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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风华正茂-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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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下一秒,那女人竟又折返了回来,拉开门,缓缓冲里面道:“你的孩子很好,菁姐用羊奶喂了他,现下不哭不闹,乖得很。菁姐很喜欢他,都不想拿他去换了……”
    女人的嗓音有些哑,眼眶红红的,似乎刚刚出去哭了一场,说到思儿,语气倒轻快起来。
    金小楼听得出,她也喜欢思儿,只是她的话令金小楼提心吊胆。
    “换什么?”金小楼不明就里的紧张追问。
    那女人自觉失言,慌里慌张的退了出去。
    这一次,她没有再返回来。直到第二日一早,再次来给金小楼送饭。
    金小楼径直拉住了那人的衣袖,恳切询问:“你们……要拿我的孩子换什么?”
    女人猛地抬起了头,苍白的唇剧烈的抖动着,好半天才渐渐镇定下来,开口道:“你说得没错,我也曾是一个母亲,也有过一个孩子,他只比你的思儿大三个月,和思儿一般可爱,可他却没有思儿这么好的命……”
    话说着,两行热泪便顺着女人的脸颊滚了下来。
    “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流浪在沙漠里,本就是饥一顿饱一顿,沙漠里又没有吃食,只能盼着男人们从附近的村子里抢些粮食牲畜回来过生活。”女人靠在了石壁上,双手捂着脸,一边抽泣,一边说,“可自从你男人来了贡边,组织了士兵甚至村民守卫村庄,我们便很难再抢得回来东西了,即便抢得一星半点,也得省了又省的吃。”
    “我的孩子就是在那时候没的……”女人吸了吸鼻子,看向金小楼,“不过,我不怪你们,毕竟抢东西本就是我们不对,我只怪我自己,嫁了个蛮狠的男人,犯下了不赦的重罪,只得远走他乡,东躲西藏的活着。”
    沙漠里确实很难生存,不过看眼下,他们似乎又有了食物来源,歇棚里有鸡有羊,连给她这个囚徒吃的也是南瓜麦仁。
    “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金小楼对于这女人的悲伤感同身受,心头也梗得厉害。
    “阿晋。”女人眸光亮了起来,“是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子。”
    她叹了口气,情绪慢慢平缓下来:“你放心,菁姐将思儿照顾得很好,过几日,便将思儿送去贡边,交还给你男人,去换牛羊和米面。”
    听得这话,金小楼总算彻底的放下心来。
    “还有你也是。”女人打开了话匣子,将自己知道的统统往外说了出来,“有人给山鹰大哥送信儿,说是只要绑了你和你的孩子,那守边的男人一定有求必应。来信那人说待我们换得了想要的东西,将你们撕了票,远远离开便是。可山鹰大哥做事向来有规矩,他只要拿你们去换足够的牛羊和粮食,够我们度过这个冬日便可,说好了交换就是交换,绝不会做言而无信的事。”
    金小楼默然,这女人口中的山鹰大哥,想来便是那日坐在狼皮上的那个男人了。
    金小楼看着这女人的模样,干涸黝黑的脸,污迹斑斑的衣服,头发辫成长长的辫子是为了少洗……
    还有那日,火把后面的一张张脸,与眼前这女人如出一辙。
    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在沙漠里艰难的活着。
    一个念头在金小楼的心中升起,她忽然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了那女人:“拜托你,帮我转达给山鹰大哥,告诉他,我有重要的话要对他说,请他一定,一定答应见我一面!”
    女人忐忑着抽手回来:“我……我可不敢传这样的话!”
    哪知金小楼手捏得更紧,女人一时间竟收不回来。
    “阿晋已经没了,可你还年轻,往后还会再有孩子的。”金小楼诚恳的到,“为了下一个孩子,请你一定将我的话带给山鹰大哥。”
    ……
    金小楼一直等到下午,之所以知道是下午了,因为肚子已经接连叫了三声。
    临近饭点,这回来开门的却不是先前的那个女人,而是一个没见过面的男人。
    那男人进到石室里来,一把扯过了金小楼,便往外推。久久在阴暗闷臭的石室里,乍一出到外边来,金小楼只觉得整个人都清爽了。
    站在了洞穴口,闭上眼让阳光照在脸庞上,好一会儿,这才将眼眸重新张开,看向面前的人。
    这个小团伙的老大,便是眼前坐在狼皮上,满身刀疤的男人,山鹰大哥。
    “你有什么要和我说?”山鹰大哥眯了眼,高高在上的俯视着金小楼。
    他之所以答应听这女人说话,只因为前几日见识了这女人不顾一切的那股韧劲儿,令他觉得这女人不是个一般的人。
    不过,那传话的女人却违反了他的规定,即便传的是他愿意听到的话,也被拖进去打了十藤条,现下,连起身也困难。
    “我知道你抓了我和我的孩子,是为了与我男人换些吃食。”金小楼开口。
    听得这话,山鹰兀自笑了起来,原来是为这事?他还以为她是个不一样的女人,原来女人都是一个样子。
    “你害怕了?放心,我山鹰说到做到,要抢劫,那便抢得一干二净,谁敢阻挠我,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要交换,那就是一手交货一手交人,只要你男人乖乖听话,我保证不伤你和你孩子一根汗毛。”
    金小楼也跟着淡然一笑:“我来是想给你说,这并非是长久之计。”
    山鹰敛了笑意,端直了身子:“你什么意思?”
    “今日你抓了我和孩子换得了粮食,明日你又要抓谁来换?此计只行得了一时,待换来的粮食吃完了,人也抓不到时,你们怎么办?”金小楼接着到,“可以安稳的生活,谁也不想过着有今天没明日的日子,我想你们也一样。”
    “我有个法子,可以保你们不再风餐露宿,至少男人们能够日日填饱肚子,女人孩子不再提心吊胆。”
    

第一百九十章 不亏是七爷的儿子

  高琅带着人在沙漠里找了整整五天五夜。
    沙漠里昼夜温差极大,时常有强风呼啸,翻卷起漠漠狂沙。
    同行的士兵大多支持不住,已换了五六拨人,行进途中仍有士兵脱水昏迷过去。
    长安和虎山担心高琅身体,已接连来劝过许多次,可高琅没找到金小楼,说什么也不回去。
    那匹疯跑的马儿倒是一早便找到了,只是马背上空无一人。
    高琅立在马上,望向看不见尽头的荒沙,仰脖喝了一口水,正打算继续向前搜寻,便见不远处,有一众人向着自己而来。
    高琅遥遥的一眼便见到了当中的金小楼,忙弃了马,飞奔而去,一把将金小楼紧紧拥进怀中。
    金小楼觉得自己身上臭不可闻,生怕熏着了高琅,忙推开他,从他怀里拱了出去,一抬眼,见高琅满脸担忧的神色,忍不住笑了笑,柔声说道:“别担心,我这不好好的嘛!”
    高琅像个委屈的孩子似得点点头,将金小楼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见她除了到处脏乎乎外,并没有什么损伤,这才放下心来,眉眼上扬,跟着笑了。
    好半天,才又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思儿呢?”
    金小楼侧开身子,身后,一个满头长辨围着兽皮的女人抱着襁褓中的思儿缓缓上前来。
    思儿日日吃羊奶,倒比念儿看着更强壮些。
    跟在高琅身后的长安早已认出后边这群人正是掳走金小楼的那群,此时不动声色的靠上前来,附在高琅耳侧,轻言两句。
    高琅立马两步上前接过了那女人手里的思儿,另一只手揽住金小楼,向后一跃,长安立时带人冲过去,把那群人团团围住。
    “抓起来!”高琅一声令下,只听刀剑出鞘的响动声起。
    金小楼赶紧拦在前边:“等一下!”
    金小楼看向高琅,缓缓道:“他们走投无路,我们正需要人手,他们放了我和思儿,我已答应了给他们一个栖息之所。”
    ……
    营帐外火光冉冉,男男女女皆围坐在篝火旁,谈天喝酒。
    山鹰从架子上扯下来一个烤羊腿,羊腿半肥瘦,劲道的嫩肉裹着喷香的肥油,令人恨不得将手指也一起吞进肚里去。
    他们这群人已好久没有吃得如此尽兴过了,灌了一大口酒,山鹰扭头,冲一旁的高琅道:“七爷,你给了我们的女人和孩子一个安稳的家,我们男人便死心塌地的替你卖命!”
    在这冰冷吃人的沙漠里,有一把火,一壶热酒,一块香喷喷的肉,便能叫所有流浪的人倾尽所有来换。
    高琅也灌了一口酒,拿起小刀割了块羊肉下来。
    他同意了金小楼的提议,将山鹰这伙人收入军营之中,男人留下来与村民一起接受虎山的训练,女人在后边帮忙做活。
    孩子们放在一处,请了附近村子里唯一一个念过书的先生来教学问。
    在这为大周百姓遗忘不屑的贡边,他们这群人热热烈烈的生活起来。
    只是他们的眸光看得很远,越过了贡边的黄土,越过了重重山脊,看向星光与海洋。
    高琅知道,他不会一辈子在这贡边,只是眼下他的势力还远远不够。
    “虎山说你是个行军的好手。”高琅将羊肉放进口中咀嚼起来,山鹰已跟着虎山练了两天,是个不俗的人才,“有能力的人,不会被黄沙埋没。”
    山鹰爽朗一笑:“跟着七爷不会错。”
    “不过……”山鹰收了笑意,“七爷不想问问我们这群人都是些什么来历?”
    高琅喝了口酒,摇头:“英雄不问出处。”
    山鹰点头,他也向来讨厌别人问他的出身。
    山鹰出身很好,好到可以用显赫来形容,只是家道中落,父亲被按上了顶谋反的重罪,抄家灭了九族。
    山鹰那时候不过五岁,他是从狗洞里爬出去的,一路流浪到了贡边。
    再后来,就随一伙通缉犯一起闯进了大沙漠里去,渐渐混成了这伙人的头目。
    高琅见山鹰的神情时而晦暗时而明朗,又开口道:“我倒是有其他事情要问你。”
    “什么?”山鹰收回思绪,出声问。
    “是谁给你们送的信?”高琅听小楼说起,是有人送信给山鹰他们出的主意,让他们来军营里绑走金小楼和她的孩子,高琅须得揪出这个奸细。
    山鹰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不能说。”
    见高琅眯起了眼,山鹰接着道:“七爷放心,我会替你紧紧盯着那个人的,不会再叫他搞出花样来!”
    营帐内,金小楼与南阳正看着小摇篮里并排睡熟了的两个孩子。
    高琅掀开帘子,一身酒气的走了进来,冲南阳挥挥手,将她给赶了出去。
    然后半倚着身,靠到了金小楼身边去。
    “我有时候想,我们带着孩子去一个鲜有人烟,但风光绝佳的地方,建两三间茅屋,就和井口村里的一样。再养些鸡鸭,一只狗两只猫,我们自己种田自己吃。待孩子大了,就去附近的村子里替他们谋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我们老了,天天的手拉着手,带着狗出门吹风去,这样的日子可真惬意。”
    金小楼喃喃:“只要你想,我就陪你去。”
    “你想一展壮志,我陪着你,与你谋划;你想隐世而居,我也陪着你,给你种地!”
    金小楼种地可是一把好手!
    高琅笑着,亲了亲金小楼的唇,两人温存片刻,金小楼复又开口道:“待思儿念儿满了六个月,便送他走罢。”
    金小楼从高琅怀里起来,眸光看向摇篮:“我怕待他们再大一点了,便会记得你我了。”
    对于被父母送走的孩子来说,不记得父母的样子,才是最好的。
    他们既然做了交换,再舍不得也须得说到做到,必须选一个孩子送去金骏山上。
    “送走……哪一个?”高琅又靠向了金小楼。
    金小楼摇头:“我也不知道。”
    这个选择太残忍。
    可他们却不得不做出选择。
    ……
    一晃六个月匆匆而过,贡边的夏天,酷热难当。
    麟儿已满了三岁,跟着长安满世界的乱跑,还追着要学骑马。
    长安特意找了匹半人高的枣红色小马驹,牵来作为麟儿的生日礼,手把手的带着麟儿学骑马。
    这日下午,两人刚骑着马在营帐周围跑了一圈,麟儿人不大,却最是聪慧,骑马射箭皆是一学就会。
    待下马时,长安已大汗淋漓,小小的麟儿仍旧不愿去歇息,挣脱了长安的手,又要冲去营地里找山鹰叔叔练摔跤。
    南阳端着一笼屉刚刚蒸出来的水晶包路过,向着麟儿喊了一声,正在山鹰膝边扭斗的麟儿,一听见南阳姑姑的声音,立马一抬脸,冲山鹰道:“今日我放你一马,山鹰叔叔,明日我们再一决高下!”
    “哈哈哈,小馋猫!”山鹰大笑,“闻见包子的香味跑得比马儿还快,逃跑既是认输,今日是你输了!”
    麟儿小脸一皱,登时立在原地,看看南阳手里的笼屉,又看看山鹰,片刻一回头:“南阳姑姑,你先去,待麟儿赢过了山鹰叔叔再来吃你的包子!”
    山鹰本只是打趣,现下却眼神一亮,赞道:“不亏是七爷的儿子!这么小一丁点,便有如此气性!”
    “今日我们便一决高下,你若赢了山鹰叔,叔叔带你吃更好的东西去!保管比你南阳姑姑的包子味美!”
    见麟儿又与山鹰缠斗起来,南阳摇了摇头,不再叫他,径直走向金小楼的营帐。
    掀开帘子一进去,金小楼便出声道:“可放进去了?”
    南阳点点头。
    这笼屉包子一共五个,有两个是用糯米皮包的,其中一个是芝麻糖馅儿,另一个是枣泥馅儿。
    金小楼特意令南阳放的这两个馅,她已经决定好了,思儿和念儿两个,哪个吃到了枣泥馅的哪个便去金骏山。
    她做不了选择,那就让他们自己来选择吧……
    南阳将包子取了出来,糯米皮包的那两个放在了思儿和念儿跟前。
    这几个月来,思儿越发的活泼好动,是个好奇心重的孩子,念儿沉稳安静,总是忽闪着一双眼眸。
    见包子递到跟前来,念儿还巴巴的看着,思儿已率先伸出了手,一下便握住了其中一个,径直往嘴里送。
    一口咬下去,红彤彤的小嘴上满是软糯香甜的枣泥。
    金小楼一咬唇,眼泪顿时便流了下来。
    

第一百九十一章 如新日般光芒万丈

  现如今防风林小而密,已使得贡边的沙暴大大减少。
    山鹰提拔上来作为虎山的副手,两人将原本三五百人的军营扩张到了近三千人,通过每日里的操练,士兵能力飞速提高,使得沙漠里的穷寇流盗不敢来犯。
    整个贡边附近的村子皆安稳太平起来,种植的田地也在金小楼的教导下丰收在望。
    高琅本也是每日与虎山一起练兵,只是他一听说金小楼要亲自将思儿送去金骏山,说什么也要跟着一块儿去。
    高琅将麟儿托付给长安看顾,念儿交给南阳照管,本打算与金小楼两人走一趟。
    可当金小楼看着桌面上高琅长日里摆着的那张山川风貌图时,动了心思,将念儿拜托给菁姐,带上南阳一起出行。
    晚上,听着孩子们匀细的酣睡声,高琅在被窝里搂着金小楼,不解的问:“为什么带上南阳?”
    “此去金骏山,先向东走,再转向南,要路过青川镇,蜀州便在离青川镇不远处。”金小楼接着说,“我想着,这一趟我们干脆去一去蜀州,看看南阳老家。”
    金小楼一直对皇后凤袍上的瑶溪桃花耿耿于怀,有些疑问与其一直梗在心里,不如亲自去一趟,弄个清楚。
    “好。”高琅点头,此事事关他的母亲,若去这一趟能找出些蛛丝马迹来,那是最好,即便什么也发现不了,权当给小楼散心用了。
    蜀州虽地势险要,但风光却是不错的,自来便有好景险中得的说法。
    只是蜀州许多地方瘴气较多,带着思儿多有不便,他们当下决定先径直去金骏山,回来时再绕向蜀州。
    高琅侧过身,双手揽起,将金小楼圈在怀里头,金小楼的头顶刚好靠在高琅的脖颈处,两人每日里皆是如此挨靠着睡着。
    只是第二日起床时,原本乖乖巧巧睡着的金小楼准是四仰八叉,胳膊大腿胡乱的压在高琅的身上。
    ……
    因有思儿在,骑马太颠簸,高琅找了一辆马车,两匹马儿拉着的,跑得更快,也更稳。
    金小楼抱着思儿与南阳坐车里,高琅在外边赶马。
    一行人路上太平顺遂,不过半个月就到了乌黎江边,眼下南夷已与大周互市,每日里都有商贩渡过乌黎江来往两国之间。
    到达廿四城时已是傍晚,又是舟车劳顿,高琅遂命南阳找了家客栈,先行住下,明日一早再过河上山。
    一进房间,金小楼便抱着思儿哭了起来。
    金小楼向来不爱流泪,她只觉得自己的所有眼泪都要在思儿身上掉光了。
    可思儿是她亲生孩子,她怎么舍得,一想即将与他分开,情绪便不受控制的走向崩溃……
    见娘子难受得不能自已,高琅也跟着心疼。他亲了亲金小楼的脸蛋,又亲了亲思儿,提议明日让他自己抱孩子上山,小楼与南阳留在客栈稍作歇息。
    金小楼思忖片刻后点头应下了,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与孩子分离的那一刻。
    取出路上辫的百福纳瑞结,轻轻戴在了思儿手腕上。
    红色的吉祥结在皓白的手腕上,像是一轮冉冉升起的新日。她只愿思儿也如那新日一般,即便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也能拙长成长,光芒万丈。
    待高琅抱着思儿出门后,南阳便来叫金小楼吃早饭。
    金小楼实在无胃口,可止不住南阳一回回的劝,只得答应了,换好衣袍后出了房门。
    这客栈分为上下两层,上边是客房,下边是食堂,因互市的关系,住店食客中很大部分是来自南夷的外族人。
    金小楼刚坐下,便听得周围皆是些她听不懂的话音。
    南阳晓得夫人心情伤郁,吃不下东西,遂叫了份白粥,一份醋泡嫩笋尖,只想着替夫人温温胃,开开口。
    等着上菜时,金小楼托着腮,望着窗外。
    窗户外边正对着金骏山,此时金骏山上的不知什么花开了,染得整个山头粉红一片,云蒸霞蔚般,煞是好看。
    那老头子不能出山洞,她的思儿却是可以的,往后每年思儿便是在那花树底下蹦跳着长大。
    金小楼想着,不知他会在那花树底下做些什么,只是不论做什么,都希望他是快乐的。
    眼眸开合间,一侧头,忽听得旁边有人在叹:“当今这天下迟早要乱!”
    金小楼吓了一跳,虽说这些边境之地天高皇帝远,百姓不必像在京城里一般谨言慎行,可大庭广众的说出这般的话,也真是够狂妄的,稍不慎便会被治个满门抄斩。
    “这话可不能乱说!”另一人小声劝阻到。
    “怎么?只许她高太后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还不许我们说她两句了!”前头那人一声比一声大,满是愤恨,“都说女人是头发长见识短,我看是一点没错!那高太后屁事不懂,手一指乱点江山,说加赋税就加赋税,真是不让我们小老百姓活命了!”
    “嘘嘘嘘!”
    “嘘什么嘘!”那人更是来劲,“先生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现在的朝堂只听那一个女人,一个小子的话,能搞成什么样子!”
    “唉,王兄,这是你不懂了,那小人不是小孩的意思!”
    姓王的兄弟眉头拧成了一座山:“什么我不懂,我说得错了吗?这赋税一加,民不聊生,听说好些地方都举起了义旗了,再这样下去,咱们大周就要完了!”
    前一段时间金小楼也听高琅说起过,说是新皇帝赵予登基不久便颁布了新政,加重了税收。
    虽然此举行得不宜,可金小楼也没想到百姓的反应如此的大。
    皇帝本就小,太后又垂帘听政,根基尚没稳固,若是又惹起了民怨,暴发动荡,只怕那赵予的皇位坐不稳当。
    旁边那姓王的兄弟还没说两句,客栈老板生怕惹事,匆匆奔了过来,连饭钱都没收,便赶紧将那两人请了出去。
    没一会儿,金小楼便见那老板叫账房写了几个大字贴在了客栈的墙壁上:随意吃肉,尽兴喝酒,只聊天气,勿谈国事。
    金小楼抿唇一笑,这个老板倒是有些意思。
    南阳一见夫人郁郁终日的脸终于有了丝笑意,赶紧将刚上的粥推到她的面前。
    这一路,金小楼忧思过重,实在是吃也没吃好,睡也没睡好,整个人足足瘦了一大圈,闻着粥香清淡爽口,确实有些饿了,可她拿起勺子来刚送到口边,便觉胃里鼓鼓胀胀的,怎么也吞不下去。
    好不容易强迫着自己吃下了两口,一叹气,又将碗给推远了。
    当天晚上,高琅回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家夫人又瘦了许多,一张小脸在黑发映衬下愈发的小了。
    金小楼要在这客栈里多住几天,只是远远的看看金骏山便好。
    高琅应下后,听南阳说起夫人一整日几乎没怎么吃饭,心里发急,当下便独自出去,没一会儿,手里抱着一样东西回到了房中来。
    金小楼正坐在窗边,看着傍晚夕阳下的金骏山,高琅甫一进门,她便闻到一股浓郁的烤肉香味。
    夹杂着淡淡的花果甜香,一闻进鼻中,金小楼的肚子便咕嘟一叫。
    高琅笑意吟吟的走上前去,剥开包在外边的荷叶,将一只烤得金黄焦香的鸡放在金小楼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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