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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独白-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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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她在三行数字之外又用刀尖在土地上划写出二十六个字母,他大悟,对了,数字谜往往也对应着字母!

    写完二十六个字母,她开始把三行数字每个数字对应的字母列出来,形成新的三行——

    A、A,BCD、D,EF、F。

    A、H,BCD、BAHG,EF、BAHG、HAHG。

    AB、I、AH,CD、I、AH,E、I、D、D、AH,F、I、G、AH。

    所有数字被换成字母,之前是看数字看得头晕,现在赵鸣歌的感觉就是满眼的字母,同样眼晕。

    这回没等他出声问,白朝像是主动开口解释,也像是仿若无人的自言自语:

    “数字可以化为字母,字母也可以化为字,希望我的思路是对的……”

    他不知道她的思路对不对,至少她出思路了,他是连半个思路都没能起个线头。

    他沉默着,也时刻替两人警戒着。

    现今他也只能沉默与警戒了,不打扰到她的思考解题,及发现应付突发状况,就是现在他在两人中能做到的唯一事情。

    白朝继续轻声说着:“关于二十六个字母的来历,我以前看过一本书,其中讲述了英文字母渊源于拉丁字母,拉丁字母渊源于希腊字母,而希腊字母则是由腓尼基字母演变而来的。”

    “腓尼基字母?”赵鸣歌茫茫然,他确定自已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

    白朝点头:“对,腓尼基原是一个位于地中海东岸的文明古国,后来被波斯帝国兼并,希腊人对这一地区称之为‘腓尼基’,意思是‘紫色之国’,因该地盛产紫色染料而得名。再后来腓尼基人便创造了腓尼基字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字母文字,它的制定主要根据的是古埃及的图画文字。”

    在古埃及中,A字母至最后的Z字母等二十六个,皆有表示的图画,例如A的图画是牛头,B的图画是家或院子,C和G的图画则同样是曲尺。

    听着她举例说完,赵鸣歌慢了两拍才想要问一句:

    “所有的图画表示,你都记得?”

    白朝手上刀子没停,已经在开始罗列出所相对应的图画文字,闻言看了他一眼,点头:

    “记得。”

 第九十五章 含义与方式

    A、A,BCD、D,EF、F。

    A、H,BCD、BAHG,EF、BAHG、HAHG。

    AB、I、AH,CD、I、AH,E、I、D、D、AH,F、I、G、AH。

    字母表示的图画化成字依次是——

    牛头、牛头,家/院子-曲尺-门扇、门扇,举起双手叫喊的人-棍棒/支棒。

    牛头、一节麻丝卷,家/院子-曲尺-门扇、家/院子-牛头-一节麻丝卷-曲尺,举起双手叫喊的人-棍棒/支棒、家/院子-牛头-一节麻丝卷-曲尺、一节麻丝卷-牛头-一节麻丝卷-曲尺。

    牛头-家/院子、展开的手、牛头-一节麻丝卷,曲尺-门扇、展开有手、牛头-一节麻丝卷,举起双手叫喊的人、展开的手、门扇、门扇、牛头-一节麻丝卷,棍棒/支棒、展开的手、曲尺、牛头-一节麻丝卷。

    白朝凭着记忆写出字母所相对应的图画表示后,便停下手下刀尖,刀子插回腰间,她开始盯着文字看。

    赵鸣歌早就在看了,她边写,他就一直边看,看到最后她写完了,他还在看,这回除了头晕眼晕,还得加上心晕,完全摸不着头脑。

    他说:“牛头、家或院子、曲尺、门扇、举起双手叫喊的人、棍棒或支棒、一节麻丝卷、展开的手等八个图画表示,这八个连起来能说明什么?”

    这正是白朝要想的:“要么富有含义,要么代表着什么,得找出关健,才能破解。”

    原三行字母是由A、B、C、D、E、F、G、H、I九个字母组成,除去先头说的四个字母所表示的图画,余下D的图画表示是门扇,E是举起双手叫喊的人,F是棍棒或支棒,H是一节麻丝卷,I是展开的手。

    三行字母化成字后看,完全组不成能表达出来的意思,就像是一篇千字的文章,被截成千份,每份一个字,而这八样图画表示就是这篇文章里的其中出现过几回的字眼,单就看这些字眼,根本就瞧不出整篇文章所要表达的意思。

    那么,会不会字眼本身就有所代表的含义?

    倘若字眼本身就有含义,除了这表面的含义,它背后所隐藏的含义又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表达出来?

    白朝呢喃:“方式……”

    本来安静得很,突听得她似是念了句什么,赵鸣歌没听什么,看她,又见她是一副深思其中的模样,嘴张了张,到底没问。

    他脑子不行,还是别打扰她了。

    脑海里忽有一束光闪过,白朝抓住这点灵光蓦地站起,把一旁的赵鸣歌给吓得心脏砰砰跳。

    他跟着站起,依旧没出声。

    白朝双眼亮晶晶地看向他:“找!”

    赵鸣歌迅速点头应好,但纯属是他的本能反应,他完全不知道她口中所说的找到底是要找什么。

    幸在白朝也知他一片茫然,随后为他解惑:

    “随便找,仔细地找,主要找找看哪里会有文字,特别是那种一大片一长段的文字!”

    这说得够明白,赵鸣歌看着白朝已在洞窟里找起来,他也转身走近一个壁橱开始一寸一寸地找。

    找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找到一个文字,更别说是一大片一长段的文段,他提出疑问:

    “白姑娘,先前你也说过,你掉下地洞后一路是向西直走过来,其余三个方向的路根本就没走过,倘若你的思路是对的,我们现在又找不到你所说的文字,那差错会不会就出在余下三个方向的其他路里?”

    白朝觉得不太可能,但现在找不出任何文字也是事实,她沉吟了一会儿说:

    “那要不你回去走一走?也不用全部走遍,这儿是第六个水池,从第五个水池走就有六条路,第二到第四个水池都是四个方向四条路,你只要走回第四个水池那里,把余下三条路走走看就行?”

    赵鸣歌爽快地应下:“行!反正解数字谜这种脑力活我不行,跑跑腿印证一下还是可以,那我走了,你一个人小心!”

    白朝轻嗯一声:“你也小心!”

    赵鸣歌是在三十多分钟后回来,在这段时间里,她只差把整个洞窟给翻出个个来,却还是一无所获。

    正当她托着下巴叹气,皱紧眉头想到底是哪儿出了错的时候,他回来了。

    赵鸣歌说:“没什么不同,跟你走过来的这条正西路完全一样,水池与水池之间的青光石数量和木桩子数量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余下三个方向的路走下去,都没有再出什么岔路,都是四个方向四条路!”

    而且依他推猜探究,无论几个方向几条路,这些路到最后都是相通的,但太长,他也不敢独自走太远,只走了一小段便往回走,所以也没能证实互通的交叉点会具体在哪儿。

    白朝同意这个观点:“嗯,我也是这么想,即便地上的路最后没交叉互通,至少水池下的水应该是互通的。”

    赵鸣歌重重点头:“对!”

    洞窟里左右上下,连壁顶都让两人拿着打火机努力给照了个遍,还是没发现文字。

    他有些气馁,也是累得慌,不仅身体上有些乏力,也是心累。

    白朝看着赵鸣歌整个人瘫坐在地上,后靠着壁橱,阖上眼微喘,她说:

    “你休息下,我再找找。”

    赵鸣歌没推辞:“好,不过你还能找哪儿?”

    找哪儿?

    这个问题问得好,她也很想知道。

    左右上下都有找过了,她还能找哪儿?

    白朝边绞尽脑汁想着,边在洞窟里不由自主地转起圈来。

    直转了十几圈,半道赵鸣歌睁眼,他是看得更哪儿哪儿都更累了,特别是眼睛,跟着她转圈转得又酸又晕。

    他就不懂了,她一个姑娘家怎么在体力精气神上都要比他一个大男人强?

    他看着她在地上蹲下身,双手在地上扒啦着什么,不由向她靠近:

    “你找到了什么?”

    “没有。”白朝摇头,“我只是觉得这洞窟哪里我们都找过了,但这土下我们还没找过。”

    土下?

    赵鸣歌有些发愣:“你是觉得我们要找的东西很有可能被埋在地下?”

    白朝说:“嗯,埋在土里,也不失为一个藏东西的最佳地点。”

    想想也有道理,赵鸣歌说干就干,没什么工具可挖,他双手往土里一扒,和白朝一样以十指开始挖。

    两人没在一处挖,分开各占洞窟一边,边用打火机照明,边注意着土里有什么东西。

    挖到最后,还真被两人挖出一个木盒子来。

    是被赵鸣歌挖出来的,他难抑惊喜兴奋的神色,打开木盒子发现里面有一块写满字的白布时,他只差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

 第九十六章 解密

    白布上用黑墨写着——

    牛头家有一把曲尺,院子里放着一节麻丝卷,门扇坏了也没修,夜里睡觉起夜,牛头听到动静,顺手抄起一支棍棒避在坏了的门扇后,刚想冲偷进他家的人狠狠敲下去,原本推门展开的手即刻高举喊是我,他听出举起双手叫喊的人的声音,竟是回娘家的老婆。(提示:标点符号不算,只作间隔作用)

    赵鸣歌看完后忍不住脱口而出一句脏话:“卧槽!居然还有提示,敢情这是游戏?”

    可不就是游戏么,从头到尾两人一直在做智力游戏,现在字谜已到尾声,这游戏该也差不多结束了。

    就是不知道这游戏的意义到底何在?

    或许解开数字密码锁打开壁橱,看到里面有什么,她能猜得个一二。

    对此,赵鸣歌表示很有信心:

    “你的脑子好,非常好,比我家队长还要好,一定行的!”

    白朝听着但笑不语,开始在白布的字上解题。

    首先是数数,把白布上对应出现文字的数字列出来,再找出牛头、家或院子、曲尺、门扇、举起双手叫喊的人、棍棒或支棒、一节麻丝卷、展开的手等词所对应的数字位置。

    像第一句共有八个字,牛头对应第一第二个字,家对应第三个字,曲尺对应第七第八个字,没对应出图画表示文字的字则略掉,所以第一句列出来的数字就是——12378。

    以此类推,根据白布里文字所对应的数字位置,可以翻列成七组文字——12378,9101415161718,1920,3233,44455152,72737475,8687888990919293。

    赵鸣歌看着白朝在地上划出来的一长串数字,疑惑道:

    “七组数字七个密码锁,这倒是对应上了,可密码锁每个只需要从一到九其中的三个数字,这七组没一组单纯就三个数的,这要怎么解?”

    被白朝轻飘飘抬头扫一眼,他承认他耳根子又红了,不是他不想帮着思考,是他根本没法思考。

    瞥赵鸣歌一眼后,白朝说:

    “和。”

    一个字,简直到可以,所幸他听明白了:

    “把所有数字加起来算出个总和?可这不是一组一组的数字么?刚好七组啊!”

    白朝说:“刚好七组不过是迷惑人的表象,这白布上不是有明着提示么,说标点符号不算,只作间隔作用。既然这样,那就根本没七组数字,从头到尾,都仅有一组数字,也就是这七个壁橱的唯一数字密码。”

    赵鸣歌最后总结:“所以这密码只有一个,都一样?”

    白朝点头,再是低头算起那一长串数字的总和来:

    “你也算,我一个人算恐有差池,我算一遍,你算一遍,答案相同那就没错了,要是不同,那我们就得再重新算一遍。”

    赵鸣歌同意,关于脑力的七拐八绕,从前他就只觉得魏子朗那直肠子不行,现今他才知道,其实他也不行。

    但单纯地给数字打个总和,这连小学生都会,他要还不会,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算到最后,两人得出一个相同的结果——265!

    ………………

    男人刚养好伤,确切来说,肩上的伤口其实还没完全好,但已不防碍行动。

    这回没有等博士赶他走,他自动离开,因为他着急着另一个自已到底走到哪儿了。

    出博士家后,他在谷里中部那片浓雾里找到了另一个自已。

    他很奇怪,这个自已怎么老往回走?

    还是不停地重复出现在这片浓雾里,另一个自已就这么喜欢待在浓雾里?

    真是一点儿也不像他!

    他不喜欢,他非常讨厌浓雾,讨厌得戴上个碍事的眼镜,即便这个特制眼镜是他最敬重的博士给他的,他也觉得碍事。

    但不可否认的,在浓雾敌明我暗的优势里,他更能轻易地射杀另一个自已。

    他把随身随时都带着的眼镜戴上,爬上高处树梢待着,开始拉弓搭箭。

    上回射杀没成,反被击伤,养到这会儿胸口的伤方不再疼了,他得报仇!

    但射出一箭后,他发现另一个自已还是很厉害,这回箭中了,直接射中另一个自已的肩头,他高兴地爬下树,迅速跑进浓雾。

    可当他跑进浓雾后,他发现他再找不到另一个自已了!

    他惊呆了。

    真不愧是另一个自已,受了伤居然还能跑得那么快,就像上回他被另一个自已用中长矛掷中胸口一样,当时他也跑得迅速。

    当时他挺怕的,这回另一个自已被他射中后肯定也是怕的,所以跑得眨眼就不见了。

    不见了,那会跑去哪儿?

    他不知道,最后他只好往回走。

    走到红土地那里时,他再次看到另一个自已!

    他很惊喜,再是疑惑。

    奇怪,另一个自已被他射中肩头,本来是要射心脏的,但另一个自已闪得很快,避开了心脏的致命位置。

    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恢复得这么快,看着竟是半点儿受伤的样子也没有!

    他不信,可再次定睛细看,在另一个自已的肩头位置,他依旧没有看到伤口血迹之类。

    他视力很好,他相信他绝对没有看错!

    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惊呆兼不解着。

    另一个自已走很慢,像是在研究脚下踏着的红土地,不像上回在上一片树林里被他追着跑时那样像飞毛腿。

    他带着一脸懵,悄悄躲在红土地和树林的交接处,躲得很隐蔽,他想另一个自已一定发现不了他,那么等自已走近了,他再瞄准,肯定能一击击中!

    可他等了半天,这个自已还停留在红土地后半部分,最后还干脆蹲身下去,手捏起松软潮湿的红土闻了闻,像只小狗似的,半天没想起身向前继续走。

    初时他有点儿急,最后是急坏了,身形差些隐不住,险要奔出去揪着另一个自已的耳朵喊——这有什么好看的!

    到底没有,他忍住了。

    博士说了,他的病魔太厉害,他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再杀不成反被击成重伤,他得小心,忍不住也得忍。

    再看向红土地上的自已,他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吐槽——挖什么挖!这会儿青天白日的,得等晚上!晚上懂不?那些小东西晚上才会出来找东西吃!且还是到这树林里来啃树根!现在挖,能看到什么?小东西藏得深着呢!

 第九十七章 袭与被袭

    昌南在红土地上走走停停,他觉得像这样松软潮湿的红土下应当会有什么东西,但试着挖挖,却又没任何发现。

    或许是他挖得不够深,又或许是他猜错了。

    前面又是树林,拜上一个树林遇到突袭所赐,他现在再看到树林,远远地便已全身戒备起来。

    这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白朝,他有些担心,但没见到她尸体前,他不会往最坏的方向想。

    昨夜过小溪时走的青光路尽头,有一具已白骨化的男性尸骨,他猜着指不定就是消失的麦梁生,但又希望不会是麦梁生,不然麦严得到这样的死讯时,该是怎样的痛彻心扉。

    据钟益所描述,过了小溪便已接近谷里中部中心点,指的会不会就是眼前这片树林?

    不管是不是,他小心为上。

    白朝早他出发,他都能走到这儿,她应该早就进了树林才对。

    想着,昌南脚下步伐不禁加快了些,脸上神色多了几分急切。

    ………………

    终于进来了!终于进来了!

    男人兴奋至极,他太高兴了,终于可以干掉另一个自已了!

    这片树林上回干掉了一大批自已,博士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赞他很厉害,成功干掉了一大批病魔。

    其实他不厉害,是博士给的药厉害,那些药都被他抹在这片树林到处他设的陷阱里,沾到一丁点儿,一大批自已就得纷纷倒下昏迷。

    因为博士事先有交代,不能让他们死,所以他当时投的陷阱并不致命,只能致伤。

    但这回不一样,博士说了,无论哪一个病魔再出现了,他都得灭掉,完全地灭掉,灭得干净!

    所以这回陷阱他重新设计过,准备得很周全,个个致命。

    到最后一个倒下的时候,博士出现了,说要带着那一大批自已去处理掉。

    他问怎么处理,博士反问他希不希望再见到他们?

    他使劲摇头,他当然不希望!

    那一大批自已也很厉害,几乎费了他好大的功夫,当时费了多长时间来着?

    对了,上回是什么时候来着?

    男人没有再想下去,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可供他细细回想,他看到另一个自已已经走进了树林!

    他拉起弓,箭头这回没再对准另一个自已的心脏,而是对准了最近另一个自已的一个陷阱,那里有一个触发机关,只要他一射出箭,便可触发。

    嗖!

    ………………

    昌南刚进树林,便被从前上方斜着突袭过来的黑影吓得本能反应,就地翻滚避过就近看清才知道是长方形的刺板,刺板被他避过,砰一声巨响砸在地上,刺板上十二根被削尖长半米左右的树刺瞬间插入土里。

    他目测那插入的深度,至少进了一半,足有二十厘米,尖锐锋利得能瞬间将人插成蜂窝。

    他喘着粗气,冷眼看着想致他于死地的刺板,根据刺板袭来的方向,他起身望向正前方,再望了望左右前后上下。

    寂静得针落可闻的树林此刻就像一只蛰伏的兽,随时会突然跳出咬他一口,或整个把他吞下,他得小心再小心了。

    不能后退,那便只能前进,即便前路布满荆棘不可料的危险。

    小心地前进着,昌南五感全开,屏声静气地细听着四面八方的动静。

    忽地,他正顶上遮云蔽日的树冠间倒下一大片晶莹剔透的水来,他迅速两个前空翻跳开避过,落地时听到身后嗤嗤嗤声响。

    他回头,看到他避过的那些水竟是冒着白烟,被泼到的土地与草木皆被蚀腐得不见原有模样。

    不是硫酸,却是比硫酸还要厉害,袭击他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就在昌南以为风浪已过大概再无陷阱的时候,他的左右后方突被三面夹攻,三块刺板同时袭来,正当他想奋力一跳从上面逃脱时,眼瞥到的一大片晶莹让他心脏聚停。

    也是他反应够快,身手够矫健,一个前扑,他使尽全身力量往前逃遁。

    只是这一扑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迎接他的不是安全,也不是实地,而是一个忽而现出来的一个洞口。

    在急速下坠的时候,他满眼是黑,他知道他离地面越来越远,底下迎接他的又不知是怎样的危险。

    苍促间,他手脚并用,企图在漆黑中摸索到能够阻止他下坠猛势的东西,但摸到的东西要么是脆弱不堪他重量的洞壁石块,要么就是年久生长出来的某种藤性植物不堪一折。

    几番摸索想攀附住不再下坠而失败过后,他不再抱希望,坦然地等着到底。

    扑嗵!

    ………………

    钟益进谷后一路行进,谷里边缘他行进得很顺利,到达谷里中部那片浓雾前时,他不再像一年前那样望而却步,他毫不犹豫地走进浓雾。

    进入浓雾后,他小心翼翼,但满眼只看到一片白茫茫,让他心里发慌。

    一边用手大力扇掉眼前的浓雾,一边把指南针递到几近贴以眼睫毛的最近距离,他努力看清方向。

    终于确实了哪边是西边,他认准着一路往前走。

    突然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当他听到并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却已经晚了。

    一支箭射中他的肩头,剧痛让他不禁惨叫出声,下一秒他赶紧捂住自已的嘴巴。

    他并不想再发出什么声音来让袭击他的人更确定他所在的位置,这时他并不知道自已其实早暴露在对方的眼里,毫无遮挡,即便他紧捂嘴巴,也丝毫达不到隐蔽的作用。

    中箭后,钟益没再步步为艰,他向西边疯狂跑起来,只希望跑出袭击范围。

    不知跑了多久,他跑出了浓雾,跑得筋疲力尽,肩头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已染红了他大半件外套,所幸是黑色的,看不大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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