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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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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俨也是个可怜的小孩儿。

在某一刻,向兴学下定决心要尽到自己做叔叔的义务,他要把向俨的爱情观扭上正道——不管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他应该学会付出感情。

向兴学和向俨的故事,有很多地方是不能同外人讲的。

就像这一段关于感情观的讨论,向兴学只是含含糊糊地随口带过。

他嘴里的向俨,生性浪漫洒脱却不乏体贴。

黄桃和陆旻听到的部分,大约是流浪的家猫感化小野猫的过程。

向兴学自己也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他还没有来得及纠正向俨的爱情观——

向兴学本来以为离婚且潦倒会成为他人生的最低点。

奈何生活总爱雪上加霜。

他在离婚之后便试着申请了一些独立的课题,无一例外被他的老师赵长云否定。

赵长云和向兴学说:“小向啊,我理解你想要出人头地的心情,但是过分追逐那些名啊利啊就会丢掉我们学文学的初心。”

向兴学嘴上说着“是、是”心里把赵长云祖上十八代骂了个通透。

赵长云是当下研究古代文学的泰斗,赵长云也擅长欺压向兴学这样年龄三十岁左右身负房贷车贷的年轻教师。

赵长云发表的论文,几乎都是他手里那群博士生写的。

向兴学曾经也是对赵教授感激涕零的博士生,随着年龄渐长,向兴学慢慢意识到赵长云根本不是个东西。

年末考评的时候,赵长云找到向兴学,说:“小向啊,你怎么一直没说你和小沈离婚了呢?你知道当老师,尤其大学老师,个人作风要好,才能对学生产生正面影响……”

向兴学知道赵长云要拦着自己升讲师,立即被老东西的无耻给气乐了,“赵老师,我要不找我前妻写个证明,让她替我跟学校说说我的个人作风问题?”

“我看这样,你不如先缓一缓,明年再升讲师也不晚,正好我手上还有个课题,你来钻研钻研,对你以后很有好处。”赵长云微微笑着,眼袋垂坠,倒挂在脸上,像某一种狗。

“赵教授,您觉得合适吗?”

向兴学拒绝替赵长云写论文。

可是那一年末尾,向兴学依旧没能做上讲师,并且手头上又多了一个赵长云的课题。

向兴学出离地愤怒了——他的兴趣爱好从来不在中国古典文学,他从博士开始,一直被赵长云胁迫着做相关的研究。

从前他不敢拒绝,为了沈云梦的安稳生活。

现在他拒绝了,拒绝也没有用。

向兴学想揭开学术泰斗的虚伪面具。

他去找了一些同样被欺压的博士生,多数人劝向兴学不要不识好歹。

向兴学烦得很,一边烦恼,一边在烟熏火燎的房间里叼着烟头翻文献。

出于对向俨的体贴,向兴学一般会趁着他出去上班的时候把房门锁起来躲在房间里抽烟,他又习惯于将自己置身于黑暗幽闭的房间里,只开一盏小小的台灯。于是整个房间就像一个巨大的烟管,里面充斥着焦油和尼古丁。

在房间里的时候,向兴学是搞学术搞到一个头两个大的向老师。

出房间之后,向兴学是宜室宜家的好叔叔。

向兴学自以为平衡得不错,直到向俨用钥匙打开了他的房门——

向俨进门的时候,向兴学一点儿都没察觉,并且也没有察觉到手里的烟头已经要烧到指尖。

向俨一阵风似地冲进房里打开灯、拉开窗帘、推开窗,然后站到向兴学面前。

向兴学被冬日的阳光烫了一次,被手里的烟蒂又烫了一次。他眯起眼哆嗦着把烟头按进了烟灰缸,看到向俨的时候,心里被烫了第三下。

向俨双目通红,颊上挂着两串水珠。

与向兴学对视之后,向俨用手擦了一把眼泪,擦也擦不干净,蓄着两泡水的眼眸里全是怨愤。

向兴学凭着本能用大拇指抹掉了汹涌的泪滴,然后说:“对不起啊。”

他最怕向俨哭。

“你他妈,能不在家里抽烟吗。”

向兴学这才反应过来,向俨不是哭了,眼泪是被烟熏出来的。

  第十一章 决定 
  
向兴学赶紧把向俨推出了房门。

向俨大概是被烟熏得狠了,泪水一直止不住,这让向兴学觉得愧疚极了,忙不迭给他的小侄子递纸巾。

向俨一边擦眼泪一边冷着声音问:“论文写不出来啊?”

向兴学说:“也不是。”

“你去把衣服换了,臭死了。”向俨眉头紧皱,随之又说:“算了,换了衣服还是臭。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又抽这么凶?”

“遇到一点事。”

“我是要听你说遇到一点事吗?你不遇着什么事至于这样作贱你自己吗?爱说说,不说滚。”

向俨拔高了声调,满脸都是极度的不耐烦。

向兴学还没有被年纪小的人这样训斥过,一下子哽在那里。

向俨的脾气算不上暴躁,对熟悉的人会放肆一些,但也不至于放肆成这样。只是向兴学认为自己有错在先,倒也没有觉得被冒犯。

向俨一直没把向兴学当叔叔看,向兴学不怎么介意。他俩虽然不同辈,勉勉强强算得上是同龄人,也算儿时的玩伴。向兴学只觉得自己得尽到长辈的责任,向俨作为小辈或是朋友,偶尔闹一闹,娇一娇,没大没小的,向兴学都能接受。

按照向兴学的个性,他不爱向家里人倾吐工作上的愤懑。以前遇到事情他就不愿意告诉沈云梦。向兴学是觉得说了又如何呢,本来一个人生气,说出来反而变成两个人生气,生气对身体也不好。

但是面对已经处在生气状态的向俨,向兴学又觉得说一说也无妨。

“我想搞赵长云。”

向俨表情忽然松懈下来,他眨了眨眼,“怎么搞?”

“可能是举报,举报没有用就找媒体曝光,具体怎么搞我还没想好,但我一定要搞他。”向兴学情绪上来了,没控制住自己摸了摸口袋,想抽烟。

向俨弯下腰拉开了茶几下的抽屉,掏出一根棒棒糖,拆了糖纸就往向兴学嘴里捅。

向兴学把糖含住了,含含糊糊地说:“这么大人了还吃什么糖。”

“给医院里小孩儿的。

“赵长云是我知道的那个赵长云吗,上过什么讲坛的那个教授?”

“嗯。”

“那他很厉害啊。”

向兴学有一点失望,他很怕向俨下一句说“你还是算了吧,你能做什么呀?”——像那些博士生一样。

向兴学一直在犹豫,他害怕自己一时的冲动会毁掉自己的前途。

就像沈云梦会对他说“你一个无名小卒,你能把赵长云怎么样?”,沈云梦不喜欢赵长云的龌龊,但她更怕向兴学丢掉工作。沈云梦会让向兴学学着忍耐,她说赵长云总会老到拿不动笔、讲不了学,那个时候向兴学就能崭露锋芒,可她自己都不愿意陪着向兴学等到那一天。

“为什么要搞他?”向俨问。

“因为他的学术成果都不是他自己做出来的。我在写的东西也是为他写的,不止我,还有很多年轻老师,还有一些他带的博士生……”

向俨打断了向兴学的话,他说:“那就搞啊。”

客厅里没有开灯,日光透过阳台的玻璃照了进来,在茶几上割出一道分明的界限。

向俨坐在光里,乳白色的毛衣被阳光烤得发亮。

向兴学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向俨还年轻,他也不是承担风险的当事人,所以他可以说“那就搞啊”——像向兴学希望听到的那样。但是这样意气风发的话其实很欠考虑,也很不负责任。

向兴学把棒棒糖拿在手里,说:“我可能会被停职,被S大封杀,被学术界驱逐。

“会一无所有。”

向俨笑了,“你以为你现在有什么呀,一个离婚老男人,没有老婆,住我家里吃我的喝我的,你说你有什么?”

向兴学太阳穴跳了跳。

向俨的话让向兴学很没面子,但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向俨又说:“向兴学,你跟我说过你喜欢文学,那个时候你说你想当作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当作家反而跑去搞学术,这无所谓,我当你还喜欢文学,现在你喜欢的文学是什么?是论文上写着向兴学的名字,还是被人追着夸向老师,向教授?被人捧成学术泰斗?你知道你要什么吗?”

向兴学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对向俨说:“我要当作家。”

他记得他曾经有一个文学梦。

向兴学都快要忘记了,他的梦想有多温柔,多干净,多纯粹。他曾经愿意为了追逐万里外的一抹月光翻山越岭。

向兴学快要忘记了,向俨还记得。

向俨为他开了一扇窗,窗外月色如水。

向兴学又说不出话来了,他眼前这个向俨好像才十岁出头,两眼盛着光,一脸崇拜地听自己说梦想,可是这个向俨又像饱经风霜的长者,毫不留情地给了向兴学当头一棒。

他的向俨,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活得恣意洒脱,比向兴学还要通透。

向俨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也意识到向兴学一直没有回答,他轻轻地咳了一声,说:“虽然你搞他可能是看他不爽,但你也是为了整个学术界的未来,他这样的行为就是弄虚作假,有他这样的人在,你们这些年轻的学者就不可能多大的造诣,毕竟都带着情绪在写东西。”

“就算你被辞退了我也会养着你的,你吃得也不多,你要是不愿意被我养着,给我做家政也行。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继续做研究,反正图书馆对外开放,在哪做不是做呢。我反正不介意你特别有文化。”

“你想搞他就去搞啊,顾虑那么多干什么。”

向兴学揉着向俨的头把他按倒在沙发上,嘴里说着:“小兔崽子,我还轮不到靠你养。”

“小俨和沈云梦不一样。”

这一夜山谷里没有刮风,天上也没有云。

浩瀚的银河划破长空,璀璨了牧羊人的梦。

外来人在露天的羊圈旁架起火堆,围坐在一块儿,说温柔的故事。

羊儿一群一群地挤在一起,偶尔叫上两声,像是在回应人类口中的绵绵情意。

“能感觉出来,他很潇洒,想做什么就去做了,可能男孩儿都这样……”黄桃抱住腿,将身子团得紧了一些,“您也很勇敢,我觉得俨哥可能只是顺着你的意思在说,他知道你想去做,所以他支持你。他知道你想要什么。”

陆旻点点头,“如果向老师在那个时候没有把赵长云的事情曝光出来,现在南方学术界可能还被他左右着。当年的事闹得挺大的。”

“我好像也看到过新闻……”黄桃突然露出一个老奸巨猾的笑,她问:“虽然说过去式和现在进行时没法比较,但我还是想知道,在爱得最深的时候,您爱谁多一点?”

向兴学不假思索地说:“是小俨。我和沈云梦,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怎么成熟,容易冲动,虽然会在感情上扎得很深,但其实也不算刻骨铭心。小俨对我来说……”

向兴学想了一下,眼前是跃动的火苗,他产生了一种幻觉,一种冲动,想走进火焰的中心,想燃烧成一束光,想飞升到银河之中,成为向俨的一颗星。

“他就是我的肋骨。”

是肋骨,所以抽离的时候带着血,和着泪,让向兴学元气大伤。

  第十二章 糖 
  
向兴学向S大递了辞呈,同时给桐大投了简历。

S大重人文,桐大长于理工。

S大为南派学界孕育人才,桐大文学院依靠攀附北派学界勉强支撑。

桐大并不是多好的起点,但向兴学需要一座靠山。

向兴学在此生做过的最不仁义的一件事,就是绕过学校,向媒体直接曝光了赵长云的斑斑劣迹。

但他问心无愧。

事件刚开始的时候,S大将向兴学定义成一种“背叛者”,学生自发结成了“守卫S大运动”,他们指责向兴学背信弃义。赵长云也立即反驳说“莫须有”,他还说清者自清。

在一些人的眼里,学校的名声比真相来得重要——这些人大都不是做学术的,他们依仗S大的招牌,想要飞黄腾达。

向兴学觉得很好笑。真相尚不明朗的时候,桐大也不敢冒然支持向兴学,于是舆论几乎成了一边倒的态势,向兴学此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指责和批评,他被骂成了一个畜生。

向兴学没有工作,每天呆在家里观看对自己的谩骂,有时候还会和向俨分享一些精辟的言论。他想,这一次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没老婆,没房子,没钱,没工作,名誉也没有了。

“要不,你和我爸说说,他应该认识报社的人。”向俨一边看论坛,一边拧起了眉头。

“不能把你爸也拉下水啊。”

向兴学躺在沙发上,拿报纸盖上脸,闷闷地说。

他心态还算不错,努力保持乐观,但他也不是神仙,看到恶俗的攻击总会难过。

他感觉到向俨走到沙发旁,默不作声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把向兴学搭在额头上的手扣在了沙发扶手上。

向兴学嘴角弯了弯,“劲儿还挺大。”

向兴学猜向俨现在正弯着腰,上身腾空以一种的别扭的姿势扣住了自己的手,想到小孩儿发力也不容易,向兴学就没有挣扎。

向兴学也害怕向俨看到自己的脆弱。

隔着报纸,向俨另一只手的手指顺着向兴学鼻尖的凸起一路滑到眉心,然后整只手覆盖住了向兴学的眼睛,动作轻得很。

“小叔,你哭了吗?”

就像小的时候,向兴学每一次把向俨搞得要哭,向俨都会缩在被子里,背对着向兴学,向兴学会去摸被单,潮的被单意味着小孩儿哭了,如果手上没摸到潮湿感,向兴学会问:“哭了吗?”,不管向俨回不回答,向兴学都会说对不起。

向兴学想,小孩儿小时候天天哭,委屈得跟个小女孩儿似的,怎么长大了,就不一样了。

他用右手把报纸扯了下来,目光与向俨撞到一块儿。

向俨躲了一下,然后又看了回来。

他们之间只有两个拳头的距离,向兴学能看到向俨的睫毛,他的瞳仁。

向俨长得很好,男人也能看出来的好。

向兴学笑了笑,“你们Gay,都这么肉麻的吗?”

向俨直起身子,“我们Gay;都很体贴。

“你没事的话就去我们医院做志愿者吧,天天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

向俨是很温柔的,他谈起恋爱来很不走心,对待陌生人尤其轻佻,对家里人脾气也不好,嘴巴毒得要人命,但向俨是很温柔的,向兴学知道他的侄子是个贴心的小宝贝。

“行啊,我去做志愿者,顺便帮你爸爸看着你。”

向俨笑着瞪了向兴学一眼,“你试试。”

向俨工作的时候会戴一副金边眼镜,据他自己说是能看起来成熟一点儿。

金边眼镜很要命,向兴学能听到年轻的护士对这副眼镜赞不绝口,于是向兴学也想去配一副。

志愿者的工作很简单,也很枯燥,向兴学每天只要在医院的工作站帮护士叫叫号,但是向兴学觉得很充实。

他暂时不想去搞学术,也不想看书,有关文学的一切都让他觉得疲惫——而这些恰恰都是向兴学曾经的慰藉。

放空的时候,向兴学会想,不如就这样放弃了吧,他可以去学别的东西,去做别的事——他好像已经一无所有了,他也不在乎会不会多失去一个叫梦想的东西。但他又会觉得对不起向俨,对不起十几岁的向俨,对不起他眼里的崇拜;也对不起二十几岁的向俨,对不起他的支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向俨成了向兴学唯一坚持的理由。

向兴学想再撑一撑。

他想,也许熬过了这场风波,未来都是坦途。

向俨很忙,向兴学很少能在医院里看见他,这让向兴学有一种错觉——向俨真的成了养家的男人,而自己正在理直气壮地被养着。可他竟然觉得没什么不好。

向俨喜欢在午休的时候去看一个小女孩儿,女孩儿叫同同,得了一种很复杂的病,但还是很乐观。向俨兜里的糖都是为同同准备的。

向兴学对同同也有一种责任感,前段时间他抽烟抽得太狠,一时半会儿戒不了烟瘾,向俨也会给向兴学糖,向兴学嘴里含着糖的时候,向俨会跟童童说:“哥哥今天忘记带糖了。”——这话让向兴学愧疚得很,所以他接过向俨的衣钵,每天给同同带糖。

同同一开始有点害羞,向兴学在场的时候她甚至不敢讲话,向俨说:“这个哥哥是好人。”

向兴学碰了碰向俨的胳膊,“是不是叫叔叔比较好?我跟他爸爸差不多大。”

于是向俨笑眯眯地对同同说:“这个伯伯是好人。”

同同怯生生地看了一眼向兴学,软乎乎地喊:“伯伯好。”

向兴学给同同连着带了三天糖才让小女孩改口喊哥哥。

一声“哥哥”喊得向兴学老泪横流。

“你喜欢小孩子吗?”向兴学问向俨。

“不喜欢。”

“我看你对同同挺好的。”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从他口袋里掏了掏,剥开一颗糖塞进嘴里,“我不喜欢女人,但我对女人也挺好的。”

“在医院呢,向医生能不能有点正型?”

向俨微微颔首,像是知道错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对她好吗?”

向兴学以为向俨要说什么感人的话,便问:“为什么?”

“因为她长得好看。”

“你他妈……”

近墨者黑是真的,向兴学以前从来不说这种字眼。

  第十三章 婚礼 
  
冬窝子门前的雪空了。

向兴学会和波塔一起,把羊群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整个博尔塔木卡都在等一场新的雪。

向兴学骑在马背上,随羊群慢慢地走,有时要把离队的绵羊赶回队伍里——他渐渐变得熟练,好像真正地融入了冬日的荒原。

羊群分散开来吃草的时候,向兴学就会很闲,很空虚,在低温的环境里,这种状态会让人失温,向兴学为自己打算得很好,他在白天的时候会把回忆整理一遍,挑一些合适的,在晚上讲给陆旻和黄桃听。

向兴学还在想向俨,想了很多遍,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很好,他能记得很久以前的、很细小的、和向俨一同经历的事。

向兴学发现总是关注网络上的舆论他的日子就很难熬,一分一秒都像一生一世。他索性不再上网。

把注意力放到生活当中之后,他能感知到一点儿向俨情绪的变化。

向俨一直很放松,但最近有些不安。他依然风度翩翩,工作起来不苟言笑,但是向兴学能看出来,向俨心里起了一些波澜。

接向俨下班的时候,向兴学问:“你怎么了?”

“没怎么。”

“感觉你有点儿紧张,有点儿焦虑,一点点。”

快过年了,桐城的冬天也到了最冷的时候。向俨把外套拉链拉得很高,遮住了半张脸。他垂着眼眸摆弄拉链,让向兴学看不出表情。

“实习医生要冲业绩啦!”向医生忽然说。

“你拉倒吧,不愿意说就别说了。”

向俨微微抬了抬头,看向兴学,他的动作让刚刚遮住的鼻子和嘴巴暴露在寒风里。

“我们去买一只狗吧,同同要结婚了,她好像说过婚礼上要有小狗狗。”

“和谁结?你吗?”

向俨叹了口气,“她不要我,要和爸爸结婚。”

向兴学忽然想明白了前因后果——同同要做手术了,所以大家都想满足她的愿望,所以向俨变得不安。

“手术,很难做吗?”

“很难。”

“如果不成功的话,是不是……”向兴学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他也害怕自己说出不好的事。

“是。”

“那……不做手术呢,缓一缓,等她长大一点儿。”

“她可能,熬不到长大的时候。”

向兴学的心被扎了一下。

同同很漂亮,生病了也很漂亮;她的嘴很甜,叫向兴学叔叔“哥哥”;她很懂礼貌,也很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走吧,我们去买小狗狗。”

向俨挑了一只温顺的金毛幼犬,小狗五官还没有长开,但还是很可爱。

“我们叫它什么?”

“向兴学。”

向兴学以为向俨在叫自己,应了一声。

向俨指了指向兴学怀中的狗,“我叫它。”

“没大没小。”

向俨笑了一下,“那换一个。”

“你好好地想。”

“我想好了,叫狗子。”向俨从向兴学怀里把狗抱了起来。

“你能不能认真起个名字?”向兴学有点无奈。

“我挺认真的。是不是,狗子?”

小狗奶声奶气地“汪”了一下,于是向俨握住它的小爪子朝向兴学招了招,“你看它挺高兴的。”

“不是,你以后如果有小孩,男的是不是叫儿子,女的叫女儿?”

“我反正不会有小孩。如果有的话就这么叫吧,男的叫尔梓,出尔反尔的尔,木字旁的梓,女的叫,诶,女这个音还有什么字啊?”

向兴学不理他,把狗抢过来自己抱着。

最终小狗的名字还是“狗子”。

婚礼在医院新铺的草皮上进行,向俨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红地毯,鲜红的地毯划破碧绿的草皮,颜色鲜艳得不像冬天。

同同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头上戴白纱,由向俨牵着走过红地毯。

蓝牙音箱里放着婚礼进行曲。

许多医生和护士都在草地上观礼,还有一些病人,坐在轮椅上笑呵呵地看。

同同很高兴,蹦蹦跳跳地走过了红毯。

同同的爸爸是一个个子高高的中年人,他穿了一身西装,微笑着等在红毯尾端。向兴学抱着狗,和爸爸一同等待。

这场婚礼没有司仪,没有戒指,没有长长的婚纱,但有爸爸,有小狗狗,同同满意得不得了。

手术前,同同爸爸和同同说:“宝贝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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