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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号-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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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一场单相思的病恋,竟然能使一人变得疯癫,威力还如此的猛烈,果然带劲。然而,最无辜的当然是孟黎,幸好她早已过上了自己所渴望的幸福生活,至少,于晓夏曾一度这样的猜测。可没在他疯掉之前,于晓夏也怀疑过一切存在的真实性,包括孟黎,是不是自己的世界里,真的有个这样长相清纯的女孩。就像得了妄想迫害症那样,他一口咬定是老天故意设下圈套陷害自己,是为了验证自然界或其他什么真理,过程中不惜彻底牺牲掉试验品。
然而令天父意想不到,被充当棋子的于晓夏果断弄疯了自己,妄想以此扰乱诡计者的全盘计划,让那不可告人的阴谋诡计,无法得逞。可人算不如天算,他岂知这样的后果本身就是计划的一部分,当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现在,关于这次试验(单恋)的志(文字记录),不知被谁写在了这里,也许杜撰者就是认识于晓夏的某某人!
☆、局
江湖残局,百元一次,看准行棋,绝无反悔。
他站在那里,默默看着围观的一群人,摊主坐在矮凳上,而玩家则蹲在地上。
他的心好痒,几番都跃跃欲试,正好右边裤袋有两百块,还是刚才从邮所取出来的现钞,那股淡淡焦灼的味道估计都还没散去呢!
不一时,人群开始嚷了起来。
“不对,应该跳马!”
“先出车啊!”
“发炮,发炮!”
“下士吧,不然没棋了!”
……
相比众人的叽叽喳喳,玩家大叔一脸淡定,不为所动。而坐在对面的摊主则更加气定神闲,嘴角尽是诡谲的微笑,同样一声不发。
嘈杂声依旧,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听清楚弈手(赌徒)的对话。
“想好了没有?”摊主问。
“好了,我先出车!”玩家大叔非常坚定,抽起象棋子,铿锵一声脆响落地,将对方的军。
“不对!”围观人群一看玩家大叔出棋,虽然看不出哪里不对,但感觉就是错了,又瞎嚷起来。
然而遗憾的是,真是没下到三步,玩家大叔就输了。
残局的玩法,他固然是知道的,就是要确保连将对方的军,直到将死为止,否则稍差一步,全盘皆输。
那名看似在工地干活的大叔走后,玩家的位置又空了出来。
他此时似乎冷静了一点,又拽紧了裤袋,静观其变。
“我来!”
一名年轻小伙子拨开人群,将一百元丢到棋盘上,同时蹲了下来。
第二名玩家下棋很快,想都不想,看得众人如痴如醉,屏气凝神,一语不发。
“豁哟!”
不用多久,仅靠几步棋,小伙就赢了棋局,顿时引发一阵喧嚣,包括他的欢呼。
气氛很快就安静了下来,似乎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然后人群又是开始指指点点,各有所思。
他思路清晰了,手也蠢蠢欲动了,拳头已经抽出,内中攥紧一张百元钞票,马上就要蹲下来了。
“嘿!”
岂料这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是个穿制服的巡逻队员走了过来,“怎么又是你们这些人!这里不准摆摊,赶紧走!”
“走,这就走了!”摊主一边应和,一边收拾棋盘布,拎起矮木凳后,落荒而逃。
围观的人群也慢慢的散开了,不久便空无一人了,他便也走了。
象棋,原本仅是娱乐竞技的一种方式之一,可在某些人的眼里,它却成了赚钱的工具。
每次路过公园,榕树头的边沿总会围着一群人,因为我并不急着搭公交外出体育西,兼且是周末,便也会走近观看一下热闹。
其实,那么一大群人,除了他,未必不全是做局的人。
然而,我看到的人,远不止一个他!
☆、致敬我一生永远挚谢的铁人
我一生中最敬佩的人,也是我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
——题记
写在“回忆”之前:
所谓回忆,不定是有主人的。
就像,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那么,往事构成了回忆,又独立于回忆。
因而,这到底属于谁的回忆,没有答案。
年轻时,我总想做点有色彩的文章,聊以慰藉那些寂寞的春光。
于是,我便胡乱写了好几篇,都是些心情的短杂记,几乎不能映入人眼。
但可贵的是,此些文字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感受和体会,或许因为懵懂,才所以胆大。回忆起来,兴许是为了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也是发自内心的冲动,记下了那些闲事和处境,尤其是对景对物,和对人的细致描写,可谓是煞费了一番苦心。
然而,当时的做法,我从不会理睬有无意义,抑或自问有用无用,想写便写,不想写便不写,丝毫没有一丝强迫的威胁。当然了,还有另一重要的原因,是有读者(同学)愿意看这些晦涩起来又支离破碎的词句,不料日后,竟也成了我写作的动力之一。虽我想之所不说,全未是若此。
到了现在,我竟丢了少时的任性,换来几分娴熟,总感觉其中尚缺斤少两。那种快要窒息的感觉就像活人被密封在棺材里,不但伸展不开手脚,而且毫无希望可言。这是一种无形的束缚,终要将人闷杀,绝无可怜一说。故而往事历历在目,回忆却要迷迷糊糊,我想生活就是不能太过认真。
尤其是涉及到具体的人事物,虽不能全真,亦不能全假,只能微微的加工、雕琢,用心磨合,然而手段不能是粉饰,更不能是诋毁,基本的精神和价值观等最核心的东西,是一贯都不能丢掉的,还要使它们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和发挥,方才算得上好的文章,有意义作用的文章。
因此,关于南坎子所饱含烟云往事的模凌回忆,既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
正文:
多年以后,鲁小福终于想明白了一个概念,关于地势。
一直,南坎子是个十多户人家的同姓村庄,却在过年过节时,分开四到五个宗祠祭拜先祖,幸而还有一个总领全局的大宗祠,维系着那一缕似乎已经藕断丝连的族脉血缘关系。
一座座砖瓦房沿着斜坡,从上往下,凌乱不规则的盖在边远的橙黄土地上,天空蔚蓝,视野清澈,沿着遍布农作物的菜地延伸而去,田里的油菜花如黄金般灿烂、生气多姿,像极一张张铺开的淡黄色毛地毯。这一片土地上,对应的天空,不曾有过什么改变,而在此孕育成长的村下人儿,却是换了一代又一代。
鲁小福手里拿着一大块黑铁,噢不,那不是黑铁,有个西洋的名字,叫做单反照相机。他从一户村舍走到另一处大王宫庙,沿途依然惊异地看见、听闻,铁锅、铁盆、铁钳、铁炉在厨房响起锃亮的喊叫,木板上的铁钉子和螺丝嘎吱嘎吱地拼命想挣脱出来,甚至那些早就丢失的东西也从那婆娘找过多次的地方兀然出现,乱七八糟地跟在了归乡旧人的神铁后面。
可见,世上硬的东西很多,铁就是其中之一。
在鲁小福出生的那个年代,铁器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不说铁锹、铁钎、铁铲等家家户户几乎都有的物件,就是那耕地用的锄头,才算是最常见的箍铁农具。
众所周知,在南坎子村,紧靠双手勤劳致富者,为数很多,但其中最为劳力又辛苦的行家,真非鲁小福的阿爸阿妈莫属了。然而,天道酬勤,世上事总归是几许公平,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虽然发家致富的方法多如牛毛,而敢于选择农林渔牧畜同时涉猎者,仅此一家,无余匹敌。
炎热的夏季一来,农户们的晚饭大多都是在骑楼下享用的,或者在开阔一点的宅院,敞在天井之内。
“阿爸呢?”鲁小福问他阿母,循例的坐着矮凳,看着碗筷。
“先吃吧!你阿爸去农地浇菜了!”福妈也坐了下来,手上已经拿起了碗筷。
在鲁小福的眼里,菜地里的作物好像每天都要阿爸去问候。自从种上它们之后,给人的印象就是天天都要挑水浇灌它们,好像它们是沙漠里唯一的绿洲植物,稍微断去了水源就会立即死掉,然而浇灌、除草、施肥等繁琐农事岂是小孩子能完全搞懂的,何况鲁小福的阿爸还要喂猪、养鱼、放牛,天天如此,一日不得休停。
这时的太阳,全未下去西山,晚霞果真绚丽多彩,余晖尚且照耀着人间大地的角落,留下一丝丝的闷热。同时开饭的村户,远不止福家,还有很多家。然而到了这种时候,总喜欢来回撺掇,捧着一个瓷碗走动的村妇,只有苏四婶子了。阳光洒在她丰腴的身体上,竟可以没有一点反光,依旧显得黯淡。
“福大嫂,吃饭呢!”苏四婶大摇大摆的从一边走来。
“四婶啊,过来坐下一起吃吧!”福妈也是客气得很,知道来人在南坎子村可不是一般的公众人物,尤其是她的那张伶牙利嘴。
鲁小福已不是第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碰见这个老熟人了,故而对苏四婶的光顾很是不以为然,便一直埋头吃饭。
过了一会,苏四婶问,“福大叔呢?刚才我还看见他进门呢!”
虽然福妈嘴里说着话,但也嚼着饭菜,停了一会才解释着说,“大福啊!今晚去菜地了!也差不多回来了吧!”
得知一家之主不在现场以后,苏四婶脸色一变深沉,凑近了福妈耳边,悄悄的低声说着什么。
一旁的鲁小福看着这诡异的一幕,似曾相识,好像又嗅到了什么不妙气息,便停下了手中沾满油污的碗筷,一双小眼盯着她们看。
“是不是来告状的啊!”鲁小福心中暗想,感觉大事不妙,很快便想好了托辞。
“我吃饱了!”
“站住!”
这时,眼见事情正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即将发生,苏四婶赶紧从矮凳上起来,向鲁小福丢出了一个暧昧难懂的眼色,迅速消失了。
“今天下午你去哪了?”福妈盯着自己的小儿子,目光非常严厉。
“没,没去哪呀!”鲁小福情知早晚瞒不住,心里直打哆嗦……
果然!枯枝沾凉水,痛打不留情,站定不动的鲁小福,被阿妈用来当作柴火的细小树枝无情的横扫在脚上,那铅笔大小的“刑具”,用力抽起来也少不了疼,感觉比起用棍棒“行刑”还要火辣辣的灼烧。
“怎么了?”福爸终于回来了,肩上还扛着一把锄头,看见呆若木鸡的鲁小福站在那里。
福妈见丈夫回来,立刻一顿数落,似乎是想趁着黑夜尚未全部笼罩村庄之前,用一丝苟延残喘表明自身的存在。她怒道,“这孩子,不得了啦!敢逃课了!”
“你为什么逃课?”福爸问。
可能是因为摆放的倾斜度不够,福爸刚刚放到门旁一侧的铁锄头先是探出头来,然后长长的锄柄顺着墙壁不断的往下滑。鲁小福虽然看见了即将倒地的农具,也想跑过去扶一下,但他终究还是眼睁睁的看着它,像底座被爆破后的废弃烟囱稳稳的倒了下去。福爸也听到了响声,只是没有回头去看,反而是福妈走了过去。这次,鲁小福看得很清楚,原来刚才是阿爸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将锄头呈L形竖放在门侧,而且还不怎么靠墙,而阿妈将它扶起来后,按照√形重新放了回去,才绝不会再掉出来了。
鲁小福尚且静若处子,纹丝不动。
“还能是什么,除了贪玩,”福妈转过头,脸上的怒意一丝未消,“他还敢干点别的什么吗?啊!”
受了训斥,鲁小福自然脸色铁青,还不敢还嘴,显然他早已做好了再次挨打的准备。
“是去玩了吗?”福爸用他那起了老茧的双手,蹲下来不停的拂拭着儿子裤腿上的枯树渣,在极小的范围内扬起了轻微的尘。而此时,福妈坐回竹制的矮凳上,眼睛依然瞧着低头不语的鲁小福,还有自己的男人。
“不敢撒谎了么,还不就是去玩水!四叔老早就看到你们了!”福妈愤气的说。
仿佛原形败露,又恰巧东窗事发,鲁小福的头埋得更低了,虽然没有任何反应,但他算是默认了一切。煎熬的等待着未知的惩罚,他也心生不满,尤其是对四叔婶一家。
“下次记住了!不要贪玩,不要逃课,要好好读书,长大后不要再像阿爸这样……你长大以后要做个有出息的人,想做有出息的人,现在就要好好读书,你明白了吗?”福爸并没有责骂自己的小儿子,反而是语重心长的告诉他许多读书做人的道理。
“嗯!”鲁小福十分艰难的点了下头。
“完啦!就这样吗?”福妈质问道,非常不满意丈夫教育儿子的方式方法。
这时,福爸已经坐下来,准备用饭,而对于妻子的质问,面无表情,拿起碗筷就是吃饭喝汤。过了一会他才说,“不然,你想怎么样,难道要我打断他的腿吗?然后,你在家每天都陪着他,哪里也不用去,什么都不用干!”
“你以为我每天不是呆在家里么?我什么都不用干么?我还能去哪里,那是我的意思吗?难道他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儿子,你就没有份……”福妈也没有声气的抱怨起来,不停数落着埋头吃饭的丈夫,使得他很快便输了下风,并因此沉默不语。
然而,解放后的鲁小福又不知跑哪去玩耍了。
像这种家庭内部的争吵,在南坎子村并不少见,但每次几乎都能引来苏四婶的驻足观望,她总也喜欢亲自到场搜集这些村野逸闻,然后编撰成另一风味故事。
“发生什么事了?”
看着苏四婶远远走来,再次开腔的福爸又赶紧闭上了嘴,而福妈也开始识相的降低了不少声量。
“吃饭了吗?”福爸看似关心的问,苏四婶说自己刚刚吃过了。
接下来,无非又是些无关紧要的乡里邻间的八卦话题,随着夜幕的大范围降临而草草结束。
南坎子村民不像城里人那般活得轻松自在,或者说两者都不快意,村里人每天的日子大多都是犁田耕地,浇灌作物,然而稍有点想法的老年轻一代,无不想做点市场生意,于是卖鱼、卖肉、卖水果、卖服装、卖文具或卖杂货等品类繁多的谋生手段,也是另一种选择,用以帮补家计,或以此作为主业,而务农渐渐变为副业,甚至完全被抛弃。
“起来了,起来了,快拿货去吧!”
太阳还未现身,而鲁小福也昏昏沉沉的睡着,听到呼喊的声音很熟悉,像是来自遥远的地方,可它就是阿妈催促阿爸起床干活的声音。
“知道啦!知道啦!”每次听到的也是这样的不厌烦的回应,鲁小福又被吵醒了一次,迷糊中再抬头看了一眼窗外,依然黑蒙蒙一片,没有一点星光,更没有一点花火。须臾,他又睡着了。
真正醒来后,鲁小福发现阿爸不仅拿了许多生鲜货回到了家里,而且连猪圈里的白猪也喂饱了,随后他又背着深绿色的除虫喷雾器准备去到菜地上和各类害虫大干一场。直至中午时分,鲁小福从小学里回到家,正好碰到阿爸开着那部残旧得像个老太爷般衰颓的嘉陵摩托,轰轰隆隆,一声一响,往自家在村野地承包下来的鱼塘那一路驶去。
“阿爸!阿爸!”鲁小福远远看见阿爸开车行驶过来,大声喊了起来,然而却是一个回家,另一个外出干活。
“诶!快回去吧!”福爸也应了一声,开了一小段后又回过头来喊道,“福仔,晚上你放学后记得去和你阿妈赶下黄牛!”
“噢!我知道了!”
鲁小福望着远去的阿爸的背影,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的感觉,他已经把这当成了一种习惯。直到他现在拿着单反相机站在已经是混凝土水泥硬铺路面的宽阔村道上,看见不断来往的小车车流中,还有在夹缝中行驶着的落寞的三两部125摩托车,才知那时生活不易,岁月易老啊!他想,阿爸真是一个铁人,不然何以承受得住那千锤万击般的艰苦磨难后,依然屹立不倒。想到这里,一行热泪从他的眼颊涌出,片刻不停。鲁小福转身离去,难免再次感叹:
人的一生,无非只有一种区别,一是上坡,一是下坡。身强体壮之时,不断往上攀爬,一路向北,充满青春激情,无畏一切,为了美好生活努力奋斗;及其年老体衰之后,身体条件每况愈下,魂归南山,犹如惯性飞落,势不可挡,终期将尽,即使一生庸庸碌碌,平平凡凡,也算辉煌灿烂,不负韶华。
最后,他轻轻说了声:
阿爸对不起!
☆、元珠传
萧晓睡到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昨夜做了一个十分离奇的梦,记忆深刻。
【1】
他不知道梦里的具体朝代,或者说,它在历史上压根就不存在。
所以他只能用“王朝”二字来含糊表述,心想大体相似了。
但他记得最清楚的东西,是剧中的人物。
有两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非常清晰,出现的频率次数很多,几乎贯穿整个梦境。所以他那天起床后,先是不看手机几点,也不急着马上洗漱。
第一件事便是在空白的纸上写下了“裴元棠”和“卫珠”五个字。这两个人物的关系很微妙,他似乎清楚,像是夫妻关系,但两人又同时是大男子,怎么生儿育女呢!
于是他特别感兴趣了,还专门查了下古代相关的信息,原来在那时就有了一个词,叫“断袖”,被用来代称某种行为。
【2】
走去单位医务局的路上,他心中依然充满疑惑,于是便慢慢又细细的回想起来……
【3】
王朝末年,天下战火纷飞,西南匪盗四起,各地反叛势力十分猖獗。
不出一二年时间,天祸的遗毒即燔播十余大省,致令生民涂炭,惨不忍睹。
值此风雨逍遥,山河玉碎,万民受苦之时,横空出了两个戡乱之俊美才子。此二人便是“元珠”。
所谓中兴重臣,南元北珠,说的就是江南健儿裴元棠和慕北英豪卫珠。
然而俩人虽然同朝为官,却从未在朝殿上有过一面之会,对于各自的英勇只是互有耳闻。
【4】
不久,新帝登基,年号定为“祈祥”,意为祷祝天下安稳昌盛。
这一年元历临末冬月,西南白雪满灌,犹如皑皑人骨,漫山遍野。
此时天气异常的寒冷,野地上的行人,裹紧衣兜,徒步蹒跚,惟任凛冽寒风捶打。路过前方不知名山头时,不知他们看到了什么,仿佛是死神降临,不然何以躲避得如此匆忙。先是“哒哒哒”的一阵声响,然后便有人呼喊起来,没过多久,痛苦的哭嚎接连不断的传出来。
“快!”为首的一员红衣大将,全身披挂,胯坐骏马飞驰,身后跟着一队骑步兵,黑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肆意招展。
“将军!前方就是食人坳!”卫兵向裴元棠禀报。
“停止前进!”裴元棠牵住缰绳,立定原地后,又问卫兵,“就是那吗?”
众人顺着将军指着的方向看去,看得到了月牙儿般的山地,底下像是一个大坑,背后俨然还有一座高山。
“是的!”卫兵答道。
“那山就是盗魁山了吧?”裴元棠目不转睛,紧紧盯着前方。
这时,副将也开口说话了,“大将军,就是那里了!”
步兵很快也跟了上来,裴元棠下令人马安营扎寨,并派出哨探前去勘察敌情。不提。
【5】
此前,初春雨水,万物滋润。
作为慕北团练的大统领,卫珠身先士卒,一马领先,勇不可挡,带着大队人马又前去剿灭叛军。不料却被手下叛徒出卖,至今下落不明,于是朝廷派了裴元棠带领精锐前去支援。
【6】
“探到卫大人的消息了没有?”裴元棠问斥候。
跪着的下属不敢抬头与将军锐利的眼光对视,而是稍微低着头,似有一丝丝颤抖。他说,“查、查,查到了!”
“哦!在敌营的什么地方?”裴元棠赶紧问。
“石、牢,石头牢!”斥候稍微镇定后说,“就在敌营后山坳!”
除了斥候,在场所有人都为卫珠大人的生死捏一把汗,因而副将急着问,“把守的兵力如何?”
本以为会有很多人,谁知斥候却说了一句,“无人守卫!”
“什么!”副将感到很惊奇,而一旁的裴元棠则气定神闲,非常冷静。
等斥候解释完,裴元棠暗自叹道,“看来传说是真的了!”
【7】
凶兽异闻。
那是一只食人的眼嘴兽,没有名字,专吃死尸,还有活人。
没人真正见过眼嘴兽的真正面目,因为见过它的人,从来没有回来过。据说,此兽长着猫头鹰那般的脸,其上却只有两双混圆的大眼睛,还有一张闭起来像一条线那样无缝隙,而打开后又如铜盘那般硕大的巨口,四爪如尖刀般锐利,坚固如金刚钻那般。
兽窟位于盗魁山后山坳,洞险穴深,洞谷方圆十里之内尽是尸骨骷髅,渺无人烟,皆因凶兽时常出没,所过之处尽是平白无故而倒毙的男尸,其洞窟周边山地平面的黑雾甚浓,缭绕弥漫,像是各处随机升起了一道道袅袅炊烟,可惜凶兽不食人间烟火,只生吃活吞无辜之路人,或趁夜色吞嗜过山走动之活人。
劣迹斑斑。
虽然这些事听起来恐怖,但亲身经历过后才知道其中玄妙,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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