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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之一寸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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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及此处,华滋又不满起自己,管他那么多!从此以后,就当没有这么个人,他的任何一句话都不值得相信!
  
  火光动处却已被宋致朗看见。他扬高了声音,高兴地喊:“华滋,你回来了。”
  
  他这趟过来本来就是来找华滋,结果华滋不在家,于是一等等到现在。
  
  华滋真不想理他,可是当着众人面,又不好无故让他下不来台,于是遣小丫头过去回话,就说自己累了,要歇息了,改天再聊。
  
  不想宋致朗毫不放在心上,一路小跑过来,笑嘻嘻奔到华滋面前:“我有事情和你商议。”说着就伸手拉华滋:“怎么面色有些苍白?”
  
  华滋一躲,让宋致朗抓了个空,垮着脸,冷着声音说:“男女授受不亲,宋公子请自重。”
  
  宋致朗以为华滋还是因为蒋云澹的事情生自己的气,准备了一篇软语温言,但是钟明琴就在不远处,当着人不好说出来,只能压低了声音:“好华滋,我真的有事情,咱们里面说好吗?”
  
  华滋抵着门,不让宋致朗进去,也不答言。
  
  钟明琴正好走了过来:“华滋姐姐,你回来啦?你今天去山上好玩儿吗?下回带我去瞧瞧啊。”
  
  华滋心里的白眼如浪花般一个接一个打来,在昏暗的灯光下看钟明琴的脸,黑白分明的眼睛,不谙世事的表情,这才是锦衣玉食中长大的小姐,就算有点心计也不过是想着如何在锦绣丛中出尽风头。
  
  她堆出个笑容来:“行啊,改天我们一起去。”说着扫了二人一眼:“不打扰两位叙旧了。”
  
  宋致朗看华滋笑得客气,而眼风却如带冰霜一般,还想着说等等,我还有事要说。华滋却已经关了门。
  
  宋致朗怏怏地回头对钟明琴说:“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房,我也要回家了。”钟明琴看了看已经关掉的房门,又看了看宋致朗,不知为何隐隐有些不安。
  
  他是真的有事情找华滋商议。他暗中筹划了一回,若要华滋放弃鸦片,必然要给孟家再寻一条生路。大半年来,他一来想适合华滋做的事情,二来寻找合适的人。眼下,关于生意,关于人选终于有了头绪。一腔热情却吃了闭门羹。
  
  华滋关了门,也不点灯,整个人蜷进椅子里。
  
                      
  




☆、盟誓(二)

  “茜云,怎么回事,外面怎么这么吵?”华滋懒懒地从被窝里爬起来。
  
  挽春赶紧跑过来,“小姐,时候不早了,宋公子一早就过来了,眼下跟钟小姐、三小姐在后花园打秋千。”
  
  华滋把头发拨到一边,“叫习惯了,总把你叫成茜云。”
  
  挽春转身抱了衣服过来,先帮华滋换上长裙,披了皮袄,扶华滋在镜前坐下。她站在华滋身后,拿了梳子一下一下地梳头:“宋公子留了话,说有要事与小姐商议,嘱咐我等小姐一醒就知会他。”
  
  华滋一面听挽春说话,一面端详镜中的自己,唯一没变过的就是这一头如瀑黑发了,她看自己的眼睛,有一种世俗的疲惫,懒懒地问道:“那你差人知会他了没?”
  
  “奴婢不敢,想来还是先请示小姐。”
  
  华滋扯起嘴角,似是微微一笑,却没说要不要去请宋致朗。她真是不明白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他从未说过深情的话,亦从未给过明确的承诺。他甚至还一手破坏了她的精心谋划,他凭什么以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出现?他凭什么以为自己会既往不咎?
  
  华滋想得心内烦乱,只想找个借口躲出去:“若一会宋公子过来,就说我已经出门了,今天谁都不见。”
  
  烦心事那么多,她是真没有心神再来应付这男欢女爱。
  
  “你去厨房叫做一碗甜甜的东西给我。小心,不要说我在屋子里。”华滋嘱咐到。
  
  挽春应了是就出去了。
  
  一碗甜汤下肚,华滋才觉得周身有了力气,连心情都没来由美丽了些。她转头看窗外,阳光透过窗纸在地板上划出一个圈。她拿了本书缩在椅子里,一页一页翻起来。“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阳光透过皮肤,骨头都软了一般。
  
  若这一生能无所求,泛若不系之舟。
  
  “宋公子,小姐已经出门了。”挽春曲了曲身体,说到。
  
  宋致朗打量了挽春一眼,突然一笑:“真是个好丫头,那我进去等她。”说着就朝院子里走去。挽春急忙想拦,哪里拦得住。
  
  华滋就听见一阵脚步响,正想着要不要藏起来,门咯吱一声打开了,半扇阳光倾泻进来,落在宋致朗身后。他的藏蓝衣衫染了一层光晕。一双眼睛像蜻蜓的翅膀,对着华滋微微一笑:“不是在这里么?”
  
  华滋只得起身,堆出一个笑容:“宋公子真是太有礼!”
  
  宋致朗迈步走进来:“不敢不敢。”他自顾自坐下以后,歪着头打量了华滋一眼:“几时把这皮笑肉不笑练得如此炉火纯青?”
  
  挽春正好跟了进来。宋致朗偏过头去说道:“放心,我不会吃了你们小姐,你们小姐也不会吃了你。带上门,别放其他人进来。”
  
  挽春怔着没敢动,只把眼睛去看华滋,见华滋点了点头,才带上门出去了。
  
  “宋公子耗在这里岂不是错失了陪伴佳人的机会?”华滋重新坐回椅子里,拿起书,头也不抬地说道,心里愤恨着自打钟明琴来了之后,宋致朗上门倒是勤快。
  
  宋致朗一时没解过这话来:“我不是正陪伴佳人么?”
  
  华滋面上一红,伸出手指了指下面:“我指的是那一位。”
  
  好一会儿华滋没听见任何声响,心下狐疑,抬头一看,之间宋致朗的脸近在眼前,吓了一跳,一张脸更是起了一层红云,烧得耳朵根子都热了。她急忙转开脸:“离我远点。”
  
  宋致朗却将脸凑得更近,近得彼此呼吸相闻:“若不近一点,我怎么看得清楚你为我吃错的表情?”
  
  华滋只觉耳朵一阵麻痒,心里更急,就想站起来躲开,身子刚动了一动就被宋致朗一把按住了。眼下两个人的姿势极尽暧昧。华滋在下躺在椅子上,宋致朗俯身在上。他邪邪笑着:“躲什么?又不是第一次了。”
  
  华滋的脸红得要滴血一般,却仍是抬着头,圆睁着眼睛与宋致朗对视,突然也是妩媚一笑:“也是,该看的我都看过,也没什么大不了。”说着,华滋眼光朝宋致朗下身瞄了瞄。
  
  宋致朗突然低下头,从华滋的耳朵一路吻到嘴唇。华滋张开嘴,宋致朗的舌尖顺势进入。不想华滋突然一咬,宋致朗吃痛,伸出手狠狠捏住华滋的下巴,舌头却没有撤出来,仍在华滋的口腔里攻城略地。
  
  华滋有些急了,立刻伸手去推宋致朗。他这才重新撑起身体,将华滋克制的慌乱尽收眼底,笑着到:“还不错。”
  
  华滋抓起手帕狠狠擦了擦自己的嘴。宋致朗将华滋一把抓起来,自己转身坐到椅子上,又将华滋紧紧固定在自己腿上:“别动,听我说。”
  
  “你卖鸦片不过是为了给府中寻条生路,眼下我有其他的办法帮你。”闻言,华滋才不动了。
  
  “你最懂的莫过于衣服首饰,不如就做西洋布料衣服生意。铺子是现成的,布料从外头运进来。你再请几个裁缝,将你知道的,想出来的衣服款式做出来陈列在铺子里。既卖衣服又卖布。你自己就是个活招牌,不怕到时候没有客源。等生意稳定一点,就从西洋买点机器,自己织布做衣服。”
  
  华滋正想说什么,却被宋致朗打断了:“你放心,人选我都挑好了。裁缝是以前在外国使馆给洋人做衣服的,照料生意的主管也定好了。只要你愿意,我马上写信,他们即可动身来梧城。”
  
  华滋心中大喜过望,只是一时半会下不来台:“我不要你帮忙。”
  
  宋致朗知道华滋只是需要个台阶,于是更紧地抱着华滋,头在她怀里钻来钻去:“孩子他娘,你就原谅孩子他爹吧。”宋致朗做小伏低,说了一车好话,华滋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那就这样说定了。”宋致朗赶紧说。
  
  正笑着,华滋想起山上那一幕,低了头,沮丧地说:“我已经铸下大错,无法挽回。”华滋长叹一声:“造化弄人。”
  
  “你告诉我,不管什么事情我都会帮你解决。”宋致朗收起吊儿郎当的表情,认真地说。
  
  华滋软软地看了宋致朗一眼,将山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没想到宋致朗却是仿佛守得云开见月明一般,笑了一笑,将华滋搂在怀中:“我最怕你有难处不说出来,终于等到你愿意向我诉苦。你看这样好不好,找司令府那边发个禁烟令,说以后一律不准种植罂粟。我再拿些钱出来向那些买了种子的人回购,然后当着众人面一把火烧了。”
  
  华滋从未见过宋致朗这样温柔。
  
  她顺从地靠在他怀里,点点头,一颗心终于安定下来。她再一次看见心底的那面湖,烟蓝月光映着澄澈心思,定不负相思意。
  
  “元宵节我们一起去看灯,可好?”
                      
  大概二十万字的时候就能结局了吧。最近一直在想其他的故事,很纠结,一个现代,一个古代。现代的想写几个毒舌的女人。古代的想以五代十国的洛阳为背景,那时候的洛阳真是恢弘壮阔,应该有几个缠绵悱恻的故事来相陪。




☆、盟誓(三)

  花市灯如昼。
  
  码头上人声鼎沸,有年轻女子娇嗔的声音,有小贩的吆喝声,汇成河流直流到碧水江里。几排灯火如流光打翻了夜空。
  
  这是烟火俗世的欢喜,融于眼角眉梢的情意。
  
  宋致朗却有些意兴阑珊,他本来是打算约华滋两人来看灯,结果现在身边围着叽叽喳喳的几个姑娘,只有玉珰还文静些。钟明琴拉着华滋左看右看,一脸新奇劲。
  
  “华滋,快过来。”钟明琴的脸藏在一张面具背后,只露出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滴溜溜如宝石:“这是什么脸谱?”
  
  五色油彩在面具上勾出夸张笑颜,华滋拿起也在脸上比划了一下:“不知道诶。喜庆不?”
  
  宋致朗拿出钱正要付账,又转过头对玉珰说:“你也挑一个。”因为高,他跟玉珰说话的时候微微低下头,鼻子勾出一个弧度,五官如同刀刻的一般。眼睛里有些漫不经心的笑意。
  
  玉珰没来由红了红脸,一边摆手说不用了,一边垂下头,看见宋致朗的黑色长裤摩擦着鞋子边缘。
  
  华滋在面具后面看见宋致朗的笑有些心不在焉,嘴角弯起一道笑容,故意放慢了脚步,等钟明琴和玉珰走到前面。
  
  她扯了扯宋致朗的衣角,笑得眼里光彩四溢:“把致书叫来,陪她们接着逛,我们再找个地方。”
  
  宋致朗闻言大喜,眼光在华滋脸上扫了一圈,却故意双手抱胸,拉长声音道:“你想干什么?”
  
  恨得华滋狠狠捏了他一把。
  
  那边,宋致朗却马上差人去叫致书了。
  
  路过一个卖汤圆的小摊,几个年轻男女围着长桌正低头吃着。钟明琴第一次见肉馅汤圆,走到汤锅前,只见一锅水花翻滚,软白的圆子从水花中翻上来,咕咚咕咚绕着锅转。
  
  小贩熟练地操起大铁勺一把伸进锅里,不多不少恰好捞出十个汤圆,盛到碗中,一勺热汤淋下去,蒸腾起白花花的雾气,撒上鲜红辣椒,碧绿香葱,一面递给客人,一面说:“十全十美。”
  
  钟明琴看得心花怒放,笑容满面:“给我来五碗。”她又回过头去向众人确认,嘴角不自觉含着融融笑意:“大家都吃吧?”眼光却向宋致朗飞去,看见他站在灯火下,没来由觉得一阵安心。
  
  大家都点点头,只有华滋暗中拉了拉宋致朗的袖子。
  
  玉琤招呼钟明琴:“你别把眼珠子掉到锅里去了,快过来坐。”
  
  钟明琴小跑着过去,笑盈盈坐下。人太多,只能拼桌,她们这一桌的另一边是几个年轻男子,正肆无忌惮地调笑着,眼见着坐过来几位姑娘,笑声越发放肆起来。
  
  玉珰和钟明琴都有些局促,刚坐下没多久,就感觉到旁边那几人不断打量自己,正好汤圆上桌了。钟明琴一时也不管那么多,伸手去拿桌上的调料,不想另一手也伸了过来,她抬头一看,正是旁边那几个年轻男子中的一个。
  
  两个人的手微微碰了一下,年轻男子中爆发出一阵哄笑。那男子更是笑得有几分放肆,一叠声说:“姑娘先用。”
  
  钟明琴见他们一副浪荡子弟的形容,就有了几分薄怒酝在脸上,心下又有些委屈,回头只顾去找宋致朗,似是希望他来帮自己打破僵局。
  
  她看了半晌却没有看到宋致朗,只见宋致书走了过来。他示意钟明琴往旁边挪了挪,自己坐下,将两拨人分开,又朝那几个男子笑了笑:“多谢谦让。”说完,他拿起调料亲自放入钟明琴碗中,问到:“多不多?”
  
  钟明琴低着头,没说话,只是在想为什么做这个的不是宋致朗?她急着询问宋致朗去哪了。
  
  “家里有事,大哥先回去了。”
  
  “咦?”玉琤四处看了一眼:“姐姐怎么也不见了?”
  
  “华滋姐也说有事,大哥顺道送她回去了。”
  
  钟明琴和玉珰的眼光同时黯了黯。
  
  宋致朗紧紧牵着华滋的手,两个人跑着穿过人群,直到灯火疏落处才停下来,又是笑,又是喘气。
  
  “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宋致朗说着抓住华滋的手往灯火更昏暗处走去。
  
  这是码头伸到水面上的一处木质高台,一面临水,一面可以看到街市上的流光溢彩。人群和灯火都缩小成脚下的一个点。水面铺展开,映着如银月光。
  
  夜风微寒,宋致朗解开衣扣,将华滋裹在胸前,额头抵在华滋头上。
  
  他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满足,如同被神祝福一般,怎会如此心满意足?
  
  那是很久以前了,十三、四岁的时候,宋致朗恋上了在自家酒店卖唱的姑娘。那时的宋致朗会脸红,会紧张,每天找各种理由去酒店。为此,他呼朋引伴没少破费,只为了经过时那一眼。
  
  姑娘的年纪比宋致朗大一两岁,很快就感受到宋致朗不一样的目光。虽然出身不好,姑娘倒是有一张绝色的脸,引得宋致朗身边那一群公子哥都艳羡不已。
  
  又是一次酒席,初夏时光缓缓绽开。宋致朗不舍得叫姑娘来唱歌,于是叫店里的人传话说请姑娘赏脸喝杯酒。姑娘扭着腰就进来了,端端正正在宋致朗身边坐下。周围的人一片哄笑。两个人在哄笑声中对视一眼,宋致朗的手就缠上了姑娘的腰。周围的人敬酒,一杯杯宋致朗都代喝了。
  
  酒入肝肠断人肠。
  
  夏天还在匆匆收尾,姑娘轻轻说着话,头上的烛光摇摇摆摆:“两个人之间不就是这样,你贪我漂亮,我图你风流,动过心就够了。”说着,她低头看自己胸前:“如今心变了,那就没必要互相折磨。”
  
  她一边说,一边举起酒来喝。脑中都是瞎眼的父亲一句句在说:“情意值什么?换来几两银子?你不想想自己什么身份,你这是害了他也耽误了自己。”
  
  宋致朗几乎呆住了,好像有什么东西豁朗一声被摔得粉碎。第一浪是伤心,第二浪就是愤怒。他一把抓住姑娘的手腕,捏得瓷白皮肤泛起了红,他眼睛圆睁,逼问为什么。
  
  姑娘轻轻一笑,把翻腾的眼泪逼回去,试图抽出手腕:“这又何苦?你认识我起就知道我是风尘女子,水性杨花自是寻常。也许这就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喝喝酒不好么?”她记得曾经有恩客吟诵过一首词,依稀是这样写的:
  
  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痛饮从来有别肠。
  
  那是栀子尚未开完的季节。软白的颜色像被蹂躏过。
  
  后来,宋致朗就开始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可惜那时华滋一颗心系在蒋云澹身上,无暇顾及这些往事。
  
  那年冬天一个午后,先生突然说考试。面对考卷上陌生的诗词,宋致朗急得抓耳挠腮。正在惴惴之时,前边华滋递了个小条。展开一开,莫不就是答案。他突然想这样的姑娘才是真有用处。
  
  他对华滋的事情上了心,自然不难发现华滋对蒋云澹那若有若无的一丝情意。不动声色一路看下来,他只能感叹真是一心一意的傻姑娘。
  
  再后来蒋云澹悔婚,华滋一腔深情反而烧得宋致朗心疼无比。他没见过那样伤心的华滋,突然想若有个姑娘能这样待自己,定不能负她的情深意长。
  
  在行刑场上,当士兵的枪口对准华滋,他连想都来不及想,就挺身挡了过去,好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孟伯父在眼前倒下,华滋在他怀里哭得肝肠寸断。他多想毁了这世界来给华滋的伤心陪葬。
  
  可是他发现自己不过是这世界的一部分。他能够猜得到华滋走得多艰难,他想奋不顾身冲上去,却不能拿身后的宋家做赌注。
  
  终于一切都过去了,他从未谋划过两个人的将来,而今他却要好好打算一番。他在华滋耳边说道:“我知道你还放不下家中事务,我愿意等你,等到你了却所有不舍。我家中我自会都打点好,到时你只管安安心心过来做少夫人。”
  
  华滋的眼泪一点点浸出眼眶,这也是上天恩慈了吧,给了她一个能体谅她所有顾忌与牵挂的男人。一瞬间她甚至不敢体味这幸福,生怕一睁眼一切又碎了。她不敢有所愿,只在心里说,这样就够了,什么都不再要了,好像稍有贪心,这些都会被收回。
  
  “那就赶紧定下了,不许反悔啊!”华滋抬起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直直看着宋致朗。
  
  “不反悔。”宋致朗紧紧搂着华滋:“就以天地为鉴。我们不盟来世,不说生死,那些太遥远;只定今世,有生之年,倾尽所有待你好。有我吃肉的就不能给你喝汤。”
  
  华滋的脸贴在宋致朗胸前,脸颊上一阵湿意:“我们都好好的,喝水不塞牙,吃鱼不卡刺。”宋致朗闻言一笑,抽出手弹了华滋额头一下,两个人却一起傻傻笑起来。
  
  华滋觉得从心里暖透了,她要珍惜这个愿意待她好的男人。以后每一个日子,她要踏踏实实地过。
  
  一样的月光照着不一样的窗。
  
  封黎山在月下与弟弟小酌。
  
  “军中近来情形如何?”
  
  “江司令的旧部只有葛参谋尚能做事,其他人不过贪图酒色,毫无雄心。自从蒋云澹走了之后,新军这边群龙无首,一部分人跟着我,还有一些人跟了宋致书。”
  
  封黎山转动手中的酒杯:“有了军队就等于控制了梧城。控制军队关键不在于新军,而在于旧部,只要有姓葛的支持,你就能在两边都说上话,假以时日,不怕不是众望所归。”
  
  “可是,葛参谋似乎对我们颇为忌惮,我看他有意裁撤新军。”
  
  “哈哈,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若是裁撤新军,就不担心有人私下再将新军组织起来?若是宋致书来组织呢?你只要先挑起他对宋家的猜忌,到时候自然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战火

  钟明琴看着黑漆漆的院子,一颗心沉在了谷底。思绪突然漫无边际飞起来,那个中午,孟华滋突然出现在学校,后来一整个下午宋致朗都没有来学校。
  
  她从未听宋致朗提起孟华滋这个人,想来虽然是青梅竹马,但是也就是泛泛之交了而已。况且宋致朗已经出外读书,而孟华滋只是这古老梧城里的一个旧式小姐。他那么喜欢新奇东西的一个人,自然会更喜欢洋学堂里出来的自己吧。她倒不是有意看不起孟华滋,只是她一直在这连点灯也没有的小小梧城,能有何见识?
  
  论家世,论见识,自己哪一样不比孟华滋好?她也就是长得还过得去而已,自己也不差哪。
  
  钟明琴坐在廊檐上,她倒要看看宋致朗怎样送孟华滋回来。
  
  秋宛是李夫人临时指派给钟明琴的小丫头。她噔噔噔跑过来,奇怪道:“小姐,不进屋休息?大晚上坐在这里,冷吧?”
  
  钟明琴摆摆手:“月色好,我安静坐坐。”
  
  “那我端杯茶来?”
  
  钟明琴点点头,正说着,院子里有了些微响动,听着是有人走进来,还有听不清楚的低语声。
  
  莫不就是宋致朗牵着孟华滋缓缓走来。屋檐下的红色灯笼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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