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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门-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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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越不好了,可能今后我只能看脑子里存储的旧书了。您知道的,荷马失明了,博尔赫斯也失明了,我庆幸即将因失明与我喜好的作家比肩。博尔赫斯在一次谈话中谈到失明,他说‘那就像夏天的黄昏徐徐降临’。多美的比喻!”
“您从年轻时,便喜欢看《失乐园》。”
“除了最后对于神学的辩论,是的,你怎么能不去爱失乐园,你怎么会不爱那反叛的天使?那真的非常辉煌。”
主持人显得非常失望:“我们曾经推断,那位缪斯与您最爱的书目有着关系。”
“哈哈哈,弥尔顿大师的缪斯肯定不会是我的缪斯,”他开了个玩笑:“说不定缪斯们是有编制的,他们要出现在固定的人身边,督促,鞭策,做最好的读者。”
他又道:“但是我的缪斯与其他人的缪斯不同——”
主持人赶忙接上:“一位在暴风雨中降临的缪斯。只要上了节目,您总要这样说的。”
他刮了刮鼻尖,显得非常不好意思。罗晔年过甲子,但当他提起这个神秘的缪斯时,还显出一种青涩而真挚的情感来,“您要知道,女士,我深爱我的缪斯,我要在我能找到的任何地方向他示忠。没有我的缪斯,我这个国王又算什么国王。”
第13章
罗晔交了稿子后由衷地感到轻松,雨后的太阳是一轮红色的圆盘,天空却是寡淡的灰白色。他在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静静地等待夜晚的降临。
他渴求另一场暴雨,雷鸣电闪,以及他美丽而矛盾的爱人。
罗晔骨子里是古板的,但并不老派,肉体上的快乐当然也是重要的,但智慧绝对是性感的新风尚。
他永远崇尚精神上的共鸣。
当禾远向他叙述着一群沉默的士兵时,他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那感觉像身处暴雨,即便环境是喧闹的,自身也在孤独与沉寂中停摆了。
那段神赐的思维是缪斯送给他的礼物,而那本书则是他献给缪斯的血食。
传说中缪斯还吃作家呢,他的缪斯一定是个素食派。
第二天一早打扫的阿姨便请他接电话,老编辑语气中带点疲惫,他说:“我看完了,我在一晚上就看完这部作品了。”
“我知道您的,一本书看不完就睡不着觉。”
这是这位编辑年轻时的趣闻,老爷子年轻时是个书痴,《银河帝国》(十四本书)才被引进的时候他不饮不食不睡觉整整读了两天,因为低血压直接被送进了医院。
“年纪大了,口味也刁钻起来了,比不得年轻时了,”老编辑说:“周媚的那本书我看了一半就交给校对组了,他们无论如何也看不下去,错字都不乐意挑。至于这本《我们的沉默》,好小子,陈姐拿着你的稿子去食堂了,一边吃饭一边读,怎么也不肯放下来。”
陈姐是个老资历的编辑,眼光毒辣,对市场的洞察旁人难以比肩。
“那我真是受宠若惊。”
“没什么受宠若惊的,你只是干了作者应该做的事。有良心的作者,是我们需要的。”老编辑沉默一会儿:“至少在小说和写作完全被时代摒弃之前,有良心的作者应当在黑夜中发光,但不是为读者写书,而是为黑夜中睁着眼睛的同伴写作。”
罗晔听了觉得很难过,他点点头,意识到编辑看不到后急忙道:“我知道的。”
“等着吧,”编辑说:“等着你的样刊,等着你的稿费,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要下个月才邮到。”
又说:“如果在经济上有麻烦,可以找我。”
“没有的,”罗晔笑道:“我打算现在就开始写新作品。”
编辑惊讶道:“这么快就要继续写?我以为你会回味一段时间。”
“这本书是缪斯给我的,他非要我写完,但我还有一个自己的故事,我也想写完。”
编辑调换了一个姿势,问道:“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关于绝世美女。”
“哦,绝世美女永远都是好题材,这会是一个爱情故事么?”罗晔听得出编辑意兴阑珊。
他说:“我要写一个绝世美女,她在情爱上是一把好手,但后来,她厌倦了,就去过没有男人的生活,在智慧的追求上过完了终生。”
“你要做好只能印一版书的准备。”老爷子以一种惋惜的口吻说:“如果你把这位游戏人间的女性改个性别,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女性读者,大多数女性读者喜欢的,仅仅是爱情小说。”
“大多数又不是所有,而且我不能为读者写书,”罗晔摸了摸鼻尖:“您才说了,要只为同伴写书。”
“哈哈哈,”编辑笑道:“作家可以为同伴写作,出版社却要活命啊。”
话说得有点心酸,又或者只要和钱扯上关系,很多事都非常心酸。
他才撂下电话的时候,他父亲拿着一壶咖啡走了过来:“去书房谈谈?”
罗晔又想起自己的父亲说自己没有天赋,胃里不禁一阵翻腾,十分难受,但他还是点点头,顺从地跟着父亲走上了二楼的书房。
他关上书房的门,父亲从书架后面拿出一个皮箱,岁月已经在他父亲身上留下了伤痕,他不再年轻了,身形佝偻着,罗晔看着他,感慨良多。
那说出“写作不能赚钱”的父亲已经老了,就像他年轻时的作家梦一样老了。
父亲状似无意地把皮箱推向他,以一种毫不在意的口吻说:“我年轻时写的东西,等我死了,你可以打开看看玩。”
虽然他只说了‘看看玩’但他的目光却从没有离开这箱子。
他当然非常在意。
罗晔便更觉得难过,但他没有接过来,他说:“你说我是一个没有天赋的作家。”
“我不会收回我的看法。”
他接过箱子,便知道再没有必要与父亲辩论了。他父亲否认的不是他,而是自己——为了金钱抛弃写作的自己。
屈服于命运也是一种缺憾。
他是父亲生命的延伸,是祖辈命运上的枝丫。
一次演讲
“我并不是歧视爱情小说,爱情是美好的,也是必要的。爱情小说源远流长,最早的小说《源氏物语》,爱情便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可是以我浅薄之见,爱情并不等同于婚姻,婚姻是人类漫长历史上产生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巩固资产,控制生育资源,婚姻的产生于爱情无关。而爱情则是人类诞生便有的。也许有一天婚姻这种制度会被淘汰,但爱情永远不会被淘汰。所以我实在难以接受所谓的‘霸总小说’中用婚姻表达爱情的完满。”罗晔推了推眼镜翻了一页纸,“一部分流行小说之所以流行,其背后隐藏的是读者存在的广泛焦虑。”
一位学生打断他:“罗晔先生,你的罗曼史一片空白,请问你怎么得出自己的结论的?”
“这是隐私,”他笑道:“但我的罗曼史并非空白,我年轻时有几个女朋友,后来又交了一个男朋友,我的缪斯从此而来,当我的爱情燃烧的时候,激烈的火花就成了灵感的迸溅。我所批判的并不是爱情本身,也不是爱情小说本身,甚至也不是霸总小说,而是把爱情的完满等同于婚姻的这一简单粗暴的等号。”
他笑了笑:“有时候我看这些小说,甚至觉得女主跟男二号结婚是个反传统反婚姻的好事。爱情当然不能与婚姻等同,安娜卡列尼娜在火车上看书的时候幻想书中的生活,她结婚了,但是,显而易见不是因为爱情圆满。”
“那,跟爱人结婚呢?跟爱人结婚难道不是爱情的圆满么?”
“难道给你一张结婚证,你就能保证未来你们的爱情保质期到永远么?”
学生摇摇头。
“那我们便没什么要说的了,我们可以进行下一个话题了。”罗晔翻了一页讲稿,“又是关于我是不是亲身经历过我的小说,还是《我们的沉默》,当然不是,我是听我的缪斯讲给我听的,当然我敢肯定,也不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但是小说的艺术便就在此处,既让读者感受到非虚构的魅力,又否认这是真实存在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宣称过自己写了‘真实的故事’,但,这是假的。
有人问我,难道写小说不就是骗人么?
我说,如果你能粗暴的将之等同于骗人,那我建议你去看霸总小说,你的逻辑和爱情的完满等同于婚姻差不多。”
观众们笑了起来。
禾远年长的时候
他知道闻寄消失是在一次家庭聚餐上,当父亲极力的把他介绍给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认识,他毫不过脑道:“我没了女人又不会死。”
这样的话他很少说。多数时候是闻寄,他会语言流畅,条理清晰的反驳他的父亲,像一只年轻的狮子向老迈的狮王叫嚣,而如今是禾远自己,在情不自禁与父亲作对。
不知为什么,他父亲停了下来,顿住了,他说:“我活不了几年了。”
“你命长着呢,我曾孙死了,你说不定还活着呢。”
“别贫嘴,我是说真的,我没几年活的了,”他父亲捧着头:“你能不能对我好一点?”
禾远留下眼泪来,他右手食指和中指上有硬茧,小指头的关节处也有茧子,都是在画室打工留下的,“我也对你说过一样的话,不过那个时候我很小,可能声音也很小,你没放在心上,所以我也当没听见,你觉得怎么样?”
“你别这么对爸爸。”
他低下头,说:“你也别这样对我。”
他父亲哭泣起来,禾远却总觉得下一秒父亲就要抄起什么打他的脸。
他警惕地跑回房间,从床底下拿出一面朴素地镜子来,镜面被粗暴地遮住了,他喃喃道:“让我解脱吧,让我解脱吧。”
可在揭开遮住镜子的油布时,他又犹豫了,他想:“还不是时候,我不能在这个时候见你,我不能在一无是处时见你。”
他拿出手机,预约了一个不错的心理医生,他想,“我希望你见到我的时候,我是完全健康的。”
闻寄消失了,而从童年起便与他争斗的恶龙也老了,在不会有人伤害到自己了。他看向窗外,落日红得像血,云层却是寡淡颜色,或许像很多年前的某一天,罗晔见到的夕阳。
第14章
禾远踢了踢他父亲那口箱子:“那是什么?”
“是我父亲死了的作家梦。”
他立即将上面的灰渍都擦去了,口中念叨着:“失敬失敬。”
罗晔叫他的名字,他也就转过身来,露出脖子上狰狞的一道勒痕,罗晔问道:“你又做了什么?”
他努努嘴,做个鬼脸。
罗晔坚定道:“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他心虚地坐在床上,一种快乐的口吻云淡风轻道:“就那回事呗,我不大想活了,然后就打算用透明胶带把自己勒死,但闻寄觉得很不值?”
“自杀哪有值不值的。”罗晔心疼极了,他说:“你在这等我,我去楼下拿冰,看看敷一敷会不会好。”
禾远低着头,眼泪却簌簌落了下来,他深吸一口气,微微抬起头,想让眼泪就这样留在眼眶里,他说:“我自杀前很舍不得,我舍不得我妈妈,我去找她告别,她却好像听了什么好玩的事儿一样,我的苦痛大大的娱乐了她。”
罗晔几乎感受到一种,类似于钝刀子划过心脏的痛感。
禾远板起脸:“别做那种表情,像为我送终一样,我到底不是也没死嘛,有什么好痛苦的。”
又接着说道:“闻寄割了胶带,吃饭的时候我妈妈看见那勒痕便受不了了,她一定要我去见心理医生。”
“你的确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禾远粗暴地推开他,在房间里气愤地踱步,绕着梨木书桌走了两圈,他才停了下来:“你不知道那个心理医生是个什么东西。”
罗晔会以一个假笑:“那你了解他么?你怎么知道他的。叫别人东西,很不礼貌。”
禾远气愤地做进罗晔的椅子里,然后他让自己肩背放松,一脚翘起不断抖动,手里拿着笔直指着罗晔。作家觉得他的姿势简直不能更为不礼貌了。
他说:“这个医生是个不入流的东西,他就像我现在这样。”
“那他的医术如何?”
“差劲死了。”禾远撂下手里的钢笔,两双长腿又开始像少年人一样乱动,“他在写小说,但是显然他不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但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把主意打到患者身上,抬高自己,暗示他就是患者的上帝。”
“他会泄露病人的隐私。”
“可不是么?”禾远翻了个白眼:“而且他至少跟两名患者发生过关系,至少其中一个是未成年,就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可不想跟这种肥猪头睡一张床。”
“可以了,福尔摩斯,”罗晔赶紧示意他停下来,他已经觉得生理不适了,“这又是你从哪得到的小道消息?”
“你要靠自己的五感,要去观察细节,”禾远想了想,抬抬眼眉得意道:“但我不能把所有证据都告诉你,那会显得我像一个小丑。”
“你在我眼里永远不会像一个小丑。”
禾远听了觉得十分高兴,但他还是故意哼了几声,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结束了这一话题。
“要来读我的书么?关于绝世美女的那一篇。”
他歪歪头:“我以为你会写很久。”
“是的,会写很久 ,但连载在杂志上,就要注意每次写作的篇幅,”罗晔将草稿递给他,他就开始读初稿。禾远想了想,自己先笑了起来。
罗晔问道:“你又有什么好笑的?”
“海明威说初稿都是屎。”
罗晔摇摇头:“你今天凶得吓人。”
禾远才读了一页,罗晔便被阿姨的敲门声吓得魂飞魄散,阿姨在门外礼貌道:“小先生,郑珍小姐打来电话,一定要你接。”
郑珍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常见了,罗晔记忆中的几个都对不上脸,也不大清楚致电给他的因果,他问:“是哪一位郑珍。”
阿姨说:“是拍电影的郑珍。”
禾远也从稿纸中抬起眼睛,毫无情绪波澜地说:“哇哦。”
郑珍当然是一个出名的演员,她有三十六岁了,但在竞争激烈的演艺圈女演员三十五就几乎算是死了。如今她显而易见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她二十三就开始拍电影了,二十三演二十三,三十三也演二十三,如今再没有二十三的角色给她演了。
荧幕中的她有种美丽的气质,一双极具东方气质的眸子有种欲语还休的娇俏,因而一度是被杂志们追捧的头号人物。
罗晔嘱咐禾远不要乱走后,便去听了电话,他礼貌道:“郑珍小姐您好,我是罗晔。”
他一本正经的声音不知怎么引她笑了出来,她笑了好一会儿,说:“您愿意出来一下么?我的车子停在您家外面。”
“我觉得现在可能不是一个合适的机会。”
她的失礼可以说是无可附加了。
“你可以带我去沙龙旁边的咖啡馆。”
罗晔觉得这句话很耳熟。
“去看看那些只知道争强斗狠的老头子像挥舞权杖一样挥舞他们的笔杆子。”
这不就是他新刊杂志上连载的《丽人》的台词么?
“你大概要等我十分钟。”
她真诚道:“我实在是非常感谢您。”
他旋风一样跑上楼,穿上得体的外套,“禾远,一起去喝一点咖啡么?”
“我喝不来清咖啡,一定要放很多糖。”
罗晔把猫关到笼子里,“暴殄天物。”
猫咪报复似的抓了抓中间的梯子,把整个笼子摇晃得响个不停。
禾远摇了摇头,说道:“那话怎么说的?你在一定在荧幕中见过她,无数次见过她在爱人怀里扭动,七八次看到她凄惨的死去,还有五六次看见她追着爱人的火车奔跑……”
他锁好笼子,言简意赅地问:“一起去么?”
禾远翻了个白眼:“难道你觉得我会不去?”
她风姿犹存,但显然不规律的生活已经严重损害了她的健康,聚光灯下的她皮肤松弛,嘴角处已经出现了皱纹。可她依旧是美丽的,而且更为美丽,甚至因为这种憔悴而产生一种易碎的美感。
禾远望着罗晔,手上撕糖包的动作却不停歇,笑道:“谢谢你请我喝咖啡。”
“我非常需要这个角色。”她开门见山道:“我希望你为我引荐。”
罗晔进退两难起来:“我只是个小角色。”
“从《我们的沉默》出版开始就不再是了。”郑珍说:“据我的可靠消息,已经有很知名的导演准备将《丽人》搬上大荧幕了。”
既然她说得出这种话,想必那位很著名的导演也已经胜券在握了。
他说:“我希望我可以考虑一段时间。”
回家后雨还没听,禾远就静静地站在窗子边,白衬衫上溅了几滴雨水。
罗晔问:“你以前说过我不会成为很知名的作家的,是么?”
“我说过么?”他转过头,回以一个恶作剧一般的微笑,“我怎么记得我说你会非常著名呢?”
罗晔立即投降,双手举过头顶:“是的,是的,你说过,是我不记得了。”
“未来我的确把《丽人》这个角色给郑珍了么?”
禾远装作没听见,快乐地吹起了口哨。
罗晔望着大雨,不禁回想起二十五岁的禾远来,“你会长大么?”
“我以为你想问的是,你会消失么?”他转过身,每一寸皮肤都是年轻的,生活的苦难还不曾在他眼中刻下痕迹。
“我不敢问这个问题。”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呀,”他坐到罗晔身边,甜蜜地笑了:“但还不是现在,现在我是陪在你身边的。”
大雨淋漓,猫在笼子里不断挠毛毡板,罗晔却在这种喧嚣中感受到久违的平静来,他说:“如果你能感受到自己是否要消失,我求求你,至少要告诉我。”
“烦死啦,烦死啦,”禾远挥了挥手,说:“闻寄觉得你烦死了。”
关于《丽人》
“我希望不要有天真的读者问我《丽人》中的作家是不是我,”罗晔开了个玩笑:“我家的缪斯听了要生气的。”
记者们也善意地笑了。
“您在《丽人》中,将女主角设定为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是什么让您力排众议选择了三十六岁的郑珍小姐?”
罗晔想了想,笑道:“年岁不是问题,聊斋中还记述了一个姿色平凡的狐狸精,我认为美丽是一种气质,是拥有内涵的。又好像弗朗明戈,二十三岁的女性可表现不出那种悲情中的欣喜。”
又说:“她有一双非常东方的眼睛,含蓄美丽,像极了我的缪斯。”
一次观影…私人影院
“你真的不要看一看罗晔作品改编的电影么?”姐姐苦口婆心劝道:“我真的非常喜欢《丽人》。”
“但是我现在更想看一部科幻片,越新越好的那种。”
“为什么?”
“因为我看过《丽人》的初稿。”
姐姐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初稿?你上哪里看过初稿。”
“我怎么就看不得?”
“罗晔先生引用过海明威的一句话,”姐姐神神秘秘说:“初稿都是屎,编辑都不给看。”
禾远哑然了,许久他才笑了起来,说:“或许吧。”
第15章
一早编辑便给他打了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去书店开签售会,都要早安排。
罗晔苦笑道:“我只是个不入流的小角色。”
“你不再是了,作家先生,”老爷子乐呵呵道:“我打算把你交给陈姐了,我要退休了,身子骨熬不得了。”
陈姐比老爷子小十岁,因为性格泼辣,进过编辑部的人都叫她姐姐。老爷子时不时也挪揄她。
“你退休之后做什么?”
“陪老伴啊,孩子也长大了,她一个人在家里孤零零的,她还不喜欢出去,没人陪她可不成。”老爷子语气里有些惋惜,他说:“早十年遇见你就好啦。”
罗晔了然了,“替我向阿姨问好。”
“成!”老编辑豪爽道:“我跟你说过的话你要当回事,记得,签售会!哎,我还有事情找周媚谈谈,有时间再聊吧。”
罗晔静静地站在电话旁边,他当然是高兴的,高兴又得意,像赤/身/裸/体坐在礁石上,让快乐的潮水将整个人都淹没了。
我的确是个作家了,他想。
罗晔去敲父亲的书房门,得到应允后他推开门,说:“我有自己的签售会了。”
父亲眼中带着暖意,“恭喜你,作家。”
此时骄阳当空,他便异常惋惜,他那如同暴雨疾风一般的缪斯像没有南瓜车的灰姑娘,没有机会与他一同庆祝这这一天。罗晔打算写下来,攒满禾远错过的、他人生中重要的瞬间,攒十个念给他听,看他不能掩饰的懊恼神情。
权衡了利弊,沙龙他还是需要去的,文人的沙龙,爱恨情仇都在里头,他总疑心又有一天那里面会发生凶杀案一类的,无论是救人还是作证都是挺麻烦的一件事。
罗晔本敞着衣柜一件件地挑领带,忽然外面稀稀落落地下起雨来,雨声不大,雷声却很响,他瞬间便放松下来了,这个折磨人的沙龙,他今天便不必去了。
禾远从镜子里迈出腿开,走路有点跛,连一个眼神也没有分给罗晔便一头扎进被子里。
罗晔觉出这般不寻常来,便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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