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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扉页-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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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里间拿了个凳子过来。几十秒的空档,她已经将黑胶碟片放到了唱机上,“是这样吧?我没搞过这个。”
他把凳子放在柜台外,坐了下来,“嗯,唱针放上去就行了。”
音乐响起,叶钊把书拿在上手,想起来说:“那你之前一听就知道是第二张专辑。”
“我听卡带和CD啊,听得多就知道了,而且我记忆力还不错。”说着她稍稍得意地笑。
“我们那会儿没现在的条件,谁买了卡带就聚在一块儿听,传来传去地听。”
“非要说得自己很有年代感,我也是攒零花钱买啊。黑胶也只有老秦这样的才玩得起。”
叶钊挑起一边的唇角,“他都花在这里头了。”
“为什么之前没在果壳看到过你?”
他翻
开书,“去得少。”
“如果早一点碰到你就好了。”她双手放在暖炉前,平淡地说。
叶钊眉梢微动,“为什么?”
“因为……”她侧过头来,看着他笑,“熟人就可以打折。”
他低头看书,点点头,“公司规定什么产品就是什么价,熟人也没折扣。”
“嘁,玩笑而已,老古板。”
叶钊专注地看书,李琊说话也只是敷衍地应两声。过了许久,他没再听见她出声,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她睡着了。
他叩了叩桌面,“要睡回家睡,别感冒了。”无人应,他拍了拍她的肩,“李琊?”
她依旧纹丝不动。他站起来,脱下棉大衣,欲披在她身上。这个动作有难度,双手需要直直地越过台面上空,身子很有些别扭。于是他将整个上半身凑了过去,正要将衣领拢在她肩上时,不料手掌边缘打到了她的脑袋。
李琊猛地惊醒,半张着嘴,又茫然又惊恐。叶钊的脸近在咫尺,她还没缓过神来,直接屏住了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标题及曲目:《Whole Lotta Love》齐柏林飞艇
第八章 (二更)
唱机里的音乐没有停,两个人却是被按下暂停键,皆一动不动。
叶钊率先收回手,跟着上半身也退了回去。没有了拉力,军绿色的大衣从李琊的背上滑落,簌簌地掉到地上。她好像又感觉到了静电,从背脊流窜下去,烧到尾椎,让她仓皇地站了起来。
四目相对,蓦然脱离安全距离的诡异感在空气中弥漫。
“我、我睡着了……”李琊弯腰抱起大衣,烫手一般放到桌上,“我回去了。”
叶钊沉静地说:“我送你。”又补充道,“不安全。”
“哦,好。”她急切地勾身从桌底下出来。
他垂在大腿侧的手指动了动,注意到电暖炉,说:“把插头拔了。”
她蹲在桌面底下,伸长手拔下插头,这才走了出来。
叶钊关了灯,锁好门,对等在一边的人说:“打个车吧。”
李琊以为他开车送,怔了怔,“现在哪还打得到车,我自己走回去好了。”
“那走吧,边走边看有没有车。”
他们沿着马路走,一前一后,地上的影子拖长又缩短。
她出声说:“你真的不会乐器啊?”
他跟在她身后,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怎么又说这个。”
“没有啊,好奇。”她转过来,双手负在背后,倒着走。
“好好走路,别摔了。”
“你消停会儿行不行。”她歪头看他,等他走到身边,和他并肩走在一起,“别老摆长辈的架子。”
他微微蹙眉,“哪儿摆架子了。”
走了一小段路,才见空的士经过,叶钊拦下的士,送李琊上车。
的士渐渐远去,他独自走入夜色里。
*
天光微亮,五楼一扇窗户里,键盘敲击的声音断断续续响起。主机的嗡鸣,老旧台式电脑泛着光,照亮叶钊的脸庞,不到一夜,他的唇周已冒出青青胡茬。旁边的凳子上放着电暖炉,烘烤着从他指缝间升起的烟雾。
房间堆满了书——其实都整齐放在书桌周围,可地方着实狭窄,一张一米二的单人床,一个塑料布衣柜,再没有什么空余的地方。
叶钊敲下句号,掐灭烟,起身走出去。
拉线灯亮起,照亮客厅,一张木沙发,对面一台老电视机,连茶几都没有,就只有靠墙一张餐桌,陈设简陋,面积狭小却显得空落。
叶钊饥肠辘辘,在餐桌上寻到煮玉米便吃,却吃了满口馊味儿。他笑了一下,也不知是苦笑还是自嘲,当即把一碗煮玉米全部倒掉。
叶福龙杵着拐杖,从另一个房间走出来,看见他手里的空碗,眉头一拧,“你扔了干什么?”
“坏了。”叶钊平淡地说。
“这个天气怎么会坏?你不吃我要吃!”
“垃圾桶里面的,你捡吧。”
叶福龙顶一头白发,佝偻着背,右腿只剩一节大腿悬着,仅靠左腿和拐杖站立;明明未满六十,面孔体态却都苍老,像个没人照看的孤伶伶的耄耋。他碎念道:“本事不大,脾气大……”
“饿了自己下面,我要休息。”叶钊不给对方回话的机会,径直回了房间。
两室一厅的房子逼仄老旧,装满了父子间的龃龉。
*
朦胧中,叶钊听见外面有人进来的声响,睁开眼睛,翻身起床。墙上的挂钟指向九点一刻。
“叶钊!叶钊!”叶福龙大喊着。
叶钊在衣柜深处翻找到一个布包,一边穿外套,一边拉开门。
沙发上坐着一个光头男人,旁边站着一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还有一个绿头发的青年,正玩着拐杖,叶福龙唯唯诺诺地靠在大门上。
光头一见叶钊,脸上露出笑容,“年过得好吧?”
叶钊没理会他,对那边的绿发青年说:“还给他。”
青年蛮横道:“我就要耍!”
叶钊沉着脸,平淡地说:“还给他。”
“你还拽诶!”青年拎着拐杖指向他。
光头抬手,对他说:“还给老人家。”
青年将拐杖扔给叶福龙,后者又是抱着又是撑起拐杖,小心翼翼地挪到餐桌旁。
叶钊在外套兜里摸出一盒软云,抽出烟散给对面的人。
叶福龙伸出脑袋,笑得谄媚,“大哥们,抽烟,抽烟。”
光头摆手,“莫来这套。”
正准备接烟的青年又把手缩了回去,故作高傲地说:“你这个烟我不抽。”
叶钊挑了下唇角,淡漠地了青年一眼。他浑身散发的冰冷气场,令青年感到莫名的压迫,也顾不上他那嘲讽的笑,直接往旁边退了一步。
叶钊自顾自点上烟,听见光头说:“来说好五天,看着过年又给你们缓了一天,年也让你们过了……钱准备好没得?”
他一言不发,只将手里的布包递过去。光头先从塑料袋里拿出的验钞机,才不疾不徐打开布包,取出一沓沓捆好的钞票。
青年惊讶道:“大哥,现在这么先进啊。”
壮汉伸手在他头上一拍,“学着点,这些人精得很。你以为那老头腿是怎么断的?”
“怎么断的……?”
光头把钱一叠一叠地放进验钞机,瞥了叶福龙一眼,“这家是头一个敢拿□□给我们的。”
青年上下打量叶福龙,“看不出,这老头还有胆量。”
光头哼笑一声,“这叫胆量?这叫傻!”
青年也跟着笑笑,“是看是个傻子……”对上叶钊的视线,话没了音。
他不知道这个人就是那晚在十八梯险些将他手腕捏碎的人。
不过,叶钊记得,起初就认了出来,但未表露,他不想将事情复杂化。
钞票清点完毕,光头说:“才这么点儿啊。”
叶钊说:“说好的十二万。”
“不是,说好的是两个月,看着过年,就给你们缓了一天。你这还差三万啊。”
叶钊笑笑,“一天多三万?”
光头被他看着,眼神飘忽了一下,“也不能这么说。”顿了顿,不耐烦地说,“总共差三十来万,早点儿还清,对你我都好。”
叶钊抖了抖烟灰,“迟了一天是你们的事——”
光头打断他,“老熟人,让你们分期还,已经够客气了。”
叶福龙小声说:“小钊,听他们的吧,你不是拿了年终奖,有钱就先给他们……”
叶钊下颌线紧绷着,“字据都在,总要按规矩办事。”
光头说:“我就是规矩。大过年的,都别搞得太难看是吧。”
青年附和道:“我们也是做事的。”光头乜他一眼,他彻底不敢再说话了。
叶钊扔掉烟头,抬脚轻轻踩上去,“行,字据上写清楚。”
三人拎着大袋子走了,叶福龙对着紧闭的门啐了一口,“终于把瘟神送走了,过年也不让人安生!”
叶钊懒得理他,走到厨房,盛了一锅水,拧开煤气灶,“啪嗒”一声,却没点燃。他又拧了好几次,始终不见星火。
窗上固定了一个抽油烟风扇,扇叶上覆着黝黑的油泥,外面的防盗网上也被缠绕着,顶上还牵起了蜘蛛丝。
他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在这一瞬间,他的眼前浮现出遥远的记忆碎片。闪光灯此起彼伏,长桌背后墙上拉着红色横幅,上面印着“新书发布会”。他睁开眼睛,那横幅随之燃烧起来,垂落在地上,“叶钊”这个名字和“春生文学奖得主”这个头衔也被烧成灰烬。
他只能看见楼外枯黄的树,和走在树下的一家三口。那小男孩不慎松手,哆啦A梦样子的氢气球忽地飞高,飘向湛蓝的天。
刚还笑容洋溢的小男孩“哇”地哭闹起来,夫妇哄他说:“不哭不哭,待会儿到街上再给你买一个。”
你看,气球丢了还可以再买一个,人生又该怎么找回。
*
“怎么找不回啊?”李琊吃着冰淇淋,瞧了旁人一眼,“失物招领你问过吗?”
“没用,火车站难么多人。”男孩留一头齐肩的卷发,领着两个行李箱,颇引人注目。
“这是丢的第三幅鼓槌了吧?季超,真有你的!”她给了他一记拳。
季超身材敦实,却也吃痛,揉着臂膀说:“要不要这样,一见面就动粗。”
“怎么是一见面,我们已经见了——”李琊拉过他的手腕,看了眼腕表,“十分钟了!”
季超摇了摇头,看向车水马龙的大街。
李琊避开迎面跑来的小孩,说:“你这么早来干嘛啊,在家待不下去了?”
“明天就开学了,大哥,你不是忘了吧?”
“这么快,我感觉昨天才除夕。”
“今儿都初八了,你这日子过得太糊涂了点儿。”
李琊踢了踢路上的塑料瓶,“我总感觉有个事儿,忙起来就忘了。”
“你忙什么?”季超挠了挠一头乱哄哄的齐肩卷发。
“跟我小姑参加杂七杂八的聚会,我就是她的乖乖挂件。”她嫌弃地看他一眼,“你这头发几天没洗了?”
“在火车上怎么洗,刚到学校就被你叫出来了。”
“顺便陪你买新的鼓槌啰。”
路过麦当劳,看见门口的新品招贴广告,李琊忽然低呼一声。
季超说:“怎么了?”
“我想起来了,上次那个布丁我忘了付钱。”
“啊?”
“先去一趟便利店。”
第九章
便利店装上了感应器,李琊走进去的时候,响起机械式的女声,“欢迎光临”。
收银台后站着一个男孩,是果壳的兼职生,外号比巴卜,因爱吃泡泡糖得名。
李琊见着他,笑说:“老秦把你抓来了啊。”
比巴卜说:“我之前在别的便利店打工,还不如过来。”
“你也太爱他了。”
“山哥大方嘛,工资比那边高点儿。”
季超气喘吁吁地走进来,“你走那么快干什么!”
她介绍道:“我学长,季超。果壳的同事,比巴卜。”
两人打过招呼,李琊朝里间看看,“叶钊不在?”
比巴卜在脑海里检索这个名字,“你说山哥的朋友,大钊?”
“他不在?”
“为什么在?”比巴卜有些茫然。
“他是……”她这才想起叶钊在保险公司上班,假期早过了,他在上班,怎么会来这儿。她摇了摇头,“没什么。”
比巴卜说:“你要返校了吧,下周的派对你来吗?”
“什么派对?”
“‘开学典礼’,山哥没和你说?”比巴卜指了指贴在门口的海报。
海报上有复古字体写着“开学典礼”,下方几行小字“迎来春天,迎来自由派对第五期,果壳准备好乐器,等待爱音乐的你。周六晚八点,整晚酒水八五折,免票入场。”
“他好像是给我说过。”李琊看向旁人,“你来不来?”
季超说:“来啊,说不定有好玩的人,去年‘回到千禧年’,那个唱日语歌的姐姐好厉害,渝中区椎名林檎。”
比巴卜说:“每次自由派对都很好玩。”
“是好玩,你们就知道让我上台。”她皱了皱鼻子,“警告你,到时候别带头起哄。”
比巴卜摊手,“你就是我们镇店之宝,你不上谁上啊。”
季超附和道:“就是。”
她眯起眼瞪他们,“我只负责喝酒。”
*
小孩商量着怎么玩的时候,成年人早已返工,如兢兢业业的工蚁,穿梭在CBD大楼里。
叶钊走进公司,叽叽喳喳的议论涌入耳来,三两个年轻人映入眼帘。
几人看见他,纷纷道:“叶哥好。”
他浅笑着点头,“不准备下班?”
“叶哥,你又签了一个大单吧!”实习生笑得腼腆,望着他的眼睛能掐出蜜来。
“普通的单子。”叶钊谦虚地摇头,拿着文件夹走去自己的位置。
实习生目送他的背影,感叹道:“好厉害,我什么时候才能赚这么多……”
同事笑她花痴样,“你要像叶哥这么拼,不到十年保准做主管。”
吴主管拿着水杯走到饮水机旁,正巧听见这句话,轻声哼笑,“拼命有什么用,你们长小叶那样,自然大把富婆赶着来签单。”
年轻人面面相觑,等吴主管端着水杯走了,实习生才出声:“吴姐是不是更年期到了,最近好凶啊。”
同事说:“这个季度才开始,叶哥已经签了三单了,底下的人还比自己干得好,你什么心情?”
“新仇旧恨啰,吴姐以前对叶哥……”另一个同事话未说完,意有所指地耸了耸眉。
“你说吴姐对叶哥有意思啊?”实习生惊讶地捂住嘴,又紧张地朝四下看了看。
“叶哥就是她一手带的嘛,跑业务跑出感情了。这事儿老员工都知道。”
“跑业务还能跑
出感情呀?”
“等你跟着叶哥跑两天业务试试?”
实习生红了脸颊,嗫嚅道:“那还要他肯带我。”
*
会议过后,吴主管叫住叶钊,“恭喜啊,开工两天就签下三单。”
他半客气半玩笑道:“主管领导有方。”
吴主管笑笑,抬腕看表,“下班啰,一起走吧。”
电梯里挤满职员,吴主管站在角落,看着前面的高大背影,思绪被拉到好远。
吴主管刚进公司的时候,手里只有低级保险产品,根本接触不到大客户,每天要做的就是上街推销,拉客户,再把客户变成自己的中间人帮忙推销。
有一回,她走到朝天门批发市场,妄图找到商户老板签单,却不想人潮之中,皮包被顺走。现在想想,不过是五十块的假皮包,除了几份资料,里面只有一个小灵通和几十块零钱,根本不值什么什么钱。可她那时只是穷学生,高跟鞋踩断她也要舍命追。她就那样崴着脚,大喊“有扒手”,一路追到码头。
横空出现一位年轻人将小偷制服,皮包重回她手中。
叶钊身上的工字背心被汗水打湿,被晒得发红的肌肤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泽,剪一头板寸,眉骨边缘水珠滴落,落到她心口。
她说:“谢谢你。”
他展颜一笑,“不用谢。”
人来人往的喧闹之隅,天地黯然失色。
吴主管为表谢意,请叶钊吃了五毛钱的小布丁雪糕,不容他拒绝。两人背靠一堆货物,坐在地上。不知是为了推销保险,还是为了多待一会儿,她话说个不停。
他看出她的身份,直说:“姐,我买不起。”
她还是把资料递了过去,“可以先了解下,就几百块。”
“几百块也买不起,你不如去那边问问。”
她拿出培训时学到的话术,“你一个月能赚多少?你别看这几百块,以后会给你带来很多收益。”
他反问:“你一单提成有多少?”
“看情况。我们公司干得好的,年收入有几十万。”
他指向远处,“这样,你去前面办公室问问,我们老板在。”
她不好再多说,起身道:“你要是考虑好了就给我打电话,里面有我的名片。”
不久后,吴主管接到电话,他不买保险,要帮她卖保险。
穷小子进入销售行业,闯出一番天地的大有人在。她做到现在,不说改天换命,至少车房备齐,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他依旧乘公交上下班,在一个又一个酒局之间奔波,不把身体压垮不罢休似的。
同事这么多年,她也只大约知道他家境不好。说到底,她仅认识他这个人,其余一无所知。
现在她就站在这个人身后,鼻尖几乎贴到他的衬衫,他们很少离得这样近过。
上一次还是公司聚餐,她借着酒精拉他的手腕,他叫来其他同事送她回家。他太懂得保持距离,犹如一堵铁壁,骁勇如花木兰也攻不破。
离得近有什么用?近水楼台这个词根本不在他的字典里。
叶钊在一层下电梯,吴主管跟着挤出来。
他稍有差异,“今天没开车?”
她愣了愣,继而点头。走出大厅时,她说:“南滨路新开了家粤菜,我上回带客户去,都说味道不错,分享给你?”
“叫什么?”
“嗯……什么东楼,我忘了。”她顿了顿,“要不这会儿一起去吃?”
他轻轻一笑,“太不巧了,我待会儿有约。
”
“交女朋友了?”她说得自若,却紧紧地观察他的反应。
他还是浅笑着,“和客户。”
*
夜幕降临,商业街熙熙攘攘。乐器店里播放着枪花的经典曲目,李琊弯着腰,手撑在膝盖上,打量着面前的一排电吉他。
季超拿着包装袋,从收银台走过来,“诶,你怎么不玩电吉他?”
她站直,“我吉他玩得烂啊,你知道。”
“可以学啊。”
“然后去你们乐队。你说说你讲了多少次了,几百遍了都。”
他瞥她一眼,“就说了两次。”
她摇头,“你女朋友都那么看不惯我了,我还去给人添堵啊。”
“都是误会,都知道你就是我哥们儿。”
她皱起眉,“别,当不起,说出去我又得挨骂。”
李琊刚入学的时候,被各大社团围堵,诚挚邀请她入社。季超当时是音乐社负责招新的,没少烦她。虽然她没有加入任何社团,却因此与他结识。
季超他们的摇滚乐队在学校里颇有些名气,乐队的主唱兼键盘手就是他的女朋友。他苦苦追求两年,上学期才领到男朋友身份。他筹备了浪漫告白,蜡烛在林荫道圈成心型,乐队齐齐站在后面。主唱换成了他,鼓手是从音乐社抓来的壮丁,键盘手的空位由李琊补上。
李琊最讨厌这种大场面,看在好朋友和三顿自助餐的份上才应下。在她看来,那天别提多糟糕了。季超把The Darkness乐队的《Love Is Only A Feeling》生生唱出了死嗓的感觉,鼓手有一节全是纰漏,更不说围观的人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她忍了又忍才没砸键盘走人。当然,女孩万分感动,哭成了泪人。
没过多久便是季超的生日,有了女朋友,生日成了隆重的节日。派对上大家玩得尽兴,男男女女没有顾忌,肢体语言都很亲密。
李琊嫌吵,想提前走,靠在季超耳边讲话,没想到从此就被他女朋友记恨上了,对她从没好脸色。她避之不及,加入他们的乐队是绝不可能的。
兜里的手机作响,李琊往门外走,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边的传来李铃兰温柔的嗓音,“在哪儿?”
“解放碑。”
“我过来接你。”
“又要干什么?”
“吃饭。”电话里有人唤“兰姐”,她说着“等着”便挂了电话。
季超指向门外,“走吗?”
“你先走吧,小姑来接我。”李琊轻叹,“又要去吃饭。”
第十章
从铃兰茶楼所在的坡道走下来便是花鸟市场,一条路直通正街,和兴大酒楼就在这条街上。虽然从地图上看,茶楼正好与之相对,相距不过百米,实际上上坡下坎要走十来分钟。背街是不可言说的红灯区,正街却是豪车停泊的“好吃街”。
和兴大酒楼装修气派辉煌,不少人在此摆设宴席。这样的地方,只有李琊会嫌“土到掉渣”。
李铃兰把车停好,对副驾上的人说:“待会儿见了干爹嘴巴甜点儿。”
“晓得了。”李琊推门下车。
门童迎上来,招呼道:“兰姐好,妹妹好,唐总在三楼蕙兰厅等着了。”
“好。”李铃兰微笑应声,拢了拢及脚踝的皮草大衣。
侍者拉开包厢门,李琊还没见着人,先唤了声“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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