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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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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孙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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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一部 缘来(1)
借我一缕魂
前言
如果上帝造人的时候,为每一个女人造一个男人,为每一个男人造一个女人,他们是成对的、般配的,他们是可以成就幸福的,但假若,他们终其一生找不到彼此,那是一种怎样的惆怅?
第一部 缘来
有的时候,忍不住大声埋怨,月下老儿,你是不是在打瞌睡,为何我的缘分迟迟不来?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步履匆匆,去赶下一个会议或者宴会,太忙了,于是忘记了,有个成语叫做:擦肩而过。
一之一 厉岚新
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祖母总是数落我彻头彻尾不像个女人,我总觉得祖母像是活在一百年前,实际上她确实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生,很多对我而言是历史事件她却曾亲身经历,她是个老古物,像个从蜡像馆逃逸的蜡像,永远一个表情,居高临下地批判的表情,似乎总是在说,你们永远如此顽劣!成何体统!
我其实是很爱祖母的,但她实在太古板守旧了,她认为女孩子必须保持温柔的低卑的姿态,比如说话必须很小声,像蚊哼是最完美的,走路必须很轻盈,能像女鬼一样飘来荡去才可以拿一百分了;比如为下班的老公拎拖鞋放洗澡水;比如用一个白天的时间研究待客的菜谱或者煲一锅十全大补的汤。女人的年年岁岁分分秒秒都是必须奉献出来为家庭服务的。像一朵自家养的花朵,开得很好的时候就剪下来,插进花瓶为满室增色增香,然后任其枯萎,死在家中。
拜托,伏波娃都死了很多年了,女权运动十八世纪就开始了。
“你没看见甲骨文中的女字,那就是一个半蹲半跪的人形。”祖母引经据典,“老祖宗最有智慧了,怎么做女人,他们早就教给我们了。”
我反击:“现代的女性只要胸部和屁股够大够翘够漂亮,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如果工作能力强悍,那就是百上加斤的完美女人!”
我又用错了一个成语,但此刻祖母顾不上挑剔我,“你满嘴又在胡说什么呢!”她耸起眉峰,换作我的那些堂姐妹,听到祖母咳嗽一声差不多就要吓晕过去了,看到祖母沉着脸皱起眉头,我估计她们都得吓死不可,但是我神色不变,保持昂扬斗志,乘胜追击,“你讲的那些都不是做女人的准则,都是做奴隶的准则!”
祖母很快恢复镇定,我觉得挫败,从小到大我对祖母发起无数次的挑衅,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赢过,有的时候我会在心里把祖母比作白色污染,不管火焚还是土埋都搞不定,绝对的祸害可以遗万年,OK,我看我还是停止使用成语吧,总是词不达意,对吧?
祖母坚持批评我的性格浑似一块铁,我不服气,我切菜割破手也会哇哇大哭,还要到处找人诉苦撒娇;骑脚踏车摔破膝盖,我会喋喋不休抱怨足足一个月,一直到报童邮差园丁餐厅服务员所有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厉家的三小姐出了交通意外,我才肯罢休。我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呀,好吧,不是柔情似水,是刁蛮任性,标准的娇娇女的作派,但我已经承认我是娇娇女了,怎么还可以说我不够女人呢?娇娇女的那个“女”字不是“女人”的意思吗?我的中文真的这么差劲吗?拜托,不要拿吟诗作赋的那种标准来要求我,我从小到大都只能用业余时间学中文而已!每次我听到祖母抱怨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不是华人中文却比我好上一千倍的时候我都十分的头痛,我头痛欲裂生不如死呢!明明是个洋崽子呢,竟然可以用中文写古体诗,变态吧!
“该睿很了不起吗?大学都没得上,若非他老哥放他一马,他早就开始吃牢饭了,现如今还在中部荒漠流浪,半夜爬起来去猎袋鼠,最后还割下袋鼠尾巴当夜宵!我看那个家伙搞不好会娶个土著姑娘回来当老婆呢!”我幸灾乐祸地说,“天底下最最最失败的人就是他了!”
“你看看你这是什么口吻什么态度,哪里还像个女孩子!别人家的事轮不到我们来议论,我只说咱们自己家的事,”祖母冷冷一笑,开始摆事实讲道理,“就说上次中秋聚餐灯泡破了,你瞧见你堂姐妹的反应了吗?她们都在尖叫,只有你不同,你第一个跳起来搬梯子找螺丝起子;家里半夜进贼又是你第一个端着猎枪冲出来抓贼,你让你的叔伯兄弟无地自容你发现了没有?你说你说成何体统?”
第2节:第一部 缘来(2)
“奶奶呀!”我大呼冤枉,“一大家子数下来,就数我枪法最准,深更半夜我不想殃及无辜这才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们厉家从来都是阴盛阳衰,我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在你自己看来你什么不是最好?”祖母更大声地冷笑。
我咬了咬嘴唇,不怕死地说:“我的祖母不是最好,罗伯特、凯蒂、杰瑞米的奶奶都比较……”我故作天真。
“闭嘴!”祖母的声音开始抖,身体也开始抖。
“奶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好斗!你非逼着人家跟你斗嘴!不管啦,我是一定要斗赢的,就算惹你生气都要赢啦!”我继续扮天真。
祖母气到不行,拂袖而去。
我也知道自己的言语堪称忤逆,但为了获胜,要我出卖灵魂我都肯。
我确实是好斗的,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那套老得掉牙的准则只适合靠绣花打发时间的小脚女人,不适合我这种踩着三寸细高跟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现代女性。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第3节:第一部 缘来(3)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一之二 厉媚宁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的是岚新,恨之入骨的还是岚新,因此,这个小猢狲一直得到我最多的关注和指导。
我们厉家以女子为尊,因为开创基业的先辈是位女子。她是我的亲祖母,她是真正的奇女子,别的女子活一辈子也许只能叫“苟活”,我祖母的一辈子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她曾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的宫妇之一,但后来不知因何获罪出逃流亡,最终飘零到澳大利亚这个当时称得上蛮荒的地方。
我相信祖母的得宠是因为她的奇能,她的获罪还是因为她的奇能。我猜测祖母并非一般的宫娥,而是有品级的命妇,她是很渊博的女子,我笃信她至少比老佛爷博学,她可以成功从紫禁城逃脱,然后飘洋过海安全抵达这个陌生的大陆,祖母不可能仅凭运气随波逐流,无知妇孺都喜欢随波逐流,但我的祖母不是,这千里万里的血泪征程,她是用勇气和智慧走完的。
第4节:第一部 缘来(4)
祖母一向对于她在清宫的生活讳莫如深,祖母渐渐老去之后,最爱读的书是德龄公主的清宫回忆录,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叹息,一会儿轻泣一会儿微笑,这种时候的祖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上前打搅的,我猜想她在缅怀她最璀璨夺目的青春岁月。祖母愿意与我们小辈谈及的是她抵达澳大利亚之后的创业史,一切都是从淘金开始,祖母独立开设了一家旅店同时兼营洗衣业,她聪颖又耐劳,很快打开局面。祖母十分长寿,这令我有机会跟随她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她是个寡言又慈蔼的老妇人,极端聪明,她和我讲英文的时候她的发音和当地人全无二致,她还可以一边教我背诗经,一边随口把诗句译成英文以便我们这些在学校接受英文教育的孙辈更好地理解。
祖母是个谜,对我而言,一个极其美丽的谜语。
祖母在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做厉家的继承人,不仅因为我遗传了她通鬼的能力,更因为我是她最心爱的孙女,我的名字媚宁就是她取的,她一直都赞我从没有辜负这个美丽的名字,妩媚又安宁,祖母认为最美好的少女都该如此,所谓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祖母低吟浅唱般地说。有时我不禁想,若按祖母的那套标准,岚新这只小猴子甚至不能算是个女孩子。
但我只能选择岚新接班,因为我六个孙女儿里面只有她一个继承了我们厉家女人通灵的异能。当岚新被诊断出是A型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我就知道她必然也是鬼巫,厉家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都是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但没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则都不是。我不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血液是生命之源?我知道在西方巫术里面,如果女巫用血诅咒某人,那人必死无疑,在我们的巫术传统中,如果法师披头散发咬破舌尖那么行使的必然是极厉害的巫法,旁门左道在危急关头都喜欢借助“血遁”逃脱,还有以血养鬼等等。
我不知道岚新究竟是几岁大开始见鬼,反正她从来没有受到过鬼魂的惊吓,她的胆子又大又野,令我们做长辈的担足心。岚新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发现她总爱对着身边的空气说话,老师们以为岚新有幻想中的朋友,为她安排了一些心理辅导课,后来就听之任之,事情不了了之。我知晓后把岚新叫到身边来。
“岚新,你看到了什么?”
“肥皂泡泡一样的人。”岚新用十分孩子气的语言表达。
我立即明白她看到的是半透明的形体,是鬼。
“害怕吗?岚新?”我搂住她小小的肩膀。
岚新扭来扭去要挣脱我,同时冲我绽放灿烂的微笑,那笑容似一枚坠落凡尘的星子,“不怕。酷!”她奶声奶气地说,“酷!”
岚新就是这种傻大胆,基本上通灵的女孩子的个性都会比较阴郁敏感,常常与阴界接触,自然会耗费生命元气,同时世界观不免变得阴暗,独独岚新不是这样,她的神经一如既往地粗大,她自己开了一家设计公司,我以为她必然是负责设计的那个人,谁还能比常常见鬼、横跨阴阳两界的人更富于想象力呢?结果岚新告诉我:“奶奶,你不知道,我缺乏想象力,我擅长的是营销。”岚新一边格格傻笑一边说,她不认为缺乏想象力是种缺点。岚新极端自信,认为自己现有的就是最好的,我不否认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积极光明的人生观,但岚新还这么小,她实在需要足够的挫折来学会敬畏和感恩,岚新因为自信所以自以为是,她认为她只需要敬畏自己的力量,她只需要感激自己的努力。岚新的个人意志强烈到她常常不由自主地伤害身边的人。
我虽然总是数落她,但内心深处我十分钟爱她,岚新缺点很多,但优点更多,潜力惊人,只是她刚愎自用的个性一直令我深深担忧,我怕她日后还是要吃性格的苦头,太自我的人一定会变得盲目,世界永远不会只为一个人而运转,岚新始终不能领悟这一点。
我曾很努力地尝试重塑岚新的性情,但每当她兴高采烈地冲我绽放笑容,我的心肠就不由得软下去,岚新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明媚灿烂,说真的,可爱极了,我不舍得做熄灭她光芒的那个人,我只好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孩子不能管得太紧了,会傻掉的。
第5节:第一部 缘来(5)
我又对自己说,我做奶奶的宠她不要紧,待她走入社会必然还是要受磨折的,几次钉子碰下来,她的峥嵘头角必然就被磨得光滑了。岂知,这个社会比我这个做祖母的更加宠爱她,她的急躁激进骄傲自大在我看来都是缺点,但对现代的商业社会而言都是优点,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进取积极自尊自爱。
因为在商场上屡战屡胜,岚新更加自以为是,她更加听不进我的劝告,她的个性之张扬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她总拿自己当太阳对待,她完全不能体会:学会平等地对待别人,是十分可贵的一种姿态。她会因此错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她会的。
岚新如今是越演越烈,这次她回来我不止一次听见她通过手机大骂下属,什么“你是不是失去理智了?”、“我从未见过比你更蠢的人!”、“你和乌龟是亲属关系对不对?我说了今天必须办完!”
“岚新,你不会好好说话吗?”我动怒。
岚新嬉皮笑脸,“奶奶你不懂,当老板都这样的,给钱的就是大爷,老板永远有权侮辱下属的人格,这是游戏规则,我没有理由不遵守。”
我气结。
岚新常常把什么“游戏规则”挂在嘴边,似乎生命对她而言就是一场游戏。可是,生命实际上是一条征途,如果你想安好地走到终点,必须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自省自励。只有提供给魔鬼走的路是最容易的,因为那是一条堕落的路。
但岚新对我的说教嗤之以鼻,诚然,她聪明,美丽,富有,家世好,学历好,社会关系好,事业平稳起步,感情美满如意,她自诩自己是天之骄女也并非全无道理,她认定了世界是场摆在她面前的盛宴,任她尽情取用。
“岚新,五色盲眼,五音聋耳,你真的不认为你需要反省你的生活?”我苦口婆心。
岚新做了个鬼脸充耳不闻,“拼命地赚钱,疯狂地挥霍,大肆狂欢,夜夜笙歌,对不住呀奶奶,我习惯了食物链最上端的生活方式。”她玩世不恭地调侃我。
岚新有点贪婪,至少在我看来,华尔街那些股票经纪,我认为都是金钱机器,也许是我观念太老,我认为他们被彻底物化,金钱化,怪物似的,但岚新还是能咧着笑脸和他们称兄道弟。岚新生意做得这么成功,我也是在生意场上历练过的老人家,有时忍不住提醒她,得饶人处且饶人,赚少一点又如何,你真的缺钱花么?岚新跟我嬉皮笑脸,赢当然要赢彻底!
岚新实在有点贪婪,我提醒她贪婪可是原罪,她又跟我打岔,呀,奶奶下次我们一起去开罗爬金字塔好不好?
喜欢赢不能算是坏事,但好胜的人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表现得不近人情,而“人情”才是中国文化的支撑点,我想岚新到底还是被洋化得太厉害,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香蕉人。
当然了,岚新并不是坏女孩,她心肠很好,我并不是为了维护她才这么说。岚新上了小学之后,我慎重地把她通鬼的能力解释给她听,同时我也给她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做,你可以不做,没人会强迫你。”
“可是如果别的小孩和我一样失去了父亲,他们不能再与自己的爸爸交流,岂不是很可怜?”岚新推己及人。
“你真的不怕吗?”毕竟是牵涉阴界的事,什么古怪都有,我是过来人我知道。
“不。”岚新用力摇头,她是坚毅的女孩子,选定了立场就绝对不会改变。
虽然我的祖母在世的时候,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她的异能力,我猜想祖母那么做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自保,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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