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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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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在。”
  荀飞光略有些粗糙的手摩挲了下沈歌光滑的脸,现在那点儿尴尬陌生全在这温情中消融过去。
  尽管严格意义上来说,沈歌方才才算表白成功,两人的气氛却已完全没有羞涩,只剩温情。
  沈歌顺势抱住他家荀哥柔韧结实的腰身,小声道:“荀哥,我可想你了。”
  荀飞光在黑暗中无声地亲亲他的耳朵,“睡罢。”
  沈歌敏锐地感觉到他气息不稳,身体也变得灼热起来,不敢再做什么,老老实实地蜷缩在荀飞光怀里入眠。
  第二日一大早,还是沈歌先醒,他枕在荀飞光的颈弯下一点,耳边是荀飞光有力的心跳。
  沈歌靠在荀飞光怀里,轻而易举便能感觉到他结实的胸膛以及下面应有的反应。
  荀飞光警惕惯了,在沈歌醒来后的几个呼吸之后便被惊醒,他手下意识地拢了拢怀里人。
  “荀哥,新春大吉,万事顺心。”
  荀飞光道:“嗯,你亦如此,万事顺心。”
  沈歌着实没想到他家荀哥还能赶回来与他过这个年,满心都是惊喜。
  “荀哥,你昨日多晚才进京?”
  “也无多晚。”荀飞光没有多说。
  他在被窝里躺了会儿便想起来洗漱,沈歌不舍得他的胸膛,小声道:“大年初一,天寒地冻的,我们再睡会呗?”
  “好。”
  荀飞光说着又躺了回去。
  沈歌与他呆在一个被窝里,满身都是他的气息,感觉极暖和,心里头有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
  两人在被窝里又睡了会,沈歌彻底清醒过来,“荀哥,南边的事办完了么?”
  沈歌不好打听军情,只是含糊地问一句。
  荀飞光点头,“战事已告一段落。”
  “告一段落是如何,将他们彻底赶出去了么?”沈歌问完后又想起来,补了一句,“呃,不便说就不必告诉我,我就随口问一下。”
  “尚未。”荀飞光道:“洋夷与倭寇勾结,就在外头的岛上,我将先前我朝丢失的岛夺了回来。”
  “没有乘胜追击么?”沈歌心中叹一声,太可惜了。
  荀飞光淡淡道:“天下之大,总不能都是我朝的地盘。”


第44章 回府
  大年初一; 沈歌与荀飞光睡了个懒觉。
  荀府他两最大; 也无谁来叫他俩起床; 最终还是荀飞光骨子里的自律起作用,硬将沈歌从被窝里头扒出来。
  沈歌瘫在床上耍赖; 荀飞光一件一件帮他穿好衣服。
  沈歌抱着荀飞光的腰不肯动。
  “可是身子不适?”荀飞光伸手抚上沈歌的额头,漆黑的眸子里带着担忧。
  沈歌摇摇头; 脑袋埋在他胸腹间,傻笑几声; “荀哥; 我当真太喜欢你,现如今还恍在梦中。”
  “不是梦; 快些起来; 等会我们回荀府。”
  沈歌一激灵,“回那个荀府?”
  沈歌与荀澄相处那么长时间; 对那个荀府也略知一二; 先不提那个来过一次的古怪二婶,便是家里的老太太就足够令人心惊; 沈歌可没忘记; 他刚把荀府的镇国公拐到手。
  荀飞光点头。
  沈歌瞬时白着那张精致的俊脸,可怜兮兮道:“荀哥,今日可是大年初一,我与你回去会不会给老太太……添堵?”
  “无妨,老太太七十多岁年纪,所历非寻常人能比。再者; 我与你之事,老太太听了唯有高兴,又哪会堵心?”
  沈歌越听越不对,他疑惑道:“荀哥,老太太是你祖母么?”
  “自礼法而言是。我亲祖母在我父亲四岁时病逝,老太太乃我祖父继室,我二叔是他亲子。”
  “这么说来,老爷子有几个子女?”
  “唯有我父亲与我二叔两个。在我父亲之前,荀府向来人丁不旺,几代单传。我二叔倒是有三子二女,老小现今方四岁。”
  沈歌点头,又纳闷,“我先前见过你二婶一次,她看起来非常年轻呐。”
  “先前那位二婶已病逝近十年,这位是后来方嫁入荀府。”
  这时代的死亡率着实有点高,沈歌点头,对他荀哥的家庭成员已有大致的了解。
  这时,荀飞光又道:“认不认得出都无碍,有人朝你打招呼你点头便是,我与他们关系平平。”
  沈歌再次点头。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眼底露出一丝笑意,“当真想清楚了?进我荀家之门可就要成为我荀家之人。”
  沈歌神色郑重地看着他,“一样,荀哥,你也想清楚了么?若你带我回家,你便是我的人。”
  “我不接受你与除我之外的人成婚,不接受你再有妾室通房及任何亲生孩儿,我亦同样不会再有妻妾子女。若日后我们之间有第三人,我必与你恩断义绝。”
  沈歌说得极认真,荀飞光看着他,神色柔和,“我心如君心。”定不负相思意。
  沈歌朝他一笑,“此心随身灭,生年不做改。”
  “嗯。”
  沈歌与荀飞光起得晚,他们起床时荀家别院内所有人都各归各位。
  沈歌打算去厨下打点水,却见一娉娉婷婷的女子端着一脸盆过来,沈歌一眼便认出来人,“绿枝!新春吉祥,你何时来的?”
  绿枝一笑,“公子万福。昨日刚到,我接到韶信的信便从沈家村出发,路上正巧与他们会合。”
  沈歌知晓绿枝身怀武功,身体素质比自己好得多,跟随一干武人赶过来也无事
  沈歌与荀飞光洗漱完后出来用早餐,方发现,韶信与荀澄都在。
  沈歌上一年便已考上举人,故再无谁给他压岁钱,只是互相贺喜。
  沈歌看到韶信方想起来,低声问荀飞光,“荀哥,你在南边未受伤罢?”
  “无,洋夷与倭寇不成大器,不过占了火器之便利。”
  沈歌这才放下心。
  荀飞光乃镇国公,在街上能骑高头大马,他若喜欢,还能带上仪仗,令百姓回避。
  沈歌现如今不过一小小举人,他尚未与荀飞光成亲,自然无法享受荀飞光那套规格,只能坐在马车上。
  荀飞光向来低调,今日方大年初一,他不愿高调,便和沈歌一起坐马车回荀府。
  马车沿着主干道往前走,直来到一座高悬“荀府”牌匾的府邸前。
  高大庄严的宅子,沉实厚重的大门打开,露出宽广的道路。
  穿着整齐的仆从肃容站在一旁,在凛冽的寒风中纹丝不动。正中间站着几位衣着华丽的人,男女老少都有,全都是迎接荀飞光之人。
  荀飞光带着沈歌向前走到人群前,对中间那名白发老妇叫了声,“祖母。”
  老妇慈祥地笑开了,“一路上可有冷着饿着?”
  “无,多谢祖母挂怀。”荀飞光上前略扶一扶她,“天冷,祖母快回去,莫冷着。”
  说着荀飞光又向旁边的几人打招呼,“二叔,二婶。”
  荀厚邈与李谦蓉忙朝荀飞光回礼。他们虽是长辈,但身上无爵,荀飞光乃实权公爷,手段狠厉,几人无论如何都不敢得罪于他。
  荀飞光握住沈歌的手腕,拉着他朝众人介绍道:“这是沈歌,往后在家大家看做与我一辈的就成。”
  在场诸人,闻言绝不敢有二话,纷纷和善地朝沈歌笑,小辈按辈分叫人。
  沈歌笑得有些拘谨,不过荀飞光温热宽大的手掌包裹住他的手腕,沈歌由此得到绵延不绝的力量,并不怵这一家子亲戚。
  一行人走到正堂,各自按身份坐下。老太太在主位上落坐,荀飞光坐在右边第一位,沈歌挨着他坐好。荀厚邈坐在左手第一位,李谦蓉坐在他身边。
  其余小辈各自按往常的身份坐好。
  老太太睁着有些浑浊的眼睛打量沈歌,神情很是和气,“不知沈公子哪里人士?”
  荀飞光答:“道宁府人,去年秋闱刚考上举人,三月春闱则考进士。祖母,你唤他沈歌便是。”
  “哦?怪不得,老婆子生平还未见过这么俊的小哥,原来是举人,也无怪乎格外钟灵毓秀。”
  沈歌不知如何与这等身份的人打交道,只好一直微笑,仿佛不大好意思。
  李谦蓉咯咯笑几声,“可不,我先前听说歌儿在别院时还专门去瞧了瞧,正叫我大开眼界,不愧是飞光的弟子。”
  老太太问荀飞光,“歌儿原先是你的徒弟?”
  “算不上,他不过向我请教过几回,我们乃平辈相交。”
  老太太了然地点头。
  李谦蓉在一旁笑道:“歌儿初到京都,我还去看过。先前不知你要来春闱,刚好我娘家侄子也要春闱,你二人正好认识认识。”
  沈歌朝她笑了笑。
  荀飞光不过带着沈歌略在正堂里坐了坐,不一会儿就回去了。
  沈歌告别时还收到见面礼,荀厚邈夫妇送的是些文房纸墨,老太太送了块温润细腻的玉。
  沈歌完全没想到过来还得准备见面礼,以前也未经历过这种习俗,不由有些尴尬。
  荀飞光在后头扶了下他的腰,示意他收便是。
  沈歌跟着荀飞光回主院,荀飞光转头让荀澄给他各堂弟堂妹送沈歌给的见面礼。
  沈歌来到荀飞光的地盘才有心情四下打量。他发现荀飞光这地方并不算多华美,然而十分大气肃穆,有种久经岁月沉淀的优雅。人只要站在这里,便不由自主地变得稳重。
  荀飞光带沈歌逛一圈,发现这院子极大,比起那个在道宁府半山腰占了一大片的荀家庄来不遑多让,尽管这里是寸土寸金的京都。
  沈歌与荀飞光感叹,“没想到一座院子便这么大,也无怪乎一个荀府便是一条街。”
  荀飞光道:“此处乃荀府主院,大些也寻常。”
  “咦,这里便是么?”沈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往四周看去,面露赞叹的神色。
  院内几颗老树都掉光了叶只剩树杈,上头铺着点残雪,院内亦是如此。尽管这里是京都,但极有闹中取静之感,舒适度一点都不亚于深山老林。
  “嗯。”
  沈歌有些惊讶,“我以为主院会留给老太太住。”
  “按理说来应当如此,不过当年我祖父去世后,祖母便提出我方是国公,要搬出去,我未拒绝。”
  当年老太太也就是做个模样,她未想到荀飞光一点都未推拒,直接应下,把她噎了个半死。
  话都放了出来,老太太不搬也无法,由此主院便腾了出来,由荀飞光一人独居,老太太反而迁到一旁的错玉苑。
  荀厚邈夫妇也以为父亲不在,家里该由他们做主,不想棋输一着,怎么也斗不过荀飞光这个有权有势的实干国公,这些年已老实许多。
  沈歌感慨,“不是道以孝治天下么,荀哥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
  荀飞光淡淡道:“有何好客气的?难不成上面那位会喜欢一个德才兼备的国公?”
  沈歌听出点味来,他左右看了眼,压低声音问道:“荀哥,你是不是与皇帝不合啊?”
  “嗯?”
  “别打马虎眼,快说,这可是重大政治问题。”沈歌催他,“我三月便科考,这关系着我的政治立场!”
  荀飞光道:“倒也无甚合不合的,不过是政见不一罢了。不过,你若与我在一起,恐怕春闱考得再好,也不会受重用。”
  沈歌听了这话,心里有底,摆摆手道:“我碍,我本身就不大喜欢朝堂,志不在此。”
  荀飞光看他,“我倒不知你心里头早已有规划。”
  沈歌有些得意,“人生计划总要有,说出来保准让你吃一惊!”


第45章 学院
  荀飞光见沈歌这模样; 眉眼不禁含了点笑意; “愿闻其详。”
  沈歌道:“我原想着; 待春闱后回乡办个学院,先培养一批人才; 也为我朝尽些绵薄之力。
  “成,若是要办书院; 我帮你请几位先生。”
  沈歌摇头纠正他荀哥,“并非书院; 而是学院。”
  荀飞光不解; “这有何区别?”
  “一般而言,书院奔着科举而去; 我想办的学院则不然。我想办的学院乃巫医乐师百工之学; 孩童过来学上三五六七年便有一技之长,可独自谋生。”
  荀飞光难得眉头微皱; 民间的手艺一般用于传家; 连徒弟都不收,纵使有人要办这样的学院; 上哪找先生去?
  何况士农工商; 一般书院教学生取士,若来个学院教学生做工,风评可想而知。
  荀飞光委婉道:“恐怕难以请上合适的先生。一般人家也多以科举为主,不大乐意学百工活计。”
  沈歌不在意,“我并不求一蹴而就,慢慢来便是。我今年方十九; 哪怕寿数仅六十,也有四十一年,这么长时光,足以将一所学院办起来。”
  “再者,”沈歌朝荀飞光笑笑,“不是有你在嘛,我不怕。”
  荀飞光心头一软,揉揉他的脑袋,“言之有理。”
  “其实我并非不办科考科目,我只是想办一所全面的学院。学生若想考科考,便学科考之科目;想学做工,便去工院学做工的手艺,各得其所。”
  这个问题沈歌早便想过。
  一般人读书都为科考,然而有些人读一辈子仍是个酸秀才,连家都养不起。
  人的天资有别,有些人学一阵便开窍,有些人学一辈子也不得其门而入。何况春闱三年方一次,一次取士三百人,这么多人,挤破脑袋也挤不到一个名额。
  若是有所杂科学院便又不同,读出来从商也好,做工也罢,好歹给年轻人一条往上走的路,不必一辈子在地里刨食
  荀飞光点头,“可考虑施行。”
  沈歌懒洋洋地往他身上靠,“若办一个小学院,我自己来便行,我现下好歹是一方举人,便是没考上进士,应当也有人愿给我这小小的面子。但若日后规模大了,恐怕就得借你的势。”
  沈歌没跟荀飞光客气,荀飞光也不在意,“好。”
  沈歌声音认真了些,“常言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许如今的人还不理解有这么一类学院的好处,日后便会明了。”
  荀飞光满头雾水,伸手揽住他,问:“何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沈歌想了一下,便道:“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今者众众,贫者无立锥之地,事力劳而供养薄,民争无度,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嗯?”
  “现如今是这样罢?”
  荀飞光颔首。
  “我前世十三万万人口,疆域总体而言与现如今相去不远,却是难得的盛世。”
  荀飞光有点懵,“这般多人口,土地如何养得了?”
  “我前世稻米等粮都是高产作物,还有机械与化肥辅助,播种与收割都不需人手,一人便能种许多地,其余人马从事各行各业。”沈歌不知荀飞光是否能想象,他最后总结道:“人们安居乐业,基本所有行业都欣欣向荣。”
  荀飞光一脸难以想象,“你前世的君主可真够圣明。”
  沈歌望了望四周,压低声音道:“我们前世早已无什么君主,都被推翻了,最高领导人由全国票选而出。纵使其余国家有君主,也不过是样子货,不管实事。”
  “你们还真是……”荀飞光摇摇头,找不出形容词。
  事实上这亦是沈歌一直对当官无甚兴趣的原因之一,他前世活得自由自在,遵纪守法即可,并不会受压迫,也从没想过压迫别人,成为“牧民者”。
  沈歌回到正题,他组织语言道:“我前世种种,大多赖于生产力。盎中有米储,架上悬衣裳,人们衣帛食肉,自不必拔剑出东门,为乱于世。”
  荀飞光沉默。
  沈歌神色认真,“我重活一世,不求丰功伟业,只求能开一源,为我朝百姓点一盏灯,在这亘古长夜中指引一个可能的方向。”
  荀飞光内心被深深震撼,他望着歪靠于他身上,坐得不大正经的沈歌,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渺小。
  荀飞光下意识地喃喃道:“也不知会改变多少学子的命运。”
  “能变一个算一个,对于每一个被改变的人而言,都极为重要。”沈歌答得毫不犹豫,他坐正道:“也许我只能影响千百个人,而这千百个人中,每个人又能影响百十个人,若这种思想一直传递下去,星星之火亦可燎原。”
  荀飞光怔了一会,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沈歌见他家荀哥这模样,觉得甚为令人心动,他忍不住凑过去,亲荀飞光一口,小声道:“其实这些不过是我总结前贤之言罢了,我只是幸运地能得到多方面的教诲,又能阅览诸多书籍,功绩算不到我身上。”
  荀飞光眸光柔和,“纵使这样,但若有其他人能有你这番奇遇,估计也并无多少人会想着要给这世上留一盏灯。”
  荀飞光身居高位多年,遇见的有才之人多得不可胜数,然而大多数人都把这份才能用在谋求高官厚禄上,即使为民谋利,也往往先保证自己的利益。
  正因如此,沈歌这一颗心方格外难得。
  两人没聊一会儿,便有个少年随侍进来报,“老爷,冯公公来了,大管事正在正堂招待。”
  荀飞光停住话头,平静地点点头,“我这便过去。”
  沈歌看了荀飞光一眼,低声问:“那我先在这边待着?”
  “不必,你跟我过去便是。”荀飞光攥住沈歌的手腕,带着他往前走,“冯公公算是陛下面前说得上话的大公公,你混个面熟也好。”
  荀飞光说无碍,沈歌自然不会回绝,他笑着跟荀飞光来到正堂,心中却有些奇怪,今天好歹是大年初一,皇帝要劳碌人也得给个假期歇歇啊,怎么大中午的就差人过来?
  荀飞光和沈歌到时,在正堂里喝茶的那名白净中年男人忙站起来,弯腰笑道:“国公爷吉祥,恭喜您得胜归来。”
  荀飞光点头,“大过年的,劳烦冯公公跑一趟。”
  “国公爷莫客气,此乃咱家的本分。”冯公公笑,“万岁召您去宫里一趟,您看——”
  “冯公公稍等,我去换身衣裳。”
  冯公公忙欠身,“那咱家便在这里等您。”
  沈歌被他的眼睛扫到,忙朝他笑了笑,冯公公也回了个和气的笑容。
  荀飞光带着沈歌去内室,荀澄也跟了过来。
  荀飞光与荀澄道:“我先进宫一趟,荀一你好好看着歌儿,老太太那头要有什么事,你帮他回了,待我回来再说。”
  荀澄沉稳地点头,“您放心。”
  荀飞光找出一件正式一点的衣服换了,对沈歌道:“我大概晚间便回来,你先在这里呆一会儿。若是无聊,我书房内有书,你随意看便是。”
  沈歌看着他衣服脱下,露出一身健壮的肌肉,眼睛都快不会转了,又想看又不大好意思看,最终仍是挪不开眼。
  听到他说话,沈歌顺口答道:“我知道,荀哥你去罢。”
  荀飞光并未多言,收拾好后便带着人出去。
  荀飞光进宫后,沈歌也用不着荀澄多伺候,他自己找了本书看着。临近科考,沈歌看什么书都极快便能入脑。
  中午饭沈歌一个人吃,荀飞光乃是荀府的主人,厨下不敢怠慢这边,直送了一桌子菜过来,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
  荀府厨子的手艺自是没话说,沈歌很愉快地吃了个九分饱,吃完暖融融的直犯困。
  老太太那边没再找沈歌,只是差侍女送了几盘点心过来。
  荀澄没有拦,沈歌便放心地吃了,糕点香甜软糯,又不腻人,沈歌吃了好几块,把肚子里最后一点缝隙填满。
  下午天阴沉沉,看模样又要下雪,沈歌点起蜡烛看书。看着看着,忽然听到外头有人喧哗。
  沈歌出去看,却见荀飞光的二婶李谦蓉带着一个模样阴柔秀丽的青年在跟荀澄争执。
  沈歌见了她下意识地想躲。
  李谦蓉眼尖,一眼便瞧见他,忙出声喊道:“歌儿,你在呐?”
  沈歌无奈,只好走上前去,“婶婶,您过来有何事么?”
  李谦蓉容貌美艳,身为少妇又别有风情,着实是难得的大美人,奈何她性情一言难尽,每次沈歌看到她都下意识地想要避嫌,当然不会往她跟前凑。
  沈歌已出来,荀澄不好再拦,只能站在一边。
  李谦蓉拿自己当长辈,丝毫没有避嫌的想法,她拉着身后青年的手腕扭着腰走上来,笑道:“歌儿,这是侄子李筹畴,我与你说过,他也是今科举人,三月要考进士。”
  李筹畴略有些无奈地上前见礼,“沈兄。”
  沈歌忙还礼,“李兄。”
  “都是青年俊才,合该多交流交流。”李谦蓉热情道:“筹畴对京都熟,歌儿你俩要无事,可去逛逛。”
  沈歌还未说话,李筹畴先道:“姑母,我们三月便要春闱,哪有时间?”
  李谦蓉丝毫不在意,咯咯笑道:“不去逛你们也可在一道温书,都是要考进士的人,正好互相照应。”
  外面天气冷,北风呼呼地吹,沈歌在屋内烤着火还不觉得,出来便冷的不行,实在不好站在廊下与李氏姑侄说话,于是道:“婶婶,李兄,快请进来,天气太冷。”
  李谦蓉毫不客气,“对对对,快进去,歌儿你身子骨弱,别冻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有涉及韩非子《五蠹》的这一段: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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