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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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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如果仅仅是因为他这份微不足道的感情,就让厉从撕碎了厉演的一腔苦心,扔掉了从小到大的珍爱,甚至是埋怨、仇恨,祝逢今会觉得如芒刺背,坐卧不安。
  祝逢今将风筝陈放好,像厉从放在自己的房间里那样,靠着墙、对着床。
  每天起床睁眼就能看到,入睡之前也能看上一小会儿。
  他找出手机,在通讯录里按出了一个许久未曾拨通的电话号码。
  “老三,是我。”
  下午祝逢今在书房处理堆积了三天的工作,回复完最后一封邮件时抬头看到外面的天空灰蒙,他瞥了眼时间,从一旁取下外套穿在身上。进了厉从房间,从他的衣柜里挑了件有些分量的衣服,陈姐见他换鞋、拿伞,问道:“去接小从呀?会不会有点太早了?”
  “我走着去,五点半左右回来。”
  雨声并不急骤,祝逢今撑着伞,无法全然挡住被风吹斜的雨丝,衣摆凝上一层薄薄的水雾。他不在乎脚下偶尔溅起、留在鞋尖的泥花,街道和路灯泛着水洗的光彩,还有稀稀疏疏落在梧桐上的脆声,这是该有的秋雨潇潇泠泠的模样,谈不上欣赏,却还是将脚步放慢了一些。
  只要不是太远的地方,时间如果允许,祝逢今都会走着去。
  这算是厉演的离去,留给他唯一的后遗症。
  他卡着时间走到厉从的学校门口,大片的伞接二连三地涌出,不撑伞的人挤在中间,厉从个子高,等他从人潮中挤出来时,颧骨都沾上了大颗的水,祝逢今将伞举得高了一些,少年看到了,眼中的惊喜一闪而过,他躲进祝逢今的伞下:“怎么来接我了。”
  “早上雨停了,猜你不会带伞,所以过来。连自行车都能记住不骑,怎么就记不住拿伞。”
  就算带了,如果看到你来,大概也会悄悄藏起说忘记。
  厉从并非故意,但很高兴这样的意外收获。
  “我来。”他接过伞柄,祝逢今收手。
  还小的时候,他就很想替这个人撑伞,可那时他太矮,只能看着祝逢今的手裸露在寒风之外,被冻得僵直。
  厉从说:“又是走路来的么,你的病才好一点,受凉又要遭罪了。”
  “没关系,我穿得多,”祝逢今这才想起他不仅仅是来送伞,将袋子里的衣服拿出来,又抢走了伞柄,“衣服,不用管书包了,直接穿。”
  厉从按他的话照做,又听见祝逢今问了句:“今天在学校怎么样?”
  包还在身上,大衣勒得他的肩膀有些不舒服,厉从答:“就是平时的样子,听听课、做做题,最后一节课考了张数学小卷。”
  他有些犹豫:“然后就是,我之前找周老师聊过,我想去美国读书,她建议我高二结束就出国,这样说不定会有一个好一些的结果。”
  少年低着头,像是总也扣不好扣子。
  “嗯,她是对的,其实早一点出去更好,这样申请大学没那么手忙脚乱,”祝逢今道,“可以去世界的另一边多看看,好好准备吧,小从。”
  他打算走。
  厉从做出了期望之中的决定,这很好。
  只是,内心没有想象里的欣慰。
  祝逢今用伞柄蹭了蹭左胸,总觉得那里,隐隐约约透出了些许痛意。


第26章 
  厉从其实是个固执的人。在短短几天忽然改变主意,打算远走异国,祝逢今知道,是自己逼迫这个孩子往外跑,做出选择。
  少年英朗明媚的脸像是被罩了层蒙蒙的面纱。
  连笑也看不真切。
  那之后他们又像是回到了从前。
  祝逢今在睡梦中隐隐听见关门声时,厉从已经披着秋露离开,在玄关留下一双摆放整齐的拖鞋,他们常常在清晨错过,又在傍晚相遇,饭桌上气氛还算温馨,只是两把椅子被放回原处,少年再也没有抬着它向祝逢今的身侧挪,哪怕胸口抵着桌角也要靠近。
  厉从记住了带伞,几场缠绵秋雨过后,天正式走向萧索。
  他报了一月的语言考试,却连题型都不知如何就直接去考,中午出来时外边的路上、停着的车顶已经积了一层薄雪,厉从蹲在路边,用松散的雪粒堆了个几厘米高的雪人。
  裸露在凛冬之间的鼻尖已经泛出红色,他深吸了口气,将小雪人捧在手里,让它跟着自己走了几步路,然后看着它渐渐在自己温热的掌心中垮下、融化。
  少年眨了眨眼睛,觉得有雪落进了眼睫。
  厉从在一个早晨离开,他这一去,像是不知归期,行李竟然轻巧,毕竟这里的大多数都不属于他。
  祝逢今想起那时离开医院恨不得将一切都装进自己背包里的那个小孩,才发现他无意之中又教了厉从一件事,就是取舍。
  祝逢今将车停到机场的国际航班入口前,他给了厉从一个钱夹,皮料凸起小小的一块,里面显然不是空的。
  “我在里面放了一张信用卡和一张借记卡,还有一些美金。比肯山的钥匙也在,不用过得太节俭,到那边可以先去考驾照,然后买辆车。吃饭也不要亏待自己,如果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祝逢今嘱咐道,“到那边好好照顾自己,学习尽力就好,跟美国的小孩儿有文化差异也不用急,慢慢就会好的,你比他们大多数都聪明。当然,如果有人校园霸凌你,不要忍让。然后就是,大麻之类的东西绝对不要碰,坚持锻炼,国外看病很麻烦,我不在你身边,没办法第一时间照顾你。”
  他看了眼少年的发顶,发现已经和自己的几乎水平:“等你下次回来,大概就能比我高了。”
  厉从接过那个钱夹,静静地听着祝逢今的叮咛。
  他好久没有和自己说过这么多话了。
  算不算是分别的特权?
  祝逢今此刻就在眼前,和最初相遇时一样面容端雅,气度温和,仿佛也能看到以后春去秋来时,他的模样。
  握住行李箱的手不知何时松开,厉从往前一步,紧紧抱住他。
  这个拥抱太过用力,祝逢今晃了一下,踉跄两步,双手揪住厉从肩上的衣料,他喉头一动,最终还是没发出声音,蜷着的手指张开,轻轻地环抱住少年。
  厉从短短的发擦过祝逢今的颈侧,他闭着眼睛,像是埋进了祝逢今的肩膀和心脏。
  此时,厉从觉得四周喧嚣的杂音骤然消失,他和祝逢今在一片空寂的、开满了鲜花的山谷里相拥,耳里只有他的呼吸和律动的心跳,鼻腔都是祝逢今身上那抹清冽又柔和的味道。
  “我会很想你,”厉从低声说,他在抖,“我希望你也能偶尔想起我。”
  他睁眼,声音重新涌入鼓膜,鲜花凋谢,山谷忽而长成了冷硬的建筑物。
  “再见,你也要好好生活。”
  厉从笑得温柔,他重新接过了行李,转身进了那扇隔开他们的门。
  少年很高、很壮、很结实。
  祝逢今望着他的背影,觉得既脆弱又孤独。
  祝逢今在车里静静地呆了一会儿,他回到家做了些简单的工作,差点忘记时间,还是陈姐来书房敲了两次门,才把人叫到外面吃饭。
  他看了眼桌子,不假思索地开口:“怎么……”
  怎么只有一个碗。
  他反应很快,脱口而出的只有两个字,其余的疑惑都被咽下,陈姐像是听明白了,她笑得有些怅然:“从仔走啦,桌上感觉也空空的。”
  桌上三菜一汤,厉从在时,陈姐会多做一道硬菜,学业繁忙的孩子胃口不错,菜量自然比今天这么精致的小碟多。那个孩子总是嘴甜,常常夸陈姐做饭好吃,哄得妇人笑得两眼弯弯,红光爬上脸颊。
  他看着厉从一点点变得活泼,又渐渐收敛,拔掉了那些好不容易才长出的小刺。
  祝逢今握住筷子,竟然有些茫然,筷头不知道落向何处:“没事,他以前不在家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陈姐手艺很好,否则祝逢今不会让她远渡重洋跟着回来,他夹起一块软糯的萝卜,嘴里汁水充沛,却觉得索然,像是在嚼一块无味的蜡。
  “怎么了小祝?是没有胃口吗,还是说不好吃?我今天有点心不在焉,煮饭的时候也没控制好量,哎,人上了年纪,就是对孩子远走觉得特别舍不得,担心他到那儿吃不好饭。”陈姐没摘围裙,站在一边看祝逢今用餐的动作慢了很多,忍不住关切道。
  祝逢今摇头:“帮我盛碗汤吧。”
  陈姐连忙说好。
  厉从总是会走的。
  他是只羽翼渐丰的鸟儿,翅膀上没有灰尘和伤痕,不该守在他这样一个胆小懦弱的人身边。他希望那只鸟儿飞得更高更远,能看到碧蓝的天际与橙红的夕阳,比任何人都强烈地希望。
  陈姐端上汤,小心地放在祝逢今的手边。
  他耐心地吹凉,沉默、文雅地将这顿饭吃完,一如往常。
  什么也没有变,只是习惯被突然破坏,让他的心有些漂浮。
  厉从在底特律转机,二十个小时后飞机平稳降落,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等待出舱的时段里,他打开遮光板,平阔的跑道没有将粉紫色的天空挡住,觉得似乎连思绪也沾上了瑰丽的颜色。四年前他来到这里,戴着祝逢今的围巾和香气,那个人容许他将手挤进自己的口袋,带他一同去花市买花种下,为他在陌生人前弹琴歌唱。
  从东波士顿到比肯山,厉从凭借着记忆摸清线路,他想起祝逢今走上斜坡的步伐,在一个岔路口拐弯,见到种得分散的豆梨,和那栋三层高的砖红小楼。它还是那副历经了风霜和历史的沧桑样子,这里四年间没有被出租,有专人定期打扫和修剪草坪,厉从摸出祝逢今给他的钥匙开门。
  那架钢琴、那个花瓶,一切陈设还保持着他们离开时的模样。
  厉从拖着那个大箱子,关上门、换了鞋,走到客厅的一角,抽出那张琴凳,揭开挡灰的线纱,手指在光洁如新的琴键上碰了碰。
  他没有长进,这么多年,唯一会弹的钢琴曲还是那首小星星。
  只是再没那么磕磕碰碰。
  他记得祝逢今跃动的细瘦手指,祝逢今在他十三岁那一晚低头沉静弹奏的样子,如一坛清澈的酒,越酿越像月光,在他的脑海和心中珍藏。
  他弹了完整的一首,垂眸笑了一下,左手跃跃欲试、依葫芦画瓢地学出了个琶音。
  结果自然是没那么流畅和清越。
  厉从转而去摸口袋,里面什么也没放,只有一枚被焐热了的硬币。
  一元硬币,2002年制,还是亮亮的。
  他悄悄换走了曾经祝逢今从他这里拿走的那一枚。
  那个人大概不会发现。
  厉从合上琴盖,趴在顶盖上,硬币紧紧握在他的掌心里,像是硌进了骨头。
  他深深呼吸了几次,告诉自己是时候去休整,可怎么也站不起来。
  索性就这么趴着,之后,肩膀开始微微地颤抖。
  那是一种没有规律的耸动,伴随着被压抑的几声轻笑和呜咽。
  良久,他终于松开紧握的拳,在只有一个人的房子里,没有任何收敛地,嚎啕大哭。
  他想念祝逢今。
  好想好想。


第27章 
  “小祝,从仔寄来的东西。”
  祝逢今正在修刮竹条上的毛刺,闻言一顿。
  他拍了拍手上的细屑,摘掉手套,接过那个大概在海上走了十几天的包裹。纸壳难免被挤压得变了形,里面不是什么硬挺的东西,掂在手里也很轻。
  “有功夫这么远寄东西回来,还不如给你打个电话。”
  坐在一侧的人块头壮硕,身上的衣服紧紧裹住发达的肌肉,他低着头,心不在焉地还原魔方,这还是厉从那年在医院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玩具,小小的,似乎一捏就碎。
  “老三,”祝逢今看他一眼,“四月的时候打过了。”
  “他十八岁生日,你打过去的当然要接,”厉沅把魔方放下,转而去捞了根竹条用砂纸打磨起了起来,“怎么出了趟国就忘了根,你以前出去那么多年,那会儿还只能打卫星电话,不也常常联系么。”
  祝逢今笑道:“四年没消息的可是你。”
  厉沅被堵得没话说,心想这人还真能护犊子。
  用刀沿着纸箱的缝隙将胶带划开,祝逢今取出包裹里的东西。
  一个信封、一张纸。
  还有一小束用波士顿邮报包起来的风干的花。
  是厉从收到校方录取通知的复印件。
  “哈佛的商学院……那不就跟你成了校友么,”厉沅粗略地看了一眼,“这小子厉害啊,不愧是大哥的儿子。”
  “嗯,他很聪明。”祝逢今应了一声,拿起那束干花,报纸的油墨蹭到他的手指上,“之前问过他想不想去读计算机或者物理,我说加州理工不错,他告诉我已经适应了波士顿的气候,没有离开的想法。”
  其实帕萨迪纳的阳光也很好。
  适合放风筝,祝逢今想。
  报纸微皱,玫瑰脱去水分,呈现出不同于枯败和鲜活时的殷红,寥寥几朵,被簇拥在繁密的水晶草之间,用报纸与麻绳潦草地捆着。
  漂洋过海,无非是想让祝逢今也感受一下,厉从在某日玫瑰盛开之时闻到的香气。
  这是照片、书信与言语所不能传达的。
  祝逢今的心像是突然失速,他低头凑近,鼻尖埋进干燥脆薄的花瓣与枝叶,深深呼吸时,干花特别的气味便占满了鼻腔。
  那是淡淡的,有一些玫瑰自身的芬芳,更多的却是不知从何而来的苦涩。
  等花干透大约需要十日。
  他仿佛看到在桌案前静静等候的少年,那种酸苦没有一丝迷惑与迟疑,直接走到了他的心间。
  祝逢今临睡前才想起还有一封未拆的信,他的头发尚未完全吹干,不断有温热的水珠沿着发梢往下淌,他找了块毛巾,随意地搭在头上,又擦干净自己手上的水渍,才去取了那个信封。
  长边开口被粘得牢固,祝逢今揭得耐心,却还是连同底下一起撕坏,露出内容物的一小块。
  不是意料之中的信,而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
  祝逢今看清照片上的人像时,觉得有些恍惚。
  厉演。
  真是好久没有见到他了。
  祝逢今明白,厉从的样貌实在像极了他的父亲,血缘这种关系实在是神奇,好比在重复时间,将那个小孩的五官雕琢成了厉演的样子。
  可他从来不会觉得厉演还在自己身边。
  他知道,假如厉演还活着,会比他先一步走过三十二岁,眼角总会长出皱纹,偶尔在前额找到几根白发,他们共同度过了童年、少年,笑与苦都一同吃下,幻想过遥远未来的老年,最终厉演成为了青年,永远的青年。
  所以,身姿渐渐挺拔,眉目愈发疏朗,哪怕在时间的催促下,少年与他父亲的样貌重叠,祝逢今也不会在他身上寻找那弯莹白月亮。
  毕竟它的形状像极了一道伤痕。
  再和过去的厉演相遇,祝逢今笑了一下,他的手指抚上照片:“久违了。”
  “不对,你应该不习惯我这么文绉绉地打招呼,”他眼中有光,“好久不见。”
  照片的边角还很新,上头没有刮痕,像是底片被遗忘在某一个角落,时隔多年终于被从未参与到故事里来的孩子偶然发现,他满怀好奇地洗出,最终雀跃与不安都消失在唇角。
  祝逢今自己都快忘记了他们在波士顿曾经有过合照,厉演在他上大学不久时来探望过他,他们漫步过自由之路,在落叶的树与砖红的楼前合影留念,他们在爱放爵士乐的小酒馆里喝下一杯又一杯威士忌,那是一九九四年的深秋。
  那是祝逢今生命中一段散漫又洒脱的日子,一身还没有被扑面而来的浪潮打湿,他手不释卷,爱读乔叟和济慈,总喜欢戴一副细细的圆边眼镜,往博物馆和教堂跑得勤快。后来他成为厉演最信任的伙伴,在商场上眼也不眨地谈判,曾经在枕下放枪寻求心理安慰。
  他越来越疲惫,觉得自己像一张绷紧了的弓,在厉演死去的那一刻被割断了弦,又在厉从出现后的那些年,终于迟疑地、慢吞吞地为自己系上了结。
  祝逢今怀念不谙世事的那时候,却也仅仅是怀念。
  他没有长久地盯着照片,放任自己沉溺在过去中。他打算把相片放好,空信封没有别的用处,准备扔掉时一枚小小的东西从信封口滑出,在地上立着翻滚,最终撞到床角才停下。
  祝逢今弯腰去捡,发现那是一枚扣子。
  用牛角磨出来的纽扣,纹理漂亮,钻出的小孔均匀而光滑,质感与厚外套相适应,订在上头会相当好看。
  他们关系破裂的那一晚,少年曾经提及过一枚纽扣。
  他质问祝逢今,是不是喜欢厉演,是不是他们从来都不止是兄弟,声音愤怒而委屈,像一只焦躁难耐的困兽,等来的却是祝逢今的一个巴掌、一声枪响。
  祝逢今攥紧了那颗扣子,又回到床边,一手翻出照片,将照片上人物的衣服和纽扣比对,忽地变了神色。
  原来厉演早就知道了。
  知道了他这份自以为隐秘又深远的感情。
  祝逢今千杯不醉的由来不是最近的事。
  他在学生时代就很能喝,和俱乐部的人在酒吧相会时,他永远都能睁着眼睛独自回家,酒量比起绝大多数人的确不错,但厉演几乎没有底线。
  酒精似乎失去效力,高浓度的烈酒接连进肚也面不改色,祝逢今独居海外多年,曾经亲密的人来看望他,他们彻夜长谈,不知不觉就喝得多了一点,到最后口齿含糊,连发丝似乎都散着酒气。
  他没有借着酒劲发疯,只是嘴里不停地嘟哝,厉演花了大力气将人带回家中,替他脱鞋时,却被人紧紧攥住了领口。
  祝逢今两眼半睁,波光潋滟。
  他死死地拽着厉演的前襟,嘴里不停地喊:“厉演、厉演……”
  厉演随和地应,动手去掰祝逢今的手指,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揪出大块褶皱,再这么用力拉扯,扣子就要掉了。
  “大哥在。”
  “大哥?”祝逢今听见了,眼中似乎很迷茫,他重重地点头,“大哥。”
  兄长。
  他最不想要的就是兄长。
  祝逢今声音嘶哑,他不停地重复着“大哥”,说一次,又像是在停顿中自我回答,最终在循环当中崩溃,挣开厉演的手,一枚扣子不知掉到了何处。
  他们谁也没有心思去管,祝逢今抱住厉演,不顾一切。
  他抱得太用力,以至于手指深陷,指尖都泛出白色;这个拥抱不属于兄弟和朋友,它是祝逢今多年来积压着的情绪,酒精破坏了他坚固得可怕的理智,撞出一道裂口,于是爱与渴望从那个细小开口中流出。
  越来越快,最后成了奔涌。
  这是一个陈旧又怯懦的人,最奋力的一搏。
  “逢今……”
  最终败给了挚爱之人短暂的迟疑。
  祝逢今第二天像是忘记了这件事。他也许觉得自己在做梦,还在为厉演一如往常的神色而窃喜和感伤,他没有凭借酒力做出格的事。
  他以为爱藏得太久,已经不再是一种原始的冲动。
  其实不是。
  爱能被感觉,即便爱的人沉默、不声不响,被爱的人迟钝、心如瀚海。
  厉演顾及祝逢今的心情,在长期相识中清楚祝逢今不是一个寡断的人。他可以付出所有,也舍得将所有扔掉,只要厉演正式地拒绝,给了祝逢今足够的理由,他不会死缠烂打,一拳大小的全部真心,也能不着痕迹地带走。
  可惜厉演不忍伤害,他情有所钟,更无法作出回应。
  说到底,还是贪心。
  于是稀里糊涂地过了这么多年。
  时隔十四年,在厉演已经离去的五年以后,祝逢今才明白,原来自己不是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困扰,他对大哥的感情早就被那个人知晓。
  他分明困扰厉演最深。
  他这些年小心翼翼地在伪装、在维系,可对方又何尝不是同样地保护着自己。
  以一个再称职不过的,兄长的身份。
  纽扣的大小很像一枚硬币。
  祝逢今觉得,也许五年前他生日的那一晚,厉演向他索要的那枚硬币、在车外久久等候时留下的烟蒂,都是厉演在犹豫,犹豫着要不要告诉祝逢今这段已经持续了半生的单恋没有结果,告诉他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如你爱我般爱你,他不必停滞不前,是时候去追寻自己真正的爱情了。
  爱应该带来欢笑和幸福。
  而不是日复一日的苦郁、求而不得。
  厉演临终前没有说完的那一句话,也许不是将厉从交给他的托付。
  他想说:“逢今,照顾好自己。”
  你是我除了小从以外,唯一放心不下的人啊。
  祝逢今闭上双眼。
  他将照片贴在心口,落下了五年以来的第一滴眼泪。
  厉演离去之时,他止住了声音,在不断的自我责备和逼迫中度过了这漫长的五年。
  他不后悔救我,他放心不下我。
  他让我好好地活。
  祝逢今抓着那颗纽扣,像被宽恕了般地,放声大哭。
  波士顿,2008年冬
  厉从上一次听见祝逢今的声音还是夏天。
  他收到了自己尝试了很多次才成功的干玫瑰,低声说了声谢谢,祝贺自己的措辞也显得诚心。
  可那都不是厉从想要的。
  他觉得那样柔和的声音反而成了尖刺,听得他心痛难耐,故意地放走几个电话后,对方就很少打来。
  他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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