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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诀之曲尽终殇-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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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
听柳行之提到生日礼物,青蝉却莫名其妙地想起了青远,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尽管七年前,爷爷曾狠着心用铁拐杖刺向了自己的身体。事后,青蝉虽然也怨过、恨过,但这些轻微的怨恨,早就被记忆里一点一滴的小幸福给冲淡的烟消云散了。
跟柳行之在一起的五年里,每年生日,柳行之都会给她一些小惊喜,有时候是一个小宠物,有时候是一件新衣服,甚至有时候是一招平时不愿意教她的武功。去年生日,是在凤九桑这里过的,凤九桑不知道青蝉的生日,柳行之也没有出现。青蝉感觉很失落,独自一个人跑到五行城里最热闹的地方,听了天桥底下说书的,还把好吃的零食全吃了一遍。
那些零食,全都是小时候跟爷爷在一起流浪时,想吃而又没钱买的。
记得五岁的生日时,青远说了两天的书,最后攒钱给她买了一串冰糖葫芦。看着红彤彤的山楂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冰糖,青蝉忍不住流口水。一只小手紧紧地握着竹签,小心翼翼地在山楂上舔了一口,说道:“好甜!”然后又把冰糖葫芦递到青远的嘴边,说道:“爷爷,你也吃,冰糖葫芦很甜的。”青远看着懂事的青蝉,感觉很欣慰,微笑着说道:“爷爷牙口不好,不能吃甜的,蝉儿赶紧吃吧,放久了就没味道啦。”
小小的青蝉看着爷爷,也不知他是在哄骗自己,便甜甜地吃着。吃到最后,还留下了两颗,非得让青远尝尝。青远舍不得,怕青蝉一直留着不吃,便大声说道:“爷爷挣钱不容易,省钱给蝉儿买冰糖葫芦,谁知蝉儿这么不听话,还浪费,不知道心疼爷爷的血汗钱。”青远说着,为青蝉的孝心所感动,便轻轻地用手抹着眼泪。青蝉以为是自己不听话,惹爷爷生气了,便哭着把剩下的两颗冰糖葫芦吃完。
往后每年的生日,青蝉都不愿再吃冰糖葫芦了。
而此时此刻,柳行之问青蝉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时,青蝉忽然感觉一阵心酸,脱口而出地说道:“我想吃冰糖葫芦。”
柳行之听了青蝉的回答,料到她是想起了青远,便微笑着安慰她说道:“也许今年你生日那天,爷爷会来给你买冰糖葫芦吃的。”
青蝉一听,当下很开心,已经七年没见爷爷了,而且爷爷走时,自己连告别都没有。当日青蝉在蟠桃山庄尚天塔楼大堂中央的地下暗室时,并未听清楚青远说的在她肚子里饲养鞭红蚁的事情,也不知道所谓的鞭红蚁七年之后成熟的言论。
青蝉虽然心里感觉小师父只是说来安慰自己,也没说别的,只故意笑着说道:“爷爷那么久没见我,肯定很想我。只是他现在再见到我时,不知还能不能认出我,还愿不愿意认我这个孙女。”
柳行之见青蝉笑的并不自然,也明白她心里还是有点介意当年青远说她不是自己的亲孙女,然后不辞而别,当下只是笑着,肯定地说道:“放心吧,爷爷一定会来的,一定能认出你的。”
柳行之说着,心里也忍不住伤感。七年了,已经七年未见了,他老人家的身体,现在会是如何呢?自己说好的钻研出去除他体内余毒的方法,想了几年,办法其实也不是没有,只是……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七年未见,大家都还好吗?
凤九桑看着柳行之与青蝉伤感的谈话,便想改善一下氛围,于是笑着向青蝉问道:“青儿,在你生日那天,你愿意站出来为大家拉一首胡琴曲子吗?”
青蝉满腹心思都在想着今年生日那天,能不能真的如小师父所说,见到爷爷,见凤九桑问她话,一时怔怔地没有回答。
柳行之听凤九桑直接这么问了出来,心里更加担忧,但愿蝉儿生日那天,什么事都不要出,一切太平才好。
这时,忽然听到外面大堂里传来了说话声,只听一个男子粗着嗓门大声地说道:“叫你们阁主出来,我有事要跟她说!”
一个女子清脆的声音接着说道:“好大的口气!居然敢来栾凤阁里闹事,你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紧接着,便只听到“嘭”的一声,似乎有桌子被打断了,然后便是几个人“啊哟啊哟”的惨叫之声。
凤九桑清浅一笑,对柳行之说道:“你继续慢慢和青儿聊着,我出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凤九桑说着,走了出去,留柳行之和青蝉在房间里喝茶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没有一个人喜欢我吗?
好可怜……

、【038】 阳春店里七年前的棺材


已经是六月的末尾了,阳春河边除了绿柳成荫之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可以看得入眼的风景。
当日阳春城里阳春河边的一大盛景阳春店,在七年之后,也只没落成整日里关门闭户的一家普通院落。门外阳春店的张牙舞爪的招牌、呼呼作响的白底红字的大旗、写着只卖四十七碗面的店规,也全都不复当年的绝代风华,早已在凄风苦雨中,学会了不再招摇过市。
人岂非也是一样,只有经历了巨大的变数之后,才能向着安稳转变。而且这安稳,多半带有死一般的沉寂,甚至可以说是对美好明天的一种绝望。
从外面看,昔日的阳春店,如今只有一对儿常年紧闭的大门还是依然如初。连门前的冬来春往的燕子,都飞到了邻居家房梁上安家落户。这里没有盛开的灿烂的桃花,也没有结的硕果累累的桃子,似乎萧条到没有人住,甚至门前连一个过路的人都没有。
确切地说,是连一条过路的狗、一只过路的鸡都没有。
但是大家都知道,院子里面其实是有人的,而且里面还不只是一个人。除了当年美貌的桃花老板,还有一个疯子。而且那个疯子,大家都认得,提起他的时候,大家都是摇着头拎着菜篮子走开,一句话都不说。
大家什么都不说,就那么走了。
因为这个疯子不是别人,正是阳春城里曾经名盛一时的神捕常知秋。
自从阳春城换了州府大人之后,以前的神捕常知秋也不见了。有些人就说,最后一次见常神捕,是在阳春店里,当时正在阳春店里吃面,常神捕突然就带着二十多个官兵冲了进去,好像是要抓桃花老板的,也不知犯了什么事儿。至于后来的结果怎么样,却没有人知道了,因为他们全都在常知秋的呵斥之下,飞快地跑了出去。
既然常神捕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是阳春店,便有好事的百姓故意从阳春店门前一遍遍地路过,希望打探到一些事实,作为以后茶余饭后可以炫耀的谈资。即便阳春店早已不是阳春店,早就不再开门迎客。
终于,在两年后的某一天,好事的人们终于意外地发现了常神捕的行踪!原来,他就住在阳春店里!只是此时的常神捕已经不能再称为常神捕了,而只能称为常疯子!
再慢慢地,常神捕已经疯了的消息传了出去,人们再也不相信神捕的神话,好像阳春城里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这号人物一般。也渐渐地,再也没有人愿意从阳春店的门外走过,即便绕很远的路也是值得的。仿佛阳春店里有着很大的晦气似的,只路过一下就会一整年事事不顺,如传说中的那样流年不利。
阳春城里的百姓中,又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他们又有了一个清官和一个神捕。虽然这个清官不再是罗袖风,这个神捕也不再是常知秋。但是城里的百姓都知道,罗清官和常神捕的时代已经过去,他们现在所要做的,便是相信现在的州府大人和捕头,就是这个时代的清官和神捕!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魅力和特点,当然也会有一个时代的领导。上一个时代再好,终究已成为了过去时,现在的时代再不好,它却是自己生活的环境。人类之于环境,无非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死亡。所以阳春城里的百姓,便很努力地去适应他们的新时代,这种适应,当然也包括忘掉一个旧时代。
这些百姓里面,适应新时代适应得最好的一个人,莫过于以前常知秋院子里的仆人兼奶娘。在最开始不见常知秋的两年里,她还老老实实地在常家院子里呆着,以求某一天常少爷再意气风发地回到阳春城里当神捕,她还能照样跟着风光。可是在她焦急地等了两年之后,又听到常神捕疯了的消息,连去验证一下这消息是否真实的心情都没有,便直接把常知秋的宅院卖了,然后拿着钱回到远远的乡村养老去了。这一连串的事情做的潇洒至极,似乎连她自己都想不到,自己跟了常少爷这么久,居然能做到这般薄情寡义。看来,这便是女子的天性使然,并不能怪她们自己。
丈夫死后,不让女子拍拍屁股改嫁走人,这岂非是最违背女子天性的一件事情。
当然,人与人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这种差别,有时候比人与猪之间的差别都大。所以,不是阳春城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很好地忘掉以前的旧时代,然后全身心地适应现在的新时代。这种不适应新时代的人,其中有一个就是阳春店的老板,桃花。
七年前,蟠桃山庄里的蟠桃大会终于曲终人散之后,桃花很疲劳地回到了阳春店,看到店里的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她便安心地去后院看看。
后院里的厨师已经不见了,只放着常知秋抬来的那具底部刻有“桃花”二字的、上好的黑色檀香木棺材。棺材仍旧在原处摆放着,已经桃花清洗的干干净净。
桃花笑意盈盈地走过去,似乎有些感慨自己并没有如常知秋的预言一般,躺在这具棺材里。可当桃花走到棺材旁边时,却吓了一大跳!因为此时的棺材裂开了一道很宽的缝,里面还躺着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送这具棺材来的常知秋!
桃花吓得往后退了三步,从棺材开的很大缝隙中打量着常知秋。只见常知秋全身没有什么受伤之处,胸口安稳地起伏着,像是睡着了一般。桃花便大着胆子,靠近了棺材,然后轻轻地把右手食指和中指放在常知秋的鼻孔前,探了探他的鼻息。
还好,常知秋只是睡着了!桃花收回手,暗暗松了一口气。随即一脚把棺材盖踢开,大声叫着说道:“常知秋!你给我滚起来!”
棺材里睡熟了的常知秋被桃花的大叫声惊醒,揉了揉眼睛,才缓缓地坐了起来,然后迷迷糊糊地说道:“桃花,是你啊,你回来啦?”
桃花看着常知秋,觉得他这几句话说的很正常,岂止是很正常,简直就是没有任何问题。一时之间,也不确定常知秋是不是真的疯疯傻傻到神志不清,便笑意盈盈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叫桃花?你知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你就是叫桃花啊,我觉得你看起来很像桃花,笑起来的样子更像。”常知秋还坐在棺材里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方绣着一朵桃花的白色丝帕。然后常知秋又摸着后脑勺想了好大一会儿,才有些迷惘地继续说道:“你看,这就是你之前送我的桃花丝帕,我还保存着呢。至于我叫什么名字……我好像真的想不起来了……”
桃花很是无奈,自己到底什么时候送给他桃花丝帕了?!可是,对于一个只认识她而不认识他自己的疯子或者傻子,她能拿他怎么样?
不能怎么样,就是留下来而已。
往后,桃花也不再开阳春店,整日里闭着大门,只是店里的规格布局却没有改变。常知秋便在阳春店里住下了,只是,他始终不愿意睡到床上,只喜欢躺在这具棺材里。桃花便把这具棺材挪放到了阳春店一楼的大堂里,放在巨大的环形桌子中间。每天常知秋都在这些桌子上翻来覆去地爬上爬下,似乎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一般。
桃花也不搭理常知秋,看着放在大堂里正中央处的上好的黑色檀香木棺材,只暗自解嘲着:棺材棺材,升官发财!
升什么官,发什么财?难道是在栾凤阁里的地位再升一级?然后得到更多的银子?
桃花这么一想,便觉得十分开心了。即便这七年里,桃花都没有升官发财。可那有什么,反正七年已经转眼就过去了。
每一年,过的都跟其它年一样;每一天,过的都跟其它天一样。天色又渐渐地黑了,桃花看着坐在桌子上的常知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慵懒地说道:“知秋,时间不早了,我先去睡了,你也睡吧。”
“嗯,好的,桃花,你去睡吧,我也要睡啦。”常知秋欢快地回答道,并没有从桌子上跳下来。
桃花看着孩子一般的常知秋,便慢慢地往自己的房间里走去。只是,让桃花觉得很奇怪的事情是,自己房间里,居然在点着灯,而且发出闪烁的光芒。桃花记得很清楚,她出房间的时候,还没吃晚饭,天还在大亮着,这灯,显然不是她点亮的。
看来,这一天终于能够和其它天不太一样了。
桃花轻轻地推门进了房间,看见里面站着一个暗红色衣服的女子。这女子见桃花进了房间,便笑着说道:“桃花姐姐,好久不见!”
“哈哈,原来是乱影啊!还真是好久不见了!”桃花笑意盈盈地说着,去打量乱影。
“别看我了,你还是留着眼神多看看常知秋吧!”乱影见桃花瞧她,便笑着继续说道,“是主人让我来问你,经过这七年的观察,你到底有没有看出常知秋是真疯还是装疯?”
乱影口中所说的她们的主人,便是栾凤阁的阁主凤九桑。
桃花听到乱影转达凤九桑的问话,当即严肃起来,有些愧歉地说道:“恕桃花无能,我真的没能看出来。这七年,我每日里都跟常知秋呆在一起,却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正常的端倪。”
桃花说着,似乎有些惭愧地低下了头。
“好啦,这些话留着跟主人说去吧,不用对着我惭愧。”乱影笑着说道,拉起了桃花的手。
“你……”桃花伸手轻轻地打了一下乱影,玩笑地说道,然后把乱影拉到了床边坐下,这才继续说道,“我觉得,我天天守着常知秋,是无法看出来他是真疯还是假疯的。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才会表现出本来的自己,不用再做样子给别人看。”
“嗯。”乱影表示同意地点点头,突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桃花,有些深沉地说道,“你看不看得出来常知秋疯不疯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你不要在与他的日日相对中,对他产生情愫。”
桃花听到乱影的话,心里不禁一惊!自己收留常知秋,除了是主人的命令之外,确实还含有自己的私心。若单单是为了完成主人的任务,她只需要看着常知秋就行了,完全不必对他照顾的这么周到。只是,这事儿……乱影是怎么看出来的!
桃花心里想着,疑惑地看向了乱影。
“你别误会,其实我按照主人的命令,在暗中观察过你们很多次,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而且……”乱影看了一眼桃花,才小心翼翼地继续说道,“而且,我注意过你看他的眼神,里面似乎多多少少含有了一些爱慕之情。我也爱慕过别人,所以我认得出来这种独特的眼神。”
桃花被乱影一说,不得不承认是这么回事儿,便羞愧地低下了头,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烧着。
“刚才你也提到,要留他自己一个人,这样才能观察他是不是真的疯了。眼下,就真的需要你出去办一件事情。”乱影严肃地说着,左手举起了一个物事,郑重地站了起来。
这物事,是一块黑火木雕成的凤凰,便是栾凤阁阁主凤九桑的信物,黑凤木雕。
所谓见黑凤木雕如见凤阁主,桃花一看,立刻俯身跪下,尊敬地说道:“见过主人!”
乱影举着黑凤木雕,更加郑重地说道:“传阁主命令,派你即日起前去保护一个人。时间地点,随时听我吩咐。”
“遵命!谢过主人!”桃花恭敬地说道,仍然跪在地上不敢妄动。
“好啦,起来吧。”乱影说完,拉起来跪在地上的桃花。二人正准备往床上坐下说话时,忽然听到屋顶的瓦片传来人走过时发出的轻微脚步声,居然有人在外面偷听。
乱影对桃花打了个噤声的手势,收好手里的黑凤木雕,提起轻薄的佩剑,飞身从窗户掠了出去。
桃花赶忙走到阳春店的大堂里,大堂里一片黑暗,安安静静的。只有人睡熟时打呼噜的声响,看来,常知秋此时已经睡得很熟了。
作者有话要说:

、【039】 通庙当铺七年后的坟墓


六月里的田间,很少有人在忙农活,因为天气太热,而且没有应时收种的庄稼。没有忙农活的人,不代表田间就没有人,尤其是漫过有微微凉风的六月傍晚。
傍晚的云霞很漂亮,铺洒在整个静谧的通庙村之上。村庄葱郁的绿色树梢,间隙里掩映着尖尖的黑瓦屋角,给人一种“枯木逢春”的错觉,伴有勃勃生机的悠然姿态。只是通庙村早已不是七年前那么静谧,也不再是七年前那么小巧,如今可以说是一个和谐的村庄。
七年前,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有着二十四处院落,却只有一处真正住有人家。如今,这个村庄周围又多出了十几家院落,而且家家户户都住满了勤劳朴实的农民。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完全顺应大自然赋予人类以及所有动植物的作息规律。
通庙村庄北边的田里,仅有的三个坟墓格外惹眼,在大片绿色的田间,显得颇为与众不同。坟头上已经长满了青幽幽的草,把黄色的土皮遮了下去,看来是已经有了些年份。从外表上观察,即便往后再经历风雨交加的夜晚,也不必担心坟头会坍塌下去。
有人的地方就有死人,任谁都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活人住在院落里,死人住在地下的坟墓里,这也同样是个简单的道理。也许有了这两个简单的道理之后,田间三个很惹人眼的坟墓,就变得并不是那么惹人眼。
这三个坟墓最奇怪的地方在于,其中两个高度相当的坟墓几乎是并肩重叠在一起,上面有两个大大的坟头。另一个独立的坟墓,却在这两个坟墓的对面,而且比这两个坟墓低了很多。它们中间相隔不远,仿佛日日相对,悄悄地低诉着不为人知的话语。
路过的识字的庄稼人,都觉得这三个坟墓建造的很有意思,而且坟墓就在通庙村庄北边,离得不远,所以就忍不住走上前一看。只见那两个并肩的高坟墓上写着:先考妣李四眼胖婆之墓、不孝子李二李三立,对面那个孤零零的低坟墓上写着:恩师罗袖风之墓、不肖徒儿李二李三立。
看过的人便笑了,原来是李二和李三的父母与恩师的坟墓啊,既然如此,那他们为什么不把坟墓建在同一边,而且还让他们有高有低呢?莫非这中间,有什么故事?
即便猜测着中间有故事,通庙村里却没有人直接跑去问李二和李三。因为,他们都知道,在他们搬来通庙村之前,村里只住着李二和李三两个人。李二是一个敦厚老实的小伙子,人品相貌都还不错。只可惜李三,他虽然身体五官都行,就是脑子有点问题。面对着生活这般不容易的两个年轻小伙子,通庙村里有素质的村民们,怎么好意思跑到他们家去揭他们的伤疤?
时间久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坟墓的故事也就到此为止,无人闲言碎语了。
傍晚的晚霞和凉风再好,李二也不敢在田间多耽搁,因为李三还在家里等着吃晚饭呢。李二走到李四眼、胖婆和罗袖风的坟墓前,轻轻地抚摸着李四眼和胖婆的墓碑,微笑着说道:“爹娘、师父,你们三个好好聊聊吧!生前你们一生都不得解脱,但愿到了下面,能够冰释前嫌,我和三弟也就放心了。”李二说完,背好刚割的新鲜的草,往通庙当铺走去。
就如阳春店不再是阳春店一样,通庙当铺也不再是通庙当铺。当铺的招牌和门口的两个石塑仙童全都被李二和李三拆掉了,只剩下一对儿刷着黑漆的大门。时日久远,大门上的黑漆也渐渐有了剥落的痕迹,显得更加沧桑而疏离。毕竟没有招牌、没有仙童之后,大门是相当的孤单。院子里,七年前本就没有什么,七年后更加没有什么。
李二回到家里的时候,李三正在房间里聚精费神地拿着一张字条看,见李二回来了,便把字条递给了李二,并忧心地说道:“刚才在院子里的墙壁上看见的,而且,未见来人。”
李二也不作声,接过了纸条,怔怔地看了看,只见上面写着清晰的十六个字:
今夜子时,村北坟墓。故人诚约,不见不散。
看完这十六个字,李二仔细观察纸张。只可惜它毫无特殊之处,这种普通的纸张卖的到处都是,再观字迹,亦毫无熟悉之感。李二有些失望,便把字条糅成一团,狠狠地捏在手里。
今夜子时,不见不散。
夏天里果真是热,即便是夜半子时,还是热的要命。可让李二和李三真正感觉要命的,却不是夏日的炎热,而是他们依约来到了通庙村北边李四眼、胖婆和罗袖风的坟墓中间时,这里却一个人都没有。
说好的不见不散,却没有看到应来的故人。
半夜的田间黑黑的,只有虫子此起彼伏欢快的叫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即便是夜里忍不住寂寞出来偷情的人,也不会选在坟墓旁边的田地里,这么阴森而恐怖的地方,不扰了良好的兴致才怪。
李二再次对着夜色确定现在已经是子时,而且留字条的人确实没有出现。李三掏出怀里的火折子点着,对着三个坟墓中间的地方开始仔细地寻找。突然,在李三走到罗袖风的坟墓旁边时,忍不住大叫了一声,惊讶地说道:“二哥,快过来看!”
李二赶紧跑过去,在李三手里微弱火光的映照下,看见坟头的青草上放有一张字条。这张字条和傍晚在院子里见到的那一张看起来一模一样,连字迹也是一样的,显然是出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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