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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重生之四爷-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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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救助自己的那家人,程蝶衣很想去帮忙,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叫他看着烧壶水第一次也差点烧干,后来嗓子好了点,没事情做的时候就给村子里的人唱戏,也不拘唱什么,除了《霸王别姬》,他几乎什么都唱,偶尔兴致来了还会唱个小生。这样的生活其实还是不错的,那些女子听着他唱戏甚至会流泪满面,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哪怕被人说了闲言碎语也会觉得充满勇气,他现在比不得以前,唱一会就哑了嗓子,但是在这个地方,他就是觉得那些压力突然间减轻了。
  
  程蝶衣一直在想如果袁世卿来了怎么办,如果袁世卿结婚了怎么办……但好似袁世卿一直没有找到他,或者完全没有找他,就任他这样自生自灭去了,心里希望袁世卿能找到他,一边又希望这辈子就这样永远找不到他。这样矛盾的心情一直到那天他一大清早起床,推门出去看到袁世卿的时候统统不见了。
  
  什么永远找不到,什么自生自灭都在那一刻消失,唯有那种厚重到了极致的思念拥挤在他的脑海里,瞬间就忘记了一切。
  
  “蝶衣,我来带你私奔了。”袁世卿就这样伸着双手拥抱了蝶衣,“今天你才是我订婚的新娘……跟我走吗?”最后那个问题用着肯定的语气,仿佛早就知道了结局。
  
  程蝶衣在那一霎那想要哭出来,吸了吸鼻子,还是没有哭,只是哑着嗓子问:“世卿……四爷,我不能唱戏了。”那句“你还要我吗?”在喉咙口最后还是问出来,他不想自己变得那么祈求,没有自尊。
  
  “没事……没事哈……”袁世卿本来拍着他的背,听到程蝶衣这么说,手上顿了顿,之后又慢慢拍了起来,“不论会不会唱戏都是我的蝶衣,没法唱戏我给你唱。”其实袁世卿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加上他也知道只要好好养养嗓子蝶衣还是能唱的,没来没有深想过,现在蝶衣这样一说细腻一紧。他从来没有蝶衣不能唱戏,虽然在安慰着蝶衣,实际上也是在安慰自己。
  
  袁世卿看不起那些为了所谓的情情爱爱就抛弃家族的人,也看不起享受着家中的一切却鄙夷着的这些的人,没有想到到最后自己却做了这样的事情,虽然他处理了不少事情,对于袁家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但是还是觉得有点对不起袁家。
  
  袁世卿查了查和他有婚约的那个陈家女子,陈珈绘,和自己青梅竹马的一个小厮有着感情。袁世卿知道自己的三嫂,原本沈康的那个妹妹和陈家的那个比较熟悉,两人还是一起出国读书的,就去她那里想要探探底,说了半天,也让袁世卿有点数目。直到他三嫂问:“你从我这里问了这么多事情,我也问你一个事情。四爷,你知道我的名字吗?”说完直勾勾地看着袁世卿。
  
  袁世卿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不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他知道这个女子是沈康的妹妹,但是真的没有注意过她叫什么,倒是听三哥提到过,不是沈芙就是沈琥,只是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倒是他的三嫂看了他一会,笑着说:“倒是我糊涂了,四爷怎么会知道我的闺名。既然无事,四爷就请吧。”
  
  袁世卿从他三嫂这边知道了一些信息,加上查到的那些,一边在两人身边谈论一些关于现在这一片不安全,只能快点到上海去,还分析的条条是理,事实上这些也是事实,他们两人也是有自己主见的,在订婚的前两夜,偷了一些东西直接上了上海的火车。
  
  这一次不是袁世卿逃婚,而是陈家小姐和男人私奔了,袁世卿故意装作无意中得到这个消息去了一趟陈家,说是愿意帮助陈家遮掩一二,说是他得了病,不能娶陈家小姐了。至于什么病,也不必告知其他人,随便其他人怎么猜,虽然袁世卿深以为这样讲会让人恶意揣测他是不是那方面得了病,但也没有办法,说什么八字不合太不靠谱了点,都这个时候了才八字不合,谁信啊。
  
  更何况陈家小姐逃婚也不是天衣无缝,有些人还是知道一些蛛丝马迹的,倒是觉得袁世卿很是仗义,愿意帮忙遮掩在这件事情上,袁家还是占着理的,陈家也十分愧疚,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在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地方愿意帮着袁家大哥。
  
  袁世卿在程蝶衣落水被救起不久后就得知了程蝶衣的下落,给了一笔钱要求好好照顾他,否则程蝶衣哪有过得那么舒适,就是程蝶衣后来治疗嗓子的药钱都是他出的,不然蝶衣的嗓子也不会好得这么快。在解决掉所有事情后,袁世卿就匆匆过来接程蝶衣,实现他的私奔计划。
  
  得到程蝶衣他现在何其有幸,实在不该思前想后,他做了这么多,不就是希望蝶衣能和他好好的,能唱一辈子戏。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对不起大家,以后恢复更新……




☆、第三十一章

  风光霁月
  袁世卿带着程蝶衣来到上海,住的房子是杜月笙找的,在法租界,是一栋小型别墅的样子,比起袁世卿给的那点钱,这个房子却是远远不止。袁世卿也没有去多说什么,算了承了这份情,只是在到的第二天递了拜帖请杜月笙过来一聚。
  
  杜月笙来的时候看到了程蝶衣,给了袁世卿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袁世卿回以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其实心里带了那么点的不舒服,偏偏又说不得,更是不知道怎么说。说起来,连袁世卿自己都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心态。
  
  杜月笙是朋友,也是地头蛇,带着他们在上海逛了一圈,那些有点隐秘但是能说的都说了出来,就怕他们一不小心得罪了人,那还不要算到他的头上,更何况,他和袁世卿还是很投缘。其中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袁世卿是真正的书香世家,不是他那样出身的人可以比拟的。
  
  杜月笙带着他们两个在上海逛一圈也带着炫耀的意思,任你再是家学渊源也不还是要在看我脸色,还有就是觉得上海和北平简直是两个世界,想要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生活,但是两个人都不给面子。袁世卿这样的人什么没有见过,不说是上海,就是第一次出国也不能让他动容分毫,越是先进只会越让他觉得国家弱小。
  
  程蝶衣有点好奇,但是那是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好奇,他对于外物从来都不是很关注,在袁世卿身边就更不关注其他的,对于那些光怪陆离更是视而不见。在他看来,在哪里不是唱戏,在哪里不是和四爷在一起。袁世卿也算是明白杜月笙的想法,在适当的时候也会恰如其分地表演一下,倒是不至于冷了场。
  
  最后的时候,杜月笙带着他们去了戏园子。说起来,上海歌舞厅真的不错,至于戏园子,只能赞扬一声富丽堂皇。但是见过了北平的戏园子再看上海的,只能用一个“金玉其外”来形容,到处是不知所谓地挂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程蝶衣气的不行,连身子都有点发抖。把戏园子弄得和歌舞厅一样有意思吗?
  
  袁世卿握了握程蝶衣的手,程蝶衣渐渐冷静下来,但又心里不舒服,带点嘲讽地说:“这戏园子看着都像是歌舞厅了。”杜月笙笑了笑,不说话,他对于戏,远远没有袁世卿了解。对于程蝶衣也不是很喜欢,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说,眼里都是戏,似乎除了自己都是凡夫俗子一般。倒是不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是凡夫俗子,靠着袁世卿过活和其他人又哪里不一样。还有就是有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如此待他。
  
  坐下来听戏,上面唱的是《贵妃醉酒》,也是程蝶衣的拿手曲目,听了一会,在袁世卿的耳边说着:“我唱得比他好。”带上点骄傲的样子,袁世卿看着觉得心痒痒,伸手掐了程蝶衣的腰一把,程蝶衣没注意,冷不防就“啊”了一声。
  
  程蝶衣那个声音算得上是比较高的,平时说话再怎么温润,到了戏台子上,没有任何东西,只能凭借自己的嗓子,让所有人都听清楚,就是哭哭啼啼也要让人知道,一个没注意声音就尖锐了。
  
  听戏的人脸都有点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人这么不长眼。估计也习惯于经常有人在下面吵吵嚷嚷,很快就回神了,就是唱杨贵妃的那人因为蝶衣微微受了点影响。
  
  程蝶衣叫出声来就觉得所有人都看着自己,脸上红的不行。他从来不喜欢有人在他唱戏的时候不尊重他,没想到自己却做了一回小人。他不在乎他唱戏的时候台子下面的人在做什么那是因为他太专注于戏,其实他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他,觉得他唱的好不好。
  
  程蝶衣急急忙忙扯着袁世卿跑了出去,杜月笙跟在后面,似笑非笑:“想来程老板是看不上这些的,毕竟要听什么都能自己唱。”程蝶衣听完更加有些臊的厉害,他在生活中从来就不是强势的人,也不是能言善辩的人,就保持了沉默。
  
  杜月笙笑着问:“说到唱戏,隔几日会有一场比赛,就在这戏园子里,也不知道蝶衣你有没有兴趣?”
  
  袁世卿皱了皱眉,他喜欢听程蝶衣唱戏,不代表他愿意程蝶衣顶着戏子的名头过一辈子,但是这话又不好和程蝶衣讲,否则那人强起来他也没好日子过,看到程蝶衣眼光闪啊闪的,看起来极有兴趣的样子,也就答应了。大不了到时候和蝶衣一起上去,总不会有人说他也是戏子。
  
  程蝶衣没有想过去比赛,就是想看看,还有就是觉得奇怪,唱戏还能分个第几名第几名的,那以什么样的标准?他自己对于戏曲就有所偏好,不知道怎样才能比赛。就一直记着这件事情,等到那一天就积极地袁世卿出去要去看比赛。
  
  说是比赛还不如说是亮嗓,也不用戏服,就在上面唱,真真比的是唱功。程蝶衣没怎么看过其他人唱戏,就津津有味坐在那里听着,时不时还说上一两句,别人看程蝶衣坐的和评委挺接近还以为也是有什么关系的,没有理会他。
  
  倒是有一个人盛装打扮上来的,一看就是杨贵妃,蝶衣摇了摇头,觉得这样不好。其他人都一身素衣,就一个人盛装算什么?其他人也不是不想这样打扮,实在是囊中羞涩,头面首饰哪一个是他们买的起的,一般戏子的那些也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谁没事买了一堆在家摆着?就是真喜欢也是自己做的多。
  
  那人盛装打扮也是有点紧张,看到程蝶衣微微摇头更加气愤难平,唱得不是很好。程蝶衣自然不知道这些,对于他来说,唱戏从来不会受人影响,自然觉得别人也是,不会知道原来还有人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
  
  那人下了台,也不去卸妆,就走到程蝶衣面前,看了程蝶衣好几眼,问:“你会唱戏?”
  
  程蝶衣老老实实点头,觉得这个人其实唱得不错,笑着说:“你刚刚唱得不错。”
  
  那人以为程蝶衣在讽刺自己,气愤难平地跺了跺脚,怒道:“谁要你多管闲事!”说完就离开了,程蝶衣倒是茫然,又觉得不太对,就起身想要问个清楚。刚没走几步,一个人就冲到他面前,看了看蝶衣问:“唱戏的?”
  
  程蝶衣觉得这话问的不尊敬,就摆出一副角儿的样子,极为矜持的点了点头,那人嗤笑一声,直接把蝶衣推上了台。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到了jymgssss的地雷……好惊喜的赶脚,还有就是好担心啊……不要告诉我是手一滑扔错了




☆、第三十二章

  阖家欢乐
  程蝶衣这人其实有点缺心眼,一站到戏台子上就脑子有点空白起来,下面的人让人他捡一个比较熟悉的曲目唱,他还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上来了就唱了起来。唱的还是很久以前的《思凡》,《思凡》也算得上是很基础的戏曲,但是唱的好的人少。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这句话不论哪个行业都适用,听到程蝶衣一亮嗓子,那些人立刻就坐直了,有一个眼神的不好就想要起身凑近点看看,可不要给自己的老朋友给忽悠了,旁边的人拉住他给他递了眼镜。站在后面的人看不见台上站的人,前面的人都堵着了,听着声音还以为是哪个角儿来了,一个劲儿地问是谁。
  
  袁世卿坐在下面觉得与有荣焉,心里既为蝶衣感到高兴,又有点酸酸的感觉。他总是觉得自己喜欢上这个人很久很久,比所有人都久得多。程蝶衣天生就是属于戏台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袁世卿也知道自己是真心喜欢这这个人,更加不知道该把他放在什么地方。
  
  这也算得上是一曲成名,程蝶衣的技巧唱腔几乎都无可挑剔,最主要的还是那个脾气真的对了很多的人胃口,对于前辈总是尊敬的,没有故作清高,也不是扭扭捏捏,唱的这般好,生活中还不见脂粉气,这样的人,远着看,几乎可以说是完人了。
  
  等袁世卿带着程蝶衣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了,是袁世卿现在最不想见到的袁世陵,他的好大哥。袁世卿对于这个哥哥总有种说不清的愧疚感,哪怕这个哥哥对他再不好,他也没法生气,自己毕竟也给他惹了不少的事情。自己来到上海就有不想见到袁家其他人。
  
  袁世陵来也没有别的事情,闲谈了几句,临走的时候竟然来了句:“我那边情况不是很好,有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放你这里养几天。”说着就有人抱着一个小婴儿过来,袁世卿和程蝶衣几乎目瞪口呆,袁世陵把孩子掉在这边就爽利的走了,也不去管其他人怎么想。
  
  袁世卿不知道自家大哥究竟什么意思,这是往好的方面想,大哥想让他体会一下天伦之乐,掰直他,还是想着自己和蝶衣不会有孩子,过继过来?或者简单点,就是他说的那样,情况不是很好,不适合婴儿住着。
  
  不论是什么情况这个叫袁媛的小女孩就这样住在了这里,过去了好几天也不见袁世陵来接回去,就死了心打算好好养活这孩子。程蝶衣倒是进入角色最快的人,他从小就喜欢小孩子小动物,不然也不会在小的时候就捡了一个弃婴带回戏班。这个在袁世卿看起来只会大哭大嚷的小家伙倒是真的和程蝶衣处的很好。一个是真心喜爱,一个像养只小猫般觉得有趣,倒是过得不错,甚至可以赞一声“阖家欢乐”。
  
  袁世卿身边的小厮婢女虽然多,但是没有一个有着带孩子的经验,他来上海来的匆忙,身边也没有照顾的老人,面对这样一个打不得、骂不得的,还不听你说话的孩子,真的要苦恼得不行。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大概是因为蝶衣现在把兴趣放在照顾这么一个孩子的身上,加上虽然嗓子调养的差不多,但是不能长时间唱戏,对于那些想要和他谈论戏曲的人也不是显得十分热络。
  
  这倒是让其他人刮目相看,觉得矜持一点好,还有就是开始的时候,程蝶衣就说过“不唱堂会”这种话,要是上赶着,就有人说话不好听了。同行相轻总是不变的,也不是没有人想拿袁世卿出来攻击他,但是袁世卿还是有那么点薄名在的,也不敢去招惹。
  
  袁世卿请人去找照顾孩子的奶妈,结果在寻找的时候竟然发现了那个陈家小姐,陈珈绘,袁世卿的前未婚妻,一身落魄,身怀六甲。心里倒是清楚为什么突然间她有勇气私奔了,也是奇怪,在袁世卿的调查中,那个男人也还算得上是靠得住的人,不是那种为了钱财拐带少女的人。但是那个男人在到了上海不久后失踪,以及找不到那些钱财也真的让人觉得知人知面不知心。
  
  袁世卿不觉得愧疚,如果不是陈珈绘无媒苟合在前,他不论做什么都是没用的,倒是程蝶衣知道了这件事情觉得愧疚万分,觉得如果不是袁世卿设计于她,这个女子还过着很好的生活,特别是在她还怀着宝宝的情况下。
  
  袁世卿通知了陈家,陈家就带回了一句话“陈家没这个人”,后面又紧紧随着一封信,是陈家奶奶来的信。信中言明陈老爷子还在气头上,她会尽量劝解,请四爷代为照看一段时间。袁世卿差点气乐了,一个两个把他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都代为照看一下,他就是这么一个好人?
  
  不得不说的是陈珈绘不愧是原本袁世陵看中的人,手段家世一点也不差,在观察了这么一段时间之后,陈珈绘突然间对袁世卿说:“四爷,你觉得我们搭伙过日子怎么样?”这句话还是她在这段颠沛流离的时间学到的,说出来的时候,袁世卿愣了一下。
  
  “我知道你和程老板两心相悦,我的要求也不高,我们有个假婚礼就可以。”陈珈绘笑的很淡定:“我就是想让孩子有个正经的身份。”
  
  袁世卿嗤笑了一声,正经的身份,不紧不慢地问:“一个一心喜欢戏子的父亲,和一个跟人私奔的母亲?”
  
  陈珈绘的脸色当场就有点白,咬了咬唇才说:“四爷,你考虑一下就行,我也不急。其实我心里还惦念着他,我总觉得他不会抛弃我。”看到袁世卿冷笑的样子,飞快地说:“我知道他的为人,更重要的是抛弃我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还引起袁家陈家的愤恨,和我在一起,不说我爹爹会不会心软给我钱,单说这孩子我觉着他就舍不得。我还不记得想跟着你。”
  
  这话说得倒算是入理,看来这个陈家小姐除了会为爱情昏头昏脑,其他的都是还好的。晚上的时候,袁世卿就把这件事情和程蝶衣说了,程蝶衣当下差点就穿着鞋离开,被袁世卿搂住了。
  
  程蝶衣狠狠地咬了袁世卿耳朵一口,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四爷是自己的。之后坐在袁世卿身上,说:“四爷,你记着,我才不管什么真结婚假结婚,反正我现在想明白了,我们就是一起。你记着,你要结婚趁早,我现在就离开,以后就没机会了。”
  
  袁世卿被他的样子弄的心上直颤,把人直接按住,没有让他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乃们一个评论都木有好打击我积极性啊




☆、第三十三章

  为谁辛苦为谁忙
  袁媛的存在真的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蝶衣还兴致勃勃地带着还小的袁媛去看《摩登伽女》,更加神奇的是小袁媛竟然不哭,就这样在戏院里听完了一整场的戏。程蝶衣不得不承认这唱的是极好的,特别是那个扮摩登伽女的,听来酣畅痛快。但是看到袁世卿眼睛眨也不眨就有点来气,捏着袁世卿腰上的软肉问:“怎么,听入迷了?”
  
  袁世卿小声“嘶”了一下,拍了拍蝶衣的手:“你这是说什么呢……除了你,你见我对哪个男的这么和颜悦色过,何况他唱的再怎么好,怎么比得上你?”程蝶衣也不去理会,他也不过这么一说,又专注听戏去了。这个时候“旦”这个角其实并不是很受人重视,一般而言,观众更加看重的是“生”,所以曾经袁世卿听蝶衣的《霸王别姬》要大为感叹这是“姬别霸王”。在这种情况下看到一个男人演的旦角如此出色心里有一种欢乐的感觉。
  
  当然程蝶衣之所以这么欢乐也是袁世卿觉得蝶衣唱的比他好得多,在戏剧这个方面,袁世卿要是敢说蝶衣不如这个人他未必就开心了。程蝶衣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对于其他人都可以无视,就是不能听一句袁世卿说他不好的。袁世卿说什么他都相信,但是又忍不住一再求证,不是不放心不相信,就是想要袁世卿多说几次。
  
  《上海日报》大肆评价了这次戏园的比赛,说是比赛,实际上也没有几个人,最出彩的就是程蝶衣了,没有办法,这个时候上海戏剧唱得好的人毕竟不多,大多是在北平,这次就是想要给人看看,其实上海的戏园子也是不错的,但是蝶衣不肯出面,坚持自己从北平来到这里,在北平的时候也是稍有名气了。
  
  每个地方都有那个地方的排外性,蝶衣这么说让有的人开始觉得蝶衣实在不识时务。蝶衣实在是没有想那么多,他自己倒是没有察觉。北平唱戏听戏的人多,水平也比上海要好得多,程蝶衣的水平很好,但是不能说独占鳌头,加上他在北平唱的那几年年纪实在小,甜脆清亮,却比不上现在的高宽圆润,也没有觉得自己真的有袁世卿说的那么好,所以在报纸上看到自己被评为“四大名旦”之一的时候真的愣住了。
  
  其中还有一个就是之前看到的摩登伽女,尚老板,程蝶衣心里一边觉得甜滋滋,一边又有点诚惶诚恐的感觉,四大名旦什么的真的让人觉得很有压力。但是他自己还没想几天,又出事了。济南惨案,日本攻占济南,屠杀军民,程蝶衣也没心思在其他方面。
  
  自从济南惨案发生,袁世卿就有点神思不属的感觉。袁世卿一直知道自己的那个梦境就是另一个现实,但是从来没有这么真实的意识到过,他知道现在有济南惨案,除了这个现实就是那个梦境……那个也有着济南惨案的梦境,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想要来到上海的原因,着毕竟是一个可进可退的地方,而且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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