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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反派,挺好-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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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林语暮清晰的感受到剑上寒气,越发凌厉,剑刃离脖颈只有一根发丝的距离。

    她深信,只要越则煜踏出此门,后一刻,她必然血溅三尺,人头落地。

    人总有一死,但她的命尽之日,绝不是在今时,今地。

    就在越则煜与林语暮擦肩而过时,林语暮突然起身。

    盛延眼疾手快,虽转了剑柄,但剑锋依旧划破林语暮的脖颈半寸。

    鲜艳的血滴,顺着修长的脖颈,缓缓流下。

    “两年内,我的命便是您的。”

    身上的疼痛和鲜血,让林语暮握紧双拳,但曾经的心痛,足以让它抛下一切。

    越则煜看着挡在眼前的人,回答虽是司空见惯,但眼中的光芒决绝,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我能有恪王的玉佩,也一定会找到王爷想要的答案。两年之内,必有结果。”

    林语暮在赌,拿命在赌一个自己也不愿给出的回答。

    越则煜在寻,用心在寻一个自己也不知为何的理由。

    两双眼,谁都不曾闪避。只是静静地看着

    盛延左看看越则煜,右瞟瞟林语暮,没了主意。这两位谁能给个准话,他好快些手起刀落,回房吃栗子去。

    “我府中缺个马厩杂仆,可愿?”越则煜挑眉问道。

    “属下林子朝,多谢王爷。”林语暮恭敬的行了一礼。

    自她穿上男装起的那一刻,世上便再无林语暮,她会用哥哥的名,父亲的姓,一路前行,直至云国林府,这门牌匾,摔落泥潭,溅满鲜血。

    等赵丰领着林语暮离开后,盛延收回剑鞘,小心试探道:“王爷若无别的吩咐,盛延便先行告退?”他刚炒出锅的栗子,在放上一会就不好吃了。

    越则煜慢慢转过身来,冲盛延一笑:“你觉得刚刚那人,生的可好?”

    “那人长的虽有几分俊逸之风,但比起王爷您的英姿还是有些孱弱。”盛延虽不明王爷此问他何意,但夸人总是没错。

    “那他的话,可觉得可笑?”

    盛延摇摇头。

    “很好。既不好看,又不有趣,那方才你对他又看又笑,便是失了一等护卫的身份。都护营近来缺个教头,你便去顶这几日的缺。”

    盛延长叹口气,什么都逃不过王爷的眼睛。都护营的伙食可没煜王府的好啊,这一去,又要瘦上几分。想到房中热乎乎的栗子,又燃起几分期待:“明日去?”

    越则煜勾起嘴角,吐出两字:“现在。”

    一把浇灭盛延的心头火,他垂着头,默默不语。王爷这是把气撒到他身上,他自己可怜自己啊。

    “再去查查,这个林子朝与云国新任左仆射――林余安,可有关系?”越则煜看着门外的庭院,突然出声吩咐。

    林子朝?他似乎记得,多年前自己曾在密报上见过这个名字,若没记错,一个云国重臣之子,为何会来燕国?林余安又是何打算?

    院落之中,阳光甚好,衬的一株盛开的桃花,分外娇艳。
………………………………

第九章 王爷傲娇

    作为一个低等小厮,林子朝安心地留在马厩,认真做事,即便每日只可休息两个时辰,所做之事皆是府中最苦最累的琐碎活,他也毫无怨言。

    此刻他最需要的便是耐心等待。

    马厩的总管事――孙庆,近一个月来,心里总是憋着火。他千请万求才让赵管家给马厩添了人手,哪知来的竟是个娘娘腔,还是他最看不惯那种瘦不禁风的,没有一点男子气概。这种人,还是早日弄走的好,免得自己看的心烦。只是这林子朝做事倒也挑不出毛病,要弄走他,还需好好合计一番。

    这日,将最后一批草料堆放好后,林子朝揉着酸痛的胳膊,准备回房歇息,一转身,只见孙庆板着脸,大步而来。

    还未等林子朝行礼,孙庆扫了眼摆放整齐的草料,找不出差错,冷哼一声,“你,去给铜爵,顺顺毛。我先把话说清楚,王爷的马可是皇上御赐,万中无一的绝地马,此马足不溅土,夜行万里。就算你赔上全部身家,也比不过它身上的一根毛。若出了差错,你也安然不得。”

    “多谢孙管事提醒,只是铜爵如此名贵,不是有专人饲养,我一粗人,是否不合规矩?”

    孙庆一噎,他当然知道规矩,但不这么做,怎么能罚这小子:“废什么话,照做便是。”说完一挥衣袖,将手背在身后,转身离开。

    林子朝深吸口气,打起精神,拿了水桶毛刷,走向铜爵。

    当他站在铜爵身侧,还有一尺距离时。

    不知怎得,铜爵突然一声嘶叫,扬起前蹄,狠狠踢中林子朝的左肩。

    上好的马蹄钉,重有数斤,砸在左肩上,林子朝后退数步,撞在结实的石槽上,一阵剧痛。

    铜爵依旧不停扬蹄嘶叫,地下尘土四溅。

    “好你个林子朝,竟然惊了王爷的马,是何居心?”孙庆不知何时冒了出来,刚一露面,便严声呵斥。

    林子朝捂着左肩,咬牙忍着身上的剧痛,心中明了,又是孙庆的手笔,既是有心栽赃,此刻说什么都是错。

    孙庆看着面色惨白的林子朝,心中一阵得意,这点苦头算不得什么,好戏还在后面,故做仁慈道,“罢了,念你初犯,就罚你免了今日晚饭,明日若还如此毛躁,别怪我不留情面,赶你出府。”

    林子朝起身,低头称是。

    看着林子朝服软的样子,孙庆冷哼一声,算他聪明,只要他不给浮九香,谁能近的了铜爵的身,明日说不准,林子朝的小命就交代在这了。想到这,孙庆心情大好,哼着小曲离开。

    “咳咳”林子朝皱着眉头,轻咳几声,看着一旁依旧暴躁的铜爵,陷入沉默。无论如何,自己绝不能离开煜王府。

    一燃,一炉,一室香。

    清淡而绵长浮九香,在书房内弥散。

    越则煜低头,翻看着边关军情。

    一旁的诸葛先生则静静品茶,现如今的王爷做事越发老练,他这个幕僚也乐得清闲。

    正要端起茶杯,忽然一抹衣角映入眼帘,抬头只见一俊秀少年走入房内,拱手行礼道:“见过王爷,属下有事相禀。”

    越则煜抬了眼,打量了林子朝一番,几日不见,他倒是瘦了几分,“有了恪王的下落?”

    “还未有。”

    “那,便是无事。”越则煜翻看手上军报,在无多言。

    林子朝也不急躁,看着袅袅熏香,静站一旁。

    一炷香已过,越则煜始终不曾看林子朝一眼,也不曾让他起身。

    那日的剑拨弩张,越则煜总觉得自己被林子朝的气势压了半分,自从他封王建府以来,从无人敢对他如此,年少气盛,心里有些记仇。今日他故意不理林子朝,觉得如此这般,才能让他认清谁是主,谁是仆。

    倒是诸葛先生,捋着胡子,笑而不语。王爷做事虽可独挡一面,但毕竟天家贵胄,偶尔会闹闹小性子,无伤大局,只是这个林子朝,这几日他私下观察,此人,心性沉稳,不甚简单。

    书房内诡异的安静……

    终于,越则煜身边贴身侍女――画染,端着热茶走进书房,才给局面带来变化。

    就在换完茶后,画染退身而出时。林子朝突然伸出脚,故意挡住画染的去路,轻轻一勾。

    “咣当”一声,画染连人带茶,摔倒在地,撞翻香炉,满室浮九香味一时甚浓。

    画染顾不上疼痛,“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王爷恕罪。”

    林子朝一甩衣袖,半跪在地,朗声直言道:“方才是子朝一时脚软,撞到画染姑娘,望王爷只责罚我一人。”

    越则煜终于抬起头,沉着脸色,极其不愿道:“都出去。”

    二人相继出去后,诸葛先生呵呵直笑,“有趣,有趣。”

    方才林子朝的小动作,他全然看在眼中,他的意图,自己也能猜到几分,只是还有一事不明。

    连连笑声,引得越则煜侧头看向一旁。

    诸葛先生起身笑道:“不妨请王爷,随我前去,一探究竟。”

    当二人来至马厩时,只见林子朝温柔地为铜爵顺毛喂食,铜爵乖的如同初生马驹一般,之前的暴躁全然不见。

    铜爵性烈,往日只亲近自己,今日如何在他手中乖巧温顺?越则煜皱眉看着。

    诸葛先生看着林子朝通红的双手,这才明白,铜爵往日只识王爷身上的浮九香,借此辨人。这少年许是被人刁难,只得用相近的石羊草模仿气味。又设计故意打翻书房香炉,沾染些许熏香,铜爵闻了此味,便将他认作王爷,任其亲近。不过这少年当真心狠,石羊草性烈,碰者双手有火灼般疼痛,他竟也忍了。

    “这招李代桃僵使的还真是巧妙,假中留真,真中藏假。若盛延查的不错,王爷,你可是留了个大患。”

    越则煜看到此处,也明白了几分,默然不语,走上前去。

    林子朝见来了人,连忙拱手相迎:“见过王爷。”

    铜爵闻到熟悉的气味,很是欢喜,向越则煜靠了过来。

    越则煜冷着脸拍了拍马身,勒紧缰绳,一个翻身,坐于马上,侧头看着林子朝道,吐出两字,“跟上。”

    说完不等林子朝反应,狠狠一鞭,策马而去。

    林子朝虽不知何故,但显然煜王的脸色表明,他若是不听从,自己会很惨,只得连忙跑去。

    诸葛先生摇了摇头,王爷虽是怨铜爵错认了人,却把火撒在这少年身上,闹了脾气,哎,可怜这少年啊,一个聪明计,却误惹火上身。
………………………………

第十章 倒打一耙

    铜爵乃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好马,全燕国仅有四匹,当年安贵妃费了很多功夫,才让燕皇越崇将此马赐给越则煜,以作生辰之礼。数次绝境之中,铜爵皆帮越则煜逃出生天,一人一马,感情自是不一般。

    但今日越则煜如同魔怔了一般,手中的马鞭狠狠抽在铜爵身上。

    烈马嘶叫,扬尘而去。

    林子朝不敢停下脚来,一边紧随其后,一边大口喘气,每吸一口气,喉咙像是被刀划开一般火辣,肺像是被撕裂一般疼痛。

    可即便如此,两条腿的人自然跑不过四条腿的骏马。刚追到街口,越则煜便不见了踪影。

    林子朝扶着墙,平复着气息,脑中一直回想着刚刚突然发怒的越则煜,难道是他识破了自己的伎俩,心中恼怒,借此累死自己?

    想到这,林子朝不禁笑出声,他还真是累糊涂了,一个上场杀敌,大权在握的王爷,会如此小气?算了,还是回府好好想想对策,别因此误了大事。

    一转身,林子朝只觉同什么人撞了一下。

    还未等看清,一名乞丐便“咣当”一下,倒在地上,捂着胳膊,痛苦哀嚎,“哎呦,我的胳膊哟,撞断了,疼死我了。”

    “你小子,撞了我兄弟还想跑,赔钱。”

    突然之间,冒出四五名乞丐,手拿竹棍,将林子朝逼到墙角。

    看这样子,林子朝明白了几分,“依照诸位的意思,若今日我不散些买路财,便是走不得了?如此,开个数吧。”

    周围的人互相看了看,他们行骗多年,头一次见这么识相的,不辩也不争,倒也是稀奇。

    为首的小六清了清嗓子,既然愿意挨宰,正好。说着伸出五根手指,“我这兄弟被你撞了,受了伤,你要掏五钱银子,才能走。不然满城都有我们的人,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原来这几位不是普通的小喽啰,自己既然碰上了,也罢。古语总是有些道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如此,林语暮一笑,在衣袖中掏了掏,摸出五钱散碎银子。

    正欲伸手之际,一人抓住他的衣袖,大喝一声,“有我在此,谁敢造次!”

    一声怒呵,惊得众人回头一看,只见一面容白净,身着黑衣之人,冲着周围的乞丐,瞪圆双眼。

    见来人比那小白脸还要瘦弱几分,虽是一脸怒意,众人却也不放在心上,呵呵冷笑:“哪来的滚哪去,别找打。”

    黑衣人见此昂头叉腰,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哼,果真同书上讲的一样,你们这些人,就是讨打。”

    说完将林子朝护在身后,安慰道:“公子莫怕,今日有我在此,必然不让这些小人得逞。”

    “多谢兄台相帮,但这银子,是我自愿给他们的。”林子朝冲着来人笑着道。

    捏紧拳头,正欲出手的人,被这不轻不淡的一句话,泄了力道。

    来人回头打量着林子朝,满脸心痛:“看你虽生的瘦弱,但也算一表人才,怎的性子如此懦弱,若众人皆如你这般,岂不让他们更加放肆。今日这事,我,管,定,了。”

    黑衣人握紧拳头,冲了上去,大喊一声“看招——”

    几个来回之间,黑衣人以一拳一腿,将众人掀翻在地。

    “日后在让我看到你们欺负弱小,休怪我铁拳无情。”说着黑衣人作势又要动手,吓得众人连滚带爬的跑远。

    林子朝叹口气,拱手行礼,正欲说话,那黑衣人却一脸严肃地抬了抬手,阻了话由。

    “莫要道谢,也莫要问我姓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侠义之道,当是如此。”黑衣人一抱拳,一脸深沉道:“公子,江湖再见。”

    黑衣翩飞,闹市之中,转眼匿入红尘。

    瞥了眼旁边的苍天的古树和那黑衣人离去的背影,林子朝一挑眉,摇摇头,这姑娘倒也有趣的紧,只是不知看了多少戏本子,竟如此着了魔,也难为她家中之人,要躲在暗处,护她周全。

    走过了一条街,到了街角小巷,这才看到坐在一起的乞丐,林子朝长叹一声,他这一路找来,走的也是辛苦。

    小六见那小子一人前来,皱紧眉头,握紧手中的竹杖,盯着来人。他倒也怪,且不说之前直接乖乖掏银子,眼下没有了那个黑衣人做靠山,也敢上门寻仇?不自量力。

    “两件事,五钱银子。燕都的价,可是如此?”林子朝将一个钱袋扔给他们。

    掂了掂钱袋的分量,转了转眼珠,小六一个蔑笑,原来这才是来意。

    不过既然撞到自己手上,也只能怪这小子运气不好,佯装没听懂林子朝的意思,小六给了众人一个眼色,打算让他们断林子朝的后路。

    “伤了我们的人,你这就当是交代了?”

    他们眼中的算计,林子朝自然也是知晓一二,但全然不放在心上:“巡街的捕快离此不过半条街,若我现在大喊捉贼,你猜他们多久会到?”

    小六看了眼手上的钱袋,咬牙切齿,“好小子,栽赃我们,倒打一耙。”

    “大家彼此彼此。这笔生意,你可愿做?”

    小六看着微笑的林子朝,沉默不语。

    点了头,便要用命办,这是规矩,破不得。

    一路策马而行,巡视完燕都城防后的越则煜,在城墙之下翻看巡查笔录。

    铜爵几次想要靠上前去,皆被越则煜瞪了回来,只得默默地低头吃草,时不时瞅向越则煜。

    见到铜爵的那双大眼,眼泪汪汪,如此这般委屈,越则煜到底心中有些不忍,故作冷漠道:“过来。”

    铜爵一听,撒着蹄子,小跑上前,蹭了蹭越则煜的手。

    被铜爵闹了一番,越则煜这才笑着拍了拍铜爵,“你也是笨,连我也分不清,竟让人哄了去。”

    “嘶——”铜爵不满的摇了摇头。

    “好了,知道不怪你,怪那个林子朝。”摸着铜爵的头,想起诸葛先生的话,越则煜陷入深思。

    留下林子朝,当真是个祸患吗?

    日落时分,越则煜策马而回。

    骑在马上,越则煜远远便见林子朝恭敬的站在府前,一袭布衣,在夕阳之中分外柔和。

    站在门前,林子朝放眼望见越则煜冷峻的策马而行,一身玄衣,在落日之外稍许模糊。

    “去哪了?”马上的越则煜冷声而问。

    “子朝自知,铜爵为王爷爱骑,自是不凡。只得在此,静候王爷归来。”林子朝冷静的回答。

    看着林子朝一副不轻不淡的样子,越则煜冷哼一声,心中又是一番气闷,原来自己白白出了一身汗,他林子朝倒是清闲了一日。

    越则煜跳下马,将缰绳扔给林子朝:“明日若还跟不上,就自行离开。”

    既然是个祸患,除了便是。
………………………………

第十一章 大国之风

    第二日清晨,煜王府的高门阔府前,一人一马,静静而立。

    出了府门,越则煜抬头只见,在晨光微出之时,林子朝站在铜爵一旁,初阳洒满其身,晨风拂过,带起衣角蹁跹。

    一时间他皱了皱眉,有些感叹,一个男子,怎能生的这番瘦弱?

    越则煜跃马而上,见林子朝只身一人,淡定的牵着缰绳,心中不悦,冲林子朝说道:“你觉得,今日这煜王府的门,你可还踏的进?”

    林子朝笑而不语,客气又疏远地回看越则煜,将所有的情绪小心地收敛起来。

    经过一夜的思索,他才意识到,昨日自以为是的计策,反倒让他漏了破绽,给了煜王一个识破的机会。今日越则煜将自己逼入困境,无非是让他在退无可退之时,亮出底牌。只要他稍有动作,越则煜便能顺藤摸瓜,找到想要的答案。

    对于林子朝的眼神,越则煜很是不喜,眼中如有的汪洋浮冰,隐藏了冰面之下危机,压抑了深海之中的黑暗。他冷哼一声,若今日林子朝还不肯摘下面具,那他便要随同那副伪装一起埋葬。

    “驾――”

    一声令下,越则煜扬鞭而驰。

    林子朝抬起头,扫了眼对面瘫睡的乞丐,大步向前。

    谁说一个人只可以有一副假面?

    下了早朝,按例越则煜行至城东明德门,巡查燕都城防。再过几月便是燕皇越崇的五十三寿宴,虽是小宴,但城中安全在他手上,绝不许有丝毫闪失。

    刚下马,越则煜便见又是一身布衣,以儒巾束发,郎朗清风,立于明德门侧的林子朝。

    见煜王策马而来,林子朝上前,微笑行礼。

    “子朝,见过王爷”

    短短六字,让越则煜握紧双拳,看着林子朝一言不发。他还真是跟上了自己,让人无话可说。以铜爵的脚力,即便是骑着马,林子朝也绝对难以跟上。如今这一现身,只怕成一纸空谈。不过他如何做到?

    “此处乃城门重地,你们速速离去。”不远处一名都护营兵士,驱赶蹲于墙下的乞丐。

    乞丐?

    越则煜突然回想起,出门时街角的三五乞丐,一甩衣袖,冷哼一声:“了不得,都有自己的探子。”

    听出语中的嘲讽,林子朝倒也不紧不慢地回道:“王爷言重,城中之人无人不识王爷,子朝不过问了一问。”

    既然越则煜对自己起了疑心,不妨将这份怀疑在扩大几分。依越则煜的自信,一把出鞘的剑会被拦腰斩断,但一把藏锋的匕首,他会容忍,容忍至连同背后的那只手,一齐抹去。

    越则煜心中暗想,林子朝,很聪明,既然他还要藏,也好,正好让自己看清他的党羽,一并铲除。

    两人之间,虽各怀心事,但所想之事却又有几分相同,气氛片刻沉默。

    渐渐明亮起来的太阳,也冲破晨曦最后的薄雾,一束光芒,晃了二人的眼。

    “参见煜王,城防布置已按您的吩咐,整顿完毕。请煜王巡查。”一名负责燕都安全的司兵参军,打断二人,上前禀告。

    越则煜抬头看了看巍峨凌空的城墙,对着林子朝冷声道:“你,随我来。”

    一旁的司兵参军本想说拦上一句,但见煜王脸色,便也将话吞了回去。王爷应当自有分寸,自己还是莫要插嘴。

    林子朝也是一愣,燕都城防,本是机密,煜王为何会带自己登上城墙?但见越则煜不容拒绝的脸色,只得低头应到。

    二人站在七丈城墙之上,放眼看去。

    晨光之中,大燕国都还懵懂未醒,但市坊巷道,对称有序,大道齐斜,十二条大街贯通一百座市坊,东西两市遍布楼肆屋宇。大气恢弘的皇城,整洁宽敞的内城,还有十二门九楼的城郭,无一处,不透露出国富民强,泱泱大国的风采,恍然如天上的九重宫阙。

    林子朝一时有些看呆了,这里便是大燕的心脏,这里便是大燕的气度。

    “咚――咚――咚――”

    三声钟响,回荡醒了整个燕都。

    行人商贩,一时间洒满大街小巷,锣鼓叫卖,车轮滚滚,生活的烟火气息,瞬间将这座庄严肃穆的古城,拉入红尘。满城的活力与繁荣,让林子朝心神向往。难怪十几年间,云国总是节节败退,此等国力,让人叹服。

    “比起云国京都,可是如何?”越则煜冷不丁的问了一句。

    听到此话,林子朝一下惊醒,连忙低头应道:“子朝并未去过云国京都,自是比较不得。”

    越则煜挑眉看着林子朝,既然他不愿承认,倒也就此作罢,不在多说。

    踏在青石城砖上,林子朝见都护营的兵士皆身披铠甲,手持兵器,五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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