:“靠,你爱抄不抄。”然后,起身走出教室,去外面透气。
  他边在楼道的走廊中极速行走,边在口中念叨着:“靠,今天的火气怎么那么大,大姨妈提前来了吧……”想到这,他猛然停下了脚步,举起左手掐指一算,回忆着方才林鸢说话时的气若游丝和小腹上轻按的手臂,还有她整个上午似乎都不愿离开座位,似乎明白了什么。
  虽然是暑假间为准高三生的加课补习,学校也贴心的在食堂中开设了几个窗口,他本想去那里吃午饭,却不经意间走到了超市门口,思索了片刻之后,还是走了进去。对于女生的生理周期,他这个年龄的男孩早就甚是了了,女生在这段时期的忌讳,他也懂得颇多,比如要喝热水,比如不碰凉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在一个暖水袋前驻足,也许是因为林鸢刚才的表现充分说明了她在痛经,或许是因为那个暖水袋上印着的那只粉色小猪可爱到让他想起了林鸢,再也许是因为那只小猪下面浅浅得印着一句英文:I LOVE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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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无与伦比的美丽

?  回到教室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这或许是跟屋中的闷热有关,亦或是觉得这里面太过压抑,所以即便是已经在食堂吃过饭的学生也不愿过早的回来,食堂里面的空旷也算能提供些许的凉意和解脱。
  趁林鸢不在,他将暖水袋和她未抄的笔记摞在一起勉强塞进了她的书箱内。他总是这样矛盾着,给予着不露痕迹的关心和说着言不由衷的言语,倒好像是她若是看出了他的心思,他就会无地自容,可有时,他又会嗔怪她愚蠢得茫然不知,或者担心她只是装作不知。
  他俯身将那些东西放进去后,正准备起身之时,视线扫过了她坐过的椅子,上面渗着星星点点的血迹,那椅子是浅棕色,人造板制材质的,一眼看过去,还是相当明显。然后,他的洁癖便开始发作了。
  他从来不觉得有洁癖会是一种病,反倒以有这样的癖好而感到自豪,他认为自己只是太爱干净了而已,这没什么不好,也许,这也是遗传自他细致讲究的母亲,因为父亲在他的印象中,是个粗糙的人。
  只要是他视线所及的范围内,他不允许有任何不洁的地方,若是不幸被他看到了,他就会不惜一切清理掉。正如现在,他从书包中掏出湿巾,准备擦拭那块斑驳的红印,正要贴上去时,他似乎意识到这种做法的不妥之处,便皱起了眉头:毕竟他是一个男生,帮一个女生清理血迹,多多少少有些跌份儿。
  于是,他收住手臂,佯装视而不见般转身欲离开,可脑海中的那块殷红似乎愈加的昭著,然后逐渐开始弥漫开来,氤氲至整个椅子的表面,进而向外溢出,势头从一开始的缓慢到越来越凶猛。他闭上了眼睛,猛烈得摇着头,仿佛是可以用这种方式来阻止着无边的遐想,却发现仍是徒劳无功。
  他暗自嘲讽自己:“杜宇潮,你真是上辈子欠她的。”
  于是他一不作二不休,先是深呼吸了一口气,接着环视四周,确认无人之后,又一次得将湿巾对准了那块惹他厌烦的一抹红色,他反复得在上面摩挲着,认真而仔细,好像是对待敌人一般,不允许有任何漏网之鱼。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低头的视线中又多了一双帆布球鞋,顺着这鞋将视线向上移动,他看到了一张白皙的脸庞,带着一些错愕和不解得盯着他。
  他内心紧张却要强作镇定,世上最尴尬之时莫过如此,此时若是能有个地缝,他杜宇潮肯定会毫不犹豫得钻进去,只可惜,这样暧昧的场面,他还必须装作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说道:“看什么看,没见过有洁癖的人啊,像你这么邋遢一女生,将来哪个男生栽在你手里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林鸢原本打算去卫生间投抹布来擦椅子上的血迹,回来时却看到如此触目惊心的一幕,结果还被眼前这个自称有洁癖的人奚落了一番,她的神情由错愕转而变为了愤怒,说道:“杜宇潮,你不挤兑我心里难受是不是!”
  他的怒火中烧,却没有在她面前发泄,最后终是带着满腔的愤慨离开了教室,因为他接下来要抓紧清理的,就是自己的双手。
  下午的课是英语,被学生看作是缓解脑疲劳的最佳时间,上课的时候,不需像数理化那样需要一直紧绷着精神,不敢漏听任何一个环节,而是呈现出一种松散的状态。而老师也深谙这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在不影响其他同学的情况下,这种松散是可以被接纳的。
  而他和林鸢便在这样松散的气氛下,进行着诡异的冷战。其实在以往这样的课堂上,他们偶尔是会用彼此间的交头接耳,来驱赶时间的漫长和无聊。而现在,他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的样子,将课本翻到了老师讲解的页数,英语是他最擅长的科目,在他看来,本就烂熟于心的东西必然不需要对此太过专注,于是他跟着听了几分钟之后,便开始将头埋在书本中,本想小憩一会儿,却是心事重重。
  他将头转向左边,偷瞄着同桌的林鸢,一旦发现她的一个异动,他便将头转回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经过了几次的头部运动,他再也按捺不住,终是掏出了手机。
  打开之后,惊喜得发现一条未读信息,是林鸢发来的,这样写道:“谢谢你的暖水袋和笔记,不过这么热的天用暖水袋是会捂出痱子来的。”
  他看过后抿嘴傻笑了一下,不知是因为这次是她率先打破他们的僵局,还是因为自己送出了一件如此有失考虑的东西。他反复揣摩措辞,双手放置在书箱中,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在删改了许多遍之后,回复:“我就是觉得暖水袋上的那只猪特别像你,所以才买的,还有笔记抄完记得还我。”
  他总是这样故意气她,说着她不爱听的话,一想到林鸢看到短信后嗔怒的表情,他就更是尤为得意,仿佛有着超乎寻常的成就感,生活也多了几分趣味横生。
  没过多久,他又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写道:“知道了,自恋狂。”
  他很快回复:“谁是自恋狂?”
  这次他等的时间颇长,但他听到旁边快速按压键盘的声音,便猜想着这一定是一条不算简短的短信,结果当他手机震动的时候,果不其然:“趁我不注意,把我手机通讯录里面你的名字改成了帅哥,你不是自恋狂是什么?”
  此时,课间铃声响起,他终于不必靠冰冷的通讯媒介来与她沟通,干脆直接问她,用道貌岸然的语气说:“我把你手机通讯里的名字改成什么了?”
  “帅哥!”她以为他又要强词夺理,便一字一顿大声回答,不料却单纯得落入了他设的陷阱。
  他更加高喊着应了一声,说道:“你还差我两声。”
  他就是喜欢听到从她口中说出的赞美,即便是因他略施小计,也胜过旁人由衷的夸赞,好像是在他心中只有她的赞美才最是权威,只有她的夸赞才会让他眉开眼笑。而她掉入他的陷阱后懊恼受骗的表情,更是让他沾沾自喜。
  暑期的补课,放学时间是下午5点半,跟冬季不同,那时的天依旧是明亮的。因为是女生的特殊时期,虽然平日里林鸢都是骑着自行车上下学,而这几天,她要乘坐公交车。
  她走到了公交站,却发现了他也在那里,他默默站在她的身后,可她不喜欢,因为她裤子上是有血迹的,还好校服裤子是深蓝色,再加上她又将长袖的校服外套穿在了外面,那长度足以挡住那抹不堪。可是站在她身后的他,倒让她觉得这身后的秘密全都让他一览无余。于是她转过头,可他却立即又睃到别处,口中还有节奏得吹着口哨。
  她又将头转了回去,在等公交车的这会儿功夫,她从书包里拿出了随身听,这样后方传来的口哨声就不会再时时提醒着她,他在她后面。
  汽车到站,林鸢先上了车,他也跟着她上了车。上车后,她先买好了车票,他依着她的样子,也要买车票,发现翻遍了自己的口袋,却找不到一分钱,他尴尬之极,却不想开口跟她借钱,只好嘴硬说道:“林鸢,今天那个暖水袋的钱你还没还我呢。”
  她恼得面色铁青,可还是从口袋里掏出20块钱,拍在了他的手上,气冲冲得说道:“不用找了。”
  她不敢在座位上坐下,担心血迹又沾染到了椅子上,她找了一个空挡的位置,扶着头顶上的栏杆站着,他也扶着栏杆站在她的左边。他们一直都没有说话。
  她双耳都戴着耳机,他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歌,能让她如此全身心投入得听着,他甚至有种冲动想要将她右侧的耳机摘下戴在自己的右耳上,可逐渐抬高的右手还是悬在了半空。
  此时此刻,一个急刹车让她由于惯性的作用,不受控制得向着他的方向倾倒,他虽也向前倾着,可对她出于本能的保护,让他极力摆脱着惯性对他的约束。他的右臂不自觉得搭在了她的肩上,只是想要将她扶住,没有半点投机取巧之心。
  她看向他,白皙的脸颊上透着微微红晕,他匆忙躲避这双灵秀的眸子,将搭在她右肩的手臂顺势抬高,干净利落得将她戴在右耳的耳机摘下,然后如愿以偿得戴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随着司机的咒骂之声,车子又重新启动。她立正站好,扶着栏杆,就着耳机的长度,缓缓向他靠近。
  流行音乐中他更中意摇滚音乐,觉得只有弹着吉他歇斯底里的呐喊才称得上是快意,可是耳机中回荡的是一个他并不熟悉的声音,而且是略带小清新的曲风,但是那歌手的声线却是有着较高得辨识度,发音也是极其清楚,不用看着歌词,也能清晰得听出歌声唱得也是同样发生在夏天的故事: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你若担心你不能飞,你有我的蝴蝶。
  很多年以后,杜宇潮才知道那歌声是出自于一个台湾乐团,6个文艺青年高材生不约而同的走在了一起,在他们所创作出的音乐中,无论怎样的情绪裹挟着你,总能够找到契合的歌词直抵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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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失的她

?  在公交车上,他从与林鸢共用的半只耳机中,第一次听到了这样的歌声,起初他觉得那乐队主唱的声音似乎过于阴柔了些,跟他所喜的摇滚是相去甚远的,可久而久之,当歌曲中的某一句话不偏不倚得撞击着你的内心时,才知道那声音是沁人心脾的,是需要经过日积月累的沉淀,才会有的沉醉味道。唱到动情之处,你会不自觉的与之哼唱,脑海中浮现的是青葱岁月,那过往中有年少的遗憾,也有珍贵的情怀。
  两个人并肩听着歌,一直到汽车停靠在她要下的那一站。他也下了车,一路上不发一言地继续跟在她后面,她也没有最初被跟着时的尴尬,反而习惯了这一路的追随,那让她感觉到更加舒服,更加踏实。此时一前一后的他们,都是心照不宣的。
  她在一处旧的居民楼前驻足停步,然后转过身,对身后的他说:”我到家了。”那声音是急促的,腼腆的,她刚一说完,就跑进了楼梯口,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低头浅笑着,心底里涌出的是蜜糖的甜。
  他跟着她回家,只是想帮她挡住身后的潮红,即使那丝毫不明显。
  转天上课的时候,他旁边的座位一直是空荡荡的,心头也随之空落落,几乎一整天都是坐立不安的,看不到她时心头是一团乱麻,上课时的心思自是已飘到了九霄云外,他第一次尝到了惦记一个人的滋味,那就像被人在自己的心中引出了一条绳子,那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着你,心虽然不自由了,但也有了归属,让他甘愿被她牵着。
  他从未觉得课堂上的时光竟是如此的漫长,度日如年一般,他想给她发一条短信问她为什么没来上课,却在发送键上犹豫了好久,不是因为他难为情,而是因为他大概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恐怕这答案会让她难为情。
  放学之后,他飞速的跑出教室,在校门口打了辆出租车,按照昨天的公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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