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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之神-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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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逊先生,你能再仔细回忆一下那道炒饭的样子和味道吗?越详细越好。”李若男说道。

    “好的。”约翰逊点点头,皱起眉头仔细回忆当年那道炒饭的滋味:“嗯,那道饭上盖着金黄的猪肉碎,猪肉碎干干的,嚼在嘴里特别香,并且饭是红色的,和猪肉碎的油脂拌在一起,非常的好吃。”

    “米饭带点红色,那一定是浇入了酱油的缘故了,至于米饭放猪肉碎在中国很少见,难道是那个厨师独创的炒饭?这可就不太好办了啊。”

    刘芒越加为难起来,因为约翰逊记忆中的炒饭,如果是当年那个厨师独创的话,那就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炒饭了。

    “这样吧,约翰逊先生,你这的厨房可以用吗?我可以试着制作一道炒饭给你尝一尝,看是不是当年你吃过的味道。”想了一下,还是百思而不得其解后,刘芒说道。

    “当然可以了!”约翰逊连忙站起身来,领着刘芒和李若男来到餐厅后面的厨房里。

    餐厅的厨房非常的干净,简直可以用纤尘不染来形容,各种厨房用具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一应俱全。

    看得出来,约翰逊很热爱自己的工作,完全将这家餐厅当成自己毕生的事业来经营。

    “这位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将刘芒带到放置食材的保鲜柜前,约翰逊问道。

    “我叫刘芒,这位是我的女友李若男。”

    “刘芒?”约翰逊一愣:“我怎么好像在哪听过这个名字呢?”

    “哈哈,可能是我们中国人的名字都差不多吧。”刘芒笑了笑,从柜子里拿出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约翰逊先生,猪肉碎的肥瘦度大概是多少?”

    “肥瘦度?”约翰逊又是一愣。

    “噢,我的意思是指猪肉的瘦肉和肥肉之间的配比。”

    “我不清楚,只知道那种猪肉碎里面有大量的油脂,一开始吃会有些油腻,但习惯之后就越吃越好吃。”

    “那就五五开吧。”刘芒一听,从保鲜柜中拿出一块略微肥腴的猪五花肉,然后走到切菜的工作台前。

    “刘芒先生,这些刀具你可以随便用,千万不要客气。”看到刘芒打量着案板上琳琅满目的各式刀具,约翰逊说道。

    “算了,就用这把好了。”刘芒从这些刀具中挑出一把重量大一点的。

    他当然不是客气,而是这里的众多刀具,居然没有一把趁手的中国菜刀,用这些西式刀具的话,非常不好剁肉碎而已。

    先将五花肉切成小条,接着切成丁,最后用刀剁成肉泥。

    “约翰逊先生,有煮好的米饭吗?”将猪肉碎准备好,刘芒问道。

    “哦,有的。”约翰逊连忙从橱柜中拿出一小盆米饭。

    “我们中国的炒饭是要用隔夜饭来炒的,这样的话炒出的米饭才能干爽。”

    “啊?那现在不能炒吗?”

    “没关系,我先试着炒一炒,看到底是不是你以前吃过的那碗米饭,其它的以后再说。”

    “好的。”

    “嗯,不错,你这佐料到挺齐全的,中国的各种酱油都有。”刘芒开始还担心佐料欠缺,结果发现自己有些多虑了。

    “我为了找寻到这道菜的做法,什么中国的调料都试过了,本来想着,如果还找不到的话,那就只能将餐厅暂时关闭一段时间,去中国碰碰运气了。”约翰逊回道。

    “约翰逊先生,这道炒饭对你而言就那么重要吗?”李若男问道。

    “当然,非常重要!”约翰逊郑重的点点头:“这关乎到我童年的记忆,也是我怀念我母亲的一个方式。每每在睡梦中醒来,我的脑海里都会出现那道炒饭的模样,这是我母亲留给我最珍贵的东西。可惜,我却把它搞丢了,连它的味道都想不起来。”

    “没关系,我们中国有句俗语――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不行,那就下次,相信你一定会找到的。”刘芒安慰道。

    生抽和老抽按照一比二的比例混合,然后加入一点白糖和蚝油,在锅中稍微的熬煮一下。

    从约翰逊的描述来看,刘芒猜想这道炒饭很可能就是一道普通的酱油炒饭,所以他想先试一试。

    酱油炒饭实在太简单了,甚至比蛋炒饭还要简单,唯一复杂一点的就是炒饭所用的酱油,是经过事先调配过,和吃粤式煲仔饭所用的酱油是一样的。

    酱油调配好,接下来将锅架在炉灶上烧热,放入猪肉碎在锅中翻炒,逼出它里面所蕴含的油脂。

    接下来将打散的米饭倒入进去,不断翻炒,等到米饭全部炒散,粒粒均匀后,将事先调配好的酱油淋入。

    生抽和老抽这两种酱油,加上蚝油和白糖调配,再经过火力的收干后,制作出来的酱油兼具了生抽的咸甜和老抽红亮的色泽,一放入锅中的米饭,马上将米饭染上了一层绛红的颜色。

    “好了。”刘芒将炒锅从灶台上移开,然后将炒好的米饭盛入盘子中:“约翰逊先生,你尝尝看,看是不是这种炒饭。”

    “好的!好的!”约翰逊激动起来,连连点头,迫不及待的拿过一个勺子:“就是这种颜色!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约翰逊拿着勺子的手都在颤抖,轻轻的舀起一勺米饭,送入嘴中。

    “怎么样?约翰逊先生,是这个味道吗?”刘芒问道。

    “好吃!”约翰逊在嘴里细细品味了一会,然后吐出两个字。

    “只是好吃吗?没有其它特别的?和你记忆中的那道炒饭不一样吗?”刘芒追问道。

    “有点像,但好像又不是。”约翰逊摇了摇头:“颜色差不多,味道却有些不同,米饭的口感要干一点,没有那么湿润。而且猪肉碎太嫩一点,我母亲带回来的炒饭,猪肉有一点焦,咬在口中有‘脆脆’的感觉。”

    “刘芒,是不是猪肉碎炸的时间短了一点,没有将油脂完全逼出来。”李若男说道。

    “应该不是。”刘芒摸了摸下巴:“难道我们走入一个误区,其实这碗炒饭根本不是用炒的?因为只要是炒,米饭的口感都会有一点干,除非临时加入水。可是临时加入水却是炒饭的大忌,一般的中国厨子都不会这么干。”

    “有可能啊,但到底是一碗什么饭呢?”李若男也沉思起来。

    “两位,这碗炒饭和我记忆中的那碗炒饭很像,能做到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你们能把制作方法教给我吗?”约翰逊几口就将盘中的炒饭吃得干干净净,说道。

    “等会,约翰逊先生,我好像抓住了什么。”刘芒皱着眉头苦苦思索:“对了,你说你母亲当年带回的炒饭,猪肉碎很焦,吃在口中有‘脆脆’的感觉?”

    “是啊,并且有一种在口腔中融化的错觉,让人感觉非常好。”

    “脆脆的!融化的感觉?”刘芒和李若男看着彼此,同时脱口而出:“猪油渣!”

    “约翰逊先生,我现在知道了,你母亲当年从中国餐馆带回来的是什么菜品了!”刘芒兴奋起来。

    “什么菜品?”

    “这根本不是什么炒饭,而是一碗非常简单的‘猪油拌饭’!”

    “猪油拌饭?”

    “没错!在中国,剩饭用炒这种技法来呈现的时候很多,但也还是有其它吃法的,‘猪油拌饭’就是其中一种!”

    “那那该怎么做呢?”

    “很简单,我来试做一次。”刘芒再次走到保鲜柜前,从里面取出一大块猪肉,然后用刀将上面的肥油割下来。

    “你们美国人是不炼猪油的对吧?但在我们中国,猪油是很常见的一种烹饪油类,而猪油渣就是炼油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

    说完,刘芒将割下的肥肉切成丁,然后放入锅中。

    “约翰逊先生,麻烦你再帮我煮一锅米饭。”

    “好的。”

    在热力的煎熬下,切成丁的猪肉碎经过翻炒后,其中蕴含的油脂慢慢的渗透出来。

    刘芒将火关小,任由猪肉丁在油脂中煎熬,直至所有的油脂都逼出来,肉丁变成金黄的色泽。

    “刘芒先生,米饭煮好了。”过了大概十多分钟,约翰逊说道。

    “交给我吧。”李若男拿着一个碗走了过去,从电饭煲中舀出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米饭,递到刘芒的手中。

    刘芒用漏勺舀了一点熬猪油熬出的猪油渣盖在米饭上,然后浇上一大勺酱油和一少许的热猪油。

    “请用吧!约翰逊先生!这应该就是你记忆中的味道了。”

    “就这么简单?”全程看着刘芒制作的约翰逊瞪大了眼睛。

    “没错,这道‘猪油拌饭’在中国本来就是一道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料理。因为从前人们生活贫困,不常有肉吃,就用猪油熬煮剩下的残渣拿来直接食用或入菜。”

    “是的!就是这个香气!”约翰逊拿起勺子,先对着碗口深深吸了口气,可接着又疑惑起来:“颜色好像有点不对啊。”

    盖在米饭上的猪油渣金黄灿烂,配合着白生生的米饭,给人一种简单,却又诱人的视觉效果。

    “约翰逊先生,你拌匀了试一试。”刘芒笑道。

    “好的。”约翰逊应了一声,马上用勺子在碗中搅拌起来。

    经过搅拌,酱油、米饭、猪肉渣混合在一块,很快就变成了刚开始那道炒饭的绛红色。

    约翰逊舀起一勺送入嘴中,只是轻轻一抿,再一咀嚼,声音就哽咽起来:“噢妈妈!妈妈啊!”

    冒着热气的米饭一入口,酱油的味道搭配着猪油的润口,让每一粒米饭都香甜无比,轻轻咀嚼,只让人潸然泪下。

    在这一瞬间,约翰逊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那个简陋的小屋中,年幼的自己坐在那张破烂的小木椅上,眼前浮现出的,是母亲那美丽的容颜。

    “噢!oh my god!oh my god!”

    刘芒和李若男相视一笑,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欣慰的表情。

    约翰逊扒下几口拌饭,马上放下饭碗,飞一般的冲到厨房的一角,将柜台上的一个老式录音机取了出来。

    “我母亲当年最喜欢听这首歌。我都是边听着歌,边吃这碗猪油拌饭的。”约翰逊按下了录音机的按钮。

    伴随着一阵磁带卡壳的沙沙声过后,一首熟悉的旋律传入刘芒和李若男的耳中。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在那里,在那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啊在梦里

    看着一边跟着旋律微微晃动着脑袋,一边吃着‘猪油拌饭’的约翰逊,刘芒和李若男悄悄退了出去,轻轻拉上厨房的门。

    “两位,你们”外面的侍从见到刘芒和李若男,连忙迎了上来,然后想要推开后厨的门。

    “别你们的主厨现在没空,请不要打扰他。”刘芒一把扯住侍从。

    “约翰逊主厨还在里面做菜吗?”

    “不他在回忆一段美好的时光。”

    在外面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约翰逊从后厨走了出来,眼睛发红,明显已经哭过了。

    “谢谢你,刘芒先生!”约翰逊握着刘芒的手,感激道。

    “这没什么,美食本来就要给人带去幸福的。”刘芒将一张纸条塞在约翰逊的手中:“纸条上是刚才酱油的配方,还有猪油渣的熬制方法。对了,米饭要趁热吃,最好是刚刚出锅的。这样才能让猪肉渣中的油分,充分渗透进米饭中。”

    “我知道了,再次感谢您!”约翰逊一把将刘芒抱着,深情的说道:“刘芒先生,以后你们就是我餐厅最尊贵的客人,谢谢你让我找回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

    “其实中国还有很多其它的美食,但我想对你而言,没有哪一种能比得上母亲的味道吧。”

    “是啊!我会将这道‘猪油拌饭’一直做下去的,让大家都来分享我的快乐。”
………………………………

第四百八十三章 真正的熊掌(两章合一)

    “老刘,好了没有?”林萧探着身子,眼巴巴盯着灶台上的一个瓦罐,做望眼欲穿状。

    “应该还没有。”刘芒走了过去,用手在罐子的边缘扇了扇风,说道。

    “资本主义也有好的地方嘛,至少在国内没法吃的东西,在里能如愿。”孔瑞明嘴里‘啧啧’有声:“上次吃熊掌我还是六零年,当时还小,只记得那股粘稠的口感哦,真是吊人喉咙。”

    灶台的瓦罐中可是真正的熊掌。昨天林萧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打听到美国有‘熊季’,立马开着一辆丰田皮卡,开了十多个小时到了新泽西州,买回了十多只。

    “在美国吃熊掌真的不犯法吗?”谭石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现在我们正是申遗的关键时刻,千万不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放心好了,老谭!”林萧拍了拍谭石的肩膀:“别人杀都不犯法,我们吃怎么犯法了?再说了,那里的州政府还鼓励民众食用黑熊呢,新闻都有报道的。”

    “这倒是真的,那个新闻我也看了,前段时间有75头黑熊在新泽西州实行了安乐死。”李若男有些感慨:“在我们国家受保护的动物,在人家美国完全是祸害,因为数量太多,都影响到人的正常生活,这才鼓励民众进行杀。”

    “我很好奇,美国不是有什么动物保护组织吗?很多人杀狗都会引起公愤,怎么杀死熊这种大型动物反而没事呢?”刘芒不解道。

    “这个我知道。猫、狗、鸽子等动物在西方经常被定义为伴侣动物,伴侣类的动物都受到动物保护法的严格保护。”周小龙回道。

    “真是奇怪的逻辑。不过也好了我们,可以一饱口福了。”林萧‘嘿嘿’笑了起来:“一次做上六只熊掌,并且都是左前掌,这等待遇怕只有皇帝才有吧!”

    熊掌也分等级。概应每当黑熊入冬或大雪封山以后,有冬眠的习惯。冬眠时黑熊经常用舌舔其前掌,把前脚掌上的老茧舔得极薄,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胶质渗润于掌心,故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前掌之中又以左前掌制馔,最为名贵,也最富营养。这是因为,熊都是用前掌进食,并习惯用左前掌抓食人口,是个“左撇子”。而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物,所以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

    熊为解馋,还经常偷吃野蜂的巢穴。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因此,左前掌质量较好,其他三掌相等而次之。

    “林兄,昨天你去买这个熊掌的时候很多吗?”刘芒问道。

    “多啊!那些老外们根本就不懂怎么处理熊肉,纯粹是为了杀而杀,简直是暴遣天物。”林萧回道。

    “那我能不能买点带回去呢?”刘芒问道。

    既然美国的熊掌这么多,那多带点回去,也好让五眼和不语尝尝。

    “你想都别想,这就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了!根本进不了海关!”林萧撇撇嘴:“还是把它们装在肚子中最保险。”

    “也只能这样了……”刘芒略有遗憾,走到灶台的瓦罐前。

    熊掌的料理很复杂,需要有非常专业的技术。幸好这次来了美国,不然身为厨神,居然连中国传统的八珍都没见过,没吃过,那且不是贻笑大方?

    上次刘芒在楼上楼已经做过了‘踏雪寻熊’和‘一掌乾坤’,不过那是他根据想象,用牛筋和猪蹄的软骨复制出来的,并不是真正的熊掌。

    当真正的熊掌放到刘芒面前,刘芒才知道,想象是一回事,真正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

    今天刘芒白天一天什么都没干,就光料理这几只熊掌了。

    先说去毛吧,就是一项极其繁琐和折磨人的事情。

    熊掌可比不了羊蹄,猪蹄,用开水一烫再一刮就干干净净。它的毛特别粗,就算将表层的黑毛剃除了,其它的毛发还会残留在肉质中,影响到菜品的口感。

    所以,刘芒只有按照《调鼎集》上的记载,先用滚水九烫九凉后,再用小镊子将粗壮的毛发细细拔除干净,这才拿来入菜。

    这等考验耐心的事情,也只有刘芒这种心无旁骛的人才能坚持下来,换做是林萧,准一早就跑了。

    处理干净的熊掌只能算是完成了一小步,因为熊掌的肉质比较粗,又蕴含大量的胶原蛋白和软筋,非得要炖烂了才能接下来的制作。

    如果按照《调鼎集》的记载,处理好的熊掌是要用鲟龙鱼吊出的高汤清炖六个小时的。

    可刘芒人在美国,根本找不到鲟龙鱼,只有用一条一米多长的大型石斑鱼来代替了。

    揭开瓦罐的盖子,一股略微带着膻味的气味扑鼻而来。

    刘芒知道,这股膻气是因为汤头鲜美到至极,太过浓郁的原因所致。等会再进行精细的处理,这股膻气自然便会无影无踪。

    孟子曾说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但在刘芒看来,这两者兼得也并非不可能,只要厨师的手艺好,自然就能合二为一,鲜上加鲜。

    “来!来!来!把其它炒好的菜都摆上来!”林萧招呼道。

    今天是整个团队留着芝加哥的最后一夜,明天一早大家就要出发,前往美国的费城。

    刚好林萧买回来了熊掌,按照惯例,这次聚餐,大家都得不醉不归。

    “其实嘛,这趟来美国,辛苦倒是辛苦,但乐趣同样也不少嘛!”孔瑞明感慨起来:“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每天聚聚餐,喝喝酒,别提多开心了。”

    “那是!”林萧抱着一坛酒放到桌上:“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再加上能一起吹吹牛逼,当然开心啰!”

    “你今天少喝点,明天还得早起呢。”顾倩瑶说道。

    “男人喝酒,女人少插嘴!”林萧眼睛一瞪,摆足了大男人的威风,全然忘了自己当初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模样。

    “我又没说什么,就是提醒你一下嘛。”顾倩瑶嘟起嘴,一脸委屈:“明天我爸我妈来芝加哥,你可不能误了事。”

    “怎么了?叔叔阿姨要来吗?”李若男问道。

    “是啊,正好来美国就过来看看啰。”

    “林兄,那你是该少喝点,明天你就不用跟我们去费城了,先陪叔叔阿姨吧。”刘芒说道。

    “放心好了,这点轻重我还是拿捏得准的。各位,先说好哈,今天晚上我就三杯,再多死也不喝。”

    “了解!了解!”孔瑞明哈哈大笑:“陪丈母娘和丈老子是一等一的大事嘛。”

    经过今天一整天小火的炖煮,又经过刚才大火的收汁,瓦罐中的熊掌质地已经耙烂无比,用筷子一戳,就能很轻松的戳进去。

    刘芒将熊掌用钩子勾到盘中,准备进行最后的处理。

    和上次在楼上楼一样,刘芒今天还是准备做“踏雪寻熊”和‘一掌乾坤’。

    只不过,这次的食材可是货真价实的熊掌,而不是牛筋,猪蹄等西贝货。

    刘芒走到灶台边,揭开一口锅的锅盖,锅底有几只整鸡正浸泡汤汁中,咕噜噜的冒着腾腾热气。

    一掌乾坤——这道菜品曾出现在著名电影《金玉满堂》中的。它的大概做法,是将熊掌先用整鸡垫底的蒸锅蒸熟,然后加上野生的蜂巢一起蒸至软烂。

    当然,这道菜是不是真实,已经无从考究,但刘芒却是实实在在的将它重现了。

    摆了三只熊掌在鸡身上,然后放上一块连带着蜂巢的野蜂蜜,最后盖上锅盖,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

    鲜鸡汤蒸腾而出的热气,会逼出蜂巢中的蜂蜜,并滴落在下方的熊掌上,均匀的渗透进去,馥郁熊掌香甜的口感。

    而‘踏雪寻熊’的制作就要稍微简便一点,因为熊掌已经事先用汤炖煮过了,现在只需要盖上鲟龙鱼子,放入冰箱急冻,最后上桌的时候垫上碎冰就可以了。

    “老刘,还要等多久啊?酒都喝了一轮了。”脸色已经泛红的林萧催促道。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再等等吧!’刘芒回了一句,然后将剩下三只熊掌装入布满碎冰的大盘,放入冰箱。

    这三只熊掌在炖煮前,刘芒事先用尖利的长钉在上面扎出了小孔,并用细麻绳缝住了刀口。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让熊掌完全吃透鲜美的鱼汤,再经过急冻后,熊掌的里面便会形成类似果冻般的胶质物,再配上黑鲟鱼子,当真十分鲜美可口。

    经过大概40分钟的等待,刘芒揭开锅盖,熊掌上面的蜂蜜已经融化了,给整只熊掌浇上了一层金黄透亮的色泽。

    “嗯,非常好!”刘芒用筷子在其中的一只熊掌上插了插,然后送到嘴中吮了吮,连连点头。

    接下来,刘芒将熊掌转移到一个大一点的瓷盘中,准备再次进行蒸制。

    瓷盘中已经垫了一层泡发好的极品官燕,就等待这吸收熊掌的鲜味呢。

    大概在公元前626&;amp;bsp;年,楚成王的儿子为夺王位要杀掉父亲,楚成王提了一个要求——我已安排人员烹煮熊掌,能否让我吃了熊掌再死。

    可没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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