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帘外拥红堆雪-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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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在下首的椅子上坐了,似拿我没办法,叹了声气,咕隆道:“每次一说你的事儿,你就使劲儿夸我,夸得我都不好意思,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都是实话,可也不能老在嘴边提呀,下次得换个说法了。”

    我领命道:“是,我以后定会变着法来夸您的。”

    我顺势入座,然后低头专心吃枇杷。

    “你今日,好像很高兴?”

    安平提着帕子呼啦地给我扇着风。

    “有吗?”我笑着抬头与她对视。

    安平哼了一声,懒懒道,“你的高兴,都写在脸上了。”

    “我收到北邱的来信了。”

    …………

    ……

    不知是不是郝夫子老的缘故,他惩罚人的手段越来越没新意了,不是罚跪就是罚打,还有三天两头的罚抄书。

    他做人怎能如此无趣,就不能开动脑筋想出点新花样吗?一点创新精神都没有,哪里像快要落山的太阳,一点不晚气蓬勃,就不能迸发出最后的余晖吗!

    我对他很是失望。

    好吧,我承认,我又被郝夫子罚抄书了。

    原因无他,只因课上与于归传了传小纸条,被夫子逮了个正着。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我哪里会知道于归传来的小纸条里,竟是一篇大肆描写郝夫子的打油诗!

    诗的内容大概如下:春天不读书,夏日不温卷,秋来挖鼻孔,冬时捉鹌鹑,要问堂前夫子像,拜上一拜好能写……此处省略密密麻麻的字,

    我初读不觉好笑,只觉得这诗作的很一般,但细想后,我便忍不住大笑出声。

    郝夫子的绰号不就是好能写吗?

    谁知我这一笑,引来了郝夫子。

    他向我投来关怀的眼神,示意我将纸条给他,看完后,再送以我和蔼的笑容,指着门口,吐字清晰:“抄书去吧……”

    “嗯,好的。”

    这万恶的抄书,我简直恨得牙根痒痒。

    不过这次我不亏,临死前还拉了个垫背的。我拖上了于归,让她陪我一起抄个痛快。是朋友,就一起抄书吧。

    唉,我想再这样下去,我这纤纤玉指怕是要废了!

    到了书阁,朵步替我将笔墨纸砚摆好,我照例研磨出一池浓墨,两支笔同时开工。笔才落纸,于归已惊得张大嘴巴,竖起大拇指对我道:“写得好丑啊!”

    我眼皮不抬,静心凝神。

    “哼,天真,一百遍的《道德经》,若不出此下策,何时能抄完!”

    她听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抬头对东珠道:“给我来五支笔……”

    我一个趔趄,险些倒地。

    “五支笔,你不好拿吧?”

    “用筷子横着固定就好了,这就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果然还是你狠!

    我和于归从寅时抄到午时,奋笔疾书,全神贯注,期间不曾说过一句好,不曾喝过一口水。这大好时光,都用在了学习上,吾心甚慰啊。

    假以时日,我和她应该都能成为这南瞻国中顶尖的抄书匠,然后名留史册吧!

    啧啧,像我这个年纪,就有如此理想和抱负的人,怕是不多了。

    等抄完第四十遍时,我的眼皮打架打的管不住,手也有它自己的想法,不听使唤。我辍笔小憩,想着按照我这般抄写速度,定是甩于归几条街了,我也不好太过优秀,让于归难堪不是,于是我决定等等她,让她赶上我后,我再开工。

    可等我溜过刺探军情后,顿时自尊心受挫……

    她已经抄完七十六遍马上进入七十七遍,关键字还写得工整。

    算了算了,这无关紧要的比赛有何意义。于是我决定,自暴自弃,伏在桌上呼呼大睡过去。

    这一觉迷迷糊糊地不知睡了多久,等我醒来时,落日余晖还停留在墙头,桌上有我的哈喇子,睡眼惺忪抬头处,是于归得意的握着一叠厚厚的纸向我炫耀。

    “睡得好吗?待会儿交不齐一百遍,怕是郝夫子得留你用晚膳吧。”

    郝夫子?

    一百遍!

    我的一百遍~

    算了算了,我决定再次自暴自弃,辍笔潜逃。

    我拽起于归往外窜,丢下东珠和朵步。
………………………………

二十八章 挑衅

    抄书半晌,腹内空空,往日里我在尚书苑闲逛的时候,总会偷偷到后山的园子里摘果子吃。这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枇杷、樱桃、蜜桃、李果和梨子,围墙边上有大丛的凌霄花,牡丹和蔷薇,环湖旁也植有几棵栗树和核桃。

    我同于归讲时,她睁大眼睛惊诧的看着我,说我胆子竟这般大,敢到这里来。我以为她接下来要说这园子是处禁地,或者有恐怖传说,闲人不得靠近什么的。可还没等我害怕一番,她话锋一转,竟是在指谪我不够意思,每次来也没将她带上。

    我大喊冤枉,她时时刻刻都在围着百里颛转,哪里还会有时间和我去偷果子吃。

    要说这后山的果子虽多,却也算不上应有尽有。就拿葡萄来说,在我们北邱那是极其普通且常见的水果,但在这里就没有。我来南瞻快两年多的时间,拢共吃了不超过三次。

    思及此,我还是挺失落的。

    环绕果园的石栅栏,修得又高又厚,碧湖拱桥,白墙黑瓦,圆门方窗,看上去就像一座年久失修的行宫,很是气派。

    桃树枝头,黄雀伺蝉。

    这些果树都被精心修剪过,便于摘取,我和于归找了一棵结果最大的树,毫不费力的便攀了上去。我们骑坐在树干上,看中哪个吃哪个。桃子果香四溢,晶莹圆润,像用粉玉雕成。我将裙角掖在腰带里,憋着一股劲往最高处攀去,于归担忧的连声阻止,我不允理会,只踮着脚去够最大最红的蜜桃,然后寻了个看风景的绝佳位置坐下。

    桃子上有痒嘴的绒毛,于归拿了手巾细细擦拭干净,我没她那么讲究可也不想吃带毛的桃子,索性利用起我的大板牙,连皮带毛全给咬了丢掉,只捡着里头的白嫩果肉吃。

    于归掩嘴笑我粗鲁,我耸耸肩,略无介意。

    我靠在树干上,风拂起我的衣袂,微凉袭人,咬了一口桃子,偏头看着快要落山的日头。

    天边泛起红霞,像条条红锦缎,听老人说,那叫火烧天。

    我忽而转头问于归:“你说天到底有多高?”

    于归*的回我:“不知道,天又不能测量。”

    我叹气:“问你也是白问。”继而又咬了一口桃子,定定看着天空。

    其实我这话本就问得没有水平,谁都知道天高,但谁都不知道天到底有多高。可我还是想问,天到底有多高,能不能碰到,能不能到天的另一边去。

    天的那边,又是怎样的呢?

    耳边是风声,鸟雀声,还有窸窸窣窣的虫鸣,顿觉时光静谧。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北邱。

    北邱的夏天也特别美,茵茵草毯,繁花似锦,芳香幽幽,一望无涯。草地中星落棋布地点缀着无数小湖泊,湖水碧蓝,小河如藤蔓把大大小小的湖泊串连起来,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可数。牧歌响起时,羊、马、牛、驼,一群群,一片片,或疾驰,或漫游,像天女撒下的珍珠玛瑙,落在银链般的穆仁河两岸。

    真的特别美,特别美。

    可那时,我从未带着半点耐心去注意过。

    一股凉意袭上心头,无关风吹,只是单纯的发发酸腐罢了。想不到在书院待得久了,我竟也沾染上了这臭毛病。我扔了桃核,拍了拍手打算翻身下树去。

    这桃子虽好吃,但吃得多了,未免难逃乏味。

    当质子的生活就是这样,没什么自由,也无甚乐趣,悠长枯燥无味,真是度日如年。为了不闲出一身病来,我只好变着法的给自己找乐子。

    到了大街上,我领着于归随便找了个成衣店,打算买两套男装换上。于归一进门,兴奋得像只欢脱的小白兔,蹦跶在店里的各个角落,拉过一件又一件的衣服在身上比划,笑得十分灿烂。

    成衣店的老板娘一脸戏谑的看着我俩,却也不说破,我给了片金叶子后,她立刻殷勤的挑了两套精致的衣裳给我俩换上,乐不可支的送我出门。

    听闻东市又新开了一家胡人饭庄叫甘木居,这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我毫不犹豫的拽着于归赶去。

    饭庄不大,但这生意着实不错,光排队等号的就还有一堆。我朝于归使了个眼色,于归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快步走到柜台,掏出袖里的金牌给掌柜的晃荡了几番。那掌柜的也挺有见识的,自去腾出个上好包间给我们。后面排队的见状,愤愤不平的瞪了我几十大眼。

    我耸了耸肩,摆摆手对着于归做出一个欠揍的富人动作:“没办法,咱就是财大气粗!”

    于归哭笑不得,趁我还没完全引起公愤之前,赶紧把我拉进屋子。

    甘木居最拿手的,当属烤肉,且是烤制各类肉食。于归心细,我只是微微抬抬眼皮,她便深明我意,点菜时自觉的每样都来一份。

    肉还在炙子上滋滋作响,我用筷子将肉翻了一个个儿,然后将烤好的肉沾了酱汁送到她碟中。我吃着烤肉,又喝了一杯桑葚酒,长长的舒了口气,真是舒坦。

    正在我快意人生之时,闹哄哄的上来一群人,将楼板踩得“咚咚”直响。

    这些人穿的人模狗样,却毫无素质可言,推搡打闹,哄然说笑。

    我一向反感在人多的地方吃饭,倒不是怕吵,主要是我那吃相实在不雅,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拿着骨头狂啃的模样,这若是传出去有失我的风度。所以在外吃饭,向来都是独立厢房,几时与这多人共享一间!

    抬眼望去,为首的是个青年汉子,矮矮的,胖胖的,脸上有颗醒目的痦子。衣着却穿得甚是粉嫩,约摸着还有些特殊的小癖好,我已经一副男子打扮,他仍旧端着酒杯前来勾搭。笑得一脸油腻可憎,嘴角上扬,还自以为潇洒拨了拨额前碎发,来了一句:“小公子一人饮酒啖肉,可觉寂寞?不如由在下作陪,共饮一杯如何?”

    我自顾自的吃着烤肉,懒得瞟他。

    这家伙恁地没有眼力劲儿,竟厚着脸皮坐了下来,涎笑着要我陪他喝酒。

    我叹了口气,今天本来不想动气,只想好好吃顿饭,看来是避免不了了。我放下筷子,懒懒地道:“你是眼睛不好,还是没有眼睛!我几时一个人了,我身边这个大活人不是人啊!”

    于归配合的拍了拍桌子。

    那人一听略有些尴尬,继而又道:“是在下眼拙了,不曾看到小公子身边还有他人。这不也是证明了,在下眼里,只装得下小公子一人吗?”

    满座起哄声,让那油腻之人颇为得意忘形,似也胜券在握一般,连连向我抛来几个媚眼。

    于归和我皆是一阵哆嗦,一身鸡皮疙瘩舞动。都说建康城男风盛行,断背龙阳屡见不鲜,男子索爱毫不掩饰,更甚者男女通杀。以往我只当是个笑谈,心想这男人怎么会喜欢男人呢,哪曾想今日却叫我给碰见了,还亲身体验了一回。虽说我本非男儿身,可因知他乃是因为我这身男子装束而向我传情,就浑身不舒服,只觉得分外恶心。

    尚在思酎该如何抽身,但见这厮正恬不知耻的向我靠近,涎笑之间竟想来摸我的手。“小公子,可愿与在下共度良时,不负这大好春色。”

    我干呕,忍住揍人冲动,低咒了声:“臭不要脸的东西。”

    那油腻男子先是一怔,等反应过来我在骂他时,瞬间就将那副涎笑收了起来,露出本来可憎面目。龇牙喝道:“你说谁不要脸!”

    我咻的一下站起身来,踢翻小桌插着腰骂道:“不要脸不要脸,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羞辱,断不会忍气吞声,只见他脸色阵青阵白,牙齿一咬,横眉冷对着我道:“我可是陶贵妃外甥,你不要不识抬举,看得上你,是你的福分。老子今日就是看中你了,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于归讪笑出声,鄙夷道:“一直只知道陶贵妃有个侄子叫陶若,是陶家六郎。几时还多了你这么个粉面油头的家伙。你冒充之前,也得事先打探清楚吧,惯会给自己贴金。真是又蠢又笨又傻,跟头猪一样。”

    我配合的鼓掌大笑。“嗯,确实像头猪。”

    那人脸色酱紫,怒不可遏的瞪着于归。

    “你敢骂我?好啊,看我不给你点颜色看看!”

    话落一个手势高举,他那群随从便再忍不住,剑拔弩张地就朝我们冲过来。

    好久没动手了,也不知腿脚生疏没有。

    我用力将桌子一拍,那箸筒被震得跳了起来,随手接住一把筷子转头向那几人扔去,竟只打中一个,还是未伤及皮毛的那种!!我瞬间石化,有种空气凝固的感觉。这样的失手,人家面子上稍稍有些挂不住的说。

    我将于归护在身后,怕打起来伤到她。但于归却将我推开,嫌弃道:“你保护好自己就不错了。”

    我低咒,都怪这安逸生活,让我的武艺生分了。

    于归悠悠出声:“若实在打不过就跑吧。”

    我:“……我要来真的了!”

    话落,一把大刀劈了过来。

    为了不闹出人命,我可是一直未下死手,本存了善念,这群家伙却是刀刀致命。我也发了狠,在电光石火刹那间,猛地将油腻男子腰间佩剑给拔了出来,只闻一声惨叫,那人的胳膊已被划破,顿时血流如注。。

    暗觉身后有异,我抄起一把筷子转身投掷而去,恰好插透一喽啰的掌心。

    纂叔叔为了让我有能力自保,从小就让我跟着阿诏一起习武,可我资质太差,只学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用来打架是不够,表演一段武术倒还行,不过好在我射箭投标很是精通。
………………………………

二十九章问月

    那人惨叫着去拔筷子,但筷子透过他整个手掌钉穿桌面,便如长钉定死在木头上一般,如何拔得动分毫。

    我这身本事,自从来南瞻后一直没机会用。正好今天派上用场了。

    油腻男子捂着胳膊遁去老远,他那些同伴倒是拼命,纷纷拔刀想要冲上来要一较高下。尤其是那个又干又瘦的小瘦子最为卖力,我刚退了两步,明晃晃的刀尖已经刺到我面前,我拎起凳子将其挡下,使尽全力砸在他头上。

    我虽不是什么高手,可对付这四个纨绔还是绰绰有余的。这帮酒囊饭袋被我打得落花流水,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我将手搁在箸筒之上,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瞄准目标后抓起一把筷子一根一根的射过去。那群人料是被我这气势所慑,竟然不敢上前一步。

    我一脚踢翻那个猪一样的胖家伙,他像杀猪般叫唤着,我嫌他叫得太烦人,随手挟起块啃剩下的羊骨头塞进他嘴里,他被噎得翻白眼,终于叫不出声来。

    我拿着剑,当的一声插进木桌里,冷眼环顾众人,问道:“谁还想试试。”

    那群人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我抓着一把筷子站起来,于归在我身后狐假虎威,恶狠狠的盯着他们:“怎么不打了,再打啊!”

    我朝前走了一步,他们便后退一步,再走一步他们便再退一步,一直退到了楼梯边,其中一个人大叫一声:“跑!”

    片刻不待,所有人一窝蜂全逃下楼去了。

    太不好玩了……我都还没来得及表演拿手好戏射活靶子呢,他们就先散了场。

    我坐回桌边,端了杯清茶欲饮又做了罢,那个手掌被钉在桌上的人还在流血,血腥气真难闻!我倒是无妨,可看于归已经微微皱起眉头,我也能懂得她的意思。我放下杯子几步上前一把将筷子给拔了出来,然后踢了那人一脚:“滚吧!”。

    那人已经滚到楼梯口了,破口大骂:“臭小子,你给大爷等着,我非得找人砍死你。”

    这话实在不堪入耳,我小跑上前,一脚踢在他脸上,他还来不及叫唤,便跌跌撞撞的滚下楼梯去了。捧着受伤的手掌,连滚带爬地向门外逃去。

    流氓已尽数驱散,于归仍是愁眉不展的模样,我却不明白她这次皱眉是什么意思。遂纳闷问道:“你怎么了?”

    “缺缺,下次再遇到这些事,不要总是想着动武。打得过还好,若是打不过又待如何?”

    我嘻嘻嗯嗯回她;“这不是打过了吗,再说了,一般小流氓地痞哪里是我的对手。”

    “就算这样,我也不希望你总是和别人动手。若是让别人知道了你的身份这可如何是好,再说了……”

    “再说什么?”

    于归欲言又止,我最烦她这秉性,要说不说,什么都要我去猜去琢磨。我心思没她缜密,如何猜得到。且知晓于归脾气,她若不说,就是严刑逼供也不会吐露半个字,索性不做多问。

    从甘木居出来已是月升之时,空中无半点星子,倒是满地的月色。西边更声阵阵,暮鼓憧憧,此刻街上并无太多游人。

    我吃了不少羊排,喝了不少马奶酒,撑得肚子胀气。我愁眉苦脸地捧着肚子,一步懒似一步跟在于归的后头。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想吐吐不出来,一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照这种速度走下去,怕是宵禁前都回不去。可是于归非常有耐心,扶着我一步一步的往前挪,从未催促我走快点。

    也不知今天到底招惹的是什么人,刚走到街头拐角处,突然从黑暗处涌出一堆人,看样子又是来寻事的。亮光里一看,居然还是那个油腻的男子。他执着明晃晃的刀剑,怒声喝道:“你今日羞辱了我,我势必要讨回来!!”

    我摇头长叹,纳闷自己压根儿不是一个喜欢寻衅滋事的人,为何偏偏要惹上这么个烦人的家伙。

    我做出一副凶狠表情,瞪大眼睛看着来人。

    大概是打怕了,他们虽人多,也仍不敢贸然上前决斗。那个胖猪头只提着大刀要前不前的放着狠话:“我告诉你,早先在甘木居,那是我故意让着你,才让你占了便宜。嘿嘿,现在我手底下人多,且还有兵器在手。你若是从了我,早上的事一笔勾销,我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事翻篇了。你若不从,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俩。”

    看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总有好几十的样子,我叹了口气:“你说你好端端一个男人,何苦为难同为男人的我呢?放着如花似玉的女子不要,你招惹我作甚!”

    他怒笑,一阵阴风拂来:“你管老子的,老子就好这口不行吗。”

    我一阵哆嗦恶寒,死命压着怒气握着拳头。因贪食吃得太多,此刻腹内发涨,已经没了打架的兴致和精力。

    眼睛轱辘一转,既然不打,那就撒丫子——跑呗!

    我拽着于归一路狂奔,跑到吐血的程度,算是暂时将那群家伙给甩掉了。两人都累得不行,扶着墙根大喘气,对视的一瞬间,兀地放声大笑不止。

    来这南瞻这么久,别的不敢说,要说躲避仇家逃跑这档子事,怕是没人再比我在行了。经常因为路见不平一声吼,被人追撵着跑过几条街那是常有的事儿,以至于练就了我一双粗壮的小腿,跑起路来脚下生风。

    正在得意于自己逃跑的本领之余,目光所及之处却是那伙人的身影。我惹过的流氓地痞多了去了,什么样的都见过,什么样的也都能很快摆平,不过眼前这群人却不是一般凡夫俗子,他们追人的本事也当真了得,竟然跟在后头穷追不舍,追得我俩围着护城河绕了好大一个圈子也没甩掉……

    我无泪问天,哀嚎一声:“这群家伙,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死咬着不放啊?”

    于归也是恼火不已,咒骂道:“这群狼崽子,真是不要脸。”难得见于归爆粗口,未免有些好笑,我不自觉的笑出声来。于归见我笑她,稍有些不自在瞪了我一眼。

    我吃得太饱,又被那群混蛋追了这么好一阵工夫,肚子里的羊肉都快要吐出来了。我头疼的毛病又犯了,却仍拉着于归继续逃跑。身后的喧哗声越来越近,眼看着那群混蛋追上来了,我蹲下身去,扶着膝盖气喘吁吁;“打死我……我也跑不动了。”

    “怎么了?”于归蹲下身来急急问道,右手拍着我的后背给我顺气。

    “我头疼。”

    我喘不过气,鼻子也不通气,只得张大嘴呼吸。

    就在这时,那些人又追了上来。

    情急之下,于归拉着我跳进了护城河。

    我惊慌大喊:“也不会水啊……”

    我想起才来南瞻哪会儿,我就是从水里把于归捞起来的。后来说起此事我才知道,她去够水边海棠果时崴了脚才会溺水,实际上,她的水性比我好了不知多少。

    我当时壮着胆子下水那是救人心切,今天却是被逼跳河,真是搞笑。

    于归一直紧紧拽着我,生怕我会被水冲走,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河竟然这么深,这么湍急,刚下水就把我和她冲散了。

    我听见于归的嘶喊声,她在唤我。可我说不了话。

    岸上传来惊呼声,还有纷纷扰扰的呼救声,可就是没人下水来救我。

    河水冰凉刺骨,我的水性极差,又加上头疼使我四肢无力,就这样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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