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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反派,挺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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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一路紧紧跟来,除了此处,煜王还能去哪?
正当他寻人之际,车帘被猛然掀开。
“愣着干什么,上车。”煜王黑着脸,坐在车厢中,不耐烦的看着林子朝。
当真是煜王?
林子朝吃了一惊,转念一想,莫不是因为自己受了伤,煜王厌他走路太慢,才改乘马车。
得知是自己的缘故,让煜王破了例,林子朝有些愧疚,立刻跳坐在车轼上,丝毫不敢耽误。
车外风吹的急,腿上的伤隐隐做痛。
“滚进来。”车内的煜王不知怎的,突然大发脾气。
身份有别,林子朝皱眉觉的不妥,但煜王脾气,又让他不得不钻进车厢。
“不愿和本王坐在一起?”
“子朝不敢。”
“哼,还有你不敢的事。”
话至如此,林子朝也不知如何回应,只得闭了嘴。短短三句,便是两人一路上唯一的交谈。
伴着车轮声,越则煜闭目眼神,回想起方才让人准备车架时,正巧看到御书房外的圆脸內监离开侧门。而朝臣的车架中,唯有炳王的车不见了踪影。看来那个圆脸内监是父皇派去找炳王的,那么他们之间会说些什么是训斥吗,还是另有隐情?父皇今日对他所言,没有来的让他心慌。
马车到了煜王府前,林子朝跳下车。落地时,扯裂了伤口,双腿一软,眼见就要摔倒在地。
突然一只手拽住林子朝的衣领,将他生生地拎了起来。
个子矮就罢了,份量还如此轻。煜王看着被拎在手中的林子朝,很是不满,皱了皱眉,“我煜王府少了你的饭?”
本想回上一句,但瞥见自己离开地面的双脚,林子朝还是把话咽了回去,放软了语气,“王府的伙食自是可口,只怪我自己不惜福。方才多谢王爷出手,只是副样子着实不好看,可否请王爷放我下来?”
煜王冷哼一声,松了手,“让赵丰找人来给你看看,本王可不要个瘸腿小厮。丢人。”
林子朝默默摇了摇头,看着煜王潇洒而去的背影,暗自叹气,刀子嘴,豆腐心,形容王爷还真是贴切。
“轰隆——”一声炸雷,炸响整个燕都。噼里啪啦,豆大的雨滴从天而。这雨,终于还是下了。可这事,不一定完了。
林子朝一笑,左手遮头,右手提衣,拖着伤腿,走入王府。
两日来,赵管家又是送医又是送药,比病人自己还要上心,让林子朝有些过意不去,只得先记下赵管家的好,以求他日来报。煜王也好像忘了自己这个人,两日来,从没有过指派,正好趁闲暇,林子朝将炳王在承天门要的三卷金刚经,抄写完毕。
暴雨过后,天空放晴,如此清爽的日子,正好做些恶心的事。林子朝带着抄好的金刚经,前往炳王府邸。
一听林子朝好了伤,不先来回禀自己,倒是跑到炳王府上,越则煜一阵气闷,摔了手中的书,默默嘟囔了一句,“没良心。”
前来禀报的盛延见煜王又变了脸色,一点一点,挪了几寸,躲开了煜王的视线范围,免得误伤,然后冲着诸葛先生使劲眨眼。
诸葛先生看见盛延都眨出了白眼,轻松一笑,王爷误伤从不会伤及自己,他又何必替别人解难。端起茶,气定神闲的喝了起来。
“先生,我要去炳王府,你随我一起。”越则煜一拍桌子,大声道。
什么?这回怎么扯上了自己,不去,不去。
诸葛先生连忙想着脱身之计,忽然灵光一现,写了张字条递给煜王。
片刻后,越则煜起身,大步跨出房门,独自离开。
盛延眨眨眼,不明所以,诸葛先生喝喝茶,怡然自得。
又是美好的一天啊!
………………………………
第二十二章 沾血的手
门前一棵垂柳,来往三四行人,这便是炳王府前的景象。若说煜王府是大隐隐于市,那么炳王府绝对称得上是清幽妙处。谁能想,权势滔天的炳王府,竟门可罗雀。
林子朝打问了门口小仆得知,两个时辰前,炳王便去礼乐司筹备燕皇寿宴,不在府内。
天时地利皆备,唯独少了人和,这出大戏是唱不起来了,天意如此。林子朝将金刚经交给小仆,请他代为转交后,便打算离开。
正当此时,两乘轿撵缓缓而来,虽只是四抬的规格,但所轿撵的造型装饰,皆是上品。
“萧侧妃和余夫人回来了,你快闪开。”小仆一把推开林子朝,跑下台阶,殷勤地迎了上去。
与被催婚的煜王不同,炳王不仅有正妃侧室,其他红粉蓝颜也是不少,府中争风吃醋的轶事奇闻,也是燕都百姓每月的茶余闲谈。
“落轿――”悠长浑厚的一声号令,两乘轿撵稳稳落地。
小仆挑开轿帘,托着一位娇媚可人的女子,缓缓而出,那女子圆润的孕肚,很是抢眼。
“不懂规矩!”
又一位凤眼飞挑,头戴鎏金凤钗的女子,严声厉呵。
“我有孕期间,一切规矩都免了,这可是王爷的金口所言,难不成侧妃忘了?”余夫人一边说着,一边手抚孕肚,眼中的得意,丝毫不加掩饰。
萧侧妃咬着一口银牙,攥紧手中的帕子,心中气闷,狐媚子,不就仗着有孕,尾巴都翘上了天。若非如此,她怎么敢用这种态度说话。
余氏如此得意,也不无道理。现任燕皇越崇共有五子,太子病逝,恪王谋逆被斩,如今只剩三子,而这三子中,又仅有炳王一人成婚。若余氏此胎顺利产子,便是大燕的第一个皇孙,这份尊荣,确实足够余氏享用。因而,无论是炳王自己,还是燕皇、德妃,都将此胎看的极重。
“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得意什么?”萧侧妃对余氏是既羡慕又嫉妒,心中吃味不过。
“这就不劳侧妃担心,王爷说过,这一胎,不论男女,他都会喜欢。”余夫人轻捻帕子,捂嘴一笑。
“这不,王爷特意吩咐百仁堂,给我备了安胎药,寻常侯门都享用不起。王嬷嬷,去将今日的药取回来。”说完,冲侧妃昂了昂头,挺了挺肚子,在众人的拥护之中,大摇大摆的走入王府。
萧侧妃瞪圆了眼睛,握紧拳头,眼神如刀一般,狠狠的盯着余氏,好像下一刻就要冲上去,拼个你死我活。
旁边的仆妇见侧妃的眼神出着实骇人,连忙拉了拉,小声劝慰道,“娘娘,不可中计啊。来日方长,机会总是有的。”
哼,余氏,你就算是生了皇孙,可也轮不到你养。到手的富贵,你也不见得享受的起。萧侧妃深吸口气,压下了怒火,走进了炳王府。
林子朝看了这么一出,倒是勾起几分儿时回忆。
天下女人嫉妒起来,还都一样。不过一个负心人,有何可争。
看着走入街道的王嬷嬷,林子朝转念一想,有了主意,快步跟了上去,却没有发现,街角那个躲在暗处的人影。
王嬷嬷年近五十,是余氏身边最为心腹之人,刚拎着两副药包,从一家偏僻的药铺走出,就被来人撞了个满怀。咣当一下,坐在地上,手上的药包也飞了出去。
“哎呦喂,怎么走路的,没长眼啊。”摔倒在地的王嬷嬷冲着来人大声嚷嚷。
林子朝满面歉意,赶忙将王嬷嬷扶了起来,拍了拍土,又恭敬的将药递给她,赔礼道:“实在对不住,走的急,碰倒了您,还弄破了药包,这点散碎银子就当我赔不是了。”说着,将几块碎银子,塞入王嬷嬷手中。
颠了颠手中的银子,王嬷嬷眼睛一转,正巧摔的不是百仁堂的药,她还有的赚。便咳嗽了几声,装模作样的骂了林子朝几句,然后转了身,重新走回药铺抓药。
林子朝冷眼敲着王嬷嬷走进药铺,手指一转,将藏在指缝中的铁片,收了起来,又捻起一点遗落的药渣,凑近一闻。
一股冲鼻的艾草味?
这可是孕妇大忌,保胎药中怎么会有?莫非这一胎有鬼?
等到王嬷嬷离远了,林子朝进了药铺,连哄带骗的让药僮将王嬷嬷的药方找了出来。看着手中的方子,艾叶、红参、七煌,这些虽可保胎,但皆是虎狼之药,一副下去,不死也要去半条命。如此,他便决心要帮炳王一个王,权当他对炳王的回礼。
走至炳王府街角,林子朝找了个面生之人。让他拿着药方,送至炳王府前。
那人得了点好处,便依照林子朝的吩咐,对着门口小厮道:“我是百仁堂的伙计,这个方子府上侧妃落下的,掌柜的让我送回来。”
小厮接过药方,皱眉一想,没听说萧侧妃去百仁堂看过诊啊,莫不是送错了。
几番询问,来人皆是一口咬定是萧侧妃的方子,小厮无法,只得将此物送给萧侧妃。
这一次,地利人和俱在,唯有天时难测。林子朝满意一笑,坐等日后好戏。
会府的路上,只见一人挡住了去路,他抬头一看,正是煜王。
一路跟来,林子朝的一举一动,煜王皆看在眼中,脸色也越来越冷,林子朝的想法,他也猜到半分。“你的方子可是堕胎的?”
“那方子确不是安胎良药,但也不是出自我手。”
“这等手段,你不怕脏了手?”越则煜问的尖锐。
林子朝答的坦然,“手干净了,命也就没了。王爷,你我彼此彼此。”
头一回林子朝没等煜王吩咐,自顾自的行了一礼,掉头离开。
他话是回的轻巧,但心却如同刀割。看着自己的手,林子朝有些发抖,一路走来,它沾过血,染过泪,以后的罪孽,只怕会更重,这双手承受的起吗?
“哥哥,买束花吧。这花像天上的星星,可好看了。”一个卖花的小女孩,期待的看着林子朝。
满天星啊……十一岁的生辰礼物,许久不见了。
………………………………
第二十三章 因果报应
眼前的女孩,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旧衣,头扎羊角辫,手提木篮,一双澄澈的眼睛,满是渴求的看着林子朝。
“花我都要了,这些钱你拿去吧。”林子朝将一串铜板递给女孩。
“这……这太多了,只是些野花,不值钱的。”颠着手中的铜板,女孩连连摇头。
“拿着吧,这束花,当的起这个价。”林子朝嗅着手中的满天星,淡淡的香味,不甚浓郁,但却让人觉得心安。
女孩见林子朝的样子不像作假,冲他甜甜一笑,“谢谢哥哥,我娘说,好人会有好报,老天也一定会照顾哥哥的。”
照顾他?算了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只盼着这些因果报应来的可以晚一些,直至他做完他应当做的事。
林子朝提着装满野花的木篮,回了煜王府。走在回廊上时,只听得身后有人叫着自己,便停了脚步,扭头一瞧。
一女子身穿轻纱白衣,腰若扶柳,肤如白雪,款款而来。
煜王府中并无妾侍,那此人又是谁呢?
“这位小哥,请留步。我名媗琴,管着王府中的花草景观。方才见你手提花篮,不知可是从园中采摘的?”
媗琴,这个名字林子朝倒是有所耳闻。此人善侍花草,是赵管家重金聘请,负责煜王府的庭院摆设。
“在下林子朝,是王爷书房的小厮。这花是我从府外买来,并非采摘园中所种。姑娘不必担忧。”
这话本是安慰,却不想,媗琴听此,反倒蹙了蹙眉,颇有歉意道:“你误会了。这花不妥就不妥在是府外之物。你许是不知,王爷尤为厌蝶,因而府中的花都是去过花蕊的,从无蜂蝶采食。你手上的这株,若是不小心引来蝴蝶,怕是不太妥当。”
怪不得,这满院鲜花,却从不见一只彩蝶翩跹,原因在此。
“府中所植花草,品种众多,如此一朵一朵的去掉花蕊,岂不是麻烦事一桩。”
“林小哥说笑了。在这王府,只要煜王说不,那便是天命,谁能违抗的了?”媗琴看的透彻,说的也直白
忽然,媗琴问了一句,“林小哥每月的月钱可方便透露?”
“每月六钱。”虽不明所意,但林子朝还是答了。
“我的月钱是你的十倍,赵管家请我来,自是有我的用处。”
大家都是明白人,话已至此,两人相视一笑。
林子朝打量着媗琴,初见以为她不过是普通闺秀,恬淡静雅,如今一番闲谈,才发现此人也是有趣。她方才的回答,看似无礼傲气,瞧不上自己,实则点明,能让花香满园,却不见蝶影,这便是她的本事。
“现在,可否请小哥将这篮子花交给我处置。若是出了岔子,王爷动了怒,你我担待不起。”
林子朝客气的将花篮递给媗琴,突然问了一句,“花开一季,岂不可惜?”
媗琴接过篮子的手一顿,笑着道:“在煜王府开上一季,抵得上在荒野存活三年。它们不亏。”说完转身离开。
翩翩佳人,奈何为贼。媗琴偷取了一朵花,最为炫目的时刻,至于花开前,花谢后,皆是不问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像是一人,在功成名就之时,众人簇拥,但此前的孤独忍耐,在顶峰过后的无奈心酸,却是无人问津。
半个月后,炳王府的一场法事,炸响了整个燕都,街头巷尾,酒楼茶社,无一例外不是在谈论此事。
“你听说了吗,炳王的妾室小产了,还是侧妃下的毒。这可是大燕第一个皇孙,就这么没了,炳王发了好大的脾气,杀了好多人给小皇孙陪葬呢。”
“切,你的消息早就是旧闻了。最新说法是那余氏的胎,根本就保不住三个月,她不敢声张,悄悄用大补的药续着,这才撑满了四个月。”
“没错,没错,我听说那个余氏,见瞒不住了,本想嫁祸给炳王的侧妃,好来个一箭双雕,没成想,萧侧妃手上有张药方,正巧就是那余氏用的补药。说是补药,还不如说是毒呢,药铺的伙计说,凡是用过此药,即便是生下来,也是个天生残废。炳王什么人物,哪能忍的下这口气。”
“说不定是炳王在烟花地里流连太久,坏了身子。找了个借口,怪了旁人。”
一个人开着玩笑,惹得众人一阵窃笑。
“啧啧,你们说这当今圣上原有五子,现只存三,而这孙子辈的,确是一个都没有。”说此话的人,瞧了瞧四周,向旁边人招了招手,压低了声音,“我听人说,有位云游的活神仙曾经算过一卦,说当今圣上年轻时喜好征战,遭了天罚,这才让皇家血脉流不下来。”
“这话你也敢说。当心着些。”周围人一听,皆是吓了一跳,诋毁当今圣上,这可是杀头的大罪。
“我原是不信的,可自打太子病逝,恪王谋逆被杀,便有了风言风语,如今众皇子中,唯有炳王成婚三年,又从不拘着自己,按理说早该有个一儿半女,但眼下,你们看看,这头一胎便是如此晦气。怎么让人不信啊?”
众人听此,也不由的动摇了几分。
有一个精瘦的人冒出头来,兴奋道:“我认识个同乡,在宫里当差,听说圣上听了这件事,也是盛怒,特意将炳王叫进宫来,数落了一番,那场法事便是圣上吩咐的,说是要驱驱邪。还有,圣上已经下了令,要给煜王选妃,说是身份地位暂且不论,唯有一条,要好生养。”
“你们说,煜王也是年纪不小,怎么府上连一个姬妾也没有,别不是有隐疾?”
此话一出,又是一番调笑。
“砰——”一个茶杯摔碎在地,闹出好大的动静,引的众人回头一看。
只见一个少年怒气冲冲,踩着椅子激动道:“我告诉你们,煜王身体好着呢。要不是前几年王爷在外平叛逆贼,说不定现在小皇孙早就满地乱跑,打的你们满地找牙。
”
这怒气少年正是偷溜出府的盛延,而他旁边坐的便是被拖出府的林子朝。
这几日煜王总被安贵妃召入宫中,每日大宴小坐不断,其间目的自是明显不过。煜王拗不过安贵妃,只能冷着脸,疲于应付。
煜王这一去,便让盛延钻了空子,自从见识过能在诸葛先生的琴声中,面不改色,盛延便对林子朝另眼相看,每日拉着他出来品尝新菜,一道逍遥。今日听众人说着炳王府上的丑事,盛延本是在一旁偷笑,但这些人对煜王的诋毁,盛延当即火冒三丈,跳了起来,将佩剑摔在桌上……
………………………………
第二十四章 悠悠众口
这一看不由让人眼前一亮,好一个英气少年。剑眉星目,身形挺拔,浑身杀伐果断的气势,必是在刀光剑影里走过一遭。燕都是何等地界,天子脚下,满城权贵,即便是升斗小民,也是颇有见识。众人心中明白,这等人物,惹不得,于是食客们再一次动起手中的筷子,酒鬼们也再一次斟满了酒杯,闲话的一众人等,也合上了嘴,默默嗑起了瓜子。酒楼里一片寂静,每个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方才的吵闹玩笑,似乎是酒醉的幻象。
看着突然安静的大堂,盛延只觉自己此刻尤为打眼,一肚子的话被生生堵在嘴边,憋得难受,说不出来,又咽不下去,只得呆呆的站着。
一旁的林子朝轻笑的摇了摇头。
这几日煜王总被安贵妃召入宫中,每日大宴小坐不断,其间目的自是明显不过。煜王孝顺,虽是不愿,但也只好冷着脸,疲于应付。煜王这一去,便让盛延钻了空子。每日拉着林子朝溜出王府,一道逍遥。
今日听众人说着炳王府上的丑事,盛延本是在一旁偷笑,但听着听着,听到有人出言冒犯煜王,一时间心中怒火,蹭的一下窜起三丈高。一摔筷子,一甩手,手中佩剑砸在桌上,站起身来,怒视众人。
林子朝看出此刻的尴尬,起身缓和道:“方才是子朝多有冒犯,望盛兄莫怪,来来来,坐下喝酒。”
林子朝本意是想让给盛延一个台阶,将此事就此揭过,却不想平日的最好说话的盛延,此刻却是丝毫不让,拗起性子来。
他径直走向邻桌,拎起一人的衣领,目如利剑,直视道:“我告诉你,王爷的身子好着呢。要不是前几年王爷在外平叛逆贼,说不定现在的小皇孙早就满地乱跑,打的你们满地找牙。”
身为煜王身边的一等护卫,盛延的武功自是百里挑一,那人被只觉的脖子发紧,喘不上气,语气软了几分,连连求饶道:“这位少侠,我……我们不过开玩笑而已,您莫当真,莫当真。”
“煜王如何,哼,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说着,盛延松开了手,那人一下摔坐在地。
“我们几个人自己说笑,关你什么事。是煜王又怎么样,这大燕又不是他一个人的,我们也是大燕的子民,难道连句话都说不得了?”一个方脸男在人群中突然暗暗说了这么一句,声虽不大,但却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的清楚。
林子朝突然握紧手中杯子,皱紧了眉头,这话,大有深意……
此话一出,众人不由多想了一分。是啊,他们辛辛苦苦打拼生活,遵纪守法,每年的兵役赋税也是分毫不差,这满城的官呐,王啊,哪一个不是他们平头百姓养出来的,如今却连一句玩笑话也说不得,如此这般,也太欺负人了。
一时间酒楼中人,再一次低头不语,只是这一次的沉默却如同水面薄冰,一碰即碎,冰面下的水潭深渊,携着彻骨寒凉静静酝酿。
林子朝放下手中的杯盏,正欲起身化去这无形的杀机剑影,却不想盛延“刷――”的一声,拔出手中的剑,指向众人。
看着这柄寒光凛人的利剑,众人皆深吸口气,退后几分,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伤个一二。
“大家看看,自己不占理,就只能靠着刀剑来吓唬我们。来啊,有本事把我们都杀了,让大家看看这就是我们大燕的四皇子,煜王的本事。”方脸男昂头挺胸,情绪越来越激动,丝毫没有畏惧之意。众人见此,竟觉的这个普通的路人也有了几分英雄的气概,说出了他们不敢说出口的心声。
正当众人暗叹之时,一道身影携着剑光划过,直冲那人而去。
电光火石之间,大堂之中阵阵抽气,众人的心皆高高提起,睁大双眼,莫非那少年恼羞成怒,要杀人灭口?全部的目光集中在一处,大堂之中,立柱之下。
利剑既出,却无虚发,剑锋擦着脖颈,穿破衣领,人与剑皆被钉在立柱之上。
“今日这招追星望月,我不过是刺破你的衣领。但在战场之上,同样的一招,足够让你人头落地。”盛延双手握剑,站在方脸男的一侧,轻蔑的看着瑟瑟发抖的剑下之人,一声冷嘲。
方脸男的头根本不敢扭动分毫,余光瞥见泛着这冷光的剑,就贴在自己的脖子上,深吸口气,咽了咽口水,长叹口气,突然觉得两腿之间一阵凉意。
“快看,那人吓得尿裤子了。”一人大呼,引来众人一片哄笑。
盛延冷笑了一声,收了剑,转向众人,“你们问煜王的本事,我来告诉你们。身率一百轻骑,奔袭一千余里,扫平沿路匪寨悍盗,这就是煜王的本事。仅凭雨水朝露,和五十二个病弱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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