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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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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学害怕陆旻会影响到向俨的情绪,但是事实上向俨根本不在乎。
这床被子在冷风里好像又有了存在的价值。
向兴学想,有个人说话也是好的。向兴学一直把界限划得很明白,陆旻非要跟着,那向兴学就不算是在利用他的喜欢。
陆旻展开五指靠近火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您和俨哥是不是吵架了?”
向兴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们没有吵架,直接分开了。
分开是真的分开,但也不意味着以后就不在一起,更不意味着向兴学会去找别的人——他现在有点儿难受,有点生气,但他还是很喜欢他那个小侄子的。
向兴学也还没想好以后该怎么办,向俨能服软说一声想念或是说一声喜欢是最好,不说……那也是以后的事了。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你好像不怎么高兴。”
“可能是环境的原因吧。”向兴学勉强挤出一抹笑。
陆旻眼里倒映着熊熊的火光,他难得认真地、勇敢地看向了向兴学的眼睛:“不是的,您在芮咯的时候就不开心,看起来很悲伤,我能看出来的,很难过。”
“闹了一点小矛盾,我有点后悔,没在来之前把话说清楚。
“现在很想他……一直很想他。”
陆旻的眼睛在闪烁。
他忽然说:“其实我会后悔,后悔来这里,这儿真的很艰苦。”
陆旻深吸了一口气,说:“向老师,我有点儿喜欢您。”
这话说得很急,向兴学猜他可能还有话要说,便不急着拒绝。
果然,陆旻又说:“最后一次了。来这儿就是不打算继续了。我也知道这样很没意思,但我控制不住,我第一次喜欢别人,明明知道您很爱他,还是控制不住,我很讨厌自己这样。我想说以后就不再喜欢向老师了,但至少在这里的时候……对不起。”
向兴学抬头看了看银河,被子忽然被拿走了,会有点冷,但是身上的负担也消失了,感觉轻松不少。
他说:“有什么好对不起的呢。这又不是你的错。我会谢谢你喜欢过我,也谢谢你陪我来这里。”
向兴学为了向俨来冬日的牧野。
陆旻跟着向兴学到了博尔塔木卡。
荒原上的汉族男人,共享着广阔无垠的爱与痛苦。
第四章 到达
走过平坦的戈壁和盐碱地,他们眼前出现了起伏的山丘。
看见山,目的地也就不远了。
向兴学不知道他们的居所在哪一座山包的后面,但每一座突起都是新的希望。
翻过山,还是山,又会失望。
他的情绪一直在被环境左右着,起起落落的。
“感觉快要到了。”陆旻翻身骑上马背,“我们已经走了七天了。”
向兴学想,在路上走了七天,在芮咯等了一周,从桐城到小圻县花了两天,离开桐城竟然已有半个多月。
“快要到了。”向兴学也骑上了马,原本由他牵着的骆驼一下子失去了前进的引力,傻愣愣地停在了原地。
向兴学坐在马上,让马儿挤着呆骆驼向前。
翻过又一道山脊,向兴学看到远方的雪地上有三个小点。
一直沉默的波塔忽然高兴地唱起了哈萨克的牧歌,向兴学才意识到远方的三个小点是人。
远远的,有人大声喊:“阿塔。”,是采雪的少年直起了腰。
阿塔是哈萨克语“爸爸”的意思。
波塔高声回应着:“嗨诶——”,然后甩起缰绳骑着马儿奔下了山丘。
向兴学与陆旻相视一笑,他们身后还有羊群埋头啃食着山坡上的枯草,波塔被儿子们呼喊着丢下了几百只牲畜,向兴学和陆旻要替他看守着他的身家——虽然旷野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偷走这些羊儿。
他们慢慢地走,却听见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向老师!
“陆旻——
“旻旻啊!”
黄桃奋力地向他们挥手,陆旻被这一声旻旻羞了个大红脸。
向兴学知道黄桃迟早会和陆旻成为朋友,他俩年龄相仿,都还年轻,又生机蓬勃。只是没想到这一刻来得这么快,看来黄桃这几日也寂寞坏了。
向兴学还不能熟练地骑马奔驰,但他被黄桃的喊声激得冲动起来,他夹紧了马腹,也奔下了山丘。
马跑得很快,把冷风甩在了后头。
波塔一家住在半埋在地下的冬窝子里,地面上只有一个很小的,四四方方的入口
向兴学一行运气很好,在波塔一家的居所旁边还有一个废弃的驻地,那儿原来住着波塔冬天的邻居,邻居在城市里定居下来,闲置的冬窝子就成了向兴学他们的地盘。
住在地下要比住在地上的房子里暖和一点,牧野上的风虽然凶猛,但不至于咄咄逼人,它不怎么喜欢侵入地下。
黄桃和加玛已经把窝子打扫过一遍,虽然燃烧羊粪饼取暖让这个小宅子又积了一层灰,但总好过天地间的沙尘与雪片。
向兴学开行李箱的时候,黄桃和陆旻就在一旁看着——他们太无聊了,不想出去挖羊粪、铲雪,就挤在窝子里互相检阅行李。
“向老师的箱子好整齐啊。”黄桃蹲在地上,用手托着脸,啧啧地赞叹。
“是我爱人收拾的。”
“师娘吗,那师娘一定是个很温柔的小姐姐。”
陆旻轻声说:“是小哥哥哦,一个又温柔又硬气的小哥哥。”
向兴学惊异于陆旻对向俨的评价,总觉得不太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
温柔,向俨有时候挺温柔的,对待向兴学的学生尤其温柔。
硬气,他的确非常硬气,个性很强,也很独立,很有男人味儿。
小哥哥——向俨的年纪对于陆旻来说也确实是小哥哥。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向兴学觉得问题可能在那一声“小哥哥”上,他自己是向老师,向俨却是“小哥哥”,两个人好像差着辈——但是他俩的确差着辈,向兴学是叔叔,向俨是侄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货真价实的叔侄关系。
向兴学感觉自己好老了,虽然只比向俨大六岁,但是好老了。
“是小哥哥吗?哇……有一点点浪漫。”
黄桃求着向兴学说想看小哥哥的照片,向兴学从被子里摸出一张照片来——行李是向俨收拾的,向俨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照片塞进被子里,是那天晚上向兴学放的。
向兴学的手机一直放在心口的口袋里,手机一直关机,但向兴学也一直用体温守护着手机的电池,他害怕几个月后需要用到手机的时候,电池却是坏的。他还是没有开机给黄桃看照片,所以掏出了纸质的照片。
照片上的向俨穿着沙滩裤站在海里,裤子被海水泡湿了一半,上身的白体恤把他衬得年轻异常。
那时候向兴学拿着相机,冲向俨说:“笑一个。”
向俨就大笑起来,笑得像湛蓝的海水,也像亮晶晶的阳光。
向兴学特别喜欢这张照片,可能是因为拍照的时候向俨乖得像个宝宝,让笑就笑了,他把这张照片影印了好多份,家里的相框里放一张,办公室的相框里也放一张,电脑的桌面是它,手机的屏保也是它,向兴学还有一个信封,里面存着十张备份。
向俨因为这张照片骂向兴学是“老变态”,骂了好多次。
小朋友常常冷冰冰的,有时候又很甜,甜的时候,向兴学都记得。
“好帅!”黄桃感叹,“我以为会是那种很漂亮的男生,没想到是帅的,真的很硬气。”
她忽然不说话了,皱起了眉头,“你们……算啦,你们肯定很幸福。”
向兴学不知道黄桃想问什么,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刺激到陆旻,但陆旻微微地笑着,向兴学当那场喜欢已经过去了。
他对小姑娘的祝福说谢谢。
天黑的时候,加玛招呼他们吃饭。
哈萨克人过冬的食物很简单,主食是炸面饼或者馕,荤菜是肉干肉粒,没有蔬菜。吃饭时要布茶,茶是油茶,口感很厚重,能喝出动物脂肪的味道。
波塔喝茶喝得很豪放,一碗接着一碗往嘴里灌。热腾腾的茶能驱散白日里聚集的寒气。
加玛一直在为丈夫烧水泡茶,她的身形尚还灵活,不像孕妇的样子,波塔也没有让她坐下歇歇,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动作间流淌着温情。
向兴学悄悄地问黄桃:“你有照顾好加玛吗?”
黄桃说:“加玛不需要我来照顾,她很厉害,她跟我说她在荒原上把老大生了下来。”
哈萨克男人是荒野上的英雄,男人的妻子是家庭的主心骨,每一个人都是传奇。
冬窝子里只有一张大床,向兴学、陆旻、木拉提和黄桃都睡在床上。
黄桃害怕起夜时会吵醒他们,主动要求睡在外面,向兴学睡在黄桃和陆旻之间,木拉提睡在最里头。
大家对这样的安排心照不宣,黄桃知道向老师有男性/伴侣,靠着向老师睡不会害羞,陆旻把草原男人和汉族女孩儿隔得远远的,避免他们尴尬。
木拉提入睡得很快,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向兴学躺在床上,却睡不着了。
他之前一直睡在帐篷里,有时候围着火堆守夜,迁徙的路途颠沛流离,如今进了冬窝子,安定了下来,心里又觉得空旷。
“向老师,你睡了吗?”黄桃悄悄地问。
“没有,暂时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今天你们来了,我有点激动。”
陆旻也轻轻地说了一声:“我也睡不着。”
“睡不着怎么办,我给你们讲讲故事?哈萨克的传说。”向兴学莫名觉得这两个小孩很可爱。
“哈萨克传说我都听腻啦。”
“向老师,给我讲讲您和俨哥的故事吧。”
向兴学沉默了一会儿,最终不忍心拒绝陆旻的请求,他说:“让我想想该怎么说。”
第五章 葬礼
“我在小俨出生时就见过他,哦,小俨就是我的爱人。”
向兴学是看着向俨长大的叔叔,这么说也对也不对,他没有一直陪伴在向俨身边,因此错过了许多向俨长大的过程。
他们的羁绊与亲情相关,开始于小小的向俨睁眼看向兴学的那一秒,但是真正的故事却在一场葬礼上拉开了序幕。
向兴学养父去世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岁,在和沈云梦协议离婚。
沈云梦是向兴学的前妻,也是他全部的年少时光。
他们高中时一起做着有关文学的梦,大学时在校园的月牙湖畔牵手拥抱;向兴学为沈云梦写诗,为她填词,为她在广播里念散文,他们接吻,交换情书;向兴学曾经攥着身份证,磕磕绊绊地对旅店的前台说要一间大床房,他手里汗津津的,却被沈云梦紧紧地回握住,他们在破旧的床上水乳交融。
爱情像云,也像梦,向兴学的爱与灵魂,都属于沈云梦。
可是,云会碎,梦会醒。
向兴学的养父向义武病了两年,最后的愿望是见一见向兴学的小孩。在向兴学幼年的记忆里,他的父亲不是向义武,他也不叫向兴学,可是后来向义武就成了他爸爸,他也有了新的名字。
他们住的村子里一直有流言蜚语,说向兴学是私生子,可是向兴学的妈妈,陈明香顶着压力对他好。
向兴学知道自己肯定不是私生子,他和向义武一点儿都不像。
陈明香待向兴学好,向义武待向兴学也好。向兴学有理由报答父母恩情,再者,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生养孩子,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沈云梦不愿意孕育,她说:“你现在只是个助教,身上背着房贷,在学校里还处处被教授压一头,我们怎么养孩子?”
沈云梦说得也有道理。
向兴学每次去医院,都会听到父亲,在清醒的时候,说俨俨小时候只有暖水瓶那么大,长大一点儿就会叫爷爷爷爷,爱哭也爱笑,可爱极了。
俨俨不仅是俨俨。
向兴学见到瘦脱了人形的父亲就会难过,还会自责,他寒窗苦读数十年,读硕士,读博士,追文学的梦,结果没有天赐的才华,没有喷薄的文字,只能在学校里做助教,他辛辛苦苦写论文,发期刊的时候却只是第二作者,有时候连第二作者都不是,作者永远都是他的恩师。当助教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沈云梦不愿意生孩子。
向兴学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怪圈,他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沈云梦也不快乐,沈云梦总说向兴学不再是为她写诗的向兴学了。
沈云梦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在浪漫里,又格外现实。
后来她遇见一个作家,才华横溢,又含着金汤匙长大,能给沈云梦造梦。
她发现年少的喜欢也不一定是生命的全部,她还能在青春将逝的时候遇见新的爱情。
沈云梦要离婚,向兴学求她再撑一撑。
葬礼也会是这段婚姻的终点,沈云梦撑了足够久了。
她依然漂亮,穿着玄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又不失庄重,踩高跟鞋,挽向兴学的胳膊。
沈云梦很美,美得和乡村的葬礼格格不入。
在乡下,白事办得热闹,向义武活到了七十五岁,不算高寿,但依然值得庆祝——庆祝他在人间走过一遭,庆祝他年轻时从战场凯旋,人老了还同病痛殊死搏斗、倔强倨傲,庆祝他一生胜利。
唢呐吹得震天响,纸钱的灰烬在半空飘飞。
沈云梦的鞋根陷进了潮湿的泥地里。
向兴学看到她眉头微蹙,眼里全是不耐烦。
“沈云梦的鞋脏了。”
这是多年未见的向俨对向兴学说的第一句话。
向兴学印象中的向俨还是个高中生,很瘦,喊小叔的时候也很乖。他眼前的这个向俨和他差不多高,长结实了,也不喊小叔。向兴学忽然反应过来,向俨已经二十四岁了,是个大人了。
他尴尬地笑笑,自己完全没有在意沈云梦的鞋,只看到沈云梦的淡漠,向俨却知道她为什么不耐烦。向俨说沈云梦的鞋脏了,向兴学依旧无动于衷,他的妻子是他深爱的女人,但也是让父亲不能得偿所愿的娇小姐,他知道错不在她,却也不愿意关心她现下的困窘,向兴学觉得至少葬礼上他还是个愧疚的儿子,不想再顾忌沈云梦的情绪。
他没有动作。
向俨等待了一会儿,向沈云梦走了过去。
向兴学看着向俨踏过绵软的泥土地,每走一步都会带起小小水花,黑色西裤的裤脚沾上星星点点的泥渍,那些斑驳很小,向兴学看得却很清楚。
他感到有点儿迷茫。
他看着向俨蹲下身去,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一手握着沈云梦的脚踝,一手用手帕托着高跟鞋的鞋底,那个动作应该是很轻的,看上去很轻,向俨帮沈云梦把鞋根从泥地里拔了出来。
沈云梦的表情先是惊讶,然后变得复杂,她低头看向俨的动作,得救之后又看向了向兴学。
向兴学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反正心里是很震惊的。
向俨扶着沈云梦到了水泥地上,沈云梦对他说谢谢,向俨笑着说:“不客气。”
他蹲下去握着脚踝的动作看起来温柔异常,说不客气的语气却轻佻放荡。
向俨的爸爸向兴邦对沈云梦抱歉地笑笑,然后严肃地训斥道:“这是你爷爷的葬礼,你收敛一点。”
向兴学替沈云梦说:“是我们要谢谢小俨解围。”
向俨朝向兴学弯了弯眼,笑容一如既往地可爱。
很多年以后,沈云梦和向兴学聊天,她说:“那时候如果来的是你,我可能就不会跟你离婚了。”
可是向兴学没有去,世界上没有如果。
向兴学再回忆起那个场景还是会觉得向俨像王子一样,他会解救高塔里的公主,却不是奔着求婚去的。
那样的举措,奇异而又矛盾的浪漫,只有向俨能实现。
“俨哥果然很温柔。”陆旻说。
“嗯。”黄桃应和道,声音里全是困倦。
“睡吧。”向兴学轻轻地说。
第六章 胎动
在博尔塔木卡,时间走得很慢。
白天不分上午和下午,只有太阳升起和落下。
他们一天只有一顿正餐,发生在夜晚,他们会喝很多次茶。
太阳好的时候,太阳能电池能够积蓄很多能量,灯泡一直亮到午夜,波塔一家和向兴学一行会坐在一起聊天,木拉提做翻译,两个孩子也学过一些汉话,他们能听懂外来人的谈笑,却也很少插话,少年们像父亲一样沉默。
在说到加玛肚子里的宝宝时,孩子们会高兴起来,他们希望这是一个妹妹。波塔也希望是个女孩,他们以后能够安定下来,女孩儿能够安安稳稳地长大。波塔觉得没有在草原上生活过的哈萨克男孩都不能成为有担当的男人,但女孩儿适合城市生活。
胎儿不过几个月大,在厚重的衣物遮掩下,一点也凸显不出来,但是波塔习惯于把手放在加玛的肚子上。向兴学觉得波塔是不想错过每一次夜晚的胎动。
向兴学想,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拥有一个孩子了,向俨不能生,他也不想找别人生。
他看着波塔和妻子亲昵地互动,有时候会很羡慕,羡慕的时候也会觉得向俨如果是个女人就好了,这样向俨就能为他怀孕,他也想一直抚着向俨的肚子,想亲吻向俨的肚皮,想隔着皮肤和孩子说话,向俨会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种想让向俨怀孕的心态和当时想和沈云梦孕育一个孩子的心态完全不同。
向兴学也不是多想要个小孩,他只是想和向俨共有一段温情的记忆,想用孩子把向俨拴在自己身边。
向兴学觉得自己也挺变态的,怪不得向俨喊他“老变态”。
每一个夜里,木拉提打呼噜的时候,向兴学都会被黄桃求着说一说他和向俨的故事,明明一开始是陆旻想听,黄桃却觉得欲罢不能。
“不行。”向兴学的大姐向蓉即刻否定了离婚的提案。
向家一家人围坐在厨房的大灶旁,说往后的计划,外边依旧锣鼓喧天。
沈云梦低头拿干枯的稻草擦鞋,她听到这句话没有抬头,也不作回应。
向蓉又说:“村子里还没出过离婚这样丢人的事,再说爸刚走,你这就要离婚,你让他脸往哪儿搁?”
向兴学没做声。
诚然沈云梦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不是贤惠的妻子,但是向兴学还爱她。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已经进入了绝境,但向兴学还期待着柳暗花明。
“姑母,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人家要离婚也不用说出来啊,你怎么不知道这儿没有人偷偷离婚?”向俨的西装外套已经脱掉了,挽着个袖子往灶里添柴火。
向俨小时候就喜欢这口灶,总是坐在小板凳上拿着大钳子往里夹稻草,有时候向兴学会给他在火堆里放几个山芋,小朋友寻到山芋就开心得要命。
现在他还坐在小板凳上,小小的角落里已经塞不下向俨的两条长腿。
“你给我闭嘴。”向兴邦呵斥。
向俨抬头看他爸,又笑了,“您可不能说我,我都快忘了,你可是不离婚的代表。”
二姐向枫是读过书的女人,思想不至于闭塞,她问:“怎么突然要离,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向兴学说:“是我的问题。”
“你做什么了,让云梦能要离婚?你们这些年轻人可别把婚姻当儿戏。”
“他没做错什么,是我嫌弃他穷,我不想跟他过了。”
沈云梦说得很淡,好像他们在谈论的不是离婚这样的大事。
她话一出口,厨房里即刻安静了。
向俨站起身来,对沈云梦说:“让他们自己聊聊吧,我带你在这儿逛逛。”
向俨带走了沈云梦,厨房里的逼问也开始了。
向兴学有点感激向俨,他没让沈云梦听见更难听粗鄙的话。
他也不想让他这个小侄子听到自己低声下气地说“我还爱她。”
向兴学不比向俨大太多,但他至少算个长辈,长辈是要面子的。
他的姐姐们一开始说沈云梦是个物质的女人,听说沈云梦想要和富裕的作家在一块便骂她水性杨花,之后话题便成了责骂向兴学“怂”、“软弱”、“不争气”。
向兴邦一直皱着眉头听,后来他说:“要不我给你把房贷还了,这样你轻松一点儿,沈云梦可能还愿意跟你过。”
向兴学决定离婚了。
他是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骄傲。
半夜的时候,向兴学爬到房顶上,想抽几根烟,却听到向俨在打电话,手机屏幕的灯光映亮了他半边脸。向兴学又发现向俨已经长得棱角分明了。
“我得过几天才能回去,家里有点事,你帮我给草浇浇水。”
向俨看到向兴学,略略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又继续说:“14床的病人血压一直不稳定,你让闻老师给他做个仔细的检查……
“不开心啊?
“想我了?
“就几天了。
“现在不早了,你早点睡,乖,去睡觉。”
那边儿一直不愿意挂电话,向兴学便点燃了烟,他觉得挺讽刺的,自己一个中年男人在屋顶上偷听侄子和女朋友打电话,他这个侄子做事还那样妥帖,相比起来自己的生活简直乱七八糟。
可他除了屋顶还能去哪儿呢?
沈云梦睡在房间的床上,家里的大门也被关上了,钥匙在向蓉手里。
老家的宅子很大,房间却被回乡的儿孙占得满满当当的,向兴学哪儿也不能去。
向兴学听到向俨说:“嗯……嗯……我爱你……挂了啊。”却是敷衍的语气。
向兴学依稀觉得向俨和自己是很不一样的人。
他会是被所有女人爱着的男人,也会是玩弄感情的人,他能看到沈云梦的窘迫,也能带沈云梦避开议论,他体贴,却未必真诚。
就像这句不耐烦的“我爱你”,一听就是假话。
向俨到底还是随了向兴邦的性子。
荒原上的向兴学想,向俨对自己多少还是真诚的,他至少不对自己说“我爱你”。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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