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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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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档教斓哪且煌贰�

我听见岚新的低语:“不要,不要!”那么迫切。

岚新冲进花园,约翰神甫已经带着自愿去救火的男人们离开,岚新穿过月洞门,踏上鹅卵石小径,小径通往围绕大宅栽种的桉树林。林中有条小路通往教堂,虽是捷径,但不能通车,所以神甫他们还是选择从大路赶回教堂。

我不知道岚新突然跑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我追了两三百米就开始气喘吁吁,萧恩一再放慢脚步迁就我,后来更是干脆架住我,扶着我往前赶,他可真是个贴心的好孩子!

日头偏西,我老眼昏花,只有岚新那一抹白影还看得明白,其他的东西都在视线中虚化成一片,我感觉到萧恩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肯再向前,我不解,“怎么了?”

第11节:第一部 缘来(11)

“奶奶……”萧恩欲言又止,神色变得十分凄楚。

我大惑,我不管萧恩,快步上前,我发现岚新那道雪白的身影凝固了,她似乎也停了下来,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我不由也止住脚步。

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那是谁?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形貌,“岚新!”我愤怒,她还真是不怕丢丑,她是马上就要嫁人的人,怎可和另外的男人这么暧昧地又搂又抱。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岚新转头,那个挨在她身上的男人突然身体一软,整个人倒向岚新,岚新顾着看我没有提防,她被那人压倒,仰身倒在地上。

我又上前几步。我听见了岚新的啜泣声,岚新当然也在我面前哭过,但从来不是这种哭法,这种柔肠寸断的哭法。

我搞不明白岚新为何突然哭泣,然后我看清那个男人的脸,那张脸斜压在岚新的胸口,那已经不算是一张人的脸。

那副躯体更不像是人的躯体,那个人分明就是被大火吞噬之后又吐了出来,他不再像个人,而像一截炭。

“天啦,天啦,为什么?”我听见岚新一边哭泣一边无力地发问。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岚新如此柔弱无助的样子。我一手把她养大,她的性格比大多数男人都坚毅,但此刻她显得如此柔弱,如此无助。

一之五 厉岚新

他的死提醒了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该睿在入院一天之后死去。他全身百分之七十重度烧伤,医生竭尽所能,但仍无回天之力。

谁也没有回天之力,我也没有,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幻境中看到他如何被大火烧伤。

在我看到他被火苗吞舔的时候,困扰我多日的疑惑迎刃而解,为何萧恩不能给我那种找到了王子殿下的感觉,因为萧恩不是我的白马王子,该睿是,他才是命定的那一个。

那一个应该给我幸福的人。

我和该睿虽然同在一个小镇长大,祖上甚至关系不错,两家大宅毗邻,但我和他一点都不熟悉,我对他所有的认知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叫该睿,是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他和我同龄,是出了名的怪胎,他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四处流浪。

我和他从来不是朋友,我甚至不算认识他。

当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象中看到他被大火吞噬,我心如刀割,我猛醒,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命定的人。

我从来不抱怨我的异能力,但这一次除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他的死?并且用他的死来提醒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对于一个满怀激情期待幸福的女人,什么最残忍?什么最可悲?难道不是在你找到你的亚当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戏耍我。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一之六 厉媚宁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我参加了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的葬礼,我衷心地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遗憾。

该睿是家中的黑羊,除了他爷爷,谁也不喜欢他,但沉默寡言冷酷坚毅的老戈尔德曼谁也不爱,只爱他一个,该睿是老戈尔德曼的心尖肉。

我走过去握了握老戈尔德曼的手,我想帮岚新解释一下她缺席的原因,她马上要举行婚礼确实不宜出席这种场合,但老戈尔德曼一挥手,他根本不想听我的解释。

“他们本来就不熟悉,不来就不来吧!”老戈尔德曼愤然说。

我颇为尴尬,下不了台,但瞧见老戈尔德曼那副憔悴萎顿的样子,似乎他也跟着心爱的孙儿的逝去死了一大半,我心里一痛,转身离开。

老戈尔德曼曾经对我说,该睿的出生是上帝赐福他们戈尔德曼家族。

该睿聪明绝顶,出生不久就露端倪,但个性阴郁,不讨人喜。

第12节:第一部 缘来(12)

老戈尔德曼说,该睿身上有一种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超凡脱俗的特质,他们不是不喜欢他,他们是怕他。

我认同戈尔德曼的说法。该睿的相貌传承父系,极具男子气概,但不算漂亮,不像他哥哥,该睿只有一双眼睛像足母亲,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呀,纯然的绿色,像被微雨打湿的嫩芽,每当他抬起眼帘飞快扫视我一眼,我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太婆心里不由也为之一紧,像被利刃的锋面贴着皮肤划了一下,先是大惊,急忙察看,确定并无受伤流血,这才释然,名副其实的虚惊一场。

该睿幼年随我学习中文,我从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教起,该睿极端聪明,一日千里,进步神速,我不禁对他赞不绝口,岚新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讨厌该睿的,该睿三个月已经学会做诗,岚新呢,三个月之后她连三字经也背不周全,我还记得那天在书房该睿挨到岚新跟前主动表示要帮她背书,结果脾气暴躁的岚新操起课本就抽了该睿一个嘴巴,我气急,责罚岚新,岚新对该睿更加怀恨在心,也是因为该睿被打,老戈尔德曼心疼不已,再不许该睿来我家随我学中文,我一直引以为憾,那样聪明的孩子,实在诱惑着人要把满身的本领都教给他才能甘休呀。

老戈尔德曼曾上门与我详谈过该睿的情况,那时他的处境真是艰难,该睿不知何故打伤哥哥,家里人都表示要追究,要该睿去坐牢,老戈尔德曼心疼么孙,死活不给,甚至威胁取消所有人的财产继承权才把这件事压下去,但该睿在家中更加不得人心,于是他外出流浪。

老戈尔德曼哀伤地对我说,该睿是有来历的孩子,他是注定要成就什么的,所以他生下来就这么聪明,但就因为太聪明,什么都看得透,所以他不快乐,一直一直不快乐,就像那句名言说的:“冷眼看人的人必然透彻,但也必然不快乐,快乐是特意留下来补偿给傻瓜的,公平起见。”

我赞同。童年时代的该睿已经十分阴郁,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依赖的权威,我们这些长辈在他那双慧眼看来不过都是充满缺点的愚人。该睿不知道应该顺从什么,相信什么,所以他去流浪,希望找到生命的意义。

用老戈尔德曼的话说,该睿是个小可怜,他似乎活在别的地方,他和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总是格格不入,他似乎从出生起就注定是个错误、是场悲剧,因为他找不到同伴。

他本不属于这里,他是老天赐给人间的,为了让他成就什么事情,造福整个人类。

我记得我去西班牙旅行的时候,我去参观圣教堂,我被那座古怪又华美的建筑震撼,我突然想到该睿,该睿就是高帝那样的人,心不在焉地活在人间,只是为了成就某一种伟大。

该睿身上就潜伏着那种巨大的能量,所谓的不是池中之物,他命定会成就一种伟业,但前提是他能活得比较久。

谁能料到该睿竟然死于火灾呢?他和岚新同年,同样二十五岁。

谁又能料到该睿这样冷漠寡恩的人竟然会英勇地冲进火海帮忙救人呢?

该睿对他的亲哥哥都是那么残忍,他打断他的四根肋骨,刺穿他的肺叶,他差一点点就杀了他哥哥。

我看着该睿长大,在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个阴沉着脸不爱说话不爱笑的小孩,很聪明也很不快乐。

我认真数了数,我只见过他笑了三次。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个数目实在太稀少了。

第一次是他来和我告别,他不想违背爷爷的意思,所以他不能继续和我学中文,他有点恋恋不舍,他写了一首小诗,折成太阳的形状交给我,我拆了好一会儿才拆开,那是一首五言绝句——

红桃倚扉门,绿柳挽车辕。

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

名为《话别》。

那首诗当时挺让我费解,对于一个只学过三个月中文的西人小孩而言,该睿的诗算是写得很不错了,但我不懂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一直到后来他说了那句话,令我和岚新一起潸然泪下的话。该睿真的是一个聪明得叫人惊惧的孩子,他有一双可以穿透时光烟尘的眼,他清楚地预知未来的样子。

第13节:第一部 缘来(13)

“我真的觉得很遗憾。”我轻抚他的头发。

该睿避开我的抚摸,“我也很遗憾。”他的目光在书房中环视,他挑起了嘴角,笑得像个大人,一个面对困境无计可施只能微笑的大人。

岚新在这时冲进来,她拍手笑道:“你终于要滚蛋了么?太好了!”她冲他做了一个鬼脸,“这里是我家,我不许你再来了。”(霸气 书库 |。。)

该睿涨红了脸,逃开了。

第二次,是岚新的十二岁生日宴。

岚新执意不肯请该睿,在我面前大哭大闹。

“要么,你只请你最要好的几个朋友;要么你请该睿,然后我准许你请全镇的小朋友。”我只给岚新两个选择。

岚新眼泪汪汪又咬牙切齿地选了第二个。

“哼,到了那天我会鼓动所有的人都不和他讲话!”岚新立即着手筹备她的报复计划。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理她。

我一直搞不清岚新为何那么讨厌该睿,因为该睿比她聪明?岚新是事事处处都要占人上风,而该睿的那种聪明是掩都掩不住的,人精似的岚新和该睿一比,立即成为小傻瓜。我还记得岚新有天从学校拎回一个被她砸扁的银座奖杯,那次得金杯的是该睿,那是一场演讲比赛,岚新准备了很久,以为自己是赢定的。

岚新生日那天,她穿了一条雪白的公主裙,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腰带,头戴一只小小的钻石金冠,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很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厉家的小公主,她才不管她的两位堂姐脸色有多么难看。

她是当真很漂亮,我嘴上不肯夸她,心里却是很骄傲,盛装打扮的小岚新像是从童话世界的城堡中一脚跨出来的小美女,如果说她还不像公主,那我真不知道还有谁像了。她踩着金色的皮鞋,脚步轻盈,两条细细的手臂垂在身体两侧,又有点朝后弯曲,如同两只小小的翅膀。

她站在楼梯上顾盼生姿,脸上的神情介于妩媚和天真之间,还有少女特有的矜持。

那天整座大宅都被小孩子占领了,我躲进书房,想寻片刻安宁,我站在窗前,透过柠檬桉的枝叶,我看到岚新在秋千架上睡着了,我有点意外,岚新向来精力充沛,从来不午睡的。

午后的阳光洒在岚新身上,几只蝴蝶绕着她的身体飞舞,岚新小脸绯红,像搽了胭脂,我心中疑惑,回身从壁橱里取出一支单筒望远镜,我再望过去,岚新的脸色确实红得异常,她——她偷酒喝了!

我勃然大怒。

我正准备把岚新抓上楼来好好教训她一番,该睿突然出现。

他一直藏在某棵树的树干后面悄悄打量岚新,最后实在忍耐不住这才走出来,我这么猜测,该睿黑色的小礼服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灰白色的印子。

该睿走过去轻轻拉了拉秋千索,岚新坐在秋千上随风荡了荡,她熟睡不醒,一点也没受干扰。蝴蝶惊飞了,缠绕在秋千架上的金合欢花撒下几瓣花瓣,然后世界似乎又静止了。

该睿犹豫了一下,他伸出手,又犹豫了一下,他拉了拉岚新的头发。

看到这里,我一惊。

该睿又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似乎偷到了什么宝贝,要立即藏起来一样。

该睿越来越惊惧不安的样子,越发像个要偷东西的小毛贼,他把另外一只闲在外面的手也插进口袋,他转了转身,不知想去哪里,又转回来,他径直走到岚新跟前,他折起腰,低下头,他亲了亲岚新的嘴唇,蜻蜓点水一般,然后他飞一般地逃走了,嘴边带着一丝甜甜的笑。那丝笑意令该睿脸上永远不散的阴郁消失无踪,令他看起来可爱又天真,当然了,只有片刻工夫。

岚新还在那边呼呼大睡,所以说女孩子不可以喝醉酒,绝对不可以。

岚新被那个小女鬼上身之后,口口声声地抱怨,哎呀,我的初吻就这么没有了。我当时真想告诉她,她的初吻早就没有了。

该睿当年的举动令我颇感意外,我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该睿有点喜欢我们家岚新。唉,养了女孩子就是要发愁的,不漂亮要愁,太漂亮也要愁。

该睿第三次被我看到他笑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登门向我道别,他把哥哥打成重伤,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厉老夫人,我来向您道别。”他用中文对我说。

第14节:第二部 错过(1)

“你的中文还是讲得这么好。”我夸他,觉得十分欣慰。

“谢谢。”他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下,该睿不是那种目光会到处乱转的轻浮小孩,除非他真的要找寻什么。我突然意识到,该睿登门和我道别只是一个幌子,他其实是想见到岚新。

我装糊涂,“准备去哪里?”

“还没有计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该睿温和地说。他是那种一点儿火性都没有的男孩子,十分少见,所以我乍听他把他哥哥打成重伤的消息之后我完全不信。

“年轻真好,可以到处走走转转。”我继续打太极。

该睿看了看我,他似乎看穿了我的用心,他笑起来,三分轻蔑三分不以为然三分满不在乎还有一分空洞,那种愤世嫉俗者特有的笑容,有些讨厌又有些恐怖。

“岚新去欧洲旅行了。”我不太情愿地说,该睿这个孩子身上会散发一种压力,叫人心不甘情不愿做一些事情。

“知道了,厉老夫人。”他起身走了,并没有和我说谢谢。同时,他也没有说希望我转告岚新。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该睿有些喜欢岚新,并且我认为这很正常,只是又一个热血冲动的男孩子被美色捕获了而已。当然了,在该睿这么古怪的男孩身上发现某种正常的反应着实让人觉得异常。

我承认我十分欣赏该睿,如同面对一座峻拔的巨峰,油然而生敬畏赞赏之情,但我说什么也不会把自家的房子盖在那种飞鸟难渡的山峰上,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不会把我的岚新配给该睿这样的男孩子。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浑似一团火,一个却似万年寒冰。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这两个孩子的性情实在是南辕北辙,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格格不入极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岚新和该睿摆在一起设想过。

第二部 错过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凡事有定期,万物有定时,当六月飘雪,当覆水难收,你会知道这代表一段哀愁。

言语有时,静默有时,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当轻舟载不动许多愁,记得倾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坐言起行,也许失之计较,也许犯错结孽,但我和岚新之间的错过从来不是因为我犯过什么错,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我可以不错过。

曲肱而卧,空想子乐鱼乐,云卷云舒间,错过一段真正的爱情,聪明负聪明,不过如此。

二之一 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第15节:第二部 错过(2)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地不断地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地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地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地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地跪下,还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地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感觉主宰自己神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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