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发个微信去地府-第2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吸引当代青年
这首《唱脸谱》是一首京剧与流行音乐相结合的戏歌,歌词明快朗朗上口,几乎让人过耳不忘。
李若凡是一个人奋笔疾书有些无聊,就随口把自己喜欢的这首歌哼了出来,不过在孟冬的心里却是另外一种想法了。
孟冬骨子里面是极为骄傲的,那时候的所有京剧名家很奇怪约好了一般都攒劲的想把京剧做到极致,做到尽善尽美。越是圈外人骨子里看低京剧演员,他们就越是要用唱念做打彻底征服甚至碾压那些看不起他们的心思。
但孟冬无疑又是极为敏感的,她自然是认为这个是在她现在怎么也看不透的李若凡的原创歌曲。可是他是也瞧不上京剧的吗?不然他为何要去写话剧呢?
孟冬有些赌气的加重了敲门声,李若凡手忙脚乱的把手机先揣进了口袋。
“京剧就这么不入你的法眼啊?就你的话剧跟上时代赶上潮流?”
李若凡没想到自己还真是无妄之灾,替《唱脸谱》背了一回黑锅,但也知道这个是解释不清的,越描越黑。
“我是瞎唱着玩的。京剧可是国粹,”看到孟冬明显不信以为自己忽悠的眼神,李若凡慌忙转移话题道,“我可是正想着专门给你写个适合的角色呢!”
孟冬将信将疑:“真的?可是,你不是让方水柔去上海找阮玲玉过来演鲁四凤吗?先前你还许了这个角色给宋家大姐呢!”
李若凡有些好笑,女孩子的心思深着呢。不过这才像是冬皇本色,曾经的孟冬晚年一个人其实过得很潇洒。真正的民国奇女子并不需要依附男人存活。这样的奇女子自然还有张爱玲,林徽因和陆曼。也就是民国那样的思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时代才有这样的奇女子。
其实《雷雨》的剧本李若凡已经抄完了,现在抄了一大半的是《金锁记》,根据张爱玲的同名改编的。
《金锁记》被中国旅美文学评论家,教授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史》中誉为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
傅雷盛赞,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美之作,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当然,李若凡主要考虑的是目前的北平,先推出这样的两出话剧显然更容易让观众接受。而《日出》殿后,最后拿出《茶馆》用最优美的京派收官。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
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李若凡笑着给孟冬讲了金锁记的故事,问道:“你想演双还是长白?”
孟冬有些不服气:“为什么不能是曹七巧?”
李若凡微怔:“好,我就让你挂头牌。不过你要是演砸了,我可就要破产啦!”
孟冬道:“别瞧不起人!我在上海大世界什么没唱过?又不是什么大姐,七巧的出身低微,不过女人,不都是很可怜吗?孙师傅曾经和梅先生一时瑜亮的刘喜奎,稀里糊涂嫁错了人,现在都没人提起了!”
VIP卷 第七百五十一章票选四大名旦
北平《顺天时报》年月开展投票选举京剧最佳青年演员活动。选举结果:岁梅兰方当选为男伶大王,岁的刘喜奎当选为坤伶大王,岁的尚小云当选为童伶大王。
这也是梅兰方被誉为伶界大王的缘起,其实北平并没有真正评选过京剧四大名旦,这个说法是天津的《大风报》创刊号由个人撰提出的,没有经过真正的票选。
不过李若凡决定弥补这个遗憾,自然,当他来到宋府的时候,看到《京报》和《北洋画报》都过来凑热闹,反而对这个赌局不是特别上心。主动提出由他即将创办的若凡影视特别赞助。
就当是提前为公司做个广告吧。
看到面前的《京报》主笔邵飘萍坐在自己面前,想想这位思想进步的报人明年就会死在少帅父子枪下,很有一些不真实感。
李若凡知道《北洋画报》对京剧特别是梅兰方的热爱,笑道:“《北洋画报》的报头之下,每一期都刊登一幅人物肖像,这点尤为让人激赏。我建议评选四大名旦可以把北平的著名旦角先刊登出来预热,候选人可以在十位左右,然后两家报纸同时刊登选票,最后结果出来,全部选中的我们抽取幸运奖,奖品全部由若凡影视赞助。”
《北洋画报》主编王小隐眼睛一亮,这个在后世的惯例现在却是极为新鲜的创举,他其实是被南国社邀请过来的。
本来听到史云嘴里描述的狂妄之徒竟然异想天开要和南国社打对台,他是带着看笑话的心思过来的。但现在?
作为刚刚办刊不到一年的独树一帜的画报,想在众多的报馆之中脱颖而出,自然是需要创意和眼界。四大名旦评选无疑是个很好的切入点。
李若凡笑道:“当然,后续也可以评选四大须生,四大坤伶,都由若凡影视一力承当。”
邵飘萍笑道:“让人眼前一亮,果然英雄出少年,不是猛龙不过江啊!”
蓝雨轩和宋韵婷本来是躲在二楼窃窃私语的,但是因为来的宾客中有一位大名鼎鼎的名媛陆小曼,两人也就有了借口,施施然坐在沙发上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这位现在还是王赓妻子,却和徐志魔出双入对的民国女子。
当然,陆小曼在今年年底就会离婚,作为画家,剧作家和翻译家的陆小曼,蓝雨轩其实并不陌生,因为陆小曼的英水平很高,被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聘用兼职担任外交翻译,自然是熟悉的。
徐志魔也在,他虽然是新月社的创建人,但也加入了南国社,这一年的徐志魔可谓春风得意,早已经从被林徽因拒绝的阴影里面走了出来。
他的新诗写的确实好,被广为传唱,还应胡适之邀请,担任北大教授。很少有人知道,金庸是徐志魔的姑表弟,琼瑶是徐志魔的表外甥女。
当然徐志魔今天过来不是因为对李若凡有什么好奇,他没那么无聊,南国社更没那个心思,哪怕是史云添油加醋。
现在值得徐志魔仰望或者平视的都是后世学史上面赫赫有名的新化运动的主将,像梁启超啊,胡适啊,闻益多,梁实秋这些学贯中西的大师。
陆小曼对昆曲京剧都是谙熟,而且是票友能演。她去年翻译了意大利戏剧《海市蜃楼》,认识徐志魔之后准备合著一部话剧《卞昆冈》,一方面是乘势认识一下宋平安,想借他的剧院排演,自然也是性格爱玩,不喜欢呆在家里。
那时候没有网络,也没有卫星电视,人的娱乐活动其实是不多的。当然她又不喜欢出去工作赚钱,自然得有人养着,还得养得起。
民国女子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大多非常有天赋,可谓棋琴画无所不极,但偏偏自己并不觉得这是多了不起的事情。
这个时候徐志魔每月教授的薪水大洋,又是徐家独子,恋爱就得花钱,暂时还是不觉得大洋入不敷出的。
但陆小曼接触的都是真正的上流社会,花钱那是大手大脚惯了,由奢入俭难。
这时候普通人家一个月的粗茶淡饭有五块大洋就足够了,但陆小曼五百都觉得有点少,住豪宅,请佣人,出门打车,跟刘海粟、陈半丁、贺天健学国画,说白了,她的爱好都是无底洞。
后来徐志魔飞机失事之后,翁瑞午四十年间对陆小曼有求必应,每逢阮囊羞涩,甚至变卖祖上传下来的画古玩,在陆小曼年老色衰之后翁瑞午仍侍奉不改一直到年自己病逝。
翁瑞午可是户部、工部尚、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龢一脉,广西梧州知府翁绶祺的公子,所以遇到腐女一般人还真供养不来。
不过现在的人真是没有资格指责翁瑞午和陆小曼的,刚刚丧夫的时候,陆小曼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还得照顾没有成年的表妹一家三口生活,一直病痛缠身和所有开支都依赖翁瑞午,假如对照阮玲玉遇到的那个公子哥,高下立判。
女怕嫁错郎,这句话任何时候都不过时。有几个女子,特别是美女,能遇到真心珍惜她一辈子,在她白发苍苍仍然与子偕老不离不弃的男人?
李若凡有些不服气,作为一位穿越者,可不能跌了穿越者的份!
他可不是会一直呆在民国的,万一哪天回到,和家人吹嘘自己遇到了徐志魔什么的,可是人家根本不拿正眼瞧他,关键是我可忍妹不可忍,连宋韵婷和蓝雨轩都是满眼小星星的仰慕状!
其实蓝雨轩和宋韵婷看到徐志魔陆小曼的情形也就大致等同于后世粉丝看见鹿含大幂幂的样子。
这时的徐志魔已经不需要主动投稿了,都叫约稿,还得看心情,对报纸来说,恨不得预支稿费才好。
王小隐笑道:“徐先生可是我的偶像啊,北洋画报的冯武越先生本来是让亲自上门拜访的,想刊登您的小影。还有陆小曼女士,今天真是双喜临门,想请不如偶遇,您是昆乱不挡,您扮的玉堂春就是俞振飞和梅兰方都夸好呢。”
这个倒也不是王小隐一味吹捧,陆小曼曾经在北平参加过好几次赈灾义演,唱的青衣是轰动四九城。但她父亲是北洋政府税赋司长,最多让女儿玩票唱个堂会,是不可能下海的。
年的时候,梅兰方先生赴日本访问演出,小曼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写了封信给梅兰方,请他代为买些日本宣纸。
当时陆小曼在上海画院,不时有人要画。因为种种原因,好的宣纸很难买到。能买到的宣纸吸水性又差,画了之后,要等好长时间才能乾,再可画,很费时间。陆小曼画国画喜欢一气呵成,而日本宣纸乾得快,适合使用。
不久,梅兰方从日本访问演出回来,没几天,梅兰方特地请了他的秘,将两百张日本宣纸送到陆小曼家。并说:“梅老板说了:两百张宣纸请收下,款就不必付了。算是仁兄送小曼贤妹一份薄礼。望贤妹保重身体,多多作画。”
那个时候的友谊啊,羡煞,往日不可追。
徐志魔矜持的笑道:“说来惭愧,虽然也出了两个小集子,但看到闻益多先生的诗,我简直是当头棒喝啊。”
新诗的式微可以说和当年新月社的灵魂人物,闻益多和徐志魔的过早离世有很大关系。自由诗打败了格律诗,独占鳌头,但瘸腿走路自然是越写越不像诗,诗也就死了!
史云虽然自诩为风流倜傥,但就是缺了才华。当然他是把徐志魔当做偶像的,很想自己也能写出个《再别康桥》或者《雪花的快乐》,简直是桃花朵朵开的无上杀器。
。
VIP卷 第七百五十二章 粉丝
李若凡笑道:“那我也算是闻益多先生的粉丝了。”
李若凡虽然一身法术被盘古开天镜和混沌归元镜联手封印,但他作为修士,又是从2016而来,身上自然有一种超凡脱俗的飘逸出尘。
陆小曼有些好奇:“什么是粉丝?”
李若凡笑着解释:“英语里面有个单词叫fans,是运动、电影等的爱好者们的意思,翻译成中文正好谐音就是粉丝。譬如喜欢梅兰方京剧的,梅先生字畹华,那些梅党就是华粉或者梅粉。像我喜欢闻益多的《死水》,我就是多粉。”
陆小曼仰脸笑道:“这个说法倒是有趣,梁启超先生的超粉,胡适先生的胡粉,志摩你的就是摩粉了!”
说着说着陆小曼禁不住抿嘴笑了开来。
真要说起来,陆小曼没有林徽因那样眼睛特别有神,就像人间四月天一下抓住你的灵魂。不过陆小曼是一种带着慵懒的美,或许这就是迷住徐志魔的原因吧?
宋平安端起茶盅示意,眼睛不经意的瞧了一下女儿,有些担心徐志魔的那些韵事。文艺青年是最容易喜欢上偶像的,写新诗白话小说的那几位领军人物,谁没有个红颜知己?
徐志魔摇头失笑,他的英文不是一般的好,自然只是把这个当做文字游戏而已。
李若凡也不说破,能够让粉丝一词提前出现,而且两位大报的主笔都在,写个花边的话,以后自然粉丝就是他的首创。
李若凡笑道:“我因为喜欢闻益多的《死水》,有所感悟也胡诌了两句,只是太短,也不知算不算是诗?”
徐志魔轻笑不语,还未开口,史书云抢答:“不想李公子还是全才,也说出来让我拜读一下。”
在他看来,肯定是李若凡想要卖弄文墨了。这时倒是有些窃喜,在心底嘲笑李若凡不知道藏拙。
李若凡笑道,诗的名字叫做《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史书云哈哈笑出声来:“笑死我了!李少爷你还真是,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要是这样的大白话也叫诗,那我随口都能写出几百首来。”
要说《一代人》咋一看还真是如史书云所说,诗中出现的意象都是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现象:黑夜、眼睛、光明。
但正因如此,使得这首诗歌具有了深思的魅力。两句新奇的组合,看似相悖的转折,蕴含着奇妙的合理性。
宋韵婷咀嚼着这短短的两句诗,粗看似乎很是明白简单,但却让人过目不忘,只是默读了一遍,就像是刻印在心扉里。
但是有当下风头无两的徐志魔坐在这里,而且看到诗人微微皱起了眉头,有些担心起李若凡来。
究竟什么才是白话诗,或者说什么才是诗,其实是很难有一个公认的解释的。
邵飘萍和王小隐无疑都是见多识广的主笔,虽然未必能写,但鉴赏水平却是很高的,每天接触到的各类稿件是个海量,这和熟读唐诗三百首,至少识得好坏诗是一个道理。
现在的中华,军阀割据,内忧外患,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一代人不就是无数仁人志士怀揣理想,寻找光明的最好写照吗?
含蓄而言简意赅,邵飘萍开口道:“好诗!”
刚说完却见徐志魔也异口同声,邵飘萍笑道:“还请志摩先为解惑!”
徐志魔笑道:“说起来,这简直就是《死水》的浓缩精华,《死水》意犹未尽处尽在这两句里面!情,景,理交融,但又不露痕迹,匠心独具,宛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减唐人高妙!”
王小隐笑道:“很有宋诗哲理诗的余味,可以和只缘身在此山中并读!”
邵飘萍道:“黑夜和黑色的眼睛很奇妙的组合起来,一个转折道出更为深刻的悲剧意味在于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敢于叛逆黑夜,寻找光明的精神,恪守,所使用的武器——它竟然是黑夜的派生物,这似乎预示了这种寻找势必又会陷入一种新的悲剧之中。”
史书云瞪大了眼睛,嘴边可以塞进一只鸭蛋。就这在他看来狗屁不通的诗,竟然被说成了经典?是我不明白,还是这民国变化太快?
徐志魔笑道:“下期的《现代评论》就缺这样的一首好诗开头啊!封面也直接就刊印这首诗了!”
邵飘萍笑道:“我可是也准备刊发这首佳构呢!”
徐志魔笑道:“我另外给你写一首!”
王小隐笑道:“那我的可怎么办?”
史书云眼珠一转,笑道:“没想到李大少深藏不露啊!俗话说好诗成双,《京报》和《北洋画报》你可不能厚此薄彼,至少也得再拿出两首和《一代人》差不多水平的。我可是知道你话剧都是现场创作的!”
欧阳书同急道:“那能一样吗?就是再厉害的大诗人,也不可能一写就是佳篇!”
史书云笑道:“志摩郭莫若或许不行,但李大少肯定行!你瞧,这小黄鱼都拿来了,这样吧,我这是刚刚淘腾来的雍正年间青花白的鼻烟壶鼻烟碟一套,按现在的行市,至少价值三千元。李大少也让我开开眼如何?”
说着史书云真的从兜里取出两个小物件来,请宋平安首先把玩鉴赏。
宋平安拿起鼻烟壶凑到鼻子尖深嗅了一口笑道:“鼻烟壶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所制最佳。这可是真正的七十三,八十四啊!最难得的是有壶有碟,一套极为罕见。五千我都收了!”
史书云笑道:“伯父果然是慧眼如炬!只要李少爷现场创作出两首能让三位内行赞不绝口的新诗,这鼻烟壶碟就归李少爷了。当然了,我听说李少爷可是在上海一直捧着一位坤伶的,听说还带到了北平,这诗?不会是请人代笔的吧?哈哈,我就是说着好玩,李少爷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李若凡似笑非笑道:“我写得出如何,写不出又如何?”
史书云笑道:“看李大少说的,多见外啊!写不出,这话剧的赌注自然照旧,这见证可都在呢,上了报纸,我可不相信李大少会在乎这点金条。再说放在伯父府上我还不放心吗?不过我也得去十里洋场撒个几百大洋征求一两首好诗回来。要是写得出,那李大少可了不得,堪比七步成诗的曹子建,这彩头我双手奉上!”
VIP卷 第七百五十三章 笑纳
李若凡心想这位史云虽然纨绔,倒是很会说话,暗暗挑拨了一把,写得出就是盖过了徐志魔郭莫若?写不出直接就差明说代笔了。
代笔自然是代笔,不过是帮未来的诗人代言。
鼻烟壶李若凡在后世的拍卖会上见过,似乎民国仿制清三朝的都老贵了,这雍正年间的青花,带回去发了笔小财啊!
李若凡沉吟不语,宋韵婷有些着急,不忿的瞧了史云一眼。但偏偏徐志魔和两位主笔都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一副看戏的样子。
可以说在诗歌上面,徐志魔是不服任何人的,当然他的新诗也确实是可以流传下去的经典!
但李若凡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团队的力量,这就像围棋第一人柯洁和阿尔法狗对弈,输也不冤枉。
史云笑着起身把鼻烟壶碟塞到李若凡手里道:“两首短诗,李大少还不是出口成章?我用怀表计个时如何?咱们就以一个时辰为限,我够意思吧?”
陆小曼轻轻抵了抵徐志魔,她有些不明白为何徐志魔似乎乐见其成的样子。
女人有时候是猜不透男人心思的。就像后来陆小曼结识翁瑞午,虽然走得很近,很有些闲话。但徐志魔很大度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就是在心理上是凌驾于翁瑞午的。翁瑞午能和他比肩的也不过家产阿堵物而已。
李若凡却是有足够威胁的。
民国的时候是不像后世金钱社会,钱眼里面看人。
多金不可怕,四九城最不缺的就是年少多金的富家公子,像著名的民国四公子,但是那时候的人讲究,有底线。
就像北洋政府从年袁士凯上台到年灰溜溜回到东北一直和东洋人合作的张大帅,年间近百位总统总理,袁士凯一人就有个儿子,个女儿,但这么多的权贵,可曾有谁的子孙做过伤天害理的勾当被史记载的?
本来李若凡是不入徐志魔法眼的,当时的金陵也远远不能和北平想比,特别是在化领域。
明清两朝的底蕴,最后的慈禧开始的时候很蠢,但是经过义和团以后就知道错了。她批准将原来的中华法系废除,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将那些最野蛮的肉刑废除;第二步修改刑律、民律、诉讼法,制订了一套全新的法律体系。
这是中华的大变革,这个变革从北洋到整个民国时期都没有被否定。
所以戊戌变法本身就是伪命题,慈禧也不想做亡国之君,但当时的中华,慈禧就是尧舜附体都没有用。政治对军事的失控,这个问题五千年都没解决!
那时候的学术氛围是最宽松的,因此才会有新化运动,可以说当时的北平是真正的思想和化中心。除了最后张大帅开了个坏头,杀报人党同伐异,还真没有其他北洋的总统总理这么做的。
李若凡现场创作话剧不过是史云的一家之言,并不足信。但这首小诗一出,徐志魔对李若凡的观感无疑是变得复杂起来。
客厅里面的氛围忽然变得奇怪起来,只有史云手里的怀表发出滴滴答答有些刺耳的走动声。
李若凡忽然拿出几个本子递给欧阳同笑道:“这是个《雷雨》人物的分剧本,你先看着。”
李若凡站起身笑着把另外一个本子递给宋韵婷笑道:“这个是全本的《雷雨》中英对照本,帮我看看,看完了提点意见,我准备找家印刷厂印一部分精装本出来,只送不卖。”
说完经过史云身边的时候,李若凡一把拿过那个怀表笑道:“这个怀表倒还是真的金表呢,也送给我做彩头吧,不会舍不得吧?”
这块怀表是瑞士产的,是史云上燕京大学那年哥哥特地给他定做的礼物,不过这个时候却是打肿脸充胖子的道:“你要是写不出,可都是没捂热就要还回来的!”
李若凡笑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