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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不可欺:薄情前夫请接招-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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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蹑手蹑脚到张清的房间瞧了瞧他,他一反常态地还没有清醒,以往他可是风雨无阻的准点上班,设置了程序一般精确。
他眉头轻蹙,唇角紧抿,一只手捏在右眼梢,脸色有些苍白,醉酒的痛楚还在困扰着他,估计这一夜他同样睡得不够安生。
我没有舍得叫醒他,悄无声息地出去,手忙脚乱在厨房里煮了醒酒汤和小米稀饭。虽然论起厨房的活计,我基本上抓瞎,但好歹为他弄一点也算尽了心,我问心无愧了。
我将早餐放好留了张条,打了电话央求周阿姨早点来照顾他,就自己独自去学校了。他一年四季敬业爱岗,偶尔赖个早床也不算为过。
新婚第二天,作为新娘子的我独自一人上班多少有些凄凉,我有点同情自己。我不和张清打招呼就走,有一点是因为他新婚之夜冷落我的缘故,但更主要的是他对彩云姐的痴情让我有一种无言的挫败感,我根本不晓得用哪种姿态去面对他。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心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他们的要求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张清似乎算个异类,他独钟情那朵红玫瑰。这朵花满满占据他的心房,四季盛开永不凋谢,也不打算允许另外的花来觊觎它的位置。陈彩霞一语成谶,说的是真的,张清永远不可能忘记她姐姐的。那我自不量力闯进他的生命,有可能就是自取其辱。
或许我认识的张清,就是一块阴沟里的石头,咋一看刚毅炫目,实际上又硬又冷,可能揣在怀里捂一辈子也不会将他融化。既然这样,他又何必要将对我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感觉敷衍成婚姻呢?婚姻是爱情的至尊殿堂,是神圣而且惟一的,怎禁得起我们如此亵渎!
我木然地呆坐在办公室,面前摊着备课本,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回过头来审视自己这次草率荒唐的婚姻,感到茫然和力不从心。
可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正如我对许彬所说,自己选择的路,即使是跪着也要爬完,想到这里我感到不寒而栗。
“小枫,有家长找你。”旁边的同事用肘子拐拐我。门口有人朝我急切地招手,是曾小娟的妈妈。家长找自己孩子的班主任,挺正大光明的事,干嘛鬼鬼祟祟搞得像特务接头似的。我心里颇不以为意,脚步却不敢迟疑,迅速迎出去。学生永远无小事,涉及到他们马虎不得,没准什么时候就有人给你爆一冷门,让你措手不及。
“怎么办?怎么办?”没等我开口,曾妈妈一把抓住我,语无伦次连连问。她显得惊慌惶恐却又六神无主,仿佛我是救世的菩萨,马上可以给她指点迷津。
我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待我安抚一阵,她激动的情绪才有所平复,但她接下来的话马上又惊得我瞠目结舌。
曾小娟流产了,正在医院住着。这消息劲爆的还真是让人受冲击,让你不能不惊叹,这世界多么匪夷所思!
待我心急火燎赶到医院,曾小娟病恹恹地躺在病床上,高高吊着的药水正不紧不慢地滴着。大约是失血的缘故,她的脸色惨白,嘴唇灰暗酱紫,十四五岁的孩子看上去羸弱瑟缩,让我忍不住唏嘘不已。
她见我进来,挣扎着要坐起来,我赶紧制止,“别动,你好好养着。”
我的声音里饱含无限的怜爱,曾小娟张大泪汪汪的眼睛望着我,隐隐地带着一丝祈求,我的心震慑地一颤。
“别胡思乱想,一切交给我。”我挨近床,理理她额头凌乱的碎发,温柔地抚摸着那被虚汗浸湿的小手。曾妈妈伏在床尾抽抽搭搭地抹着眼泪。
我没有为自己大包大揽的话而脸红。的确,那句轻飘飘的安慰的话对她来说实在是苍白无力,于事无补。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让她怀孕的是她的继父,她自己愚昧的妈妈不愿意将他绳之以法。
曾妈妈说让事情大白于天下,本身残缺的家庭会更加破碎不堪,并且曾小娟将来会抬不起头做人,一辈子都毁了。表面看起来曾妈妈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可让那没有人性的继父逍遥法外真的正确吗?他要是依旧贼心不死,曾小娟不是永远逃不出他的魔掌了?
我一再劝说曾妈妈去报案,她顾左右而言其他。作为刚出校门的女孩子,我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不好擅作主张了,只能尽力帮曾小娟做好学校的工作,让她可以继续回来正常学习。
医院里到处充斥着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让我的心情更加沉重。从病房里出来,我坐在外面的长椅上微微喘口气。
大院里种着常绿乔木白皮捡,冠大荫浓,三两点阳光漏下来,给人安静舒适的惬意,许多病员在那里小憩,散步。
应该说对这家医院,我并不陌生,它就是许彬所在的地方。生活中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巧合,不然怎么说无巧不成书呢。全城这么多医院,曾妈妈唯独选了这所,大约是因为它偏僻,便于掩饰一些东西。
时隔几个月,再涉足这个曾经让我魂牵梦萦却也肝肠寸断的地方,竟让人生出物是人非,造物弄人的慨叹。因为这个医院的某个人,我的人生轨迹完全发生变化,生命之舟或许会在这个城市搁浅,幸还是不幸?
“你在找我吗?”一句嘶哑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深思,许彬不知何时立在我面前,静静地凝视。
他还是那么丰神飘逸,一身白大褂,儒雅中还带着些许书卷气,只是略略消瘦了些,心神俱疲。他似乎没有被新婚的幸福所滋润,反而憔悴了。
“噢……噢……”我吱吱唔唔,只是飞快地摇摇头。时过境迁,我竟然已经无话可说了。
再见已是陌路,海誓山盟早成空。我朝他礼节性地点点头,向大门外走去。
“我送送你吧!”许彬默默地跟上来,伴在我左侧,眉心偶尔蹙蹙,打个小结。
我没有拒绝,无言地随着他前行。既然注定成不了夫妻,就做不远不近的普通朋友吧。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我们都是苟延残喘的流浪者,同命相怜。
“彬,病人找你。”有人大声地呼叫许彬,他停下脚步。我循声望去。
李艳气喘吁吁地奔跑过来,由于急切,脸上气血翻腾红扑扑的。她小腹微微隆起,浑身洋溢着已婚女人的幸福。原来已经珠胎暗结了,她跑那么快也不怕坏事。
她朝着我的神情看起来依然是倨傲得不可一世,对他说出的话却善解人意,“你快去忙吧,我来送小枫。”
我以前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深深相爱的男女,由于分居千里,空间距离的阻隔让他们黯然分手。
多年后,女子出差到男子的城市,男子的妻子全程陪同他,去会见初恋朋友,气氛友好和谐。
最后,男子提出单独送初恋去车站,妻子同意了,她不想让丈夫认为自己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
在月台上,痴情的男女执手相看,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妻子这时候风急火燎地赶来,送来了作为礼物的土特产。
应该说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善于经营自己的婚姻。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决不会和初恋藕断丝连,但多年的感情终归是情深意重,再相逢难免千种相思需要凝噎诉说。她吝啬,连丈夫与初恋的一个分别拥抱也不允许,但她心思巧妙,处处得体大方,无可挑剔。
李艳也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谨慎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家庭,希望她真的能守好。我坦然地朝她笑笑,转身走了。
与许彬的过往我不会刻意去忘记,有些事既然曾经存在过,又为之付出过那么丰盛的情感,为何要忘记呢?刻意的去忘记,只会记的更深。
有些东西真的要释怀,也只有活生生面对才可以起到作用,静下心来,回忆一遍开始和过往,细数与那个人的一步一步,然后告诉自己,得与失不需要过分计较。
一个结果不会令我们否定之前的所有,如果得到过快乐,就算得到更多的是痛苦,对我们自身来说,也不会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可以面对,我们才能平静,并且面对以后的生活。
曾经的记忆我还会记得,只因为那是人生的一部分,人生因为不完美而完美,因为疼痛我们才能成长,这些听来浮夸,但只有自己走过来再回头望才会了解。
不要刻意忘却,勇敢面对,并且珍惜人生的这段经历。
………………………………
第二十八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
问世间情为何物,指教生死相许!——元好问
我郁郁寡欢回到学校,同事们正在一窝蜂起哄,撺掇吴作文请客。
原来他和音乐老师安娟偷偷摸摸摩擦出了爱的火花,被人发现了苗头,大家直嚷嚷要摆酒庆贺。
不知是我混混沌沌忒迟钝,还是他俩潜水特深,我竟然后知后觉。不过女人漂亮洒脱,男人桀骜倜傥,倒十分般配,走到一起也是顺理成章。我默默祝福他们,跟着大伙簇拥着他俩涌到闹市街头。一群年轻人在拥挤的摊位中寻得位子,坐在塑料板凳上,叫几锅涮羊肉大快朵颐。
就该在寒冷的冬天,在嘈杂的街边路角,架起铜锅炭火,觥筹交错,推杯换盏。我们夹起一片片切好的羊肉片,放在锅中,沸腾就熟,蘸着芝麻酱,吃得心满意足。
撒着孜然的新疆烤肉串,蘸着酱汁的铁板鱿鱼,令人欲罢不能的烤鸡翅,黄黄绿绿勾人眼球的蔬菜串,刺激着我们的味蕾,酣畅淋漓。
安娟和吴作文你喂我一口,我给你夹一嘴,你浓我蜜,生生惹人嫉妒,我们不怀好意地叫唤,“秀恩爱,死得快!”
形形色色的装束,天南地北的口音,我们置身其中却又仿佛游离于外。这让我想起故乡的小龙虾,从春天直至初秋,十分受欢迎。我和林鑫点上一大盆,配上冰扎啤,不用筷子,上手就可以了。开始还穷讲究,戴着塑料手套,吃着喝着就忘了形,甩开膀子放浪形骸。
林鑫总吃得“吱吱”咂嘴,搔首弄姿馋我。我大多数时候光剩下羡慕嫉妒恨,只能朝着一盘煎的黄里透焦的饺子撒气。辛辣的东西我稍微吃多超量,就满嘴溃疡,上吐下泻,眼睛红得像输了命的赌徒。
如果再贪嘴一点,林鑫的筷子就叉过来,气急败坏地嚷嚷,“够了啊,够了啊!”
我偶尔不愿意听从他的好意,瞅空吃得不亦乐乎,让他无可奈何干瞪眼。但多半时候我会照他说的去做,以免他落下照顾我不周的罪名,一贯以理服人的爸爸凶起来也会用武力教训他。看他挨打我很难受,就像他见我生病也会难受一样。
刚放下筷子,大家就呼朋唤友叫着转场,打算到ktv引吭高歌,群魔乱舞。人一喝酒就容易乱套,平素人模狗样的同行们基本上原形毕露,也不管为人师表的高大形象了。
我推波助澜不甘落后地紧跟大部队前进,平时借我个胆子,我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出丑的。我五音不全,用林鑫的话说,听别人唱歌要钱,听我唱歌要命。今天我负气不愿意回家和张清大眼瞪小眼,可以想象那情形肯定尴尬得不行。我干脆就腆着脸去瞎蹦跶啰。
不过呢,出发之后,我还是循规蹈矩给他发封短信。我向他详细交代我的行踪,完全是考虑到夫妻一场,起码应该尊重他。我进入角色倒挺快的。
林鑫苦口婆心教我要善于藏拙,千万不要自不量力用自己的短处去pk别人的长处。我的最大拙处当然就是唱歌跑调啦,跑起来比火箭还快,八匹马拉也拉不住。有天深夜我在洗澡,突然心血来潮激情高唱,感觉良好自我陶醉。
没防备林鑫把门拍得地动山摇,着急地大声呼喊,“姐,你快别鬼哭狼嚎了,说不定爸以为我在家打你!”
我穿好衣服出来,大言不惭地训斥他,“你有没有点同情心,你姐在外面得憋着,憋得肠子都打结,好不容易回家可以自由开唱,你就不能耐点心听着?”
林鑫哭笑不得,连连举手投降,“好,好,您就在家尽情发挥吧,在外面您就不要轻易亮嗓子了,吓死人了赔不起。”
唉,今晚一个劲地想到我那可爱的,甘心情愿任我欺压的老弟,难道我是想家了吗?王维说,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今天既不逢年又不过节,我在这多愁善感,矫情个啥劲!
大家一致要求安娟和吴作文对唱《真心爱人》,他俩故作萌态,推诿一番,展开歌喉:
“让我的爱伴着你直到永远,你有没有感觉到我为你担心……”
“把你的情记在心里直到永远,漫漫长路拥有着我不变的心……”
真是声形并茂,脉脉含情,我们几个看戏不怕台高的旁观者嗷嗷怪叫,夸张地喝彩。
我卖力地挥舞着塑料手掌,噼里啪啦地鼓噪着,后来索性跳上沙发,蹦来窜去。我的外套早甩得无影无踪,只顾霸着话筒瞎嚎,“我们彼此都保护好今天的爱,不管风雨再不再来。”
我那洋腔怪调的嗓音逗得大家大笑,前俯后仰。能博诸位青睐捧腹,也算功德一桩,胜造七级浮屠。我愈发肆情快意,摇头摆尾。
安娟不安好心,存心捉弄人,提议我和办公室主任王胜来一曲《天仙配》。王胜就是个伪娘,忸怩作态。我眼瞅着焦急,干脆身先士卒,扯亮嗓子:“树上的鸟儿成双对——”
我张开双臂,妖娆地做鸟儿状,搞怪地在王胜的肩上飞来绕去。王胜被逼得左右闪躲,青涩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我笑得气也喘不匀,咳得人中都歪了,直叫安娟给我揉肚子。满屋子的兄弟姐妹被我的纵情失态惊得目瞪口呆。
“刷新了你们的耳目吧,此乃吾真性情也!”我忘乎所以,戏谑地调侃他们。
众人展露头角,各尽其材,笑闹着,手舞足蹈,掀起一**笑语欢潮。
包间的门无声无息地推开,我浑然不觉,依然像一个跳梁小丑可劲地嚎。直到满场的人如被剪刀绞杀了一般屏息凝声,我才觉察到气氛异样。
张清木着脸像个幽灵不动声色堵在门口,深眸里仿佛笼了一层薄霜,似怒非怒。这人还真会破坏气氛,亏他穿着便装,要不然别人以为公安局突击检查呢,要是有几个企图作奸犯科的人早该吓得抱头鼠窜了,那不是活生生挡老板财路吗?
我的歌是唱也不是,不唱也不是;我的身子是飞也不是,不飞也不是。我的窘样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就宛如被镜头定格一般,傻不愣登僵硬地顿住。本来一群喜羊羊玩得正嗨,凭空冒出个灰太狼,大煞风景。
“张处长,正等您呢,快来唱歌。”王胜最先反应过来,殷勤地推张清在我身边坐下。不愧是小萝卜头,应变能力挺强的。
张清双臂环胸,皮笑肉不笑,阴鸷的目光促狭地盯着我,一言不发。我感到势头不对,悄悄起身假装要去点歌。他伸过手臂轻而易举捞住我,把我圈在身边。我挣脱不开,只好萎萎缩缩挨着他,作小鸟依人状。
安娟偷偷地和我示意,咬着嘴唇问,“咋个意思?”我无奈地耸耸肩。
天知道他突然造访是几个意思,我像泄了气的皮球,颓唐地耷拉着脑袋,顺手端起茶几上的饮料,一小口一小口轻啜,有些走心。
吴作文逮着机会报复,强烈推举我和张清表演一曲,我连连摆手,“我歇口气,你们先嗨皮。”
安娟悄没声息地伏在我肩头咬耳朵,打趣地说,“这会儿老实了,成矜持淑女了?”
大家到底没放过张清,在他的授意下,安娟帮他点了莫文蔚的《如果没有你》,
“hey我真的好想你,现在窗外面又下着雨……如果没有你,我在哪里,又有什么可惜,反正一切来不及,反正没有了自己……”
忧伤的旋律飘荡着,张清空灵的声音充斥整个空间,忧郁,充满磁性的质感,极富感染力。他的轮廓掩藏在扑朔迷离的灯光中,幽深的眼眸流转着我看不懂的东西。
爱情没有如果,任谁都无法重来,这也是我们之所以深信爱情不易的原因,如果没有你,多出的爱我会给自己,这或许是这首歌所诠释的意义。
大约张清的爱全给了彩云姐,随着她的离去,他所有的感情灰飞烟灭。今后不管身处何方,他也只是行尸走肉;不管和谁共度余生,也只是将就凑合。
我倏地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为张清更为自己。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当年,元好问去并州赴试,途中遇到一个捕雁者。这个捕雁者告诉元好问今天遇到的一件奇事:他今天设网捕雁,捕得一只,但另一只脱网而逃。岂料脱网之雁并不飞走,而是在他上空盘旋一阵,然后投地而死。元好问一时心绪难平,便花钱买下这两只雁,接着把它们葬在汾河岸边,垒上石头做为记号,号曰“雁邱”,并作《雁邱词》,留下千古绝唱的佳句。
大雁刻骨铭心,尚且生死追随;那么张清呢,会一辈子沉湎在痛失所爱的悲伤当中而不能自拨吗?我望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庞,听着他荡气回肠的歌声,看着他如诉如泣的样子,感到恍惚迷茫。
一曲唱完,叫好声,恭维声,此起彼伏。安娟朝我挤着眉眼扮鬼脸,她铁定以为张清的深情款款是对我倾诉。
我牵强地扯着唇角苦笑,不做半点解释任由他们去臆想。
………………………………
第二十九章 你的第一次呢
**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苏轼
本来几个同事热火朝天的聚会,由于张清的突兀加入,大家局促不安意兴阑珊,不得不提前偃旗息鼓,众人作鸟兽状散了。
我很识趣,虽然心里极端抵触,还是老老实实跟着张清走。“为什么和我结婚”这句话在心里纠结了又纠结,在舌尖上打了好几个滚,愣是让我活活咽下去了。现在压根不想追问他了,纠缠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有什么意思呢?
我呀,要紧的是找准自己的位置,明明在对方心里没有份量,还自不量力撒娇犯浑,那叫自讨没趣,那只会自取其辱直至伤得体无完肤。
突然不想去弄明白他爱不爱我,或者我爱不爱他。他可能是因为寂寞需要人陪伴,恰巧遇到了我;而我恰巧也因为落魄,需要一个地方栖息,从而依赖上了他。无关风月,更无关爱情,就像我们办理证件那天说好的那样,刚好他需要,刚好我在,各取所需罢了。
我就当为自己找了一个可以免费住宿的地方,守住自己的心,就可以刀枪不入落个轻松,免得将来无端地受伤害。参透了这其中种种玄妙,我渐渐释怀,不那么感到沮丧和遗憾了。
幸好没有冲动地告诉家里人,我已经匆忙嫁做他人妇。这场婚姻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闹剧一场,要是哪天张清幡然醒悟后悔了,我不至于尴尬的无地自容。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自我麻醉的能力。
一路上,张清绷着脸,抿着嘴唇不说话。我虽然大致上比较迷糊,但关键时刻还是心细如发,懂得察言观色,知道这时他心事重重最好别招惹他。可明明新婚之夜被晾在一边备受冷落的人是我吧,他摆一副臭脸给谁看?
我也赌气地三缄其口,默不作声,只是胸中被无以名状的苍凉感攫住,失落到窒息。
张清攥着我在餐厅坐下,长方形的桌子上摆着一瓶红酒,一大束火红的玫瑰娇艳欲滴,清蒸多宝鱼,凉拌苦菊……全是我喜欢的菜品。可惜此刻并不能让我怦然心动,就像暴风骤雨后的遮雨伞,毫无意义。
我撇撇嘴,在心里冷笑。
看来今晚张清是花了心思,准备表现表现讨我欢心的,只可惜我无缘错过。我们似乎真的缘分不够,每次都这样阴差阳错。
错的时间,错的人,那么一辈子可能只是蹉跎,说的大抵就是我俩。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与息息相通的爱人促膝彻夜长谈,是每一位深恋中的女孩子最憧憬的热望,但此时我却巴不得躲在自己的一隅之地,蒙头大睡。如果昨天有这待遇,我一定感激涕零,但今天时过境迁,好像没那个味了。
张清点上蜡烛,关了白炽灯,只留朦胧的壁灯氤氲出昏黄色,让人眩惑。
一枚白金镶钻的戒指戴在我右手的无名指上,带着淡淡的凉意。我把玩着这精制的东西,忍不住想笑。不是因为感动,而是觉得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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