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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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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那橐狻�
“算了,随你们去吧,”温静怀摇头叹息,挥了挥手,“只希望你永远不要后悔。”现在他都不知当初让陆明旸留下来是对是错,似乎从陆明旸来了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偏离了方向。
只是梨儿喜欢他,自己有什么办法?虽然之前就已经看出端倪了,也不禁为今天的事感到惊讶,没想到梨儿对陆明旸的感情已经这么深,还因此离开宋家决定要与陆明旸在一起。
罢了,既然宋老夫人和仰秋都同意了,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虽然这么一来,闲言闲语必定免不了,以后也说不定有怎样的风雨,希望不要再出什么乱子才好。
拜别了温静怀,温宛梨和陆明旸一人抱起肉包,一人提起包袱,出了院子,并肩而行,宽软的袖子下是两只紧紧相握的手。
站在朱红大门前,十指相连,看进彼此含笑的眼里——终于回来了,他们的家。
…………
作者有话要说:'富士康小说网:www。fsktxt。com'
修改了一点点,感觉这样会更好一点
下面会转入甜蜜期,至于有没有虐,就是那个甜中有虐虐中有甜
先苦后甜先甜后苦+_+(请WS某个抽风滴银)
甜蜜生活
温宛梨离开宋家的事很快就被传的沸沸扬扬,谁都不明白为何这对青梅竹马成亲不到两个月就散了,宋仰秋对此也只是说“梨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没人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直到看到陆明旸和温宛梨在一起。
众人纷纷发出一声了悟,原来如此,小梨儿果然对陆小哥上了心,这样看来那次陆明旸离开,温宛梨就大病一场的事很有蹊跷。
既然温宛梨喜欢陆明旸,又怎么会嫁给宋仰秋?难道是因为陆明旸忽然离开,所以温宛梨是因爱生恨或者心灰意冷而做了这个决定?
……
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窃窃私语,流言蜚语不绝于耳,看着温宛梨等三人的目光也饱含异色,好奇猜测试探、也不乏讥讽失望冷漠……
青木镇即使民风淳朴,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但不代表会对此类事情乐见其成,如果不是因为天性纯良,这三人平素人缘又好,说不定会当面说出什么恶毒的话。
但绕是如此,要让人衷心祝福他们,也是强人所难了。
直到陆明旸救了温碧柳还因此而负伤的消息传出,众人的眼光才又发生了重大变化:看来陆小哥对小梨儿的感情也并不比仰秋的少啊!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做了好事也不宣扬不居功,真是一个好伙子!
不管这里面有多少误会多少不为人知的曲折,总之陆明旸在众人心中的地位又默默的提高了,走到大街上也不必再担心会被众多的口水淹死,偶尔还能接收到赞赏的眼神。
陆明旸是什么人,一见事情有转机,岂会放过这大好机会?于是脑子动的勤,哪家有事需要帮忙就马上出动,一边拿着锤子敲敲打打,一边讲述他和宛梨凄凄惨惨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精湛的演技加上哀戚的表情,让人也不禁要潸然泪下。
很快的,陆明旸就收复了众多女人心,特别是那些情窦初开对爱情怀着美好幻想的少女,以及那些母爱泛滥的大妈大婶,全都倒戈转向,逢人就夸陆明旸长相出众武功高强兼之多才多艺乐于助人,简直就是戏里头的如意郎君,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啊!
女人永远是流言的掌控者,一旦女人转了口风,男人也只能摸摸鼻子默默跟着转——他们可不想回家跪算盘或睡冷板床,所以即使心里腹诽陆明旸夺□子不是君子所为,也不得不做出笑脸,赞扬陆明旸英雄救美实在令我等钦佩不已。
陆明旸从不自诩为君子,所以并不为此而对宋仰秋感到愧疚,事实上他能夺走温宛梨,是因为温宛梨不爱宋仰秋,而不是因为其他。
如果温宛梨对自己不抱有同样的感情,那他不会去抢,抢到手也没用,但现在他很满足,因为温宛梨爱着他,并且属于他。
“你在笑什么呢?”温宛梨包着包子,不经意看到他的笑,奇怪的道。
肉包懒洋洋的趴在门槛上,晒着暖烘烘的阳光,打了个哈欠,鄙视的瞥了陆明旸一眼:那用问吗?这男人肯定又在想什么猥琐的事。
肉包虽然是只猫,但和陆明旸有一种很诡异的相通之处,比如他们都爱睡懒觉都很贪吃都很喜欢扮无辜,也比如肉包有时候简直就是陆明旸肚子里的蛔虫,温宛梨不明白的事,它全都明白。
“我在笑——”陆明旸悠悠的拉长了尾音,意味深长的看着温宛梨,直盯得她脸泛红晕才好整以暇的接下去,“笑我陆明旸好福气娶了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媳妇’。”他特别加重了“媳妇”二字,硬生生逗的温宛梨连耳朵也红成桃花。
“谁、谁是你媳妇?”温宛梨结结巴巴的反驳,瞪了他一眼,不似生气反倒像娇嗔,让陆明旸很是受用。
陆明旸摊开一张包子皮,很豪迈的添了两匙的肉馅,然后很努力的把鼓鼓的包子皮捏起来,一边挑眉向温宛梨斜斜的飞去一眼,“当然是你,我的好宛梨。”
温宛梨的脸瞬间红的媲美院子里的木芙蓉,白皙脸颊上渐次加深的红晕就像那层层醉红的花瓣,“我、我又没有答应……嫁给你。”
陆明旸闻言,马上促狭的眨眨眼,“原来你是怪我手脚太慢了,没问题,我待会就去准备,明天就拜堂成亲。”
肉包眼皮子一撩,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男人心里都是些龌鹾的念头。
这个无赖,温宛梨敢怒不敢言,低低地哼了一声,继续包她的包子,一低头却看见他手里那个异常“圆润丰满”的包子,一时哭笑不得,“你怎么加了那么多馅?”这样子要怎么收口?
说到这个,陆明旸就郁闷不已,“馅多比较好吃。”
温宛梨无奈的摇摇头,走过来接手他的烂摊子,“那适当加多一点就够了,不然收不了口,而且放进锅里蒸的时候容易崩开……”
听着温宛梨像教训小孩一样唠唠叨叨,陆明旸愤愤不平的摸了摸脸,颇觉没面子,想他陆明旸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为何偏偏就栽在这上头呢?
温宛梨见状马上开口阻止,“哎,你别擦——”
“怎么了?”陆明旸不明所以。
温宛梨叹气,“你手上都是面粉。”这么一擦,连脸上也遭遇了。
“在哪里?”陆明旸反射性的又伸手去摸脸。
“你别动!”再让他擦下去就变花脸猫了,“我帮你。”她在一旁的木盆子里洗干净手,示意他把头低下来。
陆明旸顺从的低下头,然后感到温宛梨微凉的手指落到自己脸上,还带着犹湿的水汽,像清晨一瓣沾了露水的花,轻轻的落下来,泛起一点被挑动而起的痒。
“宛梨……”他低低开口,温宛梨游移的手指刚好在他的嘴边,他薄唇一动,忽然含住了那纤细的食指。
“呀!”温宛梨惊呼,脸色通红,只觉手指陷入了火热潮湿的包围,本能的想抽手,陆明旸却不肯放,温宛梨渐渐像醉了酒,脸上氤氲出胭脂的色泽,白玉般的耳朵,也红艳艳的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明旸并没有做出什么惊骇的举动,他只是仔仔细细的把温宛梨手指上的粉末舔干净,灼热柔软的舌头缠绕着逐渐发热的指尖,略微粗糙的舌面慢慢滑过敏感的皮肤,引起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栗。
温宛梨头脑昏眩,眼前仿佛笼罩着粉红的薄雾,唯有陆明旸近在咫尺的眼眸分外清晰,漆黑明亮像倒映在水里的月光,泛着细碎的粼粼波光,一闪一闪,晃动人心。
“好了,舔干净了。”头昏目眩中,陆明旸响亮的声音忽然传进耳里,温宛梨一愣,迷雾拨开,看见了陆明旸笑的分外无辜又分外恶劣的脸,“宛梨,你的脸好红,你在想什么?”
这个、这个无赖!温宛梨整个人陡然间像只烫熟的虾子,恼羞不已,恨恨的咬住嘴唇,转过身去生火,决定今天要把所有好吃的都让给肉包,可恶的男人!
陆明旸眯眼看着温宛梨红了一截的脖子,在心里得意大笑:她还是跟从前一样,那么好骗,不过以后有他护着她,就不会再给别人给欺负了去,因为这是他的女人。
嗯,是的,他的女人他的宛梨。陆明旸心满意足的勾起唇角。
俗话说乐极生悲,陆明旸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温宛梨葵水来了,肚子不舒服,于是操持家务的重任就落到了陆明旸身上。
陆明旸先是手忙脚乱的在厨房捣弄了半个时辰,给温宛梨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红糖水;然后给肉包喂食,这小子恃宠而骄,一定要好鱼好肉的伺候着,不然就给他甩脸色。
接着就打扫屋子,给院子里的芙蓉花浇水,陆明旸一边拎着小水壶,一边暗叹自己沦落了,由江湖一流杀手变成打杂小家丁。
扫地浇花、劈柴挑水这些都是小事一桩,最让陆明旸为难的是洗衣服——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为女人洗衣服没什么大不了,以堂堂陆公子的三尺厚脸皮当然也不会为此而感到尴尬害羞,他为难的是他从来没洗过女人的衣服。
所以当他对着几件轻薄柔软的仿佛一碰就碎的罗裙绸衫,只觉头大如牛目光呆滞,不知从何下手。
陆明旸愣了半晌,终于一咬牙,把手探进洗衣盆里,他就不信这个邪!
所以说人有时候要学会低头,不要轻易尝试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陆明旸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两个字,所以他很勇敢的尝试了,然后很壮烈的失败了。
“撕拉”,很干脆的一声,一条罗裙在陆公子的魔掌摧残下变成了破布。
陆明旸立马傻眼,他根本就还没用力啊!
温宛梨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暖暖的棉被,肚子里也暖暖的,因为刚刚喝下了一碗热热的红糖水。
想不到他还懂得煮这个,温宛梨抱着被子微笑,带着羞涩和甜蜜,但慢慢的那笑容就变了味,染上了不可避免的黯然:陆明旸聪明睿智武功高强,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本不该被局限在小小的青木镇,他的天空应该是整个天下。
即使现在他愿意为她洗手作羹汤,但也许有一天,当他觉得青木镇变成一个太狭小的牢笼,他就会头也不回的飞走,像一只鹰,而她不过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小麻雀,不管怎样追赶,也永远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被岁月和阅历所隔开的距离。
“喵。”正当温宛梨黯然神伤,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肉包忽然对着窗外叫起来,那窗外就是院子,陆明旸正在那里洗衣。
如果温宛梨懂得“猫语”,必定能听得出肉包叫声里的幸灾乐祸,因为焦头烂额手足无措的陆明旸取悦了它。
温宛梨披衣下床,走到窗边一看,不禁脸上烧红:他、他怎么把她的衣服也拿出来洗?!
温宛梨红着脸奔出房门,想把属于自己的衣物夺回来,一走近却有点目瞪口呆,“你……你怎么把我的衣裳洗破了?”
陆明旸做贼心虚,连忙把那撕破的罗裙往身后藏,还力图狡辩,“我还没有用力呢,它就破了,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他睁大眼看她,非常无辜又冤枉的样子。
他那个样子完全没有聪明睿智叱咤风云的气势,反倒像一个做坏事被母亲捉到把柄还不想承认的顽皮小男孩,温宛梨本来还感到尴尬,现在却只想笑。
陆明旸眼尖,瞄到她忍俊不禁,顿觉没面子,低声嘀咕:“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你们女人的衣裳华而不实……”所以才一撕就破,好看不经用。
温宛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清亮的眸子里盈满了豁然开朗的笑意。
谁说这个男人遥不可及?他不就在这里,就在她的眼前,跟所有平凡的男人一样,狼狈又可爱?
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他,她的陆明旸。
…………
作者有话要说:'富士康小说网:www。fsktxt。com'
看到了happy的长评(激动三分钟,然后冷静下来想说点话)
happy理解的基本没有错,梨儿爱上陆明旸、嫁给宋仰秋、离开宋家,那都是被她的生活阅历和
思想所局限的,她能想到的是她自己,最多考虑到亲近几个人的感受,她就只是一个小女人,心
很小懂得也很少,没有顾全大局的成熟,她只是跟随自己的感觉走,爱就是爱了恨就是恨了,也许
很自私,但那不也是人类很理所当然的事情吗?我们第一反应总是想到自己怎么办自己会怎样,然后
才是别人。这种自私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并且她不是故意的,她无心伤害任何人,
所以宋仰秋和老夫人可以原谅她的行为。(谢谢happy,每当我发现用心看文的人都好开心,矫情的说,那就是幸福啊幸福)
谢谢每一位愿意收藏专栏的筒子,鞠躬~
近墨者黑
几天后,温宛梨和陆明旸成了亲,只请了最亲近的几个人,没有宣扬没有铺张,安安静静的拜了堂,然后像世间所有平凡的夫妻一样,开始了他们柴米油盐的生活。
陆明旸并没有多么正式的求婚,他只是在某个午后,抱着肉包懒洋洋的看着她揉面团,然后忽然说出一句:“宛梨,嫁给我吧。”
她一顿,然后转过身来笑意盈盈,“好啊。”既然她爱他,也坚信他同样爱她,那么成亲又有何不可呢?何况他们现在也与夫妻无异。
陆明旸给温宛梨的聘礼是一只古旧的镯子,看来已有些年头,暗绿色的翡翠玉镯,盘绕着细细的青色纹路,像人的掌纹,错综延伸。
宋仰秋送了一对明珰,陆明旸见了就眯起眼,琢磨着什么时候把它毁尸灭迹:“还君明珠双泪垂”,哼哼,看来还是对宛梨难以释怀。
老夫人则送来了一尊玉观音,浑然天生晶莹剔透,不知费了多少银子,但心意是最贵重的:希望永保平安,消灾解难。
温宛梨见到玉观音却想起自己那个观音玉坠,本来是和解心丹一起装在香囊里的,后来香囊被陆明旸偷去,就不见了影踪。
她问陆明旸东西去了哪里,陆明旸拍拍胸口,挑眉微笑,“一直戴在身上呢。”于是温宛梨也就甜蜜蜜的不介意他把玉坠据为己有了。
温静怀一家就更不必多说了,即使不送礼,温宛梨也会把他们奉为上宾,有点出乎意料的是,林易程也专程送来了贺礼,是他自己提的一幅字画,也许不值钱,却礼轻情意重,温宛梨把它挂到了书房,与书香为伍。
陆明旸却摸着下巴很小人的揣测:林易程肯定是为了跟他们套近乎,也为了给温家留下好印象,从而得到温碧柳的好感。
得出这个应该很靠谱的答案后,陆明旸又不无得意的想,看来林易程是个可造之材,多么有他当年的风范!
闹闹腾腾,也终于安定下来,陆明旸升任为有妇之夫,每天吃香喝辣,幸福的不得了,最重要的是晚上有温香软玉抱满怀,第二天醒来后还可以尽情的赖床——温宛梨是个很善良体贴的女人,绝不会像泼妇一样拎桶水过来把他狠狠浇醒,要知道这深秋里井水可是冰凉冰凉的。
当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温宛梨就睁开了眼,小心的移开陆明旸搂在自己腰上的手,轻手轻脚的下床穿衣梳洗。
她习惯了早睡早起,除非不舒服否则不会赖在床上,跟陆明旸截然相反——这男人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才愿意起床。
也许是动作太重,陆明旸动了动,迷迷糊糊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宛梨?”低沉的嗓音沙哑却异常诱人,让温宛梨心头一跳想起某些声色靡丽的夜晚。
她定了定神,露出一抹笑,轻声道:“天色还早,你再睡会吧。”她知道他夜里睡得并不好,总是要等到天亮时才睡得着。
她不知道这是为何,但她愿意等到他开口说的那一天。
陆明旸趴在床上,眯着眼神情慵懒,向她勾了勾手指,“过来。”
她不解,走过去低头问:“怎么了——”话音未落,她的声音就断在空气里,脸色忽然炸红。
陆明旸一手撑着床,一手勾住她的衣袖,笑吟吟的在她唇上一吻,浑然不觉盖在身上的被子滑落,光滑的肩颈瞬间露了出来,线条流畅、结实而有力,像美丽强悍的豹,令人目眩神迷。
陆明旸看着温宛梨红得滴血的小耳朵,眼珠一转,忽然凑上去轻轻吹了口气,笑的妖孽横生,“宛梨,你又脸红了。”
温宛梨猛的捂住通红的耳朵,瞪着他一动就滑落到腰间的被子,他没有穿任何衣服,赤*裸的背脊大大方方的呈现在她面前,上面有两道浅白的疤,刻在糖浆蜜色的肌肤上,犹如两抹淡淡蜿蜒的笔画,不觉丑陋,反倒散发出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若他是女的,必定是个专门勾引人的妖精!温宛梨愤愤的想,一边手忙脚乱的拉起被子,把陆明旸盖的严严实实,“给我安分点睡觉!我去做早饭。”她匆匆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陆明旸被整个裹在厚厚软软的棉被里,只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他眨了眨眼,忽然闷头大笑起来,只差没捶床:他的小梨儿还是那么可爱,一逗就满脸通红,落荒而逃就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实在是很好玩!
所以他乐此不疲,况且他觉得逗完温宛梨之后,他会睡得更好。
他当然会睡得更好,因为他心情舒畅了,温宛梨却对这个无赖男人的恶劣行径咬牙切齿,可惜腮帮子咬酸了也舍不得真的扑上去咬他一口——说不定陆明旸还巴不得她投怀送抱。
温宛梨在心里哼了哼,悲哀的发现自己嫁了个无赖,更悲哀的是她竟然不觉得后悔,反而甘之如饴乐在其中。
温宛梨低头瞧着那几株木芙蓉,微微一笑,这些花快要谢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明年它们还会开的,就像后院的梨花一样,到时仍然会飘香满屋。
当温宛梨打扫完庭院,正准备去做饭时,来了一个稀客。
“宛梨姑娘。”林易程一身儒衫,干净的像白梅,带着一点腼腆和拘束的站在温宛梨面前。
温宛梨一边把他往屋里请,一边掩不住惊讶的问:“林公子今日怎么有空前来?”他不是向来都呆在家里,埋首圣贤书么?
林易程低头笑了笑,面上的腼腆之色更浓,“陆、陆公子在吗?在下有点事想求见陆公子。”
竟然是来找陆明旸?温宛梨疑惑的歪歪头,看了下天色,这时候陆明旸应该起床了,“他在,请你稍等一下。”替林易程送上茶,就回房里去叫人。
陆明旸慢吞吞的穿着衣服,同样疑惑的眨了下眼,“林易程找我?”他们只有一面之缘。
“对,你快点吧,别让人家久等了。”温宛梨三两下把他整理好,催着他快去见客。
陆明旸眉毛一扬,临走前忽然道:“宛梨,送壶酒到后院亭子来,”他笑得不怀好意,“我要与林公子好好‘谈一谈’。”他正想查探一下林易程的想法呢,他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温宛梨一头雾水,不过仍照他吩咐准备了酒和两个下酒菜,送到后院时,就见陆明旸拉着林易程,两人凑在一起不知叽咕些什么。
陆明旸很殷勤的接过东西,示意温宛梨先离开,温宛梨也没打算留下来,她还有一堆事要做呢,虽然对他们聊天的内容感到很好奇。
“来,林公子,喝酒。”陆明旸替林易程斟酒,眉眼弯弯,很有几分大灰狼看小绵羊的味道。
林易程为难,“陆公子,在下酒量不佳,恐怕……”
陆明旸一瞪眼,“男人就要喝酒,喝醉了也痛快!”他忽而又笑得和蔼可亲,拍拍林易程肩膀,“还有别这么见外,我虚长你几岁,叫我陆大哥就好。”
林易程马上被他的豪气和友善感染,露出一个笑,“那陆大哥也直呼我名字就好。”
第一步成功!陆明旸眨着亮晶晶的眼,看着林易程喝下第一杯酒,果然如他所说酒量不佳,一杯下去脸上就淡淡泛红。
“易程找我有何要事?”陆明旸一边问一边又为林易程满上了酒。
林易程面露歉意,“陆大哥本要我保守你救了碧柳小姐的事,但我却没守住承诺……”告诉了宋公子和碧柳小姐,后来又不知怎么传了出去,现在人尽皆知了。
陆明旸满不在乎的挥挥手,“没关系,你不必放在心上。”这件事传出去了也无所谓,现在对他来说是有益无害。
陆明旸提着酒壶,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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