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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山下-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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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明知道我半夜出去会见到他?”李犇两手抱肩,看着另一匹马上的人。
  “嗯。”明琛应了一声。
  “……”你丫的到底是心大还是心眼小,怎么就想不通了呢,以前为了一个陈昱行差点儿把自己掐死,现在居然给情敌创造机会夜会……“你真心大。”
  “?”明琛看了一眼李犇,明显没明白,红母马不怎么习惯明琛的指挥,已经跑出了挺远。
  不远处,刘一刀已经坐在马上等着两人。
  三人三马走了一上午,也没见着村镇,中午在雪地里对付了一顿烤野兔。
  “前面找个镇吧。”明琛开口。
  李犇不解地看着明琛,这一路都怕围攻不敢进镇,马上就要到金牛山了,怎么还进镇了。
  “给刘管家买几件棉衣。”明琛道。
  李犇看看刘一刀,也对,还是小明想得周到,棉袍子是给了刘一刀,下面还单着呢,单裤单鞋,这天气也不好受啊。何况自己披着牛皮行走,也不是很方便和雅观吧。
  “那抓紧吧。”想着能住在梦幻大床房睡个好觉,洗个热水澡,然后发生点儿很久没发生的事,李犇已经开始迫不及待了。
  最主要的是要吃点儿大米饭和蔬菜,这都多少天了,全是烤野味儿。
  最最主要的是要刮刮胡子,恐怕现在两人在集市中央啃上,也不会有人认错他是女扮男装了。
  最最最主要的是漱漱口或者是找个东西清理一下牙齿,虽然快两年没刷牙了,有条件时李犇还是会清理一下,这段时间真是忍无可忍,对着别人吹一口气程度不亚于自杀性袭击。
  又骑了两个多小时,总算看到被雪包裹的一个小镇。
  镇门口挂着四个大红灯笼,茫茫一睡白当中一点红,透亮,也喜庆。
  三人下马,踏着厚厚的雪,吱嘎吱嘎往里走。
  大雪封门,除了营业性场所开着,几乎街上没什么人,谁没事大雪嚎天的往外跑。
  太冷了,呼出的哈气,在睫毛上冻成冰。
  李犇和明琛还习惯,都是土生土长的人,刘一刀冻得哆哆嗦嗦。
  在最近的一家客栈安顿下来,屋里生着火炉,与外面真是天壤之别。
  三人开了两间房,心昭不宣的各自进了该进的房间。
  明琛把包袱扔给李犇,“我出去给你们买几件衣服。”
  李犇刚想说要跟着,看看椅子上披着的黄牛皮,只好点头坐回了床上。
  明琛出去,李犇便钻进了被窝,在外面冻透了,在屋里暖哄哄地就想睡觉。
  刚眯着有点儿要睡着,一只箭“嗖”地从外面飞了进来。
  李犇坐起来,看看被箭头戳穿的窗纸,又看看箭头,上面好像绑着张纸。蹲地上打量半天,又不敢取下来,会不会有毒?碰了一下就全身腐烂,电视剧里可都是这么演的。
  李犇傻看着地上的箭头,准备等小明回来再处理。
  “嗖”又飞进一只箭头,还是原来那个破洞。
  李犇赶紧去推窗户,推了两下没推动,尼玛,冬天怕进风,窗户都封死了。
  看吧,不看一会儿又进来一只,就算有毒也毒死自己吧,放过我帅气腹黑完美可爱的小明。
  李犇抽出第一只箭头上的纸。
  上面字还挺多:想纳齐不死,四月初六,金牛山下,一人来见。
  李犇抽出第二只箭头上的纸。
  几个字:切记,只你一人。
  李犇反过来正过去看了几遍上面的字,有几分熟悉,但绝不是王正矩,一双桃花眼快速地出现在李犇脑子里:陈昱行拐走纳齐要干什么?
  因爱生恨?用纳齐的命逼自己跟他在一起?
  自己离开之后,感觉整个人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万劫不复?
  李犇把两团纸和箭头扔进火炉里,暗骂自己一个句傻逼。只一个人就是不能让明琛知道。
  四月初六,四月初六,四月初六,李犇在心里出神地念叨。
  明琛已经拿着一包棉衣棉裤和棉鞋进屋了。
  “换上。”明琛把衣服扔在床上。
  “给刘管家买了吗?”李犇回过神了,随口问了一句,掩饰心里的小慌张,偷偷去见陈昱行算不算出轨呢,这厮可是闻陈色变。
  “买了。”听李犇一开口就问刘一刀,明琛语气里明显地不爽。
  “小明,还有多少天四月初六?”一路跟着明琛走,都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四月初六,还有八天。”明琛道。
  “八天能到金牛山吗?”
  李犇拍了拍床,示意明琛坐过去。
  “再有两天便到。”
  “那……那……刘一刀怎么办?”总不会也带到金牛山安居乐业吧,这种组合有点儿诡异。
  明琛笑着看了看李犇,“反正纳齐也没媳妇,不如……”
  “去死吧。”李犇一脚把明琛从床上踹了下去,“你想什么呢,纳齐是直男!”李犇气迷糊了,什么时候这货居然动了这个脑筋,而且刘一刀是个攻。
  呸,攻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纳齐好好一个孩子。
  “别打我兄弟主意,我将来得给纳齐娶媳妇。”李犇站在床上咆哮。
  “男女有何不同?”明琛皱眉道。
  “对你当然没区别,但是对他有,不是每个人男人都可以接受同性。”听明琛这句,李犇更可以肯定这货是个双,心里的小不爽全面翻腾开来。
  “我也只是想想,有哪个姑娘肯跟咱们三个在山上过一辈子。”明琛淡淡道。
  “……”这句话倒是戳中了重点,别说保守的古代,就算现代恐怕也没哪个姑娘敢嫁跟两个大老爷们一起生活的纳齐吧,好说不好听的事,外面不一定传他们四个什么玩艺呢。“到时候,就近镇上有倒插门的,让纳齐下山生活。”
  李犇觉得这也不失一个好对策,纳齐应该有他自己的家庭,儿孙满堂,而不是跟两个同|性|恋混一辈子。
  “要你弟弟乐意才行。”明琛道。
  “总会长大。”走一步算一步,刘一刀的事肯定想都别想。“刘管家……”
  “一起吧,他人生地不熟的,天这么冷,天转暖了,看他意思,到时给他些钱让他回南方。”
  一提给钱,李犇又想起了这货土豪式地馈赠,“咱还有多少钱了?”
  “四百五十多两吧。”明琛想了想道。
  这些天基本没花钱,都风餐露宿了,四百五十多两也差不多。“最多给二百两,不能再多了。”李犇皱眉道。
  “你作主便是。”明琛躺在了床上,“为何你把银子看得这么重?”
  “……”尼玛,谁乐意天天吃野鸡,住露风的破草堂。“我们在金牛山住哪儿?这么冷天,不会回那个破草堂吧?”
  “我爹和娘在金牛山下建了一处房屋,我冬天时会回去,夏天便在草堂。”
  “……”李犇没说话,放心了,原来富二代有半山别墅。
  三个走走停停,三天才到距金牛山最近的市镇,李犇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一年半以前他和明琛就是从这里出发,这一路风风雨雨,打打杀杀的胡汉三又回来了。
  刘一刀第一次来北方,穿着大棉袍棉裤棉鞋,带着狗皮帽子,包得只露两个眼睛,走起路来呼哧呼哧的。
  “一刀,糖葫芦吃不吃?”路边有个小车,车上串着又大又红的蘸糖山楂。
  刘一刀看着一串串红东西,没说话。
  “老公,给我们买俩串。”李犇朝后面牵马的明琛挥手要钱。
  明琛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扔给李犇。
  “你吃吗?”李犇回头眨眼睛看明琛,他和刘一刀两个二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吃,让小明看着好像不太好。
  “不吃。”明琛在街上扫了一眼,径直得朝米店走去。
  等李犇拿着两串冰糖葫芦回来,明琛已经买好了大米,往马上抬。
  明琛在前,又买些了易于储备的菜肉,喂马的草料和日常用品,两个棉花球叼着糖葫芦在后面移动。
  “今天便能到家。”明琛朝山上望了望。“走吧。”
  李犇看了看明琛,这货一脸深情地望着山上。
  马上都伏着采办的东西,三人步行往山上走,三月末的东北余寒甚烈,迎着大北风艰难上山。
  “哥,咱那个别墅还多远?”李犇一张嘴,被灌了一肚子风。
  明琛径直往前走,没说话。
  李犇捶了两下膝盖,看看旁边也不怎么样的刘一刀,咬牙往上爬,想前年下山的时候明琛都不由分说地抢着背他,这地步是唰唰下降啊。
  又走了半个多小时,明琛在一处山间停下。
  李犇往前一看:两间茅草房孤零零地摇晃在风雪里,院子的栅栏被吹得东倒西歪。
  “……”李犇差点儿问出口,这就是咱爹娘给咱留的半山别墅?话到嘴边控制住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村夫满山走,人家来做客的刘一刀先生都没表示震惊呢。
  “进去吧。”明琛推开栅栏门,牵马走了进去。
  白龙显然认识这地,一进院,撒欢地冲向四面透风的马厩,表现出一种金窝银窝不如自己草窝的自豪感。
  三人把另外两匹马拴好,往屋里抬东西。
  没上锁,门一推就开了,根本不用上锁,这山上基本没人,就算有人也找不到这房子。
  一进屋,李犇觉得不上锁更重要原因是,没什么东西值得上锁,和纳齐家有一拼,或者说比纳齐的小屋不还如。
  屋里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水缸里还有些沉年的水,李犇放下包袱,舀水擦灰。
  好在屋里有明琛之前存的干柴,引着火,一会儿就暖和了。
  值得一提的,明琛家比纳齐家先进在:居然有火炕,而且是一大一小两个火炕,想来小炕应该是明琛小时和父母一起生活时睡的。
  不论如何,再破再旧不说,冬天里能睡个火炕那真是天堂。
  明琛把旧被子从柜子里翻出了,放在烧热了的火炕上退退经年的冷气。
  在外面弄了点儿干净的雪,在锅里化了,做为生活用水,今天就不用去几里外冻了冰的河里打水了。
  李犇自告奋勇地把饭做了,在做饭这事上估计三个人里面他最在行,蒸了很多大米,太久没吃主食了,严重缺淀粉。明琛买的冬储大白菜,李犇炒了一大盘。又切了一块猪肉用盐煮了,切成片,蘸调料吃。
  三人盘腿坐在热炕上吃了一顿有肉有菜有米有酒的安心饭,听着呼呼的山风打在窗纸上,在热乎乎的屋里穿着单衣喝酒,何其爽哉!
  要是有纳齐就完美了,就让这样平凡的日子遍及三百六十五天,也挺好。
  “小明,今天四月初几?”心里惦记着纳齐,李犇想起要把时间搞清楚,别整错了。
  “四月初一。”明琛道。
  李犇在心里扳了扳手指,还有五天。想必陈昱行这其间还会联系自己。
  坐等吧,希望大家都念旧情,不要起什么幺蛾子。
  “敬二位一碗,刘某终于到了从小如雷贯耳的金牛山。”刘一刀端碗在李犇和明琛的碗上逐一轻碰,一饮而尽。
  两人也喝了一口,酒不能多喝,三人这关系尴尬着呢,喝多了倒不会乱性,就怕打架。
  刘一刀话匣子又开,“早就听闻这金牛山是座宝山,今日一来果然不同凡响。”
  “……”这话真会唠,不会说得有点儿玄乎,怎么不同凡响了,威武跟泰山差远了,青秀不如鞍山,要说雪景漂亮跟长白山更没得比……“一刀喜欢,在这儿多住些日子便是。”李犇看了看明琛,我留他你不会生气吧?
  明琛吃了两口饭,“刘兄不如在这里安家。”
  “……”李犇一口白菜没嚼烂,直接吓得吞进去了,“咳咳……一刀一个南方人怎么能受得了这冰山上。”尼玛,这货不会还惦记给纳齐琢磨男妻吧。
  “刘某确实不习惯这北国的千里冰封,转暖便启程回临安,此次来能看到心里的人安好,便足矣。”刘一刀笑道。
  “咳咳咳……”李犇又整吞了一块大白菜,现在都到交心到这种程度了?
  明琛举碗,和刘一刀干了一个。
  李犇越来越看不明白明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脾气,只要陈昱行出现在自己十米内,马上就竖着耳朵炸毛,这又跟刘一刀觥筹交错走心交流……
  难道以往的不是吃醋?是仇富?
  

  ☆、第一卷第 111 章

  三人两炕正好,刘一刀自觉地睡到了明琛小时候睡的炕上。
  中间隔着门,关上之后,也还方便干点儿啥黑灯瞎火该干的事。
  有瓦遮头,有被子裹身,有爱人抱着,这样的日子已经好几个月不曾有。李犇尽情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安稳,在黑暗里借着雪光打量着这个破茅屋。
  以后就在这生活了吗?一辈子永永远远地在这深山老林里?
  “为何不睡?”明琛侧头看李犇,借着雪光,李犇也能看清明琛那双发亮的眼睛。
  “想你为什么对刘一刀这么友好。”李犇笑道,用脑袋蹭了几下明琛。“纳齐那事你死心。”
  “我没再想那事,他落得如斯天地也是因你。”明琛没再往下说。
  “……”是啊,要不是因为自己,刘一刀一个郡王府管家,在府上一人之下百人之上,史弥远一死,贪污个千八百万轻轻松,包什么样的小倌没有啊。李犇突然明白,明琛是个极其爱憎分明立场坚定的人,有恩必报,有仇必报。
  “亲爱的,问你个事?”李犇伏在明琛耳朵上,把声音压得只有两人能听见。
  “大哥跟我说,各国这几十年都在找一股熊猫血,是不是你的族人?”从王正矩在三峰山和李犇透露那刻起,李犇几条想法在脑子交织,最后的相交点都是明琛。
  明琛坐了起来,借着雪光,李犇看到了他冷若冰霜的表情。
  “你大哥说什么了?”
  “就说有个传说中的什么圣血后人,能开启金牛山的机关,他怀疑我是,我自己知道我肯定不是啊。”李犇看着明琛的表情,居然有点儿害怕,不会是要杀他灭口吧……
  “我说我是,你会离开我吗?”明琛两眼死死盯着李犇,黑暗里像头猛兽。
  “有病啊,你是谁我都离不开你,离开你我得饿死。”明琛这个状态李犇太熟悉了,躁狂的前兆,必须全力安抚。“你是谁,我都一样爱你。”
  明琛听罢,神色渐渐缓和下来,低声道:“我是。”
  “我就是他们传说中的怪物,所谓的圣血后裔,就是要抓去祭天的。”明琛笑道。
  “……”李犇起身把明琛抱在怀里,“你的族人抓你不是生孩子吗?”
  “你可听过已亡国了三百多年的渤海国?”明琛两手把抱着李犇的腰,脑袋贴在李犇胸前。
  “渤海郡王大祚荣?历史书上有这一号人啊。”李犇低头借着光看了看怀里的人。
  “正是我祖上。”
  “所以你其实姓大?大琛?大明琛?”说到“大明琛”,李犇眼睛下意识扫了一下明琛两腿间。
  “姓大,字明琛。”
  “好姓好姓,别人都是装大哥,你才是真大哥。”李犇不禁笑道。“渤海郡王不是唐朝的事吗?我记得还在哪个皇帝时期受封了。这都好几百年了,怎么还有人提起?”
  “我族被萧氏一族所残害,留下的一部分皇族迁徙到了奚人地界,契丹人与奚人素有世仇,多少年来大姓后裔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便是要娶奚贵族后人,希望两族后人有朝一日共灭契丹,再现渤海国的前尘旧梦。到我爹那一代是亡国后的第七代,已是单传,被迫娶了奚族公主我娘,婚后两人感情渐好,都有不理世仇隐居深山的打算,族人自是不准,要求两人把我留下,拥我为王。他不想一家三口饱受分离之苦,也不想我被当作复仇的傀儡,拔刀杀了我娘,对我终不忍下手,最后在族人面前自刎,就死在这后山之上。后来,我被族人带走,一去几年,才逃回来……”
  李犇彻底震惊了,一个男人要被逼到何等绝望,才能对自己的妻儿下杀手。“那祭天呢?”
  “我日渐长大,武功越来越好,已经远超出了他们的控制,他们怕我逃跑,四处散步谣言,说渤海国后裔的血,能开启金牛山的地下穴道,谁得金牛山主穴便可得天下。他们不过是想让各国都派人抓我,让我不敢逃跑,只能活在他们的羽翼下。”
  “……”好大的信息量,一个错漏百出的谣言,让天下人当真的不是编故事人的能力,而是每个人那颗跃跃欲试的野心。“真有地下穴道吗?”
  “你不是就从地下穴道掉下来的……”明琛看了看李犇。
  “……我摔晕了……不知道啊……”李犇翻了个白眼,“你不是说在溪边把我救起来的吗?”
  “不是,我曾进过几次金牛山,开始也相信我的血能打开地下穴道,试了很多次……那次我又进入地下穴道,碰巧在里面救了你。”
  “……”感谢这个碰巧,要不然真要在地下穴道里埋藏百年,再被后人考古挖出来。“能打开吗?”
  “不能,乾坤弩是用奇门遁甲之术布局,恐怕除了当初的设计者,再无第二个人能打开。”明琛把脑袋从李犇怀里拽出来,恢复了以往的男友力,拉李犇躺回被窝。
  “乾坤弩?”李犇抓住了一个新名词。
  “就是地穴内室的开关,你是晕倒在外室,想进内室要打开乾坤弩,他们所说的祭天就是用我的血去浇筑乾坤弩,进入内室。”明琛低头在李犇脸上亲了一口。
  李犇越听越觉得剧情已经从种田发展到玄幻又拐向了盗墓,太雷爽了。“他们怎么判断谁是你?”
  “捕风捉影吧。都是以讹传讹。我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明琛笑道。
  这听起来确实有点儿匪夷所思,就是有那么多这个时代的高知心甘情愿的被忽悠,还有人多年如一日的派人寻找。
  “你怕吗?”明琛看向李犇。
  “怕个屁啊,你也不是怪物,这群神经病。”李犇确实无语,什么事啊,用人的血能把机关打开?不如拿个火药炸一下更实际,唐朝那会儿不是就有黑|火|药了吗,用蛮力能解决的事,还神神秘秘劳民伤财地折腾这么多年……
  “每年的四月初八就是祭天日。”明琛又道。
  “我晕,那你非四月初八跑回来,躲还来不及呢。”李犇忽然冒出一个想法,不光世人相信,恐怕明琛自己还是报着或多或少的希望,“你……是不是……也想进去看看……”
  “恩。”黑暗里明琛应了一声。
  “你想当皇帝?”李犇追问了一句。为什么明琛自己明明知道这是谣言,几次三番拿自己的血去试,还正好选在祭天这一天。
  “我不想,我想杀光契丹狗。但凭我一人之力恐怕……”明琛眼中放出狠绝的凶光。
  “……”还是躲不开一个野心二字。“辽国不是早灭了吗……”你还想鞭尸?
  “可契丹人并非死绝。”
  “……”李犇躺回去抱住明琛,这少年的童年阴影面积太大了,不走火入魔已万幸。“别去管那些事,都过去了。”
  “即便是辽国亡国了,契丹人也从未停止对渤海人和奚人的仇杀,从我记事起便是。”这份仇恨早已在心里种下种子,抹不去了。
  “我要带你离开这,去一个和谐社会。”李犇幽幽道,看来想办法回现代是不能等了,以前还想在了度余生,看来不现实。
  “可以吗?”明琛抬头看李犇。
  “一定可以,必须的必,跟我走。”
  又平静地在草屋里度过了几天,眼看着纸里说的四月初六就要到了,陈昱行却没再联系过李犇。
  李犇心里火急火燎,如果到四月初六一直没人联系他,这山这么大,要上哪儿等去呢。
  刘一刀倒是挺享受山里的生活,没事在院子里堆堆雪人,还跟明琛学会了套麻雀,两人一套一小天,蹲在角落里等着,也不嫌冷,甚至给李犇一种他想在这终老的错觉。
  “又有三只,牛牛,放在笼子里。”李犇在刘一刀口中,已经从犇犇变成了牛牛。
  李犇接过三只麻雀,扔进了笼子里。“刀刀,别再抓鸟了,你又不让吃,拉屎太臭了。”李犇看了看笼子底下一层密密的屎,现在已经八只了,按刘一刀这进度,抓二三十只只是时间的问题。
  “外面如此冷,我怕他们冻死。”刘一刀看了看自己的袖子。
  “……”这大棉袄的袖子有什么好看的,这已经不是你那些花枝招展的衣服啊。李犇翻了个白眼,虽说现在的刘一刀没以前那么娘炮了,但是动不动玩袖子的毛病还是改不了。“这是麻雀,不是燕子,冻不死。”
  明琛从外面抱着干柴进来,看到两人正在玩鸟,“春天再放了便是。”
  放下柴,明琛拉了一下李犇,“走,出去捡柴。”
  “你……你和一刀去吧……我怕冷……”李犇往后退了一步,他得给约他的人机会联系他,不能时时跟在明琛屁股后。
  明琛转头看了一眼刘一刀,“那你俩都在屋里暖和吧。”
  “……”你倒是把他带走啊,李犇心里说,嘴上没言语。
  刘一刀看看李犇,又瞄了一眼明琛,“我和你一起去。”放下鸟笼出去了。
  两人出了院子,李犇缩着脖子在院里张望,明天就是四月初六,到底在哪儿等,纳齐是不是也在山上。
  冻了半个多小时,西北风吹得李犇恨不得把脑袋瓜子塞进袖子里,心里盘算着还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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