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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兰-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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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居然会用钢板造房子,有钱烧的啊!”洪森抱怨着。
一行三人,推推搡搡的慢慢走到了两台机器边上,两台机器加一根立柱,还有一摞子钢板,正好形成了一个t字形的空间。
洪森一咬牙,就这里了。
这里由于乱七八糟的杂物阻挡,只能从机器和钢板间穿过去,地形也比较窄,一人穿过很宽裕,两人就有些挤了,再过去一马平川,前后左右都没遮挡,更麻烦。
毕竟在埃兰有过生死一线的历练,洪森调整呼吸,心境很快就平和下来。
平心静气,只有这样才能抓住一线生机,热血上头,横冲直撞,中百枪还不死的“英雄”,日常生活里可不常见。
一步步走近选好的发难位置,洪森脚下开始蓄力,步伐却没有异样,否则谁都知道有猫腻了。
三人慢慢接近了空档,地势关系背后的两人不得不拉成了一条线,最重要的是,放宽了枪口与洪森腰眼的距离。
就是这里!
洪森骤然发难,左脚为轴,右脚猛一蹬地,旋身闪进空档,转过身的同时,还避开了背后顶着的枪口。
砰!!
背后人的反应也不慢,反射式的开枪射击,可惜轰在了空处,大蓬的钢珠贴着洪森的右肋飞过,连衣角都没有沾上。
洪森左手顺势抓住枪管,向后猛抽,右脚用力一记窝心脚,踹到背后那人的胸口上,生死一线,唯恐力量不够大。
人腿脚踹出去的力量可是手上力量的好几倍,洪森手上的力量起码是三五百公斤,打出去可能要论吨了,那脚上呢?没试过,不过一般来说腿部力量是手臂的三四倍,这力量按吨算是肯定的了。
所以洪森错算了一招,本打算一脚把后面的光头踹飞,砸倒他后面那个叫鱼头的人,两个人摔在一起,趁他们慌乱无暇开枪的时候,自己借机逃跑。
可这一脚力量太大,速度太快,发力太猛,就像利刀刺豆腐只会穿过不会撞飞一样,光头的并没有如想象中的被踹飞,而是胸口直接凹了下去,背后一蓬血雾连带着碎骨穿衣而出,喷了他后面的鱼头一脸。
不过,错有错着,钢针一般的碎骨,让鱼头捂着血肉模糊的脸大声惨叫起来,手上的猎枪丢在了一边。
洪森也愣住了,总算直白的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力量能造成的破坏有多大,不过马上清醒了过来,这效果更好啊。
一不做,二不休,抬起的脚还没落地,就把抢来的猎枪调转枪口,对着边上的钢板抬手一枪轰了出去。
这不是洪森发蒙了乱打,而是要打反弹。手上的枪是五连发猎枪,这种流传极广的猎枪,用的是12#猎弹,也就是俗称的霰弹,里边装的都是钢珠,有经验的人都知道,钢珠比子弹更容易反弹,而且不像子弹那么难控制反弹方向,子弹弹头有锥度,打在硬物上,反射角不容易控制,钢珠不同,圆滚滚的弹子球,反弹走的是直线。
就如洪森所想,几乎全部的钢珠都绕过光头的身体,命中了他后面的鱼头。
这也是霰弹枪的好处,一枪一片,只要距离控制好,开枪必中,躲都没地方躲,米国的警察几乎人手一只霰弹枪,曾经有个老警官说过这么一句话:“霰弹枪开枪枪枪命中”,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反弹的钢珠动能大减,人伤的厉害却没有致命,洪森正想追击,但从上方传来的枪声让他想起来自己最应该干什么。
“见鬼,反应这么快干嘛?”洪森狠骂了一句,一俯身借着机器的阴影开始逃命。
“怎么回事,眼镜,带人去看看。”先前开腔救了洪森一命的男人,愤怒的厉喝道,三番五次出状况,让这个男人觉着大丢面子。
眼镜男这次没有摆谱,快速拽出短筒猎枪,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大黑星(54式手枪),头一摆招呼了两个人快速向枪响处冲去,同时不忘压低身形,借物遮掩,看得出这些人玩枪相当有经验。
借着阴影,洪森左拐右钻,避开了上方的观察,躲在一台机器后面,背靠着机器,闭上眼睛,凭借着自己敏锐的感官,听着纷杂的脚步声,默默数着数字,计算距离。
“……3……2……1……0”
洪森猛地睁开眼睛,对着左斜上方的钢梁,砰砰砰连开三枪,借着反弹,形成大片大片的钢珠弹雨,打的眼镜男一行三人猝不及防,低伏着身形,从机器的另一边冲了出去。
空中用力的将手中已经打空的五连发砸向刚从地上爬起来的眼镜男,将其又砸回了地上,而且巨大的力量直接给他开了瓢,悲摧的倒在血泊中抽搐几下就不动了。
超快的速度让洪森赶在半空中的射手反应过来开枪前,冲到另外两个人身边,一个满脸嵌满钢珠,眼见是不活了,还有一个几乎毫发无伤,举着手枪向洪森瞄准。
砰,超近距离的子弹从洪森的左臂对穿而过,带起一条血线,洪森直接骂了出来,人家是本能开枪,弹道都偏天上去了,自己却因为冲的太快,硬是把手臂送到弹道上去了,看这霉倒的……
没有第二枪了,洪森全力爆发下,三四米的空间转瞬即过,哪有扣第二次扳机的时间。
一拳,借冲势自下而上重重砸在了那人的下巴上,论吨计算的巨大冲力让人高高的飞起,越过背后的机床,重重砸在那长桌的一边,脆弱的颈骨当即折断,断骨切断了神经,人几乎在飞起的瞬间就死亡了。
这下好了,篓子捅大了,长桌边上的人纷纷喝骂着掏出枪来。
吵吵嚷嚷,纷纷扰扰,但洪森没时间管这些,一把抓起地上的尸体,向自己的上方扔去,果不其然,钢珠雨当头罩下,空中监视的射手再怎么迟钝,也反应过来了。
洪森迅速捡起双管猎枪和大黑星,抢在在空中的射手开第二枪之前,再次冲入了黑暗,这昏黄的灯光,实在是最好掩护,洪森很庆幸。
反击开始!
………………………………
第十七章 大乱战
“珀先生,不好意思,请稍待,我处理一下。”先前发话的人转过头,一脸铁青,强压着愤怒低声道:“强子,多带几个人,去看一下眼镜怎么办事的?这混蛋不知道今天很重要吗!”
身后的一个人,肌肉纠结,左脸有个刀疤,表情冷漠的应了声是,头一摆带人就要走,却看到一具尸体从天而降,瞬间冷场。
尸体的死相异常凄惨,下颌骨粉碎,嘴巴就是一个破布袋血窟窿,眼睛已经喷出眼眶之外耷拉着,整个头向背后一百八十度扭着,脊椎骨刺破后颈穿了出来,白色的碎骨茬子煞是耍拖癖淮笙笥昧μ叩搅艘谎侨肆δ茉斐傻某∶妗�
瞬间冷场,除了连续的枪声之外,一片寂静,发话这人的极度愤怒瞬间平静了下来,就像从来没有发过火一样,声音一点不带情绪,冷静的像块冰。
“珀先生,看来我们碰到了个高手,让您见笑了。”
“没关系,乌老大客气了。华国大地,藏龙卧虎,没想到这么就能碰到一个,看来果不虚传啊!不过,为免节外生枝,我建议合力吧。”珀先生的语调非常僵硬怪异,应该不是华国人。
“这个就不劳贵属了,我们能处理。”
“不不,乌老大,我没有看轻你的意思,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最好尽快解决,而且这个人我也很有兴趣,难得碰到高手,可以尽兴一下,况且大家长久合作,都把实力展现一下比较好,可以省掉很多不必要的想法,您说呢?”
“好吧。”乌老大略微沉吟了一下,说道,然后带着些试探性的语气建议:“久闻珀先生曾在军方任职,那这次就交由您指挥吧。”
“好吧。”
珀先生也没有客气,这里乌老大是主人,自己在别人的底盘上,彼此还不算信任的时候,手下肯定不可能随便交出来,但反过来乌老大却没这个顾虑,作为地头蛇总是有优势的。
而且,面对一个这样的对手,不统一指挥的话,双方反而会互相牵制,对指挥不利,万一造成了芥蒂,对日后的合作也可能造成麻烦,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都明白自己的位置,所以都明白应该如何选择。
不得不说,洪森被高估了,看尸体的惨状,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击碎下颌不是难事,但打成粉碎就不是一般人了,更何况还把尸体直接打飞近十米的距离,按乌老大珀先生的想法,这绝对是一个身手高超,心地冷酷的高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前面会示弱,可既然发难了,不管是谁都得付出代价。
实际上,若非亲身碰到,谁又能想得到,这只是一个超级幸运的菜鸟呢,这两个老大经验丰富,结果反而拐到沟里去了,错上加错的后果,就是最终走向了所有杯具的归属地——洗碗槽。
按这俩人的想法,洪森肯定会想办法抽冷子先逃跑再说其他,因为自己这方人数占绝对优势,而且人人有枪,乱枪扫射,高不高手都得撂倒,这跟身手高不高没关系。
既然洪森是高手,那肯定知道这个道理,否则早死了。而且洪森是误闯进来的,没有必须死拼的理由,所以最合理的选择就是先跑掉,然后再图其他。
那么很好,这厂房没窗户,守住大门,守住几个制高点,然后拉网横扫,谁也跑不掉,露面就是靶子,几十把霰弹枪手枪的连射,除非是拿瓢泼弹雨当洗澡的主,否则肯定得载那。
两人都是老油条,眼神一对上,没什么商量,就知道该怎么办,由于这次的事情重大,双方带来的手下也都是好手,也不会拖后腿。
说实在的,前面被洪森直接悲摧的几个也并不差,否则也不会被带出来,只不过是太倒霉而已,同他们的老大一样,都没想到一点——碰上妖孽了。
“放鞭炮,掩盖枪声。”
乌老大吩咐了一声,代表战斗开始,虽然这里是工厂,零星的枪声不太会引人注意,可对付这样的高手,基本上不可能几枪解决,没点掩饰难道真当警察吃干饭的。
这边都开始搜索了,那洪森干嘛呢?
答案是蹲在一个机床空洞下面,研究那把顺来的五四手枪来着,崩溃吧?轻重机枪米尼岗都能耍,手枪没玩过,因为罗德那家伙不喜欢短家伙。
不过原理总是差不多的,洪森也不是机械白痴,赶鸭子上架的研究了分把钟,也知道怎么整了,表演十秒拆枪装枪不行,但用用没问题,长吐出一口气,搞定。
忽然间,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燃起,洪森当时就是一惊,乌老大开头说的话,洪森可是没有忘记——等放鞭炮庆祝的时候再说——再说什么?鬼都知道,由此再联想下,现在为什么放鞭炮就一目了然了。
鞭炮,二踢脚,雷麻子,乱七八糟的爆竹声,差不多废掉了洪森的听力,这对洪森来说可是雪上加霜,一旦有了爆竹声的掩护,对方就可以肆意开枪,那么,人数就是一个绕不开的死结。
“该死的,怎么办?”洪森急眼了,这么多的人,找出自己不是分分钟的事情,自己可没有变异人的皮肤防御力,那么多长枪短炮,躲过一发躲不过第二发。
“我!#¥%……¥&;x(……%&;…!#,老子和你们拼了!!!”
事实证明,天生冷静适合战场的人很少,洪森急怒之下,开始出昏招,洪森决定,擒贼擒王,狗/日/的,老子把你们的头抓住,你们还敢猖狂?
这是新兵的常态,没有真正经过几次战火洗礼的兵,再怎么刻苦训练也还是新兵,在第一次进入战场的时候,很容易因为迟疑或者冲动而送掉性命。
没有侦查,没有分析,没有计划,不考虑人家老大是不是有人守着,不考虑自己一个人对上几十人的成功概率几何,无论从什么方向上分析,现在这种情况下,擒贼擒王都是一个昏的不能再昏的昏招。
可是,最让人恨不得撞墙的是,歪打正着的昏招居然成功了,没料到居然还有这样的傻帽,在绝对劣势而且没有死拼必要时不逃跑,脱离包围圈,反而自己朝陷阱里踩,运气这种东西,对胜利和失败的影响,还真是没法估量。
洪森眼睛泛红,左脚猛力一蹬机床外壳,在机床不堪重负的吱嘎声中,咬着牙不管不顾的猛蹿出来,扑向记忆中那两个头目所在的地方。
所幸还没有完全的昏头,在埃兰被依莲训的狗血喷头,到底还是留下了些东西,身体几乎平贴地面,全靠双腿的非人力量在两边廊柱,还有机器外壳上不断调节方向,快速转折,避免锁定,同时利用惯性保持平衡。
十几米的空间,不过一秒不到,根本没给人反映的时间,让洪森有了无损近身的机会。
双方一照面,人还在空中,两蓬猎枪钢珠雨就洒向了两人身边的护卫,打得他们人仰马翻,打空子弹成了废物的猎枪也被扔向乌老大那边,可惜一点准头都没有。
洪森合身撞上了珀先生,谁让这家伙最近,算他倒霉了,右手一伸用力卡住珀先生的咽喉,一个旋身,挡在身前,这时候所有人才反应过来了,齐声发喊向这边冲了过来。
洪森脚下再次发力,后跃到一台机器旁,背靠着机器,面对乌老大,把珀先生挡在身前,左手的五四式手枪直指其太阳穴。
“都不许动,退后,否则我杀了他。”洪森爆吼威胁道。
所有人一时间都停了下来,除了鞭炮声,一片死寂,但是,结局跟洪森想的有点不一样。
“我ri你妈啊!”
场面瞬间冷了一下,乌老大忽然眼睛充血,完全抛开了斯文的外貌,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大喊,抢过护卫手中的五连发,劈头盖脸的狂轰了过来。
洪森拎在手上的珀先生被狂暴的弹雨冲击着,筛糠一样的颤抖,虽然看不到前面,但鬼都能猜到珀先生正面的惨样了。
洪森差点哭出来了,心里冰凉冰凉的,我特,你们脑袋里都装的**吗,二话不说就开枪,这么硬气你到底是黑帮还是军队啊,电影里感情全是胡扯啊?!
军队还是黑帮这个问题可以以后再说,有一点现在必须做,否则没以后了,逃命啊!
洪森一看不对劲,用力把珀先生残破的尸体砸向乌老大,人同时向侧后跳去,手里的五四手枪也不断的向乌老大方向开火,迫使他们躲避,不求命中,只求迟滞,他们的距离太近,威胁最大。
一甩才明白,为什么乌老大气急败坏二话不说就开枪了,紧张之下自己没有控制好力量,手指深深的抓入了珀先生的喉结,自己却没注意。
珀先生死了,被自己杀死了,在乌老大面前,在所有手下的面前,把他的合伙人干掉了,乌老大不发狂才怪。
“连越南佬一起干掉,我他妈的ri你十八代祖宗!!!!”乌老大声嘶力竭的疯狂大吼着。
乌老大连同周围的四个护卫,对着洪森,玩命的开枪,外围几十个负责搜索的乌老大的人,对着珀先生带来的十几个人,玩命的开枪,珀先生的人呢,都挨揍了当然还击,也是玩命的开枪。
一时间,枪声大作,连鞭炮声都压制下去了,钢珠子弹头漫天横飞,乱战开始!
乌老大有苦说不出,他娘的我容易不,好不容易从金三角牵条线,第一次交易就被人给搅合了,对方将军最得意的手下在自己眼皮子地下被杀了,还在所有人面前,就是头猪也会怀疑自己黑吃黑啊,虽然这种局面只要有些头脑就能想明白自己的为难,可自己敢赌边上那些越南佬头脑不会充血吗?
以后要不得安宁了,乌老大那个恨啊,脸已经不能用铁青来形容了,一向以严肃和稳若泰山示人的面孔严重扭曲变形,目眦欲裂,口沫横飞,疯度十足。
“都他娘的开枪,都给我开枪,把这混蛋大卸八块,不,给我把它打成肉酱,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乌老大的选择帮了洪森,借着混乱,用尸体和子弹逼开乌老大,洪森拼命的窜到了一台高大机器的后面,背部紧贴着铸铁制作的外壳蹲下,听着枪子打到钢板上,爆豆一般的声音。
冲进来的时候挨了几下,但都不碍事,局面混乱,能对自己开枪的只有乌老大一伙,但被怒火冲昏了脑袋,都下意识的瞄着胸口,子弹基本上都被珀先生的尸体挡住了,然后又被自己的枪弹逼迫,十枪九不中,看下来只在肩膀手臂等没挡住的地方受了些轻伤。剩下那些大面积乌青血斑,都是躲避时被反弹的钢珠所伤,看着狰狞碰着很疼但实际上没有危险,大多数甚至连皮肤都没有穿透。
唯一的大麻烦就是左上臂又被手枪击中了,这次子弹还留在里面,谁打的什么时候打的不知道,还好可能是流弹,入肉不深,但子弹卡在里面,左臂根本用不上力。
必须弄出来!
洪森一咬牙,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一狠心两根手指硬生生插入伤口,将子弹硬是拔了出来,咝,牙根差点咬断,牙龈中渗出丝丝鲜血。
见鬼的,是自制弹头,弹头一变形,生拽出来比锯条拉一刀还疼几倍,洪森满头大汗,抱着不断颤抖无法动掸的左臂,暗骂真太莽撞了。
左臂暂时是用不上力了,缓了几秒之后,用牙咬着衬衫,撕开几条布条,匆匆的打个死结,结头垫着块布,用力压在弹孔上,这是罗德教的应急止血法,也不知道管不管用。做完这些,洪森全身虚脱般的背靠在机器的外客商,大喘了几口气,微微放松一下。
左臂疼到麻木,但似乎并非无法忍受,能做到这样,洪森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半个月还不过是一个家里蹲的宅男呢。
职场上走神要挨训,商场上走神要失利,战场上走神就送命,再笨的人也知道这点,所以洪森不过休息了几秒钟,稍微缓了口气,就马上又警觉起来。
耳朵仔细聆听,洪森在脑海里判断着局势,有激烈的鞭炮声掩盖,可还是能够勉强分辨,枪声整齐了不少,看来那个什么乌老大要赢了,因为都是沉闷的猎枪声音,乌老大手下好像多数是拿着这个。
不能这样待着,一会他们缓过手来,来个包围就彻底完了,都是一打一片的猎枪,那时候速度再快也是个渣,必须尽快冲出去,是的,必须!!!!
………………………………
第十八章 白痴啊
洪森用力深呼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旦渡过了开始的犹疑和冲动,新兵就会开始适应战场,日常的训练越充分,那么适应的速度就越快,新兵就会慢慢变成老兵。
怎么说也是个经历过生死的人,渡过适应期,冷静就回归了头脑,看了下左手的五四式手枪,没子弹了,现在就是个废物,不过,当暗器还是可以的,虽然我没有了枪支,但我的体质能压倒所有人。
是的,继力量之后,洪森又认清了体质超越常人两倍多是什么概念,乌老大几个人近距离直击也没造成什么致命伤害,有人肉盾牌的缘故,但肌肉皮肤的韧性也不是说笑的,普通人挨上这几下肯定跪了。
洪森感觉,如果距离拉开到十四五米,就算没有遮挡,乌老大手里的猎枪,恐怕也对自己没有致命威胁了,顶多轻伤,拉开二十米,自己可以站着跟他们对轰。
也就是说,只要有枪,自己绝对占优势…………好吧,这是扯淡,有枪没子弹,等于废物,洪森看看手上的五四,撇撇嘴暗想。
等等,子弹,子个屁的弹啊,洪森忽然想到什么,兴奋起来了。
他了个熊的,手枪能砸人,那满地的垃圾废料就不行?以自己的腕力,还要个屁的子弹啊。
洪森眼睛亮了,现在就看自己手上准头如何了,抬头看,空气中透着昏黄的氤氲,那盏白炙灯还在啊,不知是没想到,还是因为黑暗不利于战斗,居然留存到了现在,厉害啊,不过现在吗…………
短暂积蓄了下体力,双手握紧一块大约一米半见方的钢板脚料,忍着剧痛,腰腹猛一用力,扯的立了起来,多好的盾牌啊,不过目的可不是这个。
借助钢板暂时的阻挡,洪森箭一般的窜了出去,目标废料筐,工厂用来存放生产时产生的垃圾,里边都是小块小块的下脚料,钢屑、钢丝之类的东西,几乎每台机器附近都能找到一个,分量十足。
当弹药?不,这才是真正的盾牌啊~~~洪森双手抓住把手,青筋爆起,拼尽全力,用力把废料筐甩向半空中的白炙灯泡。
一时间沙尘四射,钢屑飞舞,哇哈哈哈哈,洪森大笑起来。
猎枪是滑膛枪,猎弹是钢珠弹,广受赞誉的停滞力,巨大的伤害力,对应的是狗屎一般的穿透力。
弹头越小则越轻,越轻则越容易发飘,为什么步枪管要膛线,不就是为了让弹头旋转,增加稳定性,提高倾彻力吗,钢珠弹哪来的旋转。
再加上霰弹一发多弹珠,火药推力分散,除非使用独头弹,否则猎枪比跟手枪的射程也差不了多少,没一款有效射程能超出五十米去,超出三十米都是好枪了。
哈哈,飞舞的细小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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