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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七书之却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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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小心地用剑挑开门帘,一闪身冲进去,士兵们也操起短兵跟进去。
眼睛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后,他们看着眼前一幕,顿时人人脸红。
一个年轻女子,头发披散着,脸色苍白地躺在地上,上身衣服完好,但下身**着,两条粉白的腿张开着,很大很大一滩血从下体那里扩散开,把白色的羊皮垫子染得通红。女子的两手,攥着两撮羊毛,一看就知道是用力从垫子上薅下来的。
晋军士兵的第一反应是他们刚才射死了她。但死者身上并没有箭。那几杆箭穿过帐篷后,显然碰到了对面的帐篷皮,松松地落在地上了。
那就是哪个天杀的鲜卑在撤走前祸害了她。
孙恩之乱的时候,郭旭已经从军,他见识过战乱中的女人会遭什么罪。有一次晋军收复了孙军盘踞的一座市镇,在一个大院子里解救了一群女子,小的只有13岁,老的已经60多岁,无一例外都遭到**。在大院后面的花园里,躺着50多具裸尸,事后知道都是当地官员和军人的家属,孙军为了泄愤,**她们后全部杀死,每具尸体的**里,都插着竹竿木棍。
郭旭正要说把她抬出去埋了吧。
突然女孩子发出一声微弱的**。
大家已经预期她死了,所以这个幽幽的声音非常吓人。
郭旭静了静神,定睛一看,女孩子的胸部还在轻轻地起伏。他小心地绕过那摊血,伸手试了试女孩子的鼻息。
还有。
郭旭没想到在一整天的杀戮之后,居然还有机会救人一命。
士兵们手足无措。
郭旭解下自己的披风,盖在这个女孩子身上,而后抱起她走出帐篷。抱起的一瞬间,女孩子的头软软地后仰在他的左臂上,头发像瀑布一样垂下去,露出苍白而清秀的脸,长长的睫毛在下眼睑上画出一道黛色的弯,犹如失去了血色的新月。
女孩子很轻。
即便隔着盔甲,郭旭也能感到她的柔软。
郭旭心跳加快了。
他告诉自己这是因为抱着一个人快步走的缘故。
但是把这个女孩子放上马车以后,心还是在跳。
这是他第一次把一个女孩子抱进怀里。
而且是一个半裸的女孩子。他的右手就扣在女人细嫩的腿上。
而且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车子向着河岸走,半路上遇到两个士兵押着一个人,走近一看,是一个汉人,肩上挎着一个布囊,从那里透出药材的味道。
士兵已经问明白,这个人是鲜卑的从军郎中。他接到命令在营中待命,准备给将佐们疗伤,结果左等右等,一个将佐也没回来,中午睡了一觉,太阳偏西才醒来,出门一看,全营都空了。觉得大事不妙,正要溜之大吉,就被搜营的晋军给逮住了。
医生?
好,过来看看这个人还有救没。
吴郎中走进车子一看,先是一惊,而后伸手摸了摸脉,掀开披风看了一眼:
“不碍事,就是身体太弱,失血昏厥,不过现在已经不流血了。找个地方,喝几顿鸡汤,就补回来了。”
那她受了什么伤?
吴郎中**地笑了笑。
“没受什么伤,就是小产。”
郭旭的脸猛地红了。虽然没结过婚,但当初和菜虫在一起,还是知道什么叫小产的。
那她是什么人,为什么在军营中小产。
吴郎中想起小俏要挟自己的那一幕,忍不住要小小报复一把。刚想说戏谑地说她是阿薄干的枕边人、如夫人,但转念瞬间良心发作,觉得不应该这么恶毒地对待一个被欺凌侮辱的弱女子,心底一柔,叹了口气:
“江东来的良家女子,被阿薄干掳来霸占了。”
郭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长出一口气。
那好吧,既然你是医生,就跟我们一起走,先把这个女孩子照顾好,以后就在我们这里混,别他娘再给索头卖命了!
吴郎中陪着笑脸答应了。
他一个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个药囊,几个偏方,在哪里不是混啊?郎中眼里,没有什么胡人汉人,也不分什么王师贼师,伸过胳膊都是脉,两腿一蹬都是尸。连鲜卑军队都能应付这些年,咋还应付不了汉人的军队呢?
果然,郭旭让士兵牵过一匹马,把他扶上去了。
抬眼看河上,大小船只已经开始拔锚启航。
昨晚还在帐篷里,今晚看来要睡船舱。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要滑上另一个河道上了。
………………………………
43、男儿泪
刘裕听完陈嵩的战况汇报,看了一眼阿薄干的人头,再看陈嵩的一身血:
“你受伤了?”
“禀太尉,没有,都是敌人的血。”
刘裕满意地点点头。他当初下令时说要斩阿薄干,不过是激励将士,内心并没有当真。毕竟在万众之中擒杀主将非偏师所能胜任。但郭旭、陈嵩不但凶猛杀伤大量敌军,最后还能设计咬住阿薄干,真是意外之喜。
他的目的,就是要打疼鲜卑,让他们望而生畏,从此敛手。再也没有比杀掉主将,尤其是一名带着皇亲身份的主将更能让敌人疼痛的了。
“派人到岸上,把阿薄干的尸体带回来,叫匠人把脑袋和尸体缝在一起,制作一口棺材,装好了送还给长孙嵩。”
陈嵩一愣。
按照他的本意,这颗脑袋就应该挂在旗杆上号令几天,也让乌鸦啄食,如此才能还报阿薄干残杀战俘、枭首示众的暴行。
刘裕知道他想什么,走过来拍了拍他的后背:
“老弟啊,我知道你心里的恨,实话说,我也恨。但个人想法不能比大局需要更高。我们当前的主要敌人,是羌人,是秦,这一个敌人,就已经值得我们全神贯注去对付。在这种形势下,没有必要再给自己找一个敌人出来,尤其是鲜卑这样强悍的敌人。要不是阿薄干做得过分,我连这一仗都不愿意打。如果我判断没错,拓跋嗣听到前方败成这样,内心一定是后悔的。如果我们给他个台阶,不要把事态扩大,他也就顺势收敛了。但如果我们做得太绝情,不留转圜余地,他就算为了在百僚面前有面子,也会跟我们接茬对抗。把阿薄干装殓好,再附上一封诚恳的信,说我们是被迫自卫,没有和大魏为敌的意思,他借坡下驴,一场恶战也算是为救援秦国尽力了,这事情也就过去啦。他们不再骚扰,我们就可以迅速抵达关中,这就是我们的大局。”
一番话,说得陈嵩口服心服。
将和帅的区别,就差这层窗户纸。
亲兵通报,说郭旭求见。
郭旭也是一身血地进来了,只有盔甲,没有披风。刘裕虽然是地痞出身,当年在京口市井混的时候,松松垮垮、不修边幅,但拜将之后,对军容要求极高。
“你的披风呢?当军主的打仗丢了披风,太不成样子!”
郭旭尴尬地笑了笑:
“正要向太尉禀告这件事。末将刚才巡查阿薄干大营,救出一个昏厥的江南女子,见她衣不蔽体,就拿披风给她遮掩了。末将想请太尉示下,这个女子怎么办?”
刘裕很满意地笑了:
“英雄救美,披风用得很恰当!”
要不是舱里的灯光镀色,郭旭脸上的酡红很难逃过大家的眼睛,刘裕说英雄救美的时候,他想起了那女孩子苍白面庞上黑黑的长睫毛。
刘裕略微想了想:
“帅船上放一个女子,好不好呢?”
郭旭的心往下一沉。
刘裕摇摇头:
“不好!虽然我不迷信,但将士们迷信,他们会觉得女人也许会带来晦气,不宜入侵帅船。这么着吧,就在你队里找一艘干净的船,我给你派一名医生,让他照顾这女子。等她身体好些了,再看她本人是愿意回江东还是愿意留在关中。”
郭旭的心重新浮上胸腔。
“医生倒是不必要,今天在阿薄干营中还抓了一名汉人郎中,就让他先照顾好了。”
刘裕点点头:
“在营中有什么收获吗?”
这就意味着女孩子的事情就这么定了。
刘裕更关心的是情报。
郭旭拿出鲜卑尚书省给阿薄干的急报呈上去,刘裕一目十行地看完,说难怪阿薄干要那么做。
扔下急报,心情大好:
“今天这场仗,打得痛快!所有参战人员,无论官兵,都要重赏,我稍后就让周再遇他们草拟个赏格。陈嵩,今天你出了个好点子,临阵擒杀阿薄干,给我们北府兵大大地出了口恶气,狠狠地涨了面子,你这算是戴罪立功了。从今天起,你不必在郭旭那里当幢主,我从各队抽调兵力,成立一个飞骑队,你来当队主!”
郭旭此前已经想到刘裕会找机会让陈嵩官复原职,但一直觉得这事情要等到打进长安才能有戏,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不仅对刘裕的大刀阔斧五体投地。
刘裕立刻收起脸色:
“今天我们收拾索头,虽然完胜,却是难得再来的胜利。我这个却月阵,对地形要求极高,今天若是没有黄河当依托,断断不敢出此招。你们二位记住,只要两侧和背后有一个漏洞,却月阵就立不起来。此去关中,秦国虽然**衰朽,但羌人军队一样不好对付;姚泓虽然昏庸,朝中也并非没有良将。真正的恶战,还在后头。我已经跟军主们都敲过锣鼓了,他们镇住三军,冲锋陷阵主要靠你们这些少壮的队主。但我不希望你们都是靠一夫之勇打仗,要学会用头脑打仗,要用军主的头脑去思考军情,甚至用我的头脑去思考军情。今天陈嵩的脑子就用得很好,用小旗和鸽子定位的想法尤其令人叫绝。这是个很好的开头,你们会用计,我欣慰之极,今后就这样做!假以时日,个个都是有勇有谋的将才!”
说到这里,眼光黯淡了一下:
“那个翻译薛良,平日斯斯文文一个书生,没想到临阵如此刚烈决绝,是条汉子,功不可没,我会表奏朝廷追赠他官爵。你们要好好收殓他,这就派船把他的尸骸送回江南去。”
郭旭陈嵩即将转身离去,又被刘裕叫住了:
“对了,还有那个惨死的兄弟叫什么?就是被阿薄干凌迟的那个?”
郭旭张口就想说他叫菜虫,但瞬间改了过来;
“禀太尉,他叫蔡仲礼,是个难得的好兵,生前斩杀过好多胡人官佐。”
刘裕坚毅地点点头;
“一个人打仗勇敢不难,难的是落入敌手,绝望无助,身经酷刑,还能勇猛刚毅!”
郭陈二人想到菜虫最后的遭遇,大颗泪珠滚落下来,刘裕抬眼看见,一声断喝:
“哭什么哭!这样的英雄,是能用哭来崇敬的吗!打下关中,新成立的忠烈营就取名叫仲礼营;回师江南,要在仲礼殉难处建一座忠勇祠,把那几十个兄弟的魂都召来,还要给仲礼塑金身!”
郭旭和陈嵩没想到刘裕会如此厚待一个士兵,一腔热血上涌,泪水更加不可遏制。
刘裕自己也已经热泪满眶,转身挥挥手,把两个部下打发走了。
郭旭陈嵩上了自己的小船回队里。
一路上都没有言语。
北岸第一次看不到鲜卑兵的篝火。
月亮只有细细的一个弯,星光乘机璀璨不可遮掩。
船头士兵举着火把,火光映在河面上。
黄河无语东流。
像无穷无尽的男儿血。
………………………………
44、红颜孤舟
43、小俏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不在帐篷里。
她睡在一个木头屋子里,屋顶很低,屋子狭长。
墙也是木头的,两面各挂着两盏油灯,虽然不足够强,但照亮这个小屋子,还是绰绰有余。
她想坐起来,但小腹的疼痛把她压回床上。
阿薄干离开帐篷以后,她找到了一件存放杂物的帐篷,服下了吴郎中给的堕胎药。尽管郎中已经警告过,说吃了这药会流很多血,也会很疼,但小腹真正开始翻江倒海地疼起来时,当污血汩汩流出来时,她还是吓呆了。吴郎中说最好有个人在身边,可是他没有这个勇气。要是被鲜卑人撞见,他百口莫辩。一个女人因为堕胎失血过多而死,总比害得另一个跟这胎没关系的男人断头失血而死好很多。
刚开始是坐在羊皮垫子上,到后来倒了下来,再到后来就在上面翻滚。她不敢发出声音,一直咬着自己的头发,全身的衣服都湿透了。她长这么大,包括被阿薄干夺去贞操,被他鞭打,被他扯掉头发,都没有今天这样疼痛。就好像小肚子里有一个带着锯齿的车轮在疯狂旋转,而全身的骨头都跟着应和,好像再多挨一分一毫就要轰然散开。
不知道有没有把阿薄干的孽种打掉,只是越来越没有气力,越来越疼痛难忍,当她听到有脚步声冲着帐篷走来时,巨大的紧张,让她几乎失去了呼吸能力;几枝箭穿过帐篷一瞬间,她以为阿薄干已经洞悉一切,现在正在赶来处死她。恐惧如一根狼牙棒狠狠地击中后脑,让她瞬间昏死过去。
居然能够醒来。
说明阿薄干没有杀死自己。
可是阿薄干怎么会有木头屋子。
再看身上,居然是一张红面白里的棉被,带着久违的棉花被太阳晒过的味道。
忍着疼痛挣扎着坐起来,感到一股血从身体里涌出来,掀开被子一看,顿时满脸通红。
她什么都没穿,身下是一个装满沙子的白布垫子,已经被自己的血染得通红。
赶紧扯过被子把自己裹紧,好像这个空无一人的屋子里有男人的无数眼睛。
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穿的衣服,挂在木头墙上,好像已经洗过了,旁边挂着一件红色的衣服,不是自己的,但看着很眼熟。
突然一道光闪过:
这是南朝军官披在铠甲外的披风!
父亲手下那些队主们就是这样的行头!
晋军!
她在晋军手上!
老恐惧未消,新恐惧腾地窜上来。
苍天啊,难道我辗转流离,吃这么多苦头,就是为了最后徒劳地回到原点吗?
就在这个时候,想起了敲门声,一个男人的声音:
“姑娘,方便的话我要进来。”
吴郎中!
吴郎中居然跟晋军在一起!
她惊讶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下意识地用棉被把自己过得严严实实。
吴郎中等了一会儿,自己推开门进来了。一瞬间,小俏看到了门外的河水,突然明白过来,原来是在一艘船上。
吴郎中进来,放下手里的方盘,盘子里有个大碗,门外的风从哪里吹过来,带来一丝浓香。
鸡汤!
她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有闻过鸡汤的味道了。
“姑娘,别怪大叔昨天没陪着你,险些让你丢了命,兵荒马乱的,谁也不容易!”
小俏不吭声。
“也别怪大叔脱了你衣服,看见你身子,这船上没有一个女人,我一个郎中,我不做谁做。”
小俏臊得满脸通红,但不得不承认吴郎中有道理。
“衣服我给你洗好了,等干了你换上。你把鸡汤喝了,好好吃几顿,身子就补回来了。将军说了,他的披风就先留在你这儿,你要是觉得冷,白天可以披着,晚上就压被子。”
好像换了个地方,也就换了个人。说完要走,被小俏叫住了:
“哪个将军?”
吴郎中脸上出现一丝笑意:
“就是刘裕刘太尉手下骠骑队的队主郭旭郭将军,昨天是他发现你,把你带回来的。”
小俏一下子心如死灰。
刘裕,总是刘裕,好像他有一张和天下一样大的手,跑到哪都在他的手掌心。
“他怎么会在阿薄干营里?”
“这个你就不知道啦。昨天太尉派人上岸,和索头大打了一仗,索头被打得落花流水,远远地跑啦。对了,阿薄干那个狗东西也被杀了!”
小俏看着吴郎中眉飞色舞的样子,听他索头长索头短,忍不住想起他为阿薄干疗伤时卑躬屈膝的样子。
不过阿薄干死了,这无论对吴郎中还是自己,都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无论下一步吉凶如何,至少可以不必每天被他玩弄**了。
而且,身体里应该也没有留下他的种子。
可是一个弱女子,孤身陷于晋军船队,谁知到下一步会发生什么。
也许吴郎中看破了她的心思。
“你现在是在郭旭将军队里,这条船就是你一个人。郭将军已经下令,除了这几天我来照看你外,严禁任何人登船,违令者奏明太尉,杀无赦。”
小俏稍稍松了口气,不由瞥了一眼墙上的红披风。
这个叫郭旭的人,看来很懂得人情世态。
“郭将军多大了?”
“二十出头吧。”
小俏原本以为救自己的人是一个可以做自己父亲的人,那样她会觉得稍微好受一点。现在听说自己居然**裸、血淋淋地暴露在一个青年男子面前,想死的心都有。
吴郎中走了。
小俏竖着耳朵,听他上了另一条船走了,才裹着被子坐起来喝鸡汤。
碗里有两个鸡腿,漂着葱花和大枣,还有一两样东西,应该是当归和黄芪,这样的鸡汤,以前家里的厨师经常熬给母亲喝。
她贪婪地吃掉了两个鸡腿,而后大口喝鸡汤,当碗里只剩一半汤的时候,她开始小口小口地啜饮,好像这是世界上最后一碗鸡汤,过了这个村,就只有忍饥挨饿的荒村野店。
鸡骨头全部嚼碎吃下去。
黄芪和当归连个碎屑都不留。
如果不是枣核太硬,也要咬碎咽下去。
一个吃尽了苦头的弱女子,永远不能假定突然出现的好东西下一顿还会有。
更何况在她看来,无论郭将军多么体恤,被抬上这艘船那一刻起,她就是刚离虎口,又入狼穴。
难道我命定了要做一辈子羔羊吗?
………………………………
45、酒场对决
陈嵩把玩了一阵斛律征的酒壶,斜着眼睛看着斛律征。
“这么贵重的酒壶,谁送给你的?”
斛律征不做声。他躺在一块棕垫上,枕着双手,一条腿翘在另一条腿上晃悠着,闭着眼睛,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们的神情。
不过他也明白,真要想杀他,在岸上就杀了,没必要带回船上给吃给喝还给洗澡水。只是他不明白晋军留着他到底想干什么。
陈嵩把酒壶放回斛律征身边,随口说了一句:
“我看你骑马射箭功夫一流,但是看这么精巧的酒壶,估计酒量不行!”
斛律征腾就坐了起来。说一个鲜卑牧人酒量不行,就像是说他搞不定女人。斛律征的酒龄要从五六岁算起,夏天喝酒解暑,冬天喝酒取暖,游牧生涯一半沉醉,征战岁月大抵微醺,三碗下肚射箭不偏,一囊喝光骑马不倒,全身血液都是酒味的,这个南蛮子居然敢质疑他的酒量!
“你不要胡说!我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都多!”
陈嵩微哂。
斛律征觉得这个笑比直接说他吹牛更侮辱人。
“你不服气?不服气我们就比一比!你要是真的是汉子,就不要像战场上那样靠人多,我们两个一对一!”
陈嵩坐在胡床上,懒洋洋往后一斜身子:
“可以比,但得先说好,赢了怎样,输了怎样?”
斛律征脱口而出:
“我赢了你们放我走,让我把阿薄干将军的尸骨带回去。输了的话,你们千刀万剐我不出一声!”
陈嵩撇撇嘴:
“赢了就照你说的办,输了嘛,我们也不想杀你。千刀万剐俘虏,这种事只有阿薄干才能做出来!”
斛律征很不爱听,但又不得不承认阿薄干的确做过这样残忍的事情,纠结半天,没能吐出一个字来。
陈嵩眼睛望着舱顶,一字一顿:
“你要是输了,就得老老实实加入晋军!”
陈嵩在看到斛律征箭法的时候,就已经动了惜才之心。王师北定中原,拿下关中后,主要的敌人,就是柔然和鲜卑了。晋军如果不能迅速成为一支善于骑射的军队,就没法和这些马背上的敌人周旋。他曾经听军中文人讲掌故,说汉代的卫青、霍去病为什么能有那么旷世绝伦的战功,就是因为汉朝几代养马,愣是把中原的步兵,改造成了骑兵。没有这个条件,怎么可能千里迂回奔袭,一次次抄了匈奴老窝呢?
陈嵩好强,当幢主就必须统领最强的幢,当队主就必须摔打出最强的队,现在受命组建飞骑队,那么这个飞骑队就必须是真正来去如飞的快速部队,他想让斛律征做骑射教官。
斛律征自然无从知晓这个南蛮的花花肠子,他只知道这和胡汉战争无关,而和被侮辱的酒量声誉有关。胡人直来直去,愿赌服输,既然赢了可以为所欲为,那么输了自然也得任人摆布,更何况一个鲜卑酒肚子怎么可能输给一个莲子羹里泡大的南蛮娃娃。想了想,一咬牙:
“那就这么说定了!”
陈嵩招呼一声,两个士兵从门外抱进来两坛酒,另外几个士兵提进来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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