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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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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见得?”王诩疑惑的。
“因为公子扶苏,从小修习儒法。”张唐轻叹道“老夫当年发现被竖子甘罗所谋害之后,羞愤欲绝,不过燕王喜没有迁怒老夫,反而礼遇有加,但是老夫为秦臣,秦可叛臣,臣不可叛军!”
“老先生高义。”王诩轻声道。
“但是毕竟,还是寒了心,王上也是老夫看着长大的,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张唐再次深深的叹了口气“若是当时秦王明明白白的要老夫殉国,老夫也义不容辞,可叹。”
“虽然没见过秦政,但是我猜测,他并非一个坦荡之人,而且那个时候,他还未弱冠,朝政之事,还是吕不韦所掌。”王诩说道。
“也对。”张唐笑了笑“其实老夫也是活该,当初畏惧吕不韦之淫威,落得如此下场。”
王诩笑了笑,没有说话。
“不过终究还是心有不忿,所以在燕王喜将公子扶苏身世告知的时候,老夫为他引荐了一个老友。”张唐轻声道“不过也不知道,那老家伙还在不在。”
“是一个儒生?”王诩眉头一皱。
“算是一个大儒吧。”张唐笑了笑“稷下学宫荀子的关门弟子,茅焦。”
王诩瞳孔一缩。
竟然是他?那个用孝道威逼嬴政就范的腐儒。
这样一个精通孝道的儒生教出来的公子扶苏,毫无疑问会将孝道放在第一位,到时候身世一明,确实,会选择燕国,至少会替母亲正名。
而反过来,若是天下大乱了,秦国军政自然自顾不暇,而且嬴政有二十几个儿子,到时候很定会回到周朝时期,群雄割据的状况,这个时候,燕国提供了十万精兵可以说是公子扶苏的最大依仗了。
不得不说,燕王喜的这个计划,称得上,两全其美,滴水不漏。
而且更可怕的是,真的是一个藏了近二十年的大阴谋啊。
果然不谋一时者,谋万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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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既粮满仓溢,却遍地饿殍(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章既粮满仓溢,却遍地饿殍(求全订)
作为一个现代人,本能的有一种优越感,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知识大爆炸,而且多了两千多年经验总结的时代,在情商和智商上,应该优越于古人。
但是这种认知优越感也要分阶层的。
跟没有受到过任何教育的古代普通人相比,确实强。
如果跟稷下学宫那样的学子相比,应该也能强一些。
但是如果跟氏族核心子弟相比,那应该很可能会弱于这些核心子弟。
因为后世的知识大爆炸的只是多是碎片化的常识,这这种常识对于物质基础没有达到及格标准的古代,其实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这种知识就像是一些稀奇古怪不符合主流时宜价值的发明,简称为。
穷人卖不起,富人不需要。
用造纸术举例子,纸张发明出来的初衷,一定不是为了文化推广这么高大上的情怀原因,一定是为了解决贵族的方便才被发明出来。
而纸张发明出来之后,知识的传播变得高效了,那么对于文化的散播门槛就会降低,贵族作为投资者自然也知道纸张的作用,所以纸张从汉朝正式记载发明一直到隋唐时期普及,至少经历的五百年的时间,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造纸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而且消费者并不多,没有实际利润,徒增消耗,纸张的作用,对于贵族掌控话语权也没有任何帮助,不到万不得已,这种发明不会轻易的普及应用。
而对于当时的百姓而言,饭都吃不饱,更不用说读书了,而且造纸的原料都是引火之物,在百姓眼中造纸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的行为。
而隋朝能够推广普及纸张,也只是隋文帝为了制衡被九品中正制早就的士族霸权,而不得已才采取的十科举人制度影响。
所以如果一个现代人穿越到东汉蔡伦之前,独立造出纸的下场,应该只有两个,第一就是被贵族看重,给贵族打工,第二就是死了。
因为这项发明,不符合当时时代的规则,注定无法推广普及。
而且根据考古发现,蔡伦也并非最早的造纸者,在西安东郊灞桥附近的一座西汉墓中发掘出了一批称之为“灞桥纸”的实物,证实了蔡伦造纸之前至少两百年前,西汉就已经掌握了造纸技术。
从古至今,掌握着规则的,一直都是顶层的那些人。
甚至更阴谋论一些,历史的发展进度,也可能是规划计算好的。
所以在封建时代,需要的知识应该是对当时规则的理解,这样才能够在这个时代活下去。
而氏族核心子弟,从小就是在这个世界核心规则中长大的,所以他们对世界的认知高度,是常人无法企及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读懂活用《人性的弱点》就可能在普通人中出类拔萃,读懂《厚黑学》就能够尝试成为一个领导者,读懂《自私的基因》就能够接触到规则的本质,还有对人类的质疑。
恰好,王诩从六七岁的时候,就相继读过这几本书,还有被成为鸡汤始祖的《羊皮卷》,之后因为学习考古专业后,发现了这几本书确实有可取之处,但是依旧没有接触到最深处最本质的规则。
考古学的特点就是,它不会是单一专业,如何考据确认一个文物,需要用到科学鉴定,历史学,生物学,气候学,地质学,艺术学甚至手工学等多种学科,你都要了解考据一些,才能够最终下结论,而且这个结论,有时候还不是定论。
所以对于一个考古专业者来说,知识面是最散碎的,同时也是最容易接近本质规则的。
因为当阅读大量历史,生物,气候,地质,艺术学资料之后,纵观人类历史上下万年,会发现一个亘古未变的道理。
叫做‘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因为这个世界的本质规则,从未变过,变得只是表层的物质而已。
所以王诩一直保持着一个矜持的状态,不敢也不愿意干涉历史的进程,只求自保后慢慢寻找回去的道路。
因为王诩知道,这些规则是无法改变的,除非让文明回炉重造。
但是似乎老天刻意为难他,一双无形的大手将他往历史的中心上推,这让王诩真的有点头疼。
一个相对偏远蛮荒的燕国君主都有如此觉悟和战略目光,更别说基因更加优秀的其他五国余孽和秦始皇了。
王诩真的是一点也不想跟他们有太多的接触,如果让他选择,他更愿意带着人从蒙古绕到西域去,至少那边的国家都比较‘淳朴’。
这不到两个月时间,跟王贲,荆轲,燕王喜,石生和张唐这几个人打交道,让王诩感觉比之前带着孤竹残老们筚路蓝缕还要心累,这对于一个以前只跟死人和死物打交道的考古学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荆轲是间谍这个可能性王诩在后世看过相关的脑洞,所以并不太意外,意外的是他本名任嚣。
石生背后的方仙道势力神鬼莫测的,尤其是在辽东竟然有根据地这件事情让王诩后背发粮。
燕王喜本来以为是个刚愎自用的昏君,没想到竟然能够在二十年前就看清了天下大势,而且愿意把堵住压在一个尚未出生的孩子上,不惜掏空了燕国两代人口生产力,这份魄力觉悟和决然,就让王诩头皮发麻。
张唐虽然刚接触,但是从言谈中也能听得出,是一个有底气的老不死,即便和中原失联了二十年,但是却给人一种若是回到中原依旧能呼风唤雨的大奇葩。
这些个连九九乘法表都不会被的古人,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可怕?
“烦。”头疼的王诩轻喝一声,许久没有说的普通话脱口而出“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王诩一声轻喝吓到了旁边的仇珠儿等人,连忙放下饭碗战战兢兢的跪在地上。
“没事,有虫子,起来好好吃饭吧。”王诩缓了口气,让仇珠儿等人起来,皱眉看向门口,让翟仇和朱家去清点粮仓,怎么现在还没回来?
王诩敢准备叫人去传,赤着上身满身大汗的朱家就进来了。
“清点完了?”王诩问道。
“没有,太多了。”朱家笑的露出一口白牙“襄平的粮仓比辽阳城粮仓还要大两倍有余,而且粮满仓溢。”
王诩心中一惊,之前辽阳城人口近五十万,虽然在这一年时间,饿死战死的只剩下不到二十万人,但是依旧要比襄平城的人口多,襄平一座十几万人,还都是老弱的军城,屯粮竟然足够供用五十万人食用,燕王喜真的是好狠的心啊。
为了这燕国二十年后‘可能’的昌盛,置那些在燕地繁衍千年的燕民于不顾,此举令人毛骨悚然。
“五年前燕国被王翦攻克之后,襄平才与燕都断了往来,在此之前,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粮草物资与幼童被送来,而且这种运送在老夫接管襄平城之前,就已经有了。”张唐笑着开口道。
“张先生有统计襄平粮食有多少?”王诩微微皱眉。
“足够城内五万余户民众三年之用,若是军用,足以支撑十万大军,从此地,打到陇西。”张唐脸上带着笑意,语气透着一种默然。
“丧心病狂。”王诩轻叹一声。
“帝君何意?”张唐微微挑眉。
“没事。”王诩摇摇头“调三成粮,运往辽阳城。”
“帝君此举不妥吧。”张唐笑了笑。
“留七成已经是给燕喜面子了。”王诩扫了眼张唐“放心吧,不会让你们饿着的。”
“老夫刚才看到孤竹军各个威武不凡,器械精良。”张唐笑呵呵的说道“帝君应该不屑做强抢之事吧。”
“燕喜能够做出饿死万户,遍地饿殍之事,我抢点粮食怎么了?”王诩微微皱眉,轻嗤道。
“帝君仁慈,自然与燕王有异。”张唐笑道“老夫一把老骨头,带着这些孤老枯守此城不易。”
“行了。”王诩皱眉摆摆手“想要兵甲是吧。”
张唐憨笑躬身“帝君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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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既然明知难再见,所幸也别言离别(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一章既然明知难再见,所幸也别言离别(求全订)
军人对于兵器盔甲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和向往,即便是一个老得提不起刀的将军,张唐看孤竹国武器两眼发光的样子,早就出卖了他的意图。
“孤竹国缺人缺粮缺畜牧,就是不缺兵甲。”王诩摇摇头“若是你们真的不愿意跟我走,那就留在这儿种田放牧,到时候来换孤竹的兵刃器械。”
“老夫替襄平孤老谢过帝君恩赏。”张唐眸子一亮,躬身道“不过燕灭之后,秦王必然会派遣郡守来接管燕地。”
“那些朕会处理好。”王诩摆摆手,指着地图说道“不过襄平要与孤竹殷都开辟一条道路。”
“不知殷都在何处?”张唐一怔。
“得南去五六百里吧。”王诩估算了一下,轻声道。
“额。”张唐嘴角抽搐了一下“南面应该是扶余和沃沮的领地,虽然这些蛮人茹毛饮血,但是在此苦寒之地生存上千年,重点是如同入水泥鳅般狡诈,若是两地通路,定然会经常会遭到骚扰,而且来去五六百里,最快要十日路程,得不偿失啊。”
“修直道的话不需要那么长时间,来回的话六日足以,而且我准备在沿途设置驿站,若是牧畜战马足够,时间会更短,当然,修路可能需要耗费些时间。”王诩笑了笑“至于沃沮和扶余,他们不来找我们,我们也会去找他,不然,谁帮我们修路啊。”
“帝君是想要用蛮奴修路?”张唐皱起眉摇摇头“此事估计行不通,那些蛮奴生性野蛮不得驯化,即便那能抓到,也会想办法逃跑,需要大量人手看管,不如从中原引来难民。”
“有来路?”王诩皱起眉,警惕起来,难道张唐这个老家伙跟中原还有联系。
“老夫暂时还不太清楚。”张唐摇摇头,似乎有些惆怅“不过根据老夫多年的推演,大秦如今虽然一统六国,但是终究难以服众,况且还有六国王室留下的暗手,最重要的是,这二十年,战乱不断,无人耕种,战争一旦结束,粮食将会成为大问题,注定会有大量流民逃亡或者被秦国驱逐。”
王诩眯着眼沉吟片刻,看着张唐问道“需要做什么?”
“老夫要修书一封到稷下学院。”张唐说道。
“齐国不日就要投降了,稷下学宫的士人,应该都会被带到秦国。”王诩摇摇头。
“放心吧,只要稷下学宫还在,就会有守门人。”张唐微微一笑。
守门人?听起来跟扫地僧一样吓人。
王诩皱起眉,看了眼朱家。
朱家轻轻颔首。
“可以。”王诩点头应允。
“先生请写吧,到时候我亲自送过去。”王离走过来说道。
“好。”张唐对着王诩拱拱手,去后堂写信。
“不如你回去告诉你阿翁,襄平城已经是一座空城了吧。”王诩笑着说道。
“张唐还活着,这件事情已经高于襄平城了。”王离摇头说道。
“你担心,王氏会落得跟张唐一样的下场?”王诩笑着问道。
“不是担心,是一定会。”王离眉头紧锁“之前答应你的,可能。。。。。”
“孤竹现在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了。”王诩嘴角上扬,笑意盎然。
王离微微一怔,看向抱着木桶吃饭的禺春,笑着点点头“说的也是。”
“孤竹永远有王氏一座小城。”王诩轻声笑道。
“当然,王氏准备将毫都定为祖地了。”王离咧嘴笑道。
“毫都,还是有点近。”王诩微微皱眉“出关吧,我在关口给你再建一座城。”
“不了,王氏要在关内。”王离摇摇头“出了关,会给你造成麻烦。”
“荆轲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到咸阳了。”王诩笑了笑“我估计,无数赤犬卫应该吐着舌头向辽东狂奔而来了。”
“朝歌危险。”王离皱起眉。
“天下一统,秦王又要准备修缮祖祠,又要安抚六国遗民,还得重新立制,朝中的文书估计都要堆到王宫外了,就算他发现朝歌,也没精力管,等到他闲下来,朝歌已经可以封山了,除非再派出六十万大军围城,否则,只能望歌兴叹。”王诩笑着摇摇头。
“说的也对。”王离笑了笑“既然如此,不如这份功劳就送给我吧。”
“可以。”王诩点点头。
“我会告诉王上,王氏会帮王上盯着朝歌城的。”王离咧嘴笑道。
“这样做太冒险了。”王诩微微一怔,皱眉摇头。
王离这样做,按照嬴政多疑的性格,肯定会多想,到时候不管事实如何,嬴政都会认为王氏跟孤竹有勾连了。
不过王离这么做,也是为了向王诩表个态。
“遮遮掩掩不如坦坦荡荡。”王离咧嘴笑道“你教我的。”
“那是在孤竹的道理,在大秦未必管用。”王诩摇摇头。
“不论如何,这样就很好。”王离也笑了笑,
王诩看着王离已经渐渐褪去青涩的脸,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是在咸阳过得不开心,就让人传信给我,我想办法带你出来。”
王离瞳孔一缩,抿着唇拍开王诩的手笑道“耶耶在咸阳怎么会过得不开心?咸阳之繁华可远非孤竹之萧瑟可比。”
王诩笑了笑“等下次你回孤竹,会看到一个比咸阳更繁华的天地。”
“拭目以待。”王离咧嘴笑道,又咂了咂嘴“可惜田鸡还是没吃上。”
“孤竹的田鸡吃不到了,但是山间的吠蛤应该还是有的。”王诩笑了笑“朱家,去抓几只吠蛤,要肥的。”
朱家微微挑眉,应了声领命离去。
“其实你把做法写给我,我回去自己研究也可以。”王离摸了摸后脑勺,笑的有些腼腆。
王诩微微一怔,嘴角抽搐了一下笑骂道“鸡贼!”
“毕竟不能就靠着豆腐一样发家啊。”王离笑道。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准备给他写几道油炸类的菜,油炸这种做法最早应该是从西汉发展出来的,因为早期华夏缺少榨油的原料所以技术发展可能有些延迟,张骞从西域带回来胡麻和榨油技术后,榨油量慢慢变大之后才发展到庖厨上。
所以西汉之前的的脂肪油通常都会作为灯油使用,而且这种脂肪油也上不了贵族的饭桌,所以油炸食品一定是稀罕之物。
襄平城外就是森林,而且城外有很多条河流的分支,连城内都有一条河流贯穿全城,供襄平城灌溉食用。
水源多的地方说明地下水资源丰富,容易形成小湖泊或者池塘什么的,所以青蛙蚊虫自然不少,而且夏天刚好是青蛙最多的时候,朱家不一会儿就抓了一大桶回来,当然,里面是青蛙和蟾蜍混着的。
襄平城的人不怎么吃青蛙,因为古人将青蛙和蟾蜍归为一类,而蟾蜍是带有一定毒性的,虽然不致命但是也会中毒,所以口口相传中青蛙就是不能吃的东西,除非是到了饥荒时候,饥不择食,否则燕国人都不会吃这种动物。
王诩虽然知道蟾蜍的毒只要处理好皮肤和内脏就可以,但是也不敢情以涉嫌,把蟾蜍都扔了之后,剩下的都是青蛙了。
东北地区的青蛙种类基本都是黑斑蛙,是一种常见的野生蛙类,肉质鲜美,不过将近半斤大的黑斑蛙王诩还是第一次见,不得不说古代的动物,体型都比想象中的要大很多啊,野兔,野鸡野蛙什么的都大的吓人。
燕国的面粉,孤竹的豆油,加上襄平的野蛙,和王诩仅剩的一些孜然。
当炸至金黄的油炸田鸡出锅后,将近四百平的王宫内飘香四溢,让人口舌生津。
王离来不及品尝发表评价,就抱着这一锅油炸田鸡,带着第一批粮草赶回辽阳城。
王诩没有跟他说‘保重’,‘后会有期’之类的告别,只告诉了他,慢点吃,要不容易戗风腹泻。
王离也只是憨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自己是铁打的肠胃,不用担心。
尽管两人都知道,这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相见。
王诩以前学文史的时候,听过白老爷子说古人离别,为何显得矫情而且小题大做,那个时候白老爷子说。
‘古人的离别,是生离死别的缩写。’
因为古人相别,再见一面的成本太高了,而且通讯困难。
平民的离别,成本是时间与金钱。
而王离与王诩这样的离别,代价可能是无数人的性命。
既然明知难再见,所幸也别轻言离别。
王诩这次没有去城墙上送别,上次给屠檀送别时,他已经下定决心了,以后谁走,都不去送了,离别对于他来说太难受了。
尤其是这些对他意义非凡的人。
王离的离去比屠檀的背叛更加让王诩难受。
因王诩一直感觉王离是他到这个世界之后,一个同病相怜的朋友。
王离的存在,让王诩在最困惑的时候得到了一点慰籍。
虽然有点不地道,但是确实在王离这个倒霉孩子身上,王诩找到了自信和慰籍,成为了他最初的动力之一,也是给他助力最大的人,若是没有王离,王诩带着孤竹遗民迁徙的时候,肯定又是另外一个解决了。
而且王离这个天真的贵公子,让王诩再次找到了当哥哥的感觉。
孤儿加早慧让王诩懂事以来就有些感情封闭,尤其是对于亲情方面每次看着王离,王诩都会想起从小跟自己一起长大的弟弟狗子,只不过自己小时候对狗子似乎没有这么好。
当一个人孤零零的穿越到这儿之后,夜深人静时经常会后悔自己年少时的淡漠无情。
所以在王离身上,王诩也倾注了儿时对于亲情的遗憾。
尽管看似才一年多的相处,但是实际上,王离身上有着王诩两世的寄托。
现在,这个寄托断了。
王诩也感觉自己往前走的路,似乎也断了一截,仿佛离自己当初的目的,偏差了。
这让王诩再一次开始迷茫起来。
………………………………
第二百七十二章 为燕国复兴而奋勇(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二章为燕国复兴而奋勇(求全订)
老人象征着夕阳,孩子象征着朝阳。
一个代表死亡,一个代表新生。
一个全是老人和孩子的城市,是什么样的氛围呢?
是一种显得温和的平静。
孩童在乡间玩耍,老人在街口闲聊,没有所谓的欣欣向荣,也没有迟暮的暮气沉沉,两者相结合是一种让人感到温馨的平静。
这样的氛围下,才让王诩感觉到一种属于生活的真实感。
勤恳一辈子的燕国老人们经历过战火的离乱,经历了骨肉的分别,也经历了残酷的苦难,虽然身体已经老迈,但是精神已经磨练的坚韧,他们没有太多的恐惧,也没有太多的希冀,仿佛找到了人生的轨迹,坦然而从容的照料这跟自己有血缘或者没有血缘的稚童们。
而这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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