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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事小集-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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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只住上十余日,那人,啊,应说是自称为宁素的精怪,却似乎没有离开的打算。宝盛不提及,也就当做寻常,留了这泥塑妖物在家中,好吃好喝照顾着——始终是有爱慕之意,不由得想要亲近,依恋不舍,又怕被看穿心思,只好苦苦忍受。

  “呆子,要吃么?我吃不下了,要撑得难受。”尽情享受人间的种种,最有趣的果然是逗弄时不时就脸红的、傻乎乎的一个。宁素嗜甜,窝在躺椅上喝了半碗甜汤,假装饱足了,故意递给一旁坐着偷偷瞄他的人。

    “我,我……”一想到是对方刚刚喝过的,宝盛连耳根都发烫,不敢伸手去接。心中并无厌恶,反而想到见过的恩爱夫妻,该是能分食那样亲昵。

  宁素更加起了坏心:“扭扭捏捏,还不如隔壁秦家的女儿落落大方!”

  “秦家?” 竖起了耳朵细听。

  “那日在街上走着,她掉了帕子,我差点踩到。”

  宝盛皱眉,不敢流露不满,然而嫉恨升腾而起:“你去捡了?”与听来的戏文情节相似,难道对方看中了秦家女?

  听出了话里的醋意,宁素心里澄明,凑过去往宝盛额前敲了一记:“我可是男子,按凡人的规矩,自然要避嫌。也没多管,唤来一阵风吹起那帕子,正好挂在她头上。”顿了一顿,眼里流露出狡黠,“可真好笑!”

  捂住额头,这才明白又被逗弄了,宝盛叹息一声,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如此蠢笨。大抵是一缕情丝系在这人身上,光是不经心的话语,也让他坐立不安。

    气氛变得尴尬,宝盛伸手想要接过那半碗冷了的甜汤,掩饰地说着:“你,算了,都冷了,我来罢。”可手被按住了,刚才还装作喝不下的宁素就着碗边含住一口,然后猛地堵住他的嘴。

  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宝盛愣住了,只觉得唇上辗转的温热太过强烈,连脑中清明也夺走了。

    对方更是放肆,将满满的甜汤哺过来,等一滴不剩被宝盛咽下了,又探出小舌扫过口里每一寸,弄得宝盛呜咽不能成言。“呼……太甜了啊。”终于舍得松开,没料到这呆子的滋味不错,宁素噙着笑意,沿着唇边一路往下,在宝盛脖颈处咬了一口。

    被吓得一抖,宝盛连忙推开得寸进尺的人,脸颊涨得通红:“这,这与礼不合……要成亲的才能……”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更加羞恼,疑心是对方还在逗他,心底酸涩难忍,“别随便,随便和人做这般事情。”

    话音刚落,额头又被敲了很重的一下。

  “呆子!”宁素简直要被他气到了,平日喜欢扯些玩笑,这会可是摆出了严肃神色,“那就等成亲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成亲……”咽了咽口水,宝盛盯着眼前因为生气反而更加显出艳丽面容的人,喃喃自语:“和我?”

  这下额头要肿起来了:“当然啊!”

  即使脑袋鼓起肿包,听了这话,大概就不察觉到疼痛了。宝盛咧开嘴角,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只好傻愣着一直看宁素的脸。

  算是互通了心意,说了要成亲,自然要开始定日子准备酒礼。

  两人都不是迂腐之辈,上街置办东西也不管旁人奇怪眼神,举止里满是亲昵之意。也有私下说宝盛这般愚笨的,竟然找了个相貌那么出众的,怕是要招来祸事。宁素耳尖,偷偷给那些说闲话的家里搞了破坏,也不告诉宝盛,暗自想着:“哼,凡人啊,就是多长舌的。”

  谁知,果真惹了一桩事出来。

  那日,宝盛想起要去取制好的衣物,便自己出门去了。宁素闲来无事,就干脆在附近逛着,一不小心,走到了花街旁。

    正巧有个浪荡子弟,家里有钱财,带着手下横行霸道,最喜好四处找些美貌的男女收入房中,若是不肯,就使计逼迫,往往能成事。一见到宁素,便像饿狼发现了猎物,垂涎三尺,赶紧让人去查是哪家的,好抢过来当娈宠。

  得知美人进了城西那个做泥塑的门,这无赖大喜过望,带着一群狗腿子上门,说要宝盛识趣些,将宁素送到他府上。

    宝盛自然不肯,正要和对方的手下打起来,被宁素劝住了,附在他耳边小声说:“让我来治治这家伙,免得他继续祸害别人。”

  于是,让宝盛安心候着,他摆出低眉顺眼的模样,跟那无赖说道:“自然是跟着公子,比和这莽夫来得好。”一边给宝盛使眼色,一边随无赖去,心中计谋已成。宝盛无法,被他一瞪就乖巧下来,又记起宁素是妖怪,想必寻常人近不了身,便留在家中。

  再说宁素,被带到了一处别院里,待在厢房等那无赖夜里来。当晚,喝了不少酒的无赖推开门,见床上隐隐睡着一人,旁边堆着脱下的衣衫,便以为是美人乖觉,已经光溜溜在床上等他。“等大爷来好好受用一把!”念叨着拉开帐子,也不点灯,摸黑进了被窝里,往旁边伸手一搂,就想成就好事。

  这时,屋内忽地灯火通明,无赖被唬了一跳,定睛看去,身底下赫然一个七窍流血的佛像,还没完全坚硬,软绵绵摸起来像是人一般。又惊又惧,想要抽身离开,可自家物事嵌在泥里拔不出来,并且随着泥塑逐渐凝结,宛如要断了一般疼痛。

  屋外守着的手下本来还相互说着荤话,听见里头发出一声惨叫,才赶紧闯进去。只见那浪荡子浑身赤裸,双眼瞪圆,直挺挺躺在地上,怀里搂着个诡异的泥塑。费了好大一番功夫,也没能将泥塑和他分开,最后直接敲碎了佛像,才能让大夫来查看状况。然而,无赖已经发狂,胡言乱语起来,身下那物变成了泥土颜色,再不能人道,没过多久就疼死了。

  而宁素连衣角都没碰到,早早离开了,只不过调来了佛像塞在被褥里,骗得那无赖入瓮。至于无赖家中自然不肯罢休,然而去贿赂官府,才发现被打碎的佛像是某个大官从寺里请回的,当天失窃了。寻事不成,反而被震怒的大官投入狱中,家产也用作补偿那尊佛像,从此败落下来。百姓知道后纷纷拍掌叫好,都说是报应不爽。

  经过此事,宁素使了些法术,让旁人看他是平平无奇,唯独在宝盛面前才露出本来美貌。尤其是洞房花烛夜,他借此哄着宝盛躺好,弄来些甜腻脂膏,学着从那无赖处偷来的春画,把人摆弄到呻吟不止,才肯挺身插入,毫不留情抽送起来。

    宝盛还傻乎乎以为自己能在上方,这下被后庭之乐逼迫到口涎直流,唯有搂紧身上进犯的人。虽说彼此都刚开荤,不宜留恋情事,可宁素心心念念许久,怎么会轻易放过这呆子?于是不顾挣扎,一回两回三四回,直把人肏干到晕厥过去,才意犹未尽地抵住穴里软肉,射出滚烫浓精。

  自此之后恩爱无比,夜夜缠绵。

  昔有以泥造人的传说,今写下异事,登不上大雅之堂,却也算记了这夜里见闻。泥塑化人,成了一对佳侣,成了书中一篇,真是有趣!

(二十二)果实

  刘俊生的先祖曾游于海外,留下一本游记,书中所述皆为途中见闻,不乏奇闻异事。

  翻看了几篇,有说见过小人国,全是高二尺多的男女,个个身穿茅草织成的衣裙,头戴红花,每日劳作之余,就爱围着篝火欢呼舞蹈;又有以鸟为图腾的部族,脸上涂抹白色花纹,背后也画着宛如鸟羽的图案,身子也宛如鸟一般轻盈,刺啦穿过树梢划过天际。更有美人聚首的地方,千百年无男子出入,女子间两两成对,年岁够了就去求岛上神明赐子,往往能怀上,也生出个伶俐女童。

  越发好奇,不由得为这般奇景倾倒,三言两语,仿佛真的到了海外诸国遍览。

  “若是能去那女儿国看上一回……”泡了壶茶,刘俊生戏谑道,他如今还是孤家寡人,对先祖所说的地方颇为向往。不禁失笑,也在桌旁坐下:“罢了罢了,你啊,还是在梦里求个知心人,比胡思乱想来得好!”

  他也大笑:“不如与诗书作伴,更无烦闷!”

  虽说好友之间调笑,但对那诸多奇异的小国,颇感兴趣。回家之后,拿起纸笔洋洋洒洒写了,仿着那游记来编个全为男子的地方。

  故事开头,就从一艘到海外的商船而起。船上有个帮厨叫得水,无父无母,靠福寿堂救济才长到十五六。年岁大了,仗着识得几分水性,又会料理饭食,便求人帮他找了这份活计,赚取三两钱财为生。因着小时生过病,半张脸还留着乌黑疤痕,怕吓到旁人,就常常在厨房里躲着,偶尔才出来透个气。

  尽管相貌丑陋,得水倒是乖巧,哪怕是脾气再坏的舵师,对着他也怜悯有加,一句重话也无。

  然而,天命无常,祸福难料。正当得水想着这一趟过后就能攒够钱财,好为自己家中置办些物件时,海上突遭风雨,船只摇晃不定。忽地一个大浪,卷走了船边几人,又有凶猛波涛,将船只掀翻,整个沉入海中。得水拼命划动手脚想要逃脱,可狂风大作,海面汹涌,呛了几口水后再难浮起。

  “怕是要葬身鱼腹了!”他暗自想着,始终无力挣扎,身子越发重了,渐渐往下沉。

  这得水年纪轻轻,命途坎坷,又不曾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却遭此横祸,真该说句天理不公。谁知祸福相依,本以为就此尸骨无存,可风散后天晴气爽,昏过去的得水竟搭在了一块板子上,随水漂流到了岸边。

  正巧,有孩童在那里玩耍,嬉笑打闹,险些被绊倒,才发现他不省人事躺在一旁。“啊,是,是外来的!”纷纷叫嚷起来,跑去喊来家里长辈。得水也就因此得救,不过仍旧昏沉着,双目紧闭,不知身在何处。

  过了一两日,终于醒了过来,他环顾四周,身旁的物件全都精致无比,比往日在商铺里见过的更甚,像是大户人家才有的。就连身上盖着的锦被,也绣着金色鱼纹,伸手拂过,宛如坠入云间那般轻柔。得水有些慌张,起身走了几步,这下才低头看去,发现自己也被裹在丝绸做成的袍子里。“是遇上了……好心人啊。”心下惶恐,救了自己的命,还用上这般东西,大恩大德,得水不知该如何是好。

  此时,门被推开了,从外头走进来几个仆从打扮的小童,见他醒了,连忙去禀告主人。得水来不及说什么,就被强行赶回床上,说他伤病未愈,要好好歇息。

  过了一阵,脚步声渐渐近了,这回,是这处宅邸的主人来了。

  得水从未见过如此清俊的男子,看起来二十五六,身着鸦青色衣衫,举止温雅,风度神采和寻常人不同。又听那人开口询问:“好些了?”回过神来,急忙回答:“好,好了,多谢大人……”不清楚该如何行礼,只好呆呆坐在床沿,局促不安。

  对方微微一笑,似乎并不在意,走近了些:“从何处来的?想必是遇着了暴雨狂风,所以漂流至此吧。”

  乖乖说了,得水偷偷抬眼去看,那人眉眼间流露出几分疑惑,发觉他的目光,神色缓了下来:“似乎……从未听过啊。”

  得水也惊住了,难道自己竟到了个无人知晓的地方?顾不上礼数,细细询问了一番,才知道这里归属余庆国国土,是位于边界的小小城池,城民大多以捕鱼为生。而面前这人,正是庆城城主,名叫如余,听闻手下人救了个外来者,一时好奇便让带进了府中。

  “暂且安心留下罢,我会派人去查以往地志,看看是否有记载你说的地方”如余怜他年幼,如今身处异乡惶惶不知归处,出言劝慰。亏得有这般和善的话语,得水冷静了许多,到底是年纪轻,脸颊羞红:“多谢了……我,我会好好报答的……”

  如余倒没想过要他怎么报答,救人不过举手之劳,笑了笑,让他先行歇息便离开了。

  之后十来日,得水身子被各种汤水养得康健,更觉心里惴惴,等被容许下床了,求人让他到后厨帮忙,好偿还恩情。如余听了,也不勉强,又对外来的东西感到好奇,干脆把得水安置在身旁,独开个小灶,让他料理一日三餐。

  得水非常感激,花了诸多心思,将陌生的材料一一辨认、尝味,绞尽脑汁想些吃过的菜肴,用替代的方法做出来送到如余席上。犟不过对方,只好一同上桌,低眉顺眼,不敢动筷。“不必拘谨,我想听你说说,那,呃,那处的风土人情。”如余向来和善,又喜爱他乖巧,不自觉摆出了兄长的姿态,像对待家中幼弟一般。

  讲了许多,得水口干舌燥,端起杯中茶水一点点饮尽。而一旁的如余陷入沉思,觉得听来的这地方与庆城有许多相似之处,然而又有差别很大的东西,不由得启唇问道:“女子……是何物?”

  得水皱起眉头:“就,就是女子啊……难道你……”猛地想起,似乎在宅邸里待了这段时间,从未见过有女子出现。起初还以为是如余不喜有女子伺候,可如今听了这话,是这里没有女子?

  “余庆国内,并无你说的‘女子’。”果然,如余点点头。

  “那,那孩子从哪里来?”

  如余不禁失笑:“城中有种紫果,雌伏者吞吃后,便能养育孩童。”所以,千百年不曾有过女子这种观念,都是得水心中认为的男子间彼此结为佳侣,接着求赐紫果来延绵后代。

  “男子吃了就可生育……”得水被吓了一跳,不自觉扫了一眼如余的肚子,随后反应过来,若是城主,自然有许多人争着要为他生下孩子,不会亲自吃那奇异的果实。得水收敛住震惊神色,不再多言。

  此事便轻轻揭过。

  在如余府上住了两三月,得水还未找到回去的方法,不过心中烦闷早已消去了不少,反倒希望能留在城里久一些。为何?只因初次见到这般清俊人物,暗自倾心,不能禁止,唯有夜夜辗转思虑。又从其他仆人处听来,说如余至今仍未娶亲,况且从小房中就无小宠一类伺候,年岁渐长,城中百姓都为之焦急。有适龄男子的人家,几乎都愿送来与他结契,又一一被婉拒了。

  “若是我……即使要吃了紫果养育小儿,也……”到底是爱慕至深,心甘情愿,却不敢袒露一丝一毫。夜半惊醒,叹息自己本是商船上小小帮厨,而对方身为城主,不知见过多少俊逸非凡的,怎么会看中他这个丑八怪?唯有尽心准备饭食,百般技艺使出,只为了博那人一笑,心中已是满足。

  正当得水纠结之际,大概是上天注定,转机悄然而至。如余的幼弟如淳从遥远的城都过来探望他,住进府中后尝了得水做的甜汤和各色小吃,不仅觉得新奇,还对三哥身边多了的这人去了兴趣。又是七八岁的年纪,非常调皮,整日缠着得水要他讲故事,惹得如余时常发怒,要他赶紧回家去。

  得水倒是喜欢这个可爱的孩子,更兼对方是如余的家人,爱屋及乌,越发亲近起来。

  “嘿嘿,得水哥哥,你看!”某日,赖在庆城不走的如淳在宅院里转悠了几圈,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个干瘪果实,捏在手里摆弄。得水正忙着为他蒸糕点,转头一看,疑惑地问:“这是什么?”那如淳狡黠一笑,看了四下无旁人经过,就将像是偷来的东西塞到得水怀里:“是,是我从三哥书房里拿的紫果,藏得可深,好不容易才发现了。”

  “紫果!”得水大惊,握住了烫手山芋一般,急忙放回如淳掌心里:“快拿回去,别乱碰了……许是城主他,要给心仪之人准备的。”说着,心中漫开了一阵酸涩,只好掩饰地撇过头去。

  如淳倒是不肯接过,拼命摇头:“是给你的!要是得水哥哥吃了,就可以永远留在庆城,不回去了吧?”睁大一双黝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了,逼迫得水收下这紫果。

  不自觉停住了手,得水一时不慎,被如淳逃开了,只留下一句“快吃了,干了就不行了!”。他低下头,掌心里躺着那颗快要干透的紫果,一咬牙,藏进自己衣兜里。

  当晚,如淳早早吃饱了,睨着空溜出去玩耍,留下如余和得水两个,相视无言。得水有些心虚,怕被知晓拿了紫果一事,急忙起身:“我,我去收拾。”走得有些急了,险些被刚才如淳拖出来的椅子绊倒,幸亏旁边如余伸手扶住他,不至于摔下去。

  然而那颗来不及放回房里的紫果,从他身上掉了出去,骨碌碌在地上滚了一圈。

  被如余捡了起来。

  “我,我……”得水百口莫辩,正想着要承认下来是自己偷了,结果如余非但没有恼怒,反而笑了:“是如淳那家伙拿了吧?今日他频频出入书房,应该是贪玩了。”并不打算责怪得水,“好了,去歇息吧。这里让仆从来收拾,你是客人,不必那么拘谨。”

  得水心下一松,又揪紧了,那句“客人”仿佛在提醒他:“对……我,我,先回去歇息了。”心绪难平,不得不挤出笑意,“要是早些找到回去的方法就好了。”

  这时,本该在后花园里的如淳从暗处跑出来,又哭又闹:“不要回去!呜呜!我,我想要得水哥哥留下来!才去偷了紫果的!”瞥了如余一眼,不管不顾地说出口:“明明三哥也,也想得水哥哥不走的!就是不说!还把紫果藏起来!唔唔——”

  没料到被自家幼弟抖落了心思,如余急忙上前,将如淳的嘴捂住,低声说道:“整日都爱胡闹,明日我就送你回城都去!”强行将怀里的一只拖走,让仆从带着回房里。至于一旁呆滞的得水还没回过神,满脑子都是刚才如淳所说的话,声音也颤抖了:“你……”

  见状,如余叹了口气:“我的确,想要你留下。”顿了一顿,面上带了几分愁苦,“可你总归要走的。”比起留在这个陌生的、全是男子的地方,想来对方也会选择回去,娶一个娇美女子,生儿育女。

  正因如此,才将取来的紫果藏入柜中。

  “你怎么,怎么知道我不愿?”得水也壮着胆子,不知不觉流下泪来,“我不走了。”趁如余不备,夺过手中紫果,塞进口中,几下咀嚼就咽了下去。

  反倒是如余愣住了,先前曾想过要强留对方在此,凭一丝理智才硬生生忍住了,可得水竟真的吃了紫果,说要为他留下,养育孩童。大喜过望,他上前搂住得水,在沾满泪水的通红脸上细细啄吻:“那就,一辈子留在庆城,与我一同。”

  完全被遗忘在房里的如淳打了个嗝:“笨蛋三哥!”

  幸得了如淳的从中作梗,两人才知晓对方心意,一个怕千山万水相隔,一个怕身份地位悬殊。如今倒是不再担忧,择日成婚方为正事。告知了父母,如余欣喜,要在城中大摆筵席。又怜得水无长辈在此,找来诸多奇异珍宝堆积如山,全当做是聘礼。城中人皆同乐,街上人声鼎沸,饮酒作乐,三日不停。

  至于结契的两人,进了洞房,自然是一番浓情蜜意。因着吃了紫果,得水身子有了些微转变,情动时后穴濡湿不止,轻易就让如余那硕大物事捅了进去,径直触到了深处蠕动的软肉。内里含着的性器抽送几下,得水已经化为一池春水荡漾,呻吟连连:“嗯哈……城主……轻一些……”。

  而如余欲念高涨,凶狠地侵入柔软又高热的肠壁,任由性器又重又深地顶弄着敏感的地方,激起肉穴收缩,更舔淫糜意趣。“唤我名,不要喊城主。”好一阵,才找回了神智,记起得水还是十七八的年纪,怕他受不住,进犯得加快了些。听到得水忍不住开口喊了几声“阿余”,便不刻意压抑心头燥热,肏干到身下人嗓子嘶哑,猛地射出白浊浓精,将肉穴灌满,滴滴答答流出来不少。

    初经云雨,欢愉竟夜。

  又过了几月,果然是夜夜缠绵,有时白日也被带着共享枕席之乐。得水很快有孕在身,胸前隐隐发胀。如余起了坏心,不许他自己挤出,每回都要摁住来亲口吮出积蓄的乳汁。得水羞恼极了,又无法挣脱,只好放任这人的恶劣性子。久而久之,也就像习惯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余庆国早有剖腹生子的习俗,因而得水也没感到疼痛,睡了一觉,已然生了小儿。至于后来白日要教养孩子,夜里还得顾着贪婪的夫君,就不必多说了,都是些房中秘事。

  “啊,想要看看那海外异国,不拘束在这一方天地!”合上游记,倒不如睡上一觉,在梦里遍览风光罢了。
   
(二十三)龙涎 

  白岩居士去了洛清,带回一块琥珀似的东西,说是当地人从海里捞起,不识得是什么,随意在街上小摊摆卖。他在众人里,算得上学识渊博的,一眼便认出是奇异香料,花钱买了下来。

  “于沧海漂浮数年,方得这小小一块,名曰龙涎。”他一边念着典故,一边伸出指头挖了一角,放在桌上熏炉里,并上些许清露点燃。

  果真有异香扑鼻而来,盈满一室。

  心中不解:“为何称之为龙涎?海中鱼龙游弋,吐出口涎,如何才能变成这等奇香?”

  听了这话,白岩居士点点头:“《岭南杂记》有言,云气笼罩之时,蛟龙卧于洋中礁石吐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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