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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反派,挺好-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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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苏,你日后莫要在对我自称奴婢,你我皆不过煜王府的仆从而已,不必如此。”当然,能不老盯着他更好。这句话林子朝没说出口,他怕团苏又会红了眼睛,心里担忧。

    “可……可王爷让我跟着公子您啊,王爷的话难道公子不听?”

    这话让林子朝无话可说,“罢了,说不过你,日后你称自己的名字便是。”

    犹豫了少许,团苏终是点了头。

    拖着腿,林子朝一步一步挪回房间。

    今日九月二十九,宜出门,宜会客。如此的日子,耽误不得。
………………………………

第三十七章 意外之获

    一碟清脆小菜,一盏淡雅香茗,统共不过一钱银子,却让林子朝在寸粒寸金的易梧楼,换得一个时辰的悠闲。

    斜倚窗栏,轻敲木台,林子朝向窗外望去。男的争,女的笑,老人淡然,小孩玩闹,你怒我恼,你退我进,你拿得起,我放得下,这就是市井红尘,让人看的也饶有趣味。

    动了动鼻子,暗赞一个香,侧过头,寻着味,林子朝只见街角的馄饨摊又开锅了。

    “卖馄饨的,上别处去,你这味太冲,影响我们茶庄的生意。”一个掌柜模样的人从颂竹茶庄走出,当街和摆摊的小贩吵了起来。

    “我这离你门前还有三尺远,哪里影响你们家的生意。”

    “哼,我家的茶可都是金贵货,你不打听打听,大燕朝三品以上的官,谁没尝过颂竹茶庄的茶。这不,冯大学士的管家刚买了几斤大红袍回去。我的一两茶,顶你一年卖的馄饨,坏了茶的味道,你赔得起?”

    小贩的脸涨的通红,却说不出话,颂竹茶庄的名号摆在那,他争不过,况且背后又有人撑腰,他也惹不起。叹了一声,收好东西,挑起扁担,摇摇晃晃的转入一旁的小巷中。

    世道向来如此,平头百姓又能如何。

    吸吸鼻子,少了股勾人的香气,林子朝有些索然,看着正午高悬的日头敞亮的告诉下方凡人,午时已至,莫要与它硬碰硬。

    看看眼前寒碜的一碟小菜,林子朝心中叹道,难得来这堪比御膳的易梧楼,王爷给的银子反倒花不出手。若是盛延在此,估计是要将那该来而未来之人,数落上三遍,以泄心头之愤。

    “伙计,结账。”摆出小小的一钱银子放在黄曲木桌上,林子朝便准备离开。

    伙计麻利的收了钱,点头弯腰恭敬问道:“公子,对不住,今日送来的鸭子不太新鲜,您点的八宝鸭做不了,要不您三日后再来?”

    他点的八宝鸭?

    林子朝眉梢一挑,将眼前的小二从头至尾打量了一番。规整的装扮,挑不出错处的态度,语态拿捏恰到好处。随即不紧不慢道:“不愧是易梧楼,一道普通的菜也有如此讲究。”

    “做生意,讲究一个诚字,给您的东西不是最好的,可不就砸了招牌。”小二笑的颇有深意。

    “三日后,我想要的,就一定能如我所愿?”

    “小的拿我们易梧楼的招牌担保,公子再来时,一定会满意而归。”

    从下而望,易梧楼游龙凤舞的招牌,红底金漆,好不富丽堂皇。林子朝回想起煜王的吩咐,不禁对这招牌的背后产生好奇。宫门深似海,若能在这一片赤海中找到那根锈迹斑斑的银针,那么他想知道的,易梧楼是否也能做到?

    半个时辰后,林子朝坐在颂竹茶庄内悠闲的翻看着手中茶经,而一旁的掌柜已然满头大汗。

    “林公子,华顶云雾可是贡茶,宫外少有,我这实在没办法。”

    合上手中的书,林子朝也不说话,把玩着手边的银锭,只是笑着。

    华顶云雾是贡茶他自然知道,否则也不会早在几个月前就搭上颂竹茶庄这根线。

    “宋掌柜,若是寻常的茶叶,我又怎么会花这么大的力气托您去寻。”将手中的银锭放在桌上,看着宋掌柜的视线已然黏在上面,继续道,“这个就当作定金,一个月内,若找到,咱们便按市论价,若您实在为难,定金我收回,也算绝了念想。”

    宋掌柜一听大喜,这笔买卖他横竖不吃亏,实在不行还可以找那位帮忙。

    随即写了收据,收了银子,奉承道:“当日能结识公子确是幸事一桩,爱茶之人,千金求之,在下佩服。”

    林子朝摆摆手,面有愧色:“谬赞了。论爱茶,我比不得冯大学士,他茶痴的名头可是圣上亲封,你我连面也不曾见得的蒙顶云雾,圣上可只亲赏给他。”

    听闻此言,宋掌柜顿了一顿,随即接话道:“蒙顶云雾只有大燕那几位云尖上的人物才喝得,自然我等是见不到的。”话至此,便不再多言一句。

    离开了颂竹茶庄,林子朝转身走入一旁的小巷。

    看着卖馄饨的小贩仔细将馄饨装入食盒中,林子朝嗅着香气,赞赏道:“年纪尚轻,手艺倒是正宗。”

    “这手艺是我娘传给我的,本想摆个摊儿,挣点钱。哎,没想到,竟连个容身的地儿都没有。”小贩想起方才,一声苦笑。

    “酒香不怕巷子深,好酒自会有人饮。”

    “这年头老实人没饭吃。您瞧瞧那位。”说着,小贩指了指街角一身形魁梧却满脸憔悴的人,“刚在我家附近找到个落脚地,他娘便染了恶疾,为请个郎中,七尺男儿,低声下气,好言好语,跑遍了整个燕都医馆,可还不是没有一个郎中愿意出诊。”

    “哦,为何”

    “还不是全因那人带着泗水的口音,那边正闹灾荒,传言有灾民要到燕都闹事,府尹便下了令,严查从泗水,青州一带入城的人。他们是来到早,不然怕是连城门都进不得。”

    顺着小贩的手指过去,只见那大汉抓住医馆大夫的手,苦苦哀求:“这些钱都给您,劳烦您去看看我娘吧。”说着将一锭银子塞入郎中手中,当即便要下跪。

    郎中连连挣脱,好似那大汉如同瘟神一般,避之不及。

    那人急了眼,揪住郎中的衣领,瞪着眼睛,粗声威胁道:“我不是灾民,你也只管给我娘治病。对不住了。”说着背起药箱,拽着郎中便要走。

    医馆郎中哪里受得了蛮力,当即大喊起来,很快便围起了一堆人指指点点,巡街的衙役也闻风而动。

    大汉见此,一咬牙,一跺脚,只得罢手离去。

    林子朝眯着眼睛,紧随其后。那人手中的银锭,与青州失踪的五百万两白银同属一批。泗水靠近青州地界,两地口音相似。

    那人不是来自泗水,而是青州!

    九月二十九,还真是个宜出门的好日子。
………………………………

第三十八章 同乡难认

    青苔满布的瓦檐,低矮的小院,无一处不透露出破败的气味,就连院角的一株古槐,也被这整院的丧气沾染上了枯黄。

    周安胜看着床榻上连连咳嗽的老妇人,眉头皱作一团,魁梧的身躯也被压低了几分。

    “娘,是儿子没用,让您老受苦了。”

    周老太太伸出手,在半空中摸索到儿子的胳膊,轻拍道:“娘这是老毛病了,不打紧。儿子尽孝心,带我去长长见识,没成想竟然生出一身毛病。哎,你娘我就是个劳碌命,享不了福。如今回了家,歇上几日就好了。”

    握住娘亲的手,周安胜心中叹口气,几十年来,他从未像今日一般,庆幸娘患有眼疾,不然看着眼前陌生的环境,要自己如何解释。

    “娘,你先睡上一觉,把身子养好。”

    “这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不碍事。对了,你一会去隔壁王大嫂家,把咱家的米糠拿回来,出门时寄放在她家,如今咱们回来了,东西自然要拿回来。你客气着些,都是街坊四邻,莫伤了和气,况且你是衙门里的人,不能坏了名声。”

    周安胜悄声叹了口气,这家都回不去了,还哪里来的街坊四邻,青州和燕都隔着几千里的路,他不知自己还能瞒到几时。

    “咚咚咚”

    清脆的敲门声,却像毒蛇一般,让周安胜猛然挺直身子,谨慎的看向门口,左手慢慢摸上别在腰后的匕首

    “准是王家大嫂来了。看看,到底是几十年的街坊,刚回来几天,人家就来看我了。”周婆子侧着耳朵,脸上明亮起来,推了推周安胜的胳膊,催促着,“你还愣着干啥,快把人请进来。”

    一颗雨滴,掉落池塘,便可让鸥鹭惊起。一阵风动,吹散野草,便可让野狼聚集。

    此时的周安胜弓身挪至门后,紧贴木门,听着门外风声,手上的匕首攥的生紧。他来燕都不过几日,难道已被人发现了,若真的来者不善,他烂命一条,可自己的娘亲该如何是好?

    这个七尺大汉的游移不定,却丝毫不影响门外之人的耐心。

    “咯吱”

    脆弱的木门开出一条小缝,顺着这细弱的缝隙,门内门外目光相对。

    谨慎的一番打量,眼前不过是一十二三岁的少年,瘦弱白净,周安胜稍微松了口气,多年习武,这么个小毛孩自己还是足够应付。

    倒是门外少年一脸不耐,“这是李家?你们找人看病,还这么磨蹭,这病是看还是不看了。”

    看来是敲错了门,周安胜板着脸,说了句找错,便要将门关上。

    “等等。”

    少年见此,伸手抵住合上的门,满脸怒意:“不是你家的老太太生病,找到医馆,千恳万求的要郎中出诊?这是什么态度。”

    郎中?

    周安胜脑中一个念头闪过,看此少年清风朗逸,身背药箱,面容稚嫩,忍不住不禁怀疑。

    “有你这么年轻的郎中?”

    “你们李家找人请我出诊,你不知我身份?算了,当我白走一趟。”说着,少年转身就走。

    想到娘亲在床榻上的辗转难眠,头疼欲裂,再想起今日在医馆的遭遇,周安胜握着拳头,决定冒一次险。

    “小先生,您且留步,是我的不是,将您当做了江湖游医。您快进来吧。”

    在周安胜的几番赔礼之下,少年这才点了头,进屋诊脉。

    退回门后,双眼犀利的扫过四周,确认无不妥后,周安胜迅速合上了门缝。

    收回了手,少年看着周老太太没有焦点的眼睛,又看着周安胜焦急询问的神色,缓缓说道:“火入三阳,聚集不散,这才有眼睛的旧疾,急不得,需要花功夫调理。至于这几日来的头疼失眠,是旅途劳顿,伤了元气,吃几帖药便好了。”

    “不用吃药,这病去乌湖山上采些草药”

    周老太太话未说完,周安胜眼皮一跳,眼睛飞速的瞥了眼一旁的少年,连忙阻断道:“小先生是名医,您安心养着就是。”

    待二人到了院中,打量着少年没有异色的神情,周安胜还是有些试探道:“我娘年纪大了,耳根软,听旁人传的土方子能治百病,便信了。小先生,您别放在心上。”说着将一锭银子塞入少年手中。

    此处偏僻,少了燕都城内的喧嚣,只剩初秋的夏蝉在凭命挣扎,依旧聒噪却没了底气。

    掂量着手中的分量,手指划过银锭底部“青州道崇元历”六个字,少年眉梢一挑,将银锭收好,开口道:“都是同乡,老太太我自会用心照看”

    此话一出,周安胜猛然抬头,绷紧身体,像一只猎豹满眼防备。他没想到这少年如此机警,仅凭一个地名,便猜出自己的来处。

    “我家祖籍也是青州桐油,因水灾没了去处,这才迁到了燕都。如今燕都府尹下的禁令,这位大哥莫要担心,都是青州人,我自会保守秘密。方才老太太提起的青州乌湖山,确实是个产草药的好地方,老太太的土方子说不准还真有道理。”

    若说原以为不过是巧合,如今少年的解释,周安胜让他确定,此人有假,青州可从未有桐油这个地方。周安胜的手慢慢伸到身后

    少年一好似当真是见到同乡那般,脸上的欣喜毫不掩饰,“在下姓林,单名一个朝字。不知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这是要查自己的身份?周安胜随口胡诌了个假名,“王虎,粗人一个,一声大哥当不起。”

    “王大哥,我这就回医馆抓药,您在此照看老太太便是。”转念一想,少年多了句嘴,“王大哥,我会把您给我的银锭,化作散碎银子,一会同药一起送来,这样用起来也方便。”说完拎着药箱快步离开。

    回到屋内,周安胜细细一想,那少年是谁的密探,是燕都府尹,还是严赋?若是因难民的身份,他到不怕,怕的就是为了那些银子。

    糟糕!

    他怎么就大意将官银给了来历不明的人,这不是吧自己往刀口上送吗?

    眼下死局已定,周安胜丧着气,苦笑,“呵,同乡,桐油。”

    “桐油?”周老太太提高了音调,“好久没听到了?”

    “您知道?”

    周老太太拧着眉头,想了想,突然高声道:“不是青州好早之前被大水冲了的村子吗这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这都好些年了,咋提起了这事?”

    难道那个小先生当真是青州人?周安胜只觉一片死路中又多了一条生道,但这次暗下了心思,小心盘算了一番,和周老太太小声嘱咐着些什么。
………………………………

第三十九章 故技重施

    “青州道崇元历”,六字铭文,清晰可见,应当是青州失窃的那批官银不假。

    放下手中的银锭,越则煜抬头挑眉,满是嘲讽:“祖籍青州,呵,你倒是会编故事,放你在我这煜王府,还是屈才了,赶明儿打发你去司乐坊写戏文,估计能博个满堂彩。”

    看着煜王不达眼底的笑意,林子朝连道不敢,“不过是平日里翻看了些道州的地理志,这才能胡诌上一二。”

    回想起自己方才给那对母子送药之时,老太太口中蹦出的一句又一句的青州方言,林子朝有些后悔,显然那个王虎始终不曾放下戒心,借青州方言试探自己。同乡不好当,戏也不好演。

    “你对这个王虎有何看法?”察觉到林子朝的分心,越则煜心有不满。林子朝一贯如此,人虽在自己眼前,但心思不知在何处。

    “王虎这个名字,多半是假。此人身形健硕,双手有力,应当粗通些武艺,依着他对其母的照看,这个人本性也不坏,只是防备心极重,心思也比旁人细腻,不知是何让他束手束脚……”林子朝不自主的将心中所想全然道出,丝毫没有注意到越则煜越开越暗的脸色。

    “砰”

    茶盏重重的落在桌上,打断林子朝的话。

    “你对他还真是看得透彻。”抑扬顿挫的语调,将好好的一句话,说的别扭。

    林子朝敏锐地感到煜王的不满,只是不明白,他又何处招惹了这位爷。想不清楚,沉默为上。

    氤氲的热气蔓上杯沿,懒散的上升盘旋,一缕一缕,一寸一寸,直至挥散,而时间也在这蜿蜒消弭中,化作虚无。

    越则煜觉的心闷,若是此情景换做盛延,必然早已经搭话认错,自己也好顺着由头敲打几句。可林子朝只是呆呆的站着,平日的机灵全然不见,自己此时若是开了口,便是败了气势,可若耗下去,又担心林子朝的身子吃不消。果不其然,他就会给自己添堵。

    站了许久,加之早上的晨练,后脚跟有些发酸,林子朝估摸着煜王应当看不见,便偷偷弯弯腿,好歇歇脚。

    “脚疼?”越则煜挑眉。

    暗叹口气,林子朝端直了身子回道:“子朝失仪,望王爷恕罪。”

    “坐下说。”

    皱着眉头,越则煜面有懊恼,就知道这家伙身子单薄,片刻时辰,便吃不消。看来晨练的力度还要加强。

    在煜王颇有威慑的眼神杀中,林子朝战战兢兢的入座,后背没由来的吹过一阵凉风,头皮发紧。

    没等林子朝琢磨过来,越则煜转了话头,回到了正事上。

    “你觉得此人与青州弊案可有关联?”

    “青州刺史严赋曲确有贪污之实,但奈何炳王做事滴水不漏,我们找不到罪证,便定不了案。”

    林子朝的话,正是越则煜心中所想。前几日诸葛先生代笔上奏的折子,接连被炳王压下,父皇身边的路已经被炳王封死,若是还没有破绽,这件事迟早会石沉大海,或许还有可能让长广候站到炳王一边,届时他便白忙活一场。

    “子朝以为,五百万白银一夜之间,不见踪影,无非两种可能。一,这批银子存有蹊跷,让炳王和严赋曲不得不处理二,这笔银子已由公变私,入了炳王和严赋曲的钱库。不论如何,找到这批银子,便找到了炳王和严赋曲的把柄。”

    “说下去。”

    “王爷忘了,那夜消失的不止有五百万白银,还有当夜在府衙看值的十一名衙役。”

    越则煜眼睛一亮,身子一怔,“王虎会是这十一中的一人?”

    “粗通拳脚,心思细腻,又满身防备,子朝虽不能断定,但也有几分怀疑。”

    “怪不得近日燕都府尹下令驱赶泗水难民,只怕是炳王是借个由头,防范此人。”越则煜沉思片刻,快速分析眼下局面,“此事交由你,但不可打草惊蛇,一定要挖出炳王的马脚。”

    “子朝领命。”

    想到中午之事,林子朝继续道:“回禀王爷,今日在易梧楼,信中之人并未前来,反而是……”

    “此事本王知晓了,三日后你同我一起同去。”

    见煜王如此,林子朝知道应当就此作罢,但按耐不住好奇,婉转着,“这易梧楼的菜做得好,没想到这人也训练的得宜,一举一动王爷都能知晓。”

    此话说完,林子朝打量煜王的脸色,他本意想让煜王借着自己的话头,说一说易梧楼的背景,不料煜王的脸色变了又变,竟直直起身,向他走来。

    二人不过隔着一臂距离,越则煜仗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的盯着林子朝,不言一句。

    此处有声胜无声,林子朝巴不得煜王向往日一般嘲讽自己几句,也好过如此只是看着自己,眼中酝酿的巨浪让他如行在云端,不踏实。

    越则煜勾着嘴角,笑的阴森,“林子朝,和本王说话不许藏头藏尾,下一次再犯,你试试?”

    被看破了,林子朝面有讪色,乖乖低头。

    见自己占了上风,越则煜心中闷气一扫而光,大方的解释起来。

    这易梧楼对普通人不过就是座酒楼饭堂,但对于有求者,便全在一个“易”字。一物换一物,可换得名利金钱,也可换得消息秘密,只要等值,便有求必应。

    易梧楼的背后是天下第一世家,颍川荀氏。荀氏一族,书香名门,传承百年,族中之人,不经商不做官,一心只求取书中浩海。只是虽为无权无财的清流之家,但因师承荀家的学子,遍布天下,到让荀家自成一派。加之近几年,荀家嫡长孙荀羡,年轻有为,一手创出声名显赫的易梧楼,荀家更是当值盛时。

    瞧着林子朝若有所思的样子,越则煜的身子越躬越低,“怎么,和本王的交易还未完成,就想另寻出路?记着,本王可不会轻易放人。”

    又是这一招,林子朝皱了皱眉,扭头避开。他自是没有忘记和煜王的三年之约,已过去半年,他却对恪王下落毫无进展,甚至于对林余安的调查,也陷入死角。想到林余安和李氏在云国日渐显贵,安然度日,他自然心有不甘。但说要离开煜王府,他却从没有这个打算。

    正当此时,书迁捧着一株七叶兰,画染端茶盘,二人傻傻的站在在门口,进不得,退不去,好生尴尬。
………………………………

第四十章 流言蜚语

    若不是七叶兰特有的幽香直往鼻子里钻,只怕林子朝一时半刻还察觉不到书迁和画染的到来。越则煜是早就看到二人,只不过身份之差让他多年傲气惯了,从来只有别人看他脸色,哪会在乎旁人的眼光。自然,拯救书迁和画染的重担便压在林子朝身上。

    轻咳几声,林子朝悄然拉开二人距离。

    好事被打断,越则煜没了捉弄林子朝的心思,转身又斜倚在太师椅中,懒散的想些什么。

    画染默默的换上新茶,书迁悄声将七叶兰安置妥当。

    要动书房的摆设,思前想后,书迁还是决心提上一句,点明媗琴为培植此兰所费的心思,并且还特意嘱咐自己摆在王爷书房,以达提神醒脑之效。

    越则煜抬了抬眼皮,没有出声,这便算是点了头。为坐实中毒之名,越则煜闭门不出已有好些日子,甚感无趣,估摸着今日也该活动活动,进宫向母妃问安。于是屏退众人,出府进宫去了。

    离开书房的林子朝,想起自己和媗琴许久不见,便定了主意,前去芳林苑寻她。

    自他二人相识后,便发觉二人兴趣竟出奇的一致,都恨不能踏遍名山大川,尝遍美食小吃。林子朝是被太多束缚,不能随心自在,而媗琴每谈及此事时,也是以笑而应,叹世间诸人,谁能真正做到自在随性。

    转过游廊,林子朝远远只见假山一旁,书迁和媗琴站在拐角,似乎有些争执。

    书迁别扭的将一个小物件塞入媗琴手中,同时一抹可疑的红色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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