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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西风-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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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肖浚睿却是个杂家,什么东西都要鼓捣一番,连带着苏凌也略知了一二。
当下并不戳穿,只是点头道“果然神奇,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不远处传来笑语声,三名宫装女子从梅林后转出来,看见苏凌不禁停了下来:“苏将军好。”为首的女子怀中抱着稚儿,远远行礼打招呼。
“原来柔姬娘娘,苏凌有礼了。”
柔姬款款而来,怀中的小孩“依依呀呀”地挥动着胖乎乎的小手,瞪圆了乌溜溜的眼睛,不住四处张望。看上去虎头虎脑的,煞是可爱。见到苏凌也不怕生,张开一望无牙的小嘴,哈哈笑了起来。
苏凌原本就喜欢小孩,见他如此可爱,不由伸手摸摸他的小手:“小手好凉,可别冻着。”说完才发现自己似乎自己话多了写,不由有些赫然。
柔姬却毫不介意,脸上泛起淡淡娇羞:“殿下说小孩子要多经风霜,长大以后才能担当重任。”
大燕和大夏果然不同,若是在大夏,似这般千金之子,只怕被呵护得半点风霜也难见,那会大冷天特意抱出来挨冻。难怪会被大燕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想到这里,不禁有些泄气。
“皇上给这孩子赐名为宇文伐。”柔姬没有注意苏凌的情绪波动,犹自沉浸在幸福里。
宇文伐!苏凌心中大震。看来宇文纵横的天下之心经过这些年非但没有减退,还有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之意。
“纵然你视天下为草芥,天下人又怎会甘心任你奴役。”苏凌盯着眼前天真可爱的宇文伐,心潮翻涌。
柔姬抱着宇文伐离去,那宇文伐犹自从母亲怀中探出头来,瞅着梅花树下那个发呆的男人,眼里没有丝毫杂质。
元妃站在假山后,咬碎了一口银牙。
宇文伐已经快十个月了,而身为宇文熠的妻子,大燕堂堂正正的太子妃的她,肚子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前些日子,宇文熠天天到来仪宫,本以为不久后自己便能怀孕,谁知这种好日子没过多久,现在的宇文熠专宠苏凌,自己根本连半点机会也没有。
“那个柔姬已经生下了长子,若我始终没有音讯,岂不是白白把世子之位让给那个歌姬生的贱种么?”两天后元珏进宫看望她时,元妃抱怨连连。
“殿下不宠你我能有什么办法,难道你自己不会想法子么?”元珏被她纠缠得心火乱冒,不由加重了语气。
“哥哥,若对方是个女人,就算她是天仙下凡我也不是没有法子。但那只狐狸是公的,殿下喜欢男人,我连半点机会都没有啊。”
“那你说怎么办?”
“别的我也不求,只要先把殿下的心思从那只公狐狸拉回来,其他的以后再慢慢说罢。”元妃叹了口气。
宫女奉上刚煮好的茶水,元珏端起一小杯一饮而尽,才入口便被烫得跳了起来:“混账,拖出去掌嘴。”
那宫女吓得伏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元珏猛然转脸对着自己的妹妹道:“你若只想把殿下的心思从苏凌身上转移开来倒也不难,只怕到时候适得其反,你可得小心了。”
元妃苦笑:“你到说说还有什么法子?”
“现在不便说,到时候你便知道了。”苏凌不仅是宇文熠的男宠,也是他的智囊,深受宇文熠的信任。感到威胁的不仅仅是元妃,也包括他这个近臣,现在看来,想法子让苏凌和宇文熠疏远些,确实是刻不容缓了。

七十一

元旦是一年的开始,普天同庆的日子。
元旦日照例得出门,图的是新年新气象,这不成文的规矩就算皇家也遵从不误。大清早,宇文纵横便带上了自己的妃嫔子女前往乌鹊山进行郊祀。
郊祀的流程繁琐,虽然寅时便出了门,回到宫里也已经是半下午。
元珏的车驾停在东宫门口,却并未进去,远远看见宇文熠回来,笑嘻嘻地迎了上去:“殿下可回来了,叫臣好等。”
“有什么急事?”宇文熠从马上跃下,将马鞭和马缰丢到侍卫手中。
“臣没有急事,却有件有趣的事。”元珏挤眉弄眼地笑着,眼神里透着古怪。
“买什么关子,有话快说。”
“今日闳都城里有一场蹴鞠比赛,参赛的都是从全国请来的顶尖鞠客,殿下可要去看?”宇文熠生性好动,对蹴鞠狩猎这一类的事情从来都兴趣浓厚,听他这样一说,那有不去的道理,当下换了便装,和元珏驱马而去。
闳都城里最大的蹴鞠场在城西,离流花巷不远。流花巷顾名思义,是个寻花问柳的好去处,闳都城里几乎所有的妓院和倡馆都汇集在这里,白天清风雅静,一到夜里,便歌舞升平,欢宴不歇。
蹴鞠的场地被称为鞠城,为长方形,四周设有矮强,两边各有一间小房子似的球门,双方各上场十二人,攻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
鞠城的看台分为两层,下面一层没有座位,所有人都挤在场边,倒也热闹。上面却是一个个的小包间,里面不仅布置有坐席,还提供丰盛的食物和美酒。
今天场中格外吵闹,一名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站在高处解释着什么,猛然看见宇文熠和元珏进来,眼睛似乎一闪,高声道:“列位不用着急,现在一进准备好了,比赛马上就开始,马上开始。”围着他的人听说比赛终于可以开始,骂骂咧咧地散开,有的回到赛场旁,有的去投注点下注。
元珏带着宇文熠到最正中的包间坐好,立刻便有俊秀的少年奉上水果和一只银盘:“二位爷,下个注吧,多下多发财。”
元珏对指着在场边做着准备活动的两只球队对宇文熠道:“我打听过,红队的实力似乎要强些,爷你买红队?”
宇文熠取出一锭金子丢到银盘中:“蹴鞠这事谁说得清,既然都买红队,我便买白队,要赢也多赢些。”
“爷所言甚是,那在下就买红队好了。”元珏朗声笑起来,也丢下一锭金子。
少年没料到两人这般豪爽,大喜过望,连连拜谢而去。
说话间,比赛已经开始。两队个个卯足了劲,你来我往,矫健利落。红队的队员个个生龙活虎,技艺了得,白队的整体实力似乎差了些,但其中一人却甚是了得,那球仿佛粘在他身上一般,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红队见他骁勇,派出两人专门盯防,依旧无可奈何。一场比赛下来,白队竟然以十比九险胜,其中到有七个球是那人攻入的,其他三球虽不是他直接攻入,也多少和他有关。
元珏抚掌而笑:“殿下神算,果然是白队赢了,我只道红队在一起练得久,配合熟练些,却不想白队里有这等人物,端的称得上是只手转乾坤了,元珏输得心服口服。”
宇文熠赢了球,心情舒爽,听得元珏这样说,不由心中一动:“去把那人叫来,我有重赏。”
不一会那鞠客便来到了面前,依旧是一身雪白的劲装球衣,头上戴着抹额:“小人柳清宵见过二位公子。”
方才离得远,看不清容貌,只看得出他身材修长矫健,柔韧有力。此时来到面前,才发现这个柳清宵约二十四五岁年纪,修眉凤目,面若冠玉,目若点漆,竟是一名少见的美男子。
“你叫柳清宵?”宇文熠不由向前倾了倾身子。
“正是小人。”
“果真好名字,清迈脱俗,人如其名。你的球技非常好,不知学蹴鞠多久了?”
“公子过奖了,小人万不敢当。小人从七岁起便学习蹴鞠,到现在已整整二十个年头。”七岁开始学习技艺,到现在已经二十年,算来这柳清宵当是二十七岁了。
宇文熠上下打量他一番,只见他皮肤光滑紧致,眉宇间带着淡淡羞涩,看上去却似比起实际年龄年青了好几岁。加之应对间举止得体,不卑不亢,颇有大家风范。宇文熠暗自赞赏,想起自己打算赏他,一时竟不知道该赏些什么,只觉得寻常金银会污了他,想了想,取下自己随身的玉佩赏给了柳清宵。那玉佩是昆吾国进贡的羊脂玉,雕刻着六龙回日,以金色的丝绦编织成吊穗,最是名贵。
柳清宵双手接过,只看了一眼便跪下高举于头顶:“小人谢公子爷赏赐,只是此物实在太过贵重,小人万万不敢领受。”
宇文熠见他如此知进退识大体,不由更加喜爱:“赏给你的,你便拿着,出了手的东西岂有收回来的道理?”
柳清宵踟蹰片刻,见一旁的元珏不住对自己点头,这才磕头谢过。
日色西沉,宏都街头华灯初放。
天色虽然晚了,大街小巷的行人却渐渐多了起来,连平时不太出门的大姑娘、小媳妇都邀约着出门逛夜市,原本就热闹非凡的闳都被节日的气氛渲染得更加多姿多彩。
宇文熠伸了个懒腰:“走了。”
元珏却拉住他的袖子:“殿下,急什么,今日可还有更好的好戏看。”

七十二

“还能有什么好戏?”
元珏却不再答话,抬起脸来只是笑,笑容间满是难以言喻的暧昧:“自然是难得的好戏,殿下只管跟臣一起,一会便知道了。”说着挑开幕帘出了包厢。宇文熠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正今日心情不错,又没什么要紧的事,不若就看看他到底要给自己带来一个怎样的惊喜。
出了鞠城,转过几道弯便到了流花巷。
“我道什么好戏,原来是寻花问柳。”
“殿下说得没错,确实是寻花问柳,只是这寻的却不是常花,问的也不是常柳。”
“难道今日还有不寻常的花柳可寻可问么?”
“正是。殿下不要问那么多了,包你觉得有趣便是了。”
两人优哉游哉地走在流花巷中,身着便装的侍卫们只是远远跟着,识趣地不去靠近。
街道两旁都是青楼,身着盛装的女子倚楼娇笑,媚眼如丝。几次经过过去去过的青楼,宇文熠便想拐进去,却都被元珏拦了下来:“今日不看这些庸脂俗粉。”
眼见妓院的地界已经走到尽头,再过去便是男娼馆。宇文熠忽然站住,促狭地看向元珏:“还道你只爱红妆,没想到也喜欢男人,真是看不出元大人这般风流不羁。”
“殿下见笑了,有道是人不风流枉少年,放眼当今,有哪个家事好点的人是不碰男人的?元珏本就是此道中人,过去只是觉得殿下不喜,没有跟殿下一起来找这种乐子罢了。”言下之意,现在宇文熠既然有了苏凌,自然也和自己成了同道中人,可以一起来这种地方。
宇文熠不觉有些窘迫,他过去虽也狎玩过娈童,却只是出于好奇,并没有特别喜好。及至苏凌,却又不仅仅是出于情欲,初时是纯粹的征服和占有,其后虽然有了其他想法,却又成了私心所爱,跟这种单纯地放荡发泄完全是两回事。
元珏见他犹豫,赶紧道:“不过现在不是去单纯地去逛男娼馆,殿下有所不知,今日是选‘乐首’的日子。”
“什么‘乐首’?”宇文熠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所谓‘乐首’,顾名思义便是乐中魁首,说白点便是男娼馆的相公们选‘花魁’的日子。不过这‘乐首’又同‘花魁’,不仅仅要相貌身段了得,还得有相当的音乐造诣,非凡人可以担当。‘乐首’每三年才选一次,前两次都由‘逍遥楼’的玉宇公子拔得头筹。这位玉宇公子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后家道中落,迫于无奈才沦入风尘。据说他不仅姿容无双,更兼才艺无双,凡是蒙他青眼的人,无不念念难忘,可惜这位玉宇公子眼光奇高,规矩又多,能得到他一次招待已是难得,哪里还能有第二次。三年前,这位玉宇公子夺魁后便退出娼门,不知令多少达官贵人顿足叹息。本以为从此再无机会一亲芳泽,谁知道,这位玉宇公子忽然宣布参加今年的‘乐首’之选,臣可是好不容易才订了个好的位置。”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逍遥楼前。
楼上张灯结彩,将几十丈之内都照耀得宛如白昼,不远处停满镶金饰银的华丽马车,楼前满是熙来攘往的人流。
元珏订的位置自然是最好的,正在舞池的对面,前后左右都能一览无余。
“各位客官,今日是三年一度的‘乐首’比选。还是老规矩,各位但凡喜欢哪位相公的,就在他表演的时候往台子上丢绣球,谁的绣球得得多,谁便是本届的‘乐首’。另外,为了答谢各位的捧场,每人的绣球上都会做不同的标记,没一场抛出绣球最多者,当场参赛的相公将伴他共度良宵。”听得最后这话,满场一片喝彩。
选拔并没有什么特别,和选花魁差不多,只不过是台上的女子换成了男子。
参选的相公们都十分认真,一个个使尽浑身解数,也不乏有以奇装异服来博取注意的。每一场表演结束,便会有人将台上的人带走,有的拉到席间继续看比赛,有的则直接抱进了后堂。
宇文熠看得有趣,也不时丢过几只绣球捧场,心中却不由得大大佩服这些人会做生意,一只绣球五十两银子,每人至少也还是能得上三五十只,比起平日卖身来,身价不知高出多少。
“下面出场的是前两界的‘乐首’玉宇公子。”随着这一声喊,台下立刻被围得水泄不通,每人怀里都抱上了几十个绣球,有人实在抱不下了,便叫随从帮忙抱着。
宇文熠也不由好奇地向幕帐后看过去,密密实实的帘幕动了一动旋即又平静下来,刚才还人声鼎沸的大厅里顿时鸦雀无声。
小童搬出一只绣墩放在台中央,一名青年从幕后缓步走出,单薄的白衣欺霜赛雪,领口微微散开,优雅的锁骨隐约可见。乌黑的头发只是在脑后挽了个髻,便随意飘洒在肩头,嘴角噙着淡淡浅笑,虽然素净,却别是一番慵懒诱人。那青年来到台下,对着台下大方地抱拳施礼,飘逸间又洋溢出洒脱清雅来。
宇文熠的眼珠发直,几乎要掉到台上,并非因为这位玉宇公子如何勾魂动魄,只因眼前这位看似人人可采的销魂尤物,竟然就是下午蹴鞠场上的英雄——柳清宵。

七十三

柳清宵此时似乎也发现了看台上的宇文熠,抬眼对他一笑,顿时百媚横生,直引得围在台前的人一阵尖叫。
转身坐定,将一管碧箫放在唇间,一阵低沉幽怨的箫声便流淌而出,正是一曲《乌夜啼》。那箫声缠绵悱恻,如泣如诉。宇文熠自幼爱的是用兵之法、王霸之策,对音律一道虽然也极为通晓,却算不上喜爱,此刻咋听此曲也觉得悲从中来,不能自已。旁边已有多愁善感者泪流满面,及至一曲终了,全场竟然鸦雀无声,足足过了好一段时间,才有人如梦初醒般大声叫起好来,一时间叫好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更有无数的绣球,从字面八方雨点般向柳清宵飞起。
元珏显得万分激动,站起来高声叫好,双手车轱辘般向着柳清宵丢绣球。
“再拿一百个绣球来。”
直到这一百个绣球也丢完,宇文熠才调侃地对元珏道:“元大人今日一掷千金,莫非是真的想要抱得美人归?”
元珏讪讪笑道:“元珏不敢,元珏只是觉得这玉宇公子确实名不虚传,而且这天下但凡最好的东西都是殿下的,元珏这是在为殿下求美人。”
说话间,台上的司仪已在高声宣布:“玉宇公子共得绣球两千二五十七只,其中文毅公子抛下四百三十五只,恭喜文公子,今夜玉宇公子就是你的了。”
文毅正是宇文熠的化名。
那玉宇公子柳清宵竟也像是知道今日自己最大的恩客是宇文熠一般,向着他这方颔首致意,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
宇文熠下午见到他时,本就大为喜爱,现在见他流露出与下午的英姿完全不一样的别样风情,心神不由一荡。
忽然想起苏凌幽幽的目光,赶紧定了定心:“为我求美人?该死的奴才,这般自作主张,我什么时候让你为我求美人的?”宇文熠收敛起笑容,脸上渐渐升腾起怒气。
“殿下恕罪,臣只是觉得,殿下乃是大燕储君,这天下但凡最好的东西都该是殿下的,这才自作主张,臣万死。”刚才明明看他有些心动的模样,只是转眼就翻了脸,王者的心思实在难以琢磨。
“算来,今日也难为你了,我其实也满开心的,这事就算了,回去吧。”
宇文熠拂袖而去,元珏偷偷瞄了茫然站在台上的柳清宵,不知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为了将宇文熠的注意力从苏凌身上转移开,他已是费尽心机。这柳清宵更是他花费了打量人力和时间才找到的,宜文宜武,宜刚宜柔,多才多艺,且较文熠年长,成熟干练,和那个苏凌颇有几分相似之处,而其完美的容貌和身材,比起苏凌那个毁了容的残废又岂止胜上一筹?原本以为宇文熠定然会喜欢,到时候,自己仗着举荐之恩,再让柳清宵就范,一起对付苏凌,谁知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惹恼了宇文熠。
此时的宇文熠也是满心不快,从认出柳清宵那一刻起,他便立刻明白这是元珏布下的一个局,这样做的原因很可能是自己对苏凌的过度宠爱引起了他们的不安。
被算计的感觉令宇文熠万分不舒服,只是碍于元珏平日对自己忠心耿耿,自己现在又确实需要他,这才没有发作。
元珏啊,你根本不会明白,宇文熠并非喜好男色,喜好的只是苏凌而已,其他人纵然再好又如何,这世界上,苏凌却只有一个。纵然对柳清宵那一瞬间的动心,也不过是因为从他身感觉到了苏凌的某些特质而已。
不知何时下起了细雪,碎碎地敲打在脸上,虽然轻柔却带着刺骨的冰冷。元旦日的夜晚,原本就该如此才对,方才的灯火酒绿,欢歌狂舞,不过是个过眼云烟。
为了图吉利,元旦日的晚上照例是不能灭灯的。跳动的红烛晃动了迷蒙的光亮,给屋子里涂上淡红的色彩,宇文熠不由产生了洞房花烛的错觉。难得地自己给自己宽衣,蹑手蹑脚爬上床,搂住被下裹在丝袍里的胴体,不住摩挲。床上的人早已沉入梦乡,对他的抚摸浑然不觉,睡梦中却紧紧蹙起两道漆黑秀拔的眉,结着愁云。
宇文熠悄悄吻上刻着愁纹的眉宇间,不由喃喃叹道:“你有你的坚持,我又何尝没有我的坚持?现在事已至此,你叫我拿你怎么办,你又究竟是怎么想的,要怎样才能得到你的真心,能告诉熠么?”
那人依旧熟睡,毫无知觉。一阵愁绪袭上心来,是钝钝酸楚。

七十四

过年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难得地休息,政务军务都相交平时少了很多。半个多月的时间,宇文熠只要有空几乎都泡在苏凌处,时而温柔缱绻,时而暴躁易怒。他原本就喜怒无常,苏凌早已习惯,因此无论他是怎样的态度表现,都是一样的温柔和顺,适时安抚,让宇文熠感到安心又舒适,对他越发依恋。
纵然他的企图心对苏凌来说是昭然若揭,但那份迷恋也明显得难以掩饰。
这种情绪正是苏凌所求,宇文熠对他的迷恋每多一分,宇文熠自身的权势每大一分,自己成功的把握便也强上一分。因此,他不仅要保住宇文熠的迷恋,还希望能尽力帮助其得到更大的权势。
小雅斋传来的消息,那令人发狂的魔花“血咒”已经找到,苏凌思量良久,决定冒一次险,将它交给洛秋。一则宇文纵横给自己造成的压力实在太大,不尽快除掉他,只怕自己性命难保;二则现在大燕朝堂局势微妙,除掉宇文纵横,宇文熠才能早等皇位,自己也才能放心。
为了撇开自己的嫌疑,苏凌并未亲自给他传递消息,只是让小雅斋的人化妆成路人,在洛秋去药铺的时候故意将他撞倒,再顺势塞给他一张纸条,让他在二月初八这天,到闳都花市一观,有名花待他采摘。加之提前几月就断绝了和洛秋的来往,这样一来,就算洛秋那边出了什么问题,自己也不会被牵连。
洛秋一看心灵神会,二月初八一早便来到花市,果然见拐角处围了一大堆人,中间一名西域人正在兜售西域奇花,声称此花名唤‘丹朱’,可清心定神,益寿延年,售价百金。洛秋挤进去一看,虽然还没有开花,却果然是两株“血咒”,再一闻那味道,香气沁人,令人神清气爽。洛秋暗喜,这种花香确实有提神醒脑的功能,但却让人一直处于亢奋状态,时间一长便会慢慢出现幻觉渐渐至于疯狂,就算是正常人与其共处半年以上也会疯狂,何况宇文纵横本来就有狂症?
当下回府取来金子,在一片惊叹中将花带回府中,两日后便献给了宇文纵横,称自己多年来为了给陛下治愈狂症,便寻奇花‘丹朱’未果,今日竟然于无意间偶得,足见大燕皇帝乃是天命之主,受上天眷顾。
宇文纵横初时还有些疑惑,传了太医院所有的御医前来辨认,却多数不认识,也有几个见多识广的,在医术中见过‘丹朱’的介绍,立刻进行了确认。
洛秋长舒一口气,当初他一定要选用‘血咒’,便是因为他知道宇文纵横生性多疑,必不会轻易相信自己,而‘血咒’的外形气味与‘丹朱’极为相近,常人定难发觉,这才决定用它,现在看来是成功了。
宇文纵横按洛秋的说法,将那花放置在自己的寝宫中,觉得精神大胜从前,大喜之下,重重赏赐了洛秋。
这些日子里,苏凌表面上虽然一贯的风轻云淡,内心深处却如旋流涌动,虽一心想知道宫中的情况,为了安全起见,却按兵不动,既不主动询问,也不着人打探,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
清晨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宇文熠熟睡的脸。宇文熠睡得还沉,似乎在做着什么梦,蜷着身子,五官都挤做一团,看上去恰似一只大猫,胳膊却依旧毫不客气地搂着自己的腰。
苏凌动了动,试着想把宇文熠的胳膊拿下来,睡梦中的宇文熠似乎很不满意的哼唧了一声,反而把他搂得更紧。
不由叹了口气,认命地再度躺下,眼看窗外已经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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