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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兰-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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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品质?”
“玻璃地,浓绿,可惜不是很满,不过很通透,非常通透。”洪森回忆那种感觉,真的跟一般的不一样,“就是不大,只有食指那么长,大拇指粗的一截。”
“够了,就这么一截,卖不出400万去,我跟你姓。”
“去死,我才不想要你这么个儿子。要怎么拿下来?”
“你才去死,拌二愣子二世祖呗,不服气抓狂买块废料切着玩,唔,你曾经打赌赢过我,那我就更有理由撒疯了。”
“靠,三十六个转轴,七十二个心眼,你就是新时期的谢老转,罗老转。”
“能转过来,那转就转了。”
二人回到房间里,罗德装作心不在焉的样子,开始继续跟老胡讨论,洪森坐在石头上继续听他们胡诌,大概一个多小时后,石头终于看完了。
“看完了?”
“嗯,”罗德站起身来锤锤腰,一屁股把洪森拱了下去,坐在那块石头上。
“有啥收获?”
“笨,你看我这样子像有收获的嘛?”
“我靠,那就是说好不容易来一趟,居然一点收获都没。”
“没就没呗,胡大叔不也说了,这东西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们可还没到一万来着,你就认命吧,哈哈!”
“屁,明天看风景,后天走人,下次再来不知道猴年马月了,咱来趟不容易,不能白来啊。”
“哈哈,我看你是不服气吧,我说胖子,不就是黑街我捡了个漏,你捡了个狗屎地嘛,至于这么纠结嘛?来不了这里,下次我们再去黑街好了。”
“扯淡吧你,黑街还让我们进去啊!”
“那我就没办法了!”
“他了个熊的,不能白来一趟,”洪森踅摸踅摸,一脚把罗德踹下去,“给我下去,既然放这里,那这块也算是毛料吧,贵的买不起,老子买这块总行吧,切开听个响也不算白来一趟。”
“靠,你还来真的了!”罗德一脸惊讶样子。
“那个洪……洪森,这块可是废料,没人当它石料,放这里都是当凳子的,你别冲动。”老胡也劝道。
“要是正儿八经的料子我还不敢要嘞,反正这个都当凳子了,总没几个钱,当切着玩了。”
“我说你赌个什么气啊,就是黑街不能去,咱回头不是还得去趟瑞丽嘛,大不了再去转转。”
“瑞丽就呆一天,别费那劲了,这么着吧,一千块以下我就买了,超过就不要了总行了吧,就当玩玩风俗行了。”
“呵呵,也别一千了,一百块你拿走,要不是白送不吉利,我就直接送你了。”黑黑瘦瘦的老板听到了这边的争吵,乐呵呵的当和事佬说道。
“行,那谢谢了老板。”洪森也乐呵呵的答应了声,直接抽出张老人头递了过去。
“我靠,你丫的没救了,”罗德转头对着老板说道:“莫老板,您这里解石头的东西有嘛,让他早点死心,这么大个到处运也麻烦。”
“当然有,就在里面,老胡知道地方。”
“那来吧,真拿你们小年轻没办法。”老胡摇摇头叹气,说完向里间走去,“你们别动,我去拿车子。”
“不用,胡大叔,我直接搬去就行。”洪森说着,双手握住石头两角,一用力就端了起来。
“嘿,身大力不亏啊,小伙子,够壮实,那跟我来吧。”
“猴子,咋切?”
“就这么摆吧,横切竖切都行,听个响,你还真当有石头啊。一人一刀,丫的,我也耍耍,大不了给你五十。”
“哪凉快哪呆着去。”
洪森和罗德一边唱和,一边你一刀我一刀的,把石头像切大葱一样,切成一片片的,老胡在边上看的哑然失笑,哪有这样切法。
忽然!
一抹绿色像闪电一样砸入老胡的心里,“绿!”一声大吼,50多岁的认了,像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一样跳了起来,一下拉住罗德要压下电锯的手。
“绿?”“什么?”罗德和洪森二人明知故问,装模作样的凑过来,手指摸摸,“啊,居然真出了!天理何在啊!”
“哈哈,我就说吧,我是天才!”
“出绿了!”老胡颤抖的放开罗德的手,说道:“出绿了,千万别再切了。”
“老莫,老莫,你快过来,我们没看错,我们没看错,有绿,有绿啊!”老胡带着哭腔大喊着。
“什么有绿?你说什么我们没看错?”店主老莫莫名奇妙的边说边走过来。
“啊!”店主老莫顺着老胡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下子呆住了。
一抹浅淡而且夹杂的大量白棉的绿色丝绦出现在切下的石饼上,很有规则,这是有翡翠的征兆,对于一个天天跟石头打交道的人来说,不会看错,因为这无疑是天下间最美丽的景色。
“这是那块石头?”
“就是那块石头,不是没有绿,是太深了,我们没看错。”
“胡大叔,有故事啊,怎么回事能说说嘛?”罗德看事情已经圆满落幕,好奇心大起。
“这块石头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因为表现非常好,当年我们花了三十万抢下,然后一路背回来,当年的三十万可不比现在,那几乎是我们全部身家。不过没有自己开,被一个老客看上,结果一刀切下,就成了你们看到的样子,全是石头,连狗屎都算不上,老客当场吐血,石头也扔掉不要了。后来我们把石头又捡回来,摆在这里给自己一个警醒,神仙难断寸玉,再好的表现,也难保证没错。”老胡感慨的说,不知道是喜是悲。
“林正山前年死了,就是那个老客,那以后他身体就没好过。”老莫拿着强光手电和放大镜在看石头,听到这里插了一句,但语气里无喜无悲。
“唉,一刀天,一刀地,谁知道这石头还能出玉,冤啊!”
“不是冤,是缘,无缘对面不相识。”老莫抬起头来,说道:“两位小兄弟,商量一下,是不是可以全解开,给我们也了却个念想,当然,你们也可以就此卖掉,这个皮相,起码百万。”
“不,我出三百万。”边上刚才在看石头的那个穿笔挺衬衫的中年男人插话说道:“介绍下,敝姓陈,香港陈氏珠宝任职。刚才这位大哥说得好,石头表象再好,也难保出错,趁现在卖给我吧。”
“胖子你说?”
“全解吧,反正也是意外惊喜。”洪森早就知道结果,所以很平淡,但在老莫店主和老胡眼力,这等于是对自己的一种敬重,要知道,这块石头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例子了,再好的表象,也难保解垮。
“那好,”罗德点头,然后对着老胡说:“不过胡大叔,还是您来吧,我们这水平还不知道折腾成什么样来着。”
洪森也表示赞同,真正的解,要慢慢擦,洪森的念力强悍可以直接断玉,手上功夫也平稳,但毕竟隔行如隔山,不是老客,很难解的妥帖,而且,这也是对老胡大叔他们的一个尊重。
吱吱嘎嘎的摩擦声响起,石料被从出绿意的地方慢慢向内磨去,结果不出洪森所料,一抹浓艳的绿色侵透表皮,让人心旷神怡,老胡操作磨石机更加有精神了。
石头一寸寸的被磨出来,成人腰粗,至少百公斤以上的大石头,花费一个多小时,只解出来一块七八十毫米,直径二十多毫米的不规则圆柱。
晶莹剔透,细腻致密,色作阳绿,仿若被浸润的杨柳嫩芽一般。
“好翠啊!”老胡举着解出来的翡翠,虽不是老泪纵横,也是感慨万分,“不过,可惜了。”
“怎么?”
“太小,形状也太不规则,戒面最多一块,剩下的只能做饰品了,摆件会好些,不过太小了,虽然水头极好,但绿意不足,要是艳绿,这价值翻几倍不止。”陈姓商人说道:“500,不,600万,我要了,我是这里的老客了,不会坑你们,拿出去除非拍卖,否则也差不多这价。”
老莫和老胡都点头认可陈姓商人说的是实在话,老胡说道:“能解出来,就是了了我们的心愿了,卖还是不卖,你们决定吧。”
罗德和洪森相视一眼,这还用说,来这就是卖翡翠的,罗德说道:“卖掉,我们还有好多地方要走呢。”
“那好,你们账号给我,我先去转帐,一会就好,你们稍等。”陈姓商人很干脆,直接拿了洪森的账号就走。
“真没想到,这块石头里居然还能解出绿来,你们这次是赚的大了。”老莫捡起地上的那块带绿丝的石饼,感慨的说道:“我得把这个保留着,这也是个传奇了。”
“呵呵,谁也没想到,这大概就是新手的运气吧。”
“对了,你们刚才说的那块老场石头,300万,还要不要?”老莫忽然问道,看来还想推销出去。
“我觉着高了,不过钱是你的了,胖子你自己考虑吧。”罗德说道。
洪森沉吟一下,一次是运气,两次是妖孽,目的已经达到,太惹眼非我所愿,那块石头虽然大,但成色远不如这块,抛开成本,赚头未必多大,罗德不也说高了嘛,还得招来怀疑,得不偿失。
“算了,不赌了。”
“那好吧。”老莫也不为己甚,拎着手里的石饼走开了,留下一句话:“你们再慢慢看会吧,银行就在边上,陈经理很快就会过来。”
“做得对,运气可一不可再,一次幸运,二次可能就是厄运了。”老胡摇头说了两句,然后好像是被洪森的‘运气’刺激了,又走到石头堆边上,“我再看看,你们自己随便看吧,有问题叫我。”
………………………………
第八十七章 佛国缅甸
第二天,因为预想的目的提前达到,过犹不及,于是谢过老胡,一路开始游山玩水,云峰山,银杏村,北海湿地,和顺侨乡,晚上罗德还特可气的给留守的沐佑仁和魏槐嘲弄炫耀一通,惹得二人哇哇大叫,回去肯定是全武行,估计这会魏槐都会帮忙。
第三天开始向目的地进发,腾冲经芒市过瑞丽,汇合向导,向缅边进发,此去并非善事,自然不可常规出境,留下案底,虽然并不是大事,但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向导是个华侨,帕罕头人那边派来的,一口的普通话特别的溜,三十来岁,本名赵刚,因为要在缅甸生活,给自己起了个缅甸名字,郭刚……很会偷懒?不。
郭刚,实际上名字是刚,郭只是对待同辈人的称谓,正好本名也叫刚,很巧合。缅甸人对于身份地位挺看重的,所以向导很是认真的介绍了一些这方面的事情,理解错了张冠李戴,可是很尴尬的。
缅甸人称呼很有意思,有名无姓,但名字前通常会带上特定身份称谓,青少年男子名前加“貌”,意思是“年轻人、弟弟”;平辈或青年男性加“郭”,意为“大哥、兄弟”;年长者、上级或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称“吴”,意思是“叔叔、伯伯”,“吴”是对男人最尊敬的称呼。女性也与男性相似,称谓随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只是名字前加的称呼只有两种:年轻女子加“玛”,不论婚否,年龄较大或受人尊敬的妇女都可敬称“杜”。
走口岸,能行车,会很轻松,但走山林,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所幸向导郭刚十分精干而且健谈,一路走过来到也不是很烦闷,反倒是知道了很多对面的事情。
缅甸人认为左贵右贱,所以男右女左,而且不要用左手递送食物;他们认为鞋子是肮脏不洁之物,所以一般都不会穿鞋,神圣的地方更是绝对禁止穿鞋入内;缅甸是佛教之国,到处庙宇,有庙必有塔,所以也被誉为佛塔之国;男性必须在一段时期里削发为僧,削发,穿袍,光脚,否则会遭到社会的蔑视;榕树是非常神圣的,榕树就是佛塔;崇拜乌鸦,视之为神物,行人车辆不触犯等等等等……
越境并非想象中艰难,尤其是大丛林里,树叶遮挡,对面都未必相识,想抓住某些有准备的人,实非易事,有向导带着,又都有相当的身手,很容易就过去了。洪森以前看到某些新闻中什么艰苦努力抓住越境毒贩,抓住偷猎商人……都觉着有些不以为然,自己走过才知道战士们的艰辛。
(向那些坚定固守国门的人致敬,前段时间碰到了个残疾老兵,听说是跟越境的毒贩枪战负伤退役的,所以专门加上了这段。)
“要进市区嘛?”休息时,洪森蹲在一个砍伐留下的大树桩上问道,前面就是八莫,入缅后的第一个大城镇,虽然总人口只有大概13万多人,但这已经是缅北克钦邦的第二大城镇了。
说实在的,洪森真心不想进去,因为一路行来,走村过寨,只有听人说,没有自己懂,张口哑巴闭口聋子的味道洪森实在是有些受不了,可想而知满街满谷的听不懂说话的人,会让人烦闷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是为了那启动资金,洪森都有扭头打道回府的打算了。
“你们说好了,”郭刚一副随大流的样子,解释道:“本来是计划四天时间跟护卫队伍汇合,现在看三天都用不了,呵呵,第一次看到技术人员的体力这么好,多出来一天多的时间,要进去的话,也有时间玩玩。八莫别的不说,绿化环境还是不错的,而且云南会馆,瑞基那寺庙、登钟佛寺,还有第一雄伟建筑物森哥兰本大教堂,也都能去看看。”
“还是算了,正事要紧,要玩什么时候都行。”罗德说道。
“那好吧,”洪森正合我意,说道:“那休息会继续赶路,伊洛瓦底江听说是缅甸第一大江,不知道怎么个样子,正好看看。”
此行第一站八莫已经抵达,然后按照行程,将沿伊洛瓦底江逆流而上,达到辛博附近,然后上岸转入甘高山,同护送队伍汇合,再经过一天的行程就能到达目的地,帕罕小村。
“这伊洛瓦底江也就一般嘛!”洪森坐在奇特的长条船上,看着黄浊的江水,平坦的水流,对着罗德说道:“没长江宽,没金沙江险,也没漓江俊秀。”
“我靠,有你这么比的嘛?跟哑巴比说话,跟麻子比长相,长江的长和宽广,金沙江的险峻和雄奇,那是世界闻名的,伊洛瓦底江怎么说也是世界排的上名号的大江大河,那么多……我也不太清楚的特色,长江我都没走全来着!”
罗德说着激昂,却忽然来了个大转弯,洪森差点没憋死。
“他了个熊的,”洪森直接把手上的矿泉水砸了过去,“啥都不知道搁那扯淡。都说八莫到辛博一段的清浦峡是最险峻的地方,可跟金沙江那几段比,真的不怎么样啊!”
“金沙江那几段,那是江嘛,都快瀑布了。”罗德很夸张的说:“得得得,你丫的啥别说了,都什么话啊,得亏这船上的人听不懂你说话,否则能给你扔江里去。”
实际上,洪森是无话找话,对于这里的景致,还是相当满意的,虽然说这里村镇的规划和建设跟国内无法比,哪怕是克钦邦第二城的八莫,跟国内某些小镇都不太好比。
但是,这里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却更让洪森喜欢,毕竟一个宅男,路上美女清一色乌七麻黑的时候,森林和自然比钢筋水泥要更吸引人的多。
这里受印度洋暖湿气流影响,年平均气温有25c,冬暖夏热,气候湿润,沿途到处都是高大的热带玉林,几人粗的树木比比皆是,寄生藤蔓横生,如果不是时有人家出现,整个一副原始森林的景象。
江水略显黄浊,但却很少有污染,也许这跟缅甸鱼米之乡,工业不发达有些关系,某种意义上,工业是自然的大敌。
船舶一路逆行,两岸不时出现平坦的白色沙滩,这在国内,都不知道那里还能看到了。岸上成片成片的凤尾竹、柚木林、榕树和松树,还有橄榄、椰树,甚至名贵的红木樟木。
一座座草屋,不时出现在树荫中,沙滩外,小船上渔人撒网打渔,妇女和小孩在河边洗衣嬉戏,近午时,袅袅炊烟升起,好一副闲散悠然,与大都市的缤纷繁华比另有一番味道,比起都市,洪森觉着这里更适合自己的性子。
可惜,自己离不开机床,鱼与熊掌,一定要兼得啊。
半路,洪森就收回了自己的话,这里跟金沙江比较,也许有些地方比不上,但论全程,这里还是不亚于的,起码,没等到预定的下船低点,大家就不得不下来步行了,因为前面好像一条采砂船沉没,把唯一的航道堵了,其他地方都是礁石,根本无法同行。
“我讨厌虫子,还有驱虫油。”罗德满脸大便色的往身上补涂着灰黑色的驱虫药膏,一股无可名状的难闻气味,让罗德不断的抱怨,而洪森早就远远的离开了这个移动污染源。
“行了,老老实实的涂吧,除非你打算献血,还没奖章。”
“你丫的就死说风凉话吧,我诅咒你娶一蚊子做老婆。该死的,该死的,为什么这死虫子就咬我一个,你们都没事,我诅咒它十八代祖宗不得好死。”
不知道是血型关系,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这山林里的飞虫蚊蝇,就是喜欢盯着罗德咬,于是郭刚不得不中途停下,给罗德专门去买了一套强力驱蚊药膏,而自己跟洪森涂的,是一般的驱蚊药水。
“哈哈,谁叫你皮肉细嫩来着,咱大老粗,当然没虫子喜欢。”
那药膏效力绝佳,可闻过味道的人,绝对不会打算在不需要的时候接触它,以罗德的性情,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事情已经干过好几次了,名声在外,洪森和郭刚都离其远远的,一路罗德一个人落在后面,抱怨声不断。
下船没走多久,就找到了来接应的护卫队伍,一群看起来跟普通老农没什么区别的缅甸汉子,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小小营地里,看来是特意等在这里的。人有六个,黑瘦,个头不高,总之是这个感觉了。一个个挎刀提枪,可都是燧发铁砂枪,洪森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禁的仔细瞅了几眼,不过语言不通,一切都得靠郭刚沟通,洪森也就懒得去要来看看了。
从八莫出发是大早上,到了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怎么也不可能今天内赶到目的地,大晚上穿越密林,这不是一个合格的野外旅行者应该干的事情,只能休息一晚,明天再上路。
篝火点起,帐篷搭起,一夜无话,有了六个有丰富穿山越林的老手搭建的营地,所谓的野兽毒蛇还有虫孑的袭击骚扰,都是小说的扯淡,这里又不是人烟罕至的原始洪荒,让那些东西打扰,不是有人别有用心,就是有人滥竽充数。
大清晨,天尚未亮,晨霭弥漫,风穿树林,露水弥漫,夜兽归巢,晨兽未起的时辰。
一行人醒来,草草收拾一下,灭掉篝火就继续上路了,也许是很快就可以摆脱那让人抓狂的药膏的刺激,罗德显得特别兴奋。
缅甸并不大,一个克钦邦更不大,从甘高山,到敏金山脉,听起来好像挺远,实际上若非山林阻隔,基本也就是两个离得稍远点的县城间的距离,按三人的脚程,一天都不需要。
语言不通,罗德被排除在外,除了郭刚时不时的介绍,几乎一路无话,行程显得很快,未及傍晚,就远远的看到了一个静溢的小村庄,可随着越行越近,洪森的眉头也越皱越紧。
………………………………
第八十八章 倔老头儿
小村不大,但格局却让洪森感觉很奇怪,不像一路行来看到的那些村寨,民居散落,而且多是半围绕的木竹栅篱,这里的民居都是全环绕,而且外围的数家,还使用了石头作为围墙。
最重要的是,在村头,有一个很高的,介于别墅和庄园之间的建筑,虽然主要是木制,但洪森却总感觉着这东西像西方古堡,那种可以当碉堡用的古堡,高大,坚固,而且视野开阔。
有了这个印象再回头去看其他的地方,就很清楚了,那些特殊的民居,那座古堡式的建筑,合起来就构成了一条防御线。
加上四面一马平川的农田,这个村子,与其说是村子,还不如说是个军事堡垒。
“前面就到了,我们的家。”
郭刚的步伐,自从看到了小村,就明显的轻快了许多,连带着一起护卫的几个缅甸汉子,自进山起,就一直相当警觉,现在脸上也明显看得出心情的轻松。
与帕罕头人的见面,就是在那个大碉堡一样的房子里,走进才发现,跟想象的不太一样,这里毫无缅甸味道,却更像国内的那种大院跟西方城堡的结合,有影壁,有客厅,前进后进的院子,但四角上却修着瞭望楼,箭塔之类的建筑。
郭刚领着罗德和洪森进了大门,尚未进大厅,只闻其名却不见其人的帕罕头人就带着几个人迎了上来,面容黑瘦,一米六七,光脚,却没有穿着缅甸传统服饰笼基,而是黑布裤子,手持长杆旱烟,看起来不太像缅甸人,倒是更像内地老农,但刚正矍铄的目光却让人无法忽视其人。
“哈哈,”未语先是一阵爽朗大笑,让人心生好感,“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路途艰辛,两位辛苦了,请问该怎么称呼?”
“洪森。”
“罗德,吴帕罕的汉语说的真好啊。”
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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