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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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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他在将祝逢今往外推,可那样的靠近,本就怀揣着与他不同的心情。
如此恶性循环,造就了大约六个月的空白。
天已经走入严冬,但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厉从呼出些白气,掌心温度不算冷,能将硬币的金属气味带入皮肤。
他白了一点,但还是健康的肤色,脸上没有晒痕,右边眉弓上有条很深的伤口,刚结痂,愈合后大概会阻断眉毛生长,留下一道显眼疤痕。
厉从将钱币投入,摘下听筒。
号码早就熟记于心,食指在几个按键上停留几次,然后换了个舒服一些的站姿,眼睛穿过透明的窗体,街道的对面只有棵银杏,他喜欢看黄叶下落,装点这片寂静的私人空间。
像是听筒里终于传来回应,他收回目光,手拿着听筒往自己的耳朵凑近,紧紧贴着。
他笑了,脸上不觉添上几分柔和。
“逢今。”
闲暇的手指抚上按键,怕错按到挂断,又转而摸向了投币口。
他没给指尖施力,只是将数字轻轻抚摸一遍,耳边没有那人不紧不慢、温和的询问,取而代之的是冗长的嘟声。
一个未播出的电话。
无数个无声的电话。
“不算晴天,下雪的日子已经差不多过去了,”厉从丝毫不受影响,张望了一下,描述天气,蹭了蹭自己脖子上的羊绒围巾,“新买了围巾,摸上去舒服,也保暖,自作主张也给你买了,我得先回家一趟,再出来就去寄,希望到时还用得上。”
“近来过得很好。”
话绳微微摇晃,他伸手捉住,眼皮微微闭合,掩去下垂失落的眼神。
“也很想你。”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敢口口声声地叫着“逢今”,说着想你。
反正那个人听不见。
厉从挂断电话,深深呼吸了一次,他僵硬地笑笑,觉得自己照例做了件蠢事。
抬手摸了摸自己眉骨上的伤口,厉从出了电话亭,走进风里。
多日的思念好歹有个倾诉之处,他心里一轻,抬眼看向街道的对面。
行道树下,不知何时站了一个身形修长、温文儒雅的人。
他摘下帽子,厉从听见他说:
“好久不见了,小从。”
【上卷 托付】完
【下卷】终生
第28章
厉从眨了一下眼睛。
像是隔了块朦胧的毛玻璃般看不真切,于是少年又眨眨眼睛,缓缓蹲了下去。
这次更模糊了。
原来想祝逢今想得厉害的时候,心里的刻痕会越来越深,以至于镂空了,影影绰绰地投映到了眼前。
“怎么一见面就哭,”那道人影向自己靠近,也慢慢蹲下,“我沿着家走了两公里,现在被风吹得有些冷,想看看你给我买的围巾。”
是逢今。
厉从一怔,听到他冷,急着将脖子上的围巾卸下,双手却颤抖不已,笨得拉拉扯扯,脸都憋红了也没取下,祝逢今轻笑一声,去制止厉从没轻没重的动作,却忘了两个人可怜兮兮地蹲在路边,厉从被他触碰,重心不稳,当即往前扑了一下,他也跟着向后摔。
祝逢今三十二岁,还是头一回在有意识之后在马路边上坐了个屁股墩儿。
厉从反应很快,没压着人,腿分开擦过粗糙的地面,即便祝逢今没有摔到上身都贴在路面的地步,可他的手还是护在了祝逢今的脑后。
拥抱他、保护他,已经成了厉从的一种本能。
厉从的手依然抖得厉害,但他将手移开,能取下自己的围巾,戴在祝逢今的脖子上,带着泪痕的眼睛微弯,露出一排白净的上牙:“这样就不冷了。”
围巾干燥又温暖,有些像亲吻时的贴紧皮肤的嘴唇。
祝逢今仿佛被烫了一下。
“先回家吧。”
如祝逢今所说,这个电话亭离那所砖红小楼有些距离。
那是他的秘密基地,这里人本就少,现在也没什么人用电话亭,倒成了一个盛放想念的小箱子,冒出的气泡日渐升腾,最终溢出、挣开顶上的盖子,发出了响声。
厉从走得慢了一点,和祝逢今相差半步,眼神不时落到他隐约露出的一小截雪白的后颈上。
他穿了笔挺的套装,外边是毛呢的格纹大衣,头发向脑后梳得光亮,兴许是戴了礼帽的缘故,发胶不再牢靠,有一小绺发丝垂到额前,稍稍凌乱,看起来没那么正式古板。
补上那半步,就能看到祝逢今的眉骨、鼻梁,红嫩的唇,和微微敞开的领口。
骨与皮相都是天生,厉从不是没见过比祝逢今更精致的人。
俊逸的是相貌,不凡的却是气度。
腹中诗书让他文雅大气,历经风雨和疤痕使他深邃,痛失所爱给了他脆弱与坚韧。
所以才是祝逢今。
是值得他朝思夜想的心上人。
只是他不爱自己,让厉从觉得有些遗憾。
“长高了,”离住所还有一段路,祝逢今找了个话题,“肩好像也宽了一点。”
“前不久体检了一次,测出来一米八八,比三叔还差两三公分,”厉从回神,“我一直在打篮球,健身频繁了些……好像肌肉是变多了。”
祝逢今笑道:“身高就不用以老三做标杆了,他的父亲就是大高个。而且他以前是军人,身上每一块肌肉都得有用,你父亲出去打架,基本还得靠他。”
提及厉演,厉从的心又是一阵紧缩,他微微偏过头去:“爸爸他也会打架的么。”
“嗯,他在你爷爷去世之前,是个很急躁的人。为人仗义,好打抱不平,跟学校里的小团体打过不少架,说起来,”祝逢今的笑容加深,“我也跟着去凑过热闹,他们俩在前面把人揍趴下了,我就去补一脚。”
“我比厉演小四岁,还虚长了老三几个月,占了个‘二哥’的便宜,他们都比我高和强壮,我们仨就像个铁三角,但他是核心,我们到哪里都愿意一起。”他说,“他永远是发光发热的那个,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放在多看几眼、放在心上,我不能免俗。”
他们拐上了斜坡,祝逢今走在前面,萧索的风掠过衣角。
厉从跟在祝逢今身后,手无所适从地放进荷包里,攥紧了开门的钥匙。
他不明白这个话匣开启的用意,可祝逢今想说,厉从就忍不住侧过了耳朵去探听。
那是一颗只有祝逢今尝过的梅子,是独属于他的咸甜酸苦。
“他父亲死时,厉演也像你这么大,墓园里厉回庸的坟,是座衣冠冢,我之前和你说过,厉家背景不干净,厉回庸想要钱,在缅甸做毒品和军火,却得罪了人,他们运货的船上被装了炸弹,听报信的说,那段河道窄的地方,都是没来得及溶解的白粉,毒死了无数的鱼虾水草。”
厉回庸死不足惜,可他做的唯一一件正确的事,就是没将妻儿牵涉进来。他在缅甸十五年,只在第四年的时候回了趟国,和厉演母亲戴千春生下了厉沛。
厉演抓着祝逢今的手,眼泪为自己与父亲的短暂情谊而流。
“那时我看着他,觉得他在故作坚强,我很想挣开他的手,去拥抱他。所以我明白,我和别人不太一样,我喜欢上了我的大哥。”
厉从开门的动作顿住。
再明确不过的事,听祝逢今亲口说出,厉从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还不够麻木,它用力地搏动和跳跃着,只言片语一碰,就又是一阵疼痛。
“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厉从垂眸,他转开锁,“爱的本质都相同。”
祝逢今从来都不教他以后要去爱一个异性,没有对他说过娶妻生子的期许。
现在想想,也许是祝逢今给自己的枷锁太沉,才将自由都给了厉从,性别与年龄,外在内在都不是限制条件,他只希望厉从能随性、幸福地爱一个人。
可唯独没想到厉从将这颗心,没有一丝保留地给了靠得最近的自己。
就像从前的他自己一样。
“嗯。”祝逢今点头,“过了一年,我被送到这里读书。厉演母亲在她丈夫去世之后郁郁寡欢,强撑着活了三年,我十七岁时,回国参加了她的葬礼。”
厉演跪在戴千春的墓前,终于敞怀,拽着祝逢今的袖子涕泗交颐。
“也许是幻觉,我被他依靠了两次,于是我更加确信,我想伴他左右,最好一生。我没有在国内待太久,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极度缺钱,是厉演一直给我经济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支持,我完成学业之后,拒绝了大集团的橄榄枝,成了他的副手,一来是因为爱,二就是报恩。”
想伴他左右,最好一生。
祝逢今已经做到了,他陪着厉演走完了最后一程,厉从想。
他低声道:“爸爸他,不会想从你这里要什么。”
“再多的恩惠,你也已经还完了。我不能代表爸爸,但我觉得如果他还在,也不希望你停在过去。我之前寄给你的包裹里,有一枚纽扣,它和那张洗出来的照片爸爸穿的衣服是匹配的。我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我只是猜,也许他明白你……爱他。”
五年前,陈姨刚到祝逢今家中,做第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时,在祝逢今床间的缝隙找到了这颗扣子。
正巧祝逢今不在,于是她交给厉从,告诉他记得提醒祝逢今,把掉了扣子的衣服给她,她能帮他重新订好。
可厉从知道祝逢今从来不会留着掉了扣子的衣服。
纽扣真是像极了颗硬币。
这么多年,这枚扣子长成了钉子,渐渐楔进厉从的心底。
直到他来到美国,用了祝逢今留在这里的相机,里头还放着一卷没拍完的胶片。
他觉得祝逢今有必要知道。
知道他并非默默守候,他的这份真情,不是不被人知晓。
“我看到了,也明白其中的含义,九四年,他来看我,我喝醉了,对他表达了喜欢。”祝逢今叹了口气,他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拆开衔住一根,点燃,“其实很多事不必那么婉转,他不必担心伤到我,就算摆到明面上来说,我也可以和他做一辈子的兄弟。他于我而言,早就成了亲密的家人。”
他从前以为厉演迟钝,但事实不是。
大哥心细如发,同样在意着他的心情。
“告诉你这么多,还是差了一声谢谢,”祝逢今呼出一口烟,桌上没有烟灰缸,于是扯了张面纸,将灰抖在洁白的纸面上,“这么多年,没有值不值得,给他的爱我都心甘情愿,但这样的结果,我必须去接受。小从,谢谢你,我放下了。”
打开一个人复杂的心结需要很长的时间。
祝逢今心里的那捆麻线,早就缠缠绕绕,成了陈年的疙瘩,他不洒脱,所以半年来一个人胡思乱想,将迷宫走了无数遍,才见到了终点前的一颗朗星。
厉从愕然。
他有些不太信自己的耳朵,问道:“放下什么……”
祝逢今却瞥到矮几脚旁边的一个纸袋,发现里头是一条和他刚刚进屋摘下来、与厉从那条同款不同色的围巾。
“给我的么。”
他用手指夹着烟,一手捉出那条围巾,往自己脖子上随意地缠绕两圈。
围巾有些长,单手不太好戴,祝逢今的手指还被燃得迅速的烟烫了一下。
“我来,”厉从站起身来,去帮祝逢今整理,“刚才你不是都听见了吗,本来说今天想给你寄的,想着也许寄过去就用不太上了,没想到你会来。”
祝逢今抬手抽最后一口,厉从眼尖,看到了他带着些泥灰的手掌。
大概是刚才摔跤,用手撑地的时候蹭的。
他握住祝逢今的手腕,轻拍着、吹走了那些灰尘。
这个孩子像是只能注意到一件事。
在“冷”与“你给我买的围巾”之间,他只能听到前者;在疑问和祝逢今蹭脏了的手掌之间,他觉得帮祝逢今打整干净更重要。
祝逢今抽回了手:“我来是出差,时间紧凑,先走了。”
他掐灭了那支烟,离去时朝背后挥手。
“下一次,接电话吧。不必再去那个电话亭了。”
第29章
话音刚落,祝逢今感到自己的衣角被人揪住,不霸道,却让他在踏出门前转过了身。
“我不是那个发光发热的人,因为我的光就是你,”厉从用两根指头轻轻捏住祝逢今的衣角,像是根本没想过能把人停住,“这份向往和爱不会改变,只是……逢今,我希望你能试着,去想想我,我会努力发光的,一定会。”
这个人,带他走过好多晴天和常青的四季,看过好多不存在于他幻想中的绮丽风景。
教会他谦逊、尊重、包容,要上进,最终让他活成了一个不那么平庸的厉从。
他从前是一个人走的,衣衫褴褛,无枝可依,后来祝逢今撑着伞、带着柔软手帕,站到了他的身边。
成为了一个孩子的英雄。
祝逢今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他静静地看着厉从。
沉默被搓成了根柔韧的绳子,收束起来,勒进心脏里。
空气仿佛于此时凝结,厉从猜,外面也许过不久就会下起雪来。
他又叫了自己逢今。
刚才隔着一条街,听到他轻柔地喊出这两个字时就觉得恍惚,似乎很久都没有这么称呼自己了。
从前最常在厉演的口中听到,可时间一久,那些声音竟然都被厉从的一声又一声所覆盖,亲近的、撒娇的、示弱的、严肃的,他无数次地提出纠正,这个孩子也不厌其烦地耍赖。
直到那天晚上,厉从终于被硬坳着、带着迟疑和颤音改了口。
少年大方地叫着祝叔叔,私下里却那么谨慎、温柔地唤着逢今。
如果四周人来人往,他会觉得厉从大概陷入了一场热恋,淋了一身甜蜜的枫糖浆。
可惜那时寂静,他清楚地听见了厉从倾吐的每一个字,听见他向自己描述波士顿的天气、给他新买了暖和的围巾、还有,很想他。
于是他知道糖浆是被焦化了的,烧出了苦味。
他突然很想知道,厉从拨完电话会去做什么,是回家呢,还是沿着路边走走,不久之后就是圣诞节,露天的集市摆出来不少,去那些地方淘淘逛逛,说不定还能发现些什么有趣的玩意——然后他大概又会来这里呆上几分钟,向话绳对面的“自己”事无巨细地分享生活。
祝逢今没有忍住,在厉从走出那间小屋子的第一时间叫住了他。
不是惊愕,或者强撑着的从容,厉从的心绝不干燥,眼泪说了一切。
祝逢今凡夫俗子一个,从未想过有这样一个细腻又渐渐深邃的人,视自己为光芒,追逐着、不计后果地爱着自己。
命运未免也太过偏心,对他太过慷慨。
他在思索,想说的有千言万语,最终还是抬起手,轻轻地摸了摸厉从眉骨上的那道血痂。
那道血痂像是刚刚长出,周围还泛着红肿。
“好,小从。我不在你身边,”祝逢今长长地吐了口气,“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受伤了。”
“开心一点,下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不许哭了。”
这次没有人揪住他的衣角,祝逢今行色匆匆,关门声也急促。
门开门关时短短的缝隙,将忽地出现的阳光放到了房内,又跳到祝逢今的发梢、鼻尖和围巾上,被一并带走。
原来外面没有下雪。
厉从靠着墙缓缓滑下去,坐到地上。
他听见祝逢今说“好”。
祝逢今本可以不用对他说那么多从前的事,不用管他的心情,自己也会遵守着这条漫长又无声的禁令,隔着一整个大洋,在独自想念与热恋中过着他的生活。
可他来了,真切诚恳地对自己说了谢谢,像一个被桎梏已久的人,终于拆开了心上的枷锁。放下与接受,厉从知道其中的任何一个,都需要下定决心,何况祝逢今两个都需要去经历,这中间会有一个过程,他听到祝逢今说放下,却也不想去逼迫祝逢今,甚至已经做好了被推离的准备,无非就是在孤独与寂寞中再度过一个冬天。
然后静静等待玫瑰盛开,摘下、风干、漂洋过海,送给他。
直到祝逢今抚上他的伤口,告诉他,“好”。
他走了好多步,祝逢今也向前走着,他以为永远也追不上了——
他们之间还有可能,祝逢今停了下来,回头等他。
厉从的欢欣像是姗姗来迟,他拿着那条祝逢今换下的围巾,在暖和的房子里给自己系上,余温和熟悉的气味熏烤得他两眼通红。
祝逢今离开的第三分钟,想念便开始了。
上一次在波士顿见过面后,厉从和祝逢今通了两次电话,他在圣诞节前考完了最后一门,拖拖拉拉将杂事忙到圣诞节后,进入了这个短暂的寒假。
“你想回来吗?来回一趟折腾得也够呛,不过想回就回吧,家里一直有人,年底我有些忙,但没有出差的行程,大部分时间应该都在家里。”
厉从拨电话的时候在早上,国内的天彻底黑下来,他加了两个小时班,回家吃晚饭,陈姐在为他加热冷掉的饭食,说话间端上重新冒着热气的饭菜,小声问了句:“你看菜够不够?不够我再炒一个。”
祝逢今摇头。
他遮住了话筒,那边却还是听到了,厉从道:“这个点才吃上饭么?是这一阵子都这样么,如果真的很忙,我还是不回了……省得让你操心给你添麻烦。”
“我还以为你会说,回来帮我送饭,”祝逢今接了筷子,“等天气好一些再回吧,夏天如果不参与学校的项目,可以到公司里来学习,或者去你三叔那儿。你好好读书,中间有机会的话,我会再去看你的。”
他当然想照顾祝逢今,想插上翅膀,立刻飞到他的身边,挪近了椅子陪他吃饭。
只是怕祝逢今不喜欢。
厉从应道:“好。那我暑假再回,你吃饭吧,以后要记得按时。”
挂断电话后,厉从打开电脑,订下了最近的一班飞机。
没有直达,三十号上午十一点的航班,在底特律中转,落地大约是三十一号当地时间的下午三点,他赶得及第一时间和祝逢今共同迎接新的一年。
一月一号的那天,祝逢今照例于清晨起床。
天很晴朗,一改往常阴郁的灰色,蓝与白皆分明而纯粹,江岸的上空中飘着稀零的两三只风筝。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及膝大衣,手中拿着的一束鲜花还沾着明净的露水。
二零零九年,这是厉演去世的第六个年头,祝逢今终于卸掉了沉沉压在心上的一块巨石,能平和地去看望厉演。
他将车停到山腰,沿着盘山公路走了一段,耳边有几声婉转鸟语,衬着他一袖花香。
祝逢今来得很早,抵达时厉演的碑前却又站了另一个人。
身材瘦削,肤色透白,面孔精雕细琢,头发被草草地束起,如漆黑绸缎般垂在身后,用长身玉立形容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厉沛像是听到了细碎的脚步声,他微微偏头,神色冷淡地看向来人。
像是怕惊扰了长眠的厉演,他的音量不大:“我倒是第一次在这里遇见你。”
“是,自从葬礼以后,我没有来过这里。”祝逢今脚步顿了一下,不过也仅仅是刹那,他向前走。
厉沛平静地看向前方:“我每年都会来这里站一整天,来拜祭的人在慢慢变少,第一年这里从早到晚,络绎不绝,到了去年,只有三三两两。大家都前程似锦,自然各奔西东,人总是健忘的,不是么。”
“铭记的方式有很多种,小沛。”祝逢今缓缓蹲下,为厉演献花,“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大哥。”
“你敢忘,”厉沛冷笑一声,而后又意识到自己没收敛好脾气,“我不想在这里和你吵架,说点别的,大哥的儿子……厉从对吧,现在好么。”
与厉沛近六年未见,他蓄起了长发,浑身的刺像是被磨成了圆形。他年轻,气质清冷又有种别样的艳丽,想来这些年大概过得很好,仇恨没有让他沾上戾气,年长或许有用,他比骄横跋扈的从前稳重了太多。
祝逢今没想到厉沛会提及厉从,嘴角不觉挂了点笑意:“他在美国读书,长得好,人聪明,也懂事,等他回来,你想见的话,随时都可以来家里。”
“不必,”厉沛断然拒绝,“大哥把他托给你照顾,你不负所托就行了。见不见,其实无所谓,他大概也不待见我这样一个刻薄的人。”
他记得那会儿也是在这里,他和那个小孩打了个照面。
厉从两眼溜圆,像只炸了毛、喉间发出怒音的狗崽。
这样的人,懂得报恩,也大抵是记仇的。
厉沛道:“你有什么话,敞开跟大哥说吧,我先走了。”
“不是会待一整天么?”
“算上三哥,也许没有人会来了,换一个地方怀念他也是一样的,”厉沛将手放进兜里,他有些冷,红润的嘴唇上有几道干裂的痕迹,“对了,生日快乐,跟大哥说完话之后,还是庆祝一下吧。”
祝逢今神色微动,点了点头,回了声谢谢。
厉沛走得不疾不徐,祝逢今站在原地,望了一会儿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才又半蹲下身,与石碑上的厉演对视:“大哥,又一年了。”
他从空荡荡的左侧内袋里摸出那枚纽扣,上面像是带着心脏的热度,扣子在指间翻转,正面朝上,被他郑重地放到了那束鲜花的一侧。
“一直以来,谢谢你为我的心情考虑,”祝逢今缓声道,“我不后悔,也不痛苦,我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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