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gl]南城旧事-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荣叔,咱们还需要多久才能到达襄阳?”
“战情紧急,水路陆路多设关卡,若是以往,半月可到,如今怕是得一个月了。”
“如此拖沓,若是小二有事,咱们远水救不了近火啊!”
刑荣与陈旺树一样着急,但现实的状况并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
而被家人惦记的王子墨,还真应了陈旺树这张乌鸦嘴,他们遇到了山贼,领头的是个女大王,这群山贼不仅劫财,而且劫色!
王子墨看着从阴影处骑马出来威风凛凛的女大王,以及躺在地上如同一条死狗的郑大明,心里凉透了。
宝宝心里苦啊!
第七十七章
这破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此地明明距襄阳仅两日路程,为何还会出现山贼呢?!
昏迷的郑大明高高举手强烈要求作答。
此地位于均州地界,是东去襄阳最后一个县镇,南来北往,沿汉江设城,均州成了沟通襄阳与兴元府的一个集散地,客商多,货物多,在这不太平的世道中,便衍生出了一股专门劫持商旅的黑暗势力——山贼。
均山以南群山中的山贼极多,往往几个走投无路的难民结成一组,便能占山为王。在这个贼窝子里,以绵轮山“红娘子”为首的义刀轮势力最大,不仅数十好汉在此聚义,单“红娘子”的武艺便可令无数男子甘拜下风,周围山头的贼人为“红娘子”马首是瞻。
义刀轮盗亦有盗,贼风很正,专劫富商权贵,不动官府差役,对平民秋毫无犯,劫财之时并不杀人,所以就算义刀轮频频犯事,百姓却是不惧怕他们。
百姓不怕,富商权贵怕啊。
每每出动大批随从护卫,仍然敌不过义刀轮,这事闹多了,岳飞迫于压力只得出动军队剿匪。不过大山茫茫,又有无数探子眼线,斩敌无数的岳家军几次进山都没寻到义刀轮主力,只剿得一些不成气候的小团体,义刀轮俨然成了均州地界尾大不掉的存在。
王子墨的马队一到均州,就被义刀轮的眼线盯住了,因为他们看起来太像为富不仁的富家子弟。
在今晚月黑风高之际,“红娘子”亲率兄弟下山捉肥羊,那些护卫并没有拼死抵抗以报主子的机会,只一个照面就被人家放倒了。而号称马队第一高手的郑大明,也不过与“红娘子”过招二十回合,算得上武艺高强。
劫财不杀人,是义刀轮的宗旨,所以马队的人只是被绑了,并没有少一根头发,郑大明当然是例外。按着剧本,义刀轮应该抢了财物回山上享受去了,可是,事情往往就这么不凑巧。
王子墨长得白净,蒋尚培长得白净,小良长得白净,哎哟喂,“红娘子”看得两眼放光,这三人是本大王的菜啊!本大王的口味一向这么清淡!
所以,大家都被劫上山了。
“大娘子,咱们这回可算是遇上肥羊了,马匹财物可不少呢,哈哈哈。”
“大娘子,那几个小白脸小的们手下留情了,全须全影的,没碰坏一处。”
“大娘子,您得了压寨夫君,可别忘了哥儿几个,那个小娘儿们,赏给咱们吧。”
“急什么,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不成,赶紧的,回寨!”
“红娘子”一袭红衣,骑马的英姿非常健美,凌空亮出鞭声,跨下的马儿比小白脸听话,在黑漆漆的山路上跑得极稳。
被颠得头昏脑涨的王子墨无法抑制凄苦的心情,但比不得蒋尚培想自尽的悲切。想他堂堂官宦之后,朝廷恩科举子,居然沦落为女山贼的玩物,这次老天爷开得玩笑实在是太大了。
很想一死,保自身清白,可是,到了贼人手里,死也很难啊~ 死在女贼人的肚皮上,才是蒋尚培真正的归宿!
贼人对山路极熟悉,从熟悉的程度来说,这次下山干一票仅仅只是他们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七拐八绕的,在天亮之际到达了贼窝。
广场上早已架起大锅,正煮着大块牛肉,香味飘散而开,让得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直流口水,案上摆放着一排大碗,斟满了浓烈的酒水。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随意歪在一边,当听到“红娘子”回来的马蹄声,整个山寨瞬间沸腾起来。
“大娘子威武!”
“大娘子威武!”
山呼地狂放,不断在山坳里回荡,他们兴奋地跳着叫着,如同百姓接迎得胜归朝的大将军,每个人的眼中是骄傲,自豪,是狂热,“红娘子”俨然一副救民于水火的民族英雄模样,在众兄弟的簇拥中走到了广场上。
“兄弟们,睁大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看,这些为富不仁的软蛋,并没有什么可怕,他们喝我们的血,吃我们的肉,我们要自立自强,将他们欠我们的血债统统讨回来!”
“讨回来,必须要讨回来!”
“这帮朝廷的走狗,不知收复河山,只知欺压我们百姓!”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群情激昂,依然是那般的狂放,但此时贼人的眼中,却是满满的仇恨,每个人都凶恶地盯着王子墨等人,就连光着屁股的小娃子也手拿木刀,指着他们叫骂。
“众兄弟,且听我一言!”
“红娘子”扯着嗓子一喊,即将暴动的贼人一个个神奇地安静下来。
“兄弟们,一刀结果简直便宜了他们,咱们要让他们为牛为马,让他们尊严尽丧,要把他们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十倍讨回!”
“十倍讨回!”
“十倍讨回!”
在一团混乱之中,被俘虏的人个个白如纸金,他们想辩解,但双手浑身被绑,口被封住,徒劳地挣扎,只是换得贼人们的嘲笑。
王子墨与蒋尚培对视了一眼,皆看到对方眼中的无奈彷徨,真是天大的误会,可是又有何人会听他们解释!
王子墨抬头看向站在高处的“红娘子”,一个身材修长容颜清秀的年轻女子,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袭红衣,在晨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秀美。她的眼睛有些狭长,但眼神却是冷冰冰的,与其容貌极不相符,手中随意甩着马鞭,那是她最锋利的武器!
郑大明就是败在那根如毒蛇般诡诈的马鞭之下。
打家劫舍,坐地分赃,财物从马车上卸下来之后,并没有按人头分给大小头领,而是直接进了寨子的库房。头领们似乎习以为常,对“红娘子”没有任何不满,而是招呼着老老小小,一家亲地聚在一起喝酒吃肉。
这里的汉子很粗壮,身上皆有功夫,妇人朴实勤劳,老人和蔼慈祥,孩子们的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
看得久了,王子墨等人也看出了门道,这个贼窝子并非是真正的贼窝子,它更像难民收容所,接纳苦穷的百姓,义聚讨生活。
换了平时,蒋尚培一定会对“红娘子”敬佩有加,双手奉上财物也心甘情愿,可是,“红娘子”看他那赤、裸、裸的眼神,让他清醒地意识到,他进的就是一个贼窝子!
大伙儿尽情喝酒吃肉,根本没人看管俘虏,在这群山之中,没人带路绝对逃不出去。狂欢延续到正午,“大餐”终于上来了。
几个强壮的贼人将马队所有护卫都压到空地上,在一声声凄惨的叫声中,王子墨看到护卫们的蝴蝶骨生生被刺穿,让人触目惊心。
老掌柜们吓坏了,疯狂摇头求饶,王福来这个做了一辈子坏事的人,直接吓晕过去。
不过显然老掌柜们想多了,以他们的武力值,人家还觉得他们不配受刑,而王子墨三人,则是“红娘子”的心头好,运气地躲了过去。
两个贼人架住郑大明,看向“红娘子”等待指令,“红娘子”沉思片刻,说道:“此人武艺出众,暂且收押,你等好生看管,我留有大用!”
“是!”
郑大明与掌柜护卫都被拖了下去,“红娘子”盯着王子墨三人,柔柔地说道:“真俊俏的郎君,带下去好生伺候洗漱,好酒好肉款待,喂饱了才能干活不是。”
那娇媚放荡的声音,气得蒋尚培双眼发黑,如果条件允许,蒋尚培定会血溅三尺。
死也得做得饱死鬼才划算啊~ 洗刷干净吃饱喝足,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小良还有些无知懵懂,做为没开过荤的雏儿,他很负责任地说他对接下来的差事并没有太多排斥。
那个女大王好漂亮,那腰细的,那腿匀称的,那胸口鼓鼓的,那脸蛋儿清秀的,那小嘴红红的,这么标致的女子,与她共渡一夜好幸福的说。男人的第一次也是很重要的,虽然没什么落红的证据,但白白的证据也是有的。
对于小良的内心活动,王子墨并不清楚,她眼下也管不了这么多,她只是想着自己的身份。如果自己真是男儿身,为了保住性命陪那女大王睡也就睡了,她当然有羞耻心,但她更想活下去。
临走之时,林芷岚对王子墨说过,水至清则无鱼,人不能太刚正善良,只要有活下去的机会,付出就是值得。
王子墨经历的太多,她已经对世情人性看得很透很淡了。
只是,她是女儿身。
在一个贼窝子里,女子的下场会如何,已经不需要解释了,对于桃花,王子墨心中有着深深的歉疚。
三人各自沉思,气氛诡异的安静,此刻王子墨与蒋尚培已不再徒劳想办法逃出去,门口有两个壮汉守着,山寨四周明哨暗岗数之不尽,就凭他们的身手,连门都出不去。他们想得更多的,是如何与“红娘子”谈判,毕竟养一个山寨的人不容易,如果可以,他们愿意让家里拿出重金赎人。
就在这时,进来了一个书生模样的老头子,大概因为读过书,老头子对待三人斯文有礼,按着文人的排场行礼之后,老头子喝着茶开始盘问他们。
生辰几何,家中境况,可有妻妾,为何来此。
怎么像给人做媒呢,算起来还真是在做媒。
蒋尚培不屑与老头子说,王子墨心事重重,小良年幼无知,被和蔼可亲的老头子套出了自己的身世,当然小良也没傻到极点,只是告诉老头子他是童子身。
老头子也不勉强王子墨与蒋尚培,知道小良是童子身之后满意离去。
是夜,又是月黑风高,小良被女大王唤去侍寝。
王子与蒋尚培彻夜未睡,一直等到天亮,才等来了满是憧憬的小良,被人抬回来的小良。
“小良,你这是怎么了?”
王子墨见小良几乎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不是去侍寝么,为何这般模样。
蒋尚培急急为小良诊脉,片刻后说道:“毒妇,安敢喂小良壮阳散!”
“大哥,小良怎么回事?”
“那淫、妇,穷奢极欲,如虎似狼,让小良食用了大量壮阳散,小良精血亏损,伤了元气,往后,也许不能人道了。”
第七十八章
虽说小良是服侍人的下人,可到底年纪轻,身子骨弱,怎堪武艺高强的“红娘子”蹂、躏。“红娘子”风华正茂,哪里能半途而废,给小良灌了不少壮胆散,可不就将一枚小豆苗活生生给掰断了。
听说过把女人玩坏的男人,还没听说过只一夜就把男人玩坏的女人!
王子墨觉得自己这两三年里已经很有长进了,眼界开了,心思沉了,可是这种事当真是头一次碰到,看到虚弱到极致的小良,王子墨一口气憋在心里愣是发不出来。
蒋尚培是过来人,又略通医理,只是身边医衣少药,无法与小良医治。他曾与外头的看守交涉,只是人家理都不理他,问急了,看守还给了他一脚。
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就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刻,昨日那个和蔼的老人家,又出现在他们房中,如神仙下凡,广施恩慧,熟门熟路给小良按摩了一通,又灌了一碗药下去。
“无妨,无妨,郎君莫急,小郎君片刻后就能醒来,休息三两日便又龙精虎猛了。老朽已让人备好饭食,待小郎君醒来用上一些,自是不会有事。”
老头子笑吟吟地走了,房门也被锁上了,蒋尚培与王子墨面面相觑,看情况这事约莫经常发生,不然怎会有如此及时的应对策略。
那个女大王,到底是什么货色?母老虎也不过如此罢。
老头子所言不差,小良睡了三个时辰终于醒了,虚弱地直喊渴了饿了,吃喝了一番,又躺下睡着了。蒋尚培再次把脉,发现小良的脉相稳定了许多,命算是保住了,只不过下半辈子,不知是否中用。
漫长的等待煎熬人心,特别是头上悬着一把刀,恐惧在幻想中无限放大,心里防线也会因此而崩溃。
在金国,这叫熬鹰,在后世,这是刑侦惯用手段。
小良的惨状,让蒋尚培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侍寝,蒋尚培那文人的自尊心已经消耗殆尽,他本就不是意志坚定的人,如今的他,除了哀求般地看着王子墨,其他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
王子墨苦笑着,避开蒋尚培的视线。不是她不想帮啊,是她帮不了,她甚至不敢想,若是自己的身份被女魔头发现了,她的结局会怎样。
伺候一个人,与伺候一群人,蒋尚培还是幸运的。
不知桃花如今,又是什么光景。
桃花以为自己这次是逃不过去了,但是老天似乎在帮助她,她没有被关进牢房,而是被关押在一间狭小的厢房里。一日三顿,一顿不缺,门外的看守并不欺负她,就是她想象中会来糟蹋自己的贼人也没有出现。
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幸运了,所有人都被关押在地牢,老掌柜们一伙儿,被穿了琵琶骨的护卫们一伙儿,郑大明则是被单独关押。
潮湿漆黑的牢房中,只有门口处一盏油灯,豆大微弱的光线照射在凌乱的刑具上,让人发自内心感到森然。
整整一日了,滴水未进,所有人都蔫蔫的,无力地靠在墙边等待着命运的结局,郑大明则是一直躺在地上,没有一丝动弹。
对于郑大明来说,这里和死囚牢没什么不同,他很习惯,甚至很自在,他并没有感到恐惧。他脑中不断徘徊着许多场景,与“红娘子”过招出现的频率很高,每一招都被郑大明细细推敲,遗憾地发现就算重来一次,他依然是“红娘子”的手下败将。
这个女子的武艺,就算放到江湖上,也能排得上号,他们被虏上山寨,并不冤枉。
郑大明被“红娘子”打伤以后一直没有动弹,不仅是山寨里的贼人,就是同牢房的掌柜护卫也认为他伤得极重。因着“红娘子”特别交待过,贼人来看过他三次,见他丝毫没有挪动的迹象,也就不以为然了。
天再次又暗了,王子墨三人的房间再次开启,这次那个和蔼的老人家并没有再次询问,直接让手下带走了蒋尚培。
也许是“红娘子”觉得小良这般的年轻小伙子不够味,点名要了二十多岁的蒋尚培,这个年纪的男人身子骨壮实,经验丰富技术纯熟,“红娘子”的味口也不是一尘不变的。
王子墨心里乱透了,小良还躺着不省人事,蒋尚培被强硬带走,如果所料不差,今日的小良便是明日的蒋尚培,也是后日的自己,也许,自己的结局还不如他们俩。
王子墨焦急地在房中乱转,那昏黄的油灯不断跳动,照射在她有些扭曲的脸上。以往所有的苦难,都比不过这次凶险,王子墨越想越绝望,再也忍受不住那厚重的让人喘不过气的恐惧。
“啊~”
王子墨不断大叫,不断砸着屋内的摆设,茶杯茶壶,桌椅盆架,王子墨疯狂地发泄着。看守听得动静,赶紧打开房间,就见王子墨像一头愤怒的野猪,在屋里横冲直撞,再也没有东西可以被砸了,王子墨便把身子往墙上撞,每一下都有一种誓不回头地绝望。
看守好以整暇,站在门口欣赏着难得一见的场景,曾经高高在上的贵人如同疯狗一般,这让他们有种将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变态满足感。突然,他们看到王子墨捡起地上茶杯的碎片,向着自己的脖子割去。
一个看守反应极块,闪身一掌打在王子墨的手腕上,碎片应声而落,王子墨颓废地跪于地,心中无限凄凉。
想逃却逃不出去,想死又死不了,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她能怎么办。
她能怎么办!
“兄弟,你这又是何必呢,咱们大娘子如此人物,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一个看守好心地劝道。
王子墨愤怒的双眼通红,回头狠狠盯着两个看守,讽刺道:“既然是福气,你们为何不享用!”
“我呸!好心当成驴肝肺,你想死就去死,活着丢人现眼。咱们这群苦命的人都还想活着,你这从小穿金戴银的公子哥儿像个娘儿们似的寻死觅活,德性!”
看守骂骂咧咧出去了,只是留着心眼没有锁上房门,王子墨颓然地瘫坐在地,刚才那奋起的寻死之心也慢慢消散。
是啊,她还不能死!
“小爷。。。”
王子墨闻声抬头,见小良被吵醒了虚弱地靠在床头,缓缓说道:“小爷,那个女大王挺好的,只是小良没用。”
王子墨嘴角抽了抽,觉得小良这是鬼迷心窍了,被“红娘子”折腾成这样,居然脸上还挂着痴迷满足的笑容。
王子墨冷静下来,也就不闹了,小良也睡下了。
到了后半夜,王子墨有些撑不住,靠在床边开始打盹,这两日担惊受怕,从不敢闭上眼休息片刻,如今,她也是疲惫不堪,特别在发泄过之后,疲惫感开始侵袭自己的身子与头脑。
静静的屋中,只有油灯还在跳动,一个人鬼祟地潜进屋内,那人先检查了小良,发现小良睡得很熟,这才闪到王子墨跟前,用手推了她一把。
“谁!”
王子墨才叫出声,嘴巴就被人死死捂上,她瞪大眼睛看去,却见是郑大明。
郑大明用眼神示意王子墨别出声,待王子墨点头后才放开她,压低声说道:“小爷,快,跟我走!”
“走?上哪儿去?”
“逃下山。”
“茫茫大山,贼人又多,我们怎么逃出去?咱们的人呢,不管了?”
王子墨自然很心动,但转念一想便发现就算没有贼人,他们也很难走出这片群山,若被发现了,凭着“红娘子”的性子,他们这群人怕是一个都落不着好。
“时间紧迫,有些事路上再与您说。您用银子买我的本事,我用本事保住您的命,您若有事,我到哪儿去收尾款。”
郑大明看似贪婪的话,让王子墨冰凉已久的心瞬间温暖起来。她与郑大明只是生意关系,并没有太多情份,如今在这逃命之际,凭郑大明的身手或许他能逃出去,但带着自己,无疑是多了累赘。
一诺千金,赤胆忠心!
王子墨看着郑大明脸上那道肿得老高的鞭伤,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好!你的情,我记下了,我若活着,往后你就是我的亲大哥,我若死了,你只管去盐官县寻我娘子,她必定会将尾款全数给你!”
“与我做生意的是您,我只收您给的银子。”
郑大明扯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拉起王子墨猫着身子往外跑,路过被放倒的看守时,顺手捡了一把刀。
王子墨无声地紧紧跟随郑大明左弯右绕,到了大堂处,郑大明让王子墨在角落里等候,他自己出去察看情况。
此时已是下半夜,是山寨守备最薄弱的时候,大堂里模七竖八躺着不少喝醉酒的贼人,一切看起来充满希望。
王子墨见郑大明向自己招手,便缩着身子向他走去,见到不少贼人躺在地上,心里万分紧张。
“duang~”
静谧的大堂中突然传出酒瓶倒地的尖锐声音,郑大明后背瞬间冒出了冷汗,而王子墨则是吓得脸上无丝毫血色,因为这声音是她不小心踢倒酒瓶发出来的。
王子墨的动作定格了,心跳也停止了,悔恨都来不及想,只知道闭上眼等待贼人的宣判。
第七十九章
世界上最绝望的不是没有希望,而是希望明明在眼见却无法抓住。
郑大明的出现,是王子墨最后的希望,不能不说她跟着郑大明离开那间令她作呕的房间内心是多么激动,只是伴随着紧张与恐惧,平日再冷静的人也会失措,更何况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
那轻脆的酒瓶倒地声,其实很轻,但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以及扣人心弦的时刻,这个声音如此之大,重重敲在王子墨的心头,也敲打着郑大明的神经。
王子墨闭上了双眼,她看不到郑大明额头青筋冒起,那斗大的汗如流水般划过他脸上的伤口,全身摆出迎战的起势,不停地看着周围。
似乎,也许,或者,没人发现!
“还愣着做什么,快走!”
王子墨被郑大明拖拽着向外奔去,她这才发现这些贼人醉得狠了,睡得极沉,此次她也顾不上暗呼侥幸,只是暗暗告诉自己切莫疏忽,累人累己。
郑大明似乎对大堂外的格局很熟悉,从堂前空地的边缘穿过,然后两人便踏上了下山的路。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蜿蜒崎岖不说,明岗暗哨极多,两人不敢走在明路上,只穿梭于草丛间。初夏的草丛旺盛野蛮,身子擦过便会留下条条血痕,郑大明皮糙肉厚,根本不放在眼里,但王子墨细皮嫩肉,这样的处境对她来说很艰难。
但王子墨知道更艰难的还在后头,只咬着牙闷声不吭紧跟着郑大明,她越走�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