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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反叛男二归我养[系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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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捻了捻胡须,答非所问:“丫头你可觉得这山中岁月乏味??”
“您老怎么这么问?这个嘛……山中气候不错,风景也很好,伙食也还不错,我乏味了还可以出去找小夏啊,秦时月啊还有别人玩啊。”
韦南山始终捻着白须最末尾,神色有些许犹豫,董念表示理解的笑笑:“您老想说什么直说就是。”
“我需回京见一故人,想问丫头你如何打算的。”
“若是跟我一起的话,你顺便可以去看看孟锦书,听说他现在在清明书院当夫子,倒是挺出息。”
这事她知道,毕竟书里这样写的,孟锦书就是通过在清明书院当夫子接近袁笑歌的亲弟弟。
心里泛起一点淡淡的苦涩,被她压了下去,“嘻,我就知道您老肯定不是普通人,原来是京城的权贵。这些年我的粗茶淡饭您可吃得惯啊?”
“哈哈你这丫头,就贫!”
董念嘻嘻一笑,一脸正经的思考了一会儿,心中已有了打算:“我还是不想进京,倒是想去江南一带游玩一番。”
“丫头你一女子要独自去这么远?”韦南山此时手上动作停在,抖了抖拐杖,言语间不信。
“山长,我又不是寻常女子,我能做饭会洗衣,有手有脚,不过是长途旅游罢了。”
“是,你的确不是寻常女子。”
董念搀扶着韦南山去了他今日要去的银杏书阁,便会了自己的小院,没想到进了厨房后发现方才的碗筷都被洗的干干净净的了,看不出来啊,一兄二兄挺全能。
董念想去江南的这个打算不是一天两天了,准确的说,在董念原本的世界里,她就一直很想去江南一带旅游,现在回想仿佛都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系统系统,呼叫系统。看看孟锦书。】
【好的,孟锦书现在的幸福度为70。】
隔一段时间,又升了一点儿,董念心里又有点酸涩,这大概是儿大留不住的心理吧,即使没有她的存在,孟锦书的幸福也在慢慢上升,大抵在京中遇到了他真正心悦之人吧。
虽然目前她所知道的信息都显示孟锦书所走的路和前世一样,但不管最后孟锦书是重蹈覆辙还是获得幸福,那时,她要么被世界排斥烧死,要么脱离这个世界回去,反正都不会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
剩下的一些时间,不如去各地旅游,正好也去这里的江南看看,好歹圆了一个心愿。
她心里边说也边想开了,柜子里这些年积攒的衣裙琳琅满目,还有一些首饰。
她略一思索,还是不要张扬好些,孟锦书又不在,万一遇到抢劫的怎么办。
你看,好没道理,每次总是下意识想到孟锦书,她都未曾发觉,原来她的生活已经寸步都是孟锦书的影子了。
手上的小灯笼是有一年孟锦书亲手做的,带走又不好带,扔又舍不得,唉……董念苦恼的暂时将小灯笼放在一旁。
这只手镯也是他送的,说是在街上闲逛时,看到觉得很适合她随手就买了,很老实巴交的说没花多少钱,董念此时仔细看了看这只玉手镯的做工,她不懂玉,也不懂成色,也便信了孟锦书的话,董念将镯子戴上,玉石凉得她一个激灵,但很快就沾惹体温,变得温润起来。
她边收拾边盘点,找出来几个银的发簪,揣怀里到准备到山下当铺去当掉。
手上交换得来现金后,董念突然想起,又返回去把手伸进木柜台,“老板,你可帮我看看这只玉镯多少钱?”
“恩?恩……让老夫看看……嘶——咳咳,小姐你这玉镯恐怕不便宜,早些年听闻琵琶阁在湖里挖起来一块玉石,打了几个镯子,还做了一套头面,那套头面后来被高家娘子高家买下,戴着进了京城。同一批的这些镯子价格也是只高不下啊,嘶——小姐你是要当这个吗?让老夫算算…减去年份磨损……”
董念连忙把手拿回来,“不当不当,告辞了!”
“念念我哪里来这么多钱呢,这只镯子价格不高但胜在精美。”孟锦书当日喝着茶,说得轻松。
董念转了转和手腕几乎契合的玉镯。
你看你,明明打定主意不见面,却忍不住在犄角旮旯拼命挖掘一切和他有关的事情。
☆、去江南吧
董念带着典当好的银两; 装了几件麻布衣裳,背了个小包袱; 准备一路南下。
拜别韦南山时; 老头子非让一兄二兄跟着。
董念磨破了嘴皮子都没推脱掉; 只能让一兄二兄跟着。
暮春入夏时,禹州城便到了多雨的季节; 董念买了辆马车; 韦一韦二挣着来牵缰绳,适逢阴云聚集,董念就往马车之内躲了一躲。
马车滚动起来董念差点儿没坐稳; 扒着栏杆刚刚坐稳; 就听到马车头两个人在小声谈话,谈一会儿又笑一会儿; 大抵是怕吵到董念了,所以都把音量控制得刚好。
董念在他人时不时的交谈中渐渐犯困,忽而天面一道闪电,继而雷鸣轰轰,哗啦的雨幕肉眼可见得往这边逼近; 二兄连忙掀开车帘进来,“董姑娘坐好嘞; 我大哥要快马加鞭了!”
“驾!驾!”两匹枣红色的马快步跑起来,豆大的雨点打在马的前额上噗噗噗的,两匹骏马眼都没眨,在一兄的驾驭下一心向前跑着。
在一片雨势迅猛中; 三人快马终于进了禹州城旁边的一座小镇,在一片较大的屋檐下停下马车。
此时布制的车帘已经像是被水浸泡过一半湿哒哒的了,一兄更甚,二兄无情的嘲笑起来,导致一兄的脸更黑了。
董念好不容易憋住笑,一边擦眼角笑出来的泪珠,一边从包里找出一块绣帕,“一兄,拿去擦擦脸吧。”
“多谢董姑娘。”
一兄擦着下巴胡茬上的水滴,看着天边的颜色,“天边亮,说不定一会儿就晴了。”
“那我去找家客栈?”二兄随手拿起旁边人家挂在墙上的斗笠,又在一兄和董念的双重凝视下,缓缓挂了回去。
董念:“我看还是等雨停了再去吧。”
这话还没说多久,便听到雨声渐渐变小,小镇上空的乌云渐渐散去,大雨变成了小雨点儿,最后随风飘成雨雾,最终散去。
“你们看,这不就停了吗。”董念拍了拍沾上雨渍的衣袖,看着被雨洗刷的反光的青石板路,开心的说到。
“那成,我们去找客栈。”二兄主动去牵缰绳,缰绳上的水还没干,二兄一抓上去便弄得满手都是,不在意的牵着马儿走在前面。
董念和一兄则坐在车里,方才镇上躲雨的商贩此时又陆陆续续摆摊出来,董念撤下已经湿透的车帘,往车头坐了坐。
她想到一兄二兄两个人一离开了韦南山旁边还变得话多起来,董念坐在马车头,忍不住问:“怎么一兄二兄在韦山长旁边就很寡言了啊?”
一兄:“唉,董姑娘你有所不知。”
二兄:“我们小时候是被老头子打着长大的。”
“看山长并不是一个严厉之人呀。”董念轻笑,至少她认识韦南山以来,看到的都是一个老顽童的模样。
“那是姑娘你没见过他年轻时。”
“老头子年轻时出了名的古板,训练的我们这批人。”
“没有一个敢在他面前造次的。”
“就是就是。”
二兄附和道,抓着缰绳慢慢停下,“前面有家同福客栈,我赶马过去了啊。”
董念下了马车,进到里面发现一兄和二兄已经帮她也付了房费,三人一人一间,倒是把客栈里天、地、人,三间上房全给占了,不过这两个从京城出来的人出手阔绰,客栈老板一点儿怨言都没。
第二日,董念起床梳洗好下楼,本想自己先点好三个人的量,结果一兄二兄已经快要吃完早饭了,啊,也是,他们俩应该是习武之人,早起也很正常。
“一兄,二兄,早上好啊。”
二兄:“董姑娘早啊!今天我们也继续赶路吗?”
董念坐下来,立刻有小二端上来一碗清粥,和一碟咸菜。
董念心中已有打算,只是……
“我觉得,接下来的路,一兄二兄就不用护送我了。”
一兄:“啊?为何?”他几口喝完了第三碗粥,韦南山派他俩出来,要是董念有个好歹,回去后可能免不了责罚。
“你们想啊,一路都有你们护送的话,到了江南,那你们还回不回去啊?”
这家客栈的咸菜味道真不错,董念又夹了一筷子,“再说了,韦山长身边若是没有你们这两个武功高绝的人才,肯定会觉得很多不方便的。”
二兄起来拍着胸脯,“那是!”
“还有啊,你们回去后就说我觉得这个南方的小镇也挺好看,决定玩久一点,你们就可以顺利交差了。”
此间,韦南山是要回京城的,在京城里,韦南山身边少了两个人确实会有点不方便,一兄沉默着把最后一碗粥喝完。
一记眼刀横向韦二,韦二立马没有了嬉皮笑脸的模样。
“既如此,我二人就此与姑娘道别了。”
两人齐齐起身对着董念一拱手。
董念也连忙站直,以同礼相回:“替我向山长问好。”
“告辞了。”
“告辞。”
一兄二兄又恢复成了寡言的模样,最后对董念点点头,二人便一起出了客栈,走得赶紧利落。
董念坐回来继续慢悠悠吃着咸菜,心想他二人大抵是一直需要做不能拖泥带水的事情,所以连告别时都丝毫不留恋。
这样一想顿时又觉得韦南山身份不简单,京城更是不简单,她还是好好的继续她的江南之旅吧。
退完房后,她去客栈后院牵了马车出来,车帘已经是半干状态,董念将它重新挂了回去,没再多逗留,驾着马车离去。
京城。
孟锦书抽空离开了清明书院,走到繁华的街上去,一身白衣,唇角带笑,温润如玉,引得街上女子频频回头。
被看的次数多了,他将扇子摇啊摇的渐渐遮掩半面,凭着记忆走到一户人家前。
门前未题匾额,想来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围墙整齐,门前也有人细心扫过,况且是在这京城,天子脚下,肯定不是穷苦的人,所以供一个读书人出来还是可以的。
这家人姓孟,前世收留他的人家,虽无亲情,但有教养之恩,他前世已经通过科考,走上仕途来回报。
今生,他想起来后就决定要来看看。
“孟少爷!孟少爷!”
孟锦书连忙回头。
叫喊着的丫鬟见一位气度不凡的公子站在门前,一下子憋红了脸,赶紧拉住前面,“孟少爷,让你别乱跑啦,你不见了我怎么向老爷夫人交代啊。”
孟锦书视线下移,是一个刚及他大腿高度的小童,正睁着眼盯着他看。
孟锦书心下微动,“可是孟家的小公子?”
那丫鬟看孟锦书这模样,想来也不是坏人,便点点头:“是啊,我就是孟家的丫鬟,今日带着少爷出来,生怕出什么差错,老爷夫人老来得子,可宝贝了。”
老来得子。
和前世自然是不同的。
孟锦书心里似有暖流静淌,“小公子看着聪颖可爱,将来许是是个读书的料。”
他留下一句后,便绕着小路回到了清明书院。
和前世不一样,又让他多了一层真实感。接下来,还剩最后一件事。
清明书院虽然比不上宫中国子监,但也一直是京中学子想挤都挤不上的,而能进去的都是些自身家室不错,人也很聪慧的人,袁笑歌的弟弟袁辰宇,就在其中。
孟锦书当然知道,他一直都知道,毕竟,前世很多事情,他都是通过袁辰宇间接完成的,包括杀了他姐姐。
孟锦书深深叹了一口气,再抬头时还是悉心的教导起袁辰宇,“此处用语太过犀利,若呈给考官,会使人为难,若你想通过科考走仕途,用词还需斟酌一番。”
“可是孟夫子,君子立于世,不就要靠正直吗?若是我为了走仕途,去阿谀奉承,那么即使入朝为官也只会使朝堂风气不正。”袁辰宇提着狼毫笔,皱眉不解的问。
少年的眼中一如前世般,干净,但也一根筋得很。
孟锦书看着他,若是念念在的话,会说什么呢,他拿着书卷,站起来慢慢踱步,“你有一对,两错,可知?”
“学生不知,求夫子告知。”
“第一错,你错在认定委婉言辞便是阿谀奉承,本夫子可不曾记得又这么教过,断章取义,是你不足之处。
第二错,你错在认定走仕途便不可以阿谀奉承,自古以来朝堂忠臣多,奸臣更多,一旦走入仕途,身为臣子,你要上谏良策,下关心百姓,还要保全家族,臣子不易,若一时的阿谀奉承能换来上批良策,下方清明,又有何不可?”
孟锦书余光扫到窗户有人影微动,但此时授课不能停下,便接着讲:“过刚易折,你须谨记。”
“还有一对,你的正直,很好。”
面前的少年坐在案前,始终举着狼毫毛笔,前面孟锦书一直在训他时,少年的头越垂越低,毛笔上的墨沁出一个污点,直到孟锦书说出最后一句话,袁辰宇才猛地一抬头,眼睛里闪着坚定地小火苗。
拍了两边袖子,站起来,对着孟锦书深深鞠躬,行拱手礼,“学生谨记夫子所言。”
“恩……”
“原来孟夫子就是你?”窗前的人影晃了进门。
“姐!”袁辰宇跑过去站到袁笑歌身旁,“姐,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孟夫子。”
“是呢,孟夫子,很巧啊,小女子有礼了。”袁笑歌侧脸轻轻屈膝,含羞带笑。
早就说会和这位公子相遇,没想到当日山中一别,到今日才发现,原来家弟时常说的书院最年轻的夫子就是这位孟夫子。
这般容貌,若是身在朝中,怕是早就被各家大人盯上了,袁笑歌直了直身,站得端庄,好似要与寻常姑娘家区别开来。
“弟弟,你先回去吧。我跟你夫子说会儿话。”袁辰宇自小最听家姐的话,这会儿自然快步离开,留袁笑歌和孟锦书独处。
“袁小姐多礼了。”孟锦书显然没把目光放在她身上。
袁笑歌又轻轻扯了一下裙摆,看似不经意的撩拨了一下珠钗。
听到孟锦书紧接着说:“不知袁小姐可否有时间与孟某茶楼一叙,我见令弟才思敏捷,与袁小姐又一见如故,想来是有缘,不知可否有幸?”
袁笑歌大方的笑了笑,“孟公子言重,你我既能遇到这么多次,你又一直对家弟关爱有加,茶馆一叙,小女子自然赴约。”
☆、北风与茶楼故事
袁笑歌答应的倒是很干脆。
还不是因为穆长风那厮!
袁家在京城; 只要袁辰宇一日没有考取功名,袁家就依然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 况且她若不择好一婆家; 将来也无法帮助到袁辰宇的仕途。
就在这时; 穆长风回京了,所说相貌和出身都是京中闺阁女子极为满意的; 但就是他的性情; 让人退避三舍,甚至有人相传,穆将军在北疆时便已有了家室; 若是嫁过去当主母; 免不了被妾骑在头上,试问京中哪个小姐能受这样的气。
但袁笑歌没有太多的选择; 穆将军已经是她最好的选择了,只要嫁给穆将军,袁家就可以给弟弟提供坚实的后盾。
她有意接近穆长风,却在一次次的试探之中,渐渐了解到真正的他。
这位穆将军; 穆家三少,性情古怪善变; 下手狠毒毫不留情,却从来没有无端的发作。那些被查的,被杀的,要么是他身边的卧底; 要么是来刺杀他的,连他已有家室的传言也是他的后娘传出来的。
袁笑歌知道后并不吃惊,她掌管后院多年,自家那冯姨娘各种作她都见过了,后宅中的肮脏事,她见过得不会比穆长风见过的血少。
倒是知道穆长风也暗中散布这些话,她微微疑惑。
“我自幼军中长大,见不得京中这娇柔作态,倒是袁小姐这般气度,我很欣赏。”
这是她二人在庙中避雨时,他看着她的眼睛,目光诚挚,说得直白,
“家中妖魔鬼怪甚多,在下还缺一名副将,一同披荆斩棘啊……”
这是他在山洞中搂着滚烫的她,在她耳边,宛若恳求,低低呢喃。
“袁小姐不要自视过高!只要本将军想,京中任何一个女子,我都可以八抬大轿抬进将军府!”
他紧绷着唇角,看也不看她一眼,一挥手,立刻有两名暗卫将她拖走。
只因她在路上偶遇到他和当朝皇帝的小女儿,八公主一同进首饰店,她当晚来质问他,他却一点也没有向她解释的意思。
他穆长风能招惹别人,难道她袁笑歌就不可以了么。
袁笑歌从来都不是一个只有娇柔姿态的女儿家,穆长风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但又不是唯一的。
正在她考虑下一个目标的时候,偶尔去接一次弟弟,就遇到了孟锦书。
多年前一面之缘的少年,先前在桃花林偶遇的青年,现在手执书卷,立于学堂之中,论相貌不输于穆长风,比穆长风那厮要温柔得多。
况且她觉得这个人给她很熟悉的感觉,孟锦书发出邀请,她也便答应了。
立冬将至,京城的气候渐渐转凉了,北风回旋又低迷,泰竹细片排成的帘子沙沙作响,应和着北地而来的荒凉风声。
紫砂茶壶冒着烟的轻轻响了一声,在静默的包间里格外醒目。
孟锦书这才像有了反应,修长而骨节分明得好看的手,从袖子里拿出来,握着竹制的镊子,夹起拇指大小的茶壶盖子,见里面的水已经沸腾了。
沸水滚烫,需用湿帕子搁在茶壶手柄之上,方才可以拿起,用茶壶里的沸水自上而下淋浇在倒扣着的精巧茶杯上。
茶杯浸润热水,也升起缭绕了热气,捂在手中,将刚刚一直触碰冷物的双手渐渐捂暖。
等孟锦书做完这一系列,门口便响起了小二的喊声:“客官!贵客到——”
袁笑歌今日起了后,处理了一上午账本,吩咐春柳烧水,自家姑娘很少白天沐浴,但下人们对袁笑歌的决定从来不敢多言。
湿气氤氲过的肌肤擦干后如上等羊脂玉般白皙富有光泽,只需点点口脂,便使本就美丽的脸更添几分柔情,她看着镜中自己那双英气的秀眉,皱了皱眉,“春桃,今日帮我画个柳叶眉。”
她青丝半挽,发髻斜插了一只玉簪,身着一袭云英紫留仙裙,妆容淡淡,朱唇皓齿,一双眸子似乎蕴着水雾,温婉动人。
袁笑歌手执一柄团扇,娉娉婷婷而来。
“让孟公子久等了。”袁笑歌装作很吃惊的样子,低着头屈膝行礼,孟锦书只要一低头便可以看到她美好的玉颈。
似乎和前世有点不一样,孟锦书站起来移步,说:“袁小姐请坐。”
小二很有眼力的将茶杯续上水,摆在两位贵客桌前,出去时还带上了门。
孟锦书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小二,还没说什么,便听到袁笑歌的声音。
“不知孟公子是想找小女子说什么?”
她似乎特地放轻了声音,和前世他知道的袁笑歌不太相同,孟锦书眼中露出考究的颜色。
“不知袁小姐在京城里过的怎么样?”他垂着眼帘,淡淡开口问。
“今日我请袁小姐来,是想请袁小姐听一个故事的。”
袁笑歌将团扇放在桌上,将热茶捧在手心,柔柔得一点头:“小女愿洗耳恭听。”
北风一阵阵往室内灌,细竹帘一下又一下拍打着窗,紫砂壶上的热气渐渐消散开来。
孟锦书低沉悦耳的声音在这时响起。
“这个故事开始在一个偏远的乡村,一个稚童的家里,他们家做木材生意,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但在当地也是生活富足的了,稚童自小吃穿不愁,他的父亲不管生意再忙,都会每天来陪着他玩骑大马,被他揪着胡子也能笑得哈哈连天,他的母亲,是个非常温柔的一个人,会在开满了琼花的小院里,让人支起葡萄架,供孩子乘凉,她就在一旁替他轻轻摇着折扇,让稚童度过一个又一个酷暑盛夏,冬日里,父亲会带着妻子一同在宅门前打雪仗,当城里都在放烟花而乡下却一片冷清时,父亲会一下子拿出之前偷偷买好的烟花,他们每年都会在绚烂的烟花下许下一个又一个朴素的愿望。”
“可变故突如其来,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山贼提着砍刀,举着斧头,扛着铁棒,砸开了他们家的大门,前院的丫鬟还没来得及叫喊就倒在了地上,那孩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他的母亲慌张得抱起他,将他放在了后院一个破旧屋子的衣柜中,那孩子当时还不知道这是他看到的他母亲最后一面。”
“他手里握着母亲给他的刀,不知道在衣柜里待了多久,门口有了响动,透过门缝可以看到一个人进来了,那不是他们家的仆人,坡了一只脚,破碎的衣角沾满了红色的血液,那孩子那一刻就突然明白了母亲为何会将他藏起来。
那进来的人身形矮小,进来没发现值钱的东西,将要打开稚童藏身的那扇衣柜。”
“那孩子就在衣柜门打开的下一秒,跳起来扑倒那山贼,山贼倒下去没了反应,那孩子就举起匕首就冲着他眼窝处刺下,举起来,又刺下去,举起来,又刺下去……”
“很奇怪,那孩子觉得这里流出的血不多,还不足以染红整个衣角,于是他便用匕首划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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