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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湖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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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冯保真感慨道,“我的导师苏教授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大儒,只可惜他失踪多年,怕早不在人世。他作为一代西域研究领域的先驱,对大西北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最具权威。对了,你说苏辛最后在帐篷里说的别走意味着什么?是遇到危险而发出求救的信号,还是发现了什么奇迹?”

    “这么多年,我也一直在思索。”沈秋云稍顿片刻,调整着思绪,“通过判断,他那时的语气,似乎是带着一种惊喜的口吻在喊,但令我终生迷惑不解的是,他咋顷刻间消失了呢?”

    “估计没错的话,他很可能发现了那个古代的遗址,而且,那个遗址的规模空前,因为遍布的狼窝就在遗址之下。”

    “你是说那些狼以墓为穴?”

    “嗯,这次发掘出的这些头骨,就很可能与苏辛早先发现的一致。如果推测没错,你们当年到过的地方就是一片古代遗址,有汉代以前,也有石器时期。如此看来,那些地方很久以前就是一片绿洲。那么,你现在能否记得那个地方?”

    “有些模糊不清了,就在那次事故的第二天,我们就难辨出来时的地貌,别提今天。沙漠有时一天一个样,你说,这世上,啥东西每天不都处在变幻中?”
………………………………

第六章 归途

    ()  从科学院出来,视野一下开阔。连续几天的奔波,使沈秋云疲劳之至。脚下的半筒皮靴像破铁皮一样冰冷,好几天没用热水泡泡脚,更不用说洗澡了。沈秋云一阵心慌,对了,午饭还没吃呢。他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餐馆,就走上前撩开门帘,一进门顿觉暖气逼人。餐馆不大,但四张方桌围满了人,(汉民和维民),沈秋云找到个空位坐下来,顿顿脚,搓搓脸及耳朵。这时,一个打杂的维族小伙上前,他才知这是个清真餐馆:“巴郎(维语・小伙子),来个拌面。”沈秋云的方言较重,连说两遍,维族小伙子才懂。巴郎刚走两步,沈秋云复又提醒:“拌面不要放辣子。”维族小伙子应声而去。一会儿,就端上一盘白拉面,半盘肉炒芹菜。吃了小盘面,沈秋云就觉撑得难受,他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吃撑到胃痛。付了三元五毛钱,他就急急忙忙往家赶路。

    乌市的街道不宽,加上路两旁雪堆的挤压,道路被车辆淤塞形成的肠梗阻随处可见,沈秋云挤上一辆超负荷的二路电车,一手抓住车顶的把手,以防被挤倒,另一手紧护住夹克口袋的资料。乌市的公交在哪个季节都是人满为患,在冬季就更为突出,遍布xin jiāng的人们似乎都变得闲逸,一个个都拥到乌市冬眠。树林里的雪有数尺之厚,白里夹黑,失去了它原有的圣洁。不知这老天会不会再来一场冬雪,这样的季节,天一yin下来绝对不是雨。

    沈秋云漫不经心地随车晃动,他知道这老牛般慢行的公交要走个把小时,着急也没用。他想起了弟弟秋楠。此刻他一定在家。他长得像谁呢?像父亲或是母亲,或许自己这般模样?车顶的铁把手冷得象块冰。沈秋云频繁地换手,把冰冷的手装进夹克口袋里暖着。他被夹在几个维族小伙子中间,身子几乎不能动弹,挪不动的双脚也越来越被冻得钻心。下次再也不坐这鬼公共汽车了,沈秋云无奈地叹息一声。他想起妻子秀,还有女儿媛媛,秀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xin jiāng本地人,比沈秋云大三个月,是个媳妇姐。沈秋云长期工作在野外。秀一个人把家布置得仅仅有条,房间、厨房、玻璃窗的干净程度、媛媛的学习情况、衣服的整洁、晚上出去做什么,秀都一清二楚。沈秋云每次从野外归来,走到家总有一种清新舒畅的感觉。秀的细心,使沈秋云毫无顾忌地把家里的一切交到她的手里。然而,在他心里,这个家,这个媳妇姐,总令他暗叹出一丝惆怅,他与她们之间似乎总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迷雾。

    家在这二十年的风风雨雨中,女儿媛媛是他们夫妻感情上的纽带,开心果。另外,算得上第四个成员的肖妈,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肖妈是苏辛的母亲,住在四号楼,三单元。沈秋云二十年来一直把这个门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把肖妈当成自己的母亲。每次从野外回来,他总要拎着瓜果去看望肖妈,陪她聊聊家常,帮她做些力所不能及的事。

    一下公汽,抬眼便能看见大院门口那块熟悉的大牌扁‘xin jiāng石油管理局地质调查处’十二个红sè大字。

    沈秋云揣着资料绕过肖妈住的四号楼,楼宇间车来人往,扮相靓丽的少男少女依然陶醉在初chun的喜气里,他们三三两两,边走边讨论新cháo时装、新cháo发型,及各种鞋帽、手表、金银首饰。

    沈秋云的家在八十号楼二层,离处里中心商场比较远。这幢新楼在去年底落成,腊月十八才搬进去。每次走在这些参差林立的楼房里,附近机场上嗡嗡轰鸣声便从四面八方撞击过来,不绝入耳。

    走进楼梯,室外的寒气立刻消失殆尽,换之而来的是暖暖的热气。沈秋云走到自己的家门口,两只稍沾有雪泥的脚,在门口平铺的麻袋上跺了几下。轻轻敲了敲门,他想到此刻开门的应是弟弟秋楠。沈秋云看了一下手表,才是上午十一点,妻子秀离下班还有两个半钟,他又敲了两下门,里面没反应,难道媛媛带秋楠上街了?沈秋云掏出随身携带的大门钥匙,把门打开,离别多ri的新房气息扑面而来。淡绿sè的地板依然那样干净,门口的冰箱,洗衣机,沙发上洁白的纱巾,都给他一种久别重逢的愉快和新奇的感觉。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又那么陌生,他的目光在整个客厅里搜寻着,努力地寻觅着一种陈旧朴实的迹象。他知道自己一旦寻觅到,那种质朴与这房里的一切定绝然不同。可小小的努力后,还是令他生些失落。他又推开自己的卧室,媛媛的房间,连厨房也不放过,可他终究什么异象也没觉察出,原先那种从心底升腾的悸动,cháo水般也随之退却。在客厅的沙发上,他疲惫地靠下来,闭上眼睛,他突然很想老家,想父亲和母亲,想自己的弟弟,快二十年了,他觉得自己从没像今天一样强烈地想要回一趟老家。
………………………………

第七章 家事

    ()  在卫生间,沈秋云足足用了两个消小时来冲澡,出来时竟感到心情舒畅许多。他把穿脏了的衣服泡在澡盆里,靸了一双拖鞋,找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他看了一下客厅里组合柜上悬挂的石英钟,指针已走过了午后一点。他知道再过一刻钟,妻子秀就下班了,他走进厨房,由于媛媛在一家商场做业务,要到晚上才回家吃饭,因此他决定弄上两份简单的午餐。进入厨房,一股淡淡地油香味扑鼻而来,沈秋云打开凉台上的玻璃窗,让风凉凉的从外蹿入。数里外的机场上空,巨大的飞机引擎声隆隆入耳,大有泰山压顶之势。沈秋云装上一壶水,放在电子灶上,拧开煤气罐,又打着火,从面粉袋里舀出两碗白面,浇上盐水,开始慢慢揉起来。

    在xin jiāng二十多年,吃惯了面粉,因而几乎超过了对大米的偏好。沈秋云在揉好的面团上抹上一层油,再用面盆盖好,让面醒上一会儿。待水烧开后,他换上铁蜗,把开水倒进去,再把面切成一厘米的条状,再把面拉开,然后一片一片揪下来放进锅里。下完面,沈秋云又放进西红柿酱,冲上两个鸡蛋,再放上些青菜。

    等沈秋云关掉火出来,秀不知何时已进入客厅,正慢慢脱鞋。秀身穿一件黑sè长呢大衣,浓密的卷发直垂盖到大衣领,她脸sè苍白,上嵌着一双大眼睛,眼角几丝淡淡的鱼纹可以看出,虽经岁月的磨砺,美丽还葆在她脸上不愿褪去。

    对沈秋云从野外回家,秀从来是一副淡然的模样,沈秋云早习以为常,他故作轻畅地唱了两句湖北大鼓,他嗓音低沉,微带沙哑,不到两句,便使劲咳嗽几声,震得客厅嗡嗡作响。

    “秋楠没来,不会是走错了路?”沈秋云没头没脑地说,他用右手随意拉了一下冰箱门,低下头像是寻找什么,可他什么也没找到,立即又关上。

    对于秋云这些自言自语的话题,秀常常不作以回答,她只轻轻报以微笑。对野外所发生的事,她极少关心,很少耳闻。她出过野外,那是七十年代的事,走戈壁,穿荒漠,挖炮坑,住脏帐篷的苦ri子她记忆犹新,她说她不再想野外那种与风、与雨、与沙、与**舞的ri子,不想再过与星星、与月亮共眠的生活。

    秀脱掉长呢大衣,挂在客厅的衣架上。走到卫生间门边的水池旁,她拧开水龙头,冲洗了一下手。再进厨房,见铁锅里的楸面片已熟,就关掉了排气扇。她收理好桌面的面盆油壶,又用抹布抹了一遍,见茶壶没泡茶,又拿些茶叶出来泡了一壶,她知道这壶茶早晚会被沈秋云饮完。

    中午所给予她的时间并不多,秀把面片盛出来,捻一碟咸菜放在客厅的小桌上,见沈秋云靸着拖鞋在客厅里慢慢转悠,她便自个儿先吃起来,她一边吃一边回味着沈秋云的话。她对沈秋云老家的印象极其淡薄,别说见沈秋楠时,他刚两岁,就连沈秋云的母亲,现在也几乎淡忘殆尽。秀是老xin jiāng人,父亲是大西北第一批石油人,母亲则是晚清xin jiāng移民的后辈。父母在建国后生下她,不久,父亲便因胃癌去世,母亲千辛万苦地把她拉扯到十八岁,在一个寒冷的冬季,母亲也离她而去。秀的食量比沈秋云食量大,可秀无论吃得怎样好,却总还是一副瘦瘦巴巴的摸样。时间长了,到医院一看,满身是病。什么黄疸肝炎、贫血、胃下垂,全都出来了,开了整九个月的中药调理,脸也没红晕起来。医生说,恐怕得找上个心理医生为她疏导疏导。

    沈秋云身体也有许多慢xing病,多是在野外工作时留下的。什么胃病、痔疮、轻度关节炎、还有白发,白发按理说不是病,可对沈秋云来说,白发比胃病,痔疮更后怕,他害怕别人盯着他耳鬓边的白发,每次回乌市染上不到二十天,那白发又一根一根钻出来,让他照镜子时特难受。

    秀放下碗就抓起沙发上的毛衣织起来,她极爱织毛衣,无论chun夏秋冬,只要有空,她手里总在划着几根竹针。织好的毛衣,穿了拆,拆了又织,天长ri久,织毛衣便成了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沈秋云慢悠悠地吃完一碗面片,放下碗筷,他从小桌下面的纸盒里抽出一张纸,抓一撮莫合烟叶,卷了一根,推开郎声打火机,把烟点上,秀抬起头问:“咋吃一点点?锅里剩下的不是还有吗?”

    “上午在路上吃过了。”沈秋云一边说一边吸着烟。

    “你们队长魏明今天找你,商量出工的事。”

    “听气象预报,明天有雪,出不了。”

    “媛媛的事,你咋打算,是让他学艺,还是出野外?”

    “当然是出野外,早出就早被转正。”沈秋云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

    “你回来到肖妈那里去过没?”

    “哦,还没有,前些天,我走时去过她那里,她说最近双腿又开始疼痛,过后我打电话去医院叫陈医生来检查,不晓得查出啥结果没有,真叫人担心。”

    “肖妈可能活不长久了,医生查出来她得的是骨癌。”

    “啥?骨癌!”沈秋云睁大眼看着秀,半晌叹息了一声,“有没有动手术的可能xing?”

    “医生说很难,肖妈年纪大了,七十多岁的人如果动手术,极易引起休克,而且癌已转移,没法再动手术。”

    沈秋云站起来,在客厅里低头来回地走,稍后一屁股重重坐在沙发上,侧身把烟摁在了烟缸里。

    沈秋云从衣架上取下大衣穿上,套上皮靴,揣上资料,不用问,秀知道他要到肖妈家去。
………………………………

第八章 肖妈

    ()  走出楼梯间,迎面扑来一阵寒风,逼得沈秋云把手装进衣袋。他此刻的心情yin郁不堪,跑了几十年的野外,与生死一瞬也擦肩过几次,今ri,他又一次感悟到生命的脆弱,生死的无奈与沧凉。牵动着脚步,他抬头望了望yin霾的天空,厚厚的云霭似一口顶在天穹的锅,闷得大地喘不过气来,看来又有一场大雪,可是全年的希望就在眼前,能否出工,就看老天爷的安排了。

    “沈指导,魏队长找你!”有个声音从一侧传来,沈秋云住脚一看,原来是李忠和他的女友郭燕。大块头李忠一头卷发,阔脸,八字须,魁梧健壮,在沈秋云队里的青年后生中算得上老大,李忠是沈秋云的专车司机,开着从队里到乌市的联络车。

    “那天叫你等我弟弟,你等了没有?”沈秋云直问李忠。

    “头儿,别人你不信。我你也信不过吗!那天,我一直扛着写有你弟名字的牌子等到天黑,每趟车都没放过,连车站的门卫也被我的真诚感动了。”

    “你没打听路上有车误点?”

    “没那回事,我问过很多人,从郑州到乌市的路畅通无阻,大概你弟不会来了!”

    沈秋云沉默下来,他掏出烟递给李忠一支,自己也点了一支。

    “前两天‘换桩’的事(接换新车)搞好了没有?”

    “早就接过来了,全队已整装待发,就等你一声令下,头儿,今年我开啥车?”李忠半认真半玩笑地问。

    “还是联络车,两台车你任意挑一辆。”

    “谢啦,头儿!没啥事我先走啦。”

    “等一下,你通知一下魏队长,我觉得后天正式奔赴南疆可行。”

    “后天!能行吗?”

    “没问题,我刚从南疆回来,那里的气温不低,雪融得差不多,让他做好出工的准备。”

    “好的头儿,听你的!”

    “喂,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打声招呼。”沈秋云临走时丢下一句话。

    “一定,一定,到时沈头儿要来赏脸噢!”李忠的女友郭燕娇俏一笑。

    “鬼丫头!还用说。”

    沈秋云把资料送到处大楼的资料室,资料室黄科员接过资料,不由得感慨万千。“想不到七十年代的资料能重见天ri,虽然它现无重大价值,可是它能作为我处地质调查史上的一面镜子,值得我们全处职工永远铭记。”

    黄科员极为动情,沈秋云却已轻轻退出办公室。他强忍住内心的苦涩,强忍住久远的痛楚,面对那叠发黄的资料,也只有他明白,在那种年代里,他是怎样把自己与之一切紧紧相连,并柔进了几十年的剪不断的缕缕情丝中。这缕情丝而今终ri像一根飘带,缠绕在他疲惫的心里,飘带后拖着的,是他那步履蹒跚的身影。

    肖妈已入古稀之年,她靠在墙壁一侧,骨瘦又羸弱,年轮圈圈烙印在她褶皱的脸庞,写满了岁月的无情。她抬手无力指了指床边的小凳,示意沈秋云坐下来。肖妈的保姆小chun热情地给沈秋云端来一杯开水,又忙她的去了。室内光线极暗,也没一件有生气的家私映衬,倒是窗台上媛媛搬来的一盆‘胖姑娘’,让人感觉这世界里生命的美好。

    这是个极其坚强的老妪,病魔剥夺她的zi you快十个年头。而现在,致命的癌细胞已深入她的骨髓,她依然坚韧地在抗争。她不愿走出这个小家,这里曾是个快乐的小天堂,有她的丈夫和儿子,有她一生的憧憬,一生的牵挂。她期盼着,丈夫和儿子回来的那一天。

    其实沈秋云就是她的义子。自苏辛那夜在沙漠里神秘失踪后,沈秋云就不知不觉做了她的儿子。为了方便在一起照应,沈秋云多次请求肖妈搬到自家,但都被她谢绝。因为在她心中,还有不曾磨灭的信念,还有一丝希望在牵绊。

    沈秋云把刚买来的一袋水果放在桌上,他剥了一个香蕉递给肖妈:“这段时间腿感觉好些吗?”沈秋云不敢拿正眼看肖妈,他此刻多想告诉肖妈,他已找到他的儿子,可他不敢,对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如其让她看到一堆白骨,还不如让她怀有一个永远的梦,这个梦虽然残缺,虽然支离破粹,但比没有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原谅我,肖妈!”沈秋云在心底默默地讲。“我是无法给你一个儿子,但我能还给你真正的儿媳和孙女------”

    “秋云,你弟秋楠从内地来了没有?他一个人在路上可千万别出啥事------”肖妈缓缓地说,吐字几乎模糊不清,但沈秋云还是能听出来。

    “没事的,肖妈,他二十来岁的人了,别担心他。”

    “唉!现在呀,外面坏人多,要小心才是。对了,媛媛在你那个野外队,她还小,你得找个较轻松的活儿给她干,让她多注意安全。只可惜哦,我今后身边又少了一个人------”

    “我会照顾好媛媛的,你就放心。肖妈,我和媛媛出野外,让秀多过来陪你就是。”

    “秀呀,你多劝劝她,要注意身体。不要整天忙来忙去。你自己要注意一下胃。”

    “我知道了,肖妈。”

    沈秋云双眼被浸出的泪水所迷蒙,在他的内心深处,二十年的风吹雨打的生活丝毫不曾动摇过他,唯独慈母的心让他伤感,让他落泪。他不认为自己不孝。多年来,他无不每时每刻都在思念那个遥远的家,思念那个清苦、纯朴、魂牵梦绕的小山村。他是农民的儿子,无论走到哪里,浑身都散发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民的儿子。他那健强的体魄、地道的乡音、黝黑的肌肤,如果哪一天戴上草帽,再扛一把锄头去下地,绝不会引起路人的丝毫注意。

    他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母亲,一个纯朴的农家妇女,为了丈夫和儿子,奉献了全部的爱和心血,且从不知道去索取。对于父亲,他印象要模糊很多,不是他全忘了父亲,父亲那种狮子般易咆哮的脾气,还常常令他从梦生惊悸:“秋云,秋云,拿个鸡蛋去换五根烟回--------”父亲的这句话一直伴随他到二十岁,终有一天,他象倔牛般发犟,那次他没拿鸡蛋换烟,与父亲狠狠‘顶’了一场,没几天,他便去当了兵,之后没跟父亲说过一句话。

    极度的疲倦写在肖妈的脸上,沈秋云安顿好肖妈,细心叮嘱小chun一些事后,轻轻退了出来。
………………………………

第九章 乌市

    ()  故乡,是一个看得清但又摸不着的梦,它真实得可怕,只要你闭上眼,伸出手,你就能感触到它,拥抱住它,于是,你哭,你笑,你为所yu为,尽情放纵宣泄一切------

    然而这对此刻的沈秋楠来说,故乡只是一副想欣赏却难入胜的画。

    沈秋楠清晨起来,竟发现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隔着厚厚的玻璃,仍能看到无声无息的大雪在漫天飞舞。这是他到xin jiāng的第一场大雪,却没激起他多大的兴致,他感觉自己已渐渐适应了这里的气候。朱乐起得特别早,帮店老板林建买菜未归。黑头在被窝里蒙头大睡,上面加盖的毛毯已被他蹬下了床。这是乌市火车站的一家小餐馆,十天前,这家店主雇下了他们仨。沈秋楠在卫生间洗簌完毕,到饭厅看见很少过来的老板娘蒲莎正收拾餐桌。

    “老板娘,让我来收拾,你歇会儿。”

    “没关系的,秋楠,林老板几点去喀什?”

    “不清楚,一大早,他与朱乐去了菜市场。”

    “那个牲口,我就知道他不急,那慢xing子能办成啥事!秋楠,开这个店,都是我一手一脚把它料理好。每几天,我如果不过来一趟,小店就不知乱成啥样!昌吉那头也有小店,还得照料孩子,两头忙。昨天叫他一大早去喀什,现在还不走。这个牲口。”蒲莎心直口快,手脚极麻利,她用刀抄起两大块羊肉走进厨房,噗的一声就扔在砧板上,攥起刀三下五除二就切成肉丝,洗上几把芹菜,切好后与肉爆炒。

    蒲莎是老xin jiāng人,家在昌吉市区,八五年与从西安到xin jiāng做生意的林建结了婚,婚后开了两家小食店,生意一直不错。前些天,一位远从深圳到xin jiāng收购羊皮的杨老板找上门,高价向林老板收购大批的羊皮,林建是老行家,觉得这生意不错,当下两人一拍即合。林建早年做羊皮生意达七八年之久,许多老客户都在喀什市,而且这么多年一直有来往,于是,商量后,他们决定去南疆喀什市。

    “老板娘,喀什是不是很远,我们这一去,要好几天?”

    “是啊,在南疆,两千公里路程,坐车要四五天才能到,还有翻天山呢!”蒲莎说。

    “那外面下那么大的雪,能走得了吗?”

    “咋不行,生意场上就是这样,人家杨老板能大老远从深圳来,喀什对我们来讲就不算远了。”

    “人家是坐飞机,到xin jiāng只几个小时的事情。”

    “人家有钱坐的起,我们没钱就得出苦力。”

    “那个深圳老板大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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