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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宠承欢-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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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朗玉心悬到了嗓子眼:“一定要当心!就算见不到也无妨,我就在这里等你。”
沈欢点点头,咬紧下唇,往番邦那边走去。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走在路上,没有任何人注意,很快,她便顺利到达了番邦那边。
萧叔父派去的探子回报,与燕云飞接头的武士,是番邦最好的武士,他的腰带上,有一对雕刻着飞蛾的玉扣,飞蛾扑火的勇气绝佳,故番邦以飞蛾配饰奖赏最勇猛的武士。
沈欢在人群中找了半晌,终于见到了一名戴着飞蛾玉扣的武士。那武士,身材魁梧,面色黝黑,眼窝深邃,放着鹰一般犀利的光彩,这幅尊荣,沈欢一见,心里就不由的打怵。
她深吸一口气,朝那武士走过去,尚未近前,却被两个面色同样严峻的护卫拦住,厉声质问:“什么人?”
沈欢被吼得吓一跳,拼命忍住心中的紧张,尽量让自己声音听起来平稳:“是广陵侯家的公子,叫我来找那位大伯的。”
那武士闻言,微微侧头,将目光朝沈欢投来,上下打量一番,武士唇角勾起一个冷笑,汉人行事,就是这般谨小慎微,半点没有他们民族的豪迈,居然打发个小姑娘前来,当真是笑话。
武士冲沈欢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沈欢再次深深吸气,提裙走上前,福一福身子行礼。
那武士问道:“燕公子怎么说?”
沈欢近前一步,将方才看到的,燕云飞的今日穿着,以及他的样貌特征,一一告知了武士。
武士听完点点头,冲沈欢挥挥手,示意她离去。沈欢行礼走出棚外,她一路强撑着淡定,一直走到武场背后,方才脱力的靠在了墙壁上。
一时间,只觉浑身冷汗直冒,两腿发软。
她平了平心绪,事情算是办成了,好在还算顺利。想到此,她深吸一口气,手伸到维帽底下揉揉脸,往萧朗玉那边走去。
萧朗玉见沈欢回来,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燕家那名小厮,已被他拉直无人处捆绑,一时半会是回不去的。
走到萧朗玉面前,沈欢露出一个松快的笑意:“萧叔父,成了!”
萧朗玉忙将外衫递给沈欢:“快穿上。”
沈欢将衣服接过套上,将方才去找武士的衣衫遮起来。
萧朗玉的目光落在沈欢脸上,眸中隐带感激,她救了他两次,大恩不言谢,以后,沈欢的事,就是他的事!
萧朗玉和沈欢,一起回到棚下落座。而那边,燕云飞已经离去,显然是去准备上场。
刚坐下没多久,便也有侍卫前来传唤萧朗玉:“萧公子,该您准备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爱的小天使明朝散发弄扁舟、陌路花开半晌、查拉图士特拉、〃八月柒秋叶初凉…、黑川浇灌的营养液!每人一个么么哒!啵叽~
萧朗玉是后面剧情里很重要的一个角色,所以他的戏份多点儿。
项竹:白眼狼,养不熟!
沈欢:可以睡熟啊!
57、57 。。。
传唤的侍卫话音落; 吴瑕的心便随着提上了嗓子眼,她在桌下握住萧朗玉的手:“你要当心!”
萧朗玉捏捏她的手; 冲她点点头:“放心。”
萧朗玉离座起身; 同那侍卫离去。
沈欢见吴瑕神色依旧紧张; 坐到吴瑕旁边; 抱住她的胳膊,安慰道:“瑕婶子你放心; 以萧叔父的能耐,定能拔得头筹。”
吴瑕看向沈欢; 点点头; 眸中神色缱绻温柔:“我信他。”
比武有分组,在每组中得胜者,方可进入下午决赛,一上午的比武下来; 凉朝入选者有三,萧朗玉和燕云飞都在其中; 番邦亦有三; 俩俩对战,最后两方胜者对战夺魁。
下午的比赛,萧朗玉很有可能会得胜,与番邦对战,燕云飞心底却一点也不嫉妒,萧朗玉胜了,就一定会和番邦最勇猛的武士比武; 那么,比武之后,这辈子他都可以不用在朝堂看到这个人,再厉害又有什么用呢?
想到此,燕云飞扫一眼萧朗玉,勾唇冷笑。
然而,燕云飞没有想到的是,第一场对战,便是他与番邦那名自己联系的武士。
当他手臂被对方砍下的那一瞬间,震惊的不止是在场所有人,他自己更是在剧烈的疼痛中惊讶万分!
场上忙有侍卫大喊:“快,传太医。”
很快,因失血过多而晕厥过去的燕云飞,便被侍卫抬走。
比赛依旧继续,萧朗玉在与番邦武士一番苦战后,顺利夺魁,为凉朝赚足了荣誉。
萧朗玉经此一战成名,得皇帝注意。吴敬听闻消息后,亦是高兴万分,跟自己夫人说了一晚上,真想不到自己这女婿,竟是一头猛虎。吴敬哪里知道,自家女婿的一身本事,都是得前朝大将军真传,能不厉害吗?
沈欢悬着的心,彻底放下,萧叔父的难关,至此算是解了,今后他在官场上,会遇见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就不是她所能预见和帮助的,一切都得萧叔父自己留神。
至傍晚时分,人流方才散去,项竹坐在马车里,看了一日的话本子,见场内的人们陆续出来,他方将书放下,走下马车。不多时,便看到萧朗玉带着沈欢和吴瑕走出来。
一出门,沈欢远远便看到了那抹熟悉的俊逸身影,松开吴瑕的手臂,向他跑去:“义父。”
凑到他身边,习惯性的就吊住了项竹的胳膊,项竹尴尬的笑笑,从沈欢怀里抽出手臂,岔开话题道:“今日比武可精彩?”
随着他手臂的抽出,沈欢微微一愣,随之便是一阵失落,敷衍的回道:“还好。”
项竹见她这般,有些疑惑,刚才出来时,不还跟小雀一样,怎么这就不高兴了?等会儿没人时问问。想到此,项竹转头对萧朗玉笑道:“刚才就听闻你夺了魁首,先恭喜了。想来,过几日就会给你安排官职。”
萧朗玉笑笑,夺魁虽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他却也深刻的见识到了什么叫人心叵测,若是没有沈欢,今日被抬出去的,就是他,如此一想,便也没有多高兴。
项竹见他神色,笑问:“怎么?夺魁不高兴?”
“高兴自然是高兴,就是忽然觉得,以后可能会遇到很多见不得光的事,就有些不快。”说罢,萧朗玉微有些疲惫的挑眉。
项竹闻言愣了下:“你之前可是削尖了脑袋想要进朝廷?好不容易得偿所愿,怎么又忽然多愁善感起来?”
萧朗玉回道:“倒也不是多愁善感,大抵是成长了吧。好了,不说了,去我家吃晚饭。”
项竹应下,和沈欢一起上了马车,萧朗玉和吴瑕上了另外一辆。
马车在夕阳下缓缓前行,沈欢坐在椅子上,低头看着脚尖,一言不发,心里还在失落。
项竹微微俯身,去看沈欢低下的小脸:“今日比武很无趣吗?怎么欢儿看起来,似乎不高兴?”
沈欢听他这般哄她的语气,不由抬头看向他,先摇摇头,然后嘟嘟囔囔的抱怨道:“义父,我也知道我长大了,可是长大了,你就不跟欢儿亲近了,还是不长大的好。”
项竹闻言愣住,竟是因为这?他恍然想想起,方才欢儿出来时,确实很开心,在自己抽出手臂后,她才神色不渝的。
见欢儿还是这般依赖着自己,项竹心底漫上一股暖意,忍不住伸手,摸摸她的额发:“义父也想你一直不长大,这样就可以一直陪着义父。可那不可能……你总会长大……”总会离开他,想到此,他难免不舍。
项竹顿一顿,接着说道:“不过,无论如何,欢儿在义父心里的位置,永远不会变。”
沈欢看着他笑笑,这般的安慰,她听了没有多开心,毕竟是义女的位置,她不稀罕,究竟什么时候,他才会爱上自己?
不一会儿,马车就到了萧府,萧府今日摆了宴,吃过晚饭后,他们没有在留宿,项竹带着沈欢,一起回了项府。
夜深,萧朗玉来到萧雨歇和文氏院中,将燕云飞打算暗害他的事情,详细的告知了二老:“事情便是这般,若非小欢欢无意间听闻,孙儿此次,怕是就中招了。”
文氏闻言,眸中闪过一抹厉色,转瞬即逝,她拉过萧朗玉的手,安抚道:“无事就好。以后多加注意便是。”
萧雨歇叮嘱了萧朗玉几句,便让他早些回去休息。萧朗玉走后,萧雨歇问文氏:“夫人,你怎么看?”
文氏冷言道:“燕云飞醒来后,定会怀疑此事,倘若查到,以后一定会报复玉儿,防不胜防。”
萧雨歇点点头:“我也是这般想。看来,燕家,留不得了。”
文氏看向他笑笑,侧一侧身子,靠进萧雨歇怀里,撒娇般的嘟囔道:“燕行占着你广陵侯的名头,我看不顺眼许久了。这事儿你别管了,我来吧。”
萧雨歇看看文氏,轻抚她的鬓发,笑叹:“那为夫,大抵该替燕行捏把汗了。”
文氏嗔一眼萧雨歇,唇角笑意缱绻。
一月后,金陵流言四起,广陵侯燕行居功自傲,四处言说江山是他打下的。皇帝听闻此事,亲自摆了一桌宫宴,宴请广陵侯燕行,言语间皆是赞扬燕行的功劳。
燕行不蠢,虽不知流言从何而起,但他深知皇帝此次摆宴,分明就是给他警告。燕行深知伴君如伴虎的道理,皇帝疑心已起,杀心便会紧随而至。
为保一家老小的性命,第二日早朝,燕行自请告老还乡,并恳请皇帝收回侯爵之位。皇帝大赞之后,欣然应允,赐金放还!
不日后,萧朗玉获封左中郎将,归入度辽将军麾下。
而项竹,亦是开始寻思如何将生意扩展。
这日一早,沈欢陪着项竹来到云水楼,项竹在对账,沈欢则在一旁给他研墨添水。
她记得,前世酒楼被何氏项名占去后,项竹转而以盐和丝绸为主,往东瀛之地海运,后来养了自己的商队镖师,生意做的极大。
顺着前世的记忆,沈欢趴在项竹桌边,对他说道:“义父,你不是一直想将生意做大吗?我听说,东瀛那边的人,总是会来金陵采购丝绸,不如您试试海运,往东瀛运丝绸,商队去江南运丝绸时,你还可以顺道运盐过去,这般一举两得,或许会好。”
项竹闻言愣住,细细顺着沈欢的话想了一番,越想越觉得可行,越想越觉得心情澎湃。他看向沈欢,不由惊叹道:“欢儿,你真是我的小福星。”
沈欢得意的挑眉笑笑,她不过就是拿他自己的生意头脑来充胖子罢了。
不日后,项竹带着沈欢,亲自走了趟江南,在那边联系了几家织造丝绸的商客。在江南逗留八。九个月,回来金陵时,已至年底。
项竹在守孝期间,自是不必在参加任何府里的家宴聚会,专注于生意,在沈欢的帮助下,顺利得以扩展。
而沈欢,在这一年新年翻过去后,迈入十二岁,此时的她,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窜个子。
就连项竹都不免感叹,长得确实太快,衣服每隔一个月就得新作,待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当初那个不到他腰的小姑娘,个头已经到他鼻下,俨然长成了大姑娘。
项竹看着心痛啊,估计很快就会及笄,到时候,要是有人上门说亲,必得统统打出去!好不容易养大,怎么也得多陪他几年!
三年的时光,在忙碌中转瞬即逝,项竹依沈欢所言,培养自己的商队,养自己的镖师,三年下来,自金陵至江南,江南至鲁地海岸,前往东瀛的商路,已经彻底成熟运作。一趟下来挣得钱,赶得上酒楼两年的盈利。
而他给沈欢的生活,亦是越来越好,沈欢随便一枚簪子,拿出去都是稀有珍宝。更别说绫罗绸缎,每回商队从江南收来的丝绸,最好的都被项竹私藏,统统拿来给自家初长成的小姑娘。
沈欢看着镜中的自己,别提有多高兴,总算是有点大人的意思了,而且,一打扮,更是夺目。等她及笄,及笄以后,她就无所顾忌啦,到时候就可以用胭脂水粉,等她正经打扮起来,就要开始认真的跟义父培养感情啦。
比方说,没事儿暗个示,暧昧的撩两句,她就不信,以她如今的容貌,再加上近水楼台,项竹能没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爱的香瓜、〃八月柒秋叶初凉…浇灌的营养液!谢谢小叮当的地雷!么么叽!在你们的滋润下,欢儿长起来啦。
58、58 。。。
这日吃过晚饭; 小厮前来收拾桌子,沈欢拖着下巴; 笑问项竹:“义父; 等下我们做什么?”
项竹想想; 冲沈欢一笑; 商量道:“这些日子你都帮着我忙生意,功课落下不少; 今晚教你读诗,可好?”
沈欢点点头; 跟他在一起; 做什么都行。
俩人一起起身,并肩往书房走去。项竹侧头看看沈欢,身高已经到他鼻下,看着这么大的沈欢; 他尚有些恍惚,女孩子一般都是十二岁左右开始猛蹿个头; 现在欢儿十三岁了; 窜了两年,也该长停了吧。
想着,项竹不由笑着打趣道:“欢儿,你不会还要长个儿吧?这两年间,衣服每隔一两个月就要新作,你再长下去,义父该养不起你了。”
沈欢听闻; 暗自一笑,手里玩儿着发上垂髫,故意顺着他的话委屈的嘟囔道:“义父莫不是养烦了,要是不想养欢儿了,那就等我一及笄,就把我嫁出去,这样就能摆脱我啦。”
项竹听小姑娘这般赌气的话,低眉一笑,舍不得都来不及,哪里敢烦啊?想到此,项竹笑言:“你努力长吧,顶多就是浪费布料,你几件衣服,义父还是出得起。只盼着,你晚点嫁人,能多陪义父几年。”
沈欢偷偷一笑,眼睛往上,偷瞄他的神色:“那……我不嫁人,一辈子都陪着义父好不好?”
这话贴心,他也想欢儿能一直在身边,但是不可能。她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人?那些少不经事的小少年,能否将她照顾好?是否愿意静下心来,真心的去了解欢儿的喜好,给她她想要的?
想到这些,项竹心口难免发闷,他微叹一声,侧头看看沈欢,玩笑道:“就怕有朝一日,你看上哪个小少年,迫不及待的要去给人家做夫人,到时候,要是还能念着多陪义父几年,义父就感恩戴德了。”
沈欢微微嘟嘴,不快的丢下一句:“义父,你就是天下第一蠢的人。”说罢,脚下加快几步,提前进了书房,将项竹甩在身后。
项竹望着小姑娘纤细的背影,微微发愣,我哪儿蠢了?
进了书房,沈欢自己搬了椅子,放在桌后他的椅子旁,在上面坐下。
项竹看着她笑笑,转身去书架上挑诗集,简单的绝句律诗,欢儿都会了,现在该选一些长诗给她看,书架上书很多,项竹仔细挑拣。
沈欢扭过头,拖着下巴看着他。
如今,他二十六岁,青涩与稚嫩,已经从他面容上彻底褪去,让他的俊逸里,平添一份沉稳,举手投足间皆是从容不迫,整个人好似一坛在树下埋藏许久的陈酿,气韵十足。一举一动,一笑一怒,皆如陈酿启坛,馥郁绕梁。
沈欢看得入神,与记忆中,前世的他重叠在一起。
项竹挑好诗集,边随手翻看,边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他将书摊在桌面上,翻开第一页。
项竹修长的食指,指着诗集上的字:“是白居易的《长恨歌》。”他将书推到沈欢面前:“你先念一遍,然后义父解释给你听。”
“嗯。”沈欢应下。
少女清灵的声音,在项竹耳畔响起:“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沈欢念完,项竹开口解释道:“杨贵妃本是唐明皇之子,寿王之妻,后来唐明皇看上了她,先命其出家,然后从道观将其接入宫中,封为贵妃。这首诗,即讽刺唐明皇因儿女私情不理朝政,却也对杨贵妃和唐明皇之间的感情,有所惋惜。”
沈欢听完他的解释,想到的却是别的事,忙看向他,问道:“义父,既然杨贵妃本是寿王之妻,那么唐明皇,应该年长杨贵妃很多吧?”
项竹不解,欢儿这关注点,委实奇怪。但他依旧应下:“是,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十几二十岁,总是有的。”
沈欢笑笑,接着说道:“其实,我倒是挺佩服唐明皇的。”
项竹笑问:“怎么说?”
沈欢心跳的有些快,但是有些事,总是要慢慢让他知道,想到此,沈欢鼓起勇气,看向他:“明知杨贵妃是他儿媳妇,可是因为是心之所向,他便能够不理会世俗的眼光,毅然决然的接她进宫,所以,我佩服他。”
项竹闻言,隐隐觉得,沈欢这话,另有所指,但他也不敢确信,心头漫上一股难言的紧张。
见他不语,沈欢接着说道:“义父,你看,感情便是如此,如果真的爱对方,什么差距都不是阻碍。无论是年龄还是身份,都不足以阻止唐明皇去追求心头所爱。”
项竹闻言,心脏开始虚晃,陡然下沉,仿佛遗失了半拍。
他指尖有些发凉,他隐隐觉得欢儿话里有所指代,可是他又不敢确信,她究竟是在暗示着什么,还是真的只是听了诗文后有感而发?
项竹干笑一下,生涩的岔开话题:“可……唐明皇对杨贵妃的感情,终归是害了她。杨贵妃自缢马嵬坡下,不见玉颜空死处。帝王都是如此,何况平常人。若是常人家的公公占了自家儿媳,你看《红楼梦》里的秦可卿,看似是病逝,焉知不是被毒害?”
说起毒害,沈欢心头恍然一跳,前世,她和义父的死因……不,那只是前世,这一世不会重演!
“可是杨贵妃不后悔不是吗?”沈欢紧着反驳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若是不曾与他在一起,才是终其一生的遗憾,连白居易都说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沈欢水灵灵的双眸有神的看向他,义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这般的遗憾,这一世的你不曾经历,你可懂欢儿前世的绝望?
沈欢话至此处,项竹隐隐明白她话中所指,可是他潜意识里不敢承认,一旦承认,他不知该面对欢儿。理智一直在告诉他,欢儿只是有感而发,仅此而已!
虽这般哄骗着自己,项竹却发现,他无法再接沈欢的话。他将书合起来:“今天就到这儿吧,你早点回去休息。明早咱们还要去酒楼。”
沈欢闻言,眸中难掩失望,他是真的没听懂,还是佯装不懂?还是现在只有十三岁的自己,不足以让他生出男女之情?
项竹离座起身,取过沈欢的斗篷,站在门边:“我送你回房。”
沈欢微微垂眸,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自己的斗篷披在身上,项竹陪着她,往西厢房而去,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一直到沈欢进屋,方才道一句好睡。
沈欢回到房中,将斗篷解下,脱力的坐在梳妆台前,一点一点的摘取头饰,眸中却是神思恍惚。
前世,他究竟是何时才对自己有的感情?那时的他,隐藏的极好,若不是后来那本手账,她当真是半分也没有瞧出来。
她记得,唯一透露他心思的那页纸上,如此写道:我为何早些没看明白这孩子的心思?还是我明白,却骗自己不明白……说到底,我不明白的,还是自己的心思!
想到此,沈欢摘取头饰的手,握着簪子,凝固在鬓边。也就是说,若非前世生死别离之际,他一直都没有弄明白过自己对她的心意?
还是说,在这之前,他根本就不敢直面自己的内心,不敢承认自己爱她。
是了,一定是这样。他是真君子,怎么可能会承认,自己爱上了捧在掌心的义女?
沈欢眸中漫上一层水雾,镜中的自己,逐渐变得模糊不堪。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真如阮氏所言,他自小娘不在身边,爹又不爱,在感情上,当真是即生疏又迟钝。
沈欢努力将泪水憋回去,怕什么?他心里是有自己的,她确定这一点就够了,他辨不清自己内心,那她就多主动一点。人心都是肉长的,时间一长,就是石头也该打磨软了,何况项竹本就对她有情。
前世生死离别都经历过了,还怕这点儿磨难吗?上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她可万不能就这般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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