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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渡忘川-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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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捕随便提了句,菲儿随便听听,而后就随便去认尸,心里想着不可能是他。可白布一掀起,菲儿就看到一件麻布蓝长袍,齐整的,就是有点脏。麻布蓝长袍是她亲手做的,当初她特意在衣襟下边绣个平安如意,“平安”是为她男人,“如意”是为她自己。

    再次看到这四个字,菲儿笑了,笑着笑着天旋地转,她一屁股坐在地上走不动了,直到萧玉过来之后,她才如梦初醒,“哇”地一声号啕大哭。

    她的男人死了,她的天也就塌了。

    菲儿看着桌上的骨灰盒,又忍不唠叨:“说是三月成亲的,我红布料都买好了,这死鬼却回不来了,以前老是骂他‘死鬼’,这下可好,真的变成死鬼了……”

    哭着哭着,菲儿笑了,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其实她心里清楚,陶伟十有*回不来了,但只要没看到尸体,她依然有个念想,或许他在别的地方逍遥,哪怕另找了女人。

    如今人死灯灭,堂堂七尺的糙汉子被装进这么小小的骨灰盒里,她真怕他太挤,她本打算买口棺材把他带回老家,但都在打仗,路也被日本人封了,她带不回去,更何况她没钱。

    菲儿深吸口气,无奈地摇头叹息。她一边一边『摸』着骨灰盒,就像萧玉一边一边抚着怀里的猫那样,恋恋不舍。

    “这下该怎么办呢?”

    菲儿的脑子得了空档,终于想到自己的出路。当初阴差阳错来到上海滩,想赚够钱回家乡,结果钱没了,结婚的人死了,家乡也被日寇占了,她没有出路了。

    菲儿深吸口气,硬是将未掉的泪咽回去。她转过头看见萧玉,酝酿半晌,轻轻说了声:“谢谢。”

    萧玉是个好人,帮她领回她男人的尸首,还出钱送去火化,直到此时此刻,他一直陪着她。

    俗话说“大恩不言谢”,可菲儿除了“谢”字,实在想不出别的话。她懂得报答,但眼下什么都没了,连遮头的片瓦也是靠着萧玉。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

    “接下去你怎么打算?”

    萧玉先开口问她,她答不上来,看着手边的骨灰盒,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我想把他带回家乡埋了。”

    “北边都被日本人占了,回不去。”

    “终有一天要回去,我和他的家都在那儿,总要把他送回家去。”说着,菲儿吸吸鼻子,目光『迷』离地在屋里『乱』飘。“我男人找到了,我也没借口再呆在这儿了。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话落,一声叹息。

    萧玉沉默不语,她觉得这个女人蠢得过头,只不过收留她几日,她就说他是个好人。

    萧玉自认为不是好人,他曾率千军万马,踏平广陵,将广陵谢氏全族斩首于城门上,把百颗人头悬于城楼,风一吹就如风铃,呯呯作响。自那以后,只要一提到公子玉,别人就吓得打起牙颤。

    司妍的心是冷的,而他的血是冷的,冷到鲜有同情别人的时候。眼下,他认为可以名正言顺地甩掉菲儿,不必再为酒后之言负责,但不知为何,他说不出“你走”诸如此类的话,或许是这个家太冷,缺少活人气息,亦或许他能从菲儿身上得到关心。

    “你不必急着走。”萧玉脱口而道。“既然没地方去就住在这里好了。”

    菲儿一听止住了泪,她的确需要个落脚之处,等北边战事平稳,带着他回去。

    萧玉又道:“先找个地方安放你男人的骨灰,等你走的时候再带走。如果你有更好的主意,你可以告诉我。”

    菲儿没有更好的主意,她没钱没房也没粮。

    “谢谢恩公。”菲儿噙泪,跪地向萧玉磕了个头。“你的恩情,我费红姑定会报答。”

    费红姑是菲儿的真名,萧玉听后皱起眉,觉得叫来拗口,于是仍叫她“菲儿”。

    下午,萧玉替菲儿找间殡仪馆存放骨灰盒,菲儿就在殡仪馆里替她男人设灵堂。本来萧玉打算去拜访宋绍勋,却因这件事耽搁了,不过傍晚到家的时候,竟然在尚贤坊口遇到宋绍勋,穿得人模狗样。

    宋绍勋似乎认识他,待他走近时,他彬彬有礼脱下檐帽向他行礼。如今揖礼也变得西洋味儿,要么鞠躬,要么握手。萧玉对于不喜欢的人都摆在明面上,礼是回的,但回得很敷衍,过后还问句:“你是哪位?”

    宋绍勋微微一笑,道:“鄙人姓宋,是司小姐的朋友。你一定是司小姐的兄长吧?她曾提起过你。”

    听了这话萧玉笑了,他知道宋绍勋曾派人监视过他们,暗地里查了不少东西,如今在他面前惺惺作态,未免也太令人恶心了。

    “嗯,宋先生说得没错。”

    萧玉颔首浅笑,骨子里的坏劲藏得滴水不漏。

    宋绍勋也是张笑脸,看起来十分真诚。他说:“我是来找司妍的,不知她在不在家。”

    “宋先生与她相处这么久,应该比我更知道她行踪。”说着,萧玉桃花眼微眯,眼中的笑阴冷且狭促。

    宋绍勋浅笑依旧。

    “是我的不是,事先没与司妍约好,很唐突的跑来了,还请您莫怪。”

    萧玉也还他一抹笑。“宋先生客气,你来得真不巧,她不在家。”

    “什么时候回来呢?”

    “这个我也不清楚,这段日子她很忙,因为前阵子打仗,她那里的会计不幸中炮、弹,她一人多职,几乎没怎么休息。”

    说着,萧玉看向宋绍勋的爱驾,在前排副座缝隙里有张膏『药』旗,很小,专拿在手里挥舞的那种。

    “宋先生是在为日本人做事的吗?”

    萧玉的眼落在膏『药』旗上移不开了。宋绍勋顺着萧玉的目光看去,也看到那幅刺目的膏『药』旗,旗上的红『色』正是国人的伤痛。

    宋绍勋解释道:“我刚刚去参加商社活动,里面有日商代表,大概是他不小心落下的。”

    “看来宋先生交友广泛,连日本人都能成为宋先生的坐上宾。”

    萧玉话里搁着刺,揪着那副膏『药』旗不放。他心里早已认定宋绍勋是汉、『奸』,就是因为他见过宋绍勋与日僧的合照,而那个日僧就是挑起这一个多月战争的□□。

    宋绍勋有点下不了台,不知如何作答。

    “我想我们之间有点误会。我……”

    “我想我没有误会,宋先生一表人才又与日商关系亲近,不是汉、『奸』是什么?”

    萧玉很不给情面,他的话就如利刃,光天化日之下削去宋绍勋的脸皮。

    宋绍勋敛起儒雅浅笑,眼中冒出怒火。

    “我是与日本人做生意,但我不是汉、『奸』。”

    他义正辞严,不过萧玉觉得他就是无赖小儿,说不过别人时就要耍赖。萧玉偏不给这机会,步步『逼』近,咄咄『逼』人。

    “如今都在打仗,帮日本人赚钱,等于帮他们造炮、弹,宋先生即使不是汉、『奸』,手上怕也沾有同胞的血,不知你晚上睡得着吗?真对不起,我与你不能再往下聊了,另外以后你也别来找司妍,她与我一样,最恨汉、『奸』了。”

    说罢,萧玉转身走了,他眼角的余光瞄到屋顶上的黑猫正虎视眈眈,心里颇为满意。他就是要让司妍知道,她看中的人是个祸国殃民的罪人,而宋绍勋也失意地离开了,他没有反驳,也找不到证据反驳,就是因为座上的膏『药』旗把他毁了,那个男人定会说给司妍听,到时司妍一定会误会他。

    “我不是汉、『奸』!”

    宋绍勋在心里呐喊,上车之后他把膏『药』旗狠狠踩到脚底下,不过冷静之后,他方才意识到自己做过的某些事,真带有“汉、『奸』”的味道。

    宋绍勋心里不舒服,他疲于应付周旋,但又不能退出,或许应该同“组织”汇报,有人开始怀疑他的身份了。

第61章 渡念(二十三)() 
留声机的大喇叭响着甜美歌声;唱这首曲子的人正在一栋三层高的洋房里;她戴顶黑蕾丝边宽檐帽,穿着法兰西定制的黑白千鸟格西装长裙,手上还有双黑『色』小羊皮手套,一面挽着身边的男子,一面环首四顾。

    这栋洋房装饰华丽,客堂间有大壁炉;头上则是两个四叶吊扇。旋梯向上,一盏花枝水晶顶点悬在拱顶;流苏闪闪发亮,仿佛缀有万千上万颗火油钻。

    房经纪跟在她身后;低头哈腰笑着说:“叶玲小姐;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啦,如果不是史密斯夫『妇』急着回国,像这样的房子还买不到。瞧,窗帘都是英国造的天鹅绒,好几百一米呢;还有这背椅也算是古董啦;市面上很少见这雕功的。”

    房经纪不停吹嘘;话落还带她去参观灶头间。洋房里的灶头间叫厨房,煤球炉也比普通人家的大,像是乡下的灶头,切菜的地方格外敞亮。

    “旭初,你觉得这里好吗?”

    叶玲侧首嫣然一笑,鲜红的唇像似吸足血,略有触目。

    旭初不懂洋房,他住惯庭院,喜欢回廊,不过叶玲说好,他也就觉得好。

    房经纪见先生点头,连忙把房契捧到叶玲面前说:“叶小姐,时不待我呀,不瞒您说下午还有四个看房子的人呢。若不是听叶小姐要房,这栋洋公寓,我可绝对不会拿出来。”

    叶玲垂眸往房契上一扫,好几百根金条呢,也不知他拿得出拿不出。

    “让我瞧瞧。”

    说着,叶玲伸手接过房契,随后把旭初拉到客堂沙发上坐好。

    “我喜欢这栋房子,贵是贵了点,但物超所值,这家俱还有钢琴都是送的,『露』天天台这么大,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在那儿跳舞。”

    话落,她把钢笔塞到旭初手里,指指房契上需要签名画押的空处。

    旭初的手悬在半空,许久没有落下去。

    “哎呀,先生是不是嫌贵呀?”

    房经纪很“不合时宜”地来了句。叶玲嘴一扁,鼻子微皱,不屑地冷哼。

    “价钱不重要呀,这合同总得看清楚吧。”

    她边说边捏住手套指尖,一根一根地把手指套拨下来,有意无意地『露』出五克拉火油钻戒。

    五克拉的火油钻近两百根金条,上海滩总共就这一枚,偏偏带在她手指上。

    房经纪见之立马赔着笑脸,鞠躬道:“叶玲小姐,你们慢慢看,我去帮两位泡咖啡。”

    叶玲翻他个白眼,手脱下来的羊皮手套扔在沙发上。她就知道房经纪狗眼看人低,以为她没落了,没人捧了就穷得叮当响。

    “旭初,我就要这栋房子。”叶玲心里窝着火命令道。

    旭初看着房契上的价钱,仿佛是小娃子念私塾,盯着半生不熟的字认半晌。

    见他不吭声,叶玲咄咄『逼』人追问:“你是不是没钱了呀。”

    “有,我有钱。”旭初连忙点头,木讷地,傻里傻气。

    叶玲听后脸『色』缓和不少,她勾住他的臂弯,温柔地靠倒在他肩头,犹如梦呓喃喃。

    “我就想要这样的房子,我们结婚后我让人再造间娃娃房,里面放很多很多玩具……”

    叶玲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微隆的小腹上。

    “我要给我们孩子过上最好的生活。”

    旭初眉头皱了起来,他『摸』着她的小腹,心想这是谁的孩子。他是陶偶,没有种子的陶偶,即使与女人交、媾,也感觉不到快乐。他只是为了满足她的各种*,让她高兴而已。

    虽说他是陶偶,但他不笨。

    “叶小姐,谢先生,咖啡来了,慢用。”

    房经纪把咖啡端到茶几上,还摆上盘十分精美的蛋糕塔。叶玲也不客气,拿起块圆蛋糕,一咬蛋糕缺口处就留出一圈口红印子。

    “这一定是个儿子,我每天都觉得饿。”

    叶玲鼓着腮帮子咕哝,一边说着一边『舔』走蛋糕上的『奶』油。

    “这个不爱吃,给你。”

    叶玲把剩下的蛋糕胚塞到旭初嘴里,旭初不喜欢吃,但也只能勉强咽下。

    “看好了吗?看好就签吧。我们今天就能搬过来。”

    没等旭初咽干净,叶玲就催促起来。旭初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为难地蹙起眉。

    “太贵了,看看别家吧。”

    “贵?”

    叶玲拧起细长的修眉,略有愠『色』。

    “目前在打仗,哪里都是这个价钱。难道不成你想让我们的孩子挤在码头,和穷人瘪三一起住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叶玲瞪目,一副非扒他皮的架势。“你直接说你没钱不就得了,既然没钱当初还说得这么好听干嘛?姓谢的,你这是分明是在骗我!”

    叶玲说甩脸就甩脸,比变天还快。旭初被她骂得哑口无言,呆愣地半张着嘴,嘴里还有半块未能落入腹的蛋糕。

    叶玲气得拔下另只手套,对着他的头脸一阵猛抽。

    “你看看你什么样子!又傻又蠢!”

    手套甩在脸上并不疼,不过旭初还是装作被打疼的模样,缩脖藏脸一个劲地点头道:“好,我买……”

    叶玲听到这话方才停下手,爽快地长吁口气。

    “害喜的女人脾气都不好,你是知道的。你早点说买不就好了嘛。”

    她扑闪着大眼睛又黏到他身上撒起娇,这一时候她乖顺得像猫,撩得旭初心里痒痒。

    旭初把带来的一箱金条作为定金,在房契上签字画押。叶玲高兴得直拍手,对着房契亲了好几下,末尾不忘赏给旭初一个香吻。

    叶玲吃定他了,她知道他定会买下这栋房子,她甚至不需要耍手段,因为他对她已到痴『迷』的地步,哪怕让他杀人放火,他都会去做。

    叶玲得意极了,心想走了个沈维哲算什么?如今她绑到的男人可比沈维哲大方多了,也懂得疼她,所以她才会想留住腹里的孩子,过回常人的生活。

    这个孩子是谢旭初的!叶玲坚信不移,她与沈维哲早就闹翻了,更何况最后一次他两三下就完事,孩子怎么可能会是他的。

    这个孩子定是谢旭初的。

    当天,叶玲就以女主人的身份住在这栋三层楼的洋房里,她兴奋得抚『摸』了遍床椅凳柜,在明亮的穿衣镜前搔首弄姿,而后她打开留声机,在大客厅里跳起交谊舞,舞步轻快雀跃。

    旭初在坐在沙发椅上痴『迷』地看着她,目光追着她的舞步,一会儿旋东,一会儿转西。他的妃子活过来了,颦笑间都有前世的影子,他仿佛在这瞬间获得重生,不再是个无心跳的陶偶。

    为了庆祝他的重生,旭初将最后一箱黄金拿了出来,他忘记萧玉和司妍,也忘记自己的身份。

    “姝儿,你瞧,我有得是金银珠宝。”

    叶玲见到金灿灿的玩意,顿时六神无主,她也不管旭初叫错她的名,忙不迭地抓两根金条抱在怀里。

    这下她真得吊到金龟婿了,虽说旭初看起来傻且蠢,但样貌还算拔尖儿,和他走一块儿也不丢人,她觉得自己运气真好,无心『插』柳柳成荫。

    “既然我们有了钱,还要受别人的气干嘛?你今天就住在这儿了,不许回去,听见没?!”

    叶玲说的“不许回去”是让旭初不回司妍那儿,如今她也不怕司妍了,反正歌不唱,电影也不拍,小报纸想怎么写她就怎么写她,她全都不在乎。但旭初在乎,因为他把魂魄给了司妍,就像签过地契般,永远地属于她,只要司妍不高兴,稍动个手指头,他就灰飞湮灭,干净得像是没来过这世上。他得回去,哪怕心不在那儿,也得回去。

    叶玲自觉留不住他,十分地生气,她不要再做别人情『妇』,要光明正大当谢夫人。

    “谢旭初,我和你说,你回去就跟那女人说清楚了,别让她老缠着你!”

    她的语气很狂妄,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旭初从她神『色』之间看见前世的影子,当年他的王妃说过同样的话,非要他在“她”与姬四中选一个。

    “你真喜欢姬四吗?不过我听说她生父是贱民,她和她娘住到我们这处之后就靠我父亲养活呢。前先日子她整天呆在我父亲房里,晚上也睡在那儿。”

    “姬四出身低贱,怎么配得上谢氏?快同姬四说清楚,她这个人心眼可多着,如若不然怎么会与睡我父亲的房里呢?”

    ……

    他的心再大也容不下污浊不堪的身躯,他是喜欢姬四,但说服不了自己去接纳一个被人玩弄的贱、妾,哪怕她泪眼盈盈,死拽着他的广袖哀求他别走。

    旭初有悔意,若当初遵照许诺,或许姬四就不会死,她不死也成不了恶鬼,夺不走他王妃的命以及他的魂魄。他知错了,惩罚已有千年,他想也应该到了解脱的时候。

第62章 渡念(二十四)() 
旭初最后还是回家了。进门时;司妍没问他去了哪儿;转身上楼,冷漠地将他丢弃在客堂间里。

    客堂间里空『荡』『荡』的,惟一发声的就是那台石英钟。

    嘀答、嘀答、嘀答……

    旭初看着这座钟里立在堂中央,他在等司妍的吩咐,但许久没听到她的声音。

    不知过多久,楼梯传来皮鞋的声音。旭初转头看去;司妍下来了,她换了身翠『色』旗袍;长发绾成圆髻盘在脑后,未施脂粉的脸有着人人艳羡的好气『色』;谁曾想她已死去千百年。

    司妍依旧没叫他。旭初忍不住跟在她身后;见她走出弄堂走上电车,自始至终她的眼里都没有他,甚至连问都不问。

    曾经她是多么喜欢他,拽着他的广袖甜甜地唤声“季郎”,摘下的李子非要他先尝。那时的她爱笑;眉眼如银钩弯弯;她把许多趣事说与他听;事还没说完,她自个儿就笑得前俯后仰。

    旭初怀念姬四,但他把她毁了。为了这个错,他偿还了千年,如今他也累了。

    司妍迟早会知道他挪用公款的事,旭初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或许她一气之下将他飞灰湮灭,对他而言也许算件好事,但不知为何,挪用金条的事迟迟未被发现,转眼就入四月了。

    四月乍暖还寒,战事似乎已经远去,除了时不时的罢工,日子还算平静。

    宋绍勋又来找司妍了,他阴魂不散,整天在他们家边上转悠,使得弄堂里的邻居都知道姓司的女人不检点,有了丈夫还与别的男人勾搭上了。

    丈夫只是司妍用来堵人嘴的挡箭牌,如今这挡箭牌成了累赘,反弹她一身脏水。不过司妍不在乎,她光明正大地挽上宋绍勋的臂弯穿市而过,扎得别人眼疼。

    司妍学会个摩登的词——男朋友。不知从何时起,宋绍勋成了她的男朋友。当某天醒来,司妍蓦然看到报上有自己的照片,旁边还有小字写着“宋先生新欢”,他们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

    宋绍勋时常会送司妍舶来品,送礼物时还不忘捎上街坊邻居,几次来回后,邻居们也不说司妍闲话了,反而夸她命好,除了萧玉之外,别人看起来都很高兴。

    萧玉没能骂走宋绍勋,反倒成全了他。宋绍勋为证明自己不是汉、『奸』,一下子斩断所有与日商有关的生意,记者甚至还为他这番『自杀』式的行为大肆渲染,称赞他为“民族豪杰”。即便如此日本人都不敢与他翻脸,心想要拉拢他,对他加以利用。

    萧玉心里清楚,宋绍勋真正赚钱的买卖是烟土,这明面上的小生意他根本不屑一顾,斩了都不心疼。无奈之下,萧玉只能眼睁睁地看司妍与宋绍勋走近,心有千愁万绪却说不出口。

    司妍晚归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有好几次她作为宋绍勋的女伴出席酒会,把萧玉扔在家里不管不顾。

    这么多年,这还是头一回受她如此冷落,萧玉变成白鹦哥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只能趁菲儿不注意时,把脑袋伸到锅里偷肉吃,有次被菲儿抓住,还挨了一顿胖揍,哪有比他活得更窝囊的鬼差?!

    萧玉后悔来上海了,乖乖地呆在北平多好,他更加讨厌林业昌,若没有他又怎么会遇上宋绍勋?

    世上无后悔『药』,萧玉改变不了每个人的命运,包括他自己的,想想算了,只要她高兴就好,宋绍勋再怎么样总有要死的一天,等他死后,在司妍身边的人还是他。

    萧玉把心事闷在肚子里借酒消愁,实在无聊他就飞去歌舞厅、游乐场逛逛,到散场时再回来。每每此时,司妍定不在家,她与宋绍勋跳舞打牌,玩得昏天黑地。

    白鹦哥冠上的黄『毛』又耷拉下来,月清见之就知道主子不开心了,连忙跑到外边买碗热腾腾的小馄饨送到主子面前。

    鹦哥看了会儿,伸出小黑爪往她面前推。“给菲儿吃吧,她大着肚子,吃得多。”

    说罢,他不知道往哪里一钻,独自伤心去了。

    月清也跟着难过起来,心里更是憎恶司妍。几百年来,她时常见司妍与人有染,就像书里说的『淫』、娃、『荡』、『妇』,可主子偏偏喜欢她,真是叫人又恨又气又妒。

    月清再也不能容忍下去,她得尽快取代司妍的位置,好让主子知道她的好,在此之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她得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月清知道变成人的方法,她还知道如何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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