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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人休走-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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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你说,独孤粽子小时候得的是什么病啊,才会这么怕冷的?”

    独孤粽子······

    听着这话,独孤不复的眉头微微地抬了一下,轻轻地将手握在了桌前的剑柄上。

    ······

    第二天的时候,李驷是从酒楼的客房中醒来的。

    他捂着自己还在发痛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窗外的天光大亮,应该是已经到中午了。

    他低下头来,发现自己的床边多了一柄剑,而剑的下面正压着一张纸。

    将纸条拿起来看了看,他苦笑了一下,是没想到独孤不复居然真的将剑给他找来了。

    哎,麻烦啊,李驷摇了摇自己的头,起身推开了窗,让风吹走了房里的闷气。

    他不知道的是。

    他昨天,刚在鬼门关边走了一遭。

    ps:最近的后台好像是出了一点问题,所以大家的评论似乎都被吞掉了,我基本都什么看不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好,斯,感觉有些头疼。然后是国庆期间我的更新可能会慢一点,因为编辑说我的书名和简介不够正能量,所以不能在这期间给我推荐,要避避风头,苦笑,算是有些无奈吧。不过我还是会视情况两更的,比如我写得比较快的时候。

    最后,是祝大家国庆快乐,难得的小长假,要好好休息哦。
………………………………

第七十三章:贼总是要做些贼该做的事的

    当李驷再一次上路的时候,他的手里是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柄剑,一把两寸三尺四斤半的剑。

    剑身如同一汪静水,清光冷厉,吹毛断发。

    剑鞘上刻着繁密的篆文,李驷大多都看不懂,不过有一个用当今书体刻的字他还是看的懂得,那是一个藏字,就刻在剑鞘的中央。

    这个字明了这把剑的来处,它来自藏剑谷,要知道,那地方的剑都是江湖人千金难求的名剑。

    李驷不知道他手里的是这把哪一把,不过,他也不需要知道是哪一把。

    因为他并没有用这把剑的打算,他甚至没有把这剑挂在腰间,只是将它收进了一只布袋里,背在了背上。

    他是准备等到下次遇见独孤不复的时候,就把剑还回去。

    原因有两点,一是他确实不会用剑,只会拿着剑瞎挥而已,用这么好的剑着实是有些暴殄天物了。

    二是他用不起这么好的剑,因为就照他的那种挥法,这天底下应该是没有一柄剑能够撑得住几回。

    挥几次就要几千两,李驷可没有阔气到那种程度,几千两金子他拿来做什么不好,何必要如此霍霍。

    所以,在再见到独孤不复之前,李驷是不会将这柄剑拿出来的,不凭别的,就凭这把剑比他身上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要贵,要是弄坏了,他可赔不起。

    虽然他是已经欠独孤不复一柄剑了,而且那柄看起来也不会便宜,但是李驷也不是那种债多了不愁的人。

    毕竟这世上自有因果,人在江湖行走,就早晚有要还的时候。

    他可不想因为这么一两把剑就被独孤不复给惦记上了。

    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他是已经被独孤不复惦记上了,至于原因嘛,只能怪他自己酒后喜欢乱说话了。

    ······

    这边的李驷离开了酒楼。

    而另一边,术虎女也离开了小城。

    她是准备进入中原了,她要去找出那所谓的天下第一剑客,而且,她还要继续打听大唐江湖里各路名家的消息,并一一找他们比试一番。

    因为试探这些江湖好手的招数,也是术虎横提到过的事。

    只要是术虎横说过的,她就会尽可能去做到。

    不过虽是这么说,但是对于大唐的江湖人,术虎女也是了解甚少的。

    到现在为止,她记得,她只和一个唐人交手过。

    那还是在六年前,她受术虎横之命押送一尊金身佛像的时候。

    而那也是她剑术得成后,少有的一次没能完成主家所命的经历。

    她还记得,那一天的天色很黑,风沙吹得很大,运送的人马出了一些问题,在半路上停了下来。

    然后就有一个人影穿过风沙而来。

    那人影很快,快得就好像是大漠里的灰鹰一样,上一瞬息还远在天边,下一瞬息就已经来到了眼前。

    他带着一张面巾,使得人看不清他的面目。

    术虎女第一时间拔剑迎了上去,准备拦下那人。

    但是那人太快了,她的剑根本就跟不上他,加上那天的风沙太大,队伍里又乱的很,她只能看到眼前一片人影重重,其余的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所以还没能过上几手,她的眼里就已经失去了那人的踪影。

    而等到她再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他已经打开了藏着金身佛像的箱子,将佛像从里面拿了出来,转身欲走。

    情急之下,术虎女将自己手里的剑掷了过去。

    那人回头看了一眼,躲过了飞剑,但也是那一眼,让术虎女记下了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右眼下有一颗痣的眼睛,这点到现在术虎女依旧还记得。

    因为那次之后,她主动回主家领了两百鞭,用来让自己记住这件事。

    她的身上多了十几条疤痕,但她也再没有失败过。

    而且她保证,当她再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她会杀了他,以此来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

    唐人的江湖吗?

    术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带着一些默然的神色,独自向前走去。

    脖颈间隐约的露着几条疤痕,带着几分狰狞。

    她会完成所命的,她保证。

    ······

    洛阳。

    此时的李驷是正在为自己的盘缠发愁,又在江湖上闲逛了一段时间后,他身上的钱财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连馒头都吃不起了。

    哎,怎么办呢。

    路边的一间小茶馆里,李驷支着自己的脖子,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叹了口气。

    怎么说呢,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江湖人不在少数,但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成名高手却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个江湖另类的了。

    要不,李驷想着,认真地横过了眼睛,将手放在了自己身后的长剑上。

    把这剑当了吧。

    藏剑谷的剑,少说也能卖一千两金子,这要是卖出去,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两金子之后,自己四处花天酒地的模样,李驷的眼睛就几乎变成了铜钱的颜色。

    但是随后他又闭上了眼睛,猛地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行不行不行,这要是被独孤不复知道了,他会杀了我的。

    尚存的一点求生欲让李驷止住了这个危险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让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头脑强行冷静了下来。

    李驷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间,似乎是还想从那空空的腰带里再摸出几个铜板来。

    但他摸了半天,最后也只是从那里面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个写着盗字的玉佩。

    也许有人会问,李驷为什么总是带着这块玉佩呢,这不是和自己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贼一样吗?

    事实上李驷也不想这样,不过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证明他的身份,让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于认脸,江湖人更擅长认物件。

    无论是黑市还是贼窝,这枚玉佩都能让他少些麻烦,所以他才会总是带着。

    茶水前,李驷拿着这枚玉佩看了半响,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该是有了什么决定。

    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当便是。

    他如此想道。

    无非就是麻烦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门撬锁了。
………………………………

第七十四章:做贼呢,也是要讲原则的

    李驷是个贼,一个大贼,他偷过许多东西,无论是玉器银货、古董瓷玩还是武林秘典、古籍文墨,他都偷过。

    因此他也去过很多地方,皇宫内院、官家府邸、富商金楼、门派禁地,这些地方都曾有过他的踪影。

    但是去了这么多地方,偷了这么多东西,他最喜欢偷的还是书画。

    而且只要是偷书画,他就会去找一个人偷。

    究竟是谁这么倒霉,会被他这样的一个贼惦记上?

    答案是一个住在雁山湖边的书生。

    而李驷为什么喜欢偷他,那就要从一个很早之前的故事讲起了。

    ······

    八年前,在李驷还没有那么有名的时候,他就曾经去过雁山湖。

    那时,他的口袋里只有三枚铜钱。

    三枚铜钱能够干什么呢,能够买三个馒头、喝两壶水、或者吃一碗加了些菜叶面条。

    但无论是选择这三者中的哪一个,都代表着,你吃了这顿,就没有下顿了。

    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考虑,李驷决定去偷些东西。

    但是雁山湖就这么大点地方,根本就没有几个富贵人家,更没有什么可以作为他的目标的富贵人家。

    于是在七拐八拐之下,李驷最终来到了一间临近城郊处的小别院里。

    那别院不大,但布置得却是相当雅致。

    院中,红漆涂得回廊打扫得很是干净,几乎一尘不染,将手放在上面的时候,会有一种干燥的木漆特有触感。

    回廊的两旁,山石花草排列有序,一颗花树种在庭院的正中央,上面的花枝将开未开,是还散着淡淡的花香。

    心中默念了几句勿怪勿怪。

    李驷便偷偷地溜进这别院里,四处闲逛了起来,此间的主人似乎不在,所以房子里很是安静,一点旁杂的声音都没有。

    但是东西也很干净,整间屋子里除了一些家具和摆设之外,就几乎什么都没有了,根本没有什么好拿的物件。

    最后,李驷是在一间书房前停了下来。

    那该是一间书房,因为那里面摆满了书画,画轴堆得到处都是,有得摆放整齐,有得则是七零八落地散在地上。

    李驷向着里面打量了几眼,就走了进去,捡起了地上的画轴,拆开来看了几张。

    他发现这些书画似乎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且这人好像还是一个名士。

    因为看那落款上的名字,他是感觉有些眼熟的,柳冉,似乎是一个书画名家。

    他记得曾经听人说起过这人,说他的书画皆是传世之作,所以许多人争相收藏,大多都能够卖到上千两银子一张。

    我莫不是,来到了他的住处?

    李驷想着,又仔细地看了看手里的画,也觉得画的确实不错。

    这山是山,水是水的,着实没什么不好,就算卖不了上千两,卖个十几两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原谅他的文化少吧,并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一张画的好坏。

    不过,他看这满屋的书画,是准备拿上几张了。

    毕竟这有这么多,少了三两张,应该也没人知道。

    于是,他随便拿起了三个画轴揣进了自己怀里,转身就要离开。

    只是他刚走出去一两步,就又走了回来。

    因为他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无论这户的主人是不是柳冉,他和他都是无冤无仇的,就这么拿了别人的东西去卖,着实有些不妥。

    所以他站在原处,是准备想一个能让他心安的办法。

    突然,他有了一个主意,既然他拿了别人三幅画,那他就画三幅一样的还给别人不就好了吗?

    想到便做,李驷当即走到了桌边,就着桌上的砚台,磨起了墨来。

    别的不说李驷的画艺其实还是不错,从前无聊的时候,他是同江怜儿学上过几手,江怜儿对他的评价是。

    如果他不做贼,本可以是当世名家。

    可惜,李驷对于作画这件事,从来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只有想到了的时候,才会画上那么一两张,而且画完就随处乱丢,是从来都没有留下过什么画本。

    而眼下,他是准备将他要拿走的这三幅画都再画一遍。

    留下三张一样的,那他再拿走原来的三张,不就不算是偷了吗?

    怎么说呢,该说他真是机灵吗?

    总之,等到天露暮色的时候,李驷是画完了画,对比了一番之后,他满意的将笔放在了一边。

    将刚画完的三张放在桌上晾着,自己则拿上了三张原本画轴,起身出了门。

    这次他走得相当利索,再没有什么逗留。

    因为这个时间,主人家应该也快要回来了,他可不想被抓个正着。

    果然,晚间时分,一个身穿着青色长袍的青年书生就回到了别院。

    他径直向着书房走去,他在郊外又玩了一天,现在的心中多有所感,正是适合作画的时候。

    可是他刚走进书房,就发现自己的桌案上已经有三幅画摆在了那里。

    书生愣了一下,走到了桌边,看着那三张画,伸手摸了一下上面的墨迹。

    墨还未干,应该是刚刚画完不久的,但是他着小院里除了他之外就没有住着其他人了,这能是谁画的呢?

    而且这三张画,都不知为何,莫名的让他觉得熟悉。

    不过很快书生就发现,这三张画他何止是熟悉,分明就是他画的,三张都是他从前的作品。

    但是如果是那样,它们是怎么摊在这里的呢,墨又是怎么湿的?

    书生的眉头皱了起来,却忽的看到了最后的一张画下似乎正垫着一张纸。

    他将纸取了出来,见到纸上是写着这么一句话。

    “路无财帛,乃至此处,取兄台笔墨三幅,心中有愧,遂留拙作于此,尚望兄勿怪。”

    拙作三幅?

    书生顿时像是明白了什么,重新看向了那桌上的画,眼中带着难以置信的神色。

    难道说,这些画都是照着他原本的画另画过的?

    一下子,书生的神色沉了下来,身子几乎趴在了桌案上,仔细地看起了这三幅画。

    直到过了好久,他才神情复杂地直起了身子,坐在了桌边,对着身前的画,一语不发。

    他找不到一点瑕疵,无论是走笔还是用墨,甚至就连他细节的习惯处都模仿的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墨迹未干,他几乎就要以为这是他原本的画了。

    书生深锁着眉头,该是在想着什么。

    “哼。”过了好久,他轻哼了一声,也拿出了一张纸来,在上面写道。

    “如若下次再来,请仿左排四列第六幅,右排三列第二幅,上排三格第七幅之图,若仿之出,房中之图,汝乃妄取便是。”

    写罢,他就将这张纸挂在了墙上。

    他的比试之心是被激了起来。

    他不相信有人能将他的画画得一模一样,这是他的书生傲气,所以他要与那人比一比,即使他甚至不知道对方是谁。
………………………………

第七十五章:这世上最倒霉的事,就是被贼和麻烦同时盯上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书生每每回到书房都会检查一遍他挂在墙上的那张纸,还有书架上的书画,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又有没有多了什么。

    可是整整过去了三个月,那个贼人都再没有出现过。

    就在书生以为他不会再来了的时候,第三月末的一个夜里,那个白衣人是又翻进了他的书房。

    房间里,李驷尴尬地抓着自己的脸颊看着四周的书画,他本来是不想再来了的,毕竟做贼也不能只指着一个人偷。

    奈何他做完事情回来,路过雁山湖的时候手边是又没了盘缠。这一回生二回熟的,所以他就又来到了这里。

    至于上次他拿走的那三幅书画,因为他也不懂好坏真假,所以就在黑市上一百两三张地甩了,这已经算是大大地超乎了他的预期了,三张纸头就能卖一百两,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好赚的事吗?

    可惜他不在知道的是,对面买他画的人也是这么想的。

    三张柳冉的真迹才卖一百两,这世上还有比赚这种傻子的钱更容易的事吗?

    当然,无论后事如何,那画李驷都是已经卖出去,一百两银子也在这三个月来花了个干净。

    眼下,他是准备再借上三张纸,作为回去赶路的盘缠。

    如果让书生知道李驷这么糟践他的画,估计能气得不轻,所幸他应该是不会知道的。

    就在李驷走到书架边,想要再挑上几幅画的时候,他发现墙上好像多了一张纸,这张纸他上次来的时候是还没有见到过。

    借着月色,李驷看清了这纸上写着的一句话。

    这句话自然就是先前书生留下来的,让李驷临摹他指定的三张画,若是李驷临摹的出来,这书房里的画,他就让李驷随便取。

    随便取这三个字自然是让李驷感兴趣的,他当即就在房里开始找起了纸上列出的那三幅画。

    左排四列第六幅,右排三列第二幅,上排三格第七幅······

    很快李驷就将这三张画找了出来,放在了桌上拆开。

    这三张的水平果然要比他之前偷得那三幅高上许多,无论是细节处的描绘还是大体的布局都无可挑剔,就连李驷这种没有一点欣赏能力的人都能明显的感觉得出来。

    不过如果只是临摹的话,倒是还难不住他。

    夜色里,书房里的贼人磨着墨,专注地看着桌上的画作,考虑着要如何开始动笔。

    可能是他太专注了些,所以没有注意到,窗外的不远处,一个书生正负手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书房,默不作声。

    也可能是贼人已经注意到了,只是没有道破而已。

    该是天快要亮了的时候,李驷画完了那三张画,然后拿走了原本三幅,翻窗离去。

    就在他离开后的不久,书生也走进了书房,他走到了桌边,看着桌上的画,拿起了笔。

    他是想要标出画得不对地方,可是,他拿着笔站了半天,也没能将笔落下。

    因为,真的是一模一样。

    不只是形,就连其中的神韵都是如此,那山水自在,那闲云野鹤,都被一丝不差的描绘了出来。

    就像是那人知道他在画这画时心中所想的是什么一样。

    笔杆的上面还残留着一些之前那人握过余温,书生站着,半响,兀自笑了一下。

    “哼,画的还算不错。”

    说来有趣,他像是有了一种着遇了知音的感觉,虽然这种相识的方式,着实是有些古怪了点,不过,他也不是拘泥于这些人。

    放下了笔,书生拿开了桌上的画作,重新摊开了一张白纸,再次磨起了墨来。

    他是要再画出一张画来,一张那人模仿不出的画来。

    从那之后,李驷就时不时地会去上几次雁山湖,最初,大多都是他囊中羞涩,身无分文的时候。

    他会按着书生的要求,临摹出他指定的画。然后再带着原稿离开,去黑市上换成钱财,至于能换得多少,那就全凭缘分了。

    后来,即使他没有什么事,也偶尔会去那里逛逛,就像是拜访朋友家的门第似的。

    而书生也总会在墙上留下新的字条,从一开始只是让李驷临摹画作,到后来也会说一些闲话。

    他曾经劝过李驷不要再做贼了,做一个画师,怎么想都要比他那种风雨来雨里去,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要好。

    或者,他说可以介绍李驷进宫,去做一个宫廷画师,既是可以扬名立身,又可以让自己作品流芳于世。

    但是关于这些话题,李驷都没有给过一点回应。

    因为他不是一个适合作画的人,他自己明白这一点。让他临摹还行,可要是让他自己画,他估计什么都画不出来。

    他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雅,他终归只是一个江湖的浪子而已,飘摇来,飘摇去,多是狼狈,少有什么雅兴。

    但是他也习惯了这样,所以啊,他还是觉得继续这样飘着的好,也没有必要停下来。

    逐渐的,李驷和书生该是也成为了熟人,虽然他们之间是连一面都没有见过,但是这种熟悉却是也显得刚刚好,不会多那么几分,也不会少那么几分。

    不会形同陌路,也不会相见恨晚。

    一支笔,一幅画,一行字,就能把他们想要说的话全都容扩在里面。

    所以,李驷经常会偷书画。

    而他偷书画,就总会去偷一个人。

    ······

    雁山湖离李驷现在身处的地方不远,正好许久没去了,又恰逢没钱,李驷便准备去那走一趟。

    而另一边,一个皮肤微黑的英气女子是也来到了附近的城中。

    她的手里拿着一本书,那本书上写着三个字,名叫兵器谱。

    必要误会,她手里的这本自然不是原本,兵器谱的原本只有一本,但它的抄本却是满江湖都是,随便找个江湖贩子,都可以买到一打。

    此时的这个女子,就是拿着一本抄本,看着其中一页上的内容,赶着路。

    那书页上的内容细密,不过粗略还是能够看到那么几个大一些的字。

    江湖奇门兵器第二十三,雁山笔,柳冉。
………………………………

第七十六章:非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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