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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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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她写信通知你了。”她的母亲说。
我最终在等待复员时收到了她的“亲爱的约翰”一信。她委婉地解释了不能和我结婚的原因。回首过去,我真的恢复得很快,尽管在开始的几个月里,我认为自己活不下去了。就像雷切尔一样,我找到了另一个人,我学会用一种深情和永恒的责任感去爱她,而这种责任感一直延续到现在。
可是,最近,在相隔40余年之后,我接到了雷切尔打来的电话,她的丈夫过世了。她经过我所在的城镇,通过我们都认识的一个朋友打听到了我的住址,我们相约见面。
我感到好奇而兴奋,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没有挂念过她,她突然在一个早晨给我打了电话,这让我很惊讶。见到她时,我又感到很震惊,这位坐在餐桌前,头发花白的女人就是我梦寐以求的雷切尔吗?就是那个照片上体态轻盈的美人鱼吗?
因为很久不见,我们互相寒暄,谈了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们就像老朋友那样聊天,很快发现我们都已经是祖父母了。
“你还记得这个吗?”她递给我一张破旧的纸条,那是我在学校时为她写的一首诗。我仔细看了这首格律粗糙、韵律苍白的诗。她望着我的脸,从我的手里把纸抢走,并装进了包里,好像很怕我会毁掉它。
我告诉她有关相片的事,告诉她我是如何带着它度过了整个战争。
“我们不可能在一起,这你是知道的。”她说。
“你为何如此确定?”我反问她,“哦,姑娘,我的爱尔兰道德感和你犹太人的责任心,那一定非常完美!”
我们的笑声惊动了旁边的人,在余下的时间里,我们都只是偷偷地看着对方。我想,我们从对方身上看到我们一直保留在心中的形象破灭了。
在我送她上出租车之前,她转向我,说:“我只是想再看你一眼,告诉你一些事情。”她的双眼凝视着我,“我想谢谢你曾经那么爱我。”我们吻了一下,她离开了。
我在商店的橱窗里看见了自己:灰白的头发在晚风中拂动。我决定步行回家,她的吻还在我的唇上燃烧,我感到有点儿晕,于是坐在公园的一张长凳上。在我身旁,花草树木正在夕阳的照耀下熠熠发光,压在我心上的某个东西消失了,某件事情圆满了。我眼前的景象是如此之美,我快乐得想要叫喊,想要唱歌跳舞。
如同一切事物一样,这一切很快就过去了,不一会儿,我起身回家了。
终生的朋友
莎曼
蒂姆星期六离开家去上大学,而我则是在星期天出发的。自从我们高中时期成为朋友以来,这是我们第一次分离。尽管我们的友谊超出了普通意义的男女关系,但是我们的亲密还是令很多人羡慕。蒂姆那令人惊异的个性、逗乐的玩笑,还有他那孩子气的容貌,都让我深深地折服。他能够读懂我的心思,能说出我未说完的话,并且能够仅用一个表情就逗得我大笑不止。我们相互倾慕。当高三的那个夏季来临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夏季慢慢开始了。蒂姆试图让我忘记那个现在被我称做是“前男友”的怪人,我与“前男友”的相处完全是浪费时间。蒂姆与我的一位好友约会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当她奚落他,在我们的朋友面前取笑他时,我只能坐在旁边看着。当她最终结束这段恋情时,蒂姆哭了。她伤害了我最好的朋友的心,而我的心也和他一起痛着。
深夜里,我和蒂姆在电话里聊了很久,我们互相安慰,互相出主意,担心着上大学的事情。那个夏季剩余的日子里,我们都成了单身,我们一起度过了所有的时光。工作后的深夜里,蒂姆和我会在咖啡馆里见面,聊上几个小时。那个夏天,我们变得更加亲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我们都准备去上大学。
当分别的时刻慢慢逼近时,我们一起去买上学用品,计划着入学一个月后我们的第一次聚会。
那个星期六的早晨,当我开车送他去学校时,我的内心非常不安,愁肠百结。在这3个小时的车程里,我一直在想我是怎么了。当然,我就要失去他了,但是我的感觉不是悲伤,而是心绪不宁。当我们把他安顿到他的小房间里,把房间收拾得像个家时,我恍然大悟——这个念头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我爱上这个人了!这种感情不同于高中生活里我对他那种友谊的爱。我觉得很无助。当一切都已太晚时,我才终于明白我对自己最好的朋友的真正感情。我坐在他那有弹性的钢丝床上,泪水溢满了双眼。我对我最好的朋友、我生命中的爱说声再见,心中猜测着一个月后我们还能否真的如约相见。
那天晚上,我在家里收拾行李时哭了,我害怕会时过境迁。我和蒂姆都将开始各自的生活,我们可能会很少想到对方。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一边擦去泪水,一边努力用平静的声音问道:“你好。”电话那头的那个声音是要告诉我他一切都好,是蒂姆的电话。他甚至来不及问声好,就连忙说道:“蒂娜,我们的聚会要比我预想的提前了。就在今天怎么样?”
当我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我像个疯子一样兴奋地大笑着,晕头转向地跳上车,朝他的学校开去。我怎么可能用如此短的时间就开到他的学校!(1小时45分钟)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二次来到这里,我拥抱了他,并告诉他我爱他。事实上,在这之前,我曾这样做过无数次,但是这次他挣脱我的拥抱,直视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他也爱我——然后吻了我。这个吻,似乎包含着数月来甚至数年来我们之间的爱。
第二天一早,当我出发去学校的时候,心里想的还是蒂姆。当我掏出钱包去买饮料时,一张小纸条掉了出来。那是蒂姆写给我的,上面的话至今还能震撼我的心,仍然能让我开心地微笑。“蒂娜,等了这么久才告诉你,我真的很生自己的气……我爱你!”我感动得泪水四溢,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对我们的关系也安心了。
我至今仍保存着蒂姆的那张纸条,继续保持着我们非凡的友谊,并将永远持续下去。只是,这段日子里我们分享得更多了——三个漂亮的孩子和相同的姓氏。
红苹果奇缘
希斯
1942年冬季的一天,天空昏暗阴冷,寒风刺骨。在纳粹集中营里,天天都是这种日子。自从我和无数犹太人一起被迫离开家园,来到这里以后,每天我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一天是一天,活一小时是一小时。明天,我还能活着吗?今晚,我会不会被带到毒气室呢?
沿着铁丝网,我来回地走着,想暖和一下我瘦弱的身体。我很饿,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每天都会有很多人从我们当中消失,幸福的往昔犹如南柯一梦,我也日渐陷入更深的绝望之中。
突然,一个小女孩从铁丝网那边走来。路过我面前时,她停了下来,忧伤的眼睛注视着我,似乎是在说她理解我的感受,但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被一个陌生人如此凝视,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我想移开目光,但视线却无法从她身上移走。这时,她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个红苹果。噢,我有多久没见过这样的苹果了!她谨慎地左右看了看,然后面带着胜利的微笑,一下子把它抛过铁栅栏。我跑过去将它捡起来,用冻得发抖的手捧着它。在这个充满死亡的世界中,苹果无疑是生命和关爱的表达。我抬起头来,发现那女孩已经消失在远处了。
第二天,我鬼使神差地在同一时间又来到靠近铁丝网的同一地点。她真的又来了。她再次给我带来了苹果,并且带着同样甜蜜的笑容把它抛过铁栅栏。这一次我接住了苹果,捧着让她看,她眼里闪烁着光芒。接下来的七个月,我们每天都这样相见。可是有一天,我听到了一个骇人的消息:我们将被押往另一个集中营。
第二天,我见到她时,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但又不得不说:“明天,不要给我带苹果了!”我告诉她,“我将被押往另外一个集中营。”在我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时,我转身从铁丝网旁跑开了。我实在不忍心回头。
一晃数月过去了,噩梦依然。但对小姑娘的思念,一直支撑着我度过了那些恐怖、痛苦和无望的日子。噩梦终结,战争结束的这一天终于来临。幸存下来的人获得了自由。我失去了一切珍贵的东西,包括我的家庭。但我仍然惦记着那个小女孩,并把对她的记忆一直珍藏在心底。在我移居美国开始新的生活后,这段回忆始终激励着我好好活下去。
岁月流逝,转眼到了1957年。我定居美国后,一个朋友想撮合我和他认识的一位女士约会,我勉强答应下来了。她叫罗玛,人很好,跟我一样,也是移民,因此,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们有着共同之处。
“战争期间,你在哪儿?”罗玛柔声细语地问道,以移民之间相互问及那段岁月所特有的体贴的方式。
“我在德国的一个集中营。”我答道。
罗玛陷入遐思,似乎想起了某些痛苦而又略带甜蜜的事情。
“你怎么了?”我问道。
“我只是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赫尔曼。”罗玛解释道,声音突然变得无比温柔,“你知道吗?小时候我住在一个集中营附近。那儿有一个男孩,一个小囚犯,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去看他,我常常给他带苹果。我把苹果抛过铁栅栏丢给他,那时他是多么的开心啊。”
罗玛重重地叹了一口,又接着说:“很难描述当时我们对彼此的感觉——毕竟,那时的我们很小,情况允许时,我们也只是相互谈上几句而已——但我可以告诉你,里面包含着很多爱。我猜测他可能被杀害了,跟其他无数人一样。但我实在不愿这么想,所以老想起和他相处的那几个月里他的样子。”
我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我直视着她问:“是不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对你说‘明天不要给我带苹果了,我将被押往另外一个集中营’?”
“嗯,是啊。”罗玛颤声应道。
“但是赫尔曼,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呢?”
我握住她的手答道:“罗玛,我正是那个小男孩。”
接下来便是长长的沉默。随着时间面纱的撩开,我们再也不能将眼睛从对方身上移开,我们认出了彼此隐藏于双眼后面的那颗心,我们曾是深深爱恋的朋友,而我们从未停止过对对方的爱恋、以及对彼此的思念。
最后,我说:“罗玛,我已与你分离过一次了,我再也不想与你分开。如今,我重获自由,我希望永远与你在一起。亲爱的,嫁给我好吗?”
罗玛说话时,我再一次从她眼睛里看到了当年的那种光芒,“好,我嫁给你。”
与罗玛重逢至今将近40年了。战争年代,命运让我们首次相聚,并向我作出了希望的承诺,如今,它让我们再次团聚,践行了这一诺言。
1996年的情人节。我带罗玛去参加奥普温弗里的节目,在这个全国性电视节目中,在数百万观众面前,我要向她表示敬意,告诉她我心里一直想说的话:
“亲爱的,在集中营里,当我饥饿难耐时,你给我送来了食物。如今,我仍然饥饿,是那种永远得不到满足的饥饿:我只渴望得到你的爱。”
红木梳妆台
丁立梅
她与他相识,不知是哪一年哪一月的事了。仿佛生来就熟识,生来就是骨子里亲近的那一个人。她坐屋前做女红,他挑着泔水桶,走过院子里的一棵皂角树。应是五月了,皂角树上开满乳黄的小花儿,天地间,溢满淡淡的清香,有种明媚的好。她抬眉。他含笑,叫一声,小姐。那个时候,她十四五岁的年纪罢。
也不过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家里光景算不得好,她与寡母一起做女红度日。他亦是贫家少年,人却长得臂粗腰圆,很有虎相。他挨家挨户收泔水,卖给乡下人家养猪。收到她家门上,他总是尊称她一声小姐,彬彬有礼。
这样地,过了一天又一天。皂角花开过,又落了。落过,又开了。应该是又一年了罢,她还在屋前做女红,眉眼举止,盈盈又妩媚。是朵开放得正饱满的花。他亦是长大了,从皂角树下过,皂角树的花枝,都敲到他的头了。他远远看见她,挑泔水桶的脚步,会错乱得毫无步骤。却装作若无其事,依然彬彬有礼叫她一声,小姐。她笑着点一下头,心跳如鼓。
某一日,他挑着泔水桶走,她倚门望,突然叫住他,她叫他,哎——。他立即止了脚步,回过身来,已是满身的惊喜。小姐有事吗?他小心地问。
她用手指缠绕着辫梢笑。她的辫子很长,漆黑油亮。那油亮的辫子,是他梦里的依托。他的脸无端地红了,却听到她轻声说,以后不要小姐小姐地叫我,我的名字叫翠英。
他就是在那时,发现他头顶的一树皂角花,开得真好啊。
这便有了默契。再来,他远远地笑,她远远地迎。他起初翠英两字叫得不顺口,羞涩的小鸟似的,不肯挪出窝。后来,很顺溜了,他叫她,翠英。几乎是从胸腔里飞奔出来。多么青翠欲滴的两个字啊,仿佛满嘴含翠。他叫完,左右仓促地环顾一下,笑。她也笑。于是,空气都是甜蜜的了。
有人来向她提亲,是一富家子弟。他听说了,辗转一夜未眠。再来挑泔水,从皂角树下低头过,至始至终不肯抬头看她。她叫住他,哎——。他不回头,恢复到先前的彬彬有礼,低低问,小姐有事吗?
她说,我没答应。
这句话无头无尾,但他听懂了,只觉得热血一下子涌上来,心口口上就开了朵叫作幸福的花。他点点头,说,谢谢你翠英。且说且走,一路脚步如飞。他找到一处无人的地方,对着天空傻笑。
这夜,月色姣好,银装素裹。他在月下吹笛,笛声悠悠。她应声而出。两个人隔着轻浅的月色,对望。他说,嫁给我吧。她没有犹豫,答应,好。但我,想要一张梳妆台。这是她从小女孩起就有的梦。对门张太太家,有张梳妆台,紫檀木的,桌上有暗屉,拉开一个,可以放簪子。再拉开一个,可以放胭脂水粉。立在上头的镜子,锃亮。照着人影儿,水样地在里面晃。
他承诺,好,我娶你时,一定给你一张漂亮的梳妆台。
他去了南方苦钱。走前对她说,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带着漂亮的梳妆台回来娶你。
三年不是飞花过,是更深漏长。这期间,媒人不断上门,统统被她回绝。寡母为此气得一病不起,她跪在母亲面前哀求,妈,我有喜欢的人。
三年倚门望,却没望回他的身影。院子里的皂角花开了落,落了开……不知又过去了几个三年,她水嫩的容颜,渐渐望得枯竭。
有消息辗转传来,他被抓去做壮丁。他死于战乱。她是那么的悔啊,悔不该问他要梳妆台,悔不该放手让他去南方。从此青灯孤影,她把自己没入无尽的思念与悔恨中。
又是几年轮转,她住的院落,被一家医院征去,那里,很快盖起一幢医院大楼。她搬离到几条街道外。伴了多年的皂角树,从此成了梦中影。如同他。
六十岁那年,她在巷口晒太阳,却听到一声轻唤,翠英。她全身因这声唤而颤抖。这名字,从她母亲逝去后,就再没听到有人叫过她。她以为听错,侧耳再听,却是明明白白一声翠英。
那日的阳光花花的,她的人,亦是花花的,无数的光影摇移,那里看得真切?可是,握手上的手,是真的。灌进耳里的声音,是真的。缠绕着她的呼吸,是真的。他回来了,隔了四十多年,他回来了,带着承诺给她的梳妆台。
那年,他出门不久,就遇上抓壮丁的。他被抓去,战场上无数次鬼门关前来来回回,他嘴里叫的,都是她的名字,那个青翠欲滴的名字啊。他幸运地活下来,后来糊里糊涂被塞上一条船。等他头脑清醒过来,人已在台湾。
在台湾,他拼命做事,积攒了一些钱,成了不大不小的老板。身边的女子走马灯似的,都欲与他共结秦晋之好,他一概婉拒,梦里只有皂角花开。
等待的心,只能迂回,他先是移民美国。他挑了上好的红木,给她做梳妆台。每日里刨刨凿凿,好度时光。
她早已听得泪雨纷飞。她手抚着红木梳妆台,拉开一个暗屉,里面有银簪。再拉开一个暗屉,里面有胭脂水粉。是她多年前想要的样子啊……
她是我外婆。这一年,我母亲——她在35岁那年收养的孤儿,有了一个父亲。而三岁的我,有了一个外公。母亲关照我,外婆的什么东西都动得,唯独那梳妆台不能爬上去玩。于是我常怀了好奇,倚门上望年老的外婆。她坐在梳妆台前,很认真地在脸上搽胭脂,搽得东一块西一块的。因为年轻时的过多穿针引线,还有,漫长日子里的泪水不断,她的眼睛,早瞎了。
哎,好看吗?她转头问立在身后的外公。外公一叠声说,好看好看。那个时候,外面的阳光,花一样开放着。
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
忻之湄
她总觉得自己的一生是耽误在这个50岁不到就被她喊做“老头子”的男人手里的,是他,害得她一辈子都生活在平庸和困窘里。
遇到“老头子”那年,她才18岁。因为同家人闹了别扭,任性的她没有同任何人商量就报名去支边,来到了这座位于祖国西南部的工业城市。那是一个女性“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年代,天真而执拗的她一心希望在工厂的车间里把自己锻造成一个“铁姑娘”。没想到,在第一线才工作了几个月,她就被抽调到局机关去了。那种清茶报纸过一日的安闲日子是多少人羡慕的,她却觉得憋屈。新婚之夜,成为她丈夫的“老头子”才告诉她个中详情。那一日,他随局长去工厂巡视,娇小俏丽的她一下子就吸引了他,老局长看出了他的心思,设法把她给调到局里来了。当时的他是年轻的军转干部,忠厚老实的品性恰恰是正直的局长最为欣赏的,成了局机关最被看好的培养对象。来自大城市的她,在那个充满革命气息的年代是没有多少优越感的,同出身贫农的他比起来,她父亲的小业主身份令她多少有点自卑。他们的恋爱过程同现在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他同她第一次见面的话题是教她写入党申请书。后来的一年里,他代她写了几份思想汇报,看了几场那个年代特有的不夹杂男女私情的电影,一起在街上散了几次步。在大家眼里,他们就算明确关系了。他的沉稳、内向甚至土气都让她觉得与他的结合是进步的表现,而她,是渴望进步的。
当时的他经常有出差的机会。在她的家人受到里弄干部监督的时节,他凭着单位介绍信坐软卧到上海出差,住在黄浦江边一个有着神情肃穆的门卫看门的内部招待所里。他可以凭票买到当时市面上十分稀罕的花生、白糖和牛肉干。他带着那些内部商品和半个月的工资买来的一辆据说是当时市面上最昂贵的玩具汽车,穿着退伍军人的绿色军装来到她的家,令她一家觉得门楣生光。他的礼物和身份赢得了她的家人和全家最疼爱的小侄子的心。
一场没有留给她多少记忆的朴素婚礼之后,他们成了夫妻。结婚之后,她发现他这个人其实相当单调和无趣,没有朋友,没有爱好,不喜欢串门,不喜欢聊天,休息日经常一个人对着一盘军棋,自己同自己作战。他的严肃和内向如果有人欣赏的话倒也可以算是优点,因为他办事非常仔细、认真,这也是当时欣赏他的领导最看重他的地方。可令人寒心的是,欣赏他的领导被调走了,他的特质并不为新领导所赏识。在一次干部调整中,他和她一起被贬到了局下属的一个企业。
他在厂子里当起了一个事务烦琐的小科长,呆板而固执的脾性,过于较真的做法经常让一般人诟病。升迁看来是无望了,现实里又充满了琐碎的烦恼,从此他再也没有走出事业的低谷。他当年的同事升职,分到大房子了,再看看自己家里一成不变的寒酸样子,加上他老家来的一拨又一拨的穷亲戚,她总忍不住要挖苦他几句。一点点很小的不顺心也可以引来她一句“都怪你没本事”。他不理会她,却经常一个人在屋子里叹气。他的叹气声让她愈加看不起他。他的消沉成全了她,她把家里的大小事务通通包起来了。儿子考什么学校,家里添置什么大件,同隔壁邻居起了冲突打口水仗都由她冲在前面。渐渐地,她也觉得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常常把“没有我,你们怎么办哦”挂在嘴上。“老头子”听了这样的话,不点头也不应和,看也不看她一眼,她又忍不住骂他“没良心”。
有一年,他们带着儿子到上海探亲,在上海亲戚的眼里他们也就是三个“乡下人”了。就因为表姐一句“你假使当初留在上海,也会过上像我们一样的日子”,他一个晚上板着脸不理人。他受不了,受不了当年他蔑视的那些“资本家”,现在都用居高临下的口气同他说话。亲戚们好意赠送的礼物在他眼里都是施舍和屈辱,他根本不看也不碰那些东西。儿子自从那次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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