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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兔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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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不少好人!”阿菱急忙补充。
“好人我虽还没见过,但最坏最坏最坏的,我知道是谁。”小叶儿说着爬上桌子,将藕节般白嫩的腿盘起来,“就是一个叫李认的小混蛋!”
“李认?”众人一齐瞪大眼睛,“你怎么认识他?”
“因为胭扑啊。”小叶儿道,“你们大概不知道,胭扑自从回了桃花谷,每天都不开心,有一天我还听到他跟桃仙说,想求她卸去自己的妖骨,你们说他是不是疯了?”
他一提到胭扑,阿菱他们皆沉默不语,一个个垂下头去,小岚甚至连眼眶都红了。
“我好想胭扑……”
“你别哭呀。”小叶儿拿胖乎乎的小手给她擦眼泪,“胭扑好好的呢,桃仙才不会去卸他的妖骨。不过她悄悄给胭扑用了入梦术,然后才知道,胭扑这般反常,是为了一个叫李认的凡人。”
煌采冷冷道:“这个姓李的的确不是好东西。”
小叶儿点头:“桃仙平常最疼的就是胭扑,知道他被欺负了气得要命。”
“李认没有欺负胭扑,”姜跳跳道,“他只是……”
“他明明有未婚妻了,也知道胭扑是妖,这样子还来招惹他,不是欺负是什么?”小叶儿的声音虽稚嫩,这说出的话可不太客气,“胭扑的脾性你们也知道,别人对他一点好,他全部记在心上,回人家那是百倍千倍的好,如今弄成这个样子……唉,他要是不来跃然居就好了。”
他这话一说,姜跳跳的眼神都黯了下来。
“我不是怪你,跳跳,这不关你的事。”小叶儿急忙道。
宝秀出来打圆场,伸手揪了揪小叶儿的辫子。
“你这小孩儿呦。”
“别揪我的辫子。”小叶儿朝他瞪了一眼,“再说了,我只是外表是小孩子,要是有得选,我宁可变成你这模样。”
宝秀的人身是个胖子,面颊鼓得粉团一般,被个同样圆乎乎的娃娃这么说,连小岚都被逗笑了。
姜跳跳却一点也笑不出。
小叶儿说得对,如果他没带胭扑来跃然居,这一切就不会发生。
可惜,这世上没有让时光倒回的办法,否则他一定不会再将胭扑带出与世无争的桃花谷。
贺礼既已送到,小叶儿在跃然居待了两天后也回去了,可胭扑的事情还一直悬在众人心上。
“卸妖骨该有多疼啊,弄不好会没命的。”小岚趴在桌子上叹气,“胭扑好像真的很喜欢那个败家子。”
“什么样才算喜欢呢?”阿菱问道,“我没觉得李认对胭扑有多好啊。”
“少年,再给你一百年你也不会懂的。”宝秀耸了耸肩,“喜欢这种事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你以为是心爱的,可能转眼就会忘记,你以为讨厌的,也许才是最记挂在心里的。当然了,最痛苦的莫过于你心心念念惦记着别人,那人却对你半点心思也无啊。”
他一边说,一边拿眼瞟煌采。
煌采被他看得大怒:“你瞪我做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问问你有什么办法可以帮胭扑。”宝秀作无辜状。
煌采道:“我能有什么办法?胭扑的道行尚浅,想修炼成人少说还得一千年,那时候李认是猫是狗还说不准。”
顿了顿,他又道:“不是我说风凉话,卸去妖骨真的是最快的方法,可是就算成功了,他的寿命也不会长过二十年。”
“桃仙不会让他做这种傻事的。”煌采见众人情绪低落,接着安慰道,“胭扑只是第一次见到有凡人待他好而已,等过上几百年,他哪里还会记得李认是谁。”
“说起来,李认也好久没来了。”阿菱往后靠在椅子上,“还真有点想他。”
“他就要成亲了。”一直没有说话的姜跳跳道,“就在这个月底吧。”
“这么快啊……”小岚将双手拢进袖子里,呵出一口气:“好冷,是冬天了。”
冬天,好像总是来得特别快。
京城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宰相大人的公子迎娶了美丽的名媛。
第22章 起
李认成亲的那天,大雪已停了,
天虽然很冷,却挡不住看热闹的百姓。万安街两旁站了许多等着迎亲队伍的人,或捧着暖炉获笼着双手,好几个冻得直跳脚。
“新郎官怎么还不来?”有一个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可是宰相的儿子,排场要大,准备得自然也久。”另一人说,“再等一会看看。”
有年轻的女孩子们聚在一起说笑:“听说那顶大红花轿,镶了真的金子和珍珠,漂亮得不得了!”
“打听得这么仔细,你是不是想自己坐上去?”
“笑什么,莫非你不想?”
女孩子们闹在一处,厚厚的彩棉鞋将积雪踩得一团乱。
转眼已快是中午,大街上还是听不到任何动静,没有鼓乐声,也没有爆竹响。
“怎么还没来?”
翘首以盼的人们打起了哈欠。
“是不是记错日子了?”
“一人记错倒还有可能,咱们这么多人,难道都记错了?”
又等了一会,有小孩子哭起来:“我饿……”
其他人终于也不耐烦了:“有什么好瞧的,回家回家!”
于是众人都散了。刚才还热热闹闹的万安街,转眼又回复了冬日的平静。
到了傍晚,天又开始下雪。
跃然居打烊后,宝秀早早地将大门关上,缩着脖子跑进屋里。
“好冷呦。”
真身是兰花的小岚已经一步也不想走出跃然居了,只裹着厚厚的衣裳趴在窗边看雪。
“真好看,我以前从没见过下雪。”
阿菱抱着几个空酒坛,道:“天太冷了,都没人愿意出来喝酒,这几天都听不到什么有趣事情了。”
“说到下雪啊,我倒是知道些好玩的,都坐过来坐过来,待我慢慢讲——”
宝秀话音未落,外边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已经打烊了!”阿菱喊了一句。
敲门声没有停下,反而更加猛烈。
“酒都卖光啦,明天趁早!”阿菱提高声音。
外面那人居然像没听懂似的继续敲,只是越敲越慢。
姜跳跳觉得不大对劲,将门打开一看,一个人带着满身雪花摔了进来,扑了一地的泥点。
“败家子?!”
众人面面相觑,都以为自己看错。
本应在今天大婚的李认为何会在这里?
“怎这么久才开门,我都快冻死了……”他捂着肚子在地上滚了一滚。
“别玩装死这一套,还不快起——”煌采还没说完,小岚突然尖叫起来。
李认用手捂着的地方好大一滩的血,早已凝住了,因为他穿着大红的喜服,一下子真没看出他受了伤。
“快把他扶到楼上去!”姜跳跳急忙和宝秀将人扶去房里,点了火盆端了热水,给他换下湿冷的脏衣服,再包扎好伤口。
他那身喜服早已跟伤处凝在了一起,撕下来时疼得他直哼哼。
待到洗净了脸换好了干净衣裳,众人才发现这败家子已经瘦得脸颊都凹了进去,跟印象里白皙俊美的相府贵公子一点也不像了。
“你几时变得这么丑了?”阿菱自以为说了个很好笑的笑话,又在他的伤口处轻拍了一下,疼得李认差点跳起来。
“你们不能用点法术给我治伤吗……”他疼出一头的冷汗,脸色惨白如纸。
“对你来说,还是刀伤药比较好。”煌采道,“话说你今天成亲,跑这儿来做什么?”
李认笑了两声,四仰八叉躺倒在床上。
“当着所有人的面往自己身上捅了一刀,装疯逃出来了。”
小岚他们听言皆大惊失色。
“好端端的,在身上扎窟窿眼好玩吗?”阿菱道。
“少年,所以说给你一百年也不会懂的。”宝秀无奈摇头。
姜跳跳忍不住道:“你这又是何苦。”
李认又露出那副熟悉的嬉皮笑脸:“我乐意。”
众人一时沉默,连煌采也没再说什么。
他们都知道这个败家子有多怕疼,平时擦破块皮都要哼哧半天,更何况拿把刀往自己身上扎。
“你们都站在这看我干什么,我脸上又没有花。”李认惊诧道,“莫非是嫌我占了地方?我就睡一晚还不成么,明天一早就走。”
“没事没事,你尽管住着,咱们不扰你休息。”宝秀第一个走了出去。
小岚他们见状也都陆续回了自己房里,只有姜跳跳不走。
“姜公子有话跟我说?”李认问道。
“这是我的房间。”姜跳跳指指他霸占着的床铺。
“哦,”他装模作样地要起来,“那我让你。”
姜跳跳淡然道:“你躺着吧,我去胭扑房里睡就行。”
一听到胭扑的名字,面前这人的眼神瞬间就黯了下来,方才那副强装的嬉笑脸面已荡然无存。
“他还好吗?”
姜跳跳搬了张椅子坐下,道:“胭扑回桃花谷了。”
他实在不忍心说胭扑过得不好,也不想告诉他桃花谷里现在人人都视他为京城第一混账。
“其实我知道的,”李认道,“我爹有派人去找过他。可是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从怀里摸出那个桃花锦囊,放在手心细细地看。
“不怕你笑话,我爹给我找的那女孩子真的挺好,要是放在以前,我说不定也就收了心成亲算了,可是……”
他拿受了伤的手指摩挲着锦囊上的花样,轻轻笑了笑:“实在忘不掉这小花妖。”
姜跳跳道:“我也说不清你这样是对是错,只是,那位姑娘该怎么办?”
“她比你我想的都聪明。”李认笑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看出我并不想娶她,这装疯卖傻的苦肉计也是她想出来的,说到底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与其勉强,不如闹这一次。”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伤口,“其实她有让我用鸡血混过去,不过我那时一狠心,就用上了真刀。你是没见着,刀□□的时候,血溅得一地都是,比我身上的喜服还要红。”
他这话说得好似跟吃饭喝茶一般稀松平常,姜跳跳却能想象到当时的情形。
“你们这样,会不会过分了?”
“我知道不对,可是她说得好,宁愿丢这一时的脸,也不要赔上一辈子。”李认长吁一口气,“我爹当时那样子,我这辈子都不敢看第二眼。我娘和我姐都吓坏了,老丈人看得跟傻了似的,我就趁乱跑了出来。”
姜跳跳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
“事已至此,多想也无用,你还是早些休息。”他站起身刚要走,袖子却被李认拉住。
“姜公子,你明天能带我去找胭扑吗?”
他面色虽灰败难看,一双眼睛却是清清亮亮。
姜跳跳心里一乱,只得先含糊道:“等你伤好了再说也不迟。”
李认遂放心躺回床上,不一会便沉沉睡去。
他那件绣工精致却已染满血污的喜服还抛在地上,姜跳跳将衣服收起,又在他眉间划下宁神咒,这才关上门出去。
* * *
宰相府的小公子李认正式开始了他在跃然居的寄居生活。
事实证明,他以前往跃然居搬了那么多东西真是极其明智的做法,这会衣裳鞋子锦被枕头乃至碗筷杯盏是一样不缺。
他看似难伺候,吃得倒也不挑,只是怕冻得很,衣服里三层外三层裹得粽子一般。
天越来越冷,最后小岚也实在受不住了,阿菱便提出送她回去,顺路再去趟桃花谷看望胭扑。
这样一来,他们就没办法等到姜跳跳成仙那天了。小岚虽歉疚,但她真身确实娇弱,若冻伤了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走后,跃然居只剩下了姜跳跳、煌采与宝秀,还有那个败家子。
李认厚着脸皮占了胭扑的屋子,每天拼命地吃饭喝药,只盼自己的伤快点好起来,只是天实在太冷,伤口又深,迟迟不见好转。
今年的冬天也不知怎的,已下了好几场大雪,门口的积雪都到了脚踝。
李认又一次缠着姜跳跳问几时去桃花谷时,他正在用纸片剪人形,剪好了吹一口气,那些轻轻巧巧的纸人就化成了伶俐的少年少女,嘻嘻哈哈扛着扫帚去门口扫雪。
“姜公子这一手,真比奚柏青还厉害!”李认赞道。
姜跳跳只是笑笑:“终究不是活物,只能用一时而已。”
“对于我这样的凡人来说,已是十分了不得了——冒昧再问一句,”李认又凑近了一些,“你真的能修成仙?”
他被问得一愣,“自然是真的。”
“那我,”李认指指自己,“能不能修仙?”
姜跳跳道:“修仙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也并不是人人都能——”
“那修妖呢?”他迅速地打断,问题虽可笑,脸上却是十二分诚恳。
姜跳跳反问道:“做人不好吗?”
“好虽好,可总是会老会死。”李认坦然道,“我想陪胭扑久一点。”
姜跳跳心说,你有没有机会进桃花谷还是个问题。
“你……会不会后悔?”他想了想,很认真地问面前的人,“你有爹娘,有姐姐,还有一生的荣华富贵,可是胭扑什么也没有。他非男非女,不能与你结合。他可以活几千年,你却活不过百岁,你们终究有太多不同,想在一起,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李认听后反而笑了:“我说件事情给你听,你或许就明白了。”
他从怀里摸出那个同心结,指给姜跳跳看:“这个宝贝,是我娘当年的陪嫁之物。我从小就带在身边,从没摘下来过。我娘说,等以后找着了心上人,就把它当作信物,寓意永结同心,永不分离。”
“我之前……不瞒你说,的确是过分了些,遇到的美人都觉喜爱,莺莺燕燕惹了无数。有一回天香坊新来个花魁,才十六岁,我觉她楚楚可怜,心生怜爱,便跟家里说要娶她进门。结果我爹大怒,派人去砸了那花魁的琴,还差点毁了她的脸。”
李认说到这里,自己也摇头叹气:“那时真是年少不懂事,跟家里闹翻了天,结果被我爹关了一月不让出门,渐渐地那份怜爱也淡了。这之后又见着几个好的,皆是心动得很,可说到底,也没哪个人能让我将这同心结送出去。”
“再后来,就遇到了胭扑。”
他一说到胭扑,连语气都不自觉轻柔起来。
“他明明是妖,胆子却比谁都小,跟他说什么都信。乖巧性情的我见多了,装出来的也好,是真的也罢,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可是他不一样。我见到他就觉欢喜,得了好看的好玩的,第一个就想送去给他,只盼着能逗他开心,一时半刻见不到就连饭都吃不下,跟着了魔一样。”
同心结上温润的玉石静静躺在李认的手里,确是华美剔透,宛如冰晶。
“我……是真的很喜欢喜欢他,喜欢到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把这同心结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辈子逃不过了。你别笑,我这次是认真的。”李认好像有些脸红,“其实我知道你们不信,连奚柏青都说我是一时冲动。可是——”
“我信的。”姜跳跳道,“我相信你。”
他这句话的确是发自肺腑,除了为胭扑高兴,还有他自己都未察觉的,对胭扑的羡慕。
如果有一个人,也肯为了他放弃所有,即使只有短短几十年可相伴,他也觉心满意足。
若无人可思,无人可念,得永生又有何用。
窗外的雪有几片被风吹了进来,落在桌上,转瞬化为了水。
姜跳跳起身关了窗子。
“你好好养着,等伤好了我一定带你去桃花谷。”
李认见他披上斗篷,又拿了伞,不由问道:“天这么冷,你还要出去?”
姜跳跳道:“去见一位朋友。”
第23章 这
临近年关,天气又冷,各家食馆的生意也缓了下来。
那些家在外地的小厮伙计们,已早早备了年货果品,预备回家团圆,见一见久违的亲人。
林百知的好些小伙伴都跟着爹娘回乡去了,其他几个家在京城的,因为连天大雪也被关着不让出门,除了打过一场雪仗,其余时间都在家里乖乖待着。
林百知皮得跟猴子一样,哪里闷得住,不能出去就在家门口堆了大大小小一溜的雪人,个个憨态可掬。
他还拿一些旧衣裳给雪人穿了,兴冲冲指给林万可看。
“大哥你瞧,这个是你,这个是我,这是吉云姐,这是乐先生,还有这个这个……”
他玩得是不亦乐乎,手冻得跟萝卜似的都不管不顾。
林万可将他的手护在怀里暖着,问道:“百知,大哥问你,你喜不喜欢乐先生?”
林百知点头:“当然喜欢!咱们书院所有人都喜欢乐先生!”
“那……乐先生有麻烦,咱们是不是该帮他?”
“有坏人要寻乐先生麻烦吗?”林百知瞪大眼睛,“是谁?”
林万可急忙解释:“大哥随便说说的,只是问你一句。”
“如果真有,那说什么也得帮!”林百知抽出手握成拳头,“把坏人都打跑!”
林万可欣慰地笑笑:“对,把他们都打跑。”
林百知嘻嘻哈哈笑得比他还欢:“大哥,你今天真奇怪。”
看弟弟这副无忧无虑的模样,乐莘应该还是没说要关掉书院的事。
林万可心想,他也是很舍不得这些孩子吧。
手上的伤口隐隐作痛,他低头看了一眼,进屋又撕了些干净布条,擦上药重新包了一层。
之前的伤口加上最近的冻伤,原本平滑的手已是通红一片,撕下布条时那是钻心的疼。
林万可没敢让弟弟知道,这些天他每天晚上都守在书院门口,一守就是一整夜。
那天乐莘的话,他越想越觉得不安,总觉得会出事。
离开书院时他也试探着问了文近,文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大概,最后也只是叹着气说了些没头没脑的话。
如此一来,林万可愈发觉得书院遇上了麻烦。
他不会武功,力气也不算很大,但比起乐莘、文近和茶翁,已是很不错了。
即使不能陪着乐莘一起离开京城,最起码,也要保证他待在书院的这些天平平安安。
这就是林万可的想法,简单,且无比坚定。
幸好现在食馆的生意冷清,他没有太多事可做,能用大半时间守着书院,只是既不能让乐莘也不能让弟弟知晓,着实有些辛苦。
京城入冬以来下了好几场大雪,可谓是天寒地冻,即使林万可穿了最厚的衣服也还是冻得发抖,有时想想自己真是傻得可以,抱着木棍坐在人家门口,难道就能保护他了?可每次想走,又怕他一离开,万一乐莘遇到危险怎么办,如此又只能重新坐下。
就这样过了几天,他这双手就给冻伤了。
家里备着的药只剩下一点点,他敷在伤口上拿布条包了,林百知问起就说是不小心弄伤的,也能糊弄过去,只是现在看来好像又严重了些,正在寻思要不要去找杜大夫,门外林百知的声音响起。
“大哥大哥,小姜哥哥来啦!”
姜跳跳穿着厚重的黑色斗篷,撑了一把伞,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快进来,外边冷得很,小心冻着。”
林万可将他领进屋子,又是倒热茶又是捧暖炉。
“宝秀熬了汤,我来给你们送一点。”姜跳跳笑道,“总是来你这吃东西,我也该回送一次。”
林百知早已将食盒打开,连谢也来不及说就往碗里倒,直喊好喝。
林万可又好气又好笑,帮他把剩下的汤装了,食盒擦净盖好。
姜跳跳看他忙活,突然问道:“你的手怎么了?”
“我大哥说是擦伤的。小姜哥哥我去堆雪人,等下你可得出来看啊!”林百知说完就往门外跑,留下还剩一小半的空碗。
林万可便捧起来喝了,赞道:“确是好喝,宝秀这手艺,比许多大厨都好。”
姜跳跳不答话,只是微微笑着。
“跳跳准备几时回去过年?”
林万可在他对面坐下,问道。
“我?”姜跳跳指指自己。
“是啊。”林万可笑道,“你看胭扑他们都回去过年了,你难道不回去?”
“哦,可能……下个月吧。”
“回去多吃些,我觉得你最近都瘦了。”林万可道,“京城这边的人到了年关都不太爱出门的,不用担心生意。”
姜跳跳应了一声,好像有些恍惚。
“今天怎么了?”林万可伸手捶了他一下,“是不是有什么事?”
“没……”姜跳跳道,“就是想着要见不到你了,有点难过。”
林万可大笑起来,“不就是回去过个年,怎么说得好像再也不回来似的!”
他是真没想过这话的意思,正想笑一句童言无忌,却听姜跳跳道:“万一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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