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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鹰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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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武功同出一门,而且相差并不远,虽然盗四海功力高一点,但由于忿怒攻心,失去了理智,武功不能完全发挥,而郭百川心底是明白的,只是怒火冲天,所以出招灵活,二人打成了平手。
一时间,四周的尘灰全都被两人的劲风激起,飞旋,绕着两人形成一道有形有色的球幕,劲气飞爆,声势惊人之极。
拼斗了近三百招,两人依然是平手之局,可是郭百川的怒火渐渐平息,知道若这样斗下去,定是两败俱伤之局,亲者痛,仇者快,这只是无意义的争斗,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于是,他倏然提足九成功力猛击出一掌。
这一掌的掌风根本就不烈,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在空气中,这一只手掌便像是逆水而游的游鱼,不住地闪动,但那四周的尘灰完全改变了形状,竟由球形完全散开,顺着这一掌,凝成一道乌黑的狂龙,怒不可挡地向盗四海迎去。
盗四海一声狂嘶,也击出同样一掌,这是“断掌门”的“抽水断流”,纯以阴柔之掌劲去摧毁对方体内的经脉和血管,中掌者,全身血液会像是全被抽注到某一些血管内,所以这些血管会一根根爆裂而皮肤无伤。
这一掌很绝,很狠,但郭百川却并不是想击碎盗四海体内的经脉和血管,而是想借这一掌之力飞离这个地方。
“噗——”这两掌发出一种沉闷的响声,犹如一根巨木击在一摊烂泥中的声音差不多。
郭百川飞了,他是被震飞的,盗四海用了全力,所以郭百川受了点小伤,这些无关紧要,他利用节留下来的一成功力使自己在空中飞退的方向作了一下改变,向盗四海的马上飞去。
盗四海也被这一掌震飞了数步,当他抬头时,郭百川已经坐在马上飞驰而去。
“你别跑,你这禽兽!”盗四海展开身形狂扑而上。
“我不是凶手,绝不是,我没有拿秘录,你是个不知考虑不分青红皂白的白痴。”郭百川气骂道,一夹马腹,使马速狂增。
盗四海的轻功真是太厉害了,竟比奔马更快上一筹,一盏茶时间便追至马后,也不怒吼,只是血红着眼,闷着头猛追。
郭百川不想再和他纠缠,转身射出一块石子,带着奔雷之势向盗四海呼啸而至。
盗四海不敢小看这颗石头,这是以“回风堂”的“追风逐月”的手法发射而出的,这种手法可以把所有的力量全部收敛于暗器之中,到接触到对手身体之时,便会爆发出比那蕴藏力量更大的威力,他不仅包括了蕴藏的力量,还夹杂了暗器自身冲击的力量,所以盗四海惟有躲避,他也会用这种手法,所以他知道这种手法的躲避方法。
盗四海斜斜向左后移了两步,避开了飞石的袭击,如此一来,他却与马拉开了近八丈的距离,没有一盏半茶时间,是追不上的,而一盏半茶之后,自己的体内真气会消耗很多,以至会使速度减慢无法追及马儿,于是,他狠狠地瞪了郭百川一眼,便不再追了,只是怒喝道:“我总有一天会找到你的。”
“那时我会把凶手找出来的。”郭百川回头大喝道。
盗四海直愣愣地立着,风吹过,很凉,空气似乎很清新,有花香,也有泥土的香味,有鸟叫,渐渐恢复冷静的盗四海才发现,这里很美,红红的杜鹃花开得满山遍野都有一种勃勃春意和生机,可是盗四海的心却有些痛苦,刚才就像是一场恶梦,一场让人不明不白的恶梦,但他却清楚地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他有些迷茫,自己是对还是错?谁是白痴?谁是蠢蛋?谁是凶手?谁拿了秘录?
“后来我便埋名探访江湖,再也没有见过师兄,也不知道他还恨不恨我,更不知道他在哪里!”郭百川惆怅而无奈地叹息着对林峰道。
“那你查出谁是凶手没有?”林峰急切地问道。
“我在江湖中寻访了近十年,竟在无意间发现,当年我师父身边的那名童子并未死去,当初死去的只不过是一具无从辨明的尸体,因为脸全被烧焦,我误认为他已经死去。虽然相隔十年,但师门惨案使我刻骨铭心,对于我们这一行,最大的优点,就是绝不会认错人,他化名吴仁,是天妖教的圣使,于是我花了三年时间跟踪和打探,发现那本秘录居然被天妖教花无愧所得,而这吴仁正是花无愧的弟子,当初他便知道我师父的存在,只是我师父多年不出江湖,他就在怀疑是否有秘密存在,故意将吴仁安排在我师父的身边,可怜我师父找了三十年才找到那本秘录,却惹来一场横祸。于是我杀了吴仁,将他的头以特别的方法缩小,这是我师父他老人家到塞外去学到的一种奇术,把头骨打碎取出,在空头皮中装上热沙子,整个头就缩成猫头大小,但眉目依旧,虽然这种手段有些残忍,但我的确好恨,我想将这颗头颅交给我师兄盗四海,以证明我的清白。”郭百川神色间无限恨意地道。
“那你叫我带的东西便是这颗缩小的人头,而所要寻找的人便是你师兄盗四海?”林峰诧异地问道。
“不错,我在杀了吴仁之后,并没有直接去找花无愧,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他的对手,其实天下间能成为他对手的恐怕不多,连杜刺恐怕亦非其敌,因为杜冲当年接到飘飘与照天明的死讯后,深感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茫茫江湖再无英雄人物,因此也相继郁郁而死,而其在与飘飘决战后所悟出的武功也成了谜,花无愧乃当世奇才,天妖教的武学本身就深不可测,六十年前便可以与飘飘等人的武学平分秋色,而现在花无愧得到了秘录更是如虎添翼。我曾经四处寻找师兄,想和他一起把秘录偷出来,可是找了五年,却依然毫无头绪,于是只好冒险自己一个人去偷。花无愧的确太厉害,我不仅未偷回秘录,反而被他击成重伤,若非我轻功好,又巧施诡计,定不会活着见到你,后来我重伤疗好,命是捡回了,可也因此失去了八成功力,而且永远也无法修复。为了躲开‘天妖教’的追杀,我便化名王大海躲在这五魁门中,一直做了十几年的看门人。”
“原来如此,那五魁门中之人不知道你便是郭百川吗?”林峰奇问道。
“不知道,只知道我是个小偷,但已经去世的老门主却知道。”郭百川深沉地道。
“那你怎么能这样放心地对我讲这些?”林峰感动地道。
郭百川恨恨地瞪了林峰一眼,道:“还不全是因为你这混账王八蛋,一直紧逼,我又舍不得掐死你,只好老实招供啦,不过你不能将这事传出去,告诉谁也不行,否则说不定真的会害死你。”
“那肯定不会,我林峰向来够义气,对吗?”林峰肯定地笑道。
“去你的大头鬼,若你真的够义气的话,也不会落井下石,把我逼进死胡同。”郭百川不满地骂道。
“这就是你老贼头的不对了,咱们哥们一场,你反而把这件事情瞒着我,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也许将来我会把花无愧的脑袋变成猫头也说不定呢!”林峰出言申辩道。
郭百川无奈地看了林峰一眼,正要说话,突然闻得一声清脆而甜美的声音响道:“小姐,你看那里挂有一张白兔皮,似是刚宰的,是不是你的玉兔!”
林峰望了郭百川一眼,急道:“老贼头,你干的好事,现在要由你来收拾了。”
郭百川“嘿嘿”一声苦笑道:“你不是想见这温柔的三小姐吗?现在有机会了,怎又向我身上推?还是你出去好了。”
林峰一听,火了,低声骂道:“你这老贼头,拉了大便不擦干净,却让我去闻臭,你太缺德了吧,我不干。”说完就像是一只找不到洞钻的老鼠急得在小屋内团团转。
“嘿嘿,实在对不起兄弟,我忘了在这屋里挖一个藏身的地窖,事已至此,我们还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吧!”郭百川邪邪地一笑道。
“给你害惨了!”林峰气极地道。
“是谁杀了这只兔子,给我滚出来!”杜娟那甜美而微带怒意的声音飘了进来。
郭百川望了林峰一眼,一声苦笑,林峰则猛地灌了两口酒,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咬了咬牙,大步跨了出去。
杜娟正横眉冷目地立在小屋外,见林峰出来,不由得一怔,惊诧地道:“是你?”
林峰心中一喜,杜娟依然还记得他,这怎么不让他心喜?但不得不硬着头皮答道:“是我,又不是我!”
她身旁的俏丫头不由得仔细打量了林峰一眼。
林峰样子虽然有些窘,但却很镇定,目光很清澈,当然有一点回避杜娟的眼神,甚至还有点不敢侵犯杜娟那美丽至极的脸。
杜娟一愣,觉得林峰的话有些奇怪,不由得惑然问道:“你这话怎么讲?”口气冷淡,似乎根本没在意林峰,只当他是一个供差遣的下人而已。
林峰心里一冷,他自己可以承认是下人,甚至很多人当他是下人都无所谓,可是杜娟也将他当一个下人看,他的一片痴心似都完全抛入了寒冰之中,那便是他永远比人家矮一截,爱有何用,水中望月?雾里看花?想到这里,林峰不禁有些心灰意冷,刚才的那种不自在完全被驱走了,他似乎根本就没有必要那样控制自己,反正总是注定失败,于是他抬起了头,盯着杜娟的眼睛。
那双美眸是如此明亮,但却似乎有一些寒意,使林峰的心更有些发冷,一个人还不及一只兔子让她关心,还有何趣?他不由得为自己的痴情感到好笑,但却不能使那份痴情变淡,林峰的声音很平淡,他已不需要拘束,心发凉,语气自然平淡,“‘是我’表示正是我林峰,‘不是我’是说,这只兔子不是我杀的!”
“那你为何要出来?”杜娟有些惊疑地问道。
刚才这小伙子在她面前像是矮了一截一般,连头也不敢抬得太高,可是只一刹那间,竟似换了一个人似的,给人一种男子汉逼人的气势,不卑不亢,似对她的身分并不在意,怎叫她不惊异?她不禁也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个似乎很寒酸,但却给人一种不可辱之气势的小伙子。
眉目倒是很清秀,只是左边的脸似乎肿了一些,带着青色,眼神中没有那狂热的光,但却可以看出自信和真诚。
“我是出来了,但我并不是滚出来的,同时,我出来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因为这只兔子的死我也有责任,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若我没有将它带回,它便不会死了。”林峰不卑不亢地轻缓而有节奏地道。
杜娟更是有些惊异,这林峰似乎并没有把她当一个小姐,一个主人,不由得有些皱眉,但听到那张兔皮并不是自己的玉兔皮,心中不由一安,不过依然很生气,她最恨人拿兔子来宰,特别是白兔,但听林峰所说的话,也有道理,不能不追究,不由得向屋内娇叱道:“是谁杀了这只兔子,给我出来。”
“沙沙……”郭百川无可奈何地走了出来,眼睛狠狠地瞪了林峰一下,林峰也在此时扭头望了他一眼,露出一丝苦笑。
郭百川望了一眼杜娟微带怒气的脸,低下头轻声道:“兔子是小人杀的,为了当下酒的菜,不得不牺牲它,不知小姐有何吩咐!”郭百川毫不知情地道。
“你可知道,它也是一条命?”杜娟冷声道。
“小人知道,不过小人为了救活几条命,才杀这一条命的。”郭百川深沉地道。
“哦,你为了救谁的命?”杜娟有些奇怪地问道。
“小人为了救自己肚子里的酒虫与林峰肚子里的酒虫才痛下狠心,也等于救了我两人的性命,若不救活酒虫,我们俩肯定也会死去。”郭百川煞有其事地道。
那丫头见郭百川一副可怜的模样不由得“扑哧”一笑,杜娟更是一呆,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答案。
林峰暗骂:这老鬼总要把我也给拖下水。不过他并不在意,正如他所说的豁出去了,插口沉声道:“我知道三小姐菩萨心肠,我们并非好杀,但我们也不是修行之人,一个生命总有它的用途,我从狼口中把它捡回来,可我们也没三小姐那分闲情,也没有那个条件将它养着,王老爹既已将它烹了,或许这便是天命,我又怎好意思不吃呢!”
林峰并没有畏缩,也没有去细思会有怎样的后果,反而心中为之一阵畅快,他从来没有想过,在杜娟面前,自己还可以以这样的口气和语调说话,还可以保持这种平静的心态,连郭百川都感到不可思议。
但杜娟却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样的情况,居然会有一个下人在她面前用这样的口吻说话,虽然有些恼,但却又有一种比较新鲜的感觉,她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样一个特别的人,又不由得想起那两道狂热、痴迷、真挚、爱慕、向往和爱恋的奇特眼神,那也是她从来都未曾见过的眼神,她所接触的人无非都是一些有钱的富有子弟,对她百依百顺,而且都怀有异心,在那些人中,她找不到那种狂热,那种真挚,那种仰慕和向往,当然也没有一个人敢在她面前这样毫无顾忌地分辩。
“大胆,难道你们不知道小姐不喜欢人伤害兔子吗?你们不养也不能杀了它,把它给小姐不就行了?还敢饶舌!”立于旁边的丫头怒叱道。
林峰移了移目光,望着那丫头的眼神温和地道:“倚红姐,你说话的或许是对的,我当初也有这个意思,但这么大的雪却不好意思去打扰三小姐,更不想有人说我故意巴结小姐,希望小姐能原谅,下次若抓到了兔子,定会先请示小姐。”
“算你说的有理,这一次便算了。”杜娟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温柔而文静地道。
“谢谢小姐不怪之恩,不知小姐可愿意尝一下王老爹的手艺!”林峰有意无意地谢道。
杜娟皱了一下眉头,转身道:“倚红,我们走吧!”再也不理林峰。
林峰吁了一口气,望了望郭百川,正好迎上郭百川那挤眉弄眼的动作,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当他回过头来望向杜娟的背影时,又迎上了倚红那不知是何意的眼神,似乎有点惊讶,有点欣赏,也似乎还有一点暗示,杜娟也似乎要回过头来,但却又迅速恢复了离去的姿势。
一阵失落的空虚袭上林峰的心头,望着杜娟袅袅而去的身影,不由得一声长长的叹息。
“小子,你真厉害,居然还能这样坦然,我真搞不懂你的心是什么做的。”郭百川道。
林峰一声苦笑道:“你是要我做缩头乌龟不是做软蛋,我能不坦然吗?你要让我表现得太激烈把她吓着?”
“我听说,喜欢一个人时,总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只是觉得很奇怪而已。”郭百川解释道。
“我有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倒差不多,她那样高不可攀,对我又那样毫不在意,我哪有那种激动的心情,没有哭还算不错。”林峰苦着脸应道。
“原来如此,那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也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郭百川煞有其事地道。
“你这老贼头居然这样不够朋友,还给我来个雪上加霜,真是气煞我也!”林峰挥拳击过去骂道。
郭百川轻易躲开,终于报了仇似地笑道:“那你要我怎样说,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这样也有错?”
“当然有错了,我只不过想让你说些吉利的好话安慰安慰我这颗冰冷的心,难道你就不会说我一定能成功,三小姐会喜欢我,鼓励鼓励我吗?哪怕是假话也好一些!”林峰装作一副凄苦的样子道。
“你小子,别的东西学不到,却把戏里的台词学得这么像,那我就鼓励鼓励你吧,祝你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娇妻美妾,左拥右抱,还有呀,成为大财主,当大官,最重要的是三小姐居然也会喜欢你这臭小子……”郭百川见林峰那怪模怪样,不由得嘲笑道。
“哇,想不到老贼头还有这么多好词儿,不过我最喜欢最后一句。”林峰禁不住也笑起来道。
“哈哈……你别得意太早,我最后一句还没说完呢!”郭百川又神秘兮兮地道。
“那最后一句话是什么?该不会是我成了一代大侠吧!”林峰怪异地道。
“当然不是,你小子想得倒美,最后一句是:上面所说的一切都不可能实现!哈哈……”郭百川不由得意地大笑起来。
“啊——你耍我,贼老头,看我不把你的‘不归夜’喝完才怪。”林峰一惊,怒喝道。
“啊——”郭百川大惊,迅速向屋内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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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已至正月十四了,明天便是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人们喜气洋洋,春节的气氛并没有过去,所有的都停留在一种欢快的气氛之中,最快乐的还是林峰,也不知道他是走了什么红运,抑或是时来运转,这一个多月来,老天特别照顾他。
每天早晨他都不断地向厉南星学习运功的基本法门,还有擒拿手法,晚上呢,就由郭百川教他小偷的行当,还有各派的武功及轻功,使他感觉日子过得特别快,没有丝毫等待的焦躁,甚至感觉不到想入五魁门的迫切,直到春节那天,每个下人发红包时,由总管杜明宣布新的一年五魁门准备招收的弟子名单时,他才记起了厉南星的承诺。
他很幸运,在十个准备招收的名单中竟有他的名字,惟一的一个以仆人身分做预备弟子,也是惟一一个没有任何身家作后盾的预备弟子,只要不出问题,他便做定了五魁门弟子,学定了五魁门的武功,只等参加元宵节的拜师入门仪式。
林峰心头乐开了花,君情的目光很特别,似有一丝不屑、鄙视和不满,他打心底便看不起林峰,认为他始终不过是个下人而已,心头也暗恨,想起林峰那次在梅林中的那种眼神,他便不想这小子真成为他的对手,也暗自下了一个决定。另一个惊奇的人是杜娟,想不到这个对她痴迷且表现特别的下人,居然有机会成为她的师弟,不由得想起这林峰那种不同于别人的个性来,心中似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升起,这个林峰总有出人意料的情况在他身上发生,虽然她只认真地打量过他三次,但却有一种像是交往千百次那么深刻的印象,目光当然也便不同了,林峰捕捉到了这种感觉,所以他很兴奋,很欢快,郭百川也为他高兴,厉南星也为他高兴。
林峰没有一天停止过练习厉南星的武功和郭百川的武功,两人的武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很多小巧的手法,有关于指爪的练习,所以他的进步特别快,厉南星与郭百川表示还算满意,而林峰自己的感觉就不同,无论是动作和手法,他都比以前灵活多了,而且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心神特别舒爽,以前运动过后,心神虽舒爽但人却很疲劳,而这时不仅不疲劳,而且越来越有劲,怎叫他不兴奋,不欢畅!
林峰每天都起得很早,他不喜欢在庄内活动,他总是独自在旷野的小崖间,感受清新与自在,在那里似乎有一种使生活欢畅的旋律,也只有在那里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身心的美妙。
林峰今天起得依然如此早,他的心情依然那样激动,明天他便可以正式成为五魁门的弟子了,这是他梦想中的愿望,而这愿望即将成为现实,怎不叫他欢快?
晨雾很浓,像一层纱,使天地变得异常神秘,风很寒,也很凛冽,似可与刀子媲美,割在脸上,很不好受,雪早已化了,但地上却有霜,厚厚的一层霜,踩上去依然是雪的音乐。
林峰并没有在意这些,寒冷更能考验一个人的意志,能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得很好的人,在好的环境下定能生活得更好,林峰喜欢挑战风雪,那其实很有趣。
天还未大亮,天边显出了一点淡淡的灰白色。林峰的眼睛很亮,但还未达到能穿出这一层层纱帐很远,不过可以看清楚四五丈内的东西,他的嘴紧紧闭着,鼻孔所喷出的白气全都化成了雾色,很难分清,身上依然是那件破旧却很厚的棉袄,春节时每个人都添做了一件新衣,林峰除了大年初一时穿过之外,便收了起来,他只想在元宵节再穿,免得将这新衣弄脏,弄破,平时可以保暖便可以了,这是林峰对自己的要求,何况这运功时本就会很热,也不必穿得那么暖。
林峰的步子很轻快,跑步的节奏很有乐感,也很有活力,速度不慢,就像是犹未曾归位的雪中幽冥,步子不仅有乐感而且很有技巧,每一步所踏的方位,似是经过精心选择后才决定下来的最玄妙的位置,这是郭百川师门传下来的“天机神步”,乃神偷门传世绝技,林峰并不能将它运行自如,这种步法也不是一种很简单的武学,更没有什么规律,而是根据每一步的地面不同而进行变化的,其用力技巧,其运力角度也便随之而改变。
郭百川给他讲了很多要点,但林峰依然用了二十多天,才勉强找到一点感觉,前一段日子虽然曾走过,但未能走上一段路便又乱得一塌糊涂,根本就找不到与地面配合的契机,不过郭百川还是比较满意,当初他和他师兄至少用了四十多天才找到这种感觉,所以他很满意。
林峰不仅是在跑步,而且也在默默地体味着那种脚下的感觉,怎样才能用相同的力量在同一块地面上产生更大的推力,使他的速度更快,而在相同的速度里,用最少的力量。
村外的田野中很萧条,冬天大概都是如此,光秃秃的呈现一片死寂,偶有几朵梅花因寒风送来几缕淡淡的花香,才让人感觉到一些生机,隐隐地也似乎嗅到了一丝丝春意,这种感觉,林峰很受用,那些田地比较肥沃,泥土的气息也不很坏,也是一种清淡脱俗的享受。这是一条官道,比较宽,三辆马车可以并排而行,林峰并没有一直顺着官道奔行,这似乎有些单调。
林峰取小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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