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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而归-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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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点事都没有,衣角都没被碰到,干干净净的,就着站在那,一手从口袋里摸出包烟,拿出一根,点燃,隔着袅袅升起的烟,微眯着眼看着她。
她真是招了一个大佬一样的人物做小弟。
没时间吐槽他,慕见轻四处看看,终于找到那辆熟悉的奔驰车,她迈开步子跑过去,谁知道司机反应极快,还没等她碰到车屁股就跑了。
慕见轻吸着车尾气气得头疼。
右胳膊上的纹身吃饱喝足,这会懒洋洋地动了动,像是在安慰她。
算了,慕见轻想着,来日方长,都在青城,他们有的是机会。
这会卫烨也跳了下来,摸摸自己原本就秃的脑袋,叹了口气。
不过今天收获颇丰,这点小问题他也没放在心上。
正打算收拾东西走人,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穿着花裤衩赤着膀子的男人,扑通一下跪在店门口,仰天大号:“我的店!!”
实际上这也算不上一家完整的店了。
店内桌椅酒瓶被扔了一地,打架的时候总有那么些个被打散的骨架蹦进店里,顶上的灯也因飞溅的玻璃之类的玩意砸了个稀烂。店外倒是干净,因为全被烧没了,什么都没剩下。
男人跪了一会,似乎是想起什么,慌忙起身往店里跑,因为太着急还在地上滚了一圈,花裤衩上顿时沾了一片黑灰,不过他动作很灵敏,应该没受伤。
他跑进店里,盯着一面墙,摸了摸胸口,一边念叨着:“还好还好,这个没坏。”
说着,又自己亲自找了把破烂椅子站上去把那副画拿了下来,收起来卷好放在怀里。
他出来的时候,在外面踌躇许久的慕见轻想了想,还是得给人一个交代。
于是她迎上来,指着宗易说,“都是这家伙干的,他叫宗易,有什么赔偿就找他吧。”
宗易:“……”
酒吧老板、花蝴蝶初旻兄弟是个极识相的妖怪,他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宗易放火,他这个活了这么多年的妖怪都认不出来那火是什么,只是站在边上心尖颤颤悠悠话都说不出来,这会自然不想得罪了人。他还指望着这个大佬帮衬,毕竟青城风水好,妖怪们都喜欢在这里修炼,鱼龙混杂,不认识几个厉害人物他在这里扎根总觉着不放心。
再说,今天他把这事了结了,也算是卖了人家一个人情。就算宗易不当什么,慕见轻他是知道的,肯定会记着。
于是他护着画摆了摆手,很是心大地说:“没事没事,我再重新装修一遍就行,没什么大问题的~”
一边吃瓜的卫烨都惊呆了。
兄弟,这可不是“没事”的问题啊,坏了东西不打紧,主要是脸面啊,人家在你家门口打起来了,不说些什么也太没面了。
不过他心里想归想,他又不是酒吧老板,也就没多说什么。
慕见轻也乐得这么解决事情,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她问初旻认不认识沈玉贵这个人。
初旻想了想,说道:“我也是初到青城,不过听说这人很随和,是个本地的房地产商,老家就在青城,家里挺有钱的。”
慕见轻皱了皱眉,“你这里既然是妖怪来的地方,为什么偏偏放沈玉贵的女儿进来?”
初旻忽然笑了,“说笑了,我就是开个小酒吧,有钱赚就行,谁管他是什么东西,你这么说可是偏颇了。”
慕见轻没再说什么,看了眼边上的宗易,还是决定回去再说。
她用珠子试沈清的时候,她说是“爸爸”让她来的,那么今天是沈玉贵提前设下的陷阱,就等她踏进来。本以为是自己偷偷过来查沈清,没想到还被人反将了一军,慕见轻心里不太舒服。
那些小鬼是沈玉贵放出来的,还是说,他请了别人来助他?
能“收藏”这么多鬼魂,应该不会是一般的道士,或者不是道士,是其他修行的人,慕见轻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应付。
带着这两个人回去的路上,慕见轻发现,这周围的住户倒是如常,亮着灯,偶尔传出几声说话声,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心沉沉地坠了下去。
提前布置好一切,用自己的女儿做鱼饵,酒吧门口一定是被高人设了结界,外界根本看不出来发生了什么,慕见轻没想到,只是一个外表儒雅的男人,却也和这些东西扯上联系。
店门口的木牌上写着“办事”两个字,现在这个点了依旧是灯火通明,慕见轻看看时间。
才晚上八点。
只是刚刚那一场耗费她太多精力,她以为已经很晚了。
进了店,白泽正把书放书架上,看他们一个个灰扑扑的,眨眨眼,想说几句俏皮话,看卫烨那杀人的眼神又不太敢,只好憋回去。
想了半天,白泽歪着脑袋数了数,咦了声。
“你们回来了,那个小丫头呢?”
卫烨先反应过来,本想去冲个澡换身衣服,这会愣住,问道:“她没回来?”
白泽:“没啊,一直没回来。”
慕见轻皱着眉,“我给她打个电话试试。”
电话拨过去,嘟了好一会,最后是一个清冷的女声——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
夜黑风高,青城城西是一个小村子,村口种着大片的荷叶,中间一团光亮,村里人都住在这一片。临近一条国道,而后周围全是农田。黑夜笼罩下,风起,带些冷意的风吹的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阿翘找到沈建军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九月的六点,天已经快黑了,大片的血红云朵过后是沉沉的夜色。她就蹲在人窗户下,面前是一堆破瓦,她身子小,刚好藏的下,还能听见里面人的说话声。
她本可以早些到的,只是身上没什么钱,一路坐公交坐地铁,到了车站,又没有赶上客车,在那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发现那是最后一辆客车。后来,是一个好心的夫妻也是回老家,就在隔壁的村子,看她一个小孩挺可怜的,就捎上她了。
这时阿翘才觉得,自己这副十五岁的身子骨还是有些用处的,骗骗人说自己在外求学好不容易放假回家看爷爷奶奶结果错过最后一班车……
只是她在这蹲了一个多小时,腿都蹲麻了,蚊子也被她喂饱了,身后猪圈里面的猪都朝她呼呼半天,这家人依旧是没什么动静,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明明亮着灯,却一定说话声都没有,真是稀奇。她还蹲在厨房外,他们家到现在连饭都没做,难道他家吃饭早?
看看手机,快八点了。
她动动发麻的脚,正打算给老大发个消息说能不能找个人来接接她,但想着自己白忙活了一整天什么都没查到,这么回去会不会太丢脸,于是决定还是忍着,集中精神听他们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过了会,里面终于传来声音。
是郑秀,沈建军的老婆,阿翘记得她的声音,之前和老大一起去学校的时候听过。
她在和一个听起来还算年轻的女人说话。
“上次让你给你弟弟买的鞋子呢?怎么今天没带回来,这都多久了,他想那鞋子快疯了……”
“我最近也没钱,妞妞要上小学,我们正忙着给她找学校。”
“你的女儿重要,亲弟弟就不重要了吗?你这个做姐姐的能不能上点心。”
“我怎么没上心……学校我帮着找了,老师我也请人吃饭了,那双鞋还得找代购,很麻烦,还特贵,你让他挑个别的吧。”
“什么叫挑个别的,你弟弟的事,怎么,妞妞随随便便挑个别的学校就不行么?”
“……妈,做人别太偏心。”
眼看就要吵起来,忽然又有一个男声传来,说了两句什么,然后一个人就走了。
这样的话,厨房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阿翘也只听见一个人再说话,像是自言自语,语气却很激烈,像是在跟什么人争执。
“就一个宝贝儿子,非得宠上天,儿子就比女儿金贵,这是什么道理。”
“从小就这样,就没改过,女孩算什么,总是泼出去的水,有什么用。”
“嫁出去也改变不了什么…有什么用……”
“总有一天,我要……”
“杀了他,对!杀了他!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哈哈哈哈!”
“不行,那是我亲弟弟。”
“亲弟弟怎么了,我只是个老二,家里那么多女孩,总有一个要动手的,不差我一个。二姐也说了,什么时候找个机会,就动手,杀了他,我们都能解脱,小妹也不用总在外地不肯回来……”
“什么老二,活糊涂了,老二都死了,我怎么就是老二了呢,那我不是早死了,真是笑话,哈哈哈!”
阿翘蹲在窗户下,听着胆战心惊,也不敢揉腿了。
渐渐地,声音变小,她说的话也变得正常,语气也不像刚刚那样令人毛骨悚然。
只是嘴里还是在念叨着:“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阿翘被她念叨的都不觉得秋风冷,耳边只有不知从哪传来细碎的摩挲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惊觉。
这什么鬼声音,怎么这么像小时候有人来她们村里帮人磨刀。
她家住在个小村子,人少,这么热闹的事她总喜欢上去看,蹲在那磨刀人前面一蹲就是一整天,什么事都不干,因此这声音她印象很深,记得很清楚。
天色暗极了,只有她头顶上昏黄的灯光冒出来,照亮一片。
阿翘就蹲在这束灯光下,等着时候屋里的人走了,她就赶紧回去。
至少,她不敢待在这了,换个别家住一晚上就行。
磨刀声并不刺耳,沙沙的,一直没停过。
直到屋内传来另一个陌生的女声。
“二姐,你磨刀干什么?这会又不做饭。”
阿翘听见她回答说:“干什么?你说干什么呢?”
阿翘听着后背一凉,下意识抬头看。
头顶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一个脑袋,长头发,脸色惨白,腮红却打的很满,枯燥又卷曲的头发垂下来,正好扫在她脸上,痒痒的。
女人狞笑着,露出一口黄牙,还有半截菜刀,对她说——
“听够了?进来给我试试刀吧?”
第14章 食鬼
阿翘立马起身跑,谁知道腿麻了跑不动不说,还一脚踩在破瓦上滑了一跤,直接扑在地上,鼻子挨地,蹭上一堆黑色的湿泥。
来不及思考什么,她两手撑着往外爬,只是还没挪动两步,就被人拽住了脚踝。
不知道她怎么来的这么快,阿翘脑子都懵了,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只是一味地想脱离她的掌控。
女人的指甲长,力气又大,扣在她脚踝上生疼。
阿翘疼的眼泪直往外冒,“救命”“来人”等经典台词都叫出口,但还没两句,就被人捂住了。
那种憋气的感觉,她从没尝试过,她只有一个十五岁的身体,劲没人大不说,小胳膊小腿,完全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
女人骨架很大,阿翘被憋得快昏过去的时候猜测,她应该有一米七。
因为她双脚离地,脚尖还能在地上划拉,根据自身的身高猜测,一米七左右,——她从现在开始恨这个身高的女人。
阿翘想哭,泪水止不住往外涌,跟不要钱似的,完全不带什么情感,就是被吓哭了,流到嘴边,她都觉得没有味道。
而身后的女人没有丝毫怜悯心,就这么捂着她的嘴往前走,阿翘模模糊糊听见后边有女声说话。
“二姐,你干什么啊?”
她身后的女人反常地淡定道:“一个小屁孩,我把她送回去就行,你先进去吧。”
夜黑,这块地方就那么一点光亮,那女人估计也没看清楚,也没听到她的呜咽声,就这么走了。
她脚步声轻轻,阿翘却听得很清楚,心渐渐凉了。
***
眼前一黑,再醒来时,她被捆住了双手双脚,背后是一面墙,鼻子快呼吸不过来。
并不是被捂过后的后遗症,只是有一股很大的味道,说不上是什么东西,湿腻腻的臭。她就着月光看了看,才发现这里就是原来她蹲的那块地方后边的猪圈。此时那两只肥猪正朝她拱鼻子,龇牙咧嘴的,应该是在嘲笑她。
地上铺着草混这猪粪和不知名的猪食,只是一个简单的棚子,靠着一面墙搭起来的,上边的塑料已经老化,风一吹动一动,就飘下来大块大块的塑料片。
阿翘觉得冷飕飕的,手脚都已经麻了,也动不了。
周围用水泥砌起来的墙有些高,她没办法出去,只有猪圈唯一一个用木头做的门。
两只猪又凑了过来,它们脚上一圈黑黑的,很脏,阿翘下意识躲了躲,后来才发现完全没用。
它们蹭蹭她胳膊,就这么靠着她睡。
阿翘想说话,但是嘴里不知道被塞了一块什么破布,这会一动就疼,更别谈说话了。
她身上有妖力,这会也懂这两只猪在说什么,左不过是嘲笑她,一个人,却进了猪圈,和它们待在一起,还是在这种环境下。
常年被人类碾压的两只猪就这么高高兴兴地,开始议论起她来。
阿翘真想装作听不懂的样子蒙混过关,谁知道这两只猪还来劲了,非得蹭她,猪毛很硬,扎在手上有些疼,磨了半天她胳膊都红了。
“哼哼——”两只猪哼哼两声,开始聊天。
这个破地方,她也不指望有多干净,阿翘只想等她出去后去店对面的烧烤店吃上百来串肉,以解今日之耻辱。
脑子都是木的,现在她多的是时间,仔细想了想,最后想到自己的手机。
好不容易摸到口袋,发现自己的手机早就被那个女人收走了。
阿翘在心里爆了句脏话。
她仔细梳理了下事情经过,刚刚在人厨房下听了半天,绑她的人应该是沈家老三,沈云云,那个年轻的女孩应该就是沈家的老四,最小的女儿。难道说,今天沈建军家里的孩子都回来了吗?
阿翘很庆幸,还好自己已经把沈家这几个人的资料看了个遍,这会也记着一点,一一对号入座,心却更凉了。
沈家这样的家庭,生了四个女儿最后还要了一个儿子,想必这些女孩从小到大都被沈建军的陈秀灌输“一切以弟弟为上”的思想,家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男孩。女孩们心里不满,听沈云云一个人在厨房说的那些话,这个人已经快变态了。
被一个变态绑架,阿翘怕自己活不过今天。
这么想着,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她还年轻,不想这么早死啊,而且、而且……她不能这么死了的啊。
没办法通知老大自己在这里,也没办法出去,阿翘都忘记了自己身边还躺着两只猪这件事,哭的越来越伤心。
结果哭的开始抽,一抽,嘴巴里塞着的破布就磨的疼,她渐渐地就止住不哭了。
情绪发泄够了就算了,免得把自己弄伤,只要还活着,就有机会出去。
阿翘给自己加油打气。
就这么盯着一片漆黑过了好一会,也不知道是几点钟,终于有了声响。
她以为是有什么人经过,开始挣扎也弄出声响,往地上一倒,“砰”的一声,声音还挺大。
只是一看见来人,阿翘就老实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绑她的沈云云。
刚刚背着灯,这会阿翘才发现,原来这人长得还挺漂亮,画着妆,大红色的口红一抹艳,眉毛纹的很自然,一身连衣裙,头发也染成流行的栗色,还烫卷了。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可能是被唇上一抹红衬的,显得脸太白了。
她手上拿着一根蜡烛,橙黄的火焰跳动着,她把它倒着烧了些蜡下来,然后把白色的蜡烛放在上面。
蜡烛立在矮墙上,点亮了这一圈。
阿翘这时候才知道,原来猪圈真的可以这么脏……
沈云云站在她面前,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看起来很有威慑力。
阿翘坐在地上动不了,神经紧绷,头皮发麻。
因为她看见,沈云云身后忽然闪过了一个黑影,还有两点黄色的光,那么一下就过去了。
***
店内。
刚刚被烧了半截头发的慕见轻给阿翘打了五个电话,都没人接。
短短的两分钟,很是煎熬。
最后慕见轻决定,今天晚上去一趟城西,沈曼曼家。
这里有车还有驾照的只有宗易一个人,小光头一看就是一个未成年,上车不被交警拦下来除非交警跟慕见轻一个姓。白泽,她问过了,活得太久,没有考虑过开车这项技能,他一般都是四条腿走路的。
也不管刚刚在酒店门口他差点防火烧死她,慕见轻极为大度地,把这件事交给了宗易。
宗易全程默不作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还是点点头答应了。
白泽留下看店,小光头、她、宗易三人就这么往城西去。
宗易开车很快,还算稳,慕见轻累了一整天差点睡过去,还好不知道从哪来的一阵冷风就把她吹醒了。
半途而醒,她精神还不错,看着外边沉沉的夜色,听着自己的心跳,脑中思绪渐渐清晰。
无论如何,阿翘既然跟着她,她就得为这个孩子负责。
路上正安静着,这内三个人默契的都没说话,突然重金属音乐响起。
慕见轻接起电话,是兮兮打过来的。
“你现在在哪?”兮兮问道。
这是它的声音,只是兮兮一般都以猫的形象出现,让人有点对不上它的外表。
“去沈曼曼家路上,阿翘不见了。”
“我在这里看见阿翘了,放心,她没什么事。”兮兮说,“你带了人过来吗?”
“带了,宗易和卫烨。”
“好,我去村口接你们。”
说完就挂了电话,慕见轻松了口气。
原来这几天兮兮都蹲在沈曼曼家,这会知道了消息,跟后边的小光头说了声,气氛终于轻松许多。
等到了村口,一只黑猫从窗户跳了进来,刚好落在慕见轻腿上。
她身上灰扑扑的,看样子这几天做一只真正的猫倒是吃了不少苦。
“阿翘被沈云云抓住了,还好,沈云云没有告诉沈家人,这会被绑在他们家猪圈里,没有带武器,应该不会伤到阿翘。”兮兮说。
卫烨听见“猪圈”两个字就蒙了,眨眨眼,以为自己听错。
之前还挺担心的,这会听见被绑在猪圈,莫名有点想笑又有点心疼是怎么回事。
于是这一路都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等他们到了沈曼曼家门口,已经很晚了,这个点农村都没什么光亮,慕见轻来到阿翘在的地方的时候,沈云云正在给阿翘松绑。
阿翘一看见他们,就跟看见亲人一样,眼看就要扑上来,慕见轻首先往后挪了一步,最后阿翘扑在卫烨身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卫烨仰头望天,努力憋住不呼吸。
没办法,她身上味道太重,他都不敢放开来呼吸,怕伤肺。
这里不是谈事情的位置,沈云云很冷静,带他们进了屋。
宗易自然是不是进来的,卫烨和阿翘两个人刚在猪圈里滚了一圈,自然也不愿意进人屋丢脸,于是就只剩下慕见轻和兮兮一起进去。
但是当宗易意识到自己要跟那两个在一个空间后,他选择跟着慕见轻进去。
今天恰好是沈家小妹回来,一家人都凑齐了,正在家里包饺子做宵夜吃,阿翘赶上了个好时候,一不小心被抓住了。
慕见轻不知道这是不是个提沈曼曼的好时候,但转念一想,这也许正是提起沈曼曼的最佳时期。
大家都在,也方便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莫名觉得小光头很可怜……
第15章 食鬼
意料之外的,沈建军和陈秀两人,真的对沈曼曼这个女儿没有多大印象。
也许是直到今天他们才记起来,原来家里是有四个女儿,大姐沈晶晶,老二沈曼曼,老三沈云云,老四沈婷婷。
一群人在堂屋里,头顶挂着一个橙色的灯泡,还挺亮,小儿子被他三姐,哦不对,应该是四姐沈婷婷带进屋哄睡觉去了。
“曼曼……”沈建军又瘦又高,赤着膀子露出瘦成皮包骨的身躯,常年在外劳动,皮肤黝黑。他抽着烟,黑黝黝的手搭在腿上,沉思着,似乎是在回忆有关这个女儿的事情。
倒是陈秀开口了。
“那个不能算是女儿的!”她说,有些激动,“那是怪物!是傻子,不是人了!”
这话一出,在场的沈晶晶和沈云云都一齐默不作声,低下头,连刚哄好弟弟的沈婷婷过来听见都愣住。
慕见轻听她说了很多,终于知道事情始末。
沈曼曼出生没多久就发了高烧,那时候村里没有好的医生,又没钱送去县城里看病,因为婆婆一句“反正是个女儿”,就这么搁置下来。
孩子烧坏了脑子,一直不会说话,傻傻的,见人就笑。
后来沈曼曼渐渐长大,家里基因影响,孩子长得很高,只会对人傻笑,口水都顺着下巴留下来,沈建军嫌丢脸,就不让她出去了。
婆婆也越来越嫌弃陈秀生的这个“傻女儿”,于是某天趁着他们夫妻去田里做事,就把沈曼曼关进了猪圈,后来夫妻两回来,也没说什么。就这么“养”着沈曼曼,让她每天在猪圈里和猪抢食。
一个孩子,这些年过去什么都不会,又不能为家里分担什么,只有被抛弃的命运。就这样,沈曼曼一直住在猪圈里,一根链子挂在脖子上,锁在这一处地方,从来没有出去过。村里人也渐渐忘了,沈建军家里还有这么一个女儿。
夫妻两又问起慕见轻为什么要提起沈曼曼。
慕见轻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了默,才答道:“青城出了件事,和她有关,想问问当初她是怎么死的。”
一直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的陈秀忽然不做声了。
沈建军也是,男人手上的烟没有停过,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
就这么沉默半晌,沈云云说:“是奶奶把姐姐卖了。”
沈建军忽然暴起,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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