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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七书之却月-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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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就这样看我父亲。”
她想要的夫君,就是父亲那样的。要有剑眉,眉下是含笑的大眼睛;要有笔直的腿,穿着雪亮的皮靴;要有众多甲士围在身边,上马下马发出金属的铿锵声;走在路上,路边的女人们都热切地仰望,并不自觉地伸手扶扶发髻;回家后,会牵着夫人的手,在花园里散步;放下剑的时候,手里有书,或者有琴。
父亲出事前,提亲的人一拨一拨地来,都是江南本地或北方来的高门大姓子弟。母亲带着她春游、赴宴、赶集时,会指给她看。大部分她第一眼就不喜欢,要么肥硕得像母鱼肚白,要么孱弱得像绿豆发芽,有的在路上像螃蟹横行,有的在人前像虾米后缩,总之连父亲的脚趾头都抵不上。桓玄家倒是有个男孩子差强人意,但桓玄败亡后,这个孩子也不知所踪。就算还活着,父亲是铁杆倒桓派,也不可能把仇家的骨血引进门来。
在一个真正的情郎闯进心田之前,大祸先闯进家门了。逃过长江后,看到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萎缩软弱任人宰割的,一种是强横凶暴宰割别人的。阿薄干当然是后一种。小俏觉得他撕裂自己的贞操时,就像饿狼撕裂一头羔羊。**之后好几天,她每走一步都疼。
她很羞耻地发现,此后居然能从他的**中得到快感。
而且不得不承认,这种快感越来越强。
但只要阿薄干从她身上翻滚下去,躺在一边像打雷一样打呼噜;只要她的心跳慢下来,眼睛盯着帐篷的穹顶,她就会不可遏制地厌恶自己。只要有可能,她就要清洗身子。可惜水太少,无法彻底洗掉这种渗进身体最深处的耻辱。也许跳进黄河就能洗清吧。但她不能死。她是一门300多口唯一的幸存者。如果她死了,岂不是连给亲人烧纸上坟的人都没了?
她还要找一个她爱的男人,把父亲母亲的生命传下去。就算她最终没有能力复仇,可至少能存续家族的血脉。
可是!如果父亲母亲的血脉中,掺进了这样一个**的臭味,那岂不是对他们莫大的亵渎?
她想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
她没有把握,因为要找的那个人,也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者。他应该有办法,却未必有胆气。
但她没有选择。如果不希望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就只能横下心来走这一步。
父亲啊,母亲啊,你们要是还疼女儿,就指引她离开这暗无天日的命运吧!
………………………………
26、赠酒囊
阿薄干仔细打量了一番斛律征。
斛律征应该是个高个子,但从小就在马背上混,两条腿弯得厉害,让他显得矮了几分。
要不是这个人,我恐怕已经是黄河边的孤魂野鬼了。
想起刀刃架在脖子上的感觉,阿薄干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天他被绑架后,正是斛律征吹口哨激起被陈嵩抢去的马,在鬼门关前把他拽了回来。
几碗酒下肚后,斛律征已经放松了,他注意到了阿薄干奇怪的表情:
“将军冷吗?”
阿薄干回过神来,举起小银碗示意斛律征干杯,自己小小地呷了一口:
“看起来你已经把马的脾气摸透了?”
斛律征一听到马就来了精神:
“将军应该是知道的,我们鲜卑人穿上盔甲就是战士,脱下盔甲就是牧人。我第一次骑马时才5岁,现在已经在马背上粘了25年。要说我睡在帐篷里的时间,还真没有骑在马上的时间长。”
阿薄干也自诩是个骑手,但他知道,在这样真正的“马蝇子”相比,自己那两把刷子,是摆不到台面上的。
“你的马能听懂你的口哨,要是别人吹口哨,它会跟着走吗?”
斛律征眼睛放出光来:
“别人就是吹破天,它也不会理睬。”
阿薄干点点头,在帐篷里扫了一圈,想不出拿什么赏给这个人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赏钱已经给过,但那是按军纪该给的,公事公办。他个人必须对这个救命恩人有所表示。一低头,有了主意。从腰带上解下自己的酒壶,伸手递了过去:
“这个,给你了!”
斛律征本能地伸手接了过来,仔细端详后,赶紧又递回来: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配收。”
阿薄干的酒壶,是纯银做的,大扁肚子细脖子,肚子上镂刻了鲜卑大人出猎图:一个矫健的鲜卑人跃马回身,张弓要射一头扑向他的恶狼,头顶上有猎鹰盘旋,马蹄边一只猎狗作势要扑。酒壶脖子一圈,交错镶满了上等的绿松石和玛瑙。酒壶装在一个皮套子里,斛律征用手一摸,就知道不是一般鲜卑人常用的羊皮,而是细致做熟的小马皮,皮套上用细细的金丝,绣出一只叼着箭的苍鹰。
酒壶很有来头。
拓跋嗣的夫人,也就是阿薄干的舅妈,是秦国国主姚兴的女儿西平公主。公主嫁过来的那年,护驾的是她的堂弟,御林军龙骧将军姚广。姚广非常仰慕崔浩,特意把姚兴御赐的酒壶转赠给他。偏偏崔浩不好酒,也没有在腰上挂酒壶的习惯,这个酒壶一只挂在书房的墙上。看到阿薄干第一眼就被吸进壶里,也就很痛快地转赠了。阿薄干嫌原配的丝囊没气势,特意找最好的皮匠作了一个马匹套子,找宫里手最巧的老宫女绣了金丝雄鹰。说实话,一番折腾之后,皮套都比银壶贵了。
斛律征已经被这个酒壶的豪华镇住了,这让阿薄干很开心;在这些牧人面前显示出自己重情不重财,这更让他有高人一等的成就感。想到这儿,右手把酒壶挡回去,左手点了点斛律征:
“不,你配收!你要说不配收,就是说我不配你救,也就是说我阿薄干一条命,还不值一个破壶!”
话说到这个份上,容不得斛律征再拒绝,他从腰上摘下那个有些年头的革囊,小心翼翼地把新酒壶系上去。看了看,觉得不妥,摘下来塞进皮袍里,用手拍了拍,又拿出来,重新挂在腰带上。看到阿薄干好奇的眼神,憨厚地笑了笑:
“本来是怕挂在外面磕磕碰碰,糟踏了好东西,可是转念一想,藏在袍子里,谁会知道这是将军赐的呢?就挂在外面好了,让人家看看将军对我们这些小兵有多好。”
阿薄干大为动容。他很清楚自己在军队里没有根基,和那些兵油子里混出来的带兵官没法比。斛律征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由衷表示敬意的人。虽然这敬意是用东西换来的,但也总比没有的好。
“斛律征啊,我想把你调到我身边来当一个亲兵,你看怎么样?”
斛律征愣了一下。鲜卑人生性热爱自由,不喜欢被拘束着。虽说进了军队就要讲纪律,但只要不上阵打仗,当兵的还是很松快的。遛马、射兔子、玩筛子、喝酒,基本都没人管。一旦成了亲兵,就得围着长官转,随时随地听招呼跑腿,要是长官找不到人,那可是轻则挨军棍,重则丢脑袋。更为要紧的事,阿薄干这样级别的军官,基本不会冲锋陷阵,他的亲兵是他的影子,也就没有上阵杀敌的机会,当然也就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阿薄干盯着他的眼睛,等着他回复。斛律征咽了一下唾沫,很吃力地张开口:
“我就是怕当了亲兵,就没机会打仗了。”
当然不能说当了亲兵就没法自由自在地遛马射兔子玩筛子喝酒了。
阿薄干的表情明显地放松了:
“这个你放心,我调你来,就是看中你马术高超,过两天和南蛮过招,有你大显身手的机会。”
斛律征往前探了探身子:
“南蛮会来和我们打吗?”
阿薄干拿起一把小刀,切下一片牛筋放进嘴里,然后猛地把小刀插在烤牛腿上:
“我料定他们一定会来!”
斛律征一仰头,把一碗酒吞下去,用手背擦了擦嘴巴:
“那就好,我就想和那个抢我马的汉人再较量一次!”
陈嵩!
阿薄干默默地咀嚼着牛筋。
这玩意不容易嚼碎。
隐隐的焦躁浮上来。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脖颈子上的伤痕;立刻兴味索然。
“斛律征啊,我累了,要歇息了,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和弟兄们聚一下,明天来我这里报到。”
斛律征站起身来,伸手摸了摸腰间的酒壶,傻笑了一下,摇摇晃晃地出去了。很快,阿薄干听到斛律征含混地唱着鲜卑小调,在的的马蹄声中远去了。这些牧人,醉了也不会摔下马,他们会伏在马鞍上睡死过去,任由马匹把他们带到随便什么地方。
他站起身来,想到外面走走,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仔细一看,是斛律征装酒的那个革囊。
俯身捡起来,想想自己应该把这个东西挂在腰上,这样斛律征会更高兴。传出去以后,也显得阿薄干将军没有架子,平易近人。
可是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闻了闻,还是把它扔了。
阿薄干!冀州刺史!皇帝外甥!怎么可能从一个牧人臭嘴沾过的革囊口上喝哪怕一滴酒!
………………………………
27、酿霹雳
从“平虏”大船三层的窗户望出去,左前方的河岸上,拉纤的士兵寂静无声地向前迈步,没有人说笑。所有人都被一根绳子串在一起,这根绳子则固定在大船的桅杆上,这样就算落水,也不会冲到北岸去。
再看北岸,那辆吊着菜虫骷髅的马车,一直和刘裕的帅船平行,不紧不慢地往前赶。
一群乌鸦正麇集在车上,啄食着挂在车上的那些人头。
刘裕看了一阵子,回过头来面对黑压压一屋子的将领们。
每个人眼睛里都有一团火。
血点着了就是这样。
过去几天,拉纤士兵再没折损,但是小船却毁了五六艘。
只要船一漂到北岸,鲜卑人立刻用飞爪和挠钩抓住它们,而后把密集的火箭射上去。
大船上的人眼睁睁看着火借风势,迅速吞噬整条小船。全身一团火的弟兄带着盔甲跳进黄河,瞬间无影无踪。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让一些新兵在睡梦中惊醒。
刘裕下令各军,将小船缆绳固定在大船上,不到万不得已,不许小船行走。但偌大一个船队,传令、送粮、取药、运人,都得靠小船,不可能窝起来不动,而一动就可能出事。
东南风劲吹。
若果真有风伯这个神,他一直站在敌方。西北风,让鲜卑人箭势更凶;东南风,让河水把小船推向敌手。
刘裕原想井水不犯河水,尽快通过这一段,但现在看来,水情、风情、敌情都在挫败他的计划。
风和水都没办法,现在只能设法搬掉鲜卑人这个障碍了。再要是忍下去,大军没到战场,士气先漏光了。
第二艘小船被烧之后,晋军准备了一个攻击船队。几艘中型船装满死士,几艘大型船装满弓箭手,随时待命出击。
第三艘小船被困在北岸一瞬间,攻击船队立刻就冲上去了。船上都是百战之余的壮汉,都写好了遗书,喝了壮行酒,人人都做好了和鲜卑骑兵拼杀、断头敌境的准备。
但当他们呐喊着跳上北岸时,鲜卑人一声牛角号,全都撤走了。
显然不打算跟晋军硬拼。
死士们面面相觑,都茫然了。
他们不能追上去,一旦脱离了大船上弓箭手的掩护,他们铁定会陷入重围,一个不剩地变成地上的一滩血泥。
热血贲张地出击,一无所获地收兵,小船没能得救,仇恨无从宣泄。
之后这一幕重演一遍。
阿薄干换玩法了。他要的不只是小打小闹地杀死几个小兵,而是要用这种猫鼠游戏粘住晋军,耗干刘裕的定力,直到他勃然一怒。
此刻刘裕无声地咬了咬牙,走到胡床边坐下来,喝一口茶,抬眼扫视了一圈所有手下:
“这么说你们都觉得应该和索头大干一场,打破他们的胆?”
没有人回应,但所有人眼神里的火焰,已经说明了一切。
“好吧,既然如此,我们就狠狠地敲打一下阿薄干。来人,把图挂出来!”
白直队两名亲兵拉开舱壁上的帷幕,一幅画在白布上的地图豁然摊开在众将面前。
和寻常地图密密麻麻标满地名不同,这幅图几乎看不到地名,倒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符号。图中央从左到右,蜿蜒向东的显然是黄河,河面上标了一连串一头削减的长方块,尖头指向西方,显然就是晋军的船队了。
黄河上方,也就是实际的北岸一带,若干方块连成一条弧线,弧线的两头都连在黄河上,形成一张以黄河为弦的弓。每个方块两侧都画了小圈,过了半天很多人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列战车。
刘裕和北方胡人交手,最善于玩两样东西。运兵运粮靠船,抵挡骑兵靠车。
只要有船,晋军千里远征深入敌境,人马不疲惫,军粮不断炊。
只要有车,即便是在平原上,也能立刻结成一座城。
城墙上伸出长枪大槊,强弓劲弩引而不发,足以让最强悍的胡人三思而后行。
就是靠这种移动的野外城池,当年晋军一路打到广固城下,将日暮途穷的南燕国主慕容超押回建康处决,百年来第一次把胡人大酋的脑袋,挂在了朱雀桥的桥柱上。
郭旭看了好一阵子才明白刘裕是要用车子结阵,在北岸和索头决战一场,让他们从此不再骚扰。
这个车阵,背后是黄河,河面上有战船,鲜卑人没法包抄后路,只能正面搏杀,骑兵忽左忽右忽前忽后的自由就没用武之地。
但用这种办法,自保还行,不可能狠狠地杀伤敌人,因此也就达不到震慑索头的效果。
刘裕好像看穿了手下的心思,微微一笑,看了丁旿一眼。丁旿走到舱门口招招手,两个士兵推着一辆小车走进来。
刘裕示意大伙围过来看。
这是一辆木制的独轮车。行走时,只有轮子着地;停住时,车辕上有两条驻锄落在地上,三点定面,稳稳当当。车上装了一台弩机,但是弩臂上竹片和桑木片的数量几乎是寻常手提弩机的两三倍,比用脚踏开的“蹶张弩”也厚重一倍多。弩弦是细钢丝、人头发和牛皮绳拧合编成,也比寻常弩机粗一两倍。目测就能看出,这样的弩机,靠人力根本拉不开。
丁旿蹲在独轮车边,摇动一个小手轮,随着吱吱扭扭一串声响,固定在弩弦上的一个小铁块很轻滑地向后退,牵引着弩弦扩开弩臂,直到这个强固的硬家伙形如满月。
四两果然能拨千斤,将领们啧啧赞叹。
丁旿轻轻地压了车子上的一个把手,弩臂一瞬间回弹,弩弦突然被释放,发出巨大的爆裂声,宛如一个惊雷在密闭空间炸响。
围观的人们吓了一条,齐刷刷向后退了一步,正对弩机的那个人甚至下意识地抬起手挡住脸,好像真的有一支弩箭射了过来。
一阵哄笑。
好久没有这样笑过了。
刘裕示意大家回去坐下,自己来回踱了几步,在小车旁站定:
“这台弩机,是丁旿家传的兵器,那天他就是用这个家伙,解脱了我们那个弟兄,让他免受了很多罪。这个弩机,发射普通的长箭,能射600步,发射短槊,能飞200多步,100步内能够射穿5个松木箭靶。”
说到这里刘裕顿了一下,好像知道这番话会引起将领们的小小骚动。
果然大家交头接耳了好一阵。
100步**穿5个松木箭靶,这就意味着在这段距离上,盔甲约等于零。
“大家也看到了,我要结车阵对抗索头骑兵。有车,就不怕索头的蹄子和箭头;如果每辆车上都有一台这样的弩,那么只要能诱使索头进攻,我们就能近距离凶猛杀伤他们,但是。。。。。。”
将领们刚刚有点兴奋的脸僵在了那里。
“我们的船上,现在只有三台这样的弩。建康和京口正在大批制造,但是我赶不上。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马上改造现有的蹶张弩,两张弩拼成一个。试了一下,造出来没有问题,也能把短槊安上去,但这样一来弩弦太紧,普通蹶张弩的悬刀一挂上去就锁死,手指根本扳不动。你们都看看吧。”
说完又看了丁旿一眼,后者出去招呼一声,再次进来两个士兵,各自抱着一张弩,弩弦已经拉伸到位,被悬刀锁住。
军主们不用试。如果比他们更年轻有力的队主都搞不定,他们这些人就不必劳神了。队主们一一试过,全都摇头。任你有千钧之力,要扳动悬刀,都只能靠指头。但在人的指头面前,悬刀异乎寻常地顽固,它就像一枚嵌入猎物体内的狼牙,志在必得,决不松口。
郭旭拿到弩机,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阵,用手指试了试,眼前一亮,把它交还给士兵,向着刘裕一欠身:
“禀太尉,末将有办法了。”
………………………………
28、弱者的邪恶
小俏在郎中的帐篷外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掀开帘子进去了。
帐篷里的气味非常难闻。
但夹杂其中的药味,闻上去那么亲切。
气味来源之一,是郎中的脚。这双脚没有穿靴子,因为郎中正在张着嘴巴睡午觉,而嘴巴也对帐篷的混沌气味做出了贡献。
小俏犹豫了片刻,轻轻地喊了一声:
“先生!”
郎中毫无反应,继续打呼噜,好像这么多年被鲜卑人呼来喝去,已经丧失了对“先生”这一尊称的基本敏感。
“吴先生!醒醒!”
呼噜。
小俏只好弯腰拍了拍郎中的肩膀。
郎中迷迷糊糊坐起来,揉揉眼睛。看清楚来人是小俏时,一骨碌爬起来,急急慌慌地找鞋子:
“可是将军派姑娘来找我?”
同时感到反常。将军一般都是派小垛子来找,而小垛子从梦中唤醒郎中,向来不用手,只会用脚。
“不,是我自己找你。”
吴郎中整顿衣裳的惯性略略滑行了一段,戛然而止了。
脸上略过一丝异样的申请,就像枯荷上滚过一粒水珠,说不清是好奇还是困惑:
“你?找我?”
小俏点点头,几乎同时,泪水涌出眼眶。
吴郎中彻底放松下来。虽然鲜卑人从来不用“先生”称呼他,但对他的药囊还是有点敬畏的。在这个靠**才能苟活的女人面前,他还是有点小小优越感的。不自觉地就拖腔拖调了:
“你是染什么病了吗?”
刻意地强调了那个“染”字。
小俏咬了咬嘴唇,半天不吭声。
郎中坐到了一只小胡床上,翘起二郎腿,从发髻里抽出一只银挖耳,自顾自地掏起来:
“要是花柳病,可就得费大功夫了。”
小俏脸涨得通红,嗫嚅半天,摇了摇头。
郎中吹掉挖耳上的一片碎屑,仔细打量了一番小俏。此前虽然不止见过一次,但在阿薄干的帐篷里,从来不敢仔细看,现在看到小俏梨花带雨的样子,想起自己这些年在鲜卑军营里形同老僧的日子,不禁对这株被猪啃了的好白菜生出一份恨意:
“这种事羞于启齿也很正常,不过你不说说症状,本郎中不能眼见为实,也无从确诊啊。”
小俏抬起头,正好看到郎中迷离的眼神,顿时觉得自己好像被扒光了。第一反应是转身逃走,但内心一双强大的手死死拽住她的脚。
没有别的选择。
有求于他,只好忍了他的羞辱。
咬咬牙,抬起泪眼直视郎中:
“我想请先生看看我是不是有身孕了。”
吴郎中一愣。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他先生了。但更关键的他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个姑娘肚子里是阿薄干的种。
女人就像阿薄干脚后跟的死皮,一文不值;可儿子另当别论;阿薄干好像还没有儿子;阿薄干如果知道这个女人或许会生个儿子,一定会善待她;照顾这个女人,就是照顾阿薄的干儿子;也就为阿薄干传宗接代做出了贡献;母以子贵,说不定这个女人会成为阿薄干的一房夫人;今天对她好一点,未来就混得好一点;阿薄干本来就是皇亲,说不定将来能离开军营,远离鸟不生蛋的战场,在宫里吃香的喝辣的。。。。。。
无数念头在刹那间闪过。
脸上的表情也在刹那间灿烂起来,枯荷叶变成了莲花瓣。
“哎呀呀!怎么不早说呢,来来来,赶快坐下,站着多累呀。”
赶紧从胡床上下来,把银挖耳草草插进发髻,一边用袖子擦了擦胡床。想把小俏搀过去,又不敢碰她。
诊脉。
果真是有了。
吴郎中满脸堆笑:
“姑娘年轻,身子骨结识,现在看来不需要保胎药。只不过有两点要注意,第一是吃饭要精细一点,第二是提醒将军晚上该节制一点啦。”
小俏在进帐篷前,虽然自认为已经怀孕,但还是残存一丝幻想。
现在,这一丝幻想也被可恶的喜脉彻底震碎了。
看着吴郎中牡丹盛开的笑脸,她真想找一盆洗脚水泼上去。
强压住内心的反感,起身给吴郎中跪下了:
“求先生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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