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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封天-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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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波不惊不喜。
………………………………

正文 第十四章 大雨将至

    金叹兮静静地站在山丘上,延川江上的风雨在赵谦之下山时便停了,但是雨后的湿润仍然缠缠绵绵得绕在发间,江上一叶扁舟随着江水去了天际,倒是久涸得池塘,藉着这场秋雨,重新焕发了生机。

    “萧豫,你说我坚持的道理对吗?跟我一起守着百里延川江,你后不后悔?”

    不知何时,延川江的水神娘娘站在了金叹兮的身边,静静地看着这位读书人的脊梁,秋水般的眸子里,蕴着缠绵的情愫。

    萧豫道:“我不后悔!”

    语气斩钉截铁,没有一丝犹豫,金叹兮的前一个问题,萧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到底,她是个女子,让女子去讲道理,便失去了趣,萧豫这句“不后悔”本就是不讲理。

    金叹兮哑然失笑,若是萧豫讲道理,那当年大晋书院的读书人也就不会一提起她就避之不及。

    延川江里的龙脉气运,是那位传奇女子的,老秀才留下,不过就是一句话,“哪家的娘亲这么狠心,一个小娃娃,非要塞给我这个穷秀才!”

    谁都想不到,这个赌局里的最大变数,是个少年。

    想到这,金叹兮不由得展颜一笑。

    池塘涨水,秋意朦胧,倒映着江边山丘,池塘边的茅屋里,摇曳着昏黄灯火,若有若无地,传出归期未期的歌谣……

    ——

    王元宝边走边学,竟也把《憾鼎拳》的第一式“万马奔槽”学了个大概,虽然空有架子,但终究还是有了些武夫的态势,一起学会的,还有谢宗师的放荡不羁。

    站桩走步打熬筋骨。

    穷文富武,法财侣地。无论是诸子百家,还是服气炼丹的修真练气士,公认的,修行中的财是不可或缺的。

    《憾鼎拳》是门兵家拳术,蕴结武运尚可,但没有明师指导,也只是空练架子,不得其中奥秘。

    稍懂些练气士法门的武夫,可以借着山水钱砸开一二境的瓶颈,但是王元宝这样,窍穴气府都被蛰龙汲取的山水气运盘踞,排斥灵气,再多的山水钱砸进去,只怕也是空费。

    说白了,《憾鼎拳》王元宝只能练出个花架子。

    大道之行须得走过两座桥,心湖上的两座的长生,同命,王元宝的两座桥只剩下废墟,别人是桥上人,而他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其中艰辛,不言自明。

    谢宗师突然很想骂娘。

    从白玉京一出来,他就被算计,本以为可以用这个小和尚王元宝来恶心恶心老秀才给自己出口气,哪知道,事事不如意。

    王元宝停下走桩道:“我们到底要去哪?”

    皎皎洲的言语,王元宝这个从南瞻洲长大的少年,听得很是艰难,雅言还好,但是带着口音的雅言如何听懂?

    谢宗师灌了口酒道:“龙场镇。”

    “哦。”

    王元宝应了一声,就继续翻看着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遍的拳谱,长夜漫漫,灵官庙里也没有别的消遣,倒不如好好钻研下拳谱里的关窍。

    住持老和尚说过,吃透经书,自然就会能精通。

    蓦地,荒废多年的灵官庙陡然生起了一阵阴风,谢宗师眯着眼,恍若未觉,山野里阴气重,一入夜,便分外…阴凉,荒废的灵官庙,正如戏文本子上写的,荒野废庙,书生遇鬼,但是有没有狐鬼美人,就是另外一说,山里最多的,还是些有年份的精魅,汲取人的生魂阳气,这样的戏文手法,他们还是非常精通的。

    火烧干柴噼里啪啦,幽静的灵官庙里分外压抑,阴森。

    “没有事,没有事,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佛祖保佑……”

    王元宝额头上冷汗连连,虽说他也见过真正的大妖,但是戏文本子里写出的狐鬼故事还是相当恐怖,世人不怕死尸,但怕鬼魂阴物,大抵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灵官庙是道家神祗,王元宝祈求佛祖保佑,着实有些欺负祭台上的灵官,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

    灵官庙外幽幽然升起了三两朵绿油油的火焰,上下盘旋着,飘进灵官庙。

    王元宝假装着看拳谱,心无旁骛,但到底还是露了怯,那鬼火忽地向王元宝飘来。

    “救命啊!!”

    王元宝猛的跳起,向着躺在祭台上的谢宗师跑去,都说道士捉鬼,更何况是个剑仙,正待要捉住谢宗师沾满油污的衣摆时,王元宝只觉得屁股上一疼,就飞出了灵官庙,摔了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别烦道爷,你自己好好看看,石碑后边是什么。”谢宗师连眼都没有睁开,不耐烦道。

    也是,上五境剑仙捉鬼,这个人,谢宗师可丢不起。

    王元宝闻言,强提着胆子站起来,摆出拳架子,慢慢走向孤零零立在漫漫黑暗中的石碑。

    石碑上篆刻的是有关灵官庙里灵官的生平事迹,无非不过是,沙场上的武将,功成名就转了文官,简明政令,爱民如子,却死在了宫廷政变的风波中,着实令人扼腕。

    不过王元宝却无心看碑文上的内容,猛的踏出,却见石碑后两只毛色油亮的狐狸,正挤眉弄眼地摆弄着个骷髅头,见了一脸懵的王元宝,忽地扔下骷髅头,向着石碑下的一丛杂草中窜去。

    而另外一只狐狸却没有逃走,反倒好奇地看着王元宝,两个葡萄般的眼睛,在夜海里泛着光亮,却没有野兽的嗜血,只有异常纯澈的好奇。

    蓦地,王元宝想起了桃花山上的白狐狸小灵,刻意不去想起的事,在不经意间总会露出芽头,再一点,豁然长大。

    “你走吧,我不会伤害你。”

    似乎是听懂了王元宝的话,小狐狸向着石碑下的杂草走去,却又停了,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王元宝,竟然点了点头,似乎是在打招呼。

    王元宝展颜一笑,万物有灵,果然是真的。

    灵官庙里火光微弱,但仍旧温暖,谢宗师坐在祭台上,看着魂不守舍的王元宝调侃道:“那两只狐狸也能把你给迷得魂不守舍,莫不是小和尚思春了?都说和尚内里都喜欢风流的。”

    王元宝勉强一笑,坐在火堆旁,继续看起拳谱来,却怎么也看不进去,漫漫长夜,远游在外,哪个能不想家?

    都说酒过肝肠醉,谢宗师对王元宝的调侃,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想念,也会如酒。

    多了,就会醉。

    王元宝没有喝酒,但他却醉了。

    先贤造字八万五,唯有想念醉杀人。

    有些嬉笑平常之后,隐藏的却是不敢言语的酸楚,悲欢如镜,映照相通,这句话很对,王元宝自小乞讨为生,住持老和尚把他带上桃花寺,于顾两禅,王元宝是弟子,但却夹杂着类似父兄的情感,谁说大寂灭中没有情之一字?

    自心底里生发萌动,自然而然的,就是情。

    于王元宝来说,顾两禅是师父,更像是父兄,旦夕祸福后说节哀,当真能节哀吗?悲喜相通,本就是句空话。若真是不悲不喜,灵山洲定有他的一席之地。

    人情练达,即文章。

    世事洞明,皆学问。

    这时老秀才经常念叨的一句。

    谢宗师叹了口气,他如何能不知道王元宝心头的悲喜,但是却不能点破,人世间的事,本就没有什么规矩,欢喜可与众人同乐,悲绪忧愁只能自己独享,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王元宝在云周国都城观看的市井光阴长河,几十年间的光阴画卷,其上流淌着男女老幼,悲欢离合的色彩,但那终究不是王元宝的光阴,悲喜并不相通。

    幸福的人家千篇一律,悲苦的人家各有不同。

    前者无非不过家和父慈子孝,钟鸣鼎食,温饱不成忧虑;后者却是风中梧桐,凌乱千秋。

    王元宝的记忆,都在桃花山上,春夏秋冬,四季轮回,也不过就是,满山花开,满山花谢,晨钟暮鼓,青灯古佛。

    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

    因为他要“好好活着。”

    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自己说的“喝最烈的酒,爱最美的人。”

    谢宗师喝了口酒:“这天,怕是要下雨了,明天路上泥泞。”

    王元宝夺过谢宗师手里的酒葫芦,满饮了一大口道:“我又没有穿鞋,再怎么泥泞,也不就是淋雨走在泥水里,既然光着脚,我又怕什么?”

    有时候,长大就在一瞬间。

    “唉,我的酒,别……”

    谢宗师看着王元宝把酒葫芦里的酒全部喝完,心疼不已,那可是偷老秀才的最后一点酒了!

    王元宝醉醺醺地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嘴角有了弧度,梦的东西,肯定不能再是悲苦,要是在自己的梦里都是悲苦的,那这世间就没法过了。

    在自己的梦里都能被欺负了,那还有天理没了!

    灵官庙外的夜空中黎明将来,但是雨也快来了。

    谢宗师无奈地看着王元宝这个小醉鬼,砸着嘴说梦话,“唉,怎么碰上这样的拖油瓶?!”

    殊不知,白玉京里的道老三曾几何时也曾这样感叹,不过谢宗师却一直认为,自家的牛鼻子都是些不懂逍遥的老古板。

    天边,落雨了。

    雨后空濛,雨前满地潮湿,若说寄托愁绪,那还是大雨倾盆时来得痛快。
………………………………

正文 第十五章 满地潮湿

    皎皎洲赏雨的好去处,龙场镇当仁不让,只是除了几处小巷,雨后的泥泞,最是让人头疼。

    最后一处剑炉,就在龙场镇。

    铸剑的炉鼎犹以龙场镇为尊,剑炉里的火从点燃开始,就从未熄灭过,就一如镇子里学塾的琅琅书声,铸剑的,和教书的,一边教着诸子百家的圣贤文章,一边捶打着初具神气的剑胚,跟挥毫书写文章般随性随心。

    风起穿林海成涛,雨落淬火成形。

    这场雨,下得及时。

    铸剑的看了看天色,放下铁锤,将剑胚扔出窗外,夹杂着炽热,在雨间穿破云空。

    龙场镇里富贵人家嫁娶,多半遵循着古礼,出嫁时男方起十里红妆,喜庆。红色,虽然没有京师那般奢华气派,但在龙场镇,两大世家的婚礼,总不能同寒门素户一般简陋寒酸。

    长街上当真有十里红妆,棠梨巷里,喜乐已经吹奏起来,街边围观的邻里人家着实不少,雨好大,但是不能阻挡人们看热闹的心情。

    徐白露站在人群中丝毫不起眼,这位北阳王朝储君,此刻正踮起脚尖望向棠梨巷子里,这个时辰,新嫁的卢家小娘也该出来了,徐白露一双贼溜溜的大眼,却只看见了卢家小娘鲜红嫁衣的一角,好不让人失望。

    “都说卢家小娘生得如同仙女一般。怎么不开眼嫁给了李方那个花花公子,啧啧,真是可惜!”

    徐白露失望轻叹,不知是为了新嫁的卢家小娘惋惜,还是为了他自己。

    “徐白露!!!”

    宛如银铃的声音在徐白露听来,无异于是晴空里的雷霆,但是下雨时的雷霆也没有声音的主人可怕。

    “洞房花烛,人生三大乐事之首,哪个少年人不心向往之,你又不是我娘亲,也不是我媳妇,凭什么管我?!”

    徐白露虽然叫嚣得厉害,但是脚下的功夫不比那些采花贼差,要是被逮到,半个月下不了床是肯定的。

    “有本事你别跑。”

    “傻子才不跑!!!”

    围观的邻里人家不以为意,皆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徐白露和他的侍女蒹葭,每日若是不吵闹一场,那这龙场镇里,就如同少了些什么,让人不自在。

    卢家小娘纵然漂亮,但是徐白露见过蒹葭的真容,简直是云泥之别,只是外人见不到罢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大抵如此。

    鼓乐吹奏渐渐远去,热闹又回归了平静,三姓祠堂门口看门的光脚汉子饶有兴趣地看着蒹葭追打徐白露,到底是年轻人,火气太大。

    “唉,有得忙了,三月三,到底是生轩辕,还是苦力活,没有天理了。”

    光脚汉子搓着脚,望着天,一声长叹。

    谁知道太平日子能过多久?就跟大晋王朝一般,如日中天的煌煌盛世,刹那间,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三家分晋,曾经在盛世中的那些名士豪庭,哪个不说千秋万代?

    ————

    森罗天下的剑仙人物多在瀛洲,不为别的,冥原上的那些妖族大圣人物又有哪个是省油的灯,当然,像谢宗师这样的,也不在少数,但若是当真论起来,各部洲中行走江湖的修士,除却山上宗派历练红尘的,还有部分依仗着旁门左道的练气士,最多的,还是一口真气游野和武运拳意充盈的凡夫武道人物。

    王元宝虽然只有拳谱,没有凡夫武道淬炼气府的法门,但还是生生在气海丹田之上的窍穴内蕴养出一丝武运。

    凡夫武道的一境,就是将本身三十六处窍穴中,都蕴养出武运,如涓涓细流,走桩打拳时,便如万川秋水般浩浩荡荡,气血内壮,方能淬炼气府。

    开一处窍穴,并不是王元宝天资如何禀异,长生同命二桥只剩下桥基,心湖气府不成勾连,资质再好,强走大道怕也不是落得个身死道消下场。

    凡夫武道十一境的武运,如同沧海般皓淼,尽数蕴藏在魔胎中, 同时存在的,还有顾两禅半生汲取的那分极致真意,与压制蛰龙的封印,这对于王元宝来说,是幸事,也是祸事。

    大道之行的长远,远非几十载光阴流水能走尽的,多少白首书阁下的人物,尚不敢言“走尽”二字,更何况王元宝这个几十年光阴尚且不知生死的小和尚?

    谢宗师看不透,仿佛凭空一般出现的事,顾两禅身死,上五境老家伙们不知怎的,又都蠢蠢欲动,这一切都围绕着个“一”。

    变数的“一”。

    王元宝到底的定数,莫说谢宗师看不透,就是他顾两禅也看不清楚。

    养龙地出来的,本就是变数。

    离开云周国的灵官庙已经有数十日,谢宗师和王元宝的脚程虽然慢,但也到了龙泉王朝和赤焱王朝的边境,与云周国的繁华温润不同,边境一改繁华模样,粗砺昏黄的底色,渲染着山峰的荒凉,但往来的商旅依旧络绎不绝。

    市井酒肆里的,多是些粗豪汉子,靠着护卫商旅挣些刀尖舔血的钱财,喝酒也一如他们的性格,碗小坛宽,路子也宽。

    日出时分,天气凛冽让人精神一振。

    王元宝在酒肆后院的空地上走桩练拳,《憾鼎拳》的第一式讲究出拳如风,筋骨崩摧,但王元宝只练出来个架子,远没有到前者所讲的境界。

    武运蕴养与打拳站桩,关系不大,但若是不练,蕴养武运就是句空话。

    书得百回读,方能领略道理;拳得日日练,才能勉强不会退步,世间读书人和武夫的分境多少,大抵如此。

    熹微的阳光,露水不重,王元宝深一脚浅一脚地走桩,心中默记着出拳的次数,窍穴中少得可怜的稀薄武运,不情不愿的流转。

    一拳,十拳,百拳,千拳……

    直到精疲力尽,王元宝看了看天,朝阳在山间露头,第一缕阳光,有着清晨独有的微凉。

    “老板娘,一壶酒。”

    王元宝擦去额头上的露水,迈步走进了酒肆,学着戏文本子上所写地大侠气派招呼道,也不看身着寻常衣裙犹遮掩不住半老徐娘风韵的酒肆掌柜,便径自找个位子坐下。

    酒肆中的人倒也不多,寥寥几桌坐着的,都是些背剑挎刀的江湖人,边喝酒,边讨论着边境见闻。

    至于谢宗师,一早便出了酒肆。

    袅娜着没有丝毫赘肉的腰肢,酒肆掌柜拿着两个酒杯,坐在王元宝对面,斟满两杯酒,吃吃笑道:“小师父每天练拳不嫌枯燥无聊吗?”

    红唇抿酒,沾染了些许酒水,像极了朝露降下的花瓣,娇艳,又有些朦胧。

    王元宝与人交往不多,与女人交往,也就只有曾经在桃花山上要杀他的“母老虎”,李凌菲。

    一时间,王元宝不知怎么回答,忙喝了口酒,道:“不……不累。”

    话还没有落入尘埃,王元宝的脸反倒红到了耳根,惹得四周酒客哄然大笑,风韵犹存的酒肆掌柜,眸中异彩更浓,最好玩儿的,便是那些不经人事的雏儿。

    “怎么,掌柜莫不是吃惯了我们这些汉子,想换换口,尝个新鲜?”

    走江湖的汉子,嘴里的荤段子,比王元宝刚长出来的发茬还多,惹得酒肆掌柜一阵笑骂。

    “去你的,想喝汤老娘还不给你呢!”

    王元宝红着脸给自己倒满酒,喝完,但急促的心跳却没有慢下来,反而更快。

    见此,酒肆掌柜眼中笑意更浓,终年见的都是些粗糙老于人情世故的江湖人,像王元宝这样的雏儿,就像是沙漠戈壁里的一泓清泉,莫名浇灌下来,让酒肆掌柜久久未曾表露出来的少女心绪,顿时活泛起来。

    酒肆掌柜得寸进尺,端着酒杯坐在了王元宝身边,风情万种地白了王元宝一眼,炽热却又温润的气息让人欲…火旺盛,笑道:“小师父要是不嫌弃,大可叫奴家的名字,佩儿。”

    正少下酒物的江湖豪客,喝着酒,看看酒肆掌柜“佩儿”调戏王元宝,不时插两句荤段子,清晨的冷清也变为了热闹,酒酣胸胆尚开张,刀尖舔血的汉子,一碗酒下肚,就能成为朋友。

    世间,唯有路窄酒杯宽。

    王元宝酒量不好,半壶酒下肚,醉意萌生,胆子也大了起来,戏文本子里的话语,也从心里到了嘴边。

    “佩姨芳龄几何?”

    闻言一愣,随即哄然满堂。

    一声“佩姨”宛如石破天惊,哪个女子不想自己青春永驻?酒肆掌柜自诩包养甚好,路过的江湖人和京师人物,哪个不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赤焱王朝最负盛名的女才子朱采春,曾经写过“女子如醇酒,日久弥其香”,酒肆掌柜奉为圭臬,不想王元宝这个不解风情的傻小子,一声“佩姨”打破了这一切的美好。

    本来风花雪月的香…艳事,倒是成了认亲。

    酒肆掌柜佩姨正想发作,再看王元宝时,哪还有什么腼腆小和尚?醉猫倒是有一只。

    落荒而逃,醉也是门技术活。

    酒肆能在两国边境开下去,酒肆掌柜佩姨这点气量还是有的,一介女子,在这杀戮名利场周旋,是不够的,盛世与否,女子不是山上修士,靠山是一定要有的。

    龙泉,赤焱两大王朝本就有世仇,边境摩擦自然少不了,王朝里流窜的盗匪一个“不小心”,进了边境,那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的事,多如牛毛,被盗匪灭门烧杀的酒肆不在少数,而酒肆掌柜佩姨能在边境屹立,还打出了名气,若是仅仅靠着美貌,气量,怕是连渣都不会剩下。

    行走两大王朝的江湖人和行脚商旅最是心知肚明,能在边境有如此威名的靠山,无外乎两个,赤焱王朝边境镇守关山景,龙泉王朝边军大将军冯延庆。

    正巧不巧,酒肆掌柜佩姨姓冯。
………………………………

正文 第十六章 曾登山巅看人间

    王元宝醉的轻巧,谢宗师却伤透了脑筋,两方部洲山上修士相互联络,靠的自然不是凡俗的驿站传书,而是能够穿越云端虚境的传讯剑书。

    剑仙御剑可以取人性命于千里之外,凭靠的是金丹真元与本命飞剑之间的气脉牵引,出了千里,便会削弱,而传讯剑书却是异类,动辄便是万里之遥,所凭靠的,自然不会是真元,虚境里的雷霆,蕴含着山水灵气的蕴灵钱,都可以驱使传讯剑书。

    谢宗师苦着脸,将二十颗蕴灵钱放入了传讯剑书的剑槽之内,一阵肉疼,三大洞天陨落之后,蕴灵钱的数量便成了定数,除了山上大宗垄断的之外,散落在各部洲的,更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用一颗就少一颗。

    二十颗蕴灵钱是谢宗师打杀多少冥原大妖后方才有的积累,转眼就没了,换做是中四境修士,心疼得怕是半条命也会随之去了。

    刚刚有剑形的传讯剑书一阵颤抖,被山水灵气滋养后的剑身竟氤氲起雾气,白光一闪,传讯剑书自谢宗师手中直上云霄,不到半刻,便消失在云端虚境内。

    传讯剑书里的消息,自然不会是好的,比失去二十颗蕴灵钱更让谢宗师头疼的,莫过于来自龙场镇的问候。

    上五境的人物,为了占点便宜,竟然连脸都不顾,刚铸好的剑胚根本用不了二十颗蕴灵钱,但是平白的一个消息,连同窗的情谊都不考虑,开口谈钱,铁匠本行。

    但是让谢宗师更为头疼的事情,却不是被敲竹杠,上五境里的成名人物,竟然落到了别人的圈套里,被人当做棋子玩弄于股掌之间,着实丢脸!

    大佬的谋划,总是在不知不觉间让人走进圈套还不自知,这便是对于大道之行的领悟与应用。

    变数与定数,不过是动一颗棋子的事,且不沾染因果,而谢宗师就是这颗棋子,而这盘棋,早在桃花山便已布好,走来走去,都是别人所规划好的,水…很深,也很浑。

    不寒而栗,便是如此。

    谢宗师叹气,“一群老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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