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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休想洗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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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裙少女光'着脚向前走两步,脚环上的铃铛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她的声音也如这铃声一般活泼,只是多了一分坏心眼,“——那个贱'人对父亲不忠,万死难赎。如今跑了,还去提他做什么!我劝姑姑还是不要白费功夫了。”

    “你说什么!”

第13章 崇炎教主() 
弑神机对陆演不忠?怎么可能!

    那二人情深似海,早已生死相许;婚后更是蜜里调油。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况且他们成亲后一直住在大漠,师兄虽然木讷了些,平时倒也懂得在百忙之中抽时间陪伴爱妻。以他的本事、相貌,整个大漠无人能出其右。弑神机根本没有理由移情别恋。

    再说嫂子——表面上机灵古怪,其实为人非常踏实,人品绝对信得过。他对师兄情真意切,绝无半点掺假。圣主的衣食住行都由他一手打理,他哪儿有时间跟别的男人或女人鬼混?

    “真是无稽之谈!”慕雅在一瞬间的错愕之后,迅速平静下来。她爱陆演,所以爱他的一切,包括他的人生、他的家庭。所以她不愿意相信师兄会经历那种事情……

    绿帽子,永远不可能出现在艾辛泽的人生里。

    “你不信?”陆飞雪耸耸肩,摊开双手作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那我也没办法。父亲心胸宽广,普通小事完全不屑于追究。除了这个理由,难道还有别的可能么?傻瓜都能想到吧!”

    慕雅咬了咬牙,只当她说的都是疯话。果断转回头,脚下生风地离开了魔皇殿。

    被她抛在身后的陆飞雪站在满地死尸的大殿中,死死盯着她的背影,目光充'满怨毒。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却泛起了兴奋的潮'红。

    她在黑暗中喃喃低语道:“去吧,去查吧……一旦翻出当年那桩丑事,就算是你,也会被父亲灭口的。祝你早日查出真相,兵燹魔女……”

    ======================================================

    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个秘密,陆演也不例外。

    它就像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疮疤,嵌落在他的生命中,使之扭曲变形,再也不能展示在阳光下。而这其中还涉及到两个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人,一个是爱人,一个是亲人。

    既然无法抹去这段历史,那就只能将三个人一同拖下地狱了……

    每年的九月初八,也就是重阳节的前一天,圣子艾辛泽都会消失一整天。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只是当他第二天再次出现的时候,整个人都会显得异常阴郁。所以每年的这两天,魔皇宫的所有人都会悄悄避开他,以免惹祸上身。

    今年的九月初八又到了,圣子的去向依旧成迷……

    怪柳森林是位于具象城北部的一片特殊区域。这里生长着大片的沙漠怪柳,占地约有五百亩,景色十分特异。

    怪柳非柳,而是一种耐旱性极强的大型灌木,亦或乔木。它们可以生长到两人多高,叶片尖细而带有棘刺,呈现铁灰色或者焦绿色。每年的七月下旬到十月上旬,都是沙漠怪柳的花期,粉、白两色的小花会在一夜之间悄然攀上枝头,景象颇为壮观。

    然而沙漠怪柳真正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的枝干往往因为风沙的缘故而虬结变形,有的形似垂死挣扎,有的又似孑然独立,也有的仿如斗折蛇行……千奇百怪,不一而足。白天看上去极其有趣,到了晚上则变得阴森可怖。

    陆演出现在这里,虽是意料之外,但也属于情理之中。

    他穿着一袭束身玄衣,满头红发随意披散在脑后,额头上佩戴着七星宝珠镶嵌的额环。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装饰之物。纵然如此,王者的威夷还是将他与普通人明显地区别开来。

    往年,雷音豹子总会陪主人一同前来。今年却只有他独自一人。

    天快黑了。随着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地平线上,烈烈风声从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掩盖了动物的足音,同时也干扰着行人的感官。在这种环境下,是很容易迷失方向的。

    陆演却似闲庭信步一般从容地穿梭于怪柳丛中。他身上始终一尘不染,干净得仿佛置身于金殿之上,而不是荒郊野外。

    一路走来,并未撞见其他活物。越是接近中心地带,周围越是安静。如此行进了约摸一个时辰,天空中便挂起了一轮勾月,明晃晃地挥洒着清澈的冷光。

    他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不需要任何事物指引方向,因为他所要去的地方并不存在于某个具体的地点。仅仅是依靠本能的直觉——母亲对儿子的召唤,让他能够安心地在黑暗中施施而行……

    是的,母亲。

    每个人都有母亲,他当然也有。只不过他的“母亲”是个男人,而且是个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崇炎教主,埃罗沙。

    四年前的九月初八,是陆演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日子。就在那一天,他失去了最重要的爱人和亲人。所以之后的每一年,他都会用特殊的方式来纪念这个日子。

    这就如同受过伤的野兽一次次徘徊于陷阱周围,目的是告诫自己:我曾经在这儿受过伤,以后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当他停下脚步的时候,正好看见地母狼蛛趴在离他不到半丈的一簇灌木丛里。对方庞大的身躯大部分暴'露在树丛外面,八只腥红的眼睛神经质地往不同的方向转动着,显得胆小又猥'琐。这和它的外貌并不相衬,要知道,地母狼蛛可是沙漠中最凶猛的猎食者之一。

    它有名字,但陆演从来不会叫它的名字。因为在他眼中,它只是一只连畜'牲都不如的爬虫。

    “埃罗沙,我来看你了。”

    他拒绝用“母亲”或者“父亲”来称呼那个男人,这表示对方并不能从他这里得到晚辈对长辈的尊重。但他的自称却是“我”,足以见得这人在他心中仍然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

    地母狼蛛用它那细长的触肢轻轻敲打着地面,感应着声波传达的信息。尔后,摆动着四对粗'长的步足缓缓爬出树丛,来到陆演面前。它高大得如同小山似的身躯将年轻的圣子衬托得格外娇小,布满黑色鬃毛的躯干更加令人望而却步。

    它抬起螯肢,将口器露了出来。黑漆漆的胕肢像两个天然钩子,穿刺着一名红衣男子的双肩,将他悬挂在半空!

    他便是……失踪了三年的圣君,埃罗沙。

    尽管他低着头,但还是能从那尖削的下巴和曼妙的身形依稀看出当年的傲人姿仪。只是他的右手已废,琵琶骨也被毒螯穿'透,已然是个废人了。

    月光铺洒在大地上,让一切事物都纤毫毕现。

    陆演的头发、眼睛、五官,包括身型都和他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但他是他儿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哪怕他们双方对这层关系是多么的深恶痛绝。

    “乖儿子,难得你还记得过来看我。”埃罗沙缓慢地抬起头,动作迟缓得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可是当他把脸完全展现出来的时候,相信任何人都无法将他与“衰老”联系在一起。

    他看上去依然年轻,甚至给人一种稚嫩的感觉。卷曲的棕发柔软且浓密,比魔皇一族的红发要平易近人得多。天生的桃花眼仿佛随时都带着笑,一如既往的妩'媚勾人。无论从神情还是体型来说,他都更像是陆演的兄弟,而不是生父。

    十八岁当上圣君,二十岁未婚产子。陆演今年二十九,算起来他也是年逾半百的老人了。可是岁月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反而塑造出了这么一个违背常理的怪物。

    陆演平静地望着他,毫不隐讳地用目光描绘着他的面庞。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发觉,这种无意识的行为透露了多少孺慕之情。

    半晌,他才再次开口:“你要当爷爷了。”

    埃罗沙愣了一下,才用沙哑的声音笑着说:“真好……一转眼你都是快当爹的人了啊!”

第14章 互相伤害() 
没有谁是“一转眼”就能长大的。

    埃罗沙不曾养育过陆演哪怕一天,所以他才能毫无责任心地说出这种话。这无疑刺激到了年轻的圣子。

    ——子午镇魂钉,三年前就已埋下。

    这是一种用内力凝聚而成的暗器,一经埋入人体就会不断吸收对方的血髓,逐渐化为实质。施放手法极为简单,只需由背后的魄户、神道、灵台、魂门四处要穴分别嵌入一道劲气即可。

    中招者会在每日的子、午二时感受到剧烈的疼痛,承受非人的折磨,永无解脱!除非施术者死亡……

    埃罗沙身上的镇魂钉是陆演亲手所下。这一点,足以证明儿子对“母亲”的恨意深刻到了何种地步。他为什么恨他……因为小时候被抛弃吗?还是因为埃罗沙至今也没有半点忏悔之心呢?

    都不是。

    “明年的重阳节,我再来看你。”陆演不希望自己再被这个人轻而易举地激怒,失去理智是任何一个上位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转过身,准备离开。

    每一年皆是如此。踏月而至,只为了看一眼“母亲”是否还活着。一旦看见他还活得好好的,却又忍不住想杀了他。

    埃罗沙似乎早已习惯了儿子的冷漠,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他知道艾辛泽恨他——不仅因为他曾经抛弃过他,还因为四年前他做过的那件不可原谅的蠢事……

    即便知道自己在对方心里是个什么定位,可他还是想跟他说说话,一句也好,两句也罢,至少可以听听他的声音,推测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艾辛泽是个别扭的孩子,可惜他已经长这么大了,再也不是一两串糖葫芦就能骗到怀里的小娃娃。

    激怒他,貌似成了唯一让他开口的方法。

    “说实话我很高兴,”他在陆演离开视线之前,语气轻浮地说道,“恭喜你要当父亲了。不过说真的,你确定那是你的种?”

    陆演果然定住了脚步。虽然没有回头,但不难猜测他此刻的脸色一定好看不到哪里去。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埃罗沙这个反面示范做得倒是挺到位的。

    圣子艾辛泽被人戴了绿帽子,知道这事儿的人基本已经死绝了。就算有漏网之鱼,那些人也全都选择将此事烂在肚子里,哪里还敢当着苦主的面说出来?

    埃罗沙如此挑衅陆演,与其说是仗着自己是他的生父而肆无忌惮,不如说是破罐子破摔。但他不知道,真正令陆演愤怒的正是他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为什么你还能说出这种话!”电光火石之间,一道黑色身影鬼魅一般掠向地母狼蛛!下一刻,骨节分明的铁爪便扼住了圣君的咽喉。

    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让埃罗沙的心跳猛然停滞了刹那——他的儿子,长得太像那个男人了。

    “咳!你有让我闭嘴的方法不是么?我的好儿子……翅膀硬'了……”到了这种时候,他还有心思火上浇油。

    陆演面沉如水,日月瞳迸发出危险的冷光,犹如择人欲噬的猛兽。他的手颤抖着,这是极度隐忍的表现。

    “二十九年前,遗弃亲儿。十四年前,指使大长老逐我出兵燹城。八年前,派四位祭司追杀我至中原……这些我都可以不计较!但你千不该万不该……”

    一字一句,痛陈埃罗沙过往罪状。说到后面,陆演的手指下意识收紧,慢慢贴近对方耳畔,轻声说:“——你不该辱我爱妻!”

    四年前的旧事,如今翻将出来,心头的伤口仍然鲜血淋漓!那时的摩国圣子刚刚掌握实权,家庭美满,生活幸福,羡煞旁人。可是这个为老不尊的混蛋却趁他不在家,迷'奸儿媳!

    此仇此恨,不共戴天!若非他是他的生父,早已死了一千次、一万次!

    那件事情直接导致陆演走火入魔,精神崩溃之下屠戮罗刹海市,让魔皇城一夜之间变成修罗地狱!八万余人死于这场灾难,从此奠定了艾辛泽的“暴君”之名。

    他在事发后挣扎了长达半年的时间,才让自己冷静下来。紧接着,便是亲自追杀圣君埃罗沙,将他打成重伤、废去武功,秘密囚禁在怪柳森林。

    子午镇魂钉只是最轻微的惩罚。雷音豹子每年都会在主人的带领下来到这里,吃掉囚徒的一根手指。三年,便是三根手指。等到十指吃完,便轮到脚趾、胳膊、腿、耳朵、眼睛……

    直到将这个男人彻底吞吃干净,让他与伴身兽合为一体!如此,才能稍微缓解陆演心中烧灼的恨意。

    至于弑神机……他是无辜的。由始至终,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段灰暗的日子里,陆演一点点发生改变。他开始变得沉默,有时候一整天都说不上一句话。再后来,他刻意忽略深爱之人,不顾群臣反对,建造欲林。外界皆以为圣主与伴侣不合是因为男人天生花心滥'情,以至于圣主的风评每况愈下。

    最终,弑神机在“失宠”一年后,被押入幽水地宫,从此再也不曾出现在众人面前。

    如果说陆演最恨的人是埃罗沙,那么其次便是他自己。是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伴侣,是他没有勇气杀死造成这一切悲剧的元凶……

    那一刻,他失去的不只是爱人和亲人,还有自己未来的人生。

    “你虽不曾教养过我,却教会我一个道理。”

    月光洒在陆演的脸上,晕染出一层不真实的冷光。他的表情恢复了最初的淡定,像一樽毫无生气的人偶。在他放开埃罗沙之后,才继续说道:“再珍爱的东西,也总有失去的一天。人不应该对未来存在幻想。真正的幸福——就是不再追求幸福!”

    “艾辛泽……”向来玩世不恭的圣君难得收起笑容,面有痛苦说色。他似乎急于争辩什么,“其实当年……”

    陆演却突然牵动嘴角,扯出一个不算笑容的笑容:“其实当年是我让你见不到初代魔皇。”

    “什么?”

    “我很早就知道,你在追查那个男人的下落。所以我比你先一步找到了他。难道你不觉得奇怪么,堂堂摩国创始者,怎么会莫名其妙人间蒸发?”

    “你……你杀了他?他死了吗?不……不可能!”埃罗沙听闻此言,哪里还记得刚才想说的话。只觉得脑中惊雷炸响,所有纷乱的思绪都化为一片空白。

    这世上有一种感情,叫做'爱恨交织。陆演对他是这种感情,他对初代魔皇亦是这种感情。正如陆演对他做的那样,他也把折磨那个人当成此生唯一乐趣。

    老魔头生了小魔头,小魔头当然也很了解老魔头。

    当埃罗沙尽情折磨儿子的时候,疏不知陆演已经把刀子抵在了他的背后。同样是割肉剜心,不妨比比谁更痛苦!

    “你我父子一场,我又怎么忍心让你活得轻松惬意?”陆演退后一步,目光掠过蠢'蠢欲动的地母狼蛛,脸上带出一两分病'态的恶意。他说,“你永远也见不到他,永远。”

    随后,陆演再次转过声,无视身后传来的咒骂跟嘶吼,袖手而去。

    大漠的月色,依旧是人间至美。子时一过,已至重阳佳节。

第15章 路遇故人() 
重阳节,向来有着喝菊花酒、登高望远、佩戴茱萸等等习俗。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适合休养生息的日子。

    如果黎大叔在的话,他一定又会忙前忙后准备各种食材,打着过节的幌子把孕夫养得更肥更圆。

    “唉,可惜大叔不在家啊……”银霄睡到日上三竿方起,一边伸着懒腰一边喃喃自语。肚子里的宝贝好像跟他深有同感,一左一右各自踹了他一脚。

    某人连忙抱着肚子求饶。而后掀开衣服一角,看着肚皮上鼓起的两个小包包慢慢平抚下去,肚子的轮廓重新变成饱满的弧度。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温柔地打在床前,衬托出岁月静好。

    他现在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都快养出双下巴了。再加上肚子里的两个孩子也跟着长,把他撑得跟大肚鱼似的,连路都走不稳。时间一久,人也变得越来越懒,做什么都不得劲儿。

    最惨的是,每次一躺下就觉得胸闷气短,腰骨疼得厉害,常常折腾半宿才能睡着。有时候感觉手脚都是肿的,想揉一揉吧,又够不到!难受,太难受了!

    这才怀孕五个多月,就已经这么惨了。往后的日子可怎么活?

    “乖乖别闹,等会儿阿爹带你们出去透透气。”明明是自己想出去,却把责任全推到孩子身上。所幸他还记得大夫说过的话,多走动有利于将来分娩。

    在大郢国,男男婚配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只是比例较之正常夫妻要小很多。孕子药是风行于民间的一种辅助性药物,品种繁多,可以令大多数男子婚后孕育子嗣。所以孕夫这一特殊群体虽然少见,但并不稀奇。

    按照这里的风俗,孕夫显怀以后通常是不见外人的——毕竟没有哪个大男人喜欢挺着肚子在人前显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非得出门,那就必须用纱巾遮面,乔装打扮一番方能行动。

    说直白一点,无论孩子是谁生的,夫夫两个都是“爹”,丝毫没有贵贱之别。只要度过这段尴尬时期,谁还去管儿子是从谁肚子里钻出来的?就算生过小孩,也是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因此大多数孕夫都很注重隐'私,为日后的自由生活做铺垫……

    银霄也有一套孕夫专用的行头,那是黎大叔早就给他预备好的。先前凡事都有大叔担待,他也乐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因此一直没能用上。今日天气不错,又是重阳佳节,倒是勾起他外出逛逛的兴致。

    想到什么就去做!银霄可不是拖拖拉拉的人。

    随后便见他艰难地起身穿衣,又去厨房舀了一瓢冷水洗脸,拿茶盐漱了口,就着昨日的冷粥吃了几块糕饼……做完这些,太阳都升到头顶了。算算时辰,估计街上的人群也散得差不多啦,正好方便孕夫走动。

    朱红色的孕夫装完全与银霄平素的喜好背道而驰,再加上他如今腰身圆润,穿上这衣服活脱脱像个四喜丸子!某人忍不住在心里哀叹:大叔的品味咋就那么俗?

    “不过这样也好,”银霄站在铜镜前搔首弄姿,然后摸着光'溜溜的下巴一个劲儿点头,“穿上这个,肯定没人能认得出我。以后生完崽子,还能继续纵横江湖。”

    不得不承认,每一名孕夫都有一颗忍辱负重的心!同时也怀着一个放飞自我的美梦。

    四喜丸子就四喜丸子吧,反正只穿一回。经过一系列的心里暗示,银霄终于换上了那套红艳艳的孕夫装,头发用簪子挽了个小髻,戴上面纱准备出门。临行前还不忘揣一包酸梅干在身上,边走边吃。

    小院儿离主街道挺远,他胆子再肥也不敢孤身一人跑到人多的地方去。因此计划中只打算在附近的小巷随便走两圈。要是能买到正当节令的吃食或者小玩意儿,那就再好不过了!纵使没有,也没关系,权当出来锻炼身体。

    他这会儿正得意——得意得忘了形。

    明知道自己肚子里兜着两个崽子,还踏着小碎步一扭一扭地在巷子里练轻功。他那点儿三脚猫功夫全是陆演教的,而且每次学着学着就被带到床上去了……这样学出来的成果,能看?

    知道的人嫌他作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杂耍卖艺的呢。

    “阿娘你看,那边有个红色的大胖子!”这不,立马就有人开始嘲笑他了。

    银霄抬头朝着声源望去,只见一个约摸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拿手指着他。旁边站了一个身姿挺'拔的男人。粗看之下,这男人的相貌着实普通了些。丹凤目本是美眸之首,偏偏他的脸型棱角分明,令双眼失却了原本的冷艳多情,反而增添了两分刻薄与强势。

    除此之外,那头灰色的长发也足够引人注目的。即使他穿得像个普通老百姓,周围的人也会自动自觉地跟他保持距离。

    好巧不巧,银霄居然认得此人——魅影刺客,厉鸣蝉!天域排得上号的人物。

    当年他们几个一同从上古传送阵掉落异界之前,历鸣蝉受到十大门派的雇佣专门来刺杀他,自然与他水火不容。然而天意弄人,一代顶尖刺客被他暗算受伤,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失去了记忆。银霄为了解决这个大麻烦,诓骗他嫁给了当时的“酒鬼豪侠”郭茂安……

    等厉鸣蝉恢复记忆的时候,肚子都已经被人搞大了,岂能不认栽?

    幸好郭茂安是真心待他,一天到晚老婆长老婆短,硬生生把这块石头都给捂化了。两个人过起了和'谐的夫夫生活,没多久就生了个儿子。

    小屁孩满月那天,银霄和陆演还到场祝贺了呢。当时司马御风、蝶秋灵、君怀眦也都带着家属,来自天域的五个人唯一一次聚头居然是为了一个小娃儿。

    五年啊!一晃就过了五年……

    “你是……弑神机?”厉鸣蝉顺着儿子的手指看向因为怀孕而形貌大改的某人,迟疑了一瞬,终究还是认出了他。

    银霄隔着面纱挠挠脸颊,觉得这情景还真是尴尬。想了想,才步履蹒跚地走近那对父子,硬着头皮打哈哈:“这么巧啊,是你们……”

    厉鸣蝉的体型比正常男子纤细许多,但个子比银霄还要高出小半个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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