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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行-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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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粮袋是每个士卒野战行军的必备携行物资,定量是五天,省着吃可以吃七天。正常情况下,干粮袋不能丢失,不能私自食用,违者轻则鞭打,重则挨军棍,不少丢了干粮袋的军卒,或是想方设法去偷别人的,或是只能贿赂伙头军。
当下普通军士基本上没有饷银,所以贿赂伙头军很困难,伙头军也不一定愿意这么干。万一被查到,是有可能连坐的。
也就只有郎中和中低职务的兵头头,才能让伙头军铤而走险,就因为有好处,就像刚才百里燕暗地里塞的碎银锞,足以从市场上买到更多的粮食,伙头军才敢去做。
拿到干粮袋,塞进背在身后的包袱,加之原有的干粮袋,维持十天的口粮问题不大,省着点吃,兴许还能久些。
折返伤营不久,小憩片刻,为以防一觉睡过头,百里燕不敢躺着睡,就背靠着辎重车,裹上被褥将就合了会儿眼。
不知何时,突起一声哀嚎,百里燕猛然睁眼,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天色,月亮已经到了西陲,大概是凌晨三点多四点左右。循声望去,是伤员睡自重车上被挤落地。
“幸好,没什么人注意,该走了。”
搓了搓脸,百里燕趁着夜色悄然离开,一路向南摸出营地,可见南边数百米隐有骑兵举火巡逻而过,空气中蒙着薄薄的一层雾,地上野草枯黄,极其有利出逃:
“真是天赐良机啊!”
四下窥看无人,百里燕心中窃喜,趁着夜色压低了身姿继续向南,待到近至夜巡队,百里燕卧倒趴下,紧紧贴着地面匍匐而行。
待到巡逻队远去,直到彻底消失在视野,百里燕立身而起夺路狂奔。不知道多久,天明之际转向西南,西南就是咸国江东郡的腹地。
就在百里燕出逃后两个时辰,天色放亮。韩合、王硕二将率领骑兵先于中军赶到,与前军汇合。
“王硕将军,中军大队人马据此已不足三里,咸军先锋尚有十五里。老夫在此调动前军布阵,劳烦将军率领骑兵替回世子骑兵,准备接应中军。”
“既如此,末将即刻前去替回世子骑兵,驾!”
二人阵前分手,韩合立即调动前军布阵以逸待劳,王硕率领骑兵与姒昌汇合。
“世子殿下,末将前来替回殿下所部骑兵。”
“王硕将军来的正好,本世子正有一事禀报。”
姒昌火急火燎,王硕刹住马缰问道:
“世子何事禀报。”
“百里燕今晨失踪了。”
“?!”王硕耳边如同炸了个响雷,下刻忙问:“失踪,何时不见的踪迹。”
“还不知。只知今早醒来巡营,医官令便说百里燕没了踪迹。本世子撒出骑兵四处找寻,皆不见踪迹。”
“快,速带本将去见医官令。”
“诺!”
二人随即找到伤营医官令丘衍,王硕忙问道:
“医官令,何时发现公子燕不见的踪迹。”
“老夫也不知啊,只知天色刚亮,老夫外出巡视伤病,欲唤燕公子,便发现其人已不见踪迹,故而报之姒昌将军。”
“那昨夜可有异常?”王硕追问。
“无任何异常。”丘衍肯定道
听到这里,王硕大感不妙,显然人是不可能走丢的,昨晚宿营还吃饱了饭,不可能是半路走丢的,难道是跑了?想到这里,王硕本意不想追究,而且这次多亏了百里燕,韩合才能设下此计诱魏旦出阵,自己要是恩将仇报,岂非猪狗不如。
而且眼下大军临阵,要找也不来及。想到这里,王硕道:
“世子殿下,眼下大战在即,百里燕之事已经来不及寻找,只能待到战后再做计较。”
“这个鼠辈,恶贼,安敢临阵脱逃,待本将军捉他回来,定斩不饶!”
姒昌说的是咬牙切齿双目喷火,王硕侧目看了一眼,未再多言。心里却不禁在想,难道姒昌是这次晋王派来暗害百里燕的?
由于此前晋王只交代了让王硕骗百里燕到军中,却没交代他下手,于是王硕就打了个马虎眼,反正只要没接到王诏,我也不动手。现在百里燕自己跑了,只能自求多福了。
就在王硕处置此事不久,咸、晋两军正面交战,最后以咸军大败,老将魏旦被流矢射中心口,于两天后不治身亡。晋军大胜,毙伤咸军两万余人,俘敌近一万,其余溃不成军作鸟兽散。由此晋军一路西进,再下二十余城……
十六天后,咸国西南无名高地,一个身影形孤影单的迈着沉重的脚步,孤零零的走在遍地白霜的旷野上,那正是一路逃命至此如丧家之犬的百里燕。他蓬头垢面裹着稻草,冻得鼻青脸肿,脸上毫无血色,时不时好药呵口气搓着双手。
此时粮食都已经吃光了,一连路逃命十多天,沿途既无镇店,亦无佃户,连个落脚地都没有,又时缝冬季,野外食物匮乏,现在已是饿的饥肠辘辘几乎虚脱。
“嘶……冷,冷啊……”
百里燕冻得瑟瑟发抖,每走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他索性停下了脚步,站在坡上迷茫着眺望着前路,心里想着路在何方。
放眼望去满是荒芜,一片肃杀寡寂,毫无生气。近乎令人绝望之际,眼前隐隐浮现一缕淡淡的,几乎不被肉眼察觉的炊烟,如同一针鸡血,胸前低落的心潮,再次燃起一团火焰。
“烟……炊烟!是炊烟!”
只见西南两里外隐隐飘着灰烟,百里燕忍着饥渴夺路狂奔。
烟柱越来越粗,距离越来越近,地平线上隐隐可见村落,村落不大,也就十几来户人家,坐落在山坡背阴下,背后是一片林子,也许是这里的猎户,或者以砍柴谋生的村户。但不论如何,一定有人。
脚步愈发加快,百里燕几乎可以闻到香味,是红薯的香味,烤红薯或者煮红薯,现在哪怕是生吃,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们吞下一整头活猪。
踏入村口,一口破井突兀的静静立在村外,充耳不闻喧嚣,村中一片死寂,寂静的令人不寒而栗。
百里燕已经饿的发疯,不顾一切的扎进村里,挨家挨户寻的找着。
推开村口一家,已是家徒四壁空无一人,推开第二户,空空荡荡一片破败,又一连推开三家,都是空无一人。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不是幻觉,明明有香味,是红薯,就是红薯。一定有,一定有人。”
循着气味,百里燕一路向西搜索,待到一口水槽边刹住脚步。回身看去背后,一间低矮的茅屋紧闭着大门,没有炊烟,但红薯的味道却是最浓。
饿极了的他转身扑向茅屋,一脚踹开形同摆设的板门,此时一对老夫妻蜷缩着躲在角落,怀里抱着一碗烤熟的红薯,战战兢兢望着百里燕,眼中的惊恐和害怕,此刻到了极点。
定睛细看之下,百里燕匆忙收敛自己的事态说:
“这位老伯,莫要害怕,我只是饿极了,想要一口吃的。”
那老伯惊恐的看着,小心说:
“你你……你别过来,只要不伤害老夫,吃的,你拿去……”
话音落下,老伯扔过一块红薯,百里燕如饿狼般扑向地上的红薯狼吞虎咽,不消片刻,偌大的红薯连皮带渣啃食一干二净。不等口中吃尽,百里燕忙又说:
“还有嘛老伯。”
“有有,你要多少有多少。”
老夫妻二人见百里燕面善,又将一碗红薯递来:
“孩子,慢点吃,别噎着。”
“诶!”百里燕边吃边问:“老伯,此乃何地呀。”
“此乃下塘村,再往南二百里地,就是志国啦。”
“是嘛,那为何村中只有老伯两口,其他人呢。”
听到这里,老汉顿显失落。其实老汉年纪并不大,五十还不到。因为生计困苦,劳役深重,以至于不到五十,就如七老八十的老汉。
“孩子,你不是咸国人吧。”
“在下是歧国人,年少随父亲来到咸国。对了,为何村中只有老伯两口。”
“唉……自五十年前起,大王连年用兵连年征兵,村里的青壮都被征完啦,没被征走的也吓跑逃难去。久而久之,下塘村也就只剩下我和老婆子啦。”
听到这里,百里燕收敛吃相,放下手中红薯说:
“如此说,老伯的儿子都已被征入了军中。”
“是啊,我大儿十年前就死啦,二儿子也死了,老三刚长这么大,为了活命也跑了,实在没办法啊,家里总得有男儿留种,要是都绝了,我和老婆子这辈子就白活了。”
“那连年打仗,连年征兵,家中有兄弟和独子者,也要征?”
“是啊,咸国国小民少,倘若不征,何以为战。”
“可在下听说,咸国相国公孙岳推行变法,推行《农桑令》多年,为何百姓还过得如此疾苦,竟只能以红薯果腹度日。”
“听你言辞,你是读书人吧,知道的还不少。你是不知道啊,这《农桑令》虽好,可实惠落不到我等小民头上,最后又能奈何。”
“照老伯说,《农桑令》推行多年,百姓竟未能得利。”
“是啊,你也不想想,咱们老百姓种的地都是谁的,还不都是大王的吗,大王一手拿田,一手拿钱,粮食还没热乎,就被强买征走,我等小民百姓又能如何。”
………………………………
第42章 抓你没商量
《农桑令》是咸国丞相公孙岳为了恢复农业生产,活络商业推行的一项变法措施。
官府每年降低一半的征粮数额征收天赋,老百姓手里就能有大量结余粮食,老百姓手里有了存粮,也就有了劳动积极性,有了生育人口的动力。
但同时,公孙岳还扩大铸币,向商贾、豪强,以及有食邑、封邑的权贵个人买粮,以减轻因为减少征粮产生的亏空,全然忽视了通货膨胀带来的危害。
同时还有一样东西不再朝廷完全垄断范围之内,那就是布匹。
眼下盐铁、铜锡、煤炭为国家垄断,粮食为半垄断,而布匹是开放市场,同时商贾和权贵阶层控制了大多数织布。于是商贾在通过卖给国家粮食获得铜钱的同时,又抬高了布价,布的价格上涨,变相导致市场粮价也得涨。
由于生产力不高,布匹就精贵,如果再涨,来百姓手中的余粮全被布匹稀释。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大量涌入咸国的诸侯商贾,把国外的粮食卖给咸国,在获得铜钱之后,用国外的布匹获取咸国本地粮农的粮食,由此再把粮农的低价粮高价卖给咸国。
如此一来,中间巨大的利润被商贾、权贵吃掉,而吃掉的部分就是咸国的国库和老百姓的救命粮。
尽管国库名义上似乎是得到了大量仓储的粮食,但事实上国库一样需要大量采购布匹、皮革、桐油、动物油脂、松油、蜡等等,这些都是开放市场。
由于粮价、布价的变相上涨,导致商人手中铜钱大量积压,开始拒收铜钱,或者变相拒收,转而以粮食作为交易衡量标准,用粮食交易其他货物,由此咸国国库的粮食被换出。
加之今年大旱歉收,布匹涨价,棉花涨价,动物制品更是暴涨,冬天饿死的人不计其数,追根溯源是《农桑令》破坏了生产关系,严重挫伤了农业生产积极性,最终反应在了今年的冬天,因为买不起冬衣活活饿死、冻死。
“这些个王八蛋,简直该杀!”
百里燕心中咬牙切齿,这时老伯哀叹说:
“唉……我们这等平头百姓,哪里懂得治国的大道理,但求能够度日,便是莫大的奢侈。”老汉说道这里,话锋突然一转问:“孩子,你今年也得有十八九了吧。看你身板,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吧。”
“在下今年十六,从小练过些拳脚,所以……”
不等百里燕话音落下,破败的大门一声聒噪从外踹开,一咸军武官夺门而入,大扯着嗓门:
“王老汉,你儿不是逃荒去了吗,这又是何人呐!”
“刘军头,你就带走吧!”
王老汉一言既出,百里燕脑子嗡一声炸开,心想,完了。
为了口吃的,居然上了这个老汉得当,被抓了丁。想到这里,百里燕改换歧国口音道:
“我是岐人,你等无权充我入军!”
“哼!”咸国武官哪里管这些:“就凭你吃了我咸国的粮,就活该你去充军!来人,给我抓走!”
不等百里燕起身,屋内冲进七八兵士,一拥而上将他扣住,哪里还有还手机会。愣是将百里燕活活拖出草屋,捆上绳索拖出村口。
“我是岐人,我是岐人!”
“他娘的,给老子老实点!”
兵士一脚踹腹,百里燕眼前一黑翻到在地。此时村口还有被抓的十多人,就像蚂蚱一样,用绳索串在一起,在咸国武官的呵斥下,一路向西而去。
就在百里燕被抓不久,老汉和老伴偷偷来到柴房,一十四岁的少年躲在草堆下战战兢兢:
“儿啊,出来吧,有人替你去充军啦。”
“爹爹,今后咋办。”
“今后有今后的法儿,先过了今年这一关,明年爹给你说一房媳妇,好给咱家传宗接代。”
“可我饿呀……”
王姓老汉心想明年尽快传宗接代,于是灵机一动把百里燕给卖了。果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为了口吃的,百里燕最后把自己也搭了进去。
被抓后不久,一连向西徒步走了两天两夜,沿途经过数个村子,抓了十几个人,有老有少,年纪大的四十多,小的才有十三四,一行人都被绳拴着,百里燕曾想趁黑,用怀里的黑曜手术刀割断了绳索,怎奈何咸军看得太紧,下了连坐死令。
谁若敢逃,便杀死其他人,如此不等你逃,其他人就得弄死你。纵然自己拳脚不差,但赤手空拳的,也敌不过几十号人,更何况还有一百多的咸军,弓弩齐备,根本跑不掉。
一路风餐露宿数日后,抵达一处隐秘林中的大营。百里燕等人像猪猡一样,被驱赶着前往辎重营,沿途兵士如同看贼一样,监视着每一个被抓丁的青壮。
“都过来过来!”一咸军武官呵斥着,站在辎重车上俯视众人说:“从今日起,尔等只要卖命,咸军管你们吃喝拉撒,死了有人收尸。但倘若不从,看到那里了吗!”
武官用鞭指了指远处,都是逃役被抓,以及奴隶和囚犯组织起来的劳役和人夫。
“他们就是你们的下场,谁敢违抗军令,现在缺人,杀不了尔等人头,但也能让你们生不如此。行了,都老子给去领饭去,都给我放明白了,别想逃。”
结束训话,一行人等被驱赶到军需令处,排队登记领取今日的口粮和被服。
军需令负责大军所有伙夫、辎重、后勤、劳役、人夫的管理,以及粮草、军械、被服补给,享受中高层武官待遇,一般由文官充任,就像眼前这位,一席黑色深衣,偶尔也有武官充任。
营里来了临时补充的新兵,确切的说是被抓的壮丁,登记造册后需要留存和上报军需令,以调整口粮和被服的供应。
“下一个下一个。”军需令不耐烦的催促着:“姓甚名谁,哪里人氏,家住何处。”
“小民叫奎,涯城治下河西村村民,今年三十又二。”
“没有姓氏吗!”军需令问道,看了眼眼前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形同乞丐的壮年,然后写下名字。
“没有,小民无姓氏。”
“嗯,拿着陶碗,领饭去吧。下一个。”
军需令一番啰嗦,下一个轮到百里燕:
“姓甚名谁,哪里人氏,家住何处。”
百里燕不敢说真名,遂虚用前世的姓名以搪塞:
“在下歧国人魏贤,家主函屯,月田村。”
军需令闻讯抬眼一看,心里愣是一惊。乖乖,好高的身板,虎背熊腰的,衣着虽然邋遢了些,却也不是普通小民打扮。看到这里,军需令忙问:
“你既是歧国人,如何被抓的丁。”
“这还要问你们。”
“行了行了,既来之则安之,既在咸军效力,同样能功成名就吃饱吃好。拿着,这是你的陶碗,过去等饭吃吧。”
“等等!”百里燕道。
军需令懒得看一眼说道:
“又为何是啊。”
“在下识字,能数算,军需令大人能否通融一下。”
“嘿,瞧不出来啊,你年纪不大,还识文断字。那我问你,一万三千七百二十石粮,运来七千五百三十七旦粮,共有几何啊。”
百里燕稍作思考说:
“两万一千两百二十七石,可否有错。”
“嗯,无错。”
说道这里,军需令拿出一册,摊开让百里燕认字。这哪里难得倒他,一气呵成通读十篇。
“不错不错,你既识字,还懂得些数算,今后就在我帐下听用。过来,你来登记造册。”
“诺!”百里燕大松口气,看来识字还有还能有条活路。
可话说回来,百里燕不是郎中嘛,自报家门岂不待遇更好,或者直接开门见山,亮出歧国世子光环,到哪儿不能混口饭吃。
其实百里燕也想啊,可这人生地不熟的,你十五六岁是个郎中,说出来谁信你。
要说你是歧国世子,那就更要命了。
先不说咸国怎么看你,晋国知道后,反而有了理直气壮攻打咸国的借口。然后咸国势必要以自己为筹码,与晋国媾和妥协。这还不是最糟的,万一自己亲哥哥知道自己流落咸国,保不准能让人追杀。
此时军需令让出桌案,令百里燕代笔,时不时还会看上两眼,确认百里燕没有把字写错。
这次陆陆续续被抓了三百多人,都是各处抓来补充的壮丁,咸国人居多,还有志国、孙国、长孙国,职业农民为主,也有工匠和走亲戚无缘无故被抓的,反正这年头征兵不分国籍,也没国界,但只要你过了界,抓你没商量。
尤其是兵源短缺的诸侯,抓丁抓的厉害,如果遇到晋国人,直接拉去冲入人夫做苦役。
登记造册结束,军需令拿起花名册看了又看:
“不错不错,一字都不错,这字写的也秀气。走吧,随我去辎重营,立马便有差事交予你。”
“诺!”
百里燕不敢怠慢,跟随军需令前往辎重营。路上,军需令说道:
“你记清楚,本官姓丁,名肃,这一营的吃喝拉撒用度都是我管着,跟着我,一不准监守自盗,二不得随意放粮,否则本官饶不了你,大都督也饶不了你,你可清楚。”
“在下清楚。只是不知丁大人派给在下何职。”
“何职?”丁肃冷眼侧目:“你这刚来的,还想任职。知不知道一个萝卜一个坑,就你这十六七,最多也就十八九,也想任职。等着吧,再等十年。到时候有没有命,也没人知道。”
丁肃说的很现实,狠狠泼了百里燕一盆冷水。
少时来到辎重营,丁肃令人弄了套咸军皮甲,但是发髻头冠配的是辎重营军需令麾下头冠,以示区别。
“去,用水梳洗一番,别跟个乞丐一般。”
“大人,能否再配一支枪给在下。”
“怎么,你不会用剑?”
“不,在下善用枪。”
“那行,你自己去拿。”
“谢大人!”
军中无论何人,文官也不例外,哪怕是新兵,只要装备充足,都统一配械。短兵者配刀剑,长兵者配枪、戟或弓箭硬弩。百里燕领到一柄青铜剑,看得出,这柄剑经过激烈砍杀过,缺口很多。加之后勤跟不上,重新开锋和新兵器都还没有补给。
百里燕跟随塞骞习武多年,惯于用枪,眼下受制于战术制约,用枪比用剑更为平凡,长杆兵器是厮杀的主要兵器,而剑退居其次。
………………………………
第43章 美差
青铜剑剑身长度大多不超过七十厘米,大多只有五十五至六十五厘米之间,也就比西瓜刀长点,近身格斗距离稍远就刺不到。
由于战争的需求和现实需要,当下以刺杀为第一格斗技能,因为刺最容易学,上手快,也是杀伤力最大的伤害,而砍往往不能直接造成第一时间的人体失能,除非砍在肢体和头部。同时密集结阵让步兵之间密度增加,间距缩短,挥砍将伤到自己人。
枪以刺杀为主,长度两米半,甚至三米开外,有利于密集界阵的刺杀和冲击,同时配有短剑,用于近身格杀,真要是被敌人攻到近身处,步兵结阵已经瓦解,亦或是对方比你厉害,人不是一般的多。当敌人真冲杀到你跟前,基本上持枪者已经陷入近战肉搏。
拿到皮甲军械,收起随身印信,百里燕(既魏贤)再次见到丁肃。
“这还像话。从今日起,你替本官负责粮秣进出记账与辎重用度的损耗增补。记住,不得有任何出入,倘若虚报漏报,可是要杀头的。”
听了这话,百里燕终于明白姓丁的为什么要自己跟着他混,原来是把杀头的“重任”交给自己。
“丁大人,这不该是佐史之责吗?”
“确实如此。但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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