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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春入歧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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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是不习惯人服侍,好说歹说才把人赶出去,勉强自行擦药。刚才被齐御风点中穴道笑了太久,只要有任何动作都会觉得疼得厉害。
  张子初咬着牙把伤处都涂了,这才有时间好好的想接下来怎么办。虽然他知道大部分的剧情,可以算是一个外挂,但身临其境才发现其中之艰险。一个不好,齐御风就算偷偷下杀手把他做了也不是难事。
  根据原文设定,陈三月重生以后的这个身份,着实算投到极品的好胎。齐御风的祖母是先皇的姑姑,也是南历朝最有名的长公主,曾经陪护身怀六甲的皇后,因遇到刺客袭击,以身挡剑,当场气绝。
  那时候的皇后如今早已贵为太后,当时怀的孩子便是当今圣上,故而对齐家多般照顾。齐御风的父亲战死沙场,其母也已经病逝,而他自幼酷爱习武,是天下第一高手钓雪老叟的关门弟子。
  据说钓雪老叟是先皇的江湖知己,脾气古怪,本不欲收皇室中人为徒。他在先皇恳求之下,观视多名皇子都不中意,却赞叹齐御风资质奇佳,这才破例收为弟子。
  好些皇子因为钓雪老叟选了他而心怀不忿,总在皇上看不到的地方做手脚。齐御风虽然是皇亲国戚,但因为父母亡故得早,他又潜心学武,不与其他皇室子女打交道,故而终日沉默寡言。
  齐御风十六岁就主动请缨,曾经率领精锐三千,突破天险,援助林童元帅被围困的兵马。他行军迅速,加之轻功绝顶,名字中又有风字,故号称风将军。
  细想起来,他今年才二十,而自己……张子初细想了一下,按照书里所写,考上榜眼的他应该有二十四岁,倒与现实年龄一致。想起昨天翻看剧透,他和齐御风后面会有好几次炕戏,顿时红了脸。
  他作为一个母胎单身的正常同志,对齐御风这种硬件条件百分百的小狼狗自然垂涎得很。想到如果和他扯上关系,在正常交往之前要被虐得那么惨,还是不要了。他这个人超级怕疼,惜命,也不想冒险。
  就算知道剧情,也玩不转这种高难度的设定,何况是以身试险,危险系数太高了。一个操作不好,小命就丢在这里。
  刚才齐御风才戳他几下穴道,就疼得他哭爹喊娘,而且最要紧的是他看剧透的时候,漏掉了他们到底怎么解除误会的。当时嫌弃虐的剧情写太多,他直接搜看结局和最后一章,这简直坑爹!
  张子初一边悔不当初,一边默念,也许睡一觉就能回去呢。这么想着,他干脆闭上眼睡觉。
  没过三分钟,他猛然睁眼,一拍大腿,却不想腿上有伤,顿时疼得只抽气。
  外面常春听到动静,连忙问道:“少爷,你怎么了?”
  张子初忍着疼应道:“没事,你别进来,我要好好睡一觉。”
  他怎么光想着齐御风了,忘记陈三月重生的事情。书里说的,齐御风在一年前遇到埋伏,身受重伤,随后陈三月就从他的身体里复活了。他养伤用了半年,似乎不打算再去追究前尘过往。
  可惜张子初奉父亲遗命,进京赶考,还中了榜眼。两个人当日在金銮殿上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不是冤家不聚头,真是躲不过了。张子初叹了一口气,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只要不过分就忍下去。实在不行就抛了这功名,自称有隐疾,回乡归隐吧。反正齐御风军功在身,想来就算想追自己算账也追不到那么远。
  他胡乱想着,便又躺下睡觉,这一番动作难免牵扯伤口,便唉声连连。
  对面屋檐之上有一人,正默默看着他诸番动作,直到灯熄了才转身离去。
  既然决定不招惹,为什么又要屡次戏弄?这次打他一顿虽然不是自己下令,但也是他咎由自取。可是为什么听到说他后脑上挨了一闷棍,就心跳加快,恨不得立时给他查看伤势?
  陈三月对自己忽然生出几分怨怼,从前种种,难道就此抛下不好吗?一口气堵在胸口,总是难以咽下。若他真的失忆,那就前尘往事尽弃吧。可若他失明,这么多年苦读岂非白费,到手的功名也是枉然。这样一想,不如还是再等几日另做打算。
  深夜里,谁也不曾看到一道黑影瞬间从屋檐上消失无踪。


第4章 
  张子初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四肢骨头都不疼了,看来那个灵续散还是有点用的。他这么想着,却不敢睁开眼睛,不禁起了玩心,不然和自己赌一赌,到底是回去了还是继续留在这本坑他的书里。
  如果回去了那他就回去给那个原作者打赏,算是烧香拜拜还个愿。如果还在这个世界,那就……好死不如赖活着。
  他这么想着,睁开眼却见齐御风站在床头,顿时吓得叫出声来:“啊啊啊啊……你……”他不敢再说,连忙抢过被子盖住头,心里叫苦不已,有没有搞错,为什么他能不发出任何声音。到底是在旁边站了多久,简直比鬼还可怕。
  “张公子,你既然已经醒了,也该起床洗漱才是。怎么见了本将军,吓成这样?”齐御风的声音比昨日显得柔和了一些,但也不是很客气。
  张子初无奈的掀开被子,道:“烦请将军出去稍等片刻,就算你来我府上做客,也不应该直闯我的房间。”
  本以为这话说出,齐御风定要冷嘲热讽一番,不想他听了只应声出去,真的留他一个人。
  他本想叫常春进来服侍,但又觉得不太妥当,原文里齐御风似乎吃过常春的醋。想到这里,他便自行起床。只不过衣服无比复杂,好容易穿好了,可披头长发就棘手了。他对着镜子弄半天,也搞不出电视剧里常见的那种简单发髻。
  也许是耽搁的时间有点长,齐御风再度推门进来,见他如此便道:“果然是公子哥,自小被人服侍惯了,连这些也不会。”
  张子初想解释自己是失忆,但又想起束发在古代算是生活常识,哪怕失忆也不至于如此,便不敢开口辩驳。
  口上这么说,齐御风已经走了过来,吓得张子初连忙站起,却又被按回去坐下。
  齐御风拿过簪子,极为熟练的给他束好头发,只几分钟就完事。
  在这短短时间里,张子初不敢有任何动作,生怕惹这尊大佛一个不开心,就要和昨日被点穴一般疼痛难忍。他偷看镜子里的人,再次惊叹他的五官,简直秀色可餐,粗俗点说这是一张非常下饭的脸。
  忽然齐御风脸色微变,有些震惊的看着自己的双手,这一动作让张子初眼看要束好的头发再度散开。
  张子初正要开口说什么,却见他背过身道:“昨日本将军得知,偷袭你的是我那几个不争气的部下,我已经下令每人杖责二十,还望张公子不要放在心上。”
  这段内容张子初记得在书上看到,原主为此怼了他一通,说什么杖责不过是做样子,根本就是他齐御风指使的。一来二去,把本有一点愧疚的齐御风弄得恼羞成怒,认为没做的事情反正也被扣锅,干脆一狠到底,使得两人和解的机会白白错失。
  “这个当然不要紧啦,你放心吧,若有人问起,我也帮你隐瞒一二。”张子初说着,已经自行按着他方才的手法束好了头发,不过仍然有些歪歪斜斜的,不甚整齐。
  “不知将军到此,所为何事,不如先用过早膳再说。”他实在不想在这个世界里树这么一个死敌,如今之计只能尽力和解,等陈三月这口气出了,大家桥归桥路归路便是。
  “不必,我已用过早膳,明日再来拜访。张公子若觉得身子有什么不妥,定要派人去将军府通报。”
  齐御风不等他答话,已经翻出院子走了,这个技能好厉害,定是武侠小说里的轻功。
  张子初看得心痒,有机会能学学这个本事就好了。正想着,常春已经走进来,连忙拉着他上下打量。
  “公子,齐将军有没有为难你?”
  张子初摇了摇头,也不让他继续再说,只吩咐传早膳。他深怕古代用餐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规矩,便把常春赶下去,自己静静坐着吃饭。
  吃过早饭,他问清楚书房在何处,一个人就钻进去。趁着四下无人,他赶紧拿起笔试写,但见身体本能的写出字来,顿时开心不已。他又随手拿起一本书看,发现里面的字也都能看懂,当下松了一口气。
  原主虽然不在,但身体的本能还在,那么诗书什么的也应该没忘。
  他本想如果什么都忘记,就直接说生病出意外,全然失忆就是。这样回乡下去,天高皇帝远,也算能彻底躲开齐御风,不用与他周旋。但现在见自己文墨俱佳,忽然想过过古代文臣的瘾。
  不管如何,张子初能中榜眼,实属不易。原著写过,他在陈三月去世之后发愤图强,几乎是不要性命的读书。于他而言,功名是亡父唯一的遗愿,也是他最后的生存动力。
  这样想来,张子初忽然开始怀疑,也许赶出陈三月有什么苦衷吧。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谁让他当时弃书没看,也不知道后续是怎么翻盘的。
  他看了一会儿书,就听到外面一排鸟叫,吵吵嚷嚷的,便站起身前去院中。
  这一看吃惊不小,但见院中摆着几十种花草,游廊上有一排排的鸟笼,仿佛进了花鸟市场。
  张子初喊了常春过来细问,这才得知这些都是自己进京以后采买所得。
  “少爷,你当真记不得了吗?自从老爷去后,你便一心读书,上京之后曾说,如果这次没有考上,便不再参加科举。考完以后,你也不担心,只到处采买山北少见的名贵花鸟,说若是落榜便终日与他们为伍。我劝过你,这宅子到底是别人的地盘,我们不好这么张扬。”
  张子初咯噔一下,连忙问道:“别人的地盘?你等一下,这是谁的宅子?我为什么不住客栈,反而住在这里。你最好不要告诉我,这是齐御风的房子。”
  常春道:“这倒不是,是林少爷在京中的房子。因他与少爷交好,怕你进京以后入住客栈多有不便,就让你借住在此。”
  林少爷?张子初在脑海中搜索原书,忽然记起有一个暗恋原主的炮灰,是山北县的土财主,似乎就叫林如晋。
  “你说的林少爷是……”
  “小的该死,忘记少爷记不得了,林少爷全名林如晋,是我们山北乃至临城有名的富商。”
  张子初又问道:“这些花鸟采买要花不少银子吧?”他知道张家也是有钱的主,但这么不要命的花法,只怕家产要被败光。
  “是,这些花鸟都有专人看管打点,每月要花掉三十两银子。你看那边的鹦鹉是有名的紫蓝金刚,他一个月口粮都抵上小的月钱了。”
  张子初皱了皱眉头,这可不行,要这么下去自己迟早要吃西北风。他若是记得不错,做官也就那么点俸禄,根本不够开销。原文里这些花鸟似乎都是因为一个什么事,被齐御风迁怒,都死在他的内力之下。为此,张子初似乎很是难过了一回。
  与其如此,现在还是就地解决的好。他对常春道:“这些花鸟太费钱了,你去找个好点的主顾把他们都卖掉。”
  常春愣道:“少爷,你当真要卖?可这些都是你的心肝宝贝,若回头你舍不得,可再买不回来了。”
  张子初摆了摆手:“让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话。”
  他正说着,忽然一只蓝耳翠鸟飞停在他的肩膀上。他有些害怕,连忙道:“啊啊啊,你快把它弄走。”
  常春正用无比惊奇的目光看着他:“少爷!这是暮春啊,怎么你连它也不认得了。”
  张子初大奇,忖道:“好耳熟的名字,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鸟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脸,不见他一如往常的喂食,便飞走不见。
  “好了,你把这些花鸟都带人去认个品类,然后设法转卖出去。那只叫暮春的鸟嘛,暂时先留下。”
  常春应声,又道:“少爷,如今你有功名在身,京城中人颇瞧不起商贾。若转卖花鸟的消息传扬出去,怕不好听。”
  张子初转了转眼珠,道:“你不是说林如晋是我好友吗?他既然能在京城买宅子,又是富商,定有一些门路。你托他帮忙转卖就是了。”
  他又拉着常春问长问短,把关于张子初的事情都问得明白了,这才放心。
  “那我是怎么和齐御风结下梁子的?”
  “小的也不知道,听少爷你说过,那日和众同科进士骑马上街的时候,不知道为何掉进河里。听说是齐将军的手下救了你,但不知为何你回来就说他居心不良。那次之后,你和他就总是不巧遇到,还处处针锋相对。”
  张子初听得脑仁疼,便让他下去,自己则躲在书房里继续看书。他以前读中学的时候非常爱看名著之类的,古典文学也翻过不少,但上大学后就看得少了。如今遇到这种货真价实的古籍,自然不愿放过。
  他一直看到天黑,对蜡烛这点光芒很是无奈,只好放下书,打算用过晚膳就自行安寝。
  没想到他刚吃了一口晚膳,那齐御风已经跃墙而入,吓得他连筷子都没有拿稳。
  “齐将军,你好歹是朝廷命官,怎么每次都这样进来?就算你想见我吧,也不用和梁上君子一般。”张子初看了一下午古籍,说话也开始拽文。
  齐御风却不答话,上前就揪住他的衣领,厉声问道:“你把暮春卖了?”


第5章 
  张子初被他揪得喘不过气,直嚷着“快放手”,好容易才松了一口气。他见齐御风脸色铁青,急忙回忆暮春的来历,所谓急中生智,可算想起这只鸟是怎么来的。
  那是他们第一次来京城的时候,陈三月陪着他到处游玩,在一条小巷捡到的鸟。当时暮春只是雏鸟,看不出是个什么品种,受伤躺在角落飞不起。陈三月一时好心,百般央求张子初救治这只小鸟。
  张子初素来喜好养护花鸟,也有救治的心得,见他央求就起了戏弄之心,借机揩油,弄得陈三月又羞又恼。
  而后这只鸟就被他们从京城带回山北,视作二人的定情信物一般,被好生珍爱。
  之所以给鸟取名暮春,也是因为张子初打趣他,从“暮春三月,莺飞草长”演化而来的二字。
  张子初见齐御风怒火中烧,连忙想到这鸟明明在山北,现在来了京城,陷是原主带来的。他连忙道:“齐将军误会了,我既千里迢迢从山北把暮春带来京城照顾,怎会将之变卖?”
  齐御风敛容道:“那为什么往日它见我都会飞来,今日却不见踪影?刚才见你院中如此安静,打听之下才知那些花鸟已经被卖去大半。”
  张子初对着眼前近在咫尺的脸,心中暗道:“为什么凶巴巴的也这么帅,可惜是个受。”
  现在不是花痴的时候,他对着外面喊了几声,常春果然破门而入,见齐御风在此,也是吓了一跳。
  “齐将军,你怎么在这?”
  张子初不等他再问,连忙打断:“暮春呢,快把暮春领来。”
  “少爷,你不是说变卖所有花鸟吗?下午我找到一个鸟贩,把暮春和其他诸鸟都交给他了。现在府中只余下极为名贵的几只鸟,因他鸟贩出不起价钱,故而都先留着。”
  眼见齐御风脸色铁青,张子初先发制人,喝道:“混蛋,我只让你卖鸟,但怎么可以连暮春也一起卖!”他见齐御风的脸上现出嘲弄之色,连忙补了一句:“你不知道齐将军很喜欢暮春吗?赶快去找鸟贩把暮春赎回来,送给齐将军。”
  他连忙狗腿的对着齐御风道:“没想到将军这么喜欢暮春,若你早点告知,我定已派人将它送到你府上。”
  齐御风没有答话,却是定定看着他,似乎在思考他的话是否可信。
  趁此机会,常春已经拉着张子初到一旁,小声说道:“公子,齐将军第一次来我们府上就很是喜欢暮春,你却对他说这鸟是你心爱之物,望他离鸟远些,莫要不小心伤到它。”
  张子初尴尬不已,没想到还有这等事,只好对常春道:“闲话少说,你快去找那鸟贩,把暮春领回来再说。”
  常春点头答应,又看了一眼齐御风,这才缓步离去。
  院子里一片静寂,张子初想要说什么又不敢开口,只好坐回桌上继续用膳。他也不敢把齐御风赶走,心中盼着常春速速把鸟领回方好。
  古代的厨子果然不同凡响,煮的饭菜比他专门去吃的美食餐厅都要好吃许多。
  他正夹起一只蹄膀要啃,忽见齐御风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连忙道:“齐将军用过膳了吗?不如留下来一起吃?”
  “以前你从来不爱吃这些。”
  齐御风的声音很低很低,张子初差点没有听见,但好在四处寂静,可算听明白了。
  不等他有反应,齐御风忽然一脸心酸,自嘲的笑了笑:“原来你真的失了记忆。”
  说完话,他已经越墙而出,仿佛不曾来过。
  张子初揉了揉眼睛,见他真的走了,听他刚才话中怅然若失的语气,便有些不忍。
  想他上辈子死得如此委屈,好容易重生成了威风凛凛的将军,遇到自己正可报仇。没想到运气不佳,“负心人”已经失去记忆,便是将人杀了也没有意义。
  张子初庆幸自己脱险,又不免对陈三月生起几分怜惜之情,到底是一个可怜人。好在如今齐御风的身份等同开挂,满朝也没什么人能让他受委屈。
  他等了约莫一个时辰,见常春还未回来,便熄了蜡烛准备就寝。古人睡觉也很麻烦,尤其去净手尤为麻烦。
  小厮带着他七拐八拐找到地方,想要上前伺候却被喝阻。张子初知道原主习惯衣来伸手,但这样也等于没有隐私,他实在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碰来碰去。虽然这个男人,也就是现在跟在身边的小厮,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
  这在现代几乎是虐待童工了,在这林府有不少这个年纪的小厮。这样一想,他决定明天把府里的人裁撤些许。想到这里,他又觉得奇怪,为什么除了厨娘和粗使丫头,自己身边没有近身伺候的丫鬟。他记得书里有一个喜梅,原主这种大少爷怎么会缺丫鬟?
  他决定回头问问常春,又不免想起依他所言,这宅子也是向人借的。这样一来,不管外调还是在京中长住,他总要设法换个地方。在别人的宅子里总难免束手束脚,尤其那个林如晋对自己还有别样的心思。
  他虽然也是一个断了袖子的,但在齐御风的眼皮子底下,是决计不敢再有什么谈恋爱的念头。何况万一哪天穿回去,那对方要被坑惨。最重要的是古人的三观,大概率是和他不合的,所谓男宠大约就是众人眼中的玩物。想要爱情,大约是没有的。
  想他做了那么多年单身狗,如今在这古代搞不好孤独终老,又难免有些感叹。
  张子初正在胡思乱想,忽然见常春两手空空地进门来,惊道:“怎么?那鸟贩把暮春卖出去了?若是如此,你大可翻倍把鸟再买回来。”
  常春喘着气道:“公子,暮春被瑞王的管家买走了。”
  听到瑞王二字,张子初觉得衰到家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是本书的第一反派,但原文里他似乎和齐御风不对付,怎么现在和自己杠上了?
  他实在不想触这个霉头,但比起来他更怕齐御风,思来想去,最终决定亲自去一趟瑞王府。
  听完他的打算,常春连忙道:“公子,如今朝廷还没给你指派差事,你还是平民百姓。若是送上拜帖,怕也进不了他们瑞王府的门。”
  “你莫要多言,我总要去试试才行。”
  张子初想了良久,决定翌日就去拜会这位反派,按照书里说的,他和齐御风是京城并称的美男子。见一面也不算吃亏,何况他位高权重,想来不会为难自己才是。
  他注意既定,便对常春道:“这府里人太多,我要裁撤一些,明日把府中一列人等都给我叫过来。”
  常春一愣:“少爷,这府里只有我是你的小厮,余下之人都是原先在这宅子里的。你上京赶考就住在这里,因怕照顾不周,故而林公子又送了几个伶俐小厮来。”
  言下之意,这满宅子的人都不是他能动的。张子初闻言心中很不畅快,这不就等于落在林如晋的监视之中?
  他总算明白为何府中没有丫鬟。原主曾经娶妻生子,虽然妻子难产而亡,一尸两命,但难保不会再续弦。这些小厮都是林如晋的人,自然也不敢招惹他。这如意算盘打得真是响。
  算了,现在的他可比原主还不如,想这许多干什么。
  张子初又道:“你明日随我一起去瑞王府。对了,那些花鸟你不是说很难有门路,那鸟贩你是怎么找到的?”
  常春回道:“进京之前,林公子曾经吩咐,若有难处可以去找管家帮忙。这鸟贩也是管家介绍的门路。”
  张子初郁闷之极,不想招惹桃花,也有麻烦送上门来。他记得当时看原著的时候,这林如晋就惹出不少是非,看来想过太平日子,得尽早把这个人打发掉。
  到了第二天早上,他醒来果见四周无人,松了一口气,看来齐御风是不会再来了。没想到折腾一本书,搞得死去活来的两个人,因为自己的出现一下子化解了一切。
  记得当时看剧透,他们两个人最终幸福的走在一起。
  张子初有些茫然,自己的出现到底是好是坏,免了一段被虐的悲惨经历,但也让他们不能再续前缘。
  他拍了拍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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