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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反派,挺好-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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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苦,而煜王,不是佳。”
这最后四字,不禁让越则炳冷笑一声,听这意思是拉拢自己?萧承衍的手伸的够长。
只是按下心中的嘲讽,越则炳佯装求教道:“不知这佳,是何标准?”
“太平,盛世。”
林子司一笑,眼中如有一轮明日,光芒万丈,却又坚信不疑。
太平盛世。越则炳眯起眼睛,回想起当初太傅在书房为兄弟四人念诵的那一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大哥、二哥、自己,还有那时懵懵懂懂的四弟,听着太傅讲完这一段后,每个人的眼中正是如同林子司方才那般憧憬,心中涌动的是那股扫平天下浊恶的决心。
“斗胆问炳王一句,林子司所言,炳王可曾想过?”林子司双眼盯着越则炳,不放过丝毫表情变化。
缓缓端起手中的茶杯,轻轻吹去萦绕在杯中的热气,越则炳也不理一旁林子司心急的目光,悠闲的喝了口茶后,方才开口温声道:“朗朗乾坤,一片清明,谁不曾想过……”
“那王爷是点头了?”压下心中的雀跃,林子司再次确定道。
侧了侧头,眉梢一挑,越则炳倒是突然说了一个令林子司意料之外的话。
“若逸阳不在大燕,再好的盛世也单调了些。”
“炳王这是……不愿逸阳公主嫁去云国。”林子司敛下眼皮,随即抬头笑道:“煜王曾在大殿,公然拒婚,伤了箬水公主的名声,我皇和殿下也是心有不满。炳王护妹心切,我家殿下何尝不是如此。两国和亲,不过是个诚意,表明两国永保太平的意愿。若大燕确存友好之意,结亲之举也再无必要。”
越则炳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道:“既然林侍郎说的是云国太子的意思,本王便信一回,还劳烦林侍郎过两日亲自向父皇表明,逸阳嫁往云国之事就此作罢。”
被越则炳的话一堵,林子司这才明白,原来这几日的动静就为了此事。好啊,如此他便顺水推舟。
“这是自然,不过近日卑职被云国货商入狱一事,弄得手忙脚乱,进宫之事只怕要缓几日。”
直到这句话,越则炳才细细的将眼前的林子司好好打量了一番,不是个傻子,抓住机会,敢跟自己谈条件。
随即冷笑一声,“本王倒是可以送你个人情,这件事终究是被燕都府尹查到了罪证,人父皇已经放了,可一百多人的罪可未消,本王可命府尹将其他无关人等恢复原状。不过总要有个人出来认罪,至于是谁,林侍郎便定个人选吧。”
听越则炳的口气,可将大部分人全然释放,这对围堵在驿馆外的人便够了。林子司起身拱手道:“如此,多谢炳王。至于卑职方才提到的事,还请炳王多加考虑。卑职告辞。”
等到林子司走出厅堂后,越则炳沉声道:“你怎么看?”
从屏风后,走出一人,正是一声便衣的秦弼。
方才林子司的话,秦弼听得是一清二楚。走出来后,面色颇有担忧道:“王爷可是对林子司的话动心了?”
“哪句话?”
看了看越则炳,犹豫片刻后,秦弼还是皱眉开口:“太平盛世。”
“哈哈哈”,越则炳似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难得满眼戏谑的瞧着秦弼,“秦弼啊秦弼,你可是第一天做官,这话你还信。太平不是盛世,盛世也不见得太平,官场,皇宫,民间,哪一个能将黑白分的一清二楚。”
见炳王如此,秦弼一脸不解,“那王爷是何意,真要和萧承衍联手?只怕萧承衍的用意,并不简单。”
“本王自然知道他萧承衍打的是什么算盘。眼下四弟的赢面比本王大,不选他,而选本王,不过是因为在他萧承衍看来,本王比四弟更容易控制。”摩挲着手的扳指,越则炳勾起嘴角,自言自语道,“能用为何不用……”
………………………………
第四章 太平盛世(二)
出了炳王府的林子司,直奔煜王府。等被煜王府的家仆领入落座后,看着一旁的小厮,眼睛一转,开口道:“煜王今日可忙?”
小厮恭敬答道:“这个小的不知,不过王爷吩咐请您在此稍等片刻,他随后就到。”
林子司很是和善的点点头,随即又道:“劳烦一问,贵府的林子朝可在,我上次还欠他些东西,这次来,一并还了。”
小厮想了想,回道:“林子朝啊,他今天一早便出门去了,还未回来。您要是放心,我帮您还给他。”
“这样呐”林子司叹口气,佯装无奈道:“看来这次是不行了,下次我亲自给他吧。多谢你了。”说完掏出一些散碎银子递给小厮,算是打赏,而小厮则是连连摆手,以规矩为由,拒绝林子司,如此,林子司也不好在强求。
退出门外的小厮,在游廊转角恭敬的低头回禀道,“启禀王爷,小的按照您的吩咐,说的一字不落。”
越则炳点点头,示意其退下。看着屋内正四处打量的林子司,得意一笑,想从煜王府套话,怕是打错了算盘。
而煜王府的另一头,林子朝捧着手里的书,一页一页看的仔细,一旁的团苏估摸着时辰,提醒道:“公子,差不多,该歇一会了。”
“这一页看完。”
团苏摇摇头,上手便将书从林子朝的手里抽了出来,一双大眼睛圆鼓鼓的等着他,“您半个时辰前就是这么说的。”
瞧着已经空空如也的手,林子朝想抗辩几句,可被团苏一盯,便叹气也作罢。惹不起,躲还不行。
接过团苏奉上的热茶,喝了一口,不住的点头夸赞,“团苏,你泡茶的手艺越来越好,比起城里最有名的茶师都好。”
“谢谢公子夸奖。”团苏不好意思的羞红了脸,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人表扬,“其实是郭御医和诸葛先生教的好,他俩教宁北的时候,我偷学的。”
“宁北还要学茶道?”
“诸葛先生说,茶里有大学问,等什么时候宁北能真正静心泡壶好茶,才算出师。”
闻言,林子朝笑了笑,不在多言。
对于宁北,诸葛先生是有心栽培,可宁北生性便有股倔劲,再加上对越则昭的芥蒂,诸葛先生想改他的性子,怕也不易。
放下杯子,林子朝伸手,笑着向团苏讨要道:“这下行了吧,书能还我了?”
团苏对于林子朝这种行为每一次都很是不满,公子已经那么聪明了,还需要看什么书啊,可心里虽这么想,手上却很老实的把书递给林子朝,埋怨道:“藏书阁那么多书,照您这么不吃不喝的看法,还要不要身子了。”
“有你这个监工在这,我哪敢不吃不喝。再说了,王爷不也天天待在书房看东西,生病的次数可比我少多了。”
“王爷是个糙汉子。”团苏一急,话脱口而出,这一说出来把自己也吓了一跳,连忙捂住嘴,满脸惊慌。
林子朝被团苏的真情流露一逗,摇头直笑。糙汉子,要是被煜王知道被人如此评价,指不定这会儿得气成什么样。
见林子朝难得放松大笑,团苏也放下方才说错话的担心,不争气的看了眼林子朝,埋怨道:“您难能和王爷比,您的身子天生比男子就弱上几分,况且人家王爷也知道劳逸结合,这会就在前厅会客呢,哪有一天都待在书房,一动也不动。”
“会客?会谁?”
“好像是云国的来使,姓林,说起来和公子还是本家呢。”
敛去心中笑意,牵强的扬起嘴角,林子朝敲着桌子,空洞的盯着书上的字,慢悠悠道:“确实是巧呢”
好久不见的大哥,该怎么和您相见呢?
林子司正品鉴着厅堂正中的古画,大家手笔,乃是罕见,能挂与煜王府的墙上,倒也算相称。这时堂上光线一暗,虽未转头,但却瞥见地上的人影,林子司敛了神色,拱手恭敬行礼道:“在下云国林子司,参见煜王。”
“林侍郎久等了。”径直越过林子司,越则煜坐于上座。
“煜王诸事繁忙,是在下不请自来,打扰王爷。”
“既知打扰,有何事,林侍郎便直言吧。”越则煜懒得和林子司客气的说些场面话,眼前这个人,他从心里便是不喜。
林子司见越则煜如此直白,丝毫不顾虑官场礼仪,先是一愣,随即尴尬的笑笑,坐于下座道:“也好。在下今日前来是有两件事需与煜王殿下商讨。第一件是近来搅得满城风雨的云国客商案,不仅是在下,即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我皇,对此也是尤为关注。”
搬出云国皇帝想威慑自己?越则煜心中冷笑,语气也冷了几分,“林侍郎既然刚从炳王府出来,想来是有了办法,又何苦到本王这来抱怨。”
瞳孔一缩,倒吸一口凉气,林子司料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监视,但万万没想到仅凭自己去了趟炳王府,煜王便参透了自己的意图。突然,父亲临行前嘱咐的一句话涌上心头:“兄弟阋墙,寻常家是如此,天家又岂能免俗。”
炳王。煜王。虽然二人当日能为了逸阳公主的婚事和大燕的国威,一致对外,可他们的矛盾也非一日两日,若能利用一番,挑拨一二,对自己成事便大有帮助。
再一次挤出和善有礼的笑容,虽然这份笑意同林子司眼中的算计分外矛盾,“炳王虽答应了在下的提议,但毕竟抓人的都护营由煜王您管辖,要放人,于情于理都该同您打声招呼。”
“三哥答应了你的提议?”眉头一挑,越则煜眼中意味不明。
这次换做林子司气定神闲的端起茶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缓缓说道:“礼尚往来,这个道理在下还是懂的。不过这其中的一个提议,倒是与煜王您有关。当日大殿之上,煜王拒绝的两国联姻之事,按理来说,此举极伤和气。但若云国客商案顺利了结,维护了两国邦交,这联姻也就没有必要了。炳王念及于此,便答应了在下请求,不知煜王对此可有异议?”
越则煜思索片刻,三哥发了话,若自己执意阻拦,便是不给三哥面子,落了话柄,于是沉声道:“既然三哥点了头,本王自无异议。”
“如此,再好不过。”林子司微笑着,温声道:“传言煜王炳王政见多有不和,如今看来,不过是宵小之辈的妄言而已。那么在下同炳王的提议,炳王自会同煜王转述,在下便不多此一举了,留些说话的功夫,好好品品煜王的好茶。”说完,低头喝茶,不在看向越则煜。
挑拨离间,玩弄的便是一个分寸,言已至此,煜王会怎么想,便不是他林子司所能掌控的。不过,自己同炳王的提议,炳王怎会同煜王分享,所以埋下颗种子,静待发芽即可。
林子司的算盘,越则煜也明白,若自己同三哥争执再起,对云国来说再好不过。可明白归明白,心里的戒备怀疑如同一个深渊,一点点扩大吞噬,不断的催促着越则煜在没有查清炳王同林子司的交易之前,对三哥,再是小心也不为过。
过了片刻,林子司打量着越则煜的神色,放下手中的茶盏,从袖中掏出一方锦盒,递给越则煜,恭敬道:“这第二件事,乃是私事,是家父临行前特意嘱咐在下,必要将此物原物奉还给煜王。”
瞥了眼盒子,同十多年前自己送给林余安时的一模一样,越则煜勾起嘴角,“此物是本王特意送给林大人的,如今怎么又送了回来。莫非林大人对此物,不太满意?”
“当初煜王借走了我云国的三百里土地,此物勉强算作押金凭证,如今这地我云国要收回,自然没有留着它的道理。”
“十年前,那里寸草不生,十年后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大燕的将士堆砌起来,想来他们比你们云国人更加熟悉那三百里土地。萧承衍和林余安就如此有把握,你能办成此事?”
“本就是云国的东西,物归原主,天理使然。想来燕皇也是明事理之人。”说出这后半句话时,林子司的眼中闪过一丝讥讽。燕皇当年对煜王在云国的行事可是全力支持,巧取豪夺,子承父业。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林子司如此,越则煜也懒得多费口舌,“既然令尊如此自信,此物就先放在这,待日后你们拿回去也方便。本王还有要事,就不亲自送林侍郎会驿馆了。”
明显的逐客令,林子司心领神会道,“既是如此,在下也不好久留,最后我家太子殿下有句话要在下代为向煜王转达,云燕两国,唯您与他而已。太平盛世,缺您难全,缺他难为!”
此话说完,越则煜抿紧嘴角,眼中如有寒冰深潭,冰冷一片,但被掩盖在水下的波涛暗流,却是谁都不能参透。
将越则煜的反应记在心中,林子朝满意地行礼道:“离在下回云国还有十天,王爷,请您三思。”说完自行离去。
看着桌上的方盒,越则煜默然不语。虽有血缘关系,可林子司和林子朝差别太大,其道行远不及林子朝。就如同方才,与其说自己是同林子司相互试探,倒不如说是何林余安进行博弈,林子司的一言一行,都全然在林余安的操控之中。从这些年来的线报看出,林子司是一个完美的林家嫡子,算不上大才,却也不是无能之辈,同时他也是一个完美的傀儡,一路的晋升是顺风顺水,因为他只能走在其父圈定的圆圈中。他懂的伪装,懂得虚与委蛇,但他的面具是脆弱的,轻轻一碰,便会碎的一塌糊涂,他豁不出去。
而林子朝不同,为了目的他懂得不择手段,哪怕是暂时放弃自我,放弃原则、尊严,变成一个他最厌恶的人,他也能完美的笑着,面对众人。
这,也是自己最厌恶林子朝的一点!
回过神来,越则煜唤来小仆问道:“叫林子朝来见本王。”
“回禀王爷,林子朝方才出门了,不在府上。”
“什么时候?”
“就在那位林侍郎出门后。”
握紧双拳,越则煜脸色难看至极。自己就是为他着想,让他避免同林子司见面,他倒好,主意正,恨不能立刻让人认出他。自己倒要看看,真出了事,他要如何收场。
林子司的马车到了驿馆前,刚下车,便被一身穿水色长袍的人撞了个满怀。
长袍少年连连冲林子司道歉,“对不住,我有急事,走的快了些。可有伤着您?”
一旁的仆从立刻围了上来,吵吵嚷嚷道:“没长眼睛啊,怎么走路的。怪不得都说大燕人不懂规矩,果不其然。”
这话显然在大燕的地盘上,说的尤为失礼,驿馆前的大燕人对此很是不喜,投向林子司的眼神也染上一层厌恶,更有冲动者,作势便要围上来理论一二。见人越围越多,林子朝怕此事闹大不好收场,随即理理衣服,微笑大度道:“无妨,心急难免会慌神,是在下的小厮说话冲了些,我代他向你陪个不是,这位小哥若有急事,自行去忙便可。”
长袍少年行礼后便快步离去,林子司也走入驿馆,吩咐人关上大门。
在驿馆的街角,长袍少年把玩着刚从林子司身上顺下来的青色玉佩。小时候李氏特意请高人为自己的两个儿子批过命,林子司五行属金,命中缺水,因而李氏特意求来此块玉佩保平安,林子司也从不离身。虽说幼时自己同林子司相看两厌,见面不多,但毕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便宜哥哥见了面,却一点都没认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自己可有点伤心哈。
勾着嘴角,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熙攘热闹的街道,隔开了两方屋宇,这边是市井小巷,那一头确是重兵把守的朝廷驿馆。对比鲜明,却又融为一体。匾额上的“驿馆”两个刚劲有力的大字,等待着明天未知的晴天阳光,亦或是狂风暴雨。
………………………………
第五章 难免世俗
“老板,来碗馄饨。”
刚一踏过门槛,还未坐定,林子朝已然冲着店内的伙计招呼到。说起来,这段时间事情太多,都没空来这儿转悠转悠。虽都入了冬,可店内依旧热热闹闹,伙计忙的满头大汗,对此情景,林子朝很是满意。生意越好,他的钱袋便更鼓。
“客官,您点的来了。”不过片刻一碗热气腾腾馄饨已然摆在林子朝眼前,浓香的鸡汤,剔透的外皮,在撒上些翠绿的佐料,让人食欲大开。
“咦,是您啊。好久不见了。”端菜上来的小哥欣喜的看着林子朝,解释道,“自打我在这开店面后,就担心以前的老主顾找不到摊子,没想到一传十,十传百,不仅没少人,还多了些新主顾。我盘算了,就差您,巧了,想着想着,您就来了。”
林子朝和善一笑,温声道:“想当初你挑着一副担子,走街串巷地卖馄饨,如今都开起了自己的店面。到底是你手艺好,了不得。”
小哥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也不全是我的本事,是小六哥心肠好,帮了我一把,这店面才能如此红火,不然依照以前的卖法,就算东西再好,也成不了气候。”
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这里还是数一数二的茶庄,自己的摊子只要靠近此处五米远,都会被宋掌柜一顿臭骂。如今,还是原来的店面,只是换了个主人,还是个原来被人顶瞧不上的主人。
喝了口热汤,感受着鲜美的汤汁在嘴里蔓延迸发,看着眼前的馄饨小哥从头到脚洋溢的满足自得,林子朝的心情一下大好。世间的事有时就是一个巧字,若非当初监视颂竹茶庄,若非当初闻到馄饨的香味,若非当初从馄饨小哥的口中得知周氏母子的下落,若非这么多碰巧凑在一起,燕都城便少了一道地道的街头美味。让小六将馄饨小哥收入店中,是林子朝的意思,拯救一道美食,权当做他为数不多的善举吧。
“小哥,看着店里人来人往,生意不错,想来够攒些银子了。”林子朝转头随口一问。
“小六哥脑子灵光,再加上我们的东西香,虽比不上易梧楼那种大馆子,但在燕都城,我们颂竹馄饨馆也算有些名头,每天少说也能卖上一百多碗。只不过,小六哥有想法,说让我们等等,等店里再挣些银子,到明年争取开上一家分店,调我去做掌柜的。”
眉毛一挑,林子朝吹去腾腾热气,佯装遗憾道:“一日不练手生,做了掌柜,岂不浪费了你的好手艺,。”
“看你说的,自是赚银子重要啊。况且店里的汤料用的是我家的祖传秘方,只要我捏住这方子不松手,东西还是原来的味道,手里的银子也能翻翻,两全其美的好事啊。”馄饨小哥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臆想中,没有看到林子朝眼中一闪而过的可惜。
“如此,便预祝你荣升掌柜了。”说完这话,林子朝便埋头享受美食,不在多言。
也是巧了,林子朝刚将碗中的汤喝的一干二净,准备离开时,小六正好磕着瓜子,悠闲的踏入店中,一眼就看到了林子朝。随口一吐,拍了拍手,看看左右无人注意,靠近林子朝而坐,嬉皮笑脸道:“稀客啊,要不这顿算我的?”
“就这一个时辰,你这店便卖出馄饨十碗,小菜二十三碟,烧酒五斤,收入十钱银子,一天开张六个时辰,一天便是六十钱,也就是六两银子,一个月算个三十天,扣除成本最多二十两,每月的账面上算下来怎么也有个一百六十两。掌柜的,我算的可有错?”林子朝勾起嘴角,调侃的看着小六。
见林子朝将自己每月的利润估摸的差不多,小六的笑容僵在脸上,果然这个瘟神来,就没什么好事。而显然林子朝并不想就此放过,不依不饶道:“若是我没算错,那就是小六掌柜记错了。还债可得尽力啊。”
“就你心眼多。”小六受不了林子朝的冷嘲热讽,索性服软,“行了,一会就把这几月差你的银子补给你。铁公鸡,一毛不拔,说的就是你。”
“我出钱,你出力,房契地契在我手里,我所要的那一份是我应得的。”
“知道了。你们人,就爱斤斤计较,脑子里想的事情都和我们不一样。喏,这个月的记录。”说着将一本账簿递给林子朝,小声埋怨道:“也不知道,一个云国人,有什么好盯的。”
林子朝翻阅账簿,里面详细记载了燕都城中一月来各大官员的来往记录和城中动向,其中林子司拜访的每一户官员府邸,也有记录。不过,虽然每一项记录都极为仔细,但实则却只是皮毛。小六的手下,受身份所限,只能在城中进行监察,最多记下何时何地,何人相见这些表面东西,至于因何而见,二人会面后的深意,就全靠林子朝自己分析。
翻阅一遍后,林子朝已将其内容烂记于心,将账簿交还于小六,吩咐道:“两件事,一,我要知道冯大学士府每日的人员动向,尤其是可有茶叶的进出。”
“连我都知道,那个冯老头,嗜茶如命,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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