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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夜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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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小报上的花边新闻,怎可相信。看看眼前这一对,漂亮得能让天上真正的金童玉女都羞愧!”

……

议论赞誉声不时飘入耳中。

许瑛娜不言语,只在心中暗自摇头:“报上之事,真的也好,假的也罢。许瑛娜你枉为众人称赞的名门千金,却去吃一个歌女的醋!倘若让人得知,不定惹来多少笑话。”

只是,他待她,终究也只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好朋友,仅此而已!

许瑛娜不觉望向顾维崧。目光所至,顾有所察觉,转头看向自己,现出一个微笑,温润如玉。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古人一定是见识了有如顾维崧这样的人物,才会想出这样的诗句。

只是他的微笑,温润犹如玉一般的友情,仅此而已!

过了十多日。

得知歌女白蝶菲重返大世界。顾永昌吩咐郑叔:“接下来一两个月,生意上的事要是有什么客人一定要去大世界,另找人陪,不要让大少爷再去大世界了。”

郑叔弯腰点头道:“明白的,老爷尽管放心。只是……最近一位贵客,点名要去大世界。这位贵客,如果不是大少爷陪,怕有怠慢之嫌。”

郑叔低声说了贵客的身份来历

顾永昌沉吟片刻,道:“既然如此,我亲自陪同好了。对了,今晚是不是那个白歌女登台?”

郑叔点头道是。

顾永昌笑道:“之前还只是看模糊照片。如今倒要亲眼见识一下,真人怎样一番模样。”

郑叔笑道:“是个不错的姑娘。不过也不见得是最最出挑的。胜在长相端正不俗,大世界应该少见;另外就是英文好,这个在大世界也少见。这两样就难得了。人才是肯定比不过许大小姐,也不如咱们家大小姐标致。”

顾永昌看一眼郑叔,道:“郑叔真是老糊涂了,区区一个歌女,也能拿来和咱们家和许家的两位大小姐比?”

“老糊涂,老糊涂,真是老糊涂!”郑叔猛敲脑袋,擦汗离去。

顾永昌微皱眉头。

他当然不至于不能狠到对一个区区歌女下“狠手”。

只是他心里明白,倘若长子真有几分喜欢那个歌女,歌女有什么不测,长子不会善罢甘休。

年轻小辈遇到感情的事情,长辈是万万不可硬来。不然的话,反而容易激起小辈拗着性子和自己对着干,这样双方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而且男人嘛,喜新厌旧者居多。崧儿八成图个新鲜,新鲜劲头过了,他早晚丢到脑后。难得最近他和许大小姐能常常在一处,再过一段时间,区区一个歌女,自然不会再放在心上。

不过……以免夜长梦多,还是得另想法子来对付那位白衣歌女才是。

顾永昌突然笑了。

他晓得如今要亲自陪同的这位贵客朱老板,家产万贯,在家中圈养着成群的前清秀才举人,每日里饮酒赏花、吟诗作对、谈论八股,以为风雅。更重要的,是这位朱老板在女色上也专挑“清雅不俗”者。娶了六房姨太太,个个都是素装淡抹且年轻貌美有才艺,还自认为品味绝俗。

这位年近五十兀自相貌儒雅的朱老板,倘若能看中了大世界的白蝴蝶……

顾永昌想自己哪怕暗施手脚,也一定帮朱大老板成全这桩风雅美事!

陈兆轩赶到天黑前,纵马回到许公馆。本来还想换身行头潜去大世界看白蝶菲登台,不想一进公馆,就见几个下人向自己奔来。

“轩少爷,您怎么才回来?纱厂出了事,老爷到处找您呢。”下人们在马前道。

陈兆轩立刻赶到老爷面前,垂首听老爷难得的一阵数落,这才匆匆骑马赶至城郊纱厂。

就在自己奔至祝雪枝那里交待几句话的功夫,纱厂失火,纵然很快扑灭,还是烧伤了三名工人。

工人烧伤之事,倘若处理不当,难免被工人们闹到工会,再被报纸作文章。工厂固然损失,许家亦无颜面。

身为厂主,陈兆轩只有先行赶到工厂。得知三名工人很快被送进城内大医院,自己却还是被一大群哭哭啼啼的工人家属包围。

烧伤的三名工人,都有成群的家小,都是家中顶梁柱。这一烧伤入院,家中失去了支柱,一家老小连吃米都成了大问题。

处理了火灾后事宜,设法安抚了一众哭啼的工人家属。事情办理妥当,一身疲惫的陈兆轩骑马回到许公馆,已是深夜。

却说当夜。

余经理一路小跑亲自出门迎接贵客。

“顾老板,可长一段日子没见您了。难得难得,快,快给顾老板安排最好的位置!”余经理忙不迭指挥手下,又看几眼顾永昌身后,笑道,“竟然没见顾大少爷,可惜了。白蝶菲姑娘今晚登台献唱,如今白姑娘也是大世界的头号红人了,这可是沾了大少爷的大光!”

余经理嘿嘿地笑,一看顾永昌的脸色,又立刻止声了。

顾永昌身边朱老板,一身竹青色的长衫,身形瘦长,站在夜风中还真像一竿吹不弯的青竹,回头笑道:“从前只闻顾家大少爷‘年少老成’之名,可如今听来,似乎亦有风流之雅?倒也奇了。”

顾永昌笑道:“哪里哪里……都是讹传。犬子当日不过救人危困,只因在大世界,救的又是个歌女,结果在外传成风流之名。真是冤枉!犬子为人老实,不擅申辩,也只能由得外人胡言乱语。犬子以后也不会再轻易踏入大世界。至于什么风流之名,纯粹是误会,误会!”

余经理察言观色,立刻赔笑道:“余某人刚刚确实胡言乱语。顾老板大人不计小人过,得罪!得罪!”

朱老板当下笑了,笑着说:“顾老板真是严重了。年轻人嘛,趁着大好青春,正应该是风流的时候。不趁着年轻青春风流,还什么时候风流。难不成,非得熬成我们这把老骨头了,再去老风流?”

顾永昌笑道:“朱老板真会说笑!不过犬子今后和任何一位大世界的姑娘都不会有任何来往,这是事实。”

“那是,那是!”余经理亦忙不迭道。

朱老板不言语了,只笑着摇头。

余经理亲自率领手下,点头哈腰,将两位贵客并众随从,殷勤迎入大世界。

一众人走入大门,余经理拿手帕轻抹额头。

这位黑白两道都有些门路的顾老板,颇有些“心狠手辣”之名。

如今看来——倘若顾大少爷从此和大世界姑娘彻底断了来往,尚能平安;否则,在上海没有任何背景的白蝶菲啊,你就自求多福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顾永昌此人,回头看,人物塑造方面,真是全文一大败笔。
可如果改文的话,应该要增加一个重要配角,大概是个独眼龙,是顾永昌的真正心腹——然后顾永昌这条线索要全部重写,算起来是个不小的工程了。
无奈此文数据冷到这般光景,比较大工程的修改就暂时不触及了。努力写现言去!





第27章 折翼的白蝴蝶
离舞台最近的位置,顾永昌陪贵客落座。名茶细点,流水价般的奉上。

台上,是一个穿着大红舞衣的妖艳歌女,浓妆艳抹,走动起来扭动着水蛇腰,卖力地歌唱,同时将眼风一阵又一阵向台下贵客们送来。

朱老板回头冲顾永昌笑道:“久仰大世界大名,以为有些多么了不得的玩意儿。不过如今来看,也只是些俗脂庸粉罢了。还不如在老家小地方,听当地姑娘们弹评词唱小曲儿,还清雅些。”

“其实大世界不都是些俗货,也有不那么俗气的。刚刚余经理所说的那位白蝶菲,据说长相端正不俗,还擅长英文呢。”

“哦——还擅长英文?”朱老板笑道,“不瞒您说,马某人有六房妾室,弹琴唱曲做诗文擅女红懂烹饪会剑术的……都有一两项长处,唯独没有一个懂洋文的。果然我们是乡下小地方,再漂亮的姑娘也只会些土气的玩意儿;比不得上海这花花大世界,连个歌女都这般洋派。倒要亲眼见识一下。”

“快了,最多这碗茶变温,爱穿白衣洋派歌女就会登台献唱!”顾老板立刻道。

两位老板相视一笑。

青花瓷盖碗中的茶,兀自冒着热气,看上去还明显发烫。

顾永昌回头,一眼就看到人群中一身白西服的林晨枫,坐在偏僻角落里,离得甚远。

顾永昌想崧儿的这位挚友是出了名的风流浪荡,他要来大世界,绝不会是单单看歌舞。不过也奇了,以这位林少爷的俊俏风流,光是上海本地中等以上清白人家的小姐桃花债已经处理不过来,还又跑到大世界来玩什么花样?

只因是长子挚友,才这么稍一多想。远远的,林晨枫也看到了顾老板望向自己,赶紧欠身行礼。

顾永昌冲他点点头,远远地微笑示意,然后又回头和朱老板闲聊了。

顾永昌可没打算在这个时候把林晨枫叫过来一起坐。心中另有谋划,他可不想让年近五十的朱老板身边坐一个太过俊俏时髦的年轻人,关键时候抢光了老板的风头!

幕布后,白蝶菲将台下顾永昌看得一清二楚。

她回头,面对镜面,华美的白色长袍,将高挑身段勾勒得玲珑有致;精致的蝴蝶状银色面具,遮掩了大半张面孔,越发神秘冷艳。

身后有姑娘赞道:“这身行头,再坐在秋千架上从天而降,足以将全场的男人们都镇住。”

另一名姑娘笑道:“余经理都说了,白小姐现在可是大世界头号红人了。不过可惜,据说顾家大少爷为了避嫌,以后再不会来大世界了。这不,台下坐的可是顾老板不是他们家的年轻大少爷。白小姐只怕要失望了!”

“又在这里嚼舌头了是不是?”余经理快步走入后台,瞪了“嚼舌头”的姑娘一眼,吓得对方赶紧弯腰说“无心”。

余经理哼道,“不管什么有心无心借口。以后再让我知道后台哪位姑娘有嚼舌头搬弄事非之事,直接把人赶出大世界!”

一群姑娘作鸟兽散。

余经理向白蝶菲笑道:“白小姐,不要和这些人一般见识,她们是在嫉妒您呢。”

白蝶菲欠身笑道:“余经理言重了。蝶菲所要做的,就是做好本职之事。其余的,不足为虑。”

朱老板面前的茶水还没变温。

坐在秋千架上的白蝶菲,盛装华服,唱着英文歌,华美亮相。

全场骚动,众宾客集体伸长脖子——见秋千架在空中旋来转去,歌声宛转,秋千架上的姑娘蝴蝶仙子一般地翩飞,长裙下雪白的赤足若隐若现,飞掠过众人头顶。

白蝶菲第二次以蝴蝶仙子的行头,坐在千秋架上,亮相大世界。和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的千秋架,分明比以往调低了不少。

很多男宾客纷纷站起,伸长手臂,跳跃向上,想要触摸一片裙角、一点足尖,却始终差那么一点,没能触摸到。

朱老板目不转睛地看着远处空中白衣倩影,不禁叹道:“美、白、雅、洋,翩翩若仙,超凡脱俗。此女子,摘不摘面具,都是一等一的美雅女子。歌声动听,英文地道。这样的女子,怎么会落入大世界!”

顾老板笑道:“此女子,比朱老板的六位如夫人如何?”

朱老板唉一声道:“之前还道每日坐拥花丛,享人间雅福。可如今才知道,朱某人每日得享的,不过是些土福罢了!”

顾老板又呵呵笑道:“倘若兄弟出力,设法帮朱老板娶到第七位蝴蝶仙一般的如夫人,朱老板以为如何?”

朱老板当下一呆,未及答言。见那白衣倩影坐在千秋架上,转眼已旋飞至头顶。

长裙下的雪白赤足,就在头顶上轻轻一点。

朱老板情不自禁站起身来,伸长手臂,眼看就要摸到足尖。

千秋架倏地旋转而离。

朱老板和顾永昌同时回头。

见秋千倩影,飞至两人身后座席上。突然,一个胖大青年跳到桌上,伸臂一拉,握紧佳人赤足,竟然将整个人从秋千架上生生地拽下。

歌声止。女子尖叫声中,胖大青年将个佳人整个抱入怀中,当场大笑道:“蝴蝶美人,归了我啦!”

怀抱中的佳人拼力挣扎,胖大青年站立不稳整个人向后栽倒,重重栽到桌下。

周围众多男子,不分老少,一窝峰拥上。然后是女子尖叫声,衣衫被撕裂的声音。

隔着桌椅人群,朱老板看不清情况,急道:“快……快救人啊!”

顾永昌吩咐随从:“立刻救人!”

随从手下一窝峰冲上。

顾永昌抬头,见林晨枫连跑带跳,已然越过重重桌椅人群,冲至,然后拳打脚踢,甚至举椅狂砸,将被压在人群下的白衣歌女救出。

被救起的白蝶菲,面具已不知掉落何处,头发蓬乱,脸上明显泪痕,身上衣衫更是多处被撕破。

多名明显失控的宾客还想冲上来。林晨枫未及出手,顾家众手下已然冲至,挡在白林二人身前,甚至于和几名宾客大打出手。

“多谢!”林晨枫冲远处的顾永昌点头,然后拉起白蝶菲的手,道,“还不快跑!”

林晨枫拉着白蝶菲的手冲出大世界。

顾永昌怒问手下:“怎么不把人拦下?”

手下面面相觑。

有人低声道:“老爷只说了救人。刚刚……刚刚那位是林少爷……”

顾永昌咬紧牙关不作声。身后朱老板开口问:“林少爷?又是何许人也?”

顾永昌回头笑道:“是犬子的一个朋友,为人嘛……好管闲事得很,自以为是行侠仗义呢。”

“令郎的朋友,很俊嘛。”朱老板笑着说,只是明显的——皮笑肉不笑。

顾永昌解释:“朱老板别多心,犬子这个朋友,就是个好管闲事的人。好管闲事,好管闲事得很。”

“自古嫦娥爱少年。令郎的这位年轻朋友,不仅人俊,身手也很俊嘛。”朱老板呵呵地笑,“比不得我们这些老骨头,唉,骨头都老了啊。”

顾永昌不作声了,只是回头,瞪了众“愚蠢”手下一眼。

星空下,路灯闪烁。

已然远离大世界的马路上,坐在黄包车上的白蝶菲,兀自掩面痛哭。

同坐一辆黄包车的林晨枫举起手帕,见一双纤手将大半张脸遮掩得严严实实——手帕无处着落,林晨枫有些苦恼地摸起了鼻子。

车夫边跑边气喘吁吁问:“这位少爷,到底要去什么地方,您到底是说个地儿呀。”

林晨枫唉一声对身边痛哭不止的女子说:“你都这么哭了半天了,我问你到底住哪里或者要去哪里,你光是哭,就是不说话。难不成,要坐黄包车绕整个上海一圈才肯开口?”

白蝶菲仍然掩面痛哭不作声。

林晨枫一本正经道:“既然你还是不开口,干脆去我住的地方住一夜得了。”

“停车!”白蝶菲放下双手,满面泪痕对车夫道。

车夫依言停步,放下车把。

白蝶菲跳下黄包车,转身就走。

林晨枫赶紧扔了一把铜板给车夫,说声不用找了,然后也追了上去。

车夫将大把的铜板揣兜里,高兴得眉开眼笑,冲眼前一前一后两个白衣男女的背影喊:“这位少爷,下次温柔些,不要再毛手毛脚把人家姑娘的衣裳撕成这个样子了。”

车夫拉起黄包车吹着口哨跑开了。

衣衫多处被撕破的白蝶菲停下脚步,身后林晨枫亦停下脚步。两人一前一后,夜色笼罩中,无言的沉默。

林晨枫颇有尴尬,摸着鼻子对白蝶菲说:“那个车夫……大老粗,误会了。嘿嘿,其实……其实我想说,一个姑娘家走夜路不太妥,你不想坐黄包车,好歹让我送你回家。嘿嘿,之前的言语不当,你也别放在心上。嘿嘿……”

林晨枫本来想说“去我那里,我打地铺你睡床。”不过想想这话说出来貌似更不妥,所以也只是嘿嘿笑两声不再多言语了。

白蝶菲突然转身,脸上的泪痕兀自没有被风吹干,只是对着林晨枫一鞠躬,客气道:“今晚多谢这位少爷出手相助。大恩大德,他日定报。不敢再烦劳少爷了。”

白蝶菲快步走开,恰见不远处一辆黄包车,招手叫来,跳上车。

林晨枫也跟着跳上车。

白蝶菲回头看他,道:“刚刚说了,真的不敢再烦劳这位少爷了。”

林晨枫打量她一下,笑道:“难道你就准备这个样子回去?”

夜风吹来,白蝶菲只觉得身上衣衫多处被撕烂处,□□在外的皮肤,被风吹得阵阵发凉。

林晨枫继续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回去,不定引起什么误会,被人传些什么风言风语。总归不妥。总得换一身衣裳。”

白蝶菲以手背擦去脸上泪水,默然不语。

林晨枫对车夫说了个地址,又回头对白蝶菲笑道:“这个时候,很多店铺都打烊了。我倒是认识一位老裁缝,做的好旗袍。他一向晚睡,找他去。”

白蝶菲朱唇微启,未及开口。

林晨枫:“不准拒绝哦,再拒绝,可太也不给别人留脸面了!”

白蝶菲只有低头,低声道:“烦劳林少爷了。”

车夫拉着车向前奔跑。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的发展方向有些……玛丽苏了。
后来算是砍掉林晨枫和女主的这条线索——毕竟太玛丽苏了,让女主的感情线,专注于陈兆轩和顾维崧两大男主。
之前不是没想过改这章,让落难女主被陈兆轩救下——也算两人感情线一个进展。然而……后面有较大篇幅的林晨枫身世概述,身世篇幅不好删,姑且这样了。

最主要是文冷,不影响整体阅读的前提下,文中些许问题,左右不影响主线发展,姑且搁置,暂不修文了。





第28章 林的身世
林晨枫在车上大笑:“原来你知道我是林少爷啊,我当你如此孤陋寡闻呢,连我都不认识呢。”

白蝶菲道:“林少爷的风流之名,可是在上海滩赫赫有名!”

“风流?哪里风流了?我眠花宿柳了吗?我始乱终弃了吗?唉,怪只怪我林晨枫这个人模样风度太过漂亮,招惹得太多姑娘像蝴蝶扑花一样扑过来,哪里应付得来。我只是不忍心驳姑娘们的脸面,又实在没有那么多闲功夫一个接一个去爱,她们就认定我绝情无情滥情。什么风流啦,什么浪荡啦,根本就是冤枉啦。谁叫我长得这么漂亮呢,谁叫有那许多姑娘都爱我的漂亮呢。怪谁,总不能怪自己吧,要怪就怪我的模样太漂亮吧。”林晨枫说着,以手托下巴,把自己“太过漂亮”的脸端起来,冲白蝶菲眨了眨眼。

白蝶菲忍不住笑了,笑着连连摇头,道:“知道有恋慕自己的,却还不知道有恋慕自己如这般的。你父母一定是太过宠你,才把你宠成这般恋慕自己的样子。”

“你错了!”林晨枫收回“嬉皮笑脸”样,哼一声,道,“我的父母是一对世界上最不负责的父母,除了生下我再给我一副漂亮皮囊外,就扔下我再不管我生死了。后来他们都死了,我都没见过他们的模样,稍大些才见到他们的照片。我生母果然是个大美人,和我一模一样的脸孔;我生父……嘿嘿,还好没长成他那副模样。我生母是个南洋华侨的女儿,跑到伦敦成了个小有名气的交际花;我生父是在伦敦做生意的华侨,很能赚钱,后来认识了我那个……生母……后来多了一个我。然后生下我就不管了,把我随意丢给别人养。从小到大,我换了七个领养家庭,就像一个皮球,从一个领养家庭,被踢给另一个领养家庭。”

林晨枫斜斜倚在黄包车上,仰头看着星空,不言语了。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外人都看着他风流潇洒的表象,却未必能想得到他身世的坎坷。

记忆中从来不曾有父母真切的脸孔,只在七八岁时才第一次见到生父生母的照片。在伦敦长大,后来知道生父也在伦敦,跑去找亲爹,在有穿制服的印度人做门卫的雕花黑铁大门前险些遭狗咬,铁门内穿着绸缎长裙戴珠宝的女人和几个同样绸缎衣裳的小孩大骂他“小杂种”让他“滚蛋”。那时候就知道了家财万贯的生父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根本不缺他这个“小杂种”。当时生父不知何处,他在铁门内戴着金项圈的名种猎犬狂吠中转身奔逃。

又过了几年,在他十三岁那年,生父去世。当时的养父母,给他换一身黑色的西装和一束花,让他去生父的葬礼上献一束花。他捧着花出现在葬礼上,当时只想着亲手把花放在生父墓前,并没有想其他。然而,葬礼上以黑衣寡妇为首,几乎所有人都骂他“交际花生的小杂种”“妄想来夺遗产”……黑面纱上有一大颗黑宝石的寡妇咬牙切齿地当众说“丈夫亲口定下的遗嘱已经把所有财产分给婚生儿女们”“交际花生的小杂种别想得到一个便士!”众人唾弃声中,他把手中的鲜花踩在了脚下,转身离去。

至于生母,只听说她后来和一个有妇之夫、南美种植园园主私奔,跑到了巴西,然后又遭园主抛弃,从此下落不明。有人说她被园主妻子雇人杀害;有人说在巴西小城开个小咖啡馆;有人说她嫁了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小老板专心等老头子死,却在老头子死后被其子女赶出家门;有人说她爱上了比自己小十几岁的英俊小伙子,把所有积蓄贴在英俊小伙子身上然后遭抛弃,然后疯了,天天在街上穿一条永不洗换的肮脏破烂红裙情意绵绵地唱着英俊小伙曾经给她弹唱过的情歌;也有人说她跑到法国红磨坊成了一名涂上大团胭脂就看不出实际年龄的东方舞女……

林晨枫的交际花生母下落完全是个谜,没有人能说得“确切”。林晨枫在十七岁那年第一次到南洋,找到外公家,生平唯一一次见到亲人,却在说出来历后被苍老驼背的外公挥着拐杖打出门。“不要脸的野种!”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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